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童童的牙刷不见了。家里翻了天,原来是公公取毛巾时不小心带翻了牙刷,有弹性的橡胶底坐从大理石洗漱台的边缘弹起,落进马桶里,只好弃之不用,去超市给童童买了把新牙刷回来。那小子从此吵闹不休,非要原来的牙刷,不然就不刷牙。
全怪当爹的太宠儿子,连一把牙刷也是精挑细选,大老远买回来,牙刷柄是一只惟妙惟肖的小熊,附加一个长耳朵的懒猫底坐,一眼览尽洗漱台,最炫的就是他那把牙刷。
今早又是哄劝了他好半天,才不情不愿地把牙刷了。江紫末和自辉说好了,吃完早餐就出来买牙刷,临出门,公司又来电话,要他去参加一个会议,她只好自己来。
自辉唯恐她找不到,趁着休息的间隙,打电话教她怎么走。
迂回曲折,总算找到了那家店铺,与周遭那些昏暗杂乱的铺子不同,这家店灯火通明,玻璃货柜一尘不染,就连铺板上那些促销品的包装也是崭新的。店里卖一些可爱而古怪的小用品,吸引了不少人,也有许多老顾客无事来逛逛,看看能不能淘到新货。
兴许是畅销品,江紫末很快找到了那把牙刷和底坐,摆在进门最显眼的地方。
有了这次的经验,她一口气买了十把,结帐出门,才长舒一口气,找这家店费了那么大功夫,买它却是没费半点周折,她还担心会有停产断货的情况发生,家里那个小祖宗指不定怎么跟她闹别扭呢。
她慢慢在街上走着,此时家里只有公婆,不想太早回去。这几天以来,不知道公公怎么回事,对她总是冷言冷语。虽然还不至于训斥,但她明显感觉到公公对她的嫌恶。只要她在客厅,公公就会马上起身,去书房或者卧室。
相信自辉和婆婆都察觉到了,只是公公明里没什么表示,他们也只当是多心。可紫末却很清楚,公公虽然不怎么喜欢她,但刚来时还是会把她当自家人,看不顺眼的地方会训斥几句,但是现在,公公当她是眼中钉,肉中刺,恨不能除之而后快。
左思右想,她并没有做什么出格的事,难道是她失忆的事被发现了?
想着,她停住脚步,大冷天的,她额头竟然渗出汗,如果真发现了,也难怪他是这种态度,一个闯了大祸的儿媳,还能期待看到公婆的好脸色吗?
她急于找人商量,掏出手机,突然又想到自辉在开会,此时拨电话给他,一定会增加他的困扰。
站在街头,她慌乱地左右四顾,目光不禁停在墙壁的那个箭头上——
260号咖啡馆。
竟然走到这里来了。她赶忙地低下头,没看见没看见,什么都没看见,往前急走几步。然后,就见街头那个鸵鸟身影又停住,倒退回来,盯着那箭头犹豫不决。
明知那个地方有关于那个人的记忆,她如果够理智,就应该像刚才那样,低头经过,就像从未记起那个地方。
但是,她仍回来了,双腿牵引着她,循着箭头所指的方向,不听由大脑发出的指令。
靳世铭早就看到了她,隔着一道玻璃门,等着她进来,五分钟过去了,她仍然站在原处发呆。
还以为她失落了记忆,便不会再来这里。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见到她了,失忆前的时光也许都不会再有。他已然放弃了希望,再也不会若从前一般,咖啡厅的客人都散去后,惟独他们俩在灯下对坐着小酌。
如果有个人经常有个人在你眼前喝酒,不是为了倾诉千篇一律的悲伤,也不是为了追求一刻醉生梦死的迷乱。仅仅是默默地饮酒,不声不响,一杯又一杯加了冰的酒倒进口里,总有一天她会牵起你内心深处的怜惜,那种怜惜会如同缠绕在乔木上的金丝藤,日积月累地蔓延滋长,直到你已认不清自己的原来面目,目光永远只触及得到她。
紫末就是那根缠绕他心的金丝藤。
即使他终有一天敢贸然坐在她对面,事先并没有得到她的邀请和许可,甚至是被那种不近人情的疏离目光所注视,他仍然坐了下来。
知道她有家庭,她很在乎儿子和丈夫,因为她最开始来这里,总是跟他说起人生最不能承受的悲伤——生离死别。
后来,她开始提起丈夫和儿子,说的话他全听不懂,她说:“他总说我不肯摆脱过去,其实何尝不是他心魔太重,他不敢相信我会从过去的悲痛中走出来。即使某天我说爱上他,他也未必信。可是,现在我真的想爱他,因为只有爱他,我才能过上平静恬淡的生活。我也知道这很难做到,他也是不肯再拉我一把。”
出事前最后一次来,她流泪了,丧魂落魄的脸让他心悸。她说:“我这一生,生离死别都经历了,跟最爱的人死别;跟最亲的丈夫儿子生离——我再不可能见得到他们。”
她离开,没要他送,不久以后,得到她车祸失忆的消息。
终于如愿以偿,上次来,她把所有的伤心都忘记了。此后,他想,她大概不会再来这里。
因为这是她伤心时才会来的地方。
他并不在意,她能获得幸福便好。
敛起思绪,推开门,这么久她再来,他的心情已然不若从前那般激动得难以抑制了,平静地走到她面前,平静地微笑。
“你来了。”
江紫末眯了眯眼,仿佛是想了一下才记起他是谁,也微笑,“顺路经过。”
“进来坐吧,今天可以免你的单。”
“嗯。”
他带她到靠窗的老位置,江紫末看着窗外,迟疑了一下,“今天坐外面吧。”
他讶异,“这么冷的天!”
“没关系,一会儿太阳就会出来。”
两人来到庭院里,阴风凄凄,没半个人影。这鬼天气,哪里像是会出太阳的?靳世铭暗想,也只好坐下来,陪着受冷。
服务员都不大情愿走出有暖气的室内,磨磨蹭蹭的,见老板也坐下来了,才不敢怠工,抱起菜单,匆匆来到花园。
“热金桔茶,谢谢!”江紫末递回菜单。
靳世铭见她在桌子底下搓着两手,还以为她真不怕冷呢。
“还是坐里面吧。”
“不了。”她逞强道。也不知道为何,天这么冷,她却极有坐在外面的冲动。
一点完单,服务员“蹭”地奔回室内,回头看着可怜的老板,大冷天的还陪着在外面坐,不晓内情的人还以为他是怕招呼不周,房东一不高兴就要挟着涨租金。只有她们这些老员工才知道,这么多年,老板每天守在店里,只为着那个客人不期然的一次光临。

chapter 28

靳世铭的眼眸里闪着莫名的光,什么样的人?有她的地方,温度永远在零度以下;五官明明很普通,聚拢到一张脸上却是光华霁月的惊艳;不知道是哪来的一股气质,永远都那么优雅沉敛;对所有的人和事都淡淡然,目光永远是游离于世外,偏偏又能从她的眼底深处读到她内心的执念。
就是这样的人吧?他说:“你——所有的淡然与冷漠,皆是由于你内心很深的执念吧。”
很深的执念啊?
江紫末苦笑,真是一点也没错。
凡人内心大约都有一个执念,或许是财,或许是权,或者是爱,为了获得自己想要的,可以不顾一切。那些执念过深的人,是宁可毁了自己,也不会放弃内心那个执念的。
这么说来,她所记不全的那几年,大约因为放不下执念,把最亲近的人伤害得很深吧?
从她记起关于准扬的片断以来,她便知道,他们是同一类人——对爱的执念极深。
皆因执念,准扬将死仍不能放弃她;皆因执念,她后来无法爱上自辉。
然而自辉,却是个内心真正平和的人,随遇而安,能包容所有人和事。
若是准扬和自辉对调,自辉定是明白了生死由命,寻一处安静之地独善其身,绝不会来强求她;而她若嫁给准扬,婚后准扬定是半点也不能忍受她留恋过去,想必他们会相互折磨至死吧。
偏偏她就是这样的幸运,在适合的时机爱上准扬,又在适合的时机嫁给自辉,更是在适合的时机失忆——
如今,她才有机会客观地看待他们三人。
“我想一个人待会儿,行吗?”江紫末低声对靳世名说。
靳世铭点头,现在是连静静地陪她也不允许了。黯然起身,一声不吭地走回咖啡馆内。
只剩下她一个人,四下顾盼,确实是原来那个荒芜的庭园。斑驳的南墙修缉过,刷上白色的石灰粉,杂草与花均被拔除,地面植了草皮,坑洼不平之处都填平了,单单余下那株粗壮的老槐树,筑了高高的水泥花坛,外围嵌着鹅卵石,似乎是为了防止小情侣们一冲动便要在它树杆上刻字。树下置了一架秋千,青藤缠绕在粗黑的钢索上,使得那架秋千雅致而富情趣。
路径旁的冬青相隔数年依旧葱笼,北面简陋的工棚不见了,绿茵的草皮延伸过去,其间点缀着几丛三色堇,这个季节,花朵已凋零。
她微皱眉,真是什么都变了呢?
可是,她仿佛透过空无的情景又看到了那个工棚的原样,连那长桌、油漆、焊接器都还静静地摆放在原处。一个削瘦的身影走进里面,拿过一个未成型的跑车模型,
戴上黑框的护目镜,手中的焊接头爆闪出刺目的青紫色火花。
仿佛听到他说:“站在我身后,不要看。”
是怕她伤到眼睛。她依言站在他的背后,看着他瘦削的背,最近他又清减了不少,穿着黑色的薄毛衣,仍看得到那两处高高突起的骨头。
她怜惜地抱紧他的腰,也是极纤细的,要不是他的面孔俊美,这样的身材肯定会吓到人吧?
“别干了吧,”她仍不死心地劝说,“即使不接受治疗,也要好好调养身体。”
他的手突然停住,刺耳的声音消失了,贴着他的背,她听到他的心跳如雷鼓。
只一会儿,那刺耳的声音又重新响起。
她叹气地松开手,无论是谁也说服不了。转身到旁边的小板凳上坐下,手托着下巴,盯着那些四处飞溅的火花烦恼。
实在是不知道他这么拼命干什么?饭不好好吃,觉也不睡,甚至甚至——没有陪她的时间,从早到晚只顾着摆弄这些冰冷的器械。
原因她当晚就知道了,晚饭他只吃了两口就扔开碗筷,去了庭院。她和自辉也无心再吃,面面相觑,都担心着外面那个走火入魔的人。
那刺耳的声音又响起了,她伏在餐桌上,烦躁地将一根手指伸进耳朵里,不想听,越听越烦躁。
不知过了多久,坐在对面的自辉拔身而起,脸色凝重而焦急,不待她反应,他的身影已闪出门外。她的心脏没来由地剧烈跳动,来不及细想,也随之奔出去。
昏暗的灯光下,瘦长的身体倒在泥地上,那双执着的眸子已经阖上,耳边一片死寂。
拖着沉重的步子,她紧盯着躺在地上的人,自辉蹲在旁边,脸色煞白如纸。他抬起颤抖的手,始终不敢伸到他的鼻下。
心中执念又起——他不可能死,不可能就到这里结束。
她果断地伸出手去,指尖被一阵温热的气息包裹,心才落到实处。
“去拿车钥匙,送去医院,”自辉说。
她跌跌撞撞地跑进屋里,再出来,自辉已背起他,往车库去。
车上,医院里,等候他醒来的时间里,她一言不发,心一阵一阵的抽紧。这是她第一次正视事实——他快死了。如同父亲离世的前一天,她犹不相信他会离开,仍笃定地相信,到了明天,病房里的那些笨重的医疗器械都会撤走,而他会醒过来,会跟她道歉,这些年来没有好好陪她。
正是那样的信心满满,她安心地回家了,由得她那个讨厌的、没有任何血缘的弟弟守在病床前。
第二天,却是那个没有任何血缘的弟弟转告了父亲的最后一句话,只有六个字:等不到你来了!
今天也会是这样么?
她打定主意,除非是自辉打晕她,否则绝不离开医院一步。
狠狠地咬住下唇,冰冷的手指被一双温暖的手掌包住,她抬起头,对上自辉温柔的眼神。
“没这么快的,你别太紧张。”
是说准扬没这么快离开,自辉也是这样的想法啊?
她的嘴唇略有松动,眼神也不若之前的那样狂乱,静静地任他握着,任由掌心的温度由她的指尖渡到四肢百骸。
天亮前,他醒过来了,神智清醒地看着因狂喜反而神智不清的她和自辉。
眼泪这才滴落,落到他白皙的手背上。
“别再固执了,放下那些模型,静养身体。”
可能是极少看到她掉泪的原因,他有些激动,嘴唇张了好几次,才艰难地说出话。
“我曾经想,”他看着她,“我每设计一台车,便要送你一辆,所以我们要建一个很大的车库,专门停放你的车。”
她的眼泪若泉水涌出,紧紧地抓着他的手,嘴里溢出细微的呜咽。
“江紫末,让我尽我所能。”
她哽咽着点头。
“好!”

chapter 29

冷风拍打着冰冷的脸颊,江紫末摸摸脸,却没有摸到眼泪。一度她以为自己落泪了,然而心一次次地牵痛,却更像是听了一个伤心的故事。记起的片断很明晰,但前因后果却模模糊糊,如同另一个人的人生,只目睹他的现在,而无法循出它的前传后续。
她甚至怀念那些事真是亲身经历过的吗?为什么对那段回忆如此陌生?假如她就是那个江紫末,为什么她没有感受到一种切肤之痛?
又假如,她当初没有找出那个长方形盒子,没有触摸到那些真实的模型,她真的会怀疑,那是别人的故事。
她用手支着额头,全然不理会自己已经快被冻成冰块了,一迳坐着,仿若一尊雕塑。
冻死以前,手机铃声终于打断她的追忆与苦思。
屏幕上来电姓名让她嘴角扬起,心也温暖起来,接通,听到那边温柔的声音:“买好了吗?”
“嗯。”
“那现在是在家?”
哎,溜号这么久,是实话实说呢?还是撒谎迷路了?
略微沉吟,她说:“我在咖啡馆,就是租凭我们房子的这家。”
听筒里沉寂了几秒钟,她清楚地听到自己急促的心跳声。他应该很不高兴吧,只是来买牙刷的,却在这里耗了这么久,难保他不多心。
正要解释,听见他说:“会开完了,现在去接你。”
“好啊,我在路口等你。”
她并不想他再来到这里,这个地方,也许有过很多珍贵的回忆,却是他们后来几年痛苦的源头。
仍然如从前一样,假装什么也想不起来,假装自己是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22岁小姑娘,与儿子斗嘴,被老公欺压,安然而甜蜜的日子,仿佛可以就此绵延至遥远的人生尽头。
只在街口喝了二十分钟冷风,自辉的黑色轿车便停在了她身前。从缓缓放下的车窗里,全窥到他英俊的脸,出门前是她替他打理的头发,经过几小时的冗长会议仍纹丝不乱,熨贴的西服襟口处平整,领带是她选的,一面闻着他呼出的气息,一面替他打了一个适合出席商务会议的领带结。
到底还有没有人跟他一样,可以时时维持一个干净体面风度翩翩的形象?
唉,还有那张脸,真是怎么看怎么好看!
不想了,再想下去她又要开始疑惑,到底他是怎么沦落成她老公的?
上车,还未系安全带,她就迫不及待地扑过去,抱住他的脸狠狠亲了一口。
童自辉一路过来,一直担着心,见她这么热情,倒是放了心。猜到她也许是不想回家跟父亲相处,才故意在外逗留的,正好老街到咖啡馆也不远,去那里坐坐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
握着她的手,他皱一皱眉,开了暖气,“怎么冻成这样?”
“等你等的呗!”江紫末无赖地咧开嘴一笑,趁他还没发动汽车,又扑过去亲了一口,“快说你内疚吧,说你心疼我吧,这样才不辜负我故意在冷风中站了二十分钟。”
自辉不理会她发疯,撇了撇唇,发动汽车,却不是开往回家的方向。
“咦?不回家吗?”
“今天陪你溜号,先去吃中饭,再到公园散步,五点钟直接去学校接童童回家。”
确实有很久都没有两个人的独处时间了,江紫末想,除了老妈把童童和小惠接走那次,两个人的独处时间只在大家都睡了以后的深夜,那点时间实在是太微不足道。
她虽然很向往两个人独处的时光,但也明白养育孩子的责任,心里并无抱怨。何况,童童带给她的快乐实在太多,相信自辉也如是想,所以即使没有独处的时间,他们的生活依然快乐。
当下,自辉既然主动提出,而她则是想起家里那个公公嫌弃的表情就浑身发冷,何不顺从心意贪图这短暂的快活?
她才想清楚,车却停在了老街路边。见自辉已拔下车钥匙,她不解地问:“怎么啦?”
自辉指着街对面那块乌黑的“和记炒面”招牌,“好久没吃过那里的面了。”
说完打开车门,紫末也只好跟着下车。
自辉待她走到面前,自然地牵住她的手过马路。
这家面店紫末自小时候就经常光顾,老妈在附近的一家酒楼担任大厨,周末忙不过来,又不忍心让紫末在一旁干等着,常常是给她几块钱,让她自己去老街玩耍。紫末吃惯了酒楼里的大鱼大肉,街头巷尾那些新奇有趣的小吃也照样引她垂涎,那几年里,她从街头吃到巷尾,又从巷尾吃回来,烤地瓜、棉花糖、冰糖葫芦那些小摊贩几乎都认识那个背着书包、扎两条辫子的小姑娘。
和记面铺的老板年事已高,早就不再出现在铺子里,儿子接手生意后,一再地扩张门面,如今再要吃一碗特色炒面,走出家门,就有一家干净卫生的炒面店,
大可不必再老远跑来老街。
紫末不同,对这里有着特殊的感情,因为吃着面,就总会想到身在油烟中的老妈,是她一铲一勺地养活自己,她不能不体恤母亲的辛苦,因此总显得比同龄的小孩子更加听话。
对她而言,只有这间年月已久的店铺才是真正的“和记炒面。”
走进店铺里,伙计都是年轻人,也是些生面孔。他们在靠墙的位置坐下来,年轻伙计带着热情的笑容过来招呼。
自辉看着贴在墙上的菜谱,嘴上极快地念着:“大骨汤,卤鸭头,红煨牛肉,两份炒面,一份不加香菜。对了——再上一瓶二锅头。”
伙计忙着去厨房传话了。
“开车还喝酒?”紫末语带关切地责备道。
自辉不以为意,“公园就在附近,一会儿走过去,酒气就散了。”停了一停,又说,“何况,只二两,还不够你喝的,醉不倒我。”
江紫末哀怨地盯着他,连她嗜酒的德性也清楚,真不知道这人娶了她以后到底有没有后悔过。
自辉仿佛知道她在想什么,微笑着说:“认识你之前,我从不喝白酒。你经常拉我来这里吃饭,喝多了就开始强灌我,也不管四周有多少双眼睛在看,就摇摇晃晃地扑过来,抱住我的脖子往我嘴里倒酒。后来为了不让你出丑,不等你来灌,我自己就主动喝下了。”
紫末的额头滑落一滴虚无的汗,虽然自知酒品不好,但有他说得那么失态么?栽赃!这一定是栽赃!
半晌,又听到他的低笑声,“想不到如此一来,我的酒量变好了。但我习惯了红酒的柔和,始终不喜欢烈酒。也只有跟你一起时才会喝,与其说喝,不如说是灌,自己灌自己。”
这时,伙计端了菜和面来,自辉接过那盘没有放香菜的炒面放到紫末面前。
紫末为自己挑食感到很不好意思,只好辩解,“香菜的味道很怪异,你怎么能习惯的?”
自辉推一推面前那盘鸭头,对着正用筷子挑出鸭脑髓的紫末笑道:“我也搞不懂一些人为什么抱着动物的头颅还啃得津津有味,先不说残不残忍,单是看着那双被挖掉眼珠子的眼睛就挺渗人的。”
“噗——”,半边鸭头从紫末的嘴边滚落,再看向桌上的那些被剖成两半的鸭头,一只只空洞的眼睛仿佛都极为扭曲而痛苦地盯着她,她只觉得脖子忽起一阵奇痒,伏在桌边干呕不止。
太狠了!自己不爱吃的东西就不准别人吃。

chapter 30

缓过神来,她眼神哀怨地盯着自辉,却吃惊地看到他拿起半个鸭头送到嘴边,极之“优雅”地啃了起来。那么体面的人,实在是不适合吃这种粗鲁的食物,可正是这种怪异让她默默地低下头,一声不响地吃着没有香菜的炒面。
或许是她吃得太急太猛,自辉不住地叮嘱她:“慢点吃,没人跟你抢。”
他当然不晓得,她边吃着,喉咙深处便发出只有她自己能听到的细细哽咽,她需要不停往嘴里塞食物,怕自己太受感动,眼泪不知在什么时候就突然掉落下来。
也许她的神经真的很大条,也许她的智商还不如自己那五岁的儿子,可是自辉那么聪明的人,却只晓得笨笨地对她好。
别以为她不知道,是他在背地里不断地嘱咐童童,要与她亲近,儿子才会对她这个母亲改变态度;别以为她不知道,他在背地里对婆婆说了多少好话,才让婆婆轻易原谅一个连自己声音都听不出的儿媳;也别以为她不知道,抽屉里永远花不远的现金是他放的,就怕没有工作的她拉不脸皮来向他伸手要钱。
更不用说,车祸过后,没有一个人来找过她麻烦,想起刚醒过来时,他几夜未睡的憔悴的面孔,而她这个肇事者却安安心心地养病,全然不用去烦恼那些被车轧坏的草皮,撞断的树和护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