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抬起头,小张和小林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我们面前,都一脸诧异,尤其小张,更是杏眼圆睁。
我一时语塞,倒是余绍明轻飘飘一句话就解决所有问题:“正好遇见梁医生一个人吃饭,干脆坐过来凑热闹。你们也一起坐啊,人多吃饭才香。”
小张立即毫不客气坐了下来,紧贴余绍明。
这顿饭,又成了小张主讲,小林帮腔,余绍明附和,而我充当听众。
下班,余绍明再约我到“左翼”喝咖啡。
我也不推却。
害怕睡不着,我只点了香蕉奶昔,对于我来说,喝什么已经不重要,重要是和谁一起喝。
我们始终似朋友一般,海阔天空胡乱聊天,但心中又充盈着喜悦,这快乐单纯得如同得到棒棒糖的稚童。
此刻,空气中本应该充满暧昧因子,但是,因着无关痛痒的话题,倒意外得澄净清明起来。
也许,志谦太久没有与我倾心交谈,一肚子的话如果不找个机会倒出来,恐怕全都腐烂于这躯壳里。
自认识志谦以来,每到他出差之时,我便会度日如年,然而今次,时间飞快度过。
早上起床心情就轻松欢愉,上班时与余绍明短信往来,中午必定在食堂偶遇,下班又可找一僻静茶社小坐片刻。
就连回了家,也会打开电脑于QQ上聊适才没有尽兴的话题。
甚至,在联众游戏里,挑一个人少的房间,一边下五子棋,一边就着棋局展开话题。
但始终保持朋友应该有的距离,似乎双方都明白对方的心意,又似乎双方都不明白。
他始终没有更进一步表示,我也始终温文有礼。
午夜梦回,我也会感叹,罢了,罢了,就这样天长地久做一对朋友。
当下,心中却如明镜,男女之间,如果没有异样情愫,怎么可以天长地久地拥有纯洁友谊?
那不过是心怀鬼胎的男女引诱对方上钩的托词。
转眼周四,玺彤与忻怡百忙中抽出时间约我。
我们约在一间名为“樱花”的咖啡屋见面。
玺彤极喜欢这名字——“樱花”,简直如同爱情,刚刚还光秃秃了无生气,忽如一夜东风来,顿时满树灿烂繁花,极之华丽耀目。但一低头,转瞬已经遍地落英,晚来急风,芳踪难觅。
爱情不是也这样?猝不及防地来,猝不及防地去。任你有通天的本领也控制不住它。
玺彤懒懒靠在沙发里,忻怡正眉飞色舞向我们讲述参加赵凯婚礼的每一个细节。
我一边听,一边抽空回着余绍明的短信。
“新娘漂亮吗,那个小学老师?”玺彤有气无力问一句,故意显得不在乎,但是我们还是能分辨出其中的不服气。
不过忻怡似乎比玺彤还要介怀“那是我见过最糟糕的新娘,穿一件大红绣牡丹的旗袍,旗袍平庸,如同餐馆礼仪小姐。本来旗袍最显身段,偏偏她长得矮小干瘪,衣服套在她身上,松松垮垮。最倒胃口是一张脸涂得绯红,如同猴子屁股!整个人从头到尾吊在赵凯身上,如同被抽了骨头,好没风度仪态。怎么赵凯会舍美艳玺彤,选了这只瘦皮猴。我敢打赌,她衣服里的胸都是假的,临时安装上去,充充场面。”
天,一向温文娴静,不说人是非的忻怡,原来还是个中好手,一番话,说得我与玺彤都笑了起来。
这还不算,忻怡居然还从包包里掏出一小盒喜糖:“这是赵凯托我带给你的,我帮你保留了一个星期。”
玺彤,“霍”地站起来,将糖扔在地上,大力踩上两脚,鼓鼓糖盒立即扁塌下来。
忻怡拍手笑:“像那个小学老师的胸部!”
玺彤解气地飞过一个媚眼:“真想告诉那个小学老师,如果不能凸出来,不如让它凹下去!”
我和忻怡都愕然!接着大笑起来。
赵凯这个负心人,今日终于从玺彤生命里消失,从此赵郎是路人。
不过,玺彤心中这道无形的伤口,虽然结了痂,但底下,还血肉模糊一大团。
唉!
随意聊了两句,玺彤突然如发现新大陆般怪叫起来:“锦诗,你居然化妆!”
我有些不好意思,没有作声。
接着忻怡也叫:“整个晚上,她都心不在焉,而且不停发短信!”
我有些挂不住脸,慌忙将手机往口袋里放。
“锦诗,有新情况,对象是谁?”玺彤咄咄逼人。
我眼前晃过余绍明的面孔,面孔微微发烫,心里舒舒服服叹了口气。
沉默是最好的回答,玺彤和忻怡都是识趣的人,凡是当事人不肯解释,千万不要逼问,轻则翻脸,重则朋友都没得作。
多年好友怎么修来?不过知道适当时候缄口。
忻怡只得长叹口气,略微惆怅道:“为什么我身边转来转去就是那两个男人,我明明条件也不差,为什么就没有男人肯像看玺彤般,淌着口水看我?”
玺彤斜眼看着忻怡:“谁让你信号不足?让你擦擦口红,似要你命!看,一向自许潇洒的
梁医生不也涂起口红来?”
“一管口红可以有这样功能?”素面朝天的忻怡满脸疑惑。
“所以胭脂从来不会滞销。”玺彤解释道:“人类在激动之时,面颊与嘴唇都会充血而呈现绯红,化妆品可以给予异性这种虚像:呵,她双眼看牢我时面颊涨红嘴唇润湿,她对我有意…”
“原来如此!”忻怡总算开窍。
婚姻与激情
我听着觉得心酸(1)
我听着觉得心酸,忍不住接着说:“人类不过是灵长类动物一支,自以为进化文明,实则不失原始本色,你看报章杂志,占最大篇幅的是什么?是吃,食遍中外,吃掉五湖四海。”
我越说越想笑:“这是动物最原始的欲望。其余便是打扮、美容、健身、纤体。这又是为着什么?吸引异性,传宗接代,食与性,仍然是文明的人类两大所欲,同猿猴有什么分别?
“那么愤世嫉俗的梁医生,世上有无爱情这回事?”忻怡忍不住用嘲笑口吻问。
我滔滔不绝:“人类始祖并不知道有爱情,男女在一起,同其他动物一样,不过是为着繁殖后代。”
忻怡大为震惊:“啊!”
“男方挑选伴侣,至今均把年轻貌美放首位,你猜是为什么?”
“肤浅。”
“年轻有生育能力,胸大可以哺乳,盛臀代表盆骨健康,方便生育。”
“什么?”
“所以玺彤这样前凸后翘,年轻的葫芦身段,自然吸引异性目光。这不过是人类为着繁衍后代的本能!”
“气质、文化、学识、内涵呢?不要把女人比作生育机器。”玺彤无端被我攻击,抛出新问题。
“那是近代的事,人类文明之后,要求渐为繁复,不但希望有后裔,且要质素优秀的子女,需要配偶带来良好因子,像努力、勤学、大方、平和这些,这才开始注意女性内涵。古人不是一向推崇女子无才便是德吗?所以玺彤这样身材一流,素质一流的女性,最适合现今男人口味,你还是赶快生儿育女,为人类繁衍优秀品种做最突出贡献吧,哈哈哈…”
“仍然是因为传宗接代?”忻怡大为折服地看着我。
“梁锦诗!你今日鬼上身。”玺彤甩我一个老白眼。
但是,随即都欷歔感叹起来,谁说不是呢?
“也许爱情就是人类为了将自己与动物区别开,强自虚构出来,满足自己虚荣心与自尊心的谎言。”玺彤语气懊恼,一副被古人欺骗的模样。
爱情到底是什么?一百个人就有一百种说法!而且相当一部分人,根本只当它神话传说。
每一个传世的爱情故事主角都已经作古,我们到哪里去探求究竟?根本无法询问当事人。
就算真有爱情。人类会进化,但人的本性依然拙劣,作为人与一般动物最大本性上的区别之爱情,更是亘古自私,千年不变。
尽管,和玺彤忻怡探讨了一晚上爱情的荒谬和不堪一击。
我一到家,便急匆匆打开电脑,与余绍明一边下棋,一边畅谈。不亦乐乎。
不管是爱情欺骗了我,还是我欺骗了爱情,总之,我轻飘飘乐在其中。
何况,我与余绍明根本只字未谈“情爱”,我们谈的不过是人间最琐碎之事。
突然,余绍明问:“锦诗,你知道周末医院组织我们到西岭雪山度假一事吗?”
“知道!”
“我看了人员编排表,一共分三拨人,按值班时间表排列。这周末,我与你这一组人一同出发,届时,我们可以一起游山赏雪!”屏幕上的字几乎让我眉开眼笑,笑出声来。
哇,有机会与余君把臂同游。
我赶紧敲击键盘:“^_^,我知道,小张小林也与我们一组。”
余绍明:“^_^,没关系,大家都是同事,人多热闹。不过山上天寒地冻,你要多准备衣服。”
“我有羽绒服,够厚否?”
“够了!但据说住在山顶,住宿条件有限,可有睡袋?”余绍明真是细心。
“睡袋?没有!很少旅行,没有这些装备!”我赶紧承认。
“山上寒气重,被褥多半湿润,睡袋必定派上用场。明日我陪你去买,我知道一处专卖户外用品小店,物美价廉!”
我禁不住从心里笑出声:“明天见!”
结果当晚,我便在山上游历一番,余绍明温柔体贴,让我在梦中也觉得与他同游是种享受。
如果现实与梦境可以融为一体,那就美哉!美哉!
我一直悲观地认为生命是一场幻觉,但是,这一次我希望这幻象能更美丽。
上午,整个人精神异常亢奋,心情十分愉悦,我极为耐心地为每个病人做好检查,一边见缝插针与余绍明用短信聊天。
上洗手间的时候,我突然看见镜子里的我,面颊绯红,眼睛明亮,唇角上扬,有种难以言说的喜悦。
这神采飞扬的,是我吗?
我呆住了,看牢镜中人,萎靡的梁锦诗医生今日美丽得如同怀春少女。
我笑了,情不自禁地弯下腰,这多年前与志谦初初相恋的少女又回来了,我27岁的躯壳,刹那间年轻起来,难怪连刘晓庆那样的女人也说,恋爱是女人最好的化妆品。
我抿抿嘴角走出洗手间,手机短信又来了,我赶紧打开,酝酿片刻回复过去。
小张和小林也在为明天到西岭雪山的事情,雀跃不已,两个人一直窃窃私语。
中午,在食堂吃饭,余绍明又轻而易举将我找到。
当他在的时候,最乏味的午餐也变得可口起来。
等待中,时间过得分外漫长,好不容易才熬到6点钟。
我匆忙向接班医生交代了几句,便急急下楼,我甚至觉得电梯慢得像蜗牛。
一出住院部大楼,我便拔足狂奔,穿过梅花林的时候,那沁人心脾的香味立即扑面而来,令我心头一暖。
奔到医院门口,远远看见余绍明白色的车子停在左边,才缓下脚步,定定神,喘口气,故作悠然地走过去。
要是被他看见我急不可待想见到他,一路小跑的样子,一定会笑掉大牙的。我甚至可以想像他笑起来,邪邪的、不正经的样子。
一上车,余绍明车里轻轻流淌的音乐,顿时让我绷紧的神经舒缓下来。
他斜斜看了我一眼,露出雪白的牙齿笑了笑,我竟有刹那恍惚。
“肚子饿了,到哪里吃饭?”余绍明一边发动车子,一边问我。
“你做主,有没有好推荐?”我偏过头望着他。
“知道附近有一家卖烧菜的餐馆还不错,要不要去试试?”
“好啊!”我爽快地回答,和志谦在一起久了,我对食物早就没那么挑剔了。
很快,余绍明带我到医院旁边一条小巷子,进到一间门口种有一排细细翠绿竹子的小餐馆里。
这小小餐馆,十分干净整洁,每一张四方桌上还铺着素条纹的嫩绿色方格子桌布,地上铺着淡绿瓷砖,非常雅致。最特别是小餐馆还有个十分别致的名字:“小竹居”。
土豆烧排骨、雪魔芋烧子鸡、香菇红烧肉、一道绿油油的白油菜,全都用考究的镶边白瓷碗端上来,香气扑鼻。
一入口,我才知道真是味道一流,每一道菜都十分香浓可口,各具特色,浓淡适宜。
我一连吃了两大碗饭。
余绍明一直含笑看着我:“很少女孩子这么爱惜食物,又不挑食!”
我对他耸耸肩,这些都是陈志谦同志训练出来的,以前我吃东西可是出名地难伺候。
付账的时候我才知道,这顿饭,不过16元钱,真是名副其实的物美价廉。
我吃惊极了,一直表示以后要经常来:“这么近,又如此便宜,中午完全不用吃食堂那些乏善可陈的菜式了!”
余绍明笑嘻嘻的:“好啊,以后你常常到这里来吃,我免费作陪!”
我爽快地点头。
接下来余绍明开车带我到东风大桥附近一栋小公寓,这公寓里竟然藏着一家卖户外用品的小店,店就开在家中。
所有的东西又好又便宜,余绍明帮我选了一床很厚的单人睡袋,又为我挑了一盏可以戴在头上的小照明灯。
从老板招呼他的熟稔的样子,看得出来,他是这里的常客,难怪他有结实颀长的身形。
“接下来做什么?”我捧着睡袋,仰着头看余绍明,他的侧面非常动人,有一种桀骜。
“看电影好不好?我好久没进过电影院了,听小林说你很喜欢看电影的。”余绍明回过头看我。
“是啊,不过平时都习惯一个人看!”我笑答。
余绍明眼中突然闪过一丝诧异:“一个人?”
“对啊,有规定一个人不能看电影吗?”我有些纳闷他的反应过于激烈。
“哦,当然不。只是奇怪会有人喜欢一个人看电影。”他有些不信似的。
我也懒得解释:“怎么那么多问题,到底看不看电影?”
余绍明耸耸肩,把他一肚子的问题甩在脑后:“好的,出发,去王府井影城吧!”
男人永远不会在一个问题上纠缠,一旦想不明白立即抛之脑后,而女人都是好奇心大过天,非要在一个问题上纠缠不清,往往钻了牛角尖而不自知。
其实没有什么好看的片子,只有一部《亚瑟王》正在热映中。
选位置的时候,余绍明绅士地让我挑选,我选了靠边的位置。
“怎么选这么偏的位置?”他忍不住问我。
“这样万一有事要出去,不会影响到其他人!”我答。
余绍明立即笑说:“现在的女孩很少有这份公德心!都抢着要坐最中间的好位置。有的人如果坐不了最中间的位置,宁肯不看电影呢,非常霸道。”一副心有余悸的样子。
我心中偷笑,这可不是我的习惯,这是陈志谦的习惯,只是跟他在一起太久,潜移默化变成我的习惯。
进放映厅之前,余绍明非常细心地问我:“要不要爆米花,买不买零食?”
我再次感叹于他的体贴,不过我回答:“不用了,我不喜欢在电影院里吃东西,一来会分神,而且不太卫生。”
“很少女孩子有这么好的习惯!”余绍明叹了口气,似乎想起什么。
我笑笑没说话,心想那不过是陈志谦教导有方,他最恨人看电影时在一旁窸窸窣窣吃东西,会影响他看电影,而且他总认为小小放映厅容纳数百人,空气不流通,一定藏污纳垢,会污染食物。
于是我不得不为他养成了看电影不吃零食的习惯。
多亏了陈志谦!
这个时候,他在干什么呢?
电影差强人意,勉强可以入眼,并没有我想像的那么震撼人心,倒是女主角非常美丽,身上阴蓝色的文身,有种分外的妖娆诡异。
余绍明看得很专注,明灭闪烁的光影中,他的轮廓更加分明。
我的手放在扶手上,余绍明也将手放过来,有好几次,我以为他要轻轻握住我的手,可是始终没有,只轻轻触碰到一下,如同被电击到,迅速移开。
无端端,我的心漏跳了好几拍。
突然,我心中一酸,想起了志谦。
记得有一年的夏天,在我的强烈要求下,志谦陪我去看《钟无艳》,是张柏芝、郑秀文、梅艳芳三位大美女领衔主演。
坦白说,我这个人素来没什么品位,虽然梅艳芳的反串,让我有被人强塞了只苍蝇在喉头的感觉。
女人反串男人,从叶童到林青霞,都让我感觉怪怪,一个女人搂着另一个女人卿卿我我,缠绵悱恻,实在有点令人倒胃口。但是见到三位美女如此明丽可爱,倒也觉得赏心悦目,值回票钱了。
电影演到一半,志谦突然起身离开,因为靠边坐,倒也没影响到其他人。
我以为他上厕所,也没在意。
可是直到电影快要结束,我才发现,志谦还没有回来。
沉不住气,打电话给他,他竟然在电话中说:“我已经在家里了!”
我差点晕倒:“你怎么先走了?”
志谦冷冷地说:“如此烂片,如同垃圾,看它简直浪费时间,我为什么要留下来?”
“可你也应该知会我一声!”我有些恼了。
“你看得津津有味,我不想破坏你的兴致!”他还很有道理。
我气得七窍生烟:“难道这样就不影响我情绪了?”
志谦见我对着电话一阵咆哮,冷冰冰搪塞了我几句,就匆匆挂断电话。
我气呼呼地打过去,他竟然已经关机,让我连发气的对象都找不到。
看见旁边,一对对依偎在一起的情侣,我再没心情看电影,含着委屈的眼泪,自己打车回家。
至今,我也不知道《钟无艳》的大结局是什么样的。
只记得最后听到的一句话:爱情就是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可惜,我偏偏喜欢瓦全,第二天,志谦的气还没消,我就已经主动送上门赔不是了。
恁地没出息。
可是玉碎有什么意思呢?碎玉又不值价,全瓦倒还可以挡挡风雨。
不过那以后,我喜欢看而志谦铁定不喜欢看的电影,我就再也不敢让他陪我去了,以免自讨没趣。
想起志谦,我有刹那失神,千万不要让他远在上海还能影响我的心情。
可是,看完电影,绍明约我再去喝咖啡,我竟没了兴致,推说累了,让他直接把我送回了家。
一到家,来不及开灯,我就扑到床上,深深吸了口气,被子里有浓浓的志谦的味道。
这味道熟稔得让我心慌,我突然很想志谦,渴望抱紧他,分享他的体温。
我迫不及待地拨打了志谦的电话,志谦已经睡了。
他有好习惯,每日一定按时上床。
“锦诗,还没睡觉?”听着他满是蒙眬睡意的声音,我觉得十分窝心。
“还没有,明天要到西岭雪山去,同事带我去买了睡袋!”我亲热地对他说。
“哦,那你更要早点休息!”志谦还记得关心我。
“我知道!”
“我想你了…”我对着电话撒娇。
“哦,我也是。今天很累,早点睡吧。”志谦明显敷衍着我。
接着,不容我多说,他在电话那头亲了我一下,把电话挂断。
“喀”一声挂线声,如同一盆雪水把我从头淋到脚,满腔滚烫的思念,刹那间被浇得透心凉。我又能怎么样呢?只得叹口气,坐在无边的黑暗中发起呆来…
等我醒来,才发现自己昨晚竟然和衣躺在床上睡着了,手臂因伏在床上,被脑袋压着,已经麻木,如同被万只蚂蚁啃噬殆尽,整条手臂形同虚设,完全抬不起来了。
窗外的天空已经隐隐泛起鱼肚白,我看看手机,已经是凌晨6点过了。
我挣扎着,褪去衣衫,用滚烫的热水沐浴,才缓过劲来。
我一边敷面膜,一边收拾行李。除了一些必需品,想起头天余绍明的提醒,我又戴了两双备用的羊毛袜子和一条柔软的毛巾。
不打无准备的仗,这个世界,永远说不清楚意外什么时候会蹦出来吓你一跳,有准备,有计可施,总好过两手空空,一筹莫展。
考虑到山上冰天雪地,我特地穿了一件水红色的三翻领开司米毛衣,一条贴身的怀旧色牛仔裤,外面套一件中长的白色羽绒服,还穿了细羊绒的毛袜子,为了走路方便,我穿了登山的小羊皮矮靴,同款的淡粉色羊毛围巾、手套、帽子,把整个人都裹得严严实实。配上明丽而不浓艳的妆容,我觉得自己简直无懈可击。
匆匆灌自己喝下一杯热巧克力,整个人都暖和了,连脸色都红润起来。
冬天,一切温暖的东西都能焕发生机。
9点整,医院的大客车已经等在了门口,车里已经坐了一小半人了。
我选了靠窗的位子坐下,四处张望一下,全都是我们这个值班表里的人,不过也有几个很面生,但是唯独少了一双会笑的眼睛。
我的心沉了沉,兴致也有些减退,慌忙掏出手机给余绍明发短消息:“你怎么还不到?”
不到一分钟,短信回过来:“请抬头!”
我略微一抬眼睛,余绍明已经站在车门口,正对着我眨眼睛。
他走上来,有些迟疑——好不好坐在梁锦诗身边?
还没等他决定,小张也到了,她兴奋地冲余绍明打个招呼,然后她看见我,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挤上前,坐到我旁边:“梁医生,我和你一起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