“妈的,老子这些年白养你了啊。”刘家成没好气的骂了大黄一声,却是再也不敢表现的和秦风过于亲热了,这老狗可是翻脸不认人的。
“刘叔,不要紧吧,大黄,不准咬人!”秦风关心的扶住了刘家成,看到他的胳膊并未出血,这才放下心来。
秦风从小带着妹妹生活,看惯了世人的白眼,不过对他好的人,秦风也是铭记在心的,面前的刘家成,以前就没少关照他。
“没事,还好我反应快。”
刘家成摇了摇头,在大黄下口的时候,他手臂上的肌肉就自动收缩了起来,否则这一口肯定是要见血的。
“走,进去说话,好小子,真长成大人了。”
刘家成本想再拍下秦风的,可是看着一旁虎视眈眈的大黄,伸出去的手又悻悻的缩了回去。
“刘叔,我我这进去,不会给您惹麻烦吧?”
秦风有些迟疑的说道,他当年杀掉的孙家兄弟,在这小镇上有不少亲戚,万一传出去的话,秦风怕刘家和对方起冲突。
“麻烦?什么麻烦?”刘家成眼睛一瞪,“我们刘家不找别人麻烦就不错了,在仓州这一亩三分地,谁敢找我们的麻烦?”
自刘运焦起,刘家在北方江湖中,一直都是跺跺脚就能震动四方大佬级别的,这明面上收徒授武,但暗地里也是有些见不得光的生意,对国家的律法也未必就放在眼里了。
所以在刘家成看来,孙家那两个不成器的东西,死了也就死了,平白还害秦风坐了几年大牢,这几年他到是没少找孙家的麻烦。
带着秦风走进院子,刘家成伸手招呼过来一个三十来岁的精壮汉子,开口说道:“麻四,去,到镇子上称两斤猪头肉,再买只烧鸡,对了,再称点驴肉来”
“刘叔,四哥,不用那么客气。”秦风认识那叫麻四的中年人,他是刘家成的入门弟子,功夫练的十分扎实,当年秦风没少从他手上偷师。
“你认识我?师父,这位是?”
听到秦风的话后,麻四有些疑惑的向他看去,脸上忽然露出了恍然的神色,说道:“你小子是秦风,嘿,长这么大了?刚来的时候,还是个小豆芽菜呢。”
秦风那会在这小镇的时候,只是和同龄的孩子关系不太好,但镇子上的大人都很喜欢他,经常用秦风的懂事来训斥自家的孩子。
“秦风兄弟,你等一会,我买了菜就回来,晚上陪着师父,咱们好好喝一杯!”
虽然秦风当年犯的是杀人罪,而且连杀了五个,这要换成一般的知情人,怕是见了秦风都要绕道走。
但是在麻四这样的江湖汉子眼中,杀几个人算什么?快意恩仇才是大丈夫所为,是以对待秦风的态度也多了几分尊敬。
第七十二章 礼物
“刘叔,这些年承蒙您照顾,秦风先谢谢您!”
来到房间里后,秦风对着刘家成深深的鞠了一躬,这也是他欠这位老人的,当年偷学的武艺,大多都是从刘家成身上学到的。“你这孩子,命苦啊。”
刘家成摇了摇头,招呼秦风坐了下来,说道:“我和子墨寻找了两年,都没找到小葭葭,不过按我大哥的说法,那孩子不是早夭之相,你不用担心。”
对于聪明懂事的秦葭,刘家人都是很喜爱的,在秦风进监狱之后,刘家动了北方江湖道上的朋友帮助寻找,但秦葭就像是从人间蒸掉了一般,一点线索都没留下来。
在秦风进监狱的第二年,刘子墨被父亲逼着去法国留学了,寻找秦葭的事情,也就被耽搁了下来。
刘家三兄弟,老大跟随刘运焦时间最长,后来进入到商界,将功夫耽搁了下来,不过却是学了几分刘老爷子的相面之术,刘家成到也不是因为安慰秦风才有此一说的。
“我也知道葭葭还在,就是怕她过的不好。”秦风闻言叹了口气,师父也曾经说过相同的话,秦风是相信妹妹还在世上的。
“吉人自有天相,你也不用着急”
刘家成宽慰了秦风几句之后,开口说道:“秦风,这次回来就别走了,把这儿当家吧,我可以收你为徒。”
其实早在秦风偷师的时候,刘家成就有意将秦风收入门下,不过却是被老爷子制止掉了,现在秦风劫难已过,他再没有这方面的顾虑了。
“刘叔,我我已经拜在别人门下了。”
秦风看得出来刘家成是真心实意想要收自己为徒的,想了一下之后,也没隐瞒自己在监狱中遇到载昰的事情。
这世上能让秦风信任的人不多,而刘家成正是其中一位,当然,关于那玉佩传承的事情,秦风自然是不会提的。
“载昰?这个名字听着很陌生啊?”刘家成皱起了眉头,按理说这人识得父亲,他应该有些印象才对,不过想了半天,刘家成也没记起江湖上有这号人物。
“江湖外八门,都是些偷鸡摸狗的家伙,秦风,我看你还是拜在八极门下吧,你气感已成,不出三十岁,就能成为一代宗师!”
刘家成是唯一传承了刘运焦八极拳的刘家子弟,他的眼神还是很准的。
在刘家成看来,秦风的眼睛隐隐带有一层润滑的光泽,这是练气有成的表现,单凭这一点,秦风的功夫怕是不比他那弟子麻四弱上多少了。
秦风摇了摇头,说道:“刘叔,我自幼家中就生了变故,到现在连仇人是谁都不知道,等我解决了这些事,再投入您老门下也不迟”
秦风有时候也会在想,自己究竟是不是那天煞孤星,七八岁的时候家中遭遇变故,父母失踪,前些年受了牢狱之灾,又和妹妹失散了,好像跟着自己的人,都没落得什么好下场。
拜师载昰的时候,老爷子并没有说不能让秦风再投入他人门下,但秦风自觉命运坎坷,却是不愿意连累刘家。
“我都不怕,你怕什么?”刘家成也是个火爆脾气,一拍桌子站了起来,说道:“日后查出你仇人是谁,我带人帮你灭了他们。”
“师父,灭了谁啊?您老火气还是这么大?”
刘家成话声未落,麻四两手拎满了东西走进来,对着秦风笑道:“刚好瘸六出摊了,他调的牛脸不错,我也称了两斤。”
“麻烦四哥了”
秦风连忙将麻四手上的菜接了过去,回头说道:“刘叔,子墨是我兄弟,您是我长辈,有这层关系就行了。”
“你这孩子仁义啊,老爷子当年看走眼了。”
刘家成叹了口气,说道:“四儿,去把我那坛老酒拿来,今儿和秦风好好喝一杯,不要叫别人了,就你自个儿陪着。”
在老辈人眼中,找一个能传下衣钵的好徒弟,和大海捞针也差不多,秦风品行资质都是极佳,但奈何却是不肯拜入八极门下。
刘家成是豪爽之人,既然秦风不愿意,他也没勉强,拉着秦风在房间里开了一席,谈论着江湖中的往事,喝的痛快淋漓。
“对了,我想起来了,在五十年代中期的时候,好像有个人来过刘家,像是你那师父。”酒过半晌,刘家成忽然想起一事,脸上露出了惊荣。
“哦?刘叔,我师父门道可多了,出门未必就是真实相貌啊。”
秦风闻言笑道,他到不是揭师父的短,载昰解放前名头也不小,解放初期一向是夹着尾巴做人的,但最后还是没能躲过去。
“你师父是不是有个外号,叫做鬼见愁?”刘家成看向秦风。
“咦?刘叔,那还真是我师父。”
听到刘家成的话,秦风也想起来了,师父好像曾经说过在五六十年的时候,来过刘家,不过刘运焦那时去了台岛,只是见了刘家的一些后人。
“嘿,你要是那位老爷子的弟子,我还真没法抢了”
刘家成摇了摇头,当年父亲跑去台岛,带走了大哥三弟,他和母亲留在了仓州,要不是江湖同道经常接济的话,怕是根本就活不到现在。
载昰当时来到刘家的时候,就曾经留下了不少粮票和钱财,只是那会刘家成年龄还小,经过了几十年,记忆早已模糊了。
有了这层关系,刘家成再不提收徒之事,只是劝秦风酒喝,一坛十斤的老酒被喝个精光后,三人也均是酩酊大醉。
第二天一早秦风醒来的时候,现自己睡在了刘子墨的房中,刚一睁开眼睛,就看到大黄趴在床下,心中顿时升起一股暖意。
“大黄,以后我走哪都会带着你的。”
秦风能感受到大黄对自己的那种眷恋,从抱养它到现在已经有八年多了,大黄也显露出了一些老态,已经不像以前那样活泼了。
似乎听懂了秦风的话,大黄摇了摇尾巴,伸出舌头舔了舔秦风的手,在它的世界里,主人就是唯一。
刚刚走出房间,秦风就看到刘家成已经在院子里摆起了拳架子,不由笑道:“刘叔,起那么早?”
“老了,今儿晚起了一个小时”收功之后,刘家成带着秦风去吃了早饭,两人坐回到了堂屋里。
“刘叔,我要走了,一天找不到小葭,我这心里一天不安稳。”
秦风来刘家,是为了感谢那些年刘家对自己的帮助,但他此次出来,最主要的目地还是寻找妹妹。
“你要走我不拦你,日后有空了就回来坐坐。”刘家成点了点头,说道:“你等一下,子墨那小子有件东西让我交给你!”
“刘叔,这这物件怎么拿回来的?”
刘家成走进里屋,片刻之后手上拿着个锦盒走了出来,秦风接过锦盒打开一看,整个人顿时都愣住了。
这锦盒里放的不是别的东西,正是当年刘子墨所赠的那个枪头,和四年前初见时一样,枪头被擦拭的一尘不染,两边锋刃处,闪着丝丝寒光。
“老爷子一共就打制了三把,岂能让它流落在外面?”
刘家在仓州根深蒂固,政府部门也有不少关系,当年秦风判决下来之后,他们就托人把这枪头给取了回来。
“秦风,这把枪头是子墨的,他说要给你当礼物,你拿走吧。”
刘家成从锦盒里拿出了张对折的纸片,说道:“这是工艺品鉴定书,有这东西上火车什么的都可以携带。”
“刘叔,这这个太贵重了!”
秦风将那枪头握在了手中,他怎么都没想到,已经出去留学两年的刘子墨,竟然还给自己准备了这么件礼物。
和常人不同,如此饱尝人血的杀戮凶器,别人唯恐避之不及,但秦风不然,握着寒光四射的枪头,他心中居然有种安全感,就像是见到了老朋友一般。
第七十三章 下落
“汪汪汪”
回到了从小生长的地方,大黄显得有些兴奋,屋前屋后的跑了一圈之后,耷拉着耳朵来到了秦风的身边,似乎它也感觉到缺少了一些什么。
从刘家告别之后,秦风就来到了这个自己和妹妹生活了五年的地方。
看着早已破败不堪的那间平房,秦风心中有诸多感慨,听麻四说,自从这里出了命案之后,就是那些后来的拾荒人,也没有一个敢住进来的。
铁道两边长满了齐人高的杂草,显得愈发的荒芜,往日经常见到的羊倌也不见了,虽然日当正午,却是给人一种阴森森的感觉。
秦风久久的站立在屋前,当下午三点多的时候,一列火车呼啸而过,不知道是不是当年发生命案的缘故,这里的加水点都被遗弃掉了。
“大黄,你说小葭会去哪里?”
秦风的声音有些苦涩,拎起放在脚边的背包,自言自语的说道:“大黄,走,我就是用脚去量,也要把这条铁路走完!”
在夕阳下,向前方蜿蜒曲伸的铁轨旁边,一人一狗被拉出两道长长的背影,背着旅行包的少年还在时不时的大黄狗说着话,偶尔能得到“汪汪”的两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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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月后,风尘仆仆的秦风来到了距离津天市三十公里外的一处货场。
津天市货站是京津往各地的最大一个火车中转货场,每天都有上百辆货车在这里进行调配更换车头后,开往全国各地。
“津天,不知道能不能得到妹妹的消息。”
沿着铁轨一路走来的秦风,此时的形象又回到了四五年前,身上的衣服虽然没有那么破旧,但却变得脏兮兮的,就连背后的旅行包也布满了灰尘。
秦风那张年轻的脸上写满了疲惫,往日看上去有些细软的胡须,也变得又黑又硬,让他的年龄像是凭空大了好几岁。
那列货车从仓州出发,但先是拐入到了泉城,从泉城又返回津天,线路十分的复杂,也让秦风多走了好多路。
用双脚丈量了数百公里,秦风沿途没有放过任何一个列车停车点和有人迹的地方,但让他失望的是,还是没有得到任何妹妹的消息。
“大黄,吃东西了”
秦风坐在了路轨旁的一个石阶上,从背包里拿出了一个塑料袋,里面有五六个馒头和两斤熟牛肉,他进监狱的这几年,大黄的嘴却是被刘家给养叼了,每顿是无肉不欢。
在三个馒头里夹了牛肉喂给大黄之后,秦风狼吞虎咽的吃掉了剩下的两个,他现在也正是长身体的时候,自然不会亏待自个儿。
拿出了个搪瓷缸子,秦风把水壶里的最后一点水倒给了大黄,自己站起身左右看了看,像这样的货场两旁,一般都会有些小工厂或者是商店的。
“大黄,别乱跑!”
摸了摸正在喝水的大黄,秦风往数十米外的一个大院走去,不过他刚一转身,大黄就用嘴叼起了缸子跟在了他的身后。
“有人吗?”来到门房前,秦风大声喊了一句,他记得自己几年前也来过这个货场,不过那时这家工厂似乎关着门的。
“谁啊?”
随着话声,门房走出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头,看了一眼门外的秦风,眉头顿时皱了起来,没好气的说道:“要饭的赶紧走,白长这么大个子了,干点什么不能吃饱饭啊?”
在**十年代,曾经出过一支有名的队伍,那就是“盲流”,词面解释是从农村中盲目流入城市的人。
盲流最早要追溯到五十年代末的那场全国性饥荒的时候,当时几乎所有的非城镇户口的人,都曾经有过要饭的经历。
到了后来,任何没有城镇户口的人都被列入到了这个行列里,而一些乞讨要饭的人,正是盲流大军中的主力,因为他们的流动性,正符合了盲流的特性。
笔者对这类人群没有任何的歧视,但不可否认的是,这种流动性催生了许多罪恶的发生,小偷小摸就不说了,很多恶性伤人案件,也都发生在这个群体之间。
所以到了九十年代末期的时候,很多人只要看到那些拾破烂的流浪汉,就会下意识的进行一些防范。
这个小工厂前段时间就丢失了一些钢材,所以看门的老头自然对秦风就没什么好脸色了,没拿扫把赶人已经不错了。
“大爷,我不是要饭的。”
虽然带着妹妹最初曾经要过一段时间的饭,但秦风并不认可这个说法,很认真的纠正了老头的称呼后,秦风拿出了包烟,给老头敬上一根,开口说道:“大爷,我真不是要饭的,路过您这,想讨口水喝。”
“哎呦,红塔山啊?从哪儿偷来的啊?”
见到秦风手中的香烟,看门老头愣了一下,不过随之就满脸怒气,伸手抄起了门口的大扫把,那架势像是真要打人了。
“汪”
老头刚挥起扫把,大黄冷不防的从秦风身后窜了出来,一口咬在了扫把上,吓得老头连忙扔下扫把,往后退了好几步。
“大黄,回来。”
秦风唤了一声大黄,随手将那包红塔山扔了过去,苦笑着说道:“大爷,我的不是要饭的,不给口水喝就算了,我能问您点事儿吗?”
“小子,不是要饭的穿成这样干什么?”
九七年这会,一包红塔山也要卖到九块钱的,而老头一个月看门的工资不过就200多,平时抽的都是几毛钱一包的大前门。
眼见秦风毫不犹豫的就将一整包烟扔了过来,再加上秦风那一口的津天口音,老头到是有几分信了秦风的话了。
“大爷,我从仓州一路走过来,这身上能干净吗?”
秦风将刚才拿在手上的那根烟塞在了老头的手里,然后掏出了个一次性打火机,帮老头点着了火,说道:“大爷,先给口水喝吧,这天气热死个人”
从进入九十年代,这夏天来的就是一年比一年早。
此刻不过五月,太阳就已经毒辣的很,尤其是在铁轨旁的石子地上走路,那地面都能蒸腾出一股热气来,吃了熟牛肉夹馍后,秦风更是喉咙嗓子直冒烟。
“好,你进屋来吧,那狗别让进来了,你看脏成什么样了?”
老头很享受秦风这种全方位的服务,美美的抽了一口香烟后,脸色也缓和了许多,接着说道:“那边有蓄水池子,刷车用的,回头给你的狗洗洗,这味道大的很呀。”
“大黄,去,自己去洗洗。”
秦风冲着大黄吆喝了一句,回身接过了老头递来的一茶缸凉白开,一口气喝下肚后,苦笑着说道:“我自己连喝的水都没有,哪有功夫给他洗澡啊?”
“小伙子,说说吧,怎么搞成这幅模样啊?”
看在那包红塔山的份上,老头在秦风喝完水后,又递了条湿毛巾过去,说道:“你这是从哪里来的?没事从仓州走到这边来干嘛?”
一般来到这货场的,大多都是那些为了回家省路费的民工,或者是想换个城市讨生活的盲流,但像是秦风这样带着条大狗一路走来的,却是不多见。
“大爷,是这样的。”
秦风这一路上早就说顺了口,“我和妹妹以前经常在铁路上玩,有一次妹妹爬到一个平板车上,谁知道那列火车一下子开了,妹妹没能下来,我我这都找了好几年了”
这一番话,秦风也不知道重复多少遍了,但每一次说完之后,对方的反应总是会让他失望,这一次秦风也并没有抱太大的希望。
不过老头听完秦风的话后,却是犹豫了一下,开口说道:“你妹妹?多大的孩子呀?这每年都有不少流浪的小孩在货场里,要我说,还真说不好”
“我妹妹四年前八、九岁的样子,皮肤特别白,眼睛大大的,笑起来像个月牙儿一样,对了,当时她留着个娃娃头。”
听到老头的话,秦风的眼睛猛地亮了起来,一把抓住了老头的胳膊,急道:“大爷,您您见过我妹妹吗?”
第七十四章 失望
“哎哎,轻点,小伙子,我这老骨头可经不起你抓啊。”
秦风情急之下,手上却是没有控制住力道,抓得那老头连声怪叫了起来,等到秦风反应过来松开了手,老头小臂处已然被捏出了几个红指印。
“我说你小子想杀人啊?怪不得敢带条狗就满铁路的溜达,敢情手劲不小?”
老头呲牙咧嘴的在小臂处揉了揉,他可是清楚那些拾荒者的秉性,人多的时候就是拾破烂的,遇到有人落单的时候,说不定就会客串一把拦路抢劫。
“大爷,对不住,真是对不住”
秦风连声道着歉,右手又伸进了背包里,再掏出来的时候,赫然又多了一包红塔山,俗话说礼多人不怪,这一路上单是香烟秦风就发出去两条了。
“大爷,您看,这个就是我妹妹,您见过他吗?”随着香烟拿出来的,还有一张小女孩的画像,这是秦风按照自己记忆画出来的,他感觉能和妹妹有**分相像。
“小伙子,心情我能理解,下回别这么冲动了啊。”
见到又是一包香烟塞进了口袋,老头的怒火早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从刚才那包拆开了的红塔山里掏出了一根,闻了闻又塞了回去,拿出一支大前门给自个儿点上了。
“咦,照你画上的这女孩,我好像还真有那么一点印象。”
美美的抽上一口香烟,老头打量着着那张画像,点了点头说道:“应该是四年前的冬天吧?几月份我记不清了,不过那会好像还没过年
我当时出去捡煤块,见到从一个平板车上下来一女孩,脸上好像有血,本来我想喊着她的,谁知道那女孩一直哭着就出了车站,我我也就没追上去。
对了,那列火车好像就是那边那一列,你看离我这边那么远,我想追也来不及了”
说着话,老头指了下远处正等着编排的列车,顺着他的手指看去,秦风发现,那正是自己一路追寻着的火车。
火车货站,运输最多的无疑就是煤炭了,这些生活在货站旁边的人,烧煤根本就不需要花钱,所谓的捡,其实就是拿个耙子直接从车上扒拉。
老头一来当时正在扒拉煤,二来距离那个平板火车有点远,中间隔了三道铁轨,再加上平时也常见到一些爬火车的小孩子,是以虽然心里有点奇怪,但也没有追下去。
“是是葭葭!”强自压抑住心中兴奋的秦风,大声喊了出来,“没错,一定是葭葭!”
按照老头所说的时间列车还有小女孩的形象,应该就是秦葭无疑了,苦苦寻找了妹妹好几年,秦风终于得到了一丝关于妹妹的下落。
这也难怪当年刘子墨等人没能找到秦葭,毕竟铁路沿途像这样的小工厂,没有一千也有八百家,几乎比比皆是,否则秦风也不会几百公里的路走了半个多月。
“小伙子,真是你妹妹啊?我说,你怎么那么不小心呢?哎,哎,轻点,你轻点啊!”老头数落了秦风几句,可是话声未落,胳膊又是一疼。
“大爷,您您知道她去哪里了吗?”秦风一激动,差点又将老头的胳膊给捏断了,疼的老头大声喊叫了起来。
或许是拿了秦风两包香烟,又或者有当时没拦下那小女孩愧疚的缘故,老头这次没卖关子,等秦风放开手后,开口说道:“这个我真的不知道,那里出去就是镇区了,四通八达的,谁知道她会去哪啊?”
“大爷,谢谢您,真的谢谢您了!”
秦风也顾不上给水壶灌满水,口中打了个唿哨,直接就冲出了门房,正在院子储水池里泡着的大黄猛地窜了出来,跑出门时一个哆嗦,甩了那老头一脸的水珠。
火车货场不比客运站,除了检票出口之外,周围近一公里都是有围墙的,货掣乎哪里都能进出,老头所指的方向,出去就是一条大马路。
马路上人不多,也没见有什么店铺,秦风顺着马路走了大概五分钟后,遇到了一个十字路口,上面分明标注了往京城和津天的方向,却是一条国道。
“妈的,就是一个个的问人,我也要找到妹妹的下落。”
咬了咬牙,秦风朝着一个方向走去,国道上都有些供司机落脚吃饭的饭店,如果妹妹出现过,相信会有人能看到的。
“大叔,你几年前见过一个小女孩吗?”
“大姐,四年前有个小女孩来过这里吗?”
“这位大哥,您看看这画像,见过这女孩吗?”
秦风沿着长长的国道,充满希望的进到一家家饭店或者小旅馆中,但每次出来的时候,脸上却是挂满了失望的神色。
两天之后,秦风几乎从津天市走到了京城,不过还是没有得到任何关于妹妹的消息,不死心的秦风又回到了那个十字路口,往津天市的方向走去。
同样,当秦风站在津天市热闹的海河旁边,依然没能得到妹妹的下落,似乎从那十字路口处,秦葭就消失不见了,沿途那么多家饭店,居然没有一个人见过妹妹。
秦风也曾经怀疑妹妹是否在那里出了车祸,但询问了很多人,四年前都没有发生过小女孩没车撞的事件,这也让秦风安心了许多,至少妹妹还活着!
“莫非妹妹当时被过往的车辆带走了?”
站在熙熙攘攘的街头,秦风心头闪过一个念头,随之变得无力了起来,如果真是那样的话,他就是大海捞针,很难将妹妹寻找到了。
“葭葭那会已经八岁了,他应该能记得我,到报纸上去发寻人启事,对,就这么办!”
在九十年代末期,网络虽然已经有了,但远不如报纸的覆盖面大,想到这一点的秦风也没去找谢轩和李天远,直接来到了津天的日报社。
发寻人启事并不需要太复杂的手续,一般都是按字收费的,秦风写下了一段二十多字的广告,足足花费了两百多块钱,并且要求连登十天。
当然,看过了报纸样刊的秦风,实在有些怀疑那豆腐块大小的寻人启事,是否真的能被妹妹或者收养妹妹的人看到?
第七十五章 结仇(上)
“谢叔,是我,秦风。”
找了一个公用电话亭,满脸疲惫的秦风拨打了谢大志的传呼,没过多大会,电话就回了过来。
“小秦?你回来了?”
谢大志的声音充满了惊喜,没等秦风回话,忙不迭的说道:“这段时间出了点事,电话里也说不清,你马上到文华巷房子那边去吧,我现在也赶过去,到了咱们再说。”
“出事了?好,谢叔叔,我半个小时左右就能到。”
秦风心里一沉,也没多说什么,挂断电话付了钱之后,直接在路边拦了一辆黄面的,受京城的影响,现在满津天跑的也都是这种出租车。
司机是个老津天人,对道路很熟悉,带着秦风拐了几条小道,没用半小时就来到了文华巷的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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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谢叔办事情的效率很高啊。”
走到386号院子的门前,秦风发现,破旧的大门已经被换掉了,连门槛都重新上了漆,只不过大门此刻却是紧闭着。
“风哥,你回来啦?”
当秦风敲响门后,小胖子谢轩从里面打开了门,等秦风进去后,鬼头鬼脑的在门外看了好几眼,这才将大门从里面给关上了。
“我靠,这么大条狗啊?风哥,你从哪搞来的?”就在谢轩回过头来,才发现跟在秦风身后的大黄,吓得他连忙后退了几步。
“怕什么,它叫大黄,不会咬你的”秦风没好气的在谢轩头上敲了一记,说道:“刚才那是干什么?又不是拍电影,还怕我被人跟踪了?”
谢轩摸了摸脑袋,苦瓜着一张脸说道:“风哥,我还真怕你被人跟踪。”
“谢叔叔说出事了,是不是远子又和人打架了?”秦风绷起了脸,说道:“我走之前怎么交代的?”
秦风知道李天远的脾性,所以在临走之前,教给了李天远不少东西,就是想让他好好练功,不要出去惹是生非,眼下来看,那小子荷尔蒙之旺盛,还要超过秦风的想象。
“风哥,这次不是我们惹事,怪不得远哥的”
谢轩正想解释,门外又响起了敲门声,打开门一开,却是谢大志也赶了过来,看他手里的安全帽,应该是直接从工地上过来的。
“秦风,这还不到一个月,怎么憔悴成这幅模样了?”
进门后的谢大志看了秦风一眼,脸上不由露出了惊诧的神色,他知道秦风比自己儿子还要小上一岁的,可眼前被晒的面庞黝黑的秦风,看上去就像是有二十五六岁一般了。
“谢叔,好几天没洗脸,就是这模样了。”
“怎么?没有找到妹妹?咳咳,秦风,谢叔叔不会说话,你别见怪啊”
谢大志这句话问出口后,差点给自己脸上来了一巴掌,就秦风脸上显露出来的那神情,傻子都能看出来他没有找到妹妹。
“谢叔,没事,我知道您这是关心我。”
秦风摇了摇头,他算是是一个心胸十分豁达的人,从七八岁的时候就体会到了生活的艰辛,当事不可为的时候,秦风会将那份牵挂和思念都深埋心底,而不会影响他日常的行为判断。
这一次虽然没能找到妹妹,但秦风也不是全无收获,最起码他知道妹妹还活着,这对于秦风而言,已经足够了。
“不说我的事了,谢叔叔,多谢您帮忙,这院子搞的不错。”
见到谢轩和谢大志的神态后,秦风知道李天远不会出太大的问题,否则谢大志也不会一上来就问自己妹妹的事情了。
“哪帮什么忙了,都是自家的工人,举手之劳而已。”
谢大志笑着摆了摆手,他现在正做着地产开发的生意,工人和建筑材料都是现成的,在房主搬走后,谢大志拉来了一车材料和工人。
谢大志知道秦风虽然年龄不大,但是秘密不少,所以他不仅让工人将所有的房间和围墙都粉刷了一遍,更是将杂物间改成了洗手间,装上了马桶和淋浴器。
这样一来,秦风等人就不用再去外面公共厕所了,只要将大门一关,谁看不知道院子里所发生的事情了。
“对了,秦风,我给你说说花的钱”
“先别说这个了,谢叔,咱们先进屋说说远子的事情吧。”
谢大志刚张嘴想说帐,就被秦风出言制打断了,因为他听到屋里传来了一声呻吟,这声音秦风可不陌生,当年在管教所里挨打之后,李天远没少发出这种哼哼。
“大黄,你留在门口。”
秦风对着大门指了一下,抬腿跨进了屋子,这种四合院的厢房和京城的差不多,进屋是一间堂屋,两边是住人的房间,中间一般没门,都是挂上一道帘子。
由于刚装好房子就出事的原因,这里面更是连帘子也没挂,秦风一进屋就看到了躺在右侧房间床上的李天远。
“妈的,谁下手这么狠?”
秦风一看之下,忍不住骂出了声,这床上躺的哪里还是个人?整上半身就像是一个用白布包裹起来的粽子,除了露出张被打肿了的脸之外,就没处好地方了。
看到这情形,秦风脸上露出了一丝戾气,李天远把他当大哥才跟到津天来的,可是这才仅仅几天,就被人打成了这幅模样?
“这孩子,真是杀人进的监狱?”
见到秦风阴沉的脸色,就连谢大志这种在社会上厮混了几十年的老油子都是心里一突打了个寒颤,不由想起儿子给他说过的事情。
“风风哥,是是你来了吗?”
听到了秦风的声音,躺在床上的李天远很努力的睁开了眼睛,不过被打肿了的双眼,显然看不清眼前的情景。
一向自诩是流血不流泪的李天远,那泪水是哗哗的往外直淌,挣扎着想坐起身子,但此刻他连动下手指都困难,只是在喉咙中发出了嘶哑的“嗬嗬”声。
“远子,是我回来了,你别说话,有什么事,等养好伤再说”
秦风走到床前,握住了李天远努力了半天没抬起来的右手,轻声说道:“远子,睡一觉就没事了,谁打的你,咱们十倍打回来!”
说着话,秦风的右手轻轻的按在了李天远的后脑处,一按一松,如此反复三次之后,情绪激动的李天远顿时昏昏睡了过去。
第七十六章 结仇(中)
“还好,没伤到腑脏,都是些筋骨外伤,不过伤筋动骨一百天,怎么不带他去医院?”
李天远睡去后,秦风回过头来,声音虽然没有什么明显的起伏,但谢大志父子俩,都能听出话语中的不满。
“谢轩,你看着点远子”
谢大志吩咐了一句儿子,看向秦风,说道:“这事儿有点复杂,咱们到别的屋去说,别又把给吵醒了。”
“好,咱们换个地说话。”
秦风看到李天远的呼吸逐渐平稳了下来,点了点头说道:“谢轩,远子睡不了多久,最多一小时,他醒了你叫我们。”
“风哥,我我知道了。”谢轩低着头答应了一句。
出了正厢房,来到右侧厢房后,秦风将背包扔到了铺着崭新床单的床上,说道:“谢叔,让我猜猜,是袁丙奇那边的人下的手吧?”
没等谢大志回话,秦风用手指揉了下太阳穴,有些不解的说道:“我让用李天远的名字去办理那间铺子的手续,就是不想惹麻烦,他们是怎么找到远子的啊?”
“秦风,这事儿也是巧了,我慢慢给你说吧。”
谢大志闻言苦笑了起来,说道:“你走之后,我先把这院子给买了下来,同时也找了你说的那个叫莘南的小伙子”
谢大志在社会上打滚多年,办事还是非常靠谱的,尤其是秦风交代的事情,更是多用了几分心,秦风走后的第二天,他就和那位老太太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
拿下这套院子的实际价位,比秦风想象的还要低一些,几百平方的大宅子,谢大志只花了九万八千块钱,算上杂七杂八和简单装修的费用,也没超过十二万。
办妥了四合院的事,谢大志又和莘南达成了《文宝斋》的转让意向,费用也不高。
莘南除了拿走一方爷爷珍藏的端砚之外,所有的东西都转让给谢大志,总共是七万两千元,其中仅是货物就价值四万。
其实莘南等于是将《文宝斋》送给了秦风,因为《文宝斋》的租期还有三年,每年是两万四千块,房租都已经交清,正好就是转让的价格。
与四合院买卖要去房产管理所不同,古玩街上所有的店铺,都是归崇仁宫古玩市场所有的,只能租赁而不能买卖。
所以在私下谈好意向后,谢大志又和莘南去了崇仁宫古玩市场办公室签订了转让协议,才算是将这件事情给办好了。
而且谢大志也记着秦风的交代,在签订了转让协议之后,马上就在《文宝斋》大门上贴了停业整顿的字样,时间为一个月。
谢大志本身也很忙,处理完这件事情后,就投入到他的房地产开发中去了,但就在一个星期之前,李天远和谢轩就出事了。
这事儿的根源在谢轩,但说到底,还是李天远自找的。
从秦风走后,李天远一直挺老实的在四合院里练功,平日里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他性子倒是也挺坚韧,并不像同龄人那般浮躁,很能耐得住寂寞。
但谢轩可不行,早些年他就是一纨绔恶少,最喜欢钻个溜冰场进个录像厅之类的地方,现在整日里看着李天远在那站桩练功,急的和热锅上的蚂蚁也没啥区别。
好在这儿距离古玩街也近,谢轩每天几乎就泡在了古玩街上,他人很聪明,学着秦风那样只看不说,到是也学到不少东西。
但一个人玩着总归不带劲,一个星期前的一天,谢轩说是要去看看咱们自己的铺子,鼓动李天远跟他一起去逛古玩街。
李天远一想也是,风老大买的铺子,不就是让他们给看着的吗,当下两人就去了《文宝斋》,围着自家的铺子转悠了半天。
不管是谢轩还是李天远都没想到,他们这一转悠,就被人给盯上了,有个人凑过去问两人和这《文宝斋》是个什么关系?
谢轩是个明白人,不过李天远却是个直筒子,当下就嚷嚷这铺子是他们风老大的,问话的那人立即就变了脸色,当时没多说什么,直接隐入到了人群里。
谢轩感觉到了不对,拉着李天远转头就走,而且没敢直接回四合院,想从东边的巷子绕回去,但是走出没两百米,就被人给堵住了。
拦路的一共有八个人,其中有两个是李天远曾经在《文宝斋》见过的,还有一个就是刚才古玩街上问话的,另外五个却是膀大腰圆,一看就是打家。
李天远那副模样一看就是在道上混的,对方也没废话,直接问他是混哪里的,跟的老大是谁,要是识相的话,就将《文宝斋》给让出来,袁老大或许会原谅他们。
只是这几个人没想到,李天远的话更少,没等他们说完,居然就冲过去干上了,而且一拳一个,上来就将战斗力不强的“恐吓二人组”给放倒在了地上。
那帮人也都是狠茬子,一见李天远动了手,马上就围了上来,好在这巷子不宽,只能并排容得下三个人,刚打起来的时候,李天远到是没有吃亏。
对方看到李天远凶悍,有几人顿时掏出了刀子。俗话说功夫再高也怕菜刀,更何况是半瓶水晃荡的李天远?
在对方亮了刀子后,形势就开始急转而下了,李天远先是胸口被砍了一刀,紧接着头上也挨了一刀,胳膊上更是连连被砍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