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芝打了个响指,说:“我要吃冰激凌月饼!”
今天是中秋节,我可不想贤芝不回家陪郑兆和,在我身边耗着时间,况且我也没感觉到身体哪里疼痛不适的,我想请大家吃月饼,再带回去给弟弟季飒吃。
咎贤芝的车还没有靠边,刚到了店门口,程朗的奥迪停在不远,他已经提着一盒子月饼出来了,朝我们晃晃手里的盒子。
这个程朗,他总是能想我所想,他的心很细,有时话不多,总是做的比说的要多。在公司里也是,他会安排好我的计划,他了解我是一个理不清头绪的人。他总不言不语安静地去完成去布置一些事,不会像别的男人那样做了点什么,立即就说自己做了什么什么。
车进了小区停车场停好,没见到温安年的车,他还没有回来。没回来就好,我就怕他比我先回来,遇上季飒年轻气盛,万一打起来,还有个秦汤汤,季飒不是要吃亏。
天都有些黑了,我抬头看着天上的月亮,贤芝说到了明天月亮就会更圆的,我看着那轮月亮,觉得眼前特别的模糊,那种心空落落的怅寥。
杨之放站在我身边,轻松地说:“自己走行吗?不然的话,我背你。”他的殷勤和程朗成了鲜明的对比,程朗提着一盒子月饼,静静地站在车边,看着我。
我站在一棵紫丁香树边,问:“你们谁能说出这月亮的大小,谁今晚就可以吃完饭后还不用洗碗。”
“这个我知道,我学过地理呀,月亮的直径是3476公里,是地球直径的十一分之三。”贤芝生怕她刚做的指甲,要是洗碗不就白瞎了,抢先回答到。
杨之放还是嬉皮笑脸地说:“月亮啊,月亮和我的胸怀一样大,包容着你,照耀着你,就好比如,你问我爱你有多深,我爱你有几分,我的情也真,我的爱也真,月亮代表我的心”
作词人就是不一样,答案放荡不羁还哼着歌曲,哼的还蛮好听的。
我脸上有了丝笑容,说:“程朗,你的答案呢!”
我们三个往单元楼走去,我等待着程朗的答案,我很想听,程朗这个话不多,忠厚的钻石王老五,会给出我什么样的答案。
快进楼道的时候,程朗眯着眼,那像是一只乖巧的猫咪的眼神,特别的温和,他说:“季素,月亮是和我们的大拇指一样大的,你伸出你的大拇指,对着月亮,你会发现,你的拇指刚刚好可以盖着月亮。在任何时候,发生了什么事,你都要对自己竖起大拇指,因为你的拇指,可以盖住月亮可以盖住一切你所遇到的不幸。要好好的生活,不管我们在不在。”
我伸出拇指,对着月亮,闭上左眼,右眼看着自己的拇指慢慢的可以覆盖着月亮的模样,我没想到程朗会这么说。世界上的月亮都是一样大,伸出我们的拇指,就可以覆盖。
我笑了,说:“好吧,那今晚吃完饭的碗,就由杨之放来洗了!还有,两位男士待会见了我弟弟,可千万要说清身份,我怕我弟弟误会。”
“啊,为什么是我洗碗啊,不是她,也不是他!为什么是我,我还唱歌了的!”杨之放故作委屈地说。
“不洗就不给你饭吃!”我们一同对着杨之放说。
季飒开了门,见着我,像个大男孩一般的开心地笑着说:“姐,你可回来了,我做了一桌子菜,就等着你下班回来,今天可是过中秋节,要是妈妈在就好了。”
我揉揉弟弟的后脑勺,说:“我的好弟弟,你真好,菜做的真香。来,我给你介绍,这是你贤芝姐,你是就闻不如一见啊,这是程朗,我的顶头上司,你姐的薪水都在他手里。这位嘛,这位是今晚来洗碗的,顺便还可以在我们就餐是给我们伴唱,杨之放!”
我幽默的口气介绍着,季飒和他们一一握手,大家很快就融入在了香喷喷的菜肴中。我在季飒的面前,装得就像是没事人一样,大口的吃,难看的吃相,手上弄得满是油,我总想把自己弄的开心点,下午手术的事,就当没发生过。
他们几个都在喝酒,我从贤芝那拿过酒杯,也要喝,喝点红酒总行吧。
杨之放将酒瓶藏到身后,说:“这个桌上,就你不能喝酒,你自己身体你没有数吗!我去给你倒杯柠檬水。”说着将酒递给程朗保管,起身给我倒柠檬水。
正文 第八十九章:蜗婚(89)
季飒转过头问杨之放:“我姐身体怎么了?”
我忙接过话茬说:“没事,我胃有点不舒服。吃菜吃菜,季飒,你这做的菜和咱妈做的一样好吃。”
贤芝竟然一句话都没有说!我这才发现从进门看到季飒她就淑女的没放一句话出来,而季飒多年没见过贤芝,可是他们毕竟都是我身边亲近的人,我总是在他们各自面前经常提对方。他们俩也不至于陌生到这种地步,连句话都不说。
这不大像贤芝的作风啊,她从未在一个男人面前矜持过,何况季飒还不能称为男人。贤芝端正的坐着,优雅地吃着东西,目不斜视,与她平时的吃相大相径庭。她夹着菜,放在碗里,小口小口地咬着,不发出一点声音。
季飒就坐在贤芝对面,他也不看她,就和程朗还有杨之放敬酒,闲聊工作上的事。他说他下午去面试,过了初试,复试就被一个男主管给PASS了,原因很简单,因为季飒长得帅了。男主管甩出一句话,说:“你长得这么帅,你来我们这,岂不是要乱了军心,我这边女员工以后还能安心工作吗!”
“我靠,长得帅是犯罪吗!我看他就是嫉妒你,怕你过去抢了他的饭碗。”我觉得真不公平,以前我有一个同学去应聘总经理秘书时,那个管人事录用的女上级,竟然是在十个去面试的女孩中,挑了一个最黑最胖的女孩任职,还说黑胖的女孩有气质。我那同学长得又高挑又白净漂亮,愣是毫不留情的被刷下来了。
现在找工作真难!长得漂亮没人敢用,长得丑陋没人愿用,学历高没有小公司说用不起,学历低用人单位说你还是回家养猪吧。你性格外向开朗也会被淘汰,因为你太没内涵话太多,你话少安静戴眼睛也会被打击,因为你内向不善与人打交道。
还是我好,跟着程朗这么体恤民情的上司,没钱可以预支薪水,生病还可以随意请假。
程朗对季飒说:“要不你来我旅行社吧,管理我们公司的财务,正好还缺一个人,别的用人单位给你多少薪酬,我多付百分之二十给你。”
季飒敬杯酒给程朗,感激地说:“我这杯酒是敬你对我姐姐的照顾,我工作的事,我就不麻烦你了,我自己找,我就想看看自己有没有能力在南京找到一份谋生的职位,想证明一下自己。”
程朗对我说:“季素,你这弟弟,年轻有为,还很有独立的主见,现在这样的年轻人是很少了,都是啃老族,或者找关系谋职。他说靠自己的能力,我很欣赏。”
杨之放夹了一块鸡肉放在我碗里,这一个亲昵动作被季飒看在了眼里。
“不仅年轻有为志向远大,还厨艺了得,这菜做的很好吃,现在有几个男孩会做饭啊,我家那弟弟,就会调酒。我只要一说饿,他就给我调杯酒,这酒能抵饭吗!”杨之放笑道。
我用脚碰碰贤芝,贤芝这才回神对我望着,小声地说:“怎么了?”
“没怎么,你怎么一句话也不说啊,几年没看见季飒了,你们怎么都不说话啊,你之前不是老提起见季飒吗,怎么见了,你就哑巴了。”我头凑到贤芝耳边问。
贤芝浅浅的一笑,笑的连牙齿都没有露出来,她说:“不是啊,是我饿了,想多吃点菜,菜做的很好吃呢!”她对着我说,实则这话是说给季飒听的。
季飒低头喝酒,也没有再作声。
我心里一沉,完了,这回肯定有猫腻,不是有书上说过,一男一女要是第一次见面都没有说什么话,要么就是没戏,要么就是彼此一见钟情,暗生爱慕之心。
尤其是贤芝,她几乎阅男人无数,见过多少大世面,见过多少国家的男性啊,她都没有含蓄过,哪次不是大大咧咧的攀谈口若悬河,她何曾在哪个男性面前矜持过。就算是让她短暂心动过的杨之放,她也是主动的大献殷勤。
莫非,贤芝看上了季飒。天啊,这简直就是晴天霹雳。如果是真的,我一定要把他们这段感情扼杀在摇篮里。虽然我和贤芝是最好最好的朋友,她对我和亲妈一样照顾。可是我怎么也不能接受她喜欢上我弟弟,她是有妇之夫,还是有对感情极不认真的女人,和多少男人肌肤之亲过啊,季飒那么单纯,不行,这绝对不行。
我转念又一想,也许是我过度紧张了,贤芝可能确实是饿了,想多吃点饭菜,不想讲话了呢,或者她就是有点矜持,也许是在算是弟弟季飒的面前有一个姐姐的样子呢。我努力让自己安定下来,别大惊小怪的没事找事。
大家都有说有笑的吃着,我的心里有自己的心事,孩子没了,季飒来了,待会温安年和秦汤汤回来,会不会局面不好收拾,表面上吃着饭,可能大家都是各怀心事。
想着曹操曹操就到了,听到钥匙插在锁孔的声音,门被打开,是温安年扶着秦汤汤进来。我们一桌子上的人的目光,都集聚到进来的他们俩身上。
我有些慌,贤芝看了出来,手握着我的手腕捏捏,耳语着说:“甭怕,你看我们几个人,他们俩要是敢惹事,今晚就借着酒劲好好理论!”
我淡定地继续吃我的饭菜,干嘛要受这对璧人的影响,我认识他们吗,我和他们现在不过就是合租关系,除此没有任何关系。
可季飒一看这一幕,不得了,虽然他早就看出来这个房子里有第二个女人的东西,那是不属于姐姐的东西,可现在亲眼看到姐夫揽着另外一个年轻漂亮的女人,他的火气蹭地就长了起来,他站起身,把酒瓶使劲往桌子上一摔,声音十分响亮地呵斥道:“姓温的,你把谁带回来了!”
正文 第九十章:蜗婚(90)
温安年没有想到季飒也在这里,他进门也只是粗粗的打量了一眼,温安年很快就镇定下来了,婚都离了,小三也带回家了,被这个曾经的小舅子看到,也是迟早的事。温安年冷静地说:“季飒,我和你姐姐的事,你最好不要管。”
他的下巴有伤,不能说话声大,他嘴部僵硬地说,怀里的秦汤汤高调地朝季飒笑道:“哟,救兵搬了这么多来了,我现在是温安年的女朋友,不久会是妻子。这个房子也就是有我的份,以后,你们来这个家,最好要请示我一下,我也是这里的主人。”
季飒绕过桌子,一手提着红酒瓶,程朗想拉住季飒,没拉住,我们都坐在桌边,我想看季飒会怎么说,如果季飒动手,我一定会拉住季飒。
“你枉我曾叫你一声姐夫,你枉我们全家那么信任你把我姐姐托付给了你。温安年,当初你一穷二白,我姐姐我们家人都没有反对这门亲事,以为你是个有上进心的男人。原来你就是这么上进的!你带着这个女人回来,还理所应当的姿态,你是不是有点过分了!”季飒站在温安年一米远的地方说。
季飒的个头也不逊于温安年,站在温安年身边,也有威慑力,他不再是几年前的那个小男孩了。他在控制着自己的情绪,他实在无法忍受曾经的姐夫搂着另一个女人回家。
我走过去拉着季飒,说:“别说了,听姐姐的话,还有朋友在这里,你就少说两句,姐姐自己的事情,你还是孩子,你不懂。”说完我又对温安年说:“你都看到了,我也不想再生是非,就当这房子是合租的,你过你的,我过我的,你们俩都别在说话带刺了。”
季飒被我拉回了桌子边,话都说到这份上了,秦汤汤也就见好就收,和温安年直接回了房间。
也都没有了什么胃口,收拾完了桌子,我让他们都吃个月饼然后赶紧早点回去,毕竟是中秋节,家里还有家人,
贤芝要留下来陪我,我把她推出了门外,我说:“我的好芝姐,你快点回去,郑兆和要是回来见你不在家,没准怎么想呢,快回去吧,你可别忘了你是有夫之妇。”我有意无意的强调着。
她没再说什么,拥抱了我一下,说:“那你好好的,有事打我电话,我随时都来看你。”
送走了贤芝,程朗和杨之放也准备动身走,杨之放说要帮我刷碗,我说:“胡闹,我跟你开玩笑的,你们也早点回去吧,我待会也早点睡觉。”
“好,你在家休息一天,我过两天来接你去个地方,我可告诉你啊,不许生气不许再打架啊。”杨之放临走到门口还叮嘱着。
送走了他们,我和季飒坐在沙发上,看着一下子就长成了大男孩的弟弟,我心有安慰,弟弟大了,像个男子汉了,也懂得保护姐姐了。
季飒遗传了我母亲的面相优点,十分英俊而谦谦如兰,如果不是他的脾气,他不说话的样子,真像是从诗里面走出来的男子。我以前总说季飒要是去演古装,演段誉绝对迷倒一片。他长得很君子,声音也特别像男主播,我对季飒是寄了很高的期望。
他许久都安静的没有说话,我懂,他不知该如何开口来说,是说安慰的话,还是说温安年的不是,好像说什么,都是在唤醒姐姐的痛楚。他聪明的保持了一段时间的短暂沉默,打开了电视机,电视上正放着主人公爱来爱去的《一帘幽梦》。
“姐,我怎么觉得你这么像剧里的绿萍呢?”季飒眼睛看着秦岚饰演的绿萍说。
我拿过一个抱枕,抱在怀里,说:“季飒,你是不是觉得姐姐很没用,很窝囊?就这样的容忍着他们在我面前招摇过市,住在一个屋檐下?”
他点点头,很快又摇摇头。
季飒想了想,说:“姐,我今天看了南京的房价,一路在涨,这个房子现在总还值得七八十万了,你把它卖掉,我们先出去租一套房子住,以后我工作稳定,挣了钱,我们再买一套房子,好不好!”
天真的季飒,在南京买一套房子可不是在我们老家,现在稍靠近市区的房价都涨到了一平米一万二,买一套房子至少也得一百多万,而南京的工作又极难找。在南京,一个本科生的工资刚开始也不过就一千二,月薪一千二对比每平米一万二,不吃不喝买一平米也得十个月。
我无奈地摇头说:“说得轻松,现在多少人买不起房子找不到工作,出去租房子也得花钱,还条件差,稍微条件好的在南京不都得两千多一个月,我一个月工资也才两千多块钱,那以后吃什么用什么。先就这么住着,我打算下个月多带几个团,然后再做点别的兼职,先存些钱再想房子的事。”
季飒默认了,我收拾了一下书房,把一个沙发床搬进了书房,先让季飒凑合着住,过两天再定个床回来。原先就打算定个床放书房给温安年父母睡的,现在也就没这必要了。
躺在床上时,都晚上十一点多了,我把窗帘拉开,把灯关上,静静地看着窗外的月亮,我举起大拇指,将月亮覆盖住。
我失眠了,再一次的失眠,我老是伸手摸自己的腹部,总觉得孩子还在那里,和我母子连心着。虽说我强制着自己不要去想,可我没法控制我的意识,越是不想去想,就越是想。
迷茫了,以后的路该怎么走,我想休养一个星期,我就拼命的工作,我要挣钱,我要积攒每一块钱,做房奴,曾和温安年存钱买下这套房子,现在我一个人,我照样可以靠自己去买房。
正文 第九十一章:蜗婚(91)
本来还想要把秦汤汤从温安年的身边赶跑,或者把温安年再抢回我的身边然后甩掉他,可经历了在医院的那一天,我想开了,豁然开朗,我为什么不放手?就算我能把他抢回来,他跪在地上求我要和我复和,我就真的能幸福能满足吗?
受到的伤害,不是这样就可以填补的,也是无法填补的,我想,念在过去夫妻一场,我不再恨他不再诅咒他出门被车轧死,打雷被雷劈死。虽然他娶我时曾经发誓说如果他温安年要是背叛,他就天打雷劈,五雷轰顶,不得好死。
我还傻兮兮地像天底下所有的痴情女人一样捂住了他的嘴,让他别发这么毒的誓,我说我信你,我嫁给你了我能不信你吗?现在想想,那时我就应该说他举着右手,对天发誓,说完他的誓言让老天好好听听。
他背叛了我,他依然搂着第三者活得好好的,只有我,满身伤还如同“鬼打墙”一般在那个迷魂阵里绕来绕去走不出来。
放手,季素,你放手吧,统统放手。
此后的每一个日子,每一个时辰,你都不再和这个叫温安年的男人有什么情感交集,你们只是合租关系,住在一个屋檐下最熟悉的陌生人,或者,是最陌生的熟悉人,我压根都没有真正的认清他。
我想对那些深陷爱情里的女人说,当一个男人对你举起右手发誓的时候,发誓他若辜负了你就怎么怎么不得好死,你就让他去发吧,别心疼他堵住他的嘴。这世界上,能给女人的安全感越来越少,危机越来越大,他爱你的时候,才愿意为你发下毒誓。
咎不爱的时候,毒誓也变成一句笑话,一句极有无厘头色彩的恶搞臭屁。
辜鸿铭说:男人是茶壶,女人是茶杯。一个茶壶配四个茶杯。
大学的时候,就听了辜鸿铭的故事,是听贤芝说的。
辜鸿铭有一妻一妾,妻子名字叫淑姑,拥有一对让辜如痴如醉的三寸金莲,是他的兴奋剂。小妾是一个叫贞子的日本女人(不要联想到《午夜凶铃》哈)是他的安眠药。
辜鸿铭后来美滋滋的说:“我的一生有如此之建树,原因只有一条,就是我有兴奋剂和安眠药日夜陪伴着我。”
闲暇的时候,他就把妻子的小脚握在手中把玩,就变成了一种嗜好,每当寂寥时,便从妻子的小脚上排解,写东西遇到瓶颈室时,就要把淑姑唤到身边陪伴,叫妻子把脚上的鞋子脱下,把一双三寸金莲伸到他的面前,让他拿在手里,捏捏玩玩,然后把裹脚布一层层解开,将鼻子凑到小脚上去猛嗅。
后来,辜鸿铭娶日本女人贞子为妾。得了贞子姑娘后,舞文弄墨,倦怠无聊时,总少不了兴奋剂——淑姑。若要睡觉,离了安眠药——贞子,就会通宵无眠。美中不足的是这安眠药——贞子,一双大脚,因此,辜鸿铭每到睡觉之前,先把淑姑的小脚把玩一番,等兴奋过后,再往贞子床上安眠去。
这就是少数男人内心渴望的白玫瑰与红玫瑰吧,总是要两种不同的女人相伴才是最美妙的事。
贤芝说她偏要是一个茶杯配几个茶壶,她说她不怕装不下,不怕茶壶倒的水会渗出来,她是一个超级大的茶杯,配几个小茶壶就是了。
她到后来果真是配了一个又一个茶壶。
我还和温安年打过趣,我问他会不会也要一个茶壶配几个杯子,他信誓旦旦的说他壶里装的茶刚刚好只够一个杯子。
我还引用了陆小曼和徐志摩大婚时,陆小曼便对徐志摩立下规矩:你不能拿辜先生茶壶的比喻来作借口,你不是我的茶壶,而是我的牙刷,茶壶可以公开取用,牙刷却不能数人合用。我今后只用你这把牙刷刷牙,你也不准向别的茶杯注水。
最残忍强悍的是时间,手掌翻覆间,便抽刀断了恩恩爱爱的浓情蜜意,抹去了真真切切的车水马龙,碾平了热热闹闹的人间烟火。但再丰盛的回顾也不过是海市蜃楼。
我季素,要在颠簸坎坷之际,复活。
爱得死去活来,恨得至死方休,起承转合,愤责怒骂,等满身伤痕,静静躺在床上,望着窗外一轮圆月,方才慢慢的恍悟过来,那个弃了我负了我伤了我的人,不过是偶尔投在波心的一片云,还是一朵乌云,并非明月光,亦非朱砂痣。
这一场婚姻纷争应该落幕,我要为自己好好的活,我想我也许不该打掉那个孩子,放下仇恨,那个孩子是上天赐予我做母亲的机会,和那个负心汉无关,是属于我的恩赐。
就让过去尘归了尘,土归了土吧。
在凌晨将醒未醒的刹那,我鼓起勇气删繁就简,决意去芜存菁地生活。没男人爱我,那我就要自己做最爱自己的人。
从明天起,我要做一个快乐的女人,像张爱玲说的那样:凡是我不想看到的不想听到的,我就有本事看不到也听不到。
秦汤汤不就是想气我惹我恼我把我赶出这个家门吗?我要对她视而不见,我比任何人都有底气住在这套房子里,我的金钱我的青春我的心血都注入了这套房子,该走的,也不是我,是他们俩。
我要安心安宁地住下去,料她秦汤汤除了不阴不阳的抛几句话,也不敢做什么了,我只要做到心无,则无。时间久了,她自然也就没什么意思了。
季素,你不必落荒脱逃,你是这里的主人,我对自己说,我有底气我有信心我会过得更好,没有什么比过得更好能报复人了。离开他,我照样活的滋润,我不是绝望的离婚女人,我要做我自己,没有人和我一样,我是独一无二的我。
正文 第九十二章:蜗婚(92)
清晨,起来的很早,做美丽健康的早餐给自己吃,当然,还给弟弟季飒准备了一份。牛奶荷包蛋全麦面包,外加一个西红柿,这些都是季飒见冰箱空空如也后去采购的。
打开音响,放着《californiadreaming》,随着音乐,我愉快地煎着荷包蛋,从现在开始,我要做美食犒劳我自己,写动人的情书给自己,我爱自己,胜过别人来爱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