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齐。她只能想到这个原因。他一直说自己是坏人,但于内心深处,可能还是介意的,他想做一些高尚的事情。
她没有把这一层猜想说出来。何齐的名字,对于他们来说,依旧是一个禁区,或许不管到了什么时侯都会是这样的。唯一能做的只是做好功课,确保这一程不出什么篓子,也让他这一回作死,作的容易那么一点。
第十四章 (2)
因为事先花了不少时间做准备,陈效的那次撒哈拉长征,真正成行,已经是那一年的秋天了。
但他并没把这个活动当作是公事,此类吃苦游的费用又很少,都是他自己出了,前前后后总共离开二十五天,请的也是年假。相较之下,林薇却是假公济私的跟着他去了。其实,她并不是非去不可。虽说是徒步穿越沙漠,但每队人都有全球定位系统和卫星电话。一旦有意外发生,保障车立刻就会跟过去,除了生活条件恶劣一些,几乎不可能遇到什么太大的危险。如果这一趟是她自己参加,她也会像陈效一样,觉得只是走一遭,没什么大不了的。可现在就因为是陈效要去,她才会有这种挺奇怪的感觉,觉得自己一定得跟着一起去不可。
于是,他们两个人又一次一起离开香港,先是飞到伦敦,在那里与水援助组织以及其他参加活动的人汇合。参加活动的总共只有三十一个人,二十个男人,十一个女人,最小的二十岁出头,最年长的已过六十了,陈效是其中唯一的中国人。简单的自我介绍之后,林薇了解到那些人大多背景不错,最多的是企业高管,还有不少律师,一个作家和一个教物理的大学教授。要是换了别人可能会说:受教育程度高的人社会责任感也相对更强一点。林薇对此却有她自己的解释:若非饱暖,也不会有人想到要这样作死。她不是个好人,她自己也承认的,大约是因为跟着陈效久了,耳濡目染的结果。
简短的培训之后,一行人又从伦敦出发,去往摩洛哥的达尔贝儿,再从那里坐车去中南部的城市奥尔扎扎特。这个名字古怪的城市就在阿特拉斯山脉南缘的高原上,海拔有一千多米,出了城再往南便是撒哈拉沙漠了。所以,奥尔扎扎特有个很牛逼的诨名叫作“沙漠之门”。但相比这个通俗的名字,林薇更喜欢它的本名,因为当地租车行的司机告诉她,奥尔扎扎特在阿拉伯语里是“宁静无声”或者“远离混乱”的意思。她喜欢这个名字背后与世隔绝、远离尘嚣的含义,如果真有那么一个地方,应该是她中意的。
只可惜如今的奥尔扎扎特早已经今非昔比了,它的确很小,人口不过五六万,所有的建筑都沿着一条主大街铺展,与其说是城市,倒更像是一个小镇。当初建造它,并为它命名的伯伯尔人大约不会想到,千年之后,这里也会变成一个旅游胜地,到处都能看到外国面孔。到摩洛哥来度假的人大多会来这里转一转,特别是因为城市附近还有片厂,许多国际制片公司来这里拍电影,比如《木乃伊》、《冰与火之歌》之类都有不少在此地拍摄的镜头。
出发的那一天,三十一个人分成两队,陈效在二队,同队友一起乘车离开奥尔扎扎特去木汉密德,这一程又是五个多小时。林薇坐着租来的车子一同前往。
在路上,司机又告诉她,他们最初到达的城市达尔贝儿其实就是那个世人皆知的“卡萨布兰卡”,政府为了肃清殖民余孽,才将那个如雷贯耳的名字改回了原先阿拉伯语地名“达尔贝儿”,但意思都是一样的——“白色的宫殿”。
林薇有些意外,却已没有了太多的震撼,那些旅游胜地大多都有不少类似于这样的故事的。于是,她又问司机:“木汉密德”,这个地名又有什么含义?
司机回答:“The end of the road(路的尽头)。”
“也是阿拉伯语里的意思?”林薇继续问下去。
“不是,不是,”司机笑答,“九号公路到那里就结束了。”
“再下去就是撒哈拉?”她又问。
“是啊,”司机这样回答,“再往前,就只有沙子、放牧人和驼队了。”
木汉密德是深入沙漠之前可以看到的最后一片绿洲,古时候,行商的驼队总是在此地休整,贸易最繁忙的时侯甚至会有几千匹之多的骆驼在此聚集。水援助组织的撒哈拉长征,就从那个小村子开始。
他们在村子里过夜,次日一早,队伍正式出发之前也没有什么仪式,只是一群人站在吉普车边上合了个影而已。每一队人都有一名向导带队,还有两匹骆驼跟着,驮着最少限度的宿营用品、食物和水。
虽然时间还早,太阳尚未升到最高处,但热浪已经开始在沙漠的边缘肆虐侵袭。林薇坐在车里,看着他们渐行渐远,宛若现代人看着一群原始人。陈效穿着浅卡其色的长袖衬衣,领口袖口全都扎紧,土色长裤也束紧了,一双靴子一直穿小腿一半高的地方,头上戴着大沿的遮阳帽,脖子后面还包着防晒遮挡风沙的黄色塑胶步。这一身全都是向导推荐的专业装备,却也是他迄今为止最难看的一身行头,他一向是很注意仪表的人,如今这幅样子看的林薇只想笑。直到他回过头,朝她挥了挥手,阳光倾倒在灰白色的砾石上,反光强烈,车里比较暗,她侧过脸去几乎要落泪,只是不知道他看到没有。防风的墨镜遮着眼睛,她也看不到那后面的表情。
而后,他就背过身走了。她原车返回,路上不是很顺利,再回到奥尔扎扎特,天已经全黑了。
第二天,林薇就得到消息,出发后不过一日,便有四个人要求退出,情况果然就跟组办方所说的差不多。她并不知道具体都有谁,保障车从奥尔扎扎特开出去接他们回来,车门打开的时侯,她心情复杂,既希望又不希望看到陈效从上面走下来。接下来的两天又有一个人因疾病退出,一个人因为扭伤了脚踝。
每天夜里,她都会跟陈效通一次电话,他带了一支卫星电话,身上背着太阳能电池板,晚上睡前用白天储存的电给电池充电,因为负重有限,电池板不可能很大,能存的电也不多,所以他们每次通话的时间并不很长,只能简单说一下每天发生的重要的事情就挂断了。长征途中只使用绿色能源是主办方的建议,她只是没想到陈效这样一个人竟然也会那么认真的执行。
他们聊的很简略,他只是在走路,在沙漠深处走路,沿途经过那些古怪的地名——她甚至不知道沙漠里面也会有地名?代表着各种各样的沙漠,黑色的,或者白色的,细腻如丝的,或者满目砾石的。户外的温度总在四十度以上,摄入的水份又少,行进中有时需要把双手举高,来缓解水肿现象。夜里,他们在向导选定的地点宿营,两队人的营地总是离的不太远,虫蝇和热浪倒还是其次,最让他受不了的是厕所。每个队都有一个小帐篷充作卫生间,其实也就是一个坑,用完了撒一把沙子上去。十几个人合用,其中的情状一如预料之中那样恐怖,甚至还有人已污染对方队伍的厕所为乐,闹到后来,以至于那个特殊用途的小帐篷门口还需要派专人守着。他总是笑那些人迂腐,宁愿自己走得远一点去方便。林薇却又揶揄他,说:“其实就是你最讲究,还说人家?”她想像得出当时的情形,月黑风高之时,他穿着内衣裤跑出去找地方,仅仅是这么想着就会笑出来,心里却又有些担心,他会因为这么狗血的原因找不到回营地的路。
相比之下,她的故事可能还要无聊一点,只是日复一日的在小城里逗留罢了,等到城里城外全部都转遍了,就再租车去附近的一些地方。在他离开的那几天当中,她听当地人讲了许多故事,为她讲故事的既有老人,也有孩子,有的一看便知是做惯了游客生意的,已经变的很世故,有的却又是纯然原生态的。但那些故事无一例外的都有着民间传说的朴素魅力,壮烈的英雄,哀愁的美人。而她在这里等着他回转,听起来竟有种深深的代入感。
但她从来不曾想到,自陈效的队伍从木汉密德出发,一直到他们到达位于马拉克什的终点,唯一一件出于她意料之外的事情,竟会是关于那个扭伤了脚的人的。
受伤的是一个名叫汉娜的美国女人,三十几岁,在一间律师事务所工作,出发之前,林薇并没觉得她跟其他人有什么不同。当然,她也同样没有看出哪几个人会很快打退堂鼓。受伤之后,汉娜并没有被保障车从沙漠载回来,而是继续走下去了。林薇不在现场,并不知道是为什么,只是胡乱猜测,这个汉娜大约是个脾气特别倔强的女强人,随便做什么都不愿意轻易服输罢了。
一直到他们完成长征,来到位于马拉克什的终点。林薇跟着保障车直接去那里,参加当夜举行的篝火派对。她到的时候,天已经黑了,月亮升起来,沙土和砾石之上燃起篝火,啤酒都是温的,气氛却很好。时隔半个月,她又看到陈效,他黑了许多,两腮和下巴的胡子全都冒出来,头发也长了,身上的衣服已经变了颜色。可她却一点都不觉得陌生,从车上下来,就跑过去与他拥吻。身边有人起哄,吹口哨的,鼓掌的都有。
但他们绝不是那一夜最浪漫的一对,陈效队伍中的一个德国男人走到汉娜面前,屈膝跪下来求婚。汉娜捂着嘴看着他,然后尖叫,然后再说好的。他们拥抱在一起。
林薇并不知道其中的前因后果,却也只用了一秒就明白了是什么使汉娜拖着一条伤腿坚持到最后。她一直以为自己不是一个多愁善感的人,那一刻却也有一种要落泪般的感觉。
身边正有人弹着吉他唱一首她不知道名字的歌:If this is to end in fire如果一切注定在火中燃尽
Then e shall all burn together我们将一同燃烧
And if e should die tonight如果我们注定在今夜死去
Then e should all die together我们将一同赴死
她隔着火光,朝陈效看过去。是在期待着什么吗?她问自己,竟然会有一种从未有过的迷茫。
第十四章 (3)
从摩洛哥回来之后,有很长一段时间,林薇总是想着那里——尘土满天的古城,横贯荒原的公路,颠簸的牧马人越野车,以及陈效出发的那个瞬间,和他回来的那个时刻,她记得自己紧拥着他,他的手在她背上,像是要把她按进自己的心口。
那个拥抱,回想起来就像是永恒的。
但时间总是会流过去的,他们又回到原来的环境当中,回归线以南的热带岛屿,摩天大楼,豪华汽车,开到最大功率的冷气机,人们穿的时髦却又四季不明,一切的一切都与卡萨布兰卡和撒哈拉完全不同。仅仅几周,那段经历就已经渐渐淡下去了,被各种工作庶务覆盖,即使在梦里想起来,也会觉得有些不真实。
又过了几个月,林薇听水援助组织的人说,汉娜和那个德国人真的结了婚。婚礼在汉娜的家乡举行,参加那次长征的队友作为见证两人爱情的人,都收到了请柬,陈效估计也不例外,但他并没有去观礼,只是寄了一份贺礼过去。婚礼之后,又有致谢函寄回来,信封里面夹着一张婚礼当天的照片,汉娜和那个德国人站在白色花架下面,女人总是穿白色婚纱,男人身上也是正式的礼服,衬衣和领结白的耀眼,是最动人的时刻。
那封回函,陈效并没有给她看,是她自己无意间看见的,两个人也没有任何讨论。林薇不禁有种感觉,他似乎刻意回避着此类话题。她知道,像陈效这样的人总会想得更多一些,汉娜和那个德国人,两个人一个在芝加哥,一个在法兰克福,而且年纪都已经老大不小,事业财产也拥有的不少,婚后到底去哪里定居?又该是谁为谁放弃些什么?公主与王子是否真能“永远幸福快乐的在一起”?全都是悬而未决的问题。
曾几何时,她自以为跟他是完全合拍的,不谈爱情,不提婚姻,只因为纯粹的契合在一起,合则聚,不合则散,多么容易。现在却不得不承认,世界上总有些东西,值得人们抛下一切顾虑去试一试。她自嘲的想,自己大约是老了,才会有这样的念头。
也是在差不多的时候,公关部的一个女孩子也订了婚,男方家境不错,订婚戒指十分耀眼,主钻是一枚硕大的枕型蓝宝石,旁边两粒配钻。女孩子拿出来秀,部门里的女人全都打了鸡血似的一个个试过来。林薇一向没有什么架子,也凑过去戴了戴,她手指细长,皮肤的色调也很适合,自觉很好看。同事拿手机摄像头对着她,她便举起手搁在肩上,如珠宝模特般拍了张照。凡是试戴的人全都留了影,拼成一幅,众星拱月似的围着新娘子的照片,发在公关部的微博上面。
也是巧,照片发出去不久就被陈效看见了。出于林薇的意料之外,他打了电话过来,上手就是一句:“摘下来。”
“已经摘了。”她笑答,猜他是因为自己戴了别人的戒指不高兴了。
他命令,她撒娇,再反击制胜。他们在电话里聊得很好,就跟从前的无数次一样。
晚上下了班,两人回到住的地方,他给她一个灰色丝绒的盒子。但盒子是扁扁的,有一本书这么大,厚度也差不多——不是戒指,她一看就知道了。他在她面前打开来,果然,里面是一条项链,也是蓝宝石和钻石,蓝宝深邃,钻石冷冽,镶嵌得十分华丽,肯定值不少钱。她却如鲠在喉,又不知该说什么,只是拿出来戴了戴,对他道了声谢谢。
这不是她期待的礼物,更糟的是,她甚至不敢承认自己有这样的期待。她有些看不起自己,不知道到底是怎么了。
那段时间,她并不是没有别的事情要做,让此类无意义的念头缠着自己绝非上策。
华善堂的FDA认证计划进行的不是很顺利,有消息传出来,FDA还是打算把他们申请认证的那几种中成药归类到草药类膳食补充剂当中,虽然可以在美国上市出售,但不能作为药品销售,也不能在疗效中标示可以治疗某种疾病。以其它先例来看,甚至可能还有更加苛刻的要求,比如就像销售烟草那样,要求他们在包装盒上注明:可能有化学品影响,导致癌症、生育缺陷和其他危害。如果这风声属实,对在美国主流市场接受度尚且不高的中成药来说,其影响将是致命的,而且,就像上一次的欧洲认证事件一样,由此产生的负面效应不光表现在海外市场,还可能反噬到亚太区来。而对华善堂还不仅仅是这样,几种申报认证的药物都已经进行到了第三期临床实验,投入巨大,已经是骑虎难下,不能回头了。
在这种情况之下,林薇连续去了几次美国,随行的大多是市场部和研发部的同事。渐渐的,这样的差旅变得十分频繁,以至于董事会有人提出来,安排她短期内留在美国工作。她不知道最早提出这个建议的人是谁,是陈效想要她走,还是怎么的?只是觉得是个不错的机会,不用总是长途旅行,外加一段海外工作经历,同时也是一个契机,两个人分开一段,让她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想一想,他们会走向哪里?她又究竟该怎么做?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有事,短短的一段
第十四章 (4)
正式调令发出来之后,林薇便开始着手移交手上的一些工作。
从理论上讲,她去美国之后,还是整个集团公关部的头头,但毕竟路途遥远,鞭长莫及,所以只能在香港再设一个副职,替她看着亚太区的一摊事情,直接向她汇报。
而那个人,不是别人,就是已经跟着陈效混了几年的丁丁。但丁丁到底资历浅一点,而且势必一段时间内还要兼任陈效的秘书,就跟她从前一样,周围不是没有反对的声音,她是顶着压力把他推上这个位子的,至于他能不能不出漏子的做下去,就要看他自己了。让她欣慰的是丁丁并没有表现出任何的恐慌或者欣喜,还是一向那副软不啦叽的样子,倒叫别人搞不清到底怎么回事。林薇觉得自己没看错眼,丁丁这个人看似简单,其实却是有些无为而治的城府的。再加上他原本就是从公关部出去的,对这一块的事情比较熟悉,交接起来也很顺利。
林薇按照一开始的进度估计了一下,全部交接做完,大概要二十天左右。而后,她就该离开香港了,她十分务实的按照这个计划订好了机票和酒店。
夜里回到住的地方,她在床上跟陈效开玩笑:按照他们一贯的频率,剩下的那二十天大约也就是做十多次,去零化正,就算是十次,她得开始倒计时了。
“好。”他这样回答,探身去拿床头柜上的手表。
“那这就是第十次了。”她对他笑,心里却是有些难过的。
“计时开始。”他靠过来吻在她的唇上,一只手按开了秒表功能。
她立刻就听到手表滴答作响的跑起来,不知道他什么路数,一边作势推他,一边问:“你干什么?要破纪录啊?”
“严肃点儿,是你自己说要计时的。”他撑起身体,要笑不笑的看着她,好像很有道理的样子。
“倒计时!我说倒计时!…”她喊冤枉,直到他又压下来,深深吻着她,贪婪的吮噬着她的嘴唇和舌头,令她根本说不出话来。
第九次,第八次,第七次…,全都是差不多的情形,没有离别前的伤感,甚至很不严肃,更像是情人间说着玩儿的荤笑话。
大约是受了陈效的影响,很快就连林薇也这样对自己说:不过就是换个地方去工作嘛,与香港隔着十二个小时的时差,六千多公里的距离,如果要见面,最多就是贵一点麻烦一点,买张机票,再坐十几个小时的飞机罢了,并不代表着什么。
第六次,第五次,第四次…,搞到最后,她自己都弄不清倒数到几了,直到临行前的那一夜,才不可回避的想起来,这就是最后一次了。
她钻进被子里,手伸进他的内裤。他却抓住她的手,拉她出来抱在怀里。
“又想玩什么啊?”她看着他笑问。
他把她按向自己,下巴搁在她肩上,在她耳边道:“今天不做了,留着下次吧。”
她埋头在他胸口,紧攥着他的衣襟,突然想对他说:留下我吧,我受得了,无论最后是什么结果。最终却还是默默无声的。
夜里,他们抱在一起睡觉。她断断续续的做梦,中间醒了好几次,看到他在,又睡过去。半梦半醒之间,她静卧在黑暗中回忆过去的一年。在这一年里,陈效似乎总是在尝试做一些从未做过的事情,危险的,困难的,有的甚至近乎于疯狂,现在,他又要她飞去几千公里之外,常驻在那里工作。其实,她一直有些莫名奇妙的预感,却又说不清究竟是什么,只是不断地告诉自己,他是一个成功的商人,站在一座山巅,指着下一个高峰,说:我要去那里,然后他就到了那里,他几乎什么都有了,想追求些别的也不奇怪,像他这样的人大多都是这样的。
航班就是第二天晚上起飞,陈效送林薇去机场,从住的地方出来,一直到过安检,一路都很平常,就跟从前出差一样。但对林薇来说,那一程多少还是有些不同的,十多个小时,先飞到旧金山,再转机去巴尔的摩。起飞的时候是个阴沉沉的雨夜,降落时却是晴空万里阳光灿烂的了,像是走了一条单行线,到了一个截然不同的地方,却是很难再返回去了。
从旧金山再到巴尔的摩,有公司的司机来机场接她。当地已经有华善堂市场部和研发部的办公室,占了小半层楼,不多的几个人,没有多少办公设备,陈设也很简单,就跟像拓荒一样。
最初的两周,林薇暂住在东港口区的一家酒店里,后来又在办公室附近找了间一室一厅的小公寓。公寓是带家具的,但俗话说,破家值万贯,她前前后后跑了好几趟商店,买了不少东西,才算是真正像个家的样子,可以安顿了下来了。她在电话里跟陈效说起这些点点滴滴的琐事,一边说一边看着眼前这间屋子,试图想像他来这里时的情形。
在新地方上班不过几天,又有人事令发出来,这一次不是人事部,而是由董事会主席直接发出来的,不用看正文就知道是大事情——集团CEO陈效将兼任董事会副主席。收到信的当天,她又与陈效通了电话。她对他说恭喜,他说谢谢,就像是一件最最平常的事情。只是不知道公司里那些好事的人又会怎么想——这样的消息,恰好又在这样的时机放出来。
虽说那些闲话很可能是关于她的,林薇自己却不大关心,她在美国东海岸,隔着一整片大陆和一个太平洋,管他们怎么讲,都是与她无关的了。换了一个国家,一片大陆,她的生活变得很简单。住在巴尔的摩,时不时去一趟华盛顿。与香港那边开会,都是远程视频。不见客的时候,穿的也很自由,即使是在工作日,T恤牛仔裤也可以。与同事的关系也更比从前紧密,第一是因为人少,第二则是因为中国人在国外都喜欢抱团,下了班也时常在一起玩。
中秋节聚餐,市场部经理带了一个人一起过来,那是一个年轻女人,林薇一看竟是熟面孔,不是别人正是宋缤。过去的几年,她和宋缤联系不过就是一年几个电话几封邮件而已,说是熟人,又好像很陌生。在她的眼睛里,宋缤变化不小,剪了齐耳短发,没化妆,穿的也很运动,跟曾经那个主持人出身的时髦女记者判若两人,乍一见倒差一点认不出了。
相比之下,宋缤看到林薇倒是一点都不意外,对她笑了笑,说:“林薇,你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