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点点头,试图于黑暗中找回他的嘴唇继续。
“是允许我保护你,还是别的什么事情?”他却还想逗她。
“另一个问题。”她不耐烦。
“哪一个?”他继续追问。
“上一个!”
“…我不记得上一个问题是什么了?”
她气结,发狠道:“不记得就算了!”
“那不成,戒指都戴上了。”他又变的一本正经,说着就托起她的左手,与她十指交缠,不知什么时候,那枚戴着他体温的温润的银环已经套在她的手指上了。
那天之后,程致研和司南在云域岛上住了许久,那些日子一如他们理想中的样子,平凡、宁静、波澜不惊。
程致研这趟来岛上,是做了长期在此逗留的准备的,甚至把理疗师也一起带来了。头两个礼拜还是每天做轻负荷的恢复练习,或是在游泳池里游泳,渐渐的就可以在海滩上长时间的散步。
一开始,司南总是陪着他慢慢走,走着走着就逗他,抱怨说自己身边连个能陪她跑上六公里的男人都找不到,真是寂寞啊,人生失意啊。生下默默之后,她有段时间每天坚持长跑,速度虽然不快,但要是拼耐力,鲜有几的男人比的上她。待程致研真的要舍命陪君子,作势跟她一起跑,她才又担心起来,命令他一定要慢慢的走,要是韧带再断一次,可就真的不知道接不接得上了。
一个月后,他们开始走得更远,坐着螃蟹船去主岛或是临近的其他岛屿,划着橡皮艇深入礁岩和丛林,一点一点把附近海域值得一去的地方都转遍了,直到夜幕沉沉,再回到度假村,坐在沙滩上露天餐厅吃晚餐。
某一天刚好是农历月半,威打过来倒酒,对他们说:“看那个月亮,二十年来最美的一次。”
尽管两人都知道,这是岛上的人一直挂在嘴边上的话,每个月圆之夜都要讲,却还是真心承认,那一夜的月光确实就是二十年来最美的。
巴拉望只有两季,旱季,或者雨季。时间一晃而过,雨季眼看就要来了。婚礼的日子临近,宾客也陆续到齐。
最早到达的是吴世杰,一上来就调侃他们,不光是先上车后补票的问题,先有了孩子,再度蜜月,最后才是婚礼,把所有程序都搞反了,大海是有让人发疯的潜力啊!
继而又大发感慨,说他小时后第一次说脏话,就是因为看到海。那次是在三亚天涯海角附近,他从车上下来,看到眼前无边无际白浪滔天,一是没忍住就大喊了一声:大海啊,真TMD的大!结果被他爹逮了个正着,一个正蹬踹趴在沙滩上。
闹过笑过之后,吴世杰又开始抱怨,说程致研和司南抛下逸栈的工作,拍拍屁股就走了,在此地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留下他一个人在上海,初春阴雨绵绵,忙得焦头烂额,差点旧病复发。
程致研揭他的老底,说:“你那个旧病就别提了,要不要我打电话给你爸妈,让他们查查你的病历?”
吴世杰静静看了他片刻,很快开始讨饶,笑着说:“你还不知道嘛,那场病是查不得的。”
程致研其实并不知道个中详情,吴妈佯装犯病那会儿,他已经离开纽约,甚至都不在美国,但此时的他心思全在一处,别的事情都不会去多想。
吴妈这次来巴拉望,难得身边没有带着女伴,又嫌云域岛上住的人太少,发掘不出什么资源来,上岛第二日就开始每天坐船去主岛,白天沙滩,晚上酒吧,过得肆意而简单,甚至还在镇上找到一个stripper club,参观学习之后,回来就写了一篇数千字的日志,通篇描述菲律宾舞娘的工作状态,字字到位句句生动,最终得出的结论:异域风情不可或缺,但若要论技术,还是新奥尔良的最好啊。
就这样几天之后,双方家长也在同一天到达。
司历勤夫妇是带着默默一起来的。过去几个月,司南在岛上陪程致研做复健,默默回到香港去上学,母女俩已有一阵没见,此时重逢亲热地不得了。
司历勤看她们闹做一团,在一旁也忍不住露出笑脸,司南难得看到他这样的表情,似乎又回到小时候,他那么在意她,就好像千里之外断了一根头发都会牵动他的心。
短暂得温馨感动之后,司历勤一有机会又来教训她,对她说:“你看,我跟你妈妈在一起这么多年,希望你们也能这样。”
司南面子上点头,心里不服,暗自嘀咕,就你这样的也能做楷模?
司历勤一眼便看穿了她的心思,斥道:“你别看我老说你妈笨,没用,我们俩中学就是同学,那个时候她可比我聪明多了,考试都是我抄她的,现在这样都是被我惯出来的,你自己去问她,嫁给我之后有什么事情要她操心的?”
司南咧嘴笑起来,这番话听着觉得肉麻,却也让她想起她妈妈说过的一句话——女人笨一点是福气。她心里泛起一丝甜,希冀自己也能有这样的福气。
婚礼前一日,所有宾客都已到齐,占了整个云域岛。其中有不少是逸栈和W酒店的人,全都是做活动搞气氛的专家,深谙完美之道,所有事情都不用程致研和司南自己操心,天气情况、落日时间、海上的风力风向,甚至就连潮汐的涨落都在考虑之中,一切尽在掌握。
待到次日傍晚,度假村主楼前细白的沙滩上已经树起棕榈叶和白色兰花编成的道道拱门,玫瑰花瓣、海螺壳和薄纱蝴蝶结铺成一条小径,蜿蜒至花亭下。露天餐厅的长餐台、婚礼蛋糕和烧烤架都已就位,旁边还搭了跳舞的地板,摆着一架钢琴。
落日之前,司南在司历勤的陪同下,坐着白色船身湛蓝顶棚的小木船从别墅出发,到举行婚礼的沙滩。天空晴朗,光线亦不像白天那样刺目,海面平静无风,岸上传来钢琴乐声,由特别来宾Alfred Freidman弹奏J. S. Bach的Jesus que ma joie demeure。司南远远的就看到程致研站在花亭下,宾客们都聚在四周等候,查尔斯请了主岛上市长来证婚,所有人都看着他们,脸上带着笑,为他们鼓掌。
一路从别墅过来,司南本以为司历勤总会有些话要跟她讲,抓住最后的机会教训教训她,却没想到他在船上一直都没开口,直到小船靠岸,司历勤搀她下船,才发现他的手隐隐颤抖,始终侧着脸,不与她对视。她不禁有些惊讶,父亲竟也会紧张。
她突然由心里生出一点感动,越积越多,几乎要落泪。司历勤还是没怎么看她,却好像也察觉到了,在她手上拍了一拍,就好像小时候,她被别人欺负,或是受了什么挫折,他也总是着样安慰她。就这样,他挽着她慢慢走到花亭下面,郑重交到程致研手上。
他们原本就都不是喜欢当众说话的人,仪式安排的很短,誓词亦很简单,交换戒指,而后亲吻,却每每不自禁的动容,进行的不很顺畅。
到最后,市长宣布礼成,司南几乎难以自制,又怕哭花了脸上的妆,被别人看见,一直紧挨着程致研站着,躲在他胸前。
他低下头吻她,又轻声笑话她:“傻瓜,一直有人在录影,你这样都被拍下来了。”
她心想,完了完了,反正是出丑出大了,说出话来还带着些哽咽:“管他拍没拍下来,反正我不会看,你也不许看,知不知道?”
“好,知道了,谁都不许看。”程致研糊弄着答应她。
婚礼之后,便是晚宴,天迅速的黑下来,音乐也换成了一支当地的爵士乐队。
众人落座之后,吴妈作为伴郎,站起来致词:“我刚才打了个电话给我的女朋友,告诉她我明天回上海,让她到机场去接我,因为我肯定会喝的很醉,而且还可能会哭…”
那番话他说的极其认真,却没有人真正听懂,所有人都哈哈大笑,彻底冲散了方才淡淡的伤感。
夜色渐浓,海滩上却越来越热闹,先是默默、佩恩和丁丁满场疯跑,佩妮在一旁看着兴奋的尖叫。而后又是新娘抛捧花,一帮女宾聚在一起抢,偏偏一阵风吹过来,花束偏的方向,一下砸在吴世杰头上。直到后来一帮人开始比赛吃螃蟹,用小木槌砸开蟹脚,赢家也没什么彩头,竞争却极其激烈,几乎high翻全场。
直至夜深,近海有焰火升上天空,众人渐渐静下来,站在海滩上抬头看着烟花绽开,变换出各种颜色,夜空瞬间亮起来,又很快黯淡。程致研叫威打过来斟最后一杯酒。
“今天落日时没有晚霞,看那云是要下雨了。”老威打这样对他们说。
果然,酒还没喝下去,雨便落下来了。起先只是零星的雨滴,很快越来越大,别人都去主楼躲雨,只有司南和程致研牵着手一路跑回别墅,淋得浑身湿透。
他们没有开灯,房子里一片黑暗,眼睛慢慢习惯,分辨出眼前的那个人。雨落在屋顶上,敲在窗上,嘈嘈切切,恍然间似乎又回到从前,在主岛洛伦佐的房子里,他们第一次在一起。天气,抑或是心情,都如此相似,仿佛还能听到手指拨动吉它的琴弦发出的阵阵琶音。只有一件事已彻底改变,彼此唇齿间吐出的字,他们不会再听不见。


【番外】

番外1

次日天明,吴世杰醒的很早,匆匆起身,就收拾东西离开云域岛,准备搭水上飞机去公主港,然后再在那里转机回上海。
他上飞机时,整座小岛还是一片寂静,除了度假村的工作人员,其他人都不见踪影,主楼前的沙滩上什么痕迹都没剩下,还是白的耀眼的一片,间或长着一丛马鞍草,绿意盈盈,仿佛前一天的婚礼根本就没有发生一样。
但他却还记得分明——音乐、欢笑、亲吻,以及誓言,子夜的烟花,还有他自己说的那番胡话,醉酒抑或是眼泪,似乎都是开玩笑的,他只是无声无息的走了,还是来时的那个样子,有时很吵,有时则静的像个死人,只是那些安静的时刻,没有多少人看到。
飞机于瞬间腾空,数百米的低空和海平面上一样水汽丰沛,时而穿过淡薄的云,风吹在脸上有一丝微凉,倒真想是落泪一般。前一夜的雷雨已经停歇,狭长的岛屿上空依旧艳阳高照,从高处看下去,翡色的雨林镶着银白色的沙滩,沉浮于一片了无边际的湛蓝之间,看起来那么小,而且与世隔绝,有种于不真实的感觉。
飞机师是个三十来岁的华人,戴着帅气的冒牌雷朋眼镜,扯着嗓子用口音浓重的英文问他:“昨天那场婚礼,你是伴郎?”
“是。”吴世杰回答,引擎轰鸣,每个字都得喊出来。
“为什么这么早就走?看今天这样子,雨季一时半会儿的还来不了。”
“…”吴世杰一时语塞,转而又觉得根本没必要跟一个不相干的人解释什么。
“我知道了,”飞机师眼镜看着前方,嘴上胡言乱语,“因为你是妒嫉的伴郎,哈哈哈…”
吴世杰知他是开玩笑,也不好翻脸,只能装作听不懂他在说些什么,如此这般的调笑回去:“My English is very poor, please don’t speak 外国话to me,ok?”
飞机师懂一点中文,只是不怎么会讲,听吴世杰这么说,自然又是一通大笑。从云域岛到公主港,三十分钟的飞行,两人一路说笑过去,似乎十分愉快。在码头下飞机时,吴世杰还给了他颇为丰厚的小费,而后自己叫了一辆吉普尼去机场。
终于又是一个人了,吴世杰一下子安静下来,几乎入定,不禁想起方才与飞机师的那番对话,他对飞机师说的那句话,许多年前也曾对另一个人说过。而那个人,就是程致研。
那是大约十五年前,吴世杰在AP Academy体育馆的更衣室里,第一次见到程致研。
吴世杰帮程致研打了那场架,又留下来替他在老师面前作伪证。校监挨个儿问过话之后,两人坐在办公室外的长椅上等候发落。秘书就坐在几步之外,是个四十几岁的中年妇女,受命看着他们俩,表情呆板,时不时地从当时那种巨大的电脑显示器后面探出头来,瞟他们一眼。
程致研就坐在他旁边,看都没看他,只是轻不可闻的说了声Thanks。
他也低着头,轻声回答:“You are not 外国人, please don’t speak 外国话to me,ok?”
程致研一下没忍住,笑出声来,他也跟着笑,吓了秘书一跳,停下手里的活儿,抬头瞪了他们一眼。
然后,他们就开始聊天。程致研本来还生怕说了什么被秘书听到露馅儿,直到此时才想起来他们完全可以用中文对话。吴世杰说中文带着明显的京腔,听起来很有意思,原原本本的向程致研介绍自己的生平事迹。
他在北京出生,很小的时候父母因公去了国外,所以一直是跟祖父母住在一起。祖父是行伍出身,直接导致他生长的文化也很暴躁,平常教训他的话都是类似于“要像个站着尿尿的!”那种的,着急起来骂人,脱口而出就是“操你奶奶的”,乍一听很糙,但仔细一想还是非常有哲理的。
直到后来,他爹妈又因公回国,发现他居然长成现在这个德性,从里到外粗人一个,要想改已经迟了,干脆把他扔美国来了,交了学费就甩手不管,也不图他出人头地,只图个眼不见为净。
到那个时候为止,他到美国也不过一年多,在AP Academy读了两个学期。来美国之前,他的英语多半是看电影听歌学来的,统共就记得几句Oh yeah,Come on baby之类的,其文化水平,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小学统共就上了七天,还赶上黄金周了。所以,一开始真的是很痛苦,坐在课堂上什么都听不懂,也没人理他。只有一个低一年级的女生对他似乎有那么点意思,有时来跟来说说话,那妞儿是从香港来的,也算是懂中文,但却几乎不讲,就算要讲也是这样,他学给程致研听:
“Sir,ould you please give me一例煎饼果子,七分熟,少少辣,多些sauce,嗯,还有,extra egg,Thanks。”
程致研听得大笑,两人一直聊到校监办公室的门开了,邓肯从里面出来为止。
因为吴世杰的假口供和邓肯的妥协,那次的打架事件就这么不明不白的过去了,从那天之后,吴世杰就和程致研成了朋友。
吴世杰其实并不像他自己说的那样没文化,一年磨砺下来,他的语言关早已经过了,而且阅读涉猎很广,写东西很不错。更重要的是,他也不像表面上那么粗糙。有很多时候,他清楚的知道自己之所以插科打诨胡说八道,说些无意义但却很好笑的废话,只是因为不想流露出真实的情绪罢了,也想过要改,却改不掉。或许他从来就不是一个简单而快乐的人,只可惜别人都不知道。
不过,他总觉得,程致研是懂的。尽管那个时候,他们认识的时间还很短,但从某种程度上说,他们俩同病相怜,都是孤身一人,都有一副用于示人的面孔,至于那背后,是喜是怒,是好是坏,都是自己的,与旁人无关。
在AP Academy,他们不住一个宿舍,头一个学期的课一开学就都已经报好了,所以也很少有机会坐在同一间教室里上课。但吴世杰还是喜欢去程致研的房间,找他一起去上课,或者去体育馆训练。有时候来来去去的次数多了,他自己都嫌自己烦,紧接着的一两天便会独来独往,但忍不了多久又故态重返。有时候,程致研也会主动来找他,他便会很心情大好,也说不清是为什么。
不久之后,他借口课表和冰球队训练时间有冲突,把几节课换了,其中之一是化学。自此,每周四下午,他和程致研可以在实验教室里遇到,两人坐在一起上一个小时课。
他对自己说,换课表不过是很普通的事,许多人都这么做,跟自己的朋友一起上课,没什么大不了的。直到有一次,那堂化学课的老师让他们分组准备一个抢答竞赛,全班二十八个人,分成四组,每组七个人。
他和程致研还是在一组,他们那组的组长是个全校出名的nerd,苍白、瘦、脾气怪,当然还有就是学习好,自诩是“人形计算机”那种的。
Nerd让组员互相问问题,作为赛前的练习,其中有一题要求说出锡的元素符号。吴世杰和程致研都写了Sn,但Nerd不知哪根筋搭牢了,非说是Si,组里其他几个人刚好是那种成绩不好混混日子的,看着架势自然是附和Nerd,结果不言自明,搞得Nerd面上无光。
吴世杰本就是多嘴多舌的人,忍不住调笑了几句,Nerd脸上更挂不住了,反唇相讥道:“你们俩这么合拍,不如结婚啊。”
话说得并不高明,程致研只是冷笑,听过也就算了。吴世杰却不知从哪里来的火气,冲上去就要揍Nerd,总算被旁边的人拉住了。他许久才冷静下来,自己一向都不跟这种书呆子计较的,也不知那时是怎么了。

番外2

那天的事情之后,吴世杰很快就有了女朋友,就是那个从一开始就对他有些好感的从香港来的女孩子。
十几岁的男孩子最热衷的话题无非就是两个——sports & girls,吴世杰跟那个香港妞儿约会过几次之后,难免在相熟的男生面前提起个中细节,在十一年级的男生中间,他算是很早走出了那一步,何女孩子有了超过牵手亲嘴的接触,旁人都喜欢听,唯独程致研并不很感兴趣,从来不会主动打听,即使听他说了,除去调侃,好像也没有其他特别的回应。
那女孩儿有个英文名字叫米歇尔,但因为吴世杰第一次说起她时,曾经开过一个有关煎饼果子的玩笑,程致研干脆忽略其真名,直接管人家叫“煎饼果子”。吴世杰觉得自己应该生气,再怎么说,米歇尔也是他的女朋友,而且还是这辈子第一个货真价实的女朋友,但实际上,他却没有任何被冒犯的感觉,反倒觉得这是一个只有他们两个人听懂的笑话,慢慢的就连他自己也跟着在背后叫她“煎饼果子”。
“是不是太小了?”刚刚知道他和米歇尔的事情之后,程致研曾经这样问他。
“小什么啊!你小子千万别被表象迷惑了。”吴世杰回答,言语间有些得意,细细描述那些细节——“煎饼果子”有五尺六寸高,头发柔软,闻起来总是香气馥郁,身体发育的很好,脸上还做过一点点整形手术,眼角秀丽,上嘴唇翘翘的,看起来挺可爱的,又好像有些小性感,既是甜又是辣。
吴世杰喋喋不休的说下去,像是在炫耀,直到程致研打断他,笑道:“我的意思是,她读九年级,还没满十六岁。”
那时他们都已经十七岁了,通常的认识是——十六岁以下的都是小屁孩儿,虽然自己也只是虚长了人家两岁而已,但自我感觉可是完全不一样的。
吴世杰闻言愣了一愣,不知道程致研是仅仅针对米歇尔呢,还是会对他接近的每一个女孩子都会这么说。他不知道如何求证这个问题,也不清楚为什么要去求证,心里突然就有几分惶惑,只能继续一贯的对策,嘻嘻哈哈道:“小有小的好处——听话。香蕉大,则香蕉皮大,反之亦然,道理都是一样的。
就像是为了证明自己的这句话,吴世杰开始对米歇尔颐指气使。
米歇尔在AP Academy虽然不是什么校花级别,但也不是长相困难没人要的,吴世杰原以为她很快就会生气,再也不理他了,但怪就怪在他这样对人家,人家非但没动气,反而加倍贴上来,若要总结原因,不过就是那几个——他在高中冰球队,有一辆不错的车,而且每次约会都出手大方。
多年之后,吴世杰回想当时情境,还清楚的记得自己从没想过米歇尔对他好,或许只是因为喜欢他。其实,并不是没有那个可能,她只是因为喜欢他,所以才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任凭他那样对待。
不久之后,就出了冰球馆的那件事。
从程致研被送进医院做脑部手术开始,直到从昏迷中苏醒的那几天,吴世杰始终对米歇尔不理不睬,总觉得就是因为她站在罚分席边上跟他说话,分散了他的注意力,所以他才没能第一时间发现场上情况不对,冲上去帮程致研一把。理智上来说,他知道这件事怪不得旁人,至少米歇尔根本就没责任,却又忍不住要找个方向,或者找个人怪罪。
从冰球馆到第一家医院,吴世杰是跟着救护车一道去的,看着医生在急诊室里为程致研检查,但很快就被教练拖走了。那个时候,他还未能从最初的震惊中恢复,不管看到什么听到什么,似乎都隔着厚厚一层膜,隐约感到重重一击,却觉不出痛,也任凭人家叫他到东到西。
回到学校之后,他发觉自己浑身都没办法放松下来,好像觉得很冷,牙齿磕碰在一起,打着寒战,几乎彻夜未眠。他以为这只是受惊之后的正常反应,以为自己只是在为病床上的朋友担心,很快就会过去的。
第二天,他向老师申请离校去医院,却听说程致研已经转去另一家医院做手术了。那里离学校很远,而且重症监护病房除了家属之外不接受探视,老师没有准假,随口安慰说:“他家里人会照顾他的。”
随后的数夜,吴世杰仍旧无法入睡,脑子里反复出现冰球场上和急诊室的情景,白天稍微好一些,只是觉得困,昏昏噩噩的混日子。
也是凑巧,他父母那几天刚好出公差到美国,特地抽了一天时间来学校看他。他爹还是很严肃教育他,娘也还是老样子,替他收拾宿舍,要他记得吃卵磷脂、铁皮风斗以及维生素ABCDEFG。一开始,他还能勉强敷衍着应对,到后来却突然失控,也记不得到底说了什么,一言不合就跟他爹顶起来了。他在他爹面前一向是很收敛的,所以那天的冲突任凭是谁都没想到。到最后,他爹扇了他一个耳光,他突然就哭了,流了那么多眼泪,从小到大都没哭成那副样子过,就连他爹都被惊的没了气焰,他娘更是吓坏了,过去试图安抚,却被他紧紧抱住,很久才好不容易平静下来。
一直到三天之后,吴世杰听冰球队教练说程致研已经醒了,暂时没发现什么后遗症。他以为自己终于可以释然,结果却还是不行,他想去医院,想见到程致研,看到他好好的,甚至那还不够,…他自己也说不清想干什么。
又过了一天,他终于去了医院,坐在病床边和程致研讲话。说的话题似乎没什么特别的,两人之间的来言去语也还是像平常一样,直到探视时间已过,他从病房出来,沿着走廊走了一段,又转过身,隔着几重玻璃远远看了一会儿,方才离开。
当天夜里,他受陆玺文之托去找米歇尔要她在比赛当日拍的录影,捎带着道歉求和。米歇尔端了一会儿架子,也就顺竿下了,又像从前一样带他溜进女宿,去拿她的小摄像机。进了房间,同舍的姑娘知情识趣的回避,米歇尔找到摄像机给他,两人拉来扯去的便又腻到一处去了。很快,吴世杰就半躺半坐在床上,米歇尔跨骑在他身上,俯□吻他。混乱之间,他突然有一刻神志清明,又想起曾经的那个问题——程致研对米歇尔的种种调侃是只针对她这个人呢,还是他接近的每一个女孩子都会这样对待?他还是不知道答案,但至少有一件事他终于想明白了。
也就是在那天夜里,吴世杰和米歇尔分手了,分得极其难看,乃至于很长一段时间,AP Academy都在传相关的八卦。

番外3

其实,吴世杰很清楚,自己并没有那个胆量把心里所想的说出来,也根本不知道说了之后事情又会怎样发展。所以,他唯一能做的只是迂回曲折的求证。
于是,他在和米歇尔分手之后,很快又交了第二个女朋友——冰球队的拉拉队长依芙琳。
依芙琳是金发,有一张适合拍快销广告的面孔,身体丰腴,性格咋呼,是个典型的土生土长的美国大妞儿。这种类型在学校里总是很抢手的,吴世杰为了追她到手,花了不少功夫,当然,还有许多钱。
和对待米歇尔那种不赞成却也无所谓的态度不同,程致研对依芙琳的观感从一开始就是很坏的,特别是听说她前前后后让吴世杰给她买了多少礼物,光现款就借了几千美金之后。两人纠缠的几个月,结果在意料之中,又是分手。
至此,吴世杰在学校里的名声倒是创出来了,学生们都知道他对女孩子出手阔绰,但翻脸不认人,老师们都当他是个祸根。
不幸中万幸是,那个时候他已经是最后一年的学生了,AP Academy对申请藤校是熟门熟路的,从填写资料到面试一路都有专人辅导。至于成绩,只要是功课还过得去,又有意申请好学校的,从freshman year开始,老师就会有意识的帮着保持全优。
在这种情况下,吴世杰的成绩单还算看得过去,又不需要跟人抢奖学金,所以没费多少周折就和程致研一起进了波士顿附近的一所大学。
从新生年开始,又是一个接一个的轮回,吴世杰几个月就换一个女朋友,各种各样的类型都有。直到大学第二年,他突然发现,程致研和邻校一个学环境艺术的女生走的很近。那姑娘已经在读硕士课程了,入学之前似乎还工作过一段时间,看上去总有二十六七岁的样子,深色头发,网球打得很好,为人处事有几分大姐风范。因其名字叫Mag,吴世杰总是管她叫“马大姐”。
马大姐和程致研经常在一起念书、看电影或者聊天,假期还去过阿拉巴契亚山地的森林公园徒步旅行。可能是性格使然,他从不会把男女间的事拿出来说给第三个人听,哪怕是对吴世杰也不例外。
但对于这段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的关系,吴世杰却有他自己的解释,他第一次知道原来程致研喜欢的是这种女人——聪明,独立,脾气有些倔,总是自以为是女超人,不撞南墙不回头。细想之下,从小母亲不在身边,会独独偏爱那个类型,似乎一点都不奇怪。
马大姐的硕士很快读完了,拿到学位,找了份西海岸的工作,离开了波士顿,两人之间的联系似乎渐渐少了。但几年之后,程致研从学校毕业,进入W集团工作,又找过马大姐的公司做一个度假村项目的设计,应该是一直没断过联系。
那个时候,吴世杰已经进了法学院读书,程致研在纽约工作,两个人都很忙,很难得才能见上一次。
年底假期,吴世杰去纽约找程致研,在东村参加一个闹哄哄的跨年派对。
深夜,那栋房子里挤满了人,连楼道里也空气污浊,他们拿着一瓶酒上了天台,站在雪地里聊了一会儿,直到实在太冷了,才准备下去。
吴世杰突然问程致研,跟马大姐有什么进展?
程致研回头看看他,似乎知道他的意思,笑了笑淡淡回答:“她去年结婚了,孩子都九个月了,你不知道?”
新年钟声响起,吴世杰饮尽杯子里的酒,说出自己的ne year resolution——希望他们两个都能在新世纪的第一年遇到一个人,坠入爱河,万劫不复。
程致研嘲笑他,说:“这个对你来说是不是太容易了?第一季度就可以完成。”
他已喝到微醉,只是笑,不说话。
假期结束,两人又回到各自的世界里,吴世杰面对的除了案例还是案例,还有写不完的论文。程致研遇到的情况可能更复杂一点,W酒店管理层大换血,他被调到了管家部,职位也变成见习助理经理,数月之后又调去了阿斯本的W酒店工作。
从美东到中西部,两人之间的距离更远了,只能偶尔通个电话,因为程致研要轮班,即使是假期,也不一定能见面。
有一次在电话上,程致研跟他说起一件小事。当时已是四月,那一年的滑雪季眼看就要结束了,轮休日,他去阿斯本山的雪场滑雪,遇到一群春假来搞活动的高中生。其中有个华裔女孩,根本不会滑,但那个雪场根本没有适合初学者的雪道,她的同学也不怎么会教,两个人分两边架着她,结果就是三个人一起摔个马趴。他带了她几次,又提议她们去三英里外的巴特米尔克,那里有很大一部分雪道适合初学者滑。
“她跟你去了吗?”吴世杰问,心里有种说不清的感觉,这是程致研第一次主动在他面前说起一个女孩子,而且是完全没有理由的。
“没有,”程致研笑答,“她们的老师来了,怀疑我图谋不轨,把我轰走了。”
“几年级?”吴世杰也笑,很配合的把对话进行下去。
“Junior year,maybe。”
“问到名字没有?”
“没有,人家只是高中生,而且住在洛杉矶。”
“So hat?”
“她只是高中生,而且住在洛杉矶。”程致研又重复了一次。
“那你为什么要跟我说?!”吴世杰叫起来。
“不为什么,就是突然想到了。”电话那边回答。
转眼两年过去了,程致研离开美国,去南美工作,而后又辗转去了欧洲。
吴世杰则从法学院毕业,进了曼哈顿一家律师事务所,作一枚小小的junior associate。
在律所的那段日子回忆起来宛如噩梦,一个Senior Associate带三个Junior,同时做三个完全不相关的案子,每天取证再开会讨论,再取证再开会讨论,从对手那里谈了口风,再开会讨论。每次上庭之前,经常通宵准备,看资料看到有种眼珠子就要爆出来的感觉。早晨洗个淋浴,然后直接过堂,稍有差池就被劈头盖脸骂,憋屈到肝痛,压力大到走在路上都会产生幻觉。有一次做完一个案子,实在太累了,回到家连鞋都没脱就躺在沙发上睡了十六个小时。
一切似乎都变了,又好像什么都未曾改变。
吴世杰在电话上问程致研:“为什么不回美国?”
“别忘了,我是被流放的。”他笑答,还是数年如一日的漂泊在外,在不同的地方,做着同样的事情。
“为什么不换个工作?”程致研也曾问过吴世杰。
“父命难为。”吴世杰这样回答,还是憋屈着,在同一个地方,做着各种各样不同的案子。
又是一年冬去春来,吴世杰难得有空休一个礼拜的假。程致研送了份礼物给他,用自己的员工折扣价为他订了阿斯本W酒店的suite package,嘱咐他带上女朋友去轻松一下。
吴世杰真的去了,但没有带女朋友,只是一个人去的。
阿斯本的W酒店位于白河国家公园内,就在阿斯本山脚下,建于十九世纪末,是当地有名的豪华酒店,离阿斯本山的滑雪场很近。
到那里的第二天,吴世杰独自上山滑雪,自知水平不够,但还是选了最难的雪道,头一次下去居然很顺利,放空所有思绪,像自杀一样往山下冲,有种飞起来的感觉。
在山下等缆车的时候,有个亚洲面孔的女孩子就排在他后面,似乎着意看了他几次。他便也多看了她几眼,二十岁不到的样子,身上穿的玫红色冲锋衣,头上戴了顶有大绒球的粉色绒线帽,显得脸小小的,看起来很有趣。
见她也是一个人,吴世杰主动与她搭话,两人上了同一部缆车,聊了几句便发现她也是从中国来的,在洛杉矶上大学。
“为什么一个人来?”吴世杰问她,滑雪虽然算不上是集体项目,但独自一个人跑这么远,爬上山再冲下去,也挺少见的。
她笑,顿了顿才说:“其实,我是来碰运气的。”
“怎么说?”他不懂她什么意思。
“两年前,我在这儿遇到过一个人,”她回答,“他教我怎么把自己绑在滑雪板上,保持平衡,然后和一帮五六岁的小孩子一起从缓坡上滑下去,慢慢找感觉。后来,我一直在想,如果我再来一次,会不会有可能再遇到他一次。”
吴世杰静静听着,片刻之后问:“那个人也是华裔,二十出头,差不多我这么高,对不对?”
“对,你怎么知道?”女孩子笑起来。
“猜的,否则在山下你不会那样盯着我看。”他回答。
“谁盯着你看啦。”她喊冤,隐约有些失望。
两人同时静下来,吴世杰看了她一会儿,发现她说话的时候,有种特别的表情,像是很认真地看着对方。
“今天晚上有空吗?”他开口问。
“干嘛?”女孩笑着反问。
“到Snomass去吧,找间酒吧,我们聊聊。”吴世杰回答,心想,如果她去,就告诉她。
“我今天晚上七点的飞机回洛杉矶。”她回答。
“太可惜了。”他看着她道。
“是。”她点头。
许多年之后,在离开巴拉望的飞机上,吴世杰还清楚地记得当时情形。他一直都很纳闷,为什么另两个人竟会忘的这样彻底,要不要告诉他们?有很长一段时间,他总是在摇摆不定。
直到此刻,他终于决定不说。
就把这件小事留给自己吧,他心里想。
虽然这一年已经过去一半了,但他还是在飞机升空的瞬间,暗暗许下他的ne year’s resolution
——遇到一个人,坠入爱河,万劫不复。全文+番外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