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曜心中奇怪。刚才来的时候,是在树林里看见了一棵老槐树,可是哪里有房子?!
白姬笑了:“如此甚好,搬运起东西来,也方便。”
“是啊。不过,主要还是因为这里风水不错,老身舍不得搬走。”
白姬笑道,“太君福泽本就深厚,加之此地风水,一定会更加子孙兴旺,家族繁盛。”
“哈哈,借您吉言。”马老太君非常开心。她望了白姬身后的元曜一眼,忽而怔住,“这位后生,是谁?”
白姬笑道:“这是缥缈阁新来的杂役。轩之,还不快过来见过马老太君。”
元曜闻言,来到马老太君身前,作了一揖:“小生元曜,字轩之,见过老太君。”
马老太君忽地拉住元曜的手,望着他,滚下泪来:“这后生长得真像老身死去的九儿。我那苦命的九儿啊,自从在河边被大水冲走,就下落不明,生死未卜…”
马老太君哭得伤心,一口气没提上来,晕了过去。服侍她的男仆们吓了一跳,急忙围上来,端水的端水,捶背的捶背,掐人中的掐人中,忙做了一团。
“太君,您醒醒啊!”
“太君,您不要伤心了!”
“太君,您要保重身体…”
元曜吓了一跳,不知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马大一边抹泪,一边解释道:“我们兄弟十人中,母亲最疼爱九弟。九弟被河水冲走之后,她老人家就茶饭不思,整日垂泪。仔细一看,元公子你和九弟长得颇像,母亲年迈,有时候会犯点儿糊涂,她肯定是把你当成九弟了…”
不一会儿,马老太君悠悠醒来,向元曜招手,泪眼迷蒙:“九儿,你终于回来了!快过来,让为娘仔细看看你…”
元曜踟蹰。白姬小声道:“老太君既然误认为你是九儿,你就装成九儿宽宽她老人家的心吧。治愈人心,也是一种积福的功德。”
马大用哀求的眼神望着元曜,“元公子你就行行善,装作是九弟,宽慰一下母亲她老人家吧。”
元曜素来心善耳软,从来不会拒绝别人。况且,眼前这个丧子的慈祥老妇,让他想起了自己过世的母亲,也就向马老太君走了过去。
马老太君一把搂过元曜,将他抱在怀里,一边哭泣,一边“九儿九儿,我苦命的九儿…”地叫唤。元曜陷入马老太君的怀抱,只觉得被一团软绵绵的肉包围,无法呼吸,更无法挣脱。
就在元曜窒息到快要晕过去的瞬间,马老太君松开了他,伸手捧着他的脸,泪眼迷蒙:“九儿,你瘦了,瞧这一把骨头,都不像以前白白胖胖的九儿了…你一定在外面吃了不少苦,我苦命的九儿啊…”
马老太君一边心肝儿肉地叫着大哭起来,一边又把元曜抱在怀里使劲揉。元曜被马老太君揉得奄奄一息,无力地冲白姬道,“救…救命…”
白姬以袖掩唇。
众人正在闹着,有仆人进来禀报,“老太君,花厅中已经准备好夜宴了。”
马老太君闻言,对白姬道:“那就去花厅?”
“客随主便。”白姬笑道。
马老太君舍不得放开元曜,把他拉到自己身边坐下,“九儿陪着为娘。”
元曜被揉得奄奄一息,靠着马老太君坐着,看什么东西都恍恍惚惚。八名身强力健的男仆走到胡床边,弯下腰身,连胡床带人抬起马老太君和元曜,走向花厅。
白姬、离奴、马氏五兄弟跟在后面。
元曜光着的脚丫子在胡床边晃荡着,马老太君见了,宠溺地笑道:“九儿,你总是改不了喜欢光着脚的坏毛病。不穿鞋子,仔细路上的碎石子割坏了脚!”
不穿鞋子,仔细路上的碎石子割坏了脚!简单的一句关切话语,让元曜的心中一酸一暖,他想起了自己的母亲。
“孩儿以后会记得穿鞋,母亲不必挂心。”元曜笑着对马老太君道。
马老太君闻言,眼眶一红,又抱着元曜揉了起来,“九儿九儿,我苦命的九儿…”
众人来到花厅,花厅中灯火煌煌,瓶花绽笑。一张长约七米,宽约两米的梨花木桌摆在花厅中央,木桌上摆满了山珍海错,美味佳肴。男仆将马老太君的罗汉床放在了上首。马老太君对白姬、离奴笑道:“白姬请坐,狸君也请坐。”
白姬和离奴在客座坐下。马氏五兄弟坐在下首相陪。
元曜坐在马老太君身边,望着眼前的珍馐佳肴,心中有些奇怪。这些装在精美食器中的佳肴散发着诱人的香味,但是不是鲜蔬海味,也不是六畜八珍,完全看不出来它们是用什么食材烹饪的。
珍珠帘后,几名穿着褐色衣衫的乐师捧着乐器演奏乐曲,轻缓而悠扬。
马老太君对白姬道:“食物粗陋,请不要嫌弃。”
“老太君客气了。菜肴如此丰盛,怎么会粗陋?”白姬笑道。可是,她几乎不动箸,只是喝着琥珀杯中的镜花蜜。
离奴倒是举箸如飞,吃得很欢快。
马老太君笑道:“今年的镜花蜜,味道如何?”
“很美味。”白姬笑道:“春分那一晚,我也本想去月之湖取一些,可惜有事情耽误了。第二夜再去月之湖时,镜花蜜已经没有了。”
“镜花蜜是好东西。长安城的千妖百鬼每一年都在等着春分之夜,镜花盛开,去往月之湖取蜜。僧多粥少,去晚了,自然没有了。老身今年去得早,取了不少,明天送你一些带回缥缈阁吧。”
白姬笑了:“如此,多谢老太君。”
元曜很好奇地喝了一口镜花蜜,澄黄色的蜜汁,入口清冽如水,但带着一种说不出的甘甜,让人神清气爽。元曜刚要喝第二口,马老太君爱怜地看着他,“我的儿,你都瘦成这样了,怎么还一个劲地喝稀的?来,来,张开嘴,要多吃一些肉…”
马老太君夹了一些肉菜,一个劲地往元曜嘴里塞。元曜却不过马老太君的热情,全都囫囵吞到了肚子里,一股极腥,极腻的味道,充溢了他的嘴。
元曜疑惑,“这些都是什么菜,怎么这么腥腻?”
马老太君笑眯眯地道:“儿啊,这些都是你平日喜欢吃的菜啊!”
马老太君端起一个荷叶纹六曲银盘,里面装着白花花的肉,晶莹雪白。马老太君用银勺剜了一块肉,喂进元曜嘴里,“这个清蒸肉芽不腥,来来,我的儿,再吃几口…”
白肉入口即化,软软的,果然不腥腻,似乎还有点清甜。元曜又吃了几口,很是受用。
马老太君又端起一个六瓣凸花银盘,里面盛着炸得金黄酥脆的东西。马老太君用象牙箸夹了,塞进元曜嘴中,“我的儿,你瘦得都只剩皮包骨了,可怜见的,这次回来,一定要多吃一点…”
说着,老太太又流下泪来。
元曜心中一酸,不忍伤老人的心,张口就吃了。这道菜不知道是什么,金黄的外皮裹着黢黑的肉,吃着很腥。元曜吃了三个,实在吃不下去了,但是老太太还要给他夹。元曜胡乱从桌上端起一碗汤食,道:“唔,孩儿还是更爱喝汤。”
担心马老太君还给他喂那炸得金黄的东西,元曜急忙喝了一口汤,把嘴巴填满,汤的味道十分鲜美。他又吃了几个汤里的乌色丸子,口感像是鹌鹑蛋,但蛋白是乌色的,蛋黄是黑色的。
马老太君看了,又抹泪,“我的儿,你还是改不了贪吃珍珠汤丸的毛病,那东西吃了积食,要少吃一些…”
夜宴中,马老太君把元曜当做失而复得的爱儿,一个劲地给他喂食。元曜心善,怕马老太君伤心,也就一个劲地吃。看着马老太君开心的笑容,元曜虽然肚子撑得难受,但心里却很开心。能让一个失去儿子的老人展颜欢笑,他多吃些东西,又有什么关系?
白姬一边喝着镜花蜜,一边听乐师演奏乐曲。离奴和陪坐的马氏兄弟猜拳斗酒,笑声不绝。月色清朗,瓶花绽笑,夜宴的气氛十分融洽欢乐。
夜宴进行到尾声时,元曜已经撑得神志不清了,他隐约听见马老太君对白姬道:“今夜已晚,恐回城不便,不如暂且在此歇下?”
白姬笑道:“也好。”
元曜又听到有人来报:“禀报太君,住在隔壁的穷书生说咱们府里太吵,让他睡不着觉,烦请太君开夜宴时小声一点。”
马老太君叹了一口气,“可怜见的孩子,老身忘了他眼疾尚未好,吵了他休息…你去告诉他,夜宴已经开完了,让他安心休息。另外,拿点草药和吃食给他…”
马大道:“那穷书生又腐又酸又聒噪,不如孩儿带人去将他乱棍打走,何必给他草药和吃食?”
马老太君呵斥道:“住口!咱们是有身份的大户人家,怎么可以做那种仗势欺人的事情?!怎么说,咱们都和那孩子做了半年邻居,将来也还会继续再做邻居,万万不可把人给得罪了。邻里之间,不论身份,都应当和睦相处,互相照应,才可以大家太平,大家安乐。古人说得好,与人方便,自己方便。唉,你们这些孩子啊,年轻气盛,盛气凌人,将来迟早会因此吃大亏…”
马老太君训斥儿子的声音渐渐模糊,元曜已经被人抬入客房中休息了。
元曜睡得迷迷糊糊,梦里他走在一片树林里。他前面不远处是一个小山岗上,山岗上躺着一个年轻的书生,他正在“哎哟哎哟”地叫唤。元曜奇怪,走上前去,问道,“这位兄台,你怎么了?”
书生一直闭着眼睛,听见有人问他,叹了一口气,“唉!我的眼睛疼得厉害。这位老弟,你能帮帮我么?”
元曜有些为难,“小生不懂岐黄之术,不知道怎么医治眼疾…”
“不懂医术没关系。老弟,你帮我看看,我的眼睛里长了什么东西,疼得受不了了哟!”
元曜心生怜悯,“上半夜小生光着脚走山路,脚很疼,还流血了。脚痛尚且让人不能忍耐,更何况是娇嫩的眼睛?兄台,小生不一定能帮得上忙,但是可以替你看一看究竟眼里长了什么。”
“多谢老弟。”书生欢喜地道:“老弟你如果替我治好了眼疾,我就送你一双鞋子。”
元曜坐在书生旁边,让他睁开眼睛。月光下,书生缓缓地睁开了眼睛,他的眼中没有眼珠,几株杂草从他的眼眶中慢慢长出,还有一只蚱蜢从中跳出来,诡异而可怖。
“我的眼睛里长了什么?”书生急切地问元曜。
元曜吓得两眼翻白,晕了过去。
元曜醒来时,已经是上午光景。阳光灿烂,鸟鸣山幽,他正躺在一片荒草丛中,头上是一棵如伞的树冠,没有华丽如宫阙的马府,也没有眼里长草的书生,甚至连白姬和离奴都不见了。
元曜吃了一惊,“白姬,离奴老弟,你们在哪里?!白姬,白姬你在哪里?!”
“轩之,不要吵,让我再睡一会儿…”白姬懒洋洋的声音从头顶传来。
元曜循着声音抬头望去。一条手臂粗细的白龙正盘在树枝上睡觉。白龙眼微阖着,鼻翼轻轻翕动,它通体雪白晶莹,犄角盘旋如珊瑚,身体柔软如云朵。一只小黑猫也懒洋洋地睡在白龙旁边。
“白姬,马府和马老太君上哪儿去了?!还有,小生昨晚梦见了一个眼睛里长草的书生,太吓人了!!”小书生激动得手舞足蹈。
“吵死了!”黑猫不耐烦地道:“眼睛里长草的书生,是不是躺在那边那一个?”
元曜顺着离奴的目光望去,离他十余步远的地方,有一座破败的荒冢。一架雪白的骷髅暴露在阳光下,它的眼眶里长满了杂草。
“妈呀!”小书生吓得跌倒在地。
“唉!离奴,轩之胆小,你又吓他。”白龙埋怨黑猫,可是它的声音听起来却很愉快。
元曜定了一会儿心神,才举步朝荒冢走去。他想起昨晚书生眼疼的模样,心中又生了怜悯,想去替骷髅拔掉眼中的杂草。元曜仍是赤着脚,每在地上走一步,脚就被碎石子硌得疼。元曜来到骷髅前,开始拔骷髅眼中的杂草。无论如何,都是读书人,希望他不要再眼疼了。
拔干净骷髅眼中的草,元曜向骷髅作了一揖,“希望兄台以后眼睛不会再疼了。小生告辞了。”
骷髅用空洞的眼眶望着元曜,上下颌骨的纹路看上去像是在微笑。
元曜回到树下时,白龙和黑猫已经化作人形。——一名妖娆的白衣女子,一名清秀的黑衣少年。白姬摘了一片蕉叶做扇子,摇扇,“日头出来了,天也热了,还是回缥缈阁吧。”
“白姬,马府在哪里?你不是来收房子的吗?”元曜忍不住问道。
“马府就在你的脚边啊。”白姬笑道。
元曜垂头。一座华宅的木雕静静地放在荒草之中,木雕约有棋盘大小,宅院里三重,外三重,雕工极其精细,假山园林,亭台楼阁一应具全,栩栩如真。
元曜蹲下去细看,认得是他昨晚和白姬、离奴去的马府。元曜的目光移向花厅,花厅中央放着一张很大的梨花木桌,木桌上似乎还剩有夜宴的残羹冷炙。
宅院门口,一只褐色的蚂蚁缓缓地爬下台阶,去往草丛中了。
蚂蚁?马府?元曜脑中灵光一闪,黑着脸问道:“白姬,我们昨晚不会是在蚂蚁群里吧?”
“是不是,又有什么关系?反正,昨晚的夜宴很愉快啊。”白姬掩唇笑道。
说到夜宴,元曜这才感觉到他的肚子还是饱饱的,估计到明天都不会觉得饿。昨晚,他实在是吃得太撑了。
“轩之,你拿着木雕,可能有点儿重,注意不要弄坏了。”白姬对元曜道。
元曜捧起木雕,他终于明白白姬来收回的房子就是借给蚂蚁住的这个木雕。元曜想起马老太君慈祥富态的面容,心中有些伤感。
“白姬,蚂蚁的新家在哪里?”
“昨晚,马老太君说在一棵老槐树下。喏,应该是那里。”白姬指着不远处的一棵老槐树,道。
白姬、元曜、离奴走到老槐树下,只见树下有一个大洞,一群红褐色的蚂蚁正在忙忙碌碌地进进出出。元曜趴在地上向树洞里望去,一只体型庞大的,黑色中带着金色的母蚁被一群蚂蚁簇拥着,躺在蚁洞深处。那,就是昨夜亲切地抱着他,给他夹菜喂菜的马老太君。
不知怎的,元曜心中一酸,流下泪来。慈爱的马老太君,让他想起自己的母亲的马老太君,竟然是一只蚂蚁。
蚁洞外的槐树枝上挂着三个小灯笼一样的东西,看上去似乎是某种植物的花朵,花中盛着澄黄的蜜汁。
“啊!这是马老太君送的镜花蜜!”白姬开心地道。
元曜擦干了眼泪,心中还是说不出的伤感。
回长安城的路上,白姬、离奴轻快地走在前面,元曜抱着木雕怏怏地跟在后面,他的脚上全是磨起的血泡,非常疼。忽的,元曜被一根藤蔓绊了一下。他低头望去,一双绒草编织的鞋子躺在草丛中。
“咦?这里怎么会有一双草鞋?”元曜大喜。
白姬望了一眼草鞋,掩唇笑了:“轩之,这是有人特意为你做的呢。还不快穿上?”
“老弟你如果替我治好了眼疾,我就送你一双鞋子。”元曜想起昨夜书生的话,心中一惊,这莫不是骷髅为他编的?!
白姬催元曜穿上,元曜也实在不愿意再赤脚走路了,硬着头皮穿了。草鞋很合脚,很舒服,小书生步履如风,笑容满面。白姬见了,又开始盘算新乐趣了,“轩之啊,昨晚的夜宴,你觉得菜肴美味吗?”
小书生开心地道:“虽然有些菜很腥很腻,但是很美味。”
“你想知道这些菜是用什么做的吗?”白姬笑得诡异。
小书生摸着饱饱的肚子,好奇心上涌,“是用什么做的?”
“轩之最爱吃哪道菜?”
“清蒸肉芽,肥而不腻,很可口…”小书生回味道。
“那是蛆。”
“炸的酥黄香脆的黑肉…”
“那是蜘蛛腿。”
“那碗珍珠汤丸…”
“那是蚊子卵。”
在元曜弯下腰狂吐之前,离奴飞快地抢过了木雕。回缥缈阁的路上,元曜的脚倒是不疼了,他又开始吐得翻江倒海,几乎呕出了苦胆。
白姬眨了眨眼,笑道:“轩之,马老太君很喜欢你,说不定还会请你去赴百虫宴…九儿,你可要习惯吃虫啊,不然为娘会伤心的…”
“小生…打死都不去了…”元曜哭丧着脸道。
“轩之,你不要哭丧着脸嘛。”白姬道。
“小生胃疼得笑不出来啊!”
“离奴不是也吃了很多虫子吗?他现在没有吐啊。”
“小生怎么能和离奴老弟比,它是猫,小生是人。”
“为什么不能比?人和非人,都是众生。”
“小生觉得,人和非人还是有着微妙的区别。”
“什么微妙的区别?”
“比如,吃不吃虫子的区别。”
阳光灿烂,清风明媚,白姬、元曜、离奴朝长安城中的缥缈阁中走去。今日,又有谁来买欲望?
(《虫宴》完)
第三折:《无忧树》
001 太平(1)
三月,微雨。长安,西市。
缥缈阁中,离奴单手支颐,倚坐在柜台边,他的脸色有些忧郁。两叠鱼干放在柜台上,他却完全没有食欲,甚至连小书生趴在一张美人靠上睡午觉,他也懒得去责骂他偷懒。
大约过了半个时辰,元曜睡足之后,醒了过来。他见离奴还保持着他入睡前的忧郁姿势,不由得一愣,“离奴老弟,你最近怎么郁郁寡欢?”
“爷不开心,关你什么事?去去去,市集买菜去,别烦爷了!”离奴生气地道。
“哦,好。”元曜起身去厨房拿了菜篮,又到柜台后取了一吊钱,“离奴老弟,今天要买什么鱼?”
离奴道:“不许买鱼,买些青菜豆腐什么的吧。从今天起,爷要斋戒吃素了。”
“为什么?”元曜奇怪。
离奴瞪眼,“问这么多做什么?爷说什么,你照做就是了!”
元曜道:“自从进了缥缈阁,每天吃的东西除了鱼,还是鱼,小生已经好久没吃肉了。趁着离奴老弟你斋戒,小生去买些肉来,烦请离奴老弟做给小生吃。”
离奴磨牙,“书呆子,你想吃什么肉?”
元曜美滋滋地想了想,道:“春日宜进补。小生打算去买些羊肉,请离奴老弟加上香料和蜂蜜烤一烤,一定很美味…”
“做你的春秋大梦去!爷斋戒,你个书呆子还想吃烤羊肉?!小心爷把你加上香料和蜂蜜烤来吃了!!”离奴气呼呼地骂了小书生一顿,把他赶去了市集。
元曜在市集买了一些青菜、豆腐,他觉得吃青菜、豆腐晚上肯定会饿,又绕道去光德坊,在一家远近驰名的毕罗店里买了两斤蟹黄毕罗做夜宵。
元曜走在光德坊外的大街上时,熙来攘往的人群突然起了骚动,一列威武的仪仗队在前面开路,路人纷纷退避,让开了一条通路。元曜被人群推攘着,退到了路边的屋檐下。
一辆华丽的车辇缓缓而来,几名男装侍女骑在高头骏马上,簇拥着马车。车辇装饰得十分华丽,湘妃竹帘半垂着,金色流苏随风飞舞。从半垂的竹帘缝隙望去,可以看见一个女人优雅的身影。
这是什么人?出行如此排场?元曜正心中疑惑时,周围有人窃窃私语,“是太平公主…”
“听说,她这三个月都在感业寺吃斋,为国祈福,真是一位美丽而高贵的公主啊!”
“她这是要去皇宫,还是回公主府?”
“从路线上看,肯定是回公主府啊。”
原来是太平公主,怪不得出行如此大的排场。太平公主是高宗与武后的小女儿,她生平极受父母兄长,尤其是母亲武后的宠爱,权倾长安,被称为“几乎拥有天下的公主”。她的丈夫是高宗的嫡亲外甥,城阳公主的二儿子薛绍。不过,不知为什么,坊间传言,这位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尊贵公主一直阴郁寡欢,似乎从来不曾快乐过。
元曜活了二十年,还没见过公主,不由得探头张望。突然,一阵风吹过,太平公主的手绢飞出了马车,如同一只翩跹的蝴蝶,迎头盖在了元曜的脸上。
“呃!”小书生眼前一黑,手舞足蹈。
马车停了下来,太平公主低声对一名男装女侍说了句什么,女侍骑着马,带着侍卫走到元曜跟前,冷冷地道:“公主有令,带他过去。”
元曜被抓到了马车前,吓得冷汗浸额,急忙深深地作了一揖,“小生,小生参见公主…”
太平公主翕动鼻翼,隔着竹帘道:“你的身上有水的味道,和一个人很像,不,她不是人。天上琅環地,人间缥缈乡。你知道缥缈阁吗?”
元曜吃惊,垂头道:“小生正是从缥缈阁出来,前来市集买菜的。”
太平公主不顾礼仪,伸手掀开了车帘,“你抬起头来。”
元曜抬起了头,正好对上一张美丽的脸。太平公主不过二十四五岁,方额广颐,肤白如瓷,眉若刀裁,唇如点朱,乌发梳作倭堕髻,发间偏簪一朵金色的芍药,华丽而高贵。太平公主的脸上带着愉快的笑意,温暖如阳光,似乎非常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