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喜欢金庸,我喜欢古龙,我们为此竟争论起来,而且面红脖子粗,相当愉快。
临别时,竟然有点意犹未尽。
余绍明送我回家,到我家楼下,我们争论的话题还没结束,双方都还谈兴正浓,他舍不得走,我舍不得下车。
只好约定改天有时间,一定再找个安静的地方继续没聊完的话题。
他的车停在院子外面,院子里有点黑,他故意把车头调转,对着大门,打开车头的大灯,为我铺亮了整条路,十分细心。直到我上了楼,他才把车开走。
回到家,志谦已经睡了,听见我关门的声音,他连眼皮都没抬一下。
因想着自己和另外的男子约会,回家晚了,特别心虚,蹑手蹑脚,连灯都不敢开,只得胡乱摸黑沐浴上床。
躺在床上,怎么也平静不下来,脑袋里反复出现余绍明的笑容,心情却出奇得好。
很快,在“他”的注视下,我就睡着了,连梦都十分悠然自得。
我害怕冬天的早晨,起床只觉十分痛苦,把手拿出温暖的被窝,伸到冰冷的空气中,拿起寒气逼人的衣服套在身上,无疑是一项酷刑。
每日志谦总会催促我无数次,我才会恋恋不舍地离开被窝。
可是,今晨,志谦还没醒,我却已经醒了。
利落地翻身下床,套上衣服,然后沐浴,让滚烫的水把皮肤烫染成蔷薇色,敷张面膜开始做早餐。
煎好四个圆润的金黄娇嫩的鸡蛋,然后用鲜牛奶对巧克力粉,香气顿时在整个房间里散溢开来。
这时,志谦也起来,见我已经准备好一切,颇为诧异地说:“咦,太阳自西边升起?”
我淡笑不语,喝一口巧克力牛奶,气定神闲地望着他。
窗外有玫瑰色朝霞,我心里始终涨满欢愉,我甚至化了妆。
虽然是淡妆,只描了眉,涂了少许睫毛膏,扫了淡淡粉色胭脂在双颊处,抹了薄薄的樱花色唇膏,一张脸,竟然格外生动起来。
连志谦都咄咄称奇:“今天,有重要人物来医院参观?”
我白他一眼,套上一件England的格子外套,看起来竟然很有点学生味道,然后关门上班。
一路上,清冷的空气也分外清新。
缘何今日心情如此好?
我心里一个细小的声音代我回答:因为今日说不定可在医院看见余绍明。
我心中轰然一震,呆在出租车上,怎会因着一个相识不过数日的男人欣喜如此?
我顿觉浑身一颤,为这意外的答案。
一路上我惶恐不安,怎么能为了志谦以外的男人如此忐忑憧憬?
我可以骗所有人,但骗不了我自己,无疑,我对余绍明有一份难以解释的情怀。
而我已有了志谦,怎么能让旁的男人左右我的情绪?
我开始不安起来。
不知不觉行到住院部楼下梅林处。
顿时沁人心脾的腊梅香味如游丝一般,扑鼻而来,令人精神一振。
我最爱这黄色小花,小小单薄的一朵,便可释放满室的芬芳。
如同爱情,一旦爱上一个人,顿时整个世界变得美丽可爱。
似乎,这香味可以解忧,我顿时忘记一切烦恼。
腊梅尚可在寒冬里独自芬芳,我为什么不能在心里偷偷享受一份无伤大雅的感情带来的喜悦呢?
顿时,因着这份独特的芳香,我释怀了。
我和余绍明,不过是朋友,所有情愫,只是我心中的一份秘密,不会影响到任何人。
为什么我不能偷偷享受呢?
一个人一生中,能够心动的机会并没有几次,为什么不仔细品位呢?
我笑笑,决定坦然对待自己的感情。
今天有两位病人出院,他们都来向我道别。
我心情非常愉快,医生最大的心愿便是每个病人都可痊愈出院。
正在查房,突然手机短信响起,我拿出来一看:“锦诗,今日从住院部楼下过,闻到阵阵腊梅香味,十分清甜,如果你路过记得深呼吸。中午食堂见。”
我顿时心中一暖,是余绍明。
笑容不知不觉自心里扩大到面部。
一位正在量体温的中年男人忍不住说:“梁医生,原来你也会笑?你一笑,我们心情也好很多,不要成日绷着面孔做人,你累,病人也累。每次你查房,我们都以为有噩耗宣布。”
我莞尔。
做女人,我已经是半老徐娘,但做医生,还显得太嫩。原来平时我唯恐自己太过年轻,病人对我不信任,故拉长脸作威严状,病人已经颇有微词。今天见我笑容可掬,终于忍不住吐露心声。
我赶紧对他说:“谢谢先生教诲,一定时时笑脸相迎,包括宣布噩耗时。”
那中年病人一愣,立即反应过来我是在开玩笑,也哈哈笑起来。
顿时整间病房都生动起来。
难道医生的笑容对病人有如此大的鼓励?
我决定检讨自己过往的言行。
空下来,我立即回复余绍明短信:“今晨,已经蒙受腊梅香味之恩惠,一上午愉快非凡。是以早对它感恩戴德。小小腊梅,足以驱散整个冬天的阴霾。”
很快,短信又回过来:“你的笑容也可以驱散冬日寒气,多笑笑,别绷着面孔!”
我赶紧又回:“已经有病人提出该项要求,我已经遵旨办事了!”
他发给我一个大大的笑容。我也回他一个可爱的笑容。
我们一来二往,我发现,我的拇指按动手机按键的速度迅速提升。
小张这个鬼丫头,在一旁悄悄观察,对小林说:“看,梁医生一直发短信,满面含情,怕是春天到了吧?”
我听得小林啐她一口:“少管闲事,梁医生又不是老怪物,发发短信有何奇怪的。”
小张辩解:“她平时板着面孔,今日春风拂面,好像十分愉快的样子,有些奇怪。”
小林笑说:“梁医生人很好,只是腼腆一点,人都有开心的事情。你刚来不知道,其实梁医生很幽默的。况且每逢病人出院,她心情都会特别好。”
小张释然。
我不禁哑然失笑,我的喜怒哀乐竟然牵动这么多人。
中午吃饭,我故意避开小张、小林,我可有重要约会呢!
约会这个词,距离我已经十万八千里,今天又重新找上我。
怎能不喜上眉梢。
幸亏我一个人独来独往惯了,她们也没在意。
我是个奇怪的人,食堂的饭菜永远乏善可陈,丝毫不合我胃口,可因着习惯和懒惰的原因,却又不愿意花力气,到外面的餐馆吃一碗原汁原味汤料浓厚的牛肉面。
其实我的爱情生活何尝又不是如此呢?
明明和志谦在一起,已经得不到重视,已经再也找不到心动心悸的感觉,因着习惯,我竟愿意这样长久忍受下去,而且愿意忍受一生。
不过,这次,也许我愿意有新尝试,只是还不是时候。
我端着饭盒在食堂里走了一圈,眼睛不断在人群中打量,可是丝毫也没有看见余绍明倜傥的影子,心里空荡荡的,十分失落,只得随便找了个角落里的位子坐下来埋头苦吃。
原本就十分乏味的饭菜,吃在我嘴里,更加味同嚼蜡。
我刚把一片冬瓜里的肥肉挑出来,放在一边,一把熟悉得让我心悸的声音就在我身畔响起。
“怎么坐这么角落的位置?差点找不到你!”
余绍明磊落地坐下来,看着我,眼睛里全是温柔的笑意。
我有些心慌,赶忙塞了一片冬瓜到嘴里掩饰自己的不自然。
是的,他这样迤迤然然地坐下来,我的心就开始狂跳不止。
咦,怎么回事?这并不是约会,他并没有对牢我,用眼睛含情地向我放电。也没有温柔地说:“锦诗,我等候你多时。”他只是和看见千千万万名医护同仁一样,用极端平和的目光看着我。
我心里七上八下,如同一头最原始莽撞的小鹿跳个不停,可是他却神态自若,镇定非凡。也许,我想太多,而他只当我普通同事。
可能我多虑了。
想通了,我倒镇定下来。
也好,这份悄悄的感情,就埋在心底,谁也不影响,权当作种子,不生根、不发芽的种子,短短的存在朝夕,随着时间的流逝,最后只幻作淡淡的回忆。多好!
想到这里,我唇角牵起一抹笑容,差点出丑。
余绍明见闻颇广博,我们继续聊天,很熟络的感觉,似乎已经认识良久。
我们开始就金庸配不配当浙大教授讨论开来,而且一发不可收拾。
在嘈杂的食堂里,我眼前竟只有一个余绍明,只听得见他的声音,看得见他的笑容。
奇怪,这餐饭竟吃出美味的感觉,丝毫也不难吞咽,很快便被我一扫而光。
最奇怪,余君与我简直心有灵犀,只听他徐徐说:“平日我最恨食堂饭菜,今日竟然觉得也颇有些滋味,似乎和平时有点两样。”
我笑着起身:“因为有金庸作佐料,当然味道好过平时!”
余绍明也福至心灵,当即笑起来:“明天用古龙作佐料想必也不差啊!明天一定吃慢一点。”
我们相视而笑,在油腻的、空气浑浊的食堂里。
我竟然有片刻眩晕,天,有没有人看见我眼中微蓝色的火花?
我讪笑不已,为自己的自作多情。
也许英俊的余绍明医生,不过与我这酒吧里频繁相遇的女人,特别谈得来而已。
也许,他尚拥有无数我这样的红颜知己,有人陪他喝酒,有人陪他赏花,有人陪他作乐,我则可以专职陪他在食堂共进午餐。
我更加为自己刚才在食堂的表现,讪笑不已。
也许女人年龄一大,乏人问津,一有男人稍微表示好感,立即一颗老心荡漾春意。奋不顾身扑将上去,才发现只是一场游戏一场梦!
幸亏,面对英俊的余君,我应对得当,不至于出丑丢脸。
不过,我愿意享受这片刻的欢愉,食堂里,还能找到比这更好的节目吗?
晚上回到家,志谦居然先我一步。
“锦诗,明天我又要出差,还是一个星期,上次的设计做好了,明天必须亲自拿到上海去给客户过目。”志谦斜靠在沙发上,整个人陷在里面。
如同我陷进余绍明的眼波!
天,我怎么把毫不相关的两件事情想到了一起!
我拍一下脑袋,提醒自己清醒一点,暂时将余绍明抛到脑后。
“什么,又要出差?”我叹口气,心里渐渐涌上一点失落。
这失落,似一点墨,滴进一大碗水里,渐渐变成浅墨色,并不是浓黑。
志谦也看出我情绪有点低沉,想到好几天看不到我,等他出差回来,我又要值夜班了,等于两个星期不能见面,他也有点愧疚。
志谦将我拉到面前,坐在沙发上,拥进怀里:“没关系,我多赚点钱,好买房子结婚啊!”
我斜斜看他一眼,没有说话。
“好了,请你到‘祖母厨房’吃晚餐,你不是最喜欢浪漫的环境吗?!”志谦吻吻我额角。
我很喜欢吃“祖母厨房”的胡萝卜蛋糕,终于心情好一点。
民以食为天,在食物面前,天大的烦恼都可以暂时放到一边。况且,我们已经如同老夫老妻,一点情趣也无。
每日下班,必到楼下小餐馆胡乱填塞一点食物也就了事。
今天,可以到“祖母厨房”,应该算是一大进步吧。
也许志谦也觉得最近一段时间,我们之间有点不对劲,试着想改变一下。
到了“祖母厨房”,我们特意挑选了最里面一间玻璃屋。
白色的桌椅,四周是海螺和精致的烛台,非常浪漫,一抬头便可看见无尽的天穹。完全是烛光晚餐的最浪漫地点。
我立刻觉得腹如鼓鸣,赶紧要了一块胡萝卜蛋糕,然后点了七成熟牛排,志谦要了三文鱼意大利面。
说来怪,我从小就厌恶胡萝卜,直到现在吃红烧的、凉拌的、生炒的胡萝卜都会觉得恶心想吐。尽管我知道吃胡萝卜益处多多,可是偏偏受不了那股怪味。然而我又独爱这里的胡萝卜蛋糕。因为它一点胡萝卜的味道都没有,反而有一种胡萝卜特有的清甜。
也许,这个道理简单如人们渴望爱情,又忌惮婚姻一样。希望有爱情的甜蜜,又不用背负婚姻的责任。
食物一端上来,我立即大嚼起来,老夫老妻哪里还讲究仪态。
志谦看样子也真饿了。
我们很快如同牛嚼牡丹,将食物全部吃光。
然后,在温馨浪漫的白色小屋中,在星光微弱的天穹下,大眼瞪小眼,简直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以前,我们随便在哪个小饭馆吃饭,总是牵着手,不顾旁人的眼光,盈盈相望,整个晚上不说话也不会觉得腻。
现在,就算在最浪漫的地方吃饭,也如同吃快餐便当,三下五除二,只求填饱肚子。
气氛尴尬起来,终于,志谦讪讪地说:“锦诗,吃饱了吧?回家吧。外面怎么也没家里舒服,我还想上网查点资料。”
我赶紧点头,生怕这沉闷的气氛继续尴尬地蔓延,暴露我和志谦之间的隔阂。
但这么多年过去了,两个人多少又还有点默契,如果就此放弃又觉得太过可惜。
故此,上出租车的时候,我用力抱着志谦的手臂,志谦也紧紧夹住我的手,回过头吻吻我的额角。
志谦很少在人前对我表示亲热,这算不算进步?
我开心地想着。
到了家,志谦并没有像他说的那样上网。
因为明天他要出差,我们竟然难得地坐在厚实的地毯上对着电视,看了一部碟片。
片名叫《两小无猜》,是法国大导演的手笔。
因为是文艺片,我也很喜欢看。
非常动人的画面,非常动人的故事,非常纯洁的感情,我和志谦都看得不住欷歔。
其实爱情到底是什么呢?
一时的心动?天长地久的纠缠?或者世上本没有爱情,只是说的人多了,也就有人相信了?
躺上床,志谦的身体很暖,他一年四季沐冷水浴,皮肤光滑如丝缎,我靠过去,紧紧贴着。
志谦是我冬日的多功能热水袋。
奇怪,我紧紧抱住他,他也用力环住我,可是,我们都没有做爱的冲动。
以前,只要想到他温暖的怀抱,只要靠近他,感受他的气息,我便难以自持。
曾经我们如此疯狂迷恋彼此的身体,像做科学研究一样探讨、摸索对方的身体,不惜花昂贵代价到酒店开房。
现在一切熟到不能再熟,又有自己的家,绝对自主,却没了兴致。
我们还是做爱了,但是没有任何激情,完全例行公事,彼此都不能从中获得更多的乐趣,整个过程非常简单乏味,甚至连接吻都省略了。
其实,就算接吻,也没有了以前那种心驰神往的感觉。
生命是一场幻觉,它把我们都骗了。
当一切水到渠成的时候,有了渠,却没了水。
生活往往如此,事与愿违的事情发生太多,渐渐人们连许愿都不再愿意。
翌日,志谦轻轻翻身起床,我努力抬了抬眼皮,窗外还是一片漆黑。
“几点了?”我蒙眬地问。
“6点。”志谦一边轻轻回答我,一边替我把被子掩好。
哦,他得走了,飞机不等人。
实在太困乏,我又连忙合上眼睛。
不知道过了多久,也许一分钟,也许半个钟头,谁知道呢?蒙眬梦境,一分钟也可以有一个世纪那么漫长。
志谦似乎吻了吻我,我连眼皮都不肯再抬一下,继续埋头苦睡。
以前,志谦每次出差,不管多早,我都要起来为他做早餐,然后拥抱、接吻,缠绵再三才肯让他离去。
现在,一切已经习惯,反正走了还会再回来,有什么好留恋的?
我继续睡,直到手机闹铃大作。
我操起手机真想扔到墙角。
虽然眼睛有点涩,但我还是看见手机上有一条短信:“锦诗,今日气温骤降,注意添衣,你那件粉红色羊绒大衣看起来很保暖,而且样式大方美观,实在适合今天这样的天气。”
是余绍明!
我一下清醒过来,心胸中顿时涨满了粉红色的喜悦,似乎天地间也洋溢着看不见的粉红色磁场。
那件粉红色大衣,还是第一次看见余绍明时穿的,没想到他倒记得如此清楚。
不像志谦,因为从不留意我,件件旧衣裳他都觉得似新衫,唯独我这个人是旧的,百看百腻,毫无新意。
上了年纪的女人就是这点贱,还不知道对方心意,一条短信,就高兴如此,立即身轻如燕,翻身下床。
要知道平日,起床是我开门七件事中最难一件。
看到志谦为我温好的牛奶,用小火蒸着的奶油馒头,我心里又陡然升起一种羞愧的罪恶感。
但是,想到余绍明那张英俊异常的面孔,这份自责又被我转瞬抛到了脑后。
不由自主,鬼使神差,我竟又开始涂脂抹粉。
妆化到一半,我心里有小小声音反复询问:缘何如此仔细粉饰自己?费时费力,讨好的是谁呢?
——余绍明!这个答案再浅显明白不过。
为什么恒久以来,女性总要靠一管口红,一盒胭脂度日?
女为悦己者容!毫无疑问,为着吸引异性!
化妆品永远不会滞销。
我叹口气,女人都不能免俗,为着在心仪的异性面前能够红粉菲菲分外可爱,不得不修饰再三。
那小声音又问:你已有陈志谦,为何还为其他异性欢欣雀跃,春心荡漾?
我只得对着镜子,歪头苦想:人生苦短,应及时行乐。
今时不同往日,不是男性见了女性皓腕一截,就必须以身相许。
我不过陈志谦女友,并非他妻子。如果有更投缘、更心动之异性,能够予我更多爱、更多关注,为什么不能换呢?
现在谁没有离过一两次婚?换伴侣尚且如此容易,何况换男友!
那小声音十分担忧:锦诗,你已有二心!可怜志谦对你至死不渝。
我听见自己讪笑:至死不渝?陈志谦已经连多看梁锦诗一眼的兴趣都没有了!倘若真至死不渝,不过因为还未遇到更好更合其心意的。一旦有了,梁锦诗也不过一件过时的旧衣服,即刻可换。
那声音叹口气:梁锦诗,可见你对这段感情早已极为不满,今日终于满腹牢骚,抱怨不已。培养一段感情并不容易,望你慎之慎之!
我轻轻笑,对牢镜中自己说:梁锦诗,别担心,一切尚是未知数,不过多个心动的异性朋友,还有待进一步观察、考验,陈志谦仍然是我唯一男友。
我放下心来。
一切感情问题,都必须自问自答,自己解决,没有任何人能够帮助你。
父母与你有代沟,不能理解。
女友们自顾不暇,谁也不敢轻易给谁意见,以免日后出了问题,反目成仇,将一切问题怪罪于给意见的人。
天长日久,自己便是自己的良师益友,一切问题自己同自己商量,正方、辩方,可一人担当。
到了医院,竟然惊见案头有一枝小小腊梅,满室都是幽幽的、清甜的香味。
小张探头对我说:“梁医生,不知是谁放在护士站,花枝上一张便签纸,写着赠梁锦诗医生,我便给你放在桌上。”
我拿起花枝,枝头上果然有一张白色纸片,不过二指宽,墨蓝色钢笔龙飞凤舞写着:赠梁锦诗医生。
“是谁,是谁为你送花来?这样志趣,花上还凝着晨露。竟还有人如此有心?”小张啧啧称奇,盯牢我看。
我心中一动,看着新折断的花枝,心中已经明白七八分,故意装作坦然:“也许是出院的病人,顺手送上一枝廉价腊梅表示谢意。”
小张仔细想想,觉得我说得也颇有道理:“这么早,只有病人有这份心吧。当医生就有这点好处,谁又会记得护士呢?”她酸溜溜说了两句,便离开。
我深深嗅了嗅腊梅,香气扑鼻,蜡黄色花朵,似乎想借助香气帮助送花人,直捣我的内心。
我心中一颤。
好不容易强自镇定下来,开始查房。
果然,才看了不到两个病人,短信就跟了过来:“上班途中,突然于浓雾中闻到夺人心魄的花香,但因隔着雾,只闻其香,不见其姿。让我想起你,似乎也隔一层薄雾,看不真切,却可以扰人心志…”
落款是“送花人”。
我不禁笑出声来,整个上午穿梭病房,脸上始终溢满笑容。
这个余绍明,颇会讨女生欢心。
虽然上午很忙,但我还是见缝插针回复他:“隔着雾最好、看不清更好,以免狰狞面目吓到你魂飞魄散。”
急诊室里的余绍明想必也很忙,但也见缝插针回复我:“我乃钟馗大弟子,专为捉面目狰狞女妖精而来!”
有来有往,手机单发短信,已经发烫,如同我绯红的面颊。
中午到食堂吃饭,我故意找角落位置坐下。
果然余君又寻了过来。
“谢谢你的腊梅。”我笑着望向他,随即轻轻垂下眼帘,正好可以让他看见我涂了一层淡淡兰蔻睫毛膏的睫毛。
不少女孩都喜欢把睫毛膏一层层抹到睫毛上,以造成睫毛浓密的效果,其实这样反而显得不自然。
兰蔻睫毛膏拉长效果十分好,只需淡淡一层,睫毛立即卷翘,而且看不出任何人工痕迹。太露痕迹,岂不路人皆知?
“朋友间,送送小礼物,很正常,不需要道谢啊。”他神态自若,似乎我真是他一名谈得来的朋友。
也许,余君对每位女性都如此体贴。
刚说了不到两句话,一个尖利的声音传过来:“咦,梁医生,你和余医生坐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