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转头答道:“安·塔拜,是个刺客,也是我的导师。”
“这么说你们都是某个奇怪宗教的信徒?”
“我们是刺客,我们遵守着信条。但这信条并不会强迫我们行动或是服从,只要求我们理智。”
他钻出那条低矮的通道,进入另一条走廊,但至少在这儿,我们可以站直身体了。
“你说信条,”我对他说,“噢,告诉我吧。我很想听听看。”
“‘万事皆虚,万事皆允。’这就是这个世界唯一确定的事。”
“‘万事皆允’?我喜欢——听起来不错。想我愿意想的,做我乐意做的……”
“你只是在鹦鹉学舌,爱德华,你并不明白话里的含意。”
我短促地笑了笑。“别一副轻蔑的样子,基德。我把你当作朋友,可你却骗了我。”
“我把你带来这儿是为了救你,伙计。因为你跟圣殿骑士结交,他们打算要你的命。是我阻止了他们。”
“那还真是谢天谢地。”
“是啊,谢天谢地。”
“这么说,那些圣殿骑士追杀的就是你们喽?”
詹姆斯·基德咯咯笑了起来。“直到你的出现让事态恶化之前,是我们追杀他们才对。我们打得他们抱头鼠窜。可现在是他们占了上风。”
噢……
就在我们穿过这些通道的时候,我听到了石头敲打木头的响声。
“这儿还有别人在吗?”
“也许吧。我们才是闯入者。”
“有人在看着我们?”
“有这种可能。”
他吐出的这些字眼就像石头,敲打在神庙的墙壁上。难道基德从前也来过这儿?他没这么说过,但他似乎知道如何开启我们遇见的每一扇门,然后带着我攀上楼梯,越过桥梁,越爬越高,直到站在最后的那扇门前。
“在路的尽头等待着我的,最好对得起我用掉的这些时间。”我恼火地说。
“这取决于你。”他神秘兮兮地回答。
接下来,脚下的石板突然分开,而我们笔直落入下方的水中。
第三十六章
返回的路被碎石堵塞,我们只能游向水下。就在我开始觉得自己再也撑不下去的时候,我们钻出了水面,发现自己身在另一个大房间内的水池里。
我们向前走去,而下一个房间里放着一尊半身像。我认出了雕像的脸。
“老天!”我惊叫起来,“是他。是圣贤。可这东西肯定有好几百年的历史了吧。”
“比那更久。”基德说。他的目光从我身上转向那尊雕像。“你确定就是他?”
“嗯,那双眼睛很有特点。”
“那些圣殿骑士有没有说过,他们为什么要找这位圣贤?”
我嫌恶地回忆起来。“他们抽了他的一些血,放进一个小小的玻璃方块里。”
放进我给他们的玻璃方块里,我回忆着,但并不感到内疚。我干吗要内疚?
“就像这个?”基德说。他的手里拿着又一个玻璃方块。
“对。他们应该还想问他观象台的位置,不过他逃走了。”
方块消失在基德的口袋里。他似乎思索了一会儿,然后才转过身去。
“我们可以走了。”
我们转身返回,找到了另一段穿过神庙内部的阶梯,最后朝某个看起来像是门的东西走去。石门滑开的同时,我再次看到了阳光——上一次仿佛是几个小时之前的事了。接下来,我大口呼吸着新鲜空气,也不再像之前那样咒骂太阳的炽热:在体验过神庙内部的寒冷潮湿以后,我对阳光充满感激。
前方的基德停下脚步,侧耳聆听。他回头看了一眼,示意我压低声音,藏到暗处。我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但我照他的指示做了,并且跟在他身后。我们缓缓地、无声地前进,最后发现安·塔拜正躲在一块大石头后面——因为在这个距离,我们已经能听到英格兰士兵干活时用伦敦腔抱怨的声音了。
在那块巨石后面,我们沉默地等待着。安·塔拜锐利的目光看向了我。“神庙里的那尊雕像,”他轻声问道,“是你在哈瓦那看到的那个人吗?”
“简直一模一样。”我低声回答。
安·塔拜转过头,看向那些士兵。
“看起来,又有一位圣贤现身世间,”他自言自语着,“观象台的种族重新出现了。”
我为此感到兴奋应该没有错吧?毕竟我已经参与进来了。
“所以我们才压低声音吗?”我说。
“这是你的过错,”安·塔拜轻声说道,“你卖给那些圣殿骑士的地图让他们径直找了过来,现在两个帝国的密探都对我们的根据地一清二楚了。”
基德正要上前去对付那些士兵。毫无疑问,他比土著更想砍杀这些英国兵,但安·塔拜却阻止了他。他用一只手挡住基德,双眼看向了我。
“他们也带走了爱德华的船员。”他说。我吃了一惊。我的船员。阿德瓦勒,还有我的水手们。可安·塔拜朝我抛来最后一个责备的眼神,然后便转身离去。他留下了一支看起来显然是吹管的东西,基德俯身捡了起来。
“拿上这个,”他说着,把吹管递给了我,“它不会引起太大的动静,也不用让你夺走太多性命。”就在他教给我使用的诀窍时,我思索起来:这是什么新的考验吗?或者是另一回事?这是在训练我?还是评估我?
随便他们吧,我不快地想着。我不会成为任何人的手下。我只对自己和自己的良心负责。规则和教条?多谢,还是免了。
就我而言,他们大可以去我看不见的地方兜售他们的信条。还有,他们究竟为什么想要我加入?也许是因为那种感官能力?我的战斗技巧?
你们来得容易,想走可就难了,先生们,我心想。我的船员都被反绑双手,背靠着背坐在前方的那片空地里。我这些好伙计,他们可没让那些英国兵好受。我听到他们在说:“让我起来,你这混球,像个士兵那样面对我!”还有:“要是你知道自己会有什么下场……我想你早该溜之大吉了。”
我把第一支吹箭装进吹管里。我明白自己该做什么:一个一个地解决那些英格兰士兵,尽量减小人数的差距。有个不幸的土著帮我吸引了他们的注意力。他愤怒地咆哮了一声,摇摇晃晃地站起身,企图逃跑。士兵们立刻盯上了他,他们愉快地举起滑膛枪,开了火。“啪”。“啪”。就像几根树枝折断的声音。在大笑声中,那个土著的身体喷出血花,倒在地上,但士兵们没有发现,他们中的一员也悄无声息地倒进了灌木丛,一边将手伸向戳在自己脖颈上的吹箭。
就像守卫们返回空地之时,我穿过他们身后的林间小径,朝殿后的那个士兵吹出了第二支吹箭。我踏前几步,接住了倒下的他。我把他的尸体拖进灌木丛,心里不禁为我那些吵闹的船员感谢上帝。他们并不知道我的到来,但他们的表现就像我事先安排过那样好。
有个士兵转过身来。“嘿,”他发现自己的朋友不见了,“汤普森去哪儿了?”
我藏身在灌木丛里,装上又一支吹箭,然后将吹管举到嘴边。我短促地吸了口气,然后像基德教我的那样鼓起腮帮,吹了出去。吹箭刺进了他的颚骨下方,他大概还以为自己被蚊子叮了——等到第二支吹箭命中,他便失去了知觉。
现在好多了。我在灌木丛里计算着。死了三个,还活着六个,如果我能在剩下的卫兵察觉异样之前再解决几个,那么剩下的那些凭我自己应该也对付得了。靠我和我的袖剑。
只要这么做,我就会成为刺客吗?因为我的行为方式和想法都像刺客?我不是发誓要为了哈瑟顿和圣殿骑士对抗吗?
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
不。我是我自己的主人。我不会听命于其他任何人。我不需要什么信条。这么多年来,我一直想摆脱条条框框的约束,我不打算让这些努力付诸东流。
在这时,那些士兵开始东张西望。他们开始好奇自己的同袍去了哪儿。我意识到,我并没有一个个解决敌人的闲暇了。我必须靠自己解决他们所有人。
六对一。但我有出其不意的优势,而且我跳出灌木后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将剑刃划过绑住阿德瓦勒的绳索。他在我身后匆忙去寻找可用的武器。我的袖剑系在右手上,左手握着手枪。我站到两人之间,伸直双臂,同时扣下扳机和挥动右手,随后手臂在身前交叉成十字。一个士兵死于铅弹穿心,另一个死于喉咙上的伤口。
我丢下没了子弹的手枪,转过身,从腰带上抽出另一把枪,交叉在身前的手臂同时分开。又有两个士兵冲了上来,这回我用剑刃割开了其中一个的胸口,又给另一个的嘴里赏了颗子弹。我用袖剑挡开了挥来的剑,那个龇牙咧嘴冲上前来的士兵没给我抽出第三把手枪的机会。我们你来我往了几回合,而他的剑术比我预料中要好。就在我把宝贵的时间浪费在和他过招的时候,他的同袍也用滑膛枪瞄准了我,正准备扣下扳机。我单膝跪倒,随后袖剑向上一捅,剑刃刺进了拿剑那个士兵的身侧。
肮脏的把戏。下流的把戏。
他发出痛苦的尖叫,同时愤怒地咒骂着我,而他的双腿渐渐无力,身体也砰然倒地,手里的剑徒劳地挥舞着,却不足以阻止我的袖剑刺穿他的下巴,再刺进他的上颚。
的确是肮脏又下流的把戏。而且很愚蠢。这下子我跪在地上(打架的时候千万别倒地),我的剑也卡在对手的身体里。简直就是个活靶子。我的左手慌忙去取我的第三把手枪,但除非那士兵的枪因为火药潮湿而哑火,否则我就死定了。
我转头看向他,看到他做出就要开枪的那种表情。
然后一把剑从他的胸口刺穿了出来,那是阿德瓦勒拿着的剑。
他扶我起身的时候,我长出了一口气,知道自己差一点——就差那么一点儿——就要见到死神了。
“谢谢你,阿德。”
他笑着摆摆手,表示我不需要道谢,我们的目光一起转向了那个士兵。他的胸口随着最后的几口气起起伏伏,一只手抽搐了几下,随后不再动弹,留下庆幸不已的我们。
第三十七章
不久之后,我的手下们重获自由,詹姆斯和我站到图卢姆的海滩上——这座小镇再次摆脱了士兵和奴隶商人,回到了土著们的手中——眺望着海面。他咒骂一声,把他的望远镜递给了我。
“那船上的是什么人?”我问他。有艘大帆船在海平线处游弋,每过一秒都离我们更远。我勉强能看见甲板上的人,其中有个人正在发号施令。
“看到那个浑身疥癣的老家伙了没?”他说,“他是个荷兰奴隶商人,名叫劳伦斯·普林斯。他在牙买加过得像个国王。这浑球多年来一直是我们的目标。活见鬼,我们差点就能抓住他了!”
基德说得对。这个奴隶商人曾经踏上过图卢姆的土地,如今却已逃向安全之处。毫无疑问,他知道自己的任务失败了。但至少他来得及逃走。
另一个闷闷不乐的刺客正是安·塔拜,他走过来的时候,脸上那副严肃得过头的样子让我忍不住大笑起来。
“上帝啊,你们这些刺客可真有意思。每一个都喜欢皱眉头,苦着脸。”
他怒视着我。“肯威船长。你的技艺相当出色。”
“噢,谢啦,伙计。这是天生的。”
他撇了撇嘴。“但你无礼又傲慢,还穿着不属于自己的装束招摇撞骗。”
“万事皆允,”我大笑起来,“这不是你们的格言吗?”
那个土著男人也许年纪不小了,可他却肌肉发达,身手也和年轻人同样矫健。他的脸简直像是用木头雕刻而成的,漆黑的双眸看起来既苍老又年轻。我面对他的目光,突然开始心神不宁。有那么一会儿,我以为他打算就这样一言不发,让我忍受他的轻蔑的煎熬。
终于,他打破了这片可怕的沉默。“我赦免你在哈瓦那和其他地方犯下的过错,”他说,“但这儿不欢迎你。”
说完他便转身离开,这时詹姆斯看了我一眼。
“抱歉,伙计,我本不希望会是这种结果。”他说完就走了,留下独自沉思的我。
该死的刺客,我心想,他们跟其他人一样差劲。那种自命不凡、道貌岸然的态度。满口我们这样,我们那样。就像家乡那边的牧师,他们总会等在酒馆外头,骂你是个罪人,大声要你忏悔。他们根本是希望你过得不痛快。
这些刺客可没有烧掉你父亲的农庄,不是吗?我心想。是那些圣殿骑士干的。
而且是刺客教会了你如何使用那种感官能力。
我叹了口气,决定去找基德打圆场。我并不是对他希望我走的这条路感兴趣。但毕竟他问起过我的意见,又认为我是合适的人选,我总该有所表示。
我在早先那个土著女人打理的鸽子笼旁找到了他。他站在那儿,调试着自己的袖剑。
“你这些同伴还真有意思。”我开口道。
虽然他皱起了眉头,但他突然亮起的眼睛却暴露了事实:看到我,他很高兴。
但他却说:“你活该被藐视,爱德华。你像我们中的一员那样招摇撞骗,却为我们的事业蒙羞。”
“你们的事业又是什么?”
他试了试他的袖剑——弹出又收回,弹出又收回——然后转头看向我。
“简而言之……我们杀人。圣殿骑士和他们的同党。那些人想要掌控世界上所有的帝国……还宣称自己的所作所为是为了和平和秩序。”
没错,我以前听过类似的话。那些家伙想要控制世界上的每一个人——而我还和他们分享过食物。
“听起来就像杜卡斯的遗言。”我说。
“你明白了吧?事实上,他们为的就是权力;为的是统治别人,夺走我们的自由。”
自由——那可是我非常、非常珍视的东西。
“你加入这些刺客有多久了?”我问他。
“有好几年了。我是在牙买加的西班牙镇遇见安·塔拜的,他的才智让我信赖。”
“这些都是他的主意吗?我是说,你们的组织?”
基德咯咯笑了起来。“噢,不,刺客和圣殿骑士的争斗已经有几千年的历史了,战场遍及全世界。这些新世界的土著和我们的人生态度很相似。欧洲人来到新世界的时候,我们选择了联手对敌。文化、宗教和语言会将人们区分开来……但刺客的信条能跨越任何边界。那是对生命、对自由的热爱。”
“听起来有点像拿骚,不是吗?”
“近似。但不完全一样。”
我们分别的时候,我知道这不会是我和基德见的最后一面。
第三十八章
1716年7月
就在拿骚的海盗清理波多瓜里科堡的残余守卫时,我走向城堡的战利品室,将刀剑交击声,滑膛枪的枪声和垂死者的尖叫声抛在身后。
我甩掉剑上的鲜血,走了进去,愉快地欣赏着房间里的人露出的震惊表情。
房间里只有总督劳利亚诺·托雷斯自己。
他和我记忆中一模一样:鼻梁上架着眼镜。他的胡须经过仔细修剪,明亮而睿智的双眼迅速恢复了镇定。
在他的身后是那些钱。就像查尔斯·维恩承诺的那样……
计划开始于两天前。我当时在老艾弗里酒馆。当然了,拿骚还有别的酒馆,也还有别的妓院,而且如果我说自己没去过那些地方,那肯定是在说谎。但那天我回到了老艾弗里酒馆,那里的女招待安妮·伯尼会为我端上酒水(而在所有拿着酒杯在酒桶边弯下腰的人之中,安妮·伯尼是最美的),我曾花费许多个钟头去欣赏她漂亮的臀部,和爱德华·萨奇以及本杰明一起开怀大笑,我们饮酒谈天,仿佛整个世界都与我们无关。从图卢姆回到拿骚以后,我发现自己又恢复了对酒的渴望。
噢,没错。就像在布里斯托尔那样,我越是不愉快,就越是想借酒浇愁。那时的我并不明白,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去理清头绪。不,我只是用酒来平息渴望,一面对观象台念念不忘,盘算着如何利用它发家致富,并且报复那些圣殿骑士。我还想到了詹姆斯·基德和卡罗琳。那天我肯定是想得出了神,因为那个外号叫作“白棉布”的杰克·拉克姆对我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哎,你干吗这么惆怅?莫非是恋爱了?”
我用醉意蒙眬的眼睛看着他。我的酒意让我很想跟他打一架,但我喝得太多,根本什么都做不了。何况杰克的身边还站着查尔斯·维恩,这两人才刚刚来到拿骚不久,但他们的名声早就在这儿传开了。每个经过拿骚的海盗都讲述过他们的事迹。查尔斯·维恩是“游骑兵号”的船长,白棉布杰克是他的军需官。杰克是个英国人,但在古巴长大,因此皮肤带着南美人的那种黝黑。除了让他得名的那身白棉布衣服以外,他还戴着硕大的耳环,头上扎着的头巾让他的眉毛显得更长。这么说也许是锅子还笑水壶黑,不过他确实经常喝酒。他总是满口酒气,黑色的眸子里也总有醉意。
这两人之中,维恩的头脑和口才都更出色,但长相就不好说了。他留着蓬乱的长发,胡子看起来也乱糟糟的。他们两人胸前的皮带上别着手枪和弯刀,身体散发出几个月的海上生活带来的臭气。他们看起来都不是那种值得信任的人:白棉布杰克的鬼点子跟他喝下去的酒一样多;维恩总是绷紧神经,就好像你只要说错一句话,他就会诉诸武力——而且他对付自己的船员也从不手软。
他们毕竟是海盗,两个都是。是我的同类。
“欢迎来到拿骚,先生们,”我说,“我们欢迎所有行事公平的海盗。”
关于拿骚,尤其是关于拿骚的修缮保养,有一点我非说不可:那就是作为管理者,我们完全和其他海盗一样。
毕竟,你在海上已经受够了清扫工作——让船只干净整洁是关乎生存的大事。他们用“船样儿”来形容井井有条并不是毫无缘由的。到了陆地上,清扫不再和生存有关——至少不是刻不容缓的那种——而是你觉得自己应该去做的那种事,是可以逃避的职责。
我的意思是,这地方简直不堪入目:我们伟大的拿骚要塞早已破败,墙壁上能看到一条条裂缝;我们的棚屋摇摇晃晃,随时都会倒塌;我们的给养和库存也保管不善,至于我们的厕所——噢,我知道我跟你坦白了不少残酷的事实,但这个话题还是到此为止吧。
而在这些之中,最糟糕的就是气味。不,不是来自厕所,虽然那儿确实很臭,但在整个地方驻留不去的恶臭,却是从海盗们在岸边留下的、早已腐烂的动物皮革散发出来的。每当风往这边吹过来的时候——噢,我的天。
难怪查尔斯·维恩会扫视周围,然后说:“这儿就是新自由城?跟我去年抢过的所有地方一样臭。”虽然像他那样几个月没洗澡的家伙没资格这么说。
抱怨自己的狗窝是一回事,听到别人贬低它就又是另一回事了。你会有种为它辩护的冲动。尽管如此,我还是忍住了。
“我们还以为拿骚是个可以随心所欲的地方。”白棉布杰克轻蔑地说。但在我答话之前,我的救星爱德华·萨奇出现了。他大吼一声,听起来既像是问候,又像是战吼,然后出现在阶梯顶端,大步走上露台,就好像老艾弗里酒馆是他将要抢夺的战利品。
而且这个爱德华·萨奇跟平时很不一样,因为在令人印象深刻的黑发之外,他又添了一副黑色的大胡子。
一贯爱出风头的他站在我们面前,张开双臂。看啊。接着他对我眨眨眼,来到酒馆露台的中央,开始发号施令。(说来好笑,毕竟我们总说自己是个共和政体,是个拥有无限自由的地方,可我们还是遵循着自己的等级制度,所以只要黑胡子在场,他就是所有人公认的头领。)
维恩咧嘴笑了。他的眉头舒展开来,露台上的紧张气氛也一扫而空。“萨奇船长,真是让人惊讶。你这副漂亮的大胡子是怎么回事?”
他揉了揉自己的胡子,这时黑胡子得意扬扬地开了口:
“有了这副黑胡子,我还用得着挂黑旗吗?”萨奇说完便大笑起来。
就在那一刻,他的传奇诞生了。在那一刻,他得到了“黑胡子”的外号。他将会把自己的胡须编成辫子。到了船上,他会把点燃的引信塞进胡子里,让所有看到他的人心生畏惧。这一切让他成为了最臭名昭著的海盗——不仅是在巴哈马群岛,而是整个世界。
尽管萨奇拥有令人畏惧的名声,但他从来都不是那种残忍的人。但就像刺客们的长袍和不知会从何处刺出的夺命利刃,就像圣殿骑士险恶的象征物和他们吹嘘的强大力量,爱德华·萨奇——也就是后来人称的黑胡子——非常清楚把敌人吓得屁滚尿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