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的女儿 作者:八月长安
暌违三年,八月长安首部散文集。每个人长大的故事都不一样,每个人感动的事却大致相同。关于成长、青春、旅程的一切。
内容简介
《时间的女儿》是八月长安的首部散文集。2012年八月长安曾有过一次一个人的欧洲之旅。那次旅行遇见了很多人和很多事,人生也是这样。从哈尔滨到北京,从北京到东京,到上海,到许许多多没去过的地方,遇见许许多多的人,这些人这些事都是时间上很重要的节点。本书八月长安以自己的人生旅途出发,探讨成长故事、旅途经历,展现形形色色的人物。
她始终相信这个世界是善意的,相信每一处陌生的地方必定有美好的角落,相信每一位擦肩而过的人都心怀阳光。
只要相信,相信时间的魔法,相信心中的阳光,你就永远会被这个世界宠爱。
序 十五岁
任何一座土丘,只要离得够近,都足以遮挡你全部的视线。
2002年秋天,我刚满十五岁。
下午语文老师拿着一摞批改好的作文走进教室,例行将所有得到“优”的同学的名字念了一遍,却破天荒没有让我们站到讲台前读作文,也没有点评,念完名单便开始上课,让大家把书翻到新的文言文。
琅琅书声中她走到我附近,摸了摸我的头,说:“写得不错,不过以后别想这么多了。”
15岁的我第一次被人评价为“想太多”。就像是洪水开了闸。“想太多”这三个字之后伴随了我十多年,往往是以劝慰的名目出现。然而如果想太多就是我存在的标志,劝慰等于抹杀。
那一次的作文题目很奇怪:请谈一谈你升入初中以来的感受。
这不是一个规整的应试作文题目,语文老师说,你们就随便写吧。于是那一次的作文我没有选择用张海迪和司马迁这些人物在卷面上列排比句。
那篇作文,我写了另一个女生。
我小学是那种在艺术节舞台上扎着小辫子摇头晃脑主持节目的副大队长,初中前半个学期又保持和小学一样“踊跃发言”的课堂习惯,所以第一次期中考试前,对第一名有点志在必得,身边人也纷纷起哄,最后顺理成章地考砸了。
第一名是一个我以前从没留意过的姑娘,她甚至是我的小学同班同学。就叫她红球鞋好了,因为排名出来之后她走到我座位旁敲了敲桌子朝我轻蔑一笑,而我装作没看见,目光低垂死死盯着她的红色球鞋。
我写过一本叫“你好,旧时光”的小说,女主角余周周曾经表示自己很羡慕《灌篮高手》里的男生们,因为他们敢于大声宣战,不惧输赢。而我们在学校里的青春,罕有这样热血的战斗时刻。
其实不是的。欲望驱使之下,每个人几乎都挑战过他人,也被他人挑战,与《灌篮高手》的区别在于,无论是宣战的一方还是应战的一方,都很少做到光明正大,更不用提磊落地享受胜利与接受失败。
就像我和红球鞋之间持续了三年的战争。
考试算大的战役。我只有第一次输掉了,后来在学年大榜上稳居前三,还回敬给她高傲的一瞥,希望她能意识到,我和她“已经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了”。
零碎的战斗也有。课堂发言,黑板解题,没有一次不是暗暗较劲;侦查与反侦查也是必要的,我无意走到她桌前,她会轻轻掩上自己精心淘来的练习册的封面——我则变本加厉,觉得自己更“高级和大气”,故意让她看,故意让她买,然后再击败她,滋味不是更甜美吗?
红球鞋也不是好惹的,她有办法击溃我刻意营造的优越感。她会表达对成绩上永远压我一头的学年第一名的赞美;和好姐妹议论我是不是每天吭哧吭哧学到半夜
却还是考不过人家;某一门成绩比我高,便高声懊恼自己写错一个字扣了0.5分……听得我牙痒痒,几乎忘了自己平时是怎样对待她的。
写到这里我犹豫了一下要不要把上一段改一改,因为这些真的很丢脸。成年人善于体面地掩饰敌意与好胜心,把它放在广博的世界中尽情稀释,恐怕早已忘记一个初中生在逼仄的教室里辗转腾挪时,究竟抱着怎样的心情。当时的教育并没试图教过我们如何寻找自我,于是我只好用比较来不断确认自己在世界的坐标——比A好一点,比B差一点,喏,这就是我。
十五岁的心气,十五岁的眼界,十五岁的虚荣,这就是十五岁时候最真实的我。
战争过半,我终于意识到自己的行为简直有病。语文老师布置了这样一个作文题目,我便将这一切原原本本地写了进去,说:“对不起,我是一个变态。”
语文老师摸摸我的头说,你想太多了。
初三的时候,班里出现了一个转学生。那个男生的样子对我而言很模糊,他来去匆匆,总共在班里只待了几个月。然而红球鞋喜欢上了他。
其实十五岁的我大概同时喜欢着三个男生,或者是四个吧,实在记不清楚了。但我把自己的水性杨花归结为青春期,不必付诸行动,谁知道下个礼拜还喜不喜欢了。福尔摩斯曾经说恋爱和婚姻是智力的阻碍,他不需要这种拖累。我深以为然。爱情是如此地耽误时间,如此地没有结果,如此地缺乏意义。
红球鞋单恋的传闻散播四处,让我很失望——你的对手是我,我还没彻底击败你,你怎么就这样不玩了。
有天我发考试卷,发到转校生桌前,他刚醒来,睡眼惺忪地看向自己少得可怜的分数,懵懂地问:“物理满分是多少啊?”
我说:“70。”
他说:“哦,70分啊,那你考了多少?”我说:“70。”
转校生说:“我×,你真牛啊。”
红球鞋听不见我们说什么,但是看见了转校生在朝我笑。我也转过头去看她,我想我的眼神带有一种女生无师自通的得意——你怯怯地不敢接近,我随随便便就能和他说几句话。
我绝对不是想要在这种事上也争个高下。我只是想气她,想让她记起来还有我这么讨人厌的一个对手存在。
我们十五岁,我们初三,我们的学校不是重点初中,我们要考高中了,你能不能清醒一点。
红球鞋黯然转回头去擦黑板了。
后来转校生再次因为打群架而不得不转走。物理课上到一半,家长来接人,他拎起书包离开教室。
半分钟后,红球鞋忽然站起来,手里紧紧攥着一个包装好的礼物盒。物理老师吓了一跳。
红球鞋说:“老师,对不起,我要去上厕所。”
老师愣愣地点了点头,也许猜到了什么。红球鞋飞奔起来,转弯时候撞了第一
排的桌子。我坐得那么远,都看见她的眼泪滴滴分明地砸下来,都来不及在脸上停留一下。
我想我当时是大脑空白了的。那两分钟我都不知道物理老师讲了什么。她回来的时候已经把眼泪擦干净了,像个兔子一样红着眼睛走进来。
轻轻地看了我一眼。
要我怎么形容这一眼呢?竟然有一些悲悯。就仿佛是,她早就从这场幼稚的战争中毕业了,她懂得了人生很多其他的奥妙,而我还死死攥着一张排名表不放,好像这是全天下顶顶要紧的东西。
深陷于爱里面的人从来不求理解和认同,虽然她只有十五岁。
十五岁的我被十五岁的她,彻底击败了。
后来我曾经有一瞬间的自杀欲望,在高考前。
理由比那篇作文还幼稚。对高考有99%把握的我,忽然开始担心1%的失利会发生,进而觉得自己被他人认同和喜爱的骄傲感都建立在这薄弱的概率之上,越想越深,惶恐又心灰。
高考可能是我们青春时代经历过的最有悲壮史诗意味的大事件了。其实对于漫长的人生路来说,它只是一座小土丘。只不过,任何一座土丘,只要离得够近,都足以遮挡你全部的视线。
大概就是这个不想活了的契机,我第一次回溯自己苍白的少年时代,想起了十五岁的时候,红球鞋用眼神告诉我,你根本不懂人生。
我和各种人较劲,孜孜以求得到他人的认可,寻找
世界上属于自己的坐标,却从来没有真正用心去理解过任何人,也没能看清楚所在的世界。
也突然就懂得了,高中课本里的《花未眠》,川端康成为什么“常常不可思议地思考一些微不足道的问题”,为什么要因为发现一朵花很美,于是不由得自语道:“要活下去”。
而我一直闭着眼睛往前跑,错过了许多许多花。
后来我当然平稳地度过了那个六月,拥有了七月、八月、九月,乃至新的一年。我渐渐学会了,要睁大眼睛,慢慢地走。
就在前几天,有个读者不知为什么转发了我2011年的微博。狗在打呼,咖啡机在沸腾,音响一遍遍循环着《银魂》的新OP(片头曲),
我泡在浴缸里玩手机。那时候微博还只能发140个字,我记录的也不过是一个平平常常不想睡的晚上。
2011年,我毕业第一年,在上海一家外企做管理培训生,白天上班总是卡着时间点刷卡,晚上回家随便吃几口饭,扫一眼电视里面的民生新闻,抓紧一切时间玩新买的PS3。游戏都是老板帮忙预装的盗版,唯一打穿的是推理游戏《暴雨》,序章故事讲一个家庭幸福的设计师在商场一时疏忽导致小儿子意外身故——这是我再次看到那条微博之后,回忆起来的2011年。
现在是2017年春。我二十九岁了。
我拥有了小时候最喜欢却没条件养的牧
羊犬,谈了几次恋爱,出版了四本长篇小说,还有很多想写的故事,也还有层出不穷的烦恼;搬家去了海边,常常在夏天的晚上坐在岸边喝啤酒,看海浪周而复始,冲刷掉一些,带来另一些。
我想写一本书,送给三十岁之前的我自己。
在这本书里有我亲眼看到的,他人生命中的闪光时刻;有我用记忆剪辑的人生故事;也有很多矛盾的我自己:水性杨花又深情,刻板又心思活络,拼命想成为某些人“最好的朋友”,也同时在冷漠地拒绝另一些人。
诚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真实的自我就像月光下的海。庞大,安静,想证明给别人看的时候,却只能拍出一团焦糊的黑暗。
但我觉得这一定是有意义的,以我还不成熟的笔力去勾勒人生旅途未眠的花,他们成为过风景,也装饰过我的梦。
2011年那篇微博的最后一句话是:
“我23岁的时候希望自己永远是23岁。24岁的时候,又觉得,24岁也很好。”
那个读者问:29岁也很好吧?当然。
年岁增长,我却依然像青春期爱很多男孩子一样爱着世界的未知,依然无法预测自己明天将会成为谁,遇到谁。
这才最有意思。
亲爱的巴赫先生
我学了八年的大提琴,我爱上它的时候已经太晚。
“亨德尔和巴赫是同一时期的杰出音乐家,常常被放到一起比较。抛开音乐成就不谈,亨德尔开朗健谈,热爱交友,人脉关系广泛;巴赫则不善社交,严肃内敛得多。然而,亨德尔终生未婚,巴赫几任妻子,一共生了二十个孩子。”
大学我上过一门课,叫西方音乐史,这是老师讲过的一切知识里,我记得最清楚的一段。
巴赫居然生了二十个孩子?!
一起选修的朋友问我,这些你都早就知道了吧?你学过八年的大提琴。我没好意思摇头。
这是我自己主动选修的课程,却又非常抵触去听课,每一堂都是睡过去的。我心里隐约清楚是为什么。
2012年末,我一个人去欧洲旅行,从柏林坐火车南下莱比锡、法兰克福、慕尼黑,然后离开德国去奥地利过新年,在那里乘飞机去了法国。有欧洲旅行经验的好朋友劝过我,原属东德的城市都比较严肃冷清,一个人去更冷清,不如把时间匀给慕尼黑或者巴黎,莱比锡就不要去了。
我说不行啊,不去柏林也要去莱比锡的,必须去的。
“必须”这两个字,七扭八歪地镌刻在一切有关大提琴的记忆上。我迫使自己去上不想上的课,绕道不感兴趣的城市,仿佛这是我和它保持联结的唯一方式。
我住在Kurt-Schu
macher大街上,不知道是不是以德国政治家库尔特·舒马赫命名的街道。酒店距离中央车站很近,可以步行,只不过德国的街道基本都是面包石方砖铺成的,我跟着行李箱滑轮一起“咯哒咯哒咯哒”了十分钟,脑子都绞成了蛋糊。
还好莱比锡很小,有名的教堂和博物馆几乎都沿着同一条主街道分布,从酒店散步去巴赫博物馆,只需要十五分钟。
博物馆是座敦厚庄重的二层小楼,16世纪末的巴洛克建筑,有非常好看的鹅黄色外墙面,它的对面就是巴赫工作过近三十年的托马斯教堂。从一扇不大的门进去,左侧是售票的窗口,很像我们大学教务处的传达室,走廊右侧便通向博物馆。
出乎意料地小。馆内只有四五个联通的展厅,没有主灯,每个玻璃展柜旁都有暖橙色的小地灯或射灯,每个房间各有主题,我在讲他家庭的那个房间停留得最久,因为记得他有二十个孩子。
后来就站在一个陈设提琴的玻璃柜子前发呆。里面没有现代的大提琴。博物馆里一直都只有我和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太太,她比我来得早,比我
看得认真。
可能因为我站得实在太久了,她走了过来,用口音非常重的英文问我是不是musician(音乐家)。这一次我非常诚实地摇了头。
我告诉她,我学过八年的大提琴。我学会Cello这个词比ap
ple还早。她惊讶而赞许地瞪大眼,蓝色的瞳仁很天真。
“Tillnow?”怎么可能呢。我最后一次练琴是十三岁。
最后一次琴课,我走出市歌剧院的大门,爸爸叹口气说,这么好的琴,可惜了。
“不可惜啊,”我开心得不行,“劈了烧柴啊。”
我妈妈开美容院的时候认识了一个来文眉的女士,带着刚上小学四年级的彬彬有礼的儿子。她说,孩子的气质要从小培养,我儿子是学古典乐的,大提琴,知道吧?不要去学二胡,凄凄惨惨的,也不要学古筝啊小提琴钢琴的,学的人太多了,竞争激烈,就学大提琴吧,我认识一个很好的老师。
“而且,现在考高中考大学的,乐器都有加分的,一加加几十分;就算孩子实在不是读书的料,也有一条后路,可以去读艺校,出来接着教学生。”
从修养情操到经济仕途,未来二十年都让这位女士规划完毕了。我五岁,
正是热爱翻跟头和玩泥巴的年纪,那个彬彬有礼的大提琴男孩让我妈妈心生向往。
隔了几天我就被妈妈带着去见了李老师。她是个非常漂亮的女人,像圆润版本的赵明明。我上小学那年电视剧《过把瘾》红遍大江南北,李老师就有一头江珊那样浓密的及肩卷发,她问我会不会唱歌。
这都是来的路上我妈嘱咐过的。我点头,开始唱《小燕子》,唱到一半忘词了,连忙说,
我再唱一首《世上只有妈妈好》吧。李老师说不用了,我就急了,央求她,让我唱吧。
我怕她不收我做学生。
其实唱第一句她就可以判断出孩子是否五音不全、节奏感如何,但她还是让我重唱了,笑吟吟地听着。
我在她的房间里看到了漂亮的大提琴。人类对于美的感情是共通的,它来自三四百年前的欧洲,但我觉得它美,美得无法形容,比我平时围在身上的纱巾拿在手里的木剑都要美得多。
回去的公交车上我很兴奋。那是个冬天,90年代初的公交车只有一层薄薄的铁皮,门都关不严。我们坐在最后一排,我呼着白气讲个不停,模仿李老师的样子对着空气“拉琴”,没有理解我妈妈纠结的神情。
依稀记得她和介绍人不好意思地笑,自言自语,学艺术可真贵啊。她和我爸爸商量学费,犯愁买“儿童用琴”的费用,惊讶于琴弓居然是
要单独购买的,暗自揣测老师们会不会在做琴行中间人时借机收回扣……最后还是一咬牙说,难得荟荟喜欢,为了孩子,学!
但我真的只是觉得它美,想让我妈弄一把给我玩过家家用。
很多年以后,因为工作的关系我认识了一个学习大提琴的少女,当然,她比我优秀得多。聊起共同的学琴经历,女孩坚定地说:“大提琴是我的生命。”
真好啊,我想。大提琴差点要了我的命。
没有想到练琴是这么
苦的事。
四根琴弦细细的,早期却足以让小孩子的指肚统统肿起来,更不用提后来学习拇指把位,大拇指侧面一个血泡接一个血泡,直到生磨出厚厚的茧。经过很久的练习才能稳定地运弓,不再发出锯木头般的噪音,所以我小学的时候右臂就有结实的肱二头肌了,到今天还保持着清晰的线条。
冬练三九,夏练三伏。夏天更遭罪一些,因为家里没有空调,琴身把位上被汗水浇得滑滑的,我第一次知道原来人的手指头都可以出汗。因为衣服穿得薄,琴身后侧的圆弧就卡在胸口的位置,我连那里都磨出了一个狭长月牙形的茧,直到高中才渐渐淡褪。
还有一些习惯一直跟随着我。比如指甲长度从不超过指肚的最上沿,因为会敲在指板上。
但最苦的不是这些,是枯燥。
当初李老师拉琴的姿态,或者说是她本人的气质与相貌和提琴发生的化学作用蛊惑了我,但我很快发现,抱着琴的我自己只是一个木匠。新鲜感退潮,我只想扔下它,继续去和小伙伴和泥巴,而不是坐在那里心算,音阶第一遍,音阶第二遍……音阶倒数第五遍……
决定让我学琴的是我妈妈,但每周接送我去上课,平日在家看着我练习的,是我爸。我恨他仅次于琴。
上小学后,我们俩每天放学都会重复一段让人发疯的对话。“留作业了吗?”
“留了。”
“多吗?”“不
多。”——“正好赶紧写完去练琴。”
“多。”——“那也得练琴!”累不累啊!您都多余问啊!
当然也有愉快的时光。暑假我八点钟起床,吃完早饭就开始练琴,中午十二点休息,吃个午饭,
我爸会带我步行去家附近的租书屋——这个时候他是好爸爸。我还了前一天的漫画,然后挑选一本新的带回家,继续练琴直到五点钟,太阳还没落下,我们会去江边的斯大林公园,那里有个简陋的游乐场,我很喜欢他们家的蹦床,会把白袜子蹦黑才肯下来。刚好日落,残阳斜斜地依偎着江对面的太阳岛,最后融化在黑色的林海中。
晚上外婆家里的人都回来了,不方便练琴,我可以在小房间尽情看漫画。大家还都只知道机器猫(哆啦A梦)的时候,我已经看完了藤子不二雄
的《叮当猫》和《宇宙猫》全系列,后来又读完了超长的《阿拉蕾》与《七龙珠》,为孙悟空没有娶阿拉蕾而难过。
《哆啦A梦》所有的超长篇我都看完了,合上《大雄与日本诞生》的时候,我突然意识到,我热爱的是画画,我从小就喜欢画画,爱用连环画讲故事,我为什么没有去学画画?!
我语无伦次地跟我妈剖白内心,我妈说,你以前也喜欢大提琴,你想一出是一出,你可给我拉倒吧。
当然她也安抚我说,画画什么时候都能学,十五六岁都可以,练琴必须从小
时候开始,等你把大提琴学好了,我们就去学画画!
大骗子。
后来租书屋倒闭了。我又把大舅妈的父亲所出版的《血火八年》看完了,上下册分别有《现代汉语词典》那么厚,共计一百六十万字,讲的是抗日战争时期发生在晋察冀根据地的故事。
小学三年级,连这个题材我都啃得下去,还觉得开心,可见练琴究竟有多么恐怖。
我因为练琴的事挨过很多打。
第一次记忆尤深。拆迁后我们在顾乡租住过一段时间,爸妈白天都要工作,就把我自己扔在家里,嘱咐(恐吓)我好好练琴。他们一走,我就展开谱架,将琴谱翻到中间的某一页,摆好椅子,给琴弓上松香,煞有介事地拉两下——这样才会在琴码上面自然地散落松香,像是真的练习过似的。
然后,打开电视。我那时候每天雷打不动地在电视机前,准时收看——健美操。
一群笑容灿烂的美国人,带领观众跳健美操,每个人都带着浓浓的译制片口音。有一期还在搭建的甲板上跳,布景板是大海和蓝天中一动不动的海
鸥,中途一个只穿了运动内衣的女人扮作美人鱼跳过来,领操的男人夸张地说:“看啊!美人鱼都来和我们一起跳!观众朋友,你不加入我们吗?”
加入啊!当然加入!我跳得可起劲了。
因为跳得太起劲了,连我爸回来的脚步声都没听到,被当场抓包,揍得我灵魂
出窍。他们终于明白,为什么每次李老师都说,这孩子好像没练琴。
这成了我的原罪,我爸妈再也不相信我。每次上课我都要把上一堂学过的曲子演奏给老师听,只要她说我练得不好,回家轻则挨骂重则挨揍。
我那时候对金钱没概念,是略大一些才想通的。每周六一堂课,一个小时,100元,一个月要400到500元,而1996年黑龙江省的职工人均月工资
是390块。我家里不富裕,而我在烧钱玩。
大学我读的是商学院,毕业后有朋友去了香港做trader,和我抱怨上班时候连口水都不敢喝,每一秒钟都是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