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他独自驱车离去以后,就一直不接我电话。最后我只好给他发短信。不知为什么,似乎他有这样对我生气的权利,而我,即使被他赶下了车,抛在了街上,也还得先打电话去示好。
谁让我们认识了九年多呢。
时间已过了五点,他应该不会不来吧。
这家西餐厅,当初也是谢丰带我来的。只来了一次,我就喜欢上了它。
环境这么雅致,只能用“难得一见”来形容它了。华丽的金丝长吊灯,大大的竖琴,墙角满柜的书,洛可可似的法式墙纸里,镶嵌着一帧帧拉斐尔风格的贵妇油画。进入这个空间,一股古典,优雅的文化气息扑面而来,就算没有烛光,它的浪漫指数也已达到百分之百。
我一直渴望能够和东霖在这里约会。
哪怕只是和他面对面,看着桌上盘中娇艳欲滴的玫瑰在干冰散发出的一缕缕白色烟雾里若隐若现,然后,只是喝杯咖啡,只是小坐那么一会,也够了。
可是,从来没有机会。因为我们是畸形的恋人,从不外出约会。
浪漫,不在我们的字典里,只是两颗孤单寂寞的心,挨着取暖而已。
有脚步声,我抬起头。是心蕾。
她一身白色,白色的风衣,白色的宽脚裤,带着顶白色的贝雷帽。引人注目,气质绝佳的女子。站在丰神俊俏的谢丰身边,她一点也不会逊色。
我们相视而笑,她在我对面坐了下来。
“谢丰呢?”我问她,“停车去了?”
“我一个人来的,他去北京了,新开张一家专卖店,他去了剪彩。”
“又搞这一套!昨天聚会的时候他怎么不说?”
我忍不住抱怨。每次想约他和心蕾出来,三个人一起坐一坐,他都有事,然后,每次就变成我和心蕾的单独约会。
心蕾看我一眼,笑了一下没说话。她和我同年,但是看着很成熟。
招手叫来服务生,我点了两客特级菲力牛排。等餐的时间,我和她说着话。
“蓝蝶明年春季的服装目录我看了,很漂亮,有点复古风,走的一贯的淑女路线,我预感会热销。谢丰说,主打款式是你设计的。心蕾,我不得不夸你一下。”我用赞赏的口气说着。
心蕾是学服装设计的,一毕业,就被谢丰的服装公司招聘了。这几年,谢丰经常送她出国去进修,她的才华,已慢慢的显露了出来。
“我专门替你设计了一套衣服,等你从上海回来我再拿给你,你不要嫌弃。”她笑着说。
我露出大大的笑容:“我怎么敢?你每次送我的衣服都是我最爱穿的。”这是真话。她每次给我的衣服都很雅致大方,穿着也很舒适。
“那是因为每次送你的衣服都是谢丰亲自把关的,不适合你的,都被他枪毙了。”
“啊!…有个卖衣服的同学,好处还真不少。”我笑了起来。
心蕾望着我微笑:“不是每个人都有这种待遇的。”
“那当然,我和他是拜把子兄弟。”我还是没心没肺的。
“所以你一定要快快乐乐的,否则我也要被你连累。”心蕾突然丢了句没头没脑的话。
我一愣,看着她,她还是微微笑着:“你一有事,谢丰就阴风凄凄的,我也跟着凉飕飕的。”抑或是我多心,她的话音里,竟似带着一份无奈的心酸。
是不是我和谢丰走的太近了?让她多心了,我不得不这样想。
看我脸上没了笑容,她低头拿出一个纸袋:“给早早的礼物,是我亲手织的。”
“是什么?”我接过来,取出里面的扁纸盒,打开盖子,里面一双精致的小手套,一双厚厚的毛袜子,还有一条细茸茸的史努比卡通围巾。
“你织的?”我怀疑的问着。这比买的还精美。
“不相信?我可是专门学过针织的。”心蕾做出一个委屈的表情。
我笑了起来:“我替早早谢谢你。心蕾,你将来一定是个贤妻良母,谢丰有福气了。”
她也笑,两个眼睛望着我,嘴唇动了一下,却没有说出话来。
西餐厅门口,我告别了心蕾,没有坐她的车回家。
沿着马路,我走在人行道上。
夜不是很深,繁华的商业街上,还有着熙熙攘攘的人流。街灯已经全部点燃,旁边店铺里也是璀璨明亮的灯火。今夜有很好的月亮,大半个,只缺了一轮,却像羊脂玉玦一般皓皓的。它当空悬着,好像就在梧桐的树梢。一阵风吹过,落光了叶子的枝条晃动着,却还有沙沙的声音。
路的尽头,就是城市中心广场,两年前,我和东霖就是在这里重续前缘。
草坪还是碧绿的,却换了大大的白色射灯。刺眼的白光下,绿草竟泛出粉嫩的幽光。我已不舍得再拿脚去踩那一地毛茸茸的嫩芽。
没有鸽子。
风还有,吹着我的面庞,竟不柔软,我记起这是冬天。
坐在长椅上,我听着远处街市的沸声,人群离我很远,我恍如置身在一个无人小岛。
闭上眼,仰起头,我想起早早。
明天就会见到他,我轻声的告诉自己,至少,我还有我的孩子。
因为有了溶溶的月光,今晚的夜色,并不差。
我大约坐了很久,感觉身上都落了霜。
手机突然响了起来,在这份静谧中,格外的刺耳。
竟然是东霖的电话。他从没在这么晚给我打过电话。
我接了起来:“东霖。”
他竟一时没开口,好一会,才说:“我刚刚才看见,你把你的东西都拿走了。”
我一时不知道怎么回答。
“你在哪?我们见一面。”他说着。
“今天已经很晚了…”
“你在家吗?我开车过来找你。”
“东霖…”鼻子忽然就酸了,这好像是他第一次说,我来找你。
“告诉我你的地址,我正在去向城东的路上。”
好像他真的是在开车,电话里有汽车喇叭鸣笛的声音。
“我已经不住城东了,几个月前我就搬到了城南。”
他突然不说话了,电话里长久的沉默,我听见了喇叭声和刹车声。
仿佛过了一个小时,他才说:“城南什么地方?你告诉我。”
“东霖…”
“告诉我地址。”
我说不出话,只觉得鼻子涩涩的。
不算从前,和他在一起也已整整两年,到今天他才来问我住哪里。
“告诉我。”他又说着。
我却已不想告诉他。
电话里寂静无声,仿佛已隔了许多年,我终于听见他低沉的声音:“对不起。”
脸上不知几时,竟然已都是泪水。
隐约又听见他车子启动的声音,隔了一会,他才又说:“我正在向城南开。”
抹去眼泪,我回答他:“我不在家。”
“你在哪?”
“中心广场。”
他又顿住,隔了几秒才说:“你在那等我,我就来。”
我叫他:“东霖。”
“嗯。”
“你不要来了,你到我也走了。”
电话里又是长久的寂寂无声,终于他问:“你不想见我?…为什么?”
“你爱我吗?东霖。”
他又不说话。
“你无法回答吧。”
是的,他无法回答。
“你也知道你不爱我吧。”
他无法反驳,因为我说的是事实。
“我们就这样吧,你不要来找我了。”说完我就挂了电话。
电话又响起,我没有接,按下了关机键。
站起身,我向广场外走去。
眼前的一切都变得水溶溶的,水溶溶的月亮,水溶溶的街灯,水溶溶的草坪。
东霖再不会找到我,他除了我的手机号,别的,他一概不清楚。
他想到过有要找我的一天吗?
也许,以前的他从没想到过,所以,他才从来不关心。
那个四月
早上七点,我出发去机场。
临出门前,我对着手机在犹豫。到底要不要开机?从昨天晚上挂掉东霖电话那时起,它就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这个电话,打的最多的会是谁?那一定是想找我的人和想对我倾述心事的人。现在,这两个人就是东霖和莎莎。
他们的电话,我都不想接。
我不想和东霖拖泥带水,除非他爱我,否则只能徒增伤心;我也不想做莎莎的恋爱顾问,那对我无疑是折磨;我退让,是因为我知道东霖爱的是她,但我还没有坚强到可以忍受倾听她和东霖的故事而不受伤害的地步。我仅是个凡人而已。
而不接电话的最好办法,就是没有电话。
还有,带了电话的我,或许会止不住的渴望听见东霖的声音,要想抵御这种心魔,最好的办法,也是没有电话。
就像谢丰说的,我是在逃跑。既然是逃跑,那就让我消失在他们的视线里好了。或许等我回来的时候,一切都已回归了原位,一切也都明朗了。
我把手机留在了家里,让自己做了一回不被现代通讯羁绊的自由人。
其实不是很久之前,没有无线电话的人们活的也很正常,甚至更富于幻想。因为听不见对方的声音,于是,必须在心里描绘,这份浪漫与期待,又岂是当下享受现代文明的人所能体会的?
这样随时随地让人无所遁形的电话,或许是当代人的桎梏。
在空中飞行了一个多小时以后,我站在了上海的蓝天下。
晴朗的的天空,几片雪白的云,初冬的暖阳,仿佛儿时母亲的手,它轻轻地抚着我,那么的暖,让我忍不住的思念起她。
可她离我那样的遥远。我已经四年没有见过母亲,只能在电话里听到她的声音。即使今天的我,也是个母亲,可在她的面前,我永远是那个让她放不下心的令她操心的女儿。
一走出机场的甬道,接机的人群中,我就看见了表姐欣兰和早早。
表姐还是温婉风韵,早早站在她脚边,他在不安地扭动,表姐紧紧地牵着他。
表姐也看见了我,她弯下腰,手指向我,对着早早说着话。
早早顺着她指的方向看过来,我看见他脸上露出了稚气的笑容,然后,他向着我跑了过来。
我丢开行李,蹲下身子,接住了他。
他搂住我脖子,稚嫩的童声脆生生的叫着我:“小姨。”
我瞬间眼里都是热泪,紧紧地抱住他:“早早想小姨了没有?”
“想!小姨吹牛皮大王的故事还没给我讲完,早早还想听。”
我含住泪水:“好,小姨这次给你讲完。来,亲一下小姨。”
他嘟起嘴,在我脸上亲了一口。
早早现在是表姐的孩子,他叫表姐妈妈,叫我小姨。
我不想抛弃自己的孩子,只是那时候的我没有能力好好的养育他。
他出生将近两个月了,却还在医院的新生儿病房里。十几种新生儿疾病,他全都得了个遍。医院不断地给我发催款单,有两次谢丰看见了,他不声不响的替我去交了。可是还在不停地催,我已经拖了很多天。那天护士长终于对我说,孩子可以出院了,只要你把款结清,就可以抱走了。
我在医院的走廊里坐了一夜。
那时已是四月,街上杨树的叶子碧绿的长满了全身,风一吹,它们就唆唆的作响。天气也开始转暖,但是晚上寒气还是很重。医院的走廊里,有无声的穿堂风,它们吹了我一夜,我全身上下却是滚烫的。
黎明的时候,我头重脚轻的走出医院,进了街边视线里的第一个公用电话亭。
我拨东霖的电话,一遍又一遍,明知拨不通,但却幻想着也许下一次就拨通了。太阳升了起来,刺着我的眼眸,我满眼闪烁的金光。面前电话上的阿拉伯数字模糊了起来,它们似乎在跳着舞。
最后我拨了远方母亲的电话。
母亲叫我:“小玉,妈妈怎么一直打不通你的电话?”
我哭了出来:“妈,你来帮我一下。”
母亲第二天就赶到了,从来不舍得乘飞机的她第一次坐了飞机。
我在医院门口等到了她,她匆匆从出租车上下来,看见我,眼眶蓦地就红了:“你怎么廋成这个样子?”然后就摸我的手,吃惊的说,“你在发烧。”
我没空理会自己是不是真的在生病,只想把孩子早点抱离医院,我要紧问她:“妈,你钱带来了吗?”
母亲回答我:“先带我去看孩子。”
站在新生儿病房里,母亲流下了眼泪:“这么一点点小,你一个人,今后怎么养活他?”
我说:“可以的,妈,我一定会把他养大的。”
母亲望着我流眼泪:“妈妈先带你去打吊针,把烧退了,再来接孩子。”
我听了母亲的话,因为我的头真的很痛。
我高烧接近40度,已经烧了整整两天。在临时病房里,我打着吊针安心的闭上了眼睛,因为母亲来了,她就在我的身边。我一直处于失眠状态,今天终于可以好好睡一觉了。
没想到我一觉就睡到了第二天早上,醒来的时候,身边除了母亲,还有表姐。
看见表姐我很吃惊,也很高兴。她比我大十岁,小时候经常抱我,很疼我。大约八年前,她嫁到了上海,最近几年,我一直没有见过她。
见我醒来,表姐站起身,对母亲说:“我去给孩子办出院手续。”
母亲点了下头,她就走出了病房。
我疑惑的看向母亲,虽然退了烧,可我身上还是很无力。
母亲对我解释:“妈妈是瞒着你爸爸出来的,怕你爸爸疑心,没敢多带钱。你也知道,你爸爸血压高,一直心率不齐,如果知道你出了这样的事,肯定会病倒。所以我叫了你表姐来。你表姐夫自己开着公司,在上海生意做得很不错。让你表姐先帮你垫着钱。”
我就再没多问。
表姐很快办完手续回来了,我们三个一起去新生儿病房把早早接了出来。
当护士把早早交到我手上的时候,我接住他小小的身子,把脸埋了下去,眼泪止不住的流。
出了医院母亲和表姐随着我到了我的租住地。它很简陋,只有一间房,带一个小小的卫生间。
母亲一直不说话。
我还是很虚弱,回家就躺下了。母亲帮我熬稀饭,早早发出猫吟一样细弱的哭声,表姐始终抱着他,给他喂奶,又哄着他睡觉。屋里很窄,转不开身,甚至没有一张好点的椅子给表姐坐一坐。
我又睡了一觉,醒来的时候,已快天黑,却没有看见表姐和早早。
我问母亲,母亲站在床边看着我:“你表姐把早早带走了。”
我一下坐了起来:“表姐带他去哪了?”
母亲缓缓的吐出两个字:“上海。”
我赤着脚跳下床就向屋外冲,母亲在门边拉住我:“小玉,你有能力养这孩子吗?他先天不足,将来肯定体弱多病,你哪有钱给他治病和补身体。”
我嚎啕大哭:“妈,我可以的,我马上就去找工作,你叫表姐把孩子还给我。”
“你去工作,那谁来带这孩子?”
我只不停地喊着:“我可以的…我可以的…妈,你把表姐叫回来…”
母亲抱住我,也哭:“小玉,这样做,不是为了你,是为了孩子。你表姐结婚快八年,一直没有孩子,她会把早早当亲生儿子来养的。她家经济富裕,会给孩子创造最好的条件。你冷静一点,你连自己都管不好,你怎么管孩子?”
我用力挣脱母亲的手,赤着脚冲到楼下。
正值傍晚,暮色沉沉,天际一抹滴血似的残阳,照的我眼里一片血红。
有点偏僻的马路上,街灯不亮,没有几个路人。我赤脚走着,仿佛行在茫茫的戈壁,只是追不上我的那颗星。
梧桐在风中沙沙的作响,很多的白色飞絮从它的叶间飞出,它们随风舞着,偶尔有车掠过我身边,疾风带着碎絮扑进我眼里。
我终于蹲在街边,再也睁不开泪眼。
迷茫的心
机场外,我跟着表姐去向她的车。表姐提着我的行李,早早安静的趴在我的肩头,大约一早随着表姐出来接我,这时他有点累了。
来到表姐的车前,我看着她的车:“表姐,你又换车了。”记得上次来时她开的是辆宝马,这次已换成了一辆白色的雷克萨斯。
她推开车门,我抱着早早坐了进去。
“你表姐夫公司里要添一辆车,就把我的旧车拿去了,我又新买了一辆。”她一边说着,一边启动了轿车。
我低头看向怀里的早早,他眯着眼昏昏欲睡。或许我该庆幸表姐是个有钱人,否则早早不会长的这样的健康。
虽然才三个多月没见他,但已明显的感觉到他又长高了。他出生时才40厘米,比一般足月的婴儿都要少好几公分,但刚刚表姐告诉我他已一米二了,那相当于五岁男孩的身高,而他还不满四岁。可也许本就该如此,因为东霖就很高,超过一米八五。
表姐家到了,在个高级住宅小区内,一幢小巧的独体别墅,门前有两棵郁郁的广玉兰,硕大宽厚的叶子在阳光下绿的发亮。
早早睡的很熟,我把他抱进房里,轻轻的搁在他的床上。表姐把我的行李拿了进来:“你还是和他一起住吧。”我只能感激的看着表姐。其实每次我离开,早早都要不适应的哭闹一两天,因为没人陪他睡觉了,但表姐还是每次都让我陪着他住。
晚饭的时候表姐夫回来了。他中等身形,长相有点平庸,从外貌来看,他确实配不上温婉绰约的表姐,但他却很爱表姐,即使表姐一直不生养,他也未曾有过二心。
早早下午睡够了,又或许是由于我的到来,精神格外的好,满屋子的跑来跑去。见到回家的表姐夫,他叫着“爸爸”就贴了上去,我的心又像以往一样,微微的抽搐了一下。这个时候,我总是会想起东霖。
饭桌上,表姐夫又问我:“要不要考虑来上海发展?你在A市反正也是一个人。”
表姐接了一句:“你怎么知道她是一个人?也许小玉有舍不得离开的理由。”
我连忙回答:“姐夫说的没错,我是一个人。这次回去以后,我认真考虑一下姐夫的提议。”
表姐有点诧异的看着我,因为这是我第一次松口,以前我都是坚决的说在A市生活习惯了,不想再换另一个城市。
晚上早早躺在我的怀里,我又给他讲着吹牛皮大王的故事。
我讲着那个猎人由于没有子弹,只好把嘴里吃着的樱桃核当弹药填进枪管,然后“砰”的一声扣动了扳机,准确的命中了一头雄壮而美丽的金鹿的额头。但是,金鹿并没有倒下,反倒是向他鞠了一躬,然后转身钻进了密林深处。
早早叫着:“小姨,什么是鞠了一躬?”
我回答:“就是弯腰点了下头。”
他有点迟疑的说:“…金鹿有腰吗?”
我犹豫了三秒:“…它有腰,但它的腰是横着长的,所以,它只能点一下头。”
他“奥”了一声,一双像极了东霖的黑宝石似的眸子若有所思的转着,接着又听我讲:“第二年,那个猎人又到了那片森林去打猎,结果从林子里跳出来一头非常奇特的金鹿,它的两只鹿角之间长出了一株有很多叶子的樱桃树!早早猜,那棵树上有什么?”
他的小脸笑的就像他的答案:“樱桃!”
他满足的在我怀里睡着了,一只小手无意识的抓着我的胸。也许是由于母子天性,我和他不论分离多少天,他都能很快就消除对我的陌生感。
我仔细打量着他的脸,因为从小体弱,他没有一般孩子的婴儿肥,小小年纪,清隽的模样已出落的越来越酷似东霖。似乎随着他的成长,我每一次见他,都能在他的脸上发现更多东霖的痕迹。
看着他,忽然我就觉得很幸福,心里所有孤单的,寂寞的一切似乎都瞬间消融。也许我真的会失去一起,但我绝对不会失去早早,不管他叫着谁妈妈,他永远都是我的孩子。
我一点也不后悔,我也不觉得自己傻,我甚至很骄傲,我生下了他,我的孩子,早早。
因为有早早,日子过得很快乐;因为很快乐,日子又过得飞快。
我每天跟着表姐早晚接送早早,白天剩余时间陪着表姐去练瑜伽,健身,每天在小区里的室内恒温游泳池消磨一二个小时;表姐又帮我报了驾校,让我学开车。于是,我似乎很忙,一个多月,一晃就过去了。
我竟不太思念东霖,似乎他被我压缩隐藏在了某个角落,只要不触及他,我就可以过得很逍遥自在。A市的一切,所有的人,所有的事,一下都变的很遥远,仿佛是许多年之前的事了。
可是回去的日子还是来临了。
我突然觉得害怕,有点不想回去。
仿佛才走到一个梦里,好不容易斩断所有的欲念,刚刚获得宁静和安详,却又必须清醒过来,不得不面对怵目惊心的一切。
我知道我想逃避,我在害怕,害怕那些无法预知的未来。内心深处有着深刻的不安,它被包裹在心的彼端,想不承认,却又知道躲无可躲,最终不能回避。
突然发现,A市,是令我痛苦的城市,回去,又会心痛,又会彷徨。
只一个月,竟有恍若隔世的感觉。
或许,我该逃离那个城市。
或许,是因为累了,终于,想放弃了。
可是不能不回去。
我独自上街去买礼物,心蕾,莎莎的必不可少,还有一些商场的同事,也要稍稍表示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