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看,刚说你一句,就立眉毛,挺好看的女孩子不学好。”
“哎,宋向宇,我招你惹你了,看我不顺眼,就别理我,不就是上次我迁怒你了吗,至于堵到这儿数落我?真小心眼儿,行了,行了,我到时候去,省得又驳你面子。”
“扑哧”一声宋向宇就笑了,忍不住拿手拽一下余宝笙的耳边的头发,被余宝笙躲开也不觉得没面子,“余宝笙,你终于肯在我面前露出本来面目了,我还真受不了你待我总像个圣母的样子。”
“你才圣母,我倒不知道现在知书达理不流行了,野蛮女友大行其道。”余宝笙撇撇嘴,的确她在宋向宇面前好像还没这么毛躁过。
“余宝笙,我都习惯你了,以往哪次不是你一副端庄大度的样子噎得我生气不是不生气也不是的?”宋向宇看来心情不错还能提起过去没面子的事情。
“怎么会?不是都是我主动说话的吗?”余宝笙对于自己在谈恋爱过程中的端庄大方明事理还是有自信的。
“是,都是你先和我说话,因为你根本不记得因为吵架我还在生气。”
余宝笙听宋向宇的怨气不禁失笑,“宋向宇,你多大的人了,多久的事情还斤斤计较?”
宋向宇也笑起来,说道:“你看看你当年多蹂躏我,到现在我还一团怨气没处发呢?我看你就是来降我的。”
余宝笙刚还笑着的脸听到后面便僵住,看宋向宇开玩笑的表情,连忙打哈哈道:“瞎说什么呢?跟真的似的。你这么说可对不住你的女朋友。”
“宝笙,都几个月了,你到底考虑过没有,我是真的在重新追求你。”突然间宋向宇一本正经地看住余宝笙说道。
“宋…宋向宇,你别开玩笑…”余宝笙被突如其来的诘问弄得有些失语。
“我没有开玩笑。从几个月前见你我说要重新追求你就不是开玩笑。我觉得这两三个月的时间你应该考虑的差不多了,我想,我们有过一次恋爱,我的人品你的性格,彼此都熟悉清楚,不需要再由摸索考验的过程,如果说上一次我们是校园恋爱,没有多少关于未来的期待,但这次,我希望结果是婚姻。”
余宝笙傻呆呆地望着宋向宇,他的这通表白的确有些出人意料,上次宋向宇提出的重新追求她一度是认为他是在挽回面子,毕竟当年虽是宋校草在气头上提出的分手,但她没说一句挽留争取的话当即表示同意,尽管是她认为自己心态不对不适合继续进行下去恋爱,但于宋向宇来说也是件没面子的事情,所以她只能把宋向宇多年后再遇便打算追求她的事情理解为挽回面子,否则能是什么原因呢?所以虽然宋向宇曾提出那样的要求,但她也没多想过,今天宋向宇又一次提出来,不得不正视。
再次抬起头看着满脸正经之色的宋向宇,要说宋校草还真是没贬值,很多校草无非在校园里闪亮一下,出了社会因为人情世故个人际遇,很多校草归于平庸,身边的就有杨凡。或许还能吸引女孩子,但只有他身边的人知道曾经球打的好歌唱的棒的校园王子与今天只会喝酒谈女人的男人差别有多大。宋向宇很幸运,凭借自己不低的情商发展出一块属于自己的天地,她也听过大家议论外资制药公司,像宋向宇这个级别的大概一年有三四十万不止,有四环里的一套房子,有一辆二十多万的车,虽然比不上那些金领什么的,但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在北京城里过小康日子,很难得了。忍不住看看头顶的青天,老天爷看来醒着的,她昨天刚想要正经谈次恋爱,今天就有一个男人以婚姻为诺言向她提出交往。
宋向宇看见余宝笙抿着嘴半天不吭声,刚要再说话,却听到余宝笙轻声说道:“宋向宇,我也知道上一次我做得不成功,可能对于爱情,我的情绪里有些灰色的东西,如果我答应你,我也不知道这次能做得怎么样。你说我们彼此了解,我没有那么乐观,毕竟当初只有一年,而那年你也快要毕业,我们真正在一起的时间很少,过了六七年,虽然都是单身,但这种单身不意味着情感没有更多经历。即使没有经历,六七年的时间也足够使一个人在价值观人生观上发生变化。所以重新谈一次恋爱并不比两个陌生人更容易,毕竟在开始的时候,彼此的缺点都已经暴露出来,甚至互相都不想遮掩,我们的问题不会少。”
宋向宇刚才还觉得自己的论点鲜明,论据充分,说动一个人轻而易举,可是被余宝笙一说,不由犯嘀咕,余宝笙说的一点儿都没错,再次谈恋爱,尤其是奔着结婚的目的,所有的举动都是被终极目标牵着的,浪漫总会有所减损。但是转头他又劝自己,婚姻终归是要趋于平静的,不是吗?就在他以为余宝笙再次拒绝的时候,余宝笙却抬手掠一下耳边的碎发,说道:“虽然是这样,但是我想可以试试。”
阳光下余宝笙浅浅地笑着,长长的睫毛微微抖动,因为侧着光,皮肤上的茸毛似乎也染上阳光的金色。宋向宇有些恍神,几秒之后自然地伸手按住余宝笙的肩膀,说:“答应啦?可要努力的。”
余宝笙有些想躲那只手,最终还是镇定地接受,道:“试验阶段,可以退货也可以反悔。我们都有权利。”
“什么叫试验阶段,我还不能算你男朋友?”宋向宇有些不解。
“就算是医院的老病号,来了还得重新抽血化验一遍呢,哪有来了就按住开药动手术的?所以我们虽然是前男友前女友,但是总还得相处一段再说,你对我也太放心了吧。”
宋向宇气结,能这么比喻吗?但看着余宝笙认真的表情,点点头说:“好,就按你说的来,一个月时间,我是不会反悔,就看你吧。”
“两个月,一个月时间太短,我都不够了解你的过往情史的。”余宝笙道,实在她需要长一些时间适应对别人说这是我男朋友。
宋向宇脸一绿,说:“我有那么差吗?”
“我可记得你刚跟我分手,转天就牵了一个女孩子的手跳舞,我舍友都发彩信给我看了。”余宝笙忍不住戏谑。
“原来你也吃醋,早知道我就多纠缠你一段时间,说不定现在早修成正果了。那个女孩子我都忘记是谁了,这个真没法儿交待。”宋向宇倒也不回避,隐隐觉得心里还挺满意余宝笙记着这件事情。
“好了,好了,没时间跟你说了,我还有事。晚上有时间吗,一起吃饭吧,就当对上次的事情向你赔不是。”
“这个当然得请,一码是一码。我也得去趟外科大楼,那晚上见,宝笙。”
余宝笙和宋向宇挥手看他走远,又想起刚才的那个决定,不知是对是错,或者说选中了宋向宇开始一次真正的恋爱不知是对是错,可是已经开始了,不是么?那就继续吧。这样想着转头回楼里,却碰见张童鬼头鬼脑地往她身后看。
“师姐,看你刚才笑得花枝乱颤,一点儿都不淑女,看来跟前男友有戏?”
“什么前男友,真难听。”余宝笙就知道张童嘴里吐不出象牙。
“师姐,我听这口气好像有点儿变现任的意思?”
余宝笙心里一惊,这张童真有八卦天赋,不当狗仔队都浪费了,立刻正正神色道:“你天天盯我干什么,你的论文再不写,不能如期毕业,看你怎么办?”
张童立刻作头痛状,说:“别说了,别说了,正为这个烦心出来走走。”突然又诡秘一笑,“师姐,你以为你这样就成功转移话题了吗?错,绝对是暴露。解释就是掩饰,转移就是可疑。呵呵,我看好你哦。”
似乎是老天爷为检验她要开始恋爱的真心似的,晚上和宋向宇在停车场碰面没想到会碰到乔远峰。
宋向宇正和余宝笙商量去哪里吃饭,余宝笙说随便,宋向宇说当初最讨厌你说这两个字了,随便了那么长时间,都不知道你喜欢什么口味。余宝笙说你应该知足我的不挑剔,我如果都选牛排、西餐之类的,你确定你支撑得住?宋向宇哈哈大笑说看在现在我们的关系,我就当你是提前替我省钱了。余宝笙瞪他一眼不屑评论,转头往车边走,却愣在原地。
余宝笙看见乔远峰站在宋向宇的车旁边,正开着机车盖鼓捣他那辆不怎么新的日本车。余宝笙愣愣地想,事情就这样凑巧,一夜之间一个决定,一瞬之间一夕百年,就像这一夜她和过去告别,这一天她又和过去牵手。
“乔主任?”余宝笙不知道别人听她的声音怎样,她自己听着干瘪无力。
“余医生?哦,下班了。”乔远峰直起身淡淡笑着回一个招呼,在回身看到宋向宇的时候脸色一瞬间微微一滞。他刚才听见有男女一路说说笑笑走来,这一回头看余宝笙的脸上活泼的表情还留有痕迹,身后的宋向宇与她的距离小于44厘米,乔远峰修过心理学课程,知道那个距离意味着双方的关系明显比一般男女要亲近,心里渐渐地沉下去。
“乔主任,今天您下班早,每次去都见您加班。怎么啦,车子有问题?需要帮忙吗?”宋向宇打招呼。
“啊,不需要,就是加点儿玻璃水。”乔远峰脸上的笑意淡了不少。
“乔主任太低调了,我以为您怎么着都得开辆进口车呢。”宋向宇笑嘻嘻地看着那辆半旧的车子。
“代步而已。”乔远峰把机车盖合上。
“乔主任好不容易早下班一次,我们也不耽误您回家,我和宝笙有事先走了。”宋向宇眼见乔远峰似乎不是很想多聊,便找个理由告别,伸手虚虚扶住余宝笙的肩笑着说道。
乔远峰目光转向见余宝笙一句话不说,也不多言,嘴角扯了扯说:“你们先忙,再见。”
“乔主任,再见。”宋向宇挥手,把副驾的门打开让余宝笙坐进去,然后绕过车头开门坐到驾驶位上。
余宝笙僵硬地向乔远峰点点头,坐到车里目不斜视,似乎偏一些都怕碰到乔远峰探究的目光。想起前一晚两个人熟络的姿态,却怎么也没办法再摆出来。
乔远峰慢慢走到车后把装玻璃水的瓶子放进去,再走到驾驶门边,宋向宇的车已经绝尘而去,一时不知道该干什么,从储物箱里摸出烟盒,拿出一支烟,转瞬间又慢慢地揉碎了攥到手心。
“宝笙,我想到一家新开的粤菜馆,有几味汤熬得不错,清淡滋补。”宋向宇边开车边说,没听见旁边人说话,转头看余宝笙,见她抓着安全带表情严肃。
“怎么啦?身体不舒服?”宋向宇腾出右手要摸余宝笙的头,却被避开。
“没有,就是有些累。”余宝笙看看宋向宇横在空中的手,用手指推回去,“专心开车。”
宋向宇无所谓地笑了笑,转而又贴心地说道:“那就更应该去补一补,就这么定了,你要是累了,就先睡一会儿,路上堵,到了我叫你。”
余宝笙感激冲他笑笑,顺势说:“我可真睡了,你不会趁我睡着把我卖了吧?”
“卖你?留着你比卖你更值钱。”宋向宇呵呵笑道。
“胡说八道。”余宝笙嘟囔着闭上眼睛。
恍一闭眼,眼前就出现乔远峰刚才看自己的目光,凉凉的,没有任何表情,想到这些,心里忍不住一痛,她的爱情就这样结束,开始,告别,男主人公始终不知道。
第十八章
宋向宇很适应自己准男友的日子,甚至时而越线表现得更像男朋友。余宝笙对于宋向宇的过界动作起初还警告,多几次之后也就坦然起来,总归她现在也没有其他选择可想,宋向宇表现也挺好的,无非有些殷勤,但是说实话很满足虚荣心,最重要的是在他面前她可以不用再有陌生人初见面的小心应对,她是什么样儿的人就以什么样儿来让他见识,不用装,也不累。科室里也好像感觉到他俩关系的变化,关于余宝笙的绯闻自动由多个人变成了宋向宇一人,而且善意撮合的居多,无非是看见宋向宇过来,体贴地给他俩留出独处的时间,余宝笙刚开始还不好意思,后来也慢慢习惯,对宋向宇说话也带出来与往日不同的亲近。各种迹象表明余宝笙似乎对自己的感情彻底平静下来,不折腾,不抵触。
消息传得快,秦副院长很快就知道这个女儿有了心仪的对象,她那个层面自然有自己的了解渠道,几个信息可靠的人传话过来后,秦芬特意把余宝笙叫到办公室来谈。说来奇怪,余宝笙和父亲余家鼎的关系一般,因为小时候没和父母在一起生活,长大了又基本独立自主,所以那种父女之间特有的“小情人”、“小棉袄”关系竟然都没有培养出来,余宝笙见余家鼎往往都是客气疏离地叫“爸爸”,然后把事情说一下,最后再把自己的想法和意见说一遍,余家鼎听完可以给意见,可以提出不同的看法,但最后一句总是“宝笙,爸爸的意见你可以参考,但是大主意你自己定,只要不离谱就行”。
秦芬曾对他们这种所谓朋友似的父女关系起初还好奇,几次之后直言不讳地说太缺乏亲情,说完这些便心疼余宝笙小小一个女孩子便这样自立,再想想远在异国的儿子,不免唏嘘,然后对余宝笙开始嘘寒问暖、事事操心,倒比余家鼎这个正宗老爸还来得勤快。人总是知恩的,最初余宝笙还不适应这样的关心,除了外公,包括父母没有人这样亲密无间地介入她的生活,但感受到秦芬的一片热忱,也渐渐放开心扉,时间一长,两个人倒真处出了母女之间的亲热来。
余宝笙一边吃着秦芬做的点心,一边应付探询。她丝毫不怀疑秦芬耳目的灵敏度,有陶主任那个大八卦在,怎么可能避开家人呢,所以在秦芬问起宋向宇时,余宝笙点点头。
“嗯,我和他是在相处,也还没到男女朋友阶段,先处处看呗。以前和他谈过一年的朋友,但是那会儿还小嘛,所以也没当回事儿,他人比较傲,可能觉得我不太关心他,我也觉得自己有些懒散,对于校园里那些舞会、春游什么的都没多大兴趣,而他又喜欢那些,所以,后来便分手了。”
“那你后来一直没谈大概也不是因为他的原因吧?”秦芬字斟句酌地问。
“当然不是,就是觉得谈恋爱挺没意思的,一个人也挺好的,再说谁说我没谈过啊,后来在儿童医院实习时候不也谈过吗?秦姨,我可没你们想得那么脆弱。”余宝笙冲秦芬眨眨眼睛,“之所以这次还是选择宋向宇,秦姨,你也知道我很懒嘛,这个人长得不难看,收入不错,人不坏,对我也好,关键我对他知根打底,这不就是你们一直想给我介绍的那种青年才俊吗?虽然在家庭背景上还差了一点点,但是也差不多吧,人家以前也是三甲医院的医生呢。”
“你爸爸说让你自己看着办,可是秦姨不这么想,你也别说秦姨多事,回头草不是不能吃,主要还要看人品,当初分手究竟是年少不懂事,还是因为性格不和,如果不懂事,可以明事理,但是性格不和的话,就要慎重考虑。”
“秦姨,我知道你对我好,我都快三十的人了,心里自然明白,所以才要再相处一段时间然后确定男女朋友的,您放心,如果这段时间他对我不好,我一定毫不怜惜地揣掉他,再找个新的。”
秦芬看着余宝笙夸张的笑容,怎么都觉得这孩子不是特别开心,哪有谈恋爱谈得这么冷静的,就算她和余家鼎这种别人介绍的半路夫妻,起初相处的过程都是甜蜜让人向往的,虽然在一起多聊的是工作,但浓情蜜意也不是没有,就是现在,她也觉得自己很幸运,能在第二次婚姻中觅得良伴。可是冷眼看余宝笙一点儿都不像恋爱中的女孩子,虽然父母希望孩子找一个伴儿过日子,但真要是为了搭伴过日子,她秦芬头一个不赞成。
“秦姨放心,我会把进展分阶段报告您的。”余宝笙吃完最后一块点心,“秦姨,您做的点心真好吃,我爸忒有福气,都快老头子一个了,又有口福又有艳福。”余宝笙是真替余家鼎高兴,许晓笙虽然外表温柔贤淑,年轻时却有颗标准的公主心,比余家鼎小六七岁,所以两个人的相处模式变成余家鼎事事照顾许晓笙,等余家鼎工作忙起来,许晓笙就只好带女儿吃食堂,在余宝笙记忆里吃妈妈做的饭大概有数的几次。可秦芬却不然,虽然外面是个女强人,在家里却是百分百好妻子,自己有空闲的时候绝对会亲自下厨,煲得一手好汤,做得一手好饭,家里更是料理得温馨亲切,怨不得余家鼎再婚时没有凭着好条件选择年轻女性,而是相中了跟自己没差几岁的秦芬,不能不说秦芬的温柔俘获了余家鼎一颗多年有家无实飘零的心。
秦芬哈哈笑起来,自信地说:“我这手艺传女不传男,就等你结婚传给你了。”
余宝笙故意皱皱眉头,说:“后面的小饭馆什么都解决了,实在不行还可以到您这里蹭饭啊。”
秦芬很认真地摇头道:“女孩子嘛,还应该学些家务料理能力,事业上太能干了,容易为人处世偏硬,做些家政,家居、插花、厨艺,内心不忘女子的本份,性格柔软一些,对女孩子是福气。”
余宝笙默默点头,想想父母大概就是陷入这样的悲剧,母亲当护士长后性格越来越硬,由公主变女王,而父亲则是传统的文人,心里总有红袖添香的雅趣,时间一长,问题变成矛盾,对抗变成冷漠,只能分手。或者父亲始终不是母亲最终的那杯茶,母亲只有碰到那位美籍华人才心甘情愿地放下身段展现自己的温柔,她如今和母亲通个电话,母亲偶尔在中间跟丈夫和孩子说话,声音甜软,一点儿都不像快五十的人。那种骨子里的温柔总会让余宝笙心微酸,她也是她的孩子,可却没有这样好的时光。
闷头想,转身抱住身边的秦芬,眼底热热的,谁也不知道余宝笙心里一直有个坑从未被填满过,渴望被疼爱,渴望被珍惜。
秦芬被余宝笙的动作弄得有点儿讶异,不过也就几秒便反应过来,手臂慢慢放在余宝笙的肩上,轻轻说道:“宝笙,你自己想好了尽管去做,阿姨只是希望你一定不能慢怠自己的感情,对于女人,起码现时代这个国家的女人,幸福很大意义上就是感情婚姻的顺遂。阿姨不想你受苦。”
余宝笙抱着秦芬,头埋在胸前,瓮声瓮气地说:“我知道了。”
从秦芬办公室出来,想起一件事,余宝笙摸出手机给宋向宇打电话,好半天才接起来。
“你最近辞职了?”
“你怎么都知道了,刚辞,还没来得及跟你说。”
“为什么?”
“有一个不错的外资医疗器械公司想让我过去,收入会高一些。”
“你现在不是不错吗?”
“宝笙,我是想让我们以后的生活更好。”
“钱不一定能决定生活的好坏,何况你现在收入已经很不错了。我知道你来现在的公司刚一年。”
“宝笙,你想得太简单,在北京没有足够的钱怎么可以叫生活的好,如果我还在老家医院当医生,会是什么样儿?你想过没有,起码我们不可能再走到一起。宝笙,我知道你是担心我,放心,我心里有数,别不高兴,晚上我去找你,一起吃饭。”
余宝笙听着宋向宇把电话挂断,站在路边想了一会儿,继续往前走。要说人的本性怎么会变呢?宋向宇一直就是这样的性格,爱热闹,爱张扬,喜欢众人瞩目,不能忍受平庸。成绩不错,踢球不错,唱歌不错,甚至历任女朋友都是大美女级的,除了自己。余宝笙虽然对宋向宇追求自己到现在都是一个谜,但也没有妄自菲薄,只是在大家的反应里,她绝对是个灰姑娘的角色。宋向宇太出色,余宝笙太一般。
现在想来当年的相遇的确像是灰姑娘被王子捡到水晶鞋。按照宋向宇的说法是,他百年不去一次自习室,结果还落下东西,偏偏余宝笙捡到,如果这不是缘份,那就没有天理了。
关于宋向宇,余宝笙自然知道这位比自己高一届的帅哥师兄,一帮女生粉他,所以看到书本资料上龙飞凤舞的签名后就直接交给同班的男同学转交。没想到两天后校草宋向宇就在女生楼下等她,整个女生楼都轰动了,余宝笙不过也就是样貌清秀、尚可称作漂亮,比起那些姹紫嫣红的班花、系花、校花之类的女孩子,简直是不起眼,但却可让校草在楼下等候,不管原因为何,都足够轰动。
那天,余宝笙刚洗澡回来堵到楼下,发梢还滴着水,看着宋向宇一脸真诚地站在楼前,前后左右窃窃私语的女生男生,突然有种预感这个人是不是来找她的。避开中间的台阶,从侧面进楼,却被宋向宇喊住。余宝笙无可奈何地转头看过来,宋向宇紧走几步说:“谢谢你捡到我的东西。”
余宝笙有些不情愿被众目睽睽地审视,表情淡淡地说:“没什么,你拿到就好,还有什么事吗?”余宝笙轻易不叫人师兄,在她看来“师兄”这两个字是那些迷恋男生的女生表达爱慕的叫法,也是男生找女生套近乎的叫法。
宋向宇似乎很有兴趣地盯着余宝笙,笑吟吟地说:“这位女同学,好像太警惕了,我不过是表达谢意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