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越是专程来为胭脂送行。”柔和的眉峰轻轻飞起,修越本就绝世的脸像盛开的花朵一样,煞是喜人。
她才刚出议事厅,怎么他这么快就知道消息了?还是他早就看穿了自己?胭脂心念一动,微低眼帘,道:“请附马保护好惠宁公主。”
“胭脂,你…”见她要走,修越急急地道,继而欲言又止。自从在灵殿祭祀皇上后,他就一直暗暗地观察着她。不,应该说自打他从禇旭国来到雾烈国起,整整五年里,他总是远远地望着她,一直不曾这么近距离与她接触。但今晚,他很想让她知道一些他的感受,偏偏又面薄,无法将心中微妙至极的感受说出口。
“驸马想说什么?”胭脂抬眼,不经意间与他深邃的目光相接,募地一呆。他怎么能以如此爱慕的眼光看她?他是驸马呀,是惠宁公主的夫君呀?这怎么可能?不由得后退几步,拉开与他的距离。五年前,身为禇旭国玉伯侯世子的修越初次来到雾烈国,便在两国之主的撮合下,与当时年仅十五的皇十三公主惠宁结为连理。由于先皇爱女心切,便将他留在了雾烈国。因此,两国朝野民间都将他与惠宁公主的婚姻传为佳话,称其为天造地设的神仙眷侣。难道事实并不是这样的吗?
第二章 落雪无声(3)
显然他的行为吓到她了,可他不想放弃,因为她这一走,或许他连远远望着她的机会也没有了,当下鼓足勇气道:“胭脂,你能…叫我一声修越吗?”
闻声,胭脂身形一震,惊得一时说不出话来。修越,怎么可能?短短十来日,她的生活全乱了套,好好的一场婚礼,人鬼阴阳两隔;刚下定决心寻找烈皇,半路又杀出个深情款款的驸马来。从此以后,她的生活一定不得安宁。
“胭脂?”修越细语轻言,急切的脸得见惯于冷静的她难得一见的惊状,慢慢缓和了下来。
“驸马今天的话我就当作什么都没听见,请你保护好公主。”稍稍理了理乱腾腾的心绪,胭脂正色道,朝着自己闺房的方向甩头而去,仿佛想甩掉一身的烦恼。
修越身形稍稍一闪,拦住她的去路,伸手从怀里掏出一个还散发着热气的小包裹朝她递过去,认真的脸色不容忽视:“你三天滴水未进,这样下去不行。给!”
他竟然细心到连自己未进食也知道?如果不是出自真心,怎么能如此细致周到?顿时,胭脂心里暖融融的,进退两难,接也不是,不接也不是。可他身为驸马呀!他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对自己…她迷惑起来。
她迟疑的表情落入修越眼里,修越不觉心口一紧,和颜悦色地道:“胭脂,我只是想告诉你,我一直站在你背后。就算你失去了整个世界,你还有我。”
听到他简单而煽情的话,胭脂想开口说点什么,却又不知道该说什么内容,整个肢体动作立时僵化。
“我不想成为你的困扰,只想等你平安归来。记住,你还有我。”修越凝神一笑,拖过她的左手,将热腾腾的食物强行放进她手里,分明瞧见露在她右臂长袖外的裹着红绫的半截银羽,不由得内心大震,握着胭脂的手不自知地加了几分绵柔的力量,紧紧地不放开。
见他不放手,胭脂全然当作是他一时情急才做出了如此不适宜双方身份的动作,不自然地抽回手,道:“你…”
修越慌忙将手背负在身后,掩饰着内心的慌乱,一脸歉然,暗自琢磨着那银羽箭…怎么会…
“驸马没什么事的话,请回吧!”
听了她明确划定界限的话,他闷声道:“你放心,我会好好保护公主,我知道她身为雾烈国皇族的重要性。”
她相信他能做到这一点,手里握着温热的食物,知是他以体温暖着它,感动油然而升,表情略略一软,一丝笑意不经意地从唇角处扬起:“那就好。”
见得她难得的一笑,修越豁然开朗,澄澈的双眼向她投去无限关怀,蹙着眉道了一声,“胭脂,小心!”然后阔步而去,身上的暗褐衣衫舞在飘扬的雪花里,不沾一分世间尘埃。可一背转身,他的脸色就变得极度苍白,内心担忧又升数倍。
胭脂杵在原地,目送他的身影隐入雪与梅交织的夜色之中,开始庆幸四周没有什么侍卫,要知道两人适才的相处极易引发不必要的风波,尤其要是传到惠宁公主耳朵里,跳进黄河也洗不清。雾烈国再也经不起任何折腾与挫折,廊城还能守住两个月吗?她的脸泛起淡薄的忧愁,独自沉缓地走在不时飘进雪花的廊道里。一阵刺骨的风吹来,她觉得冷极了,紧紧扣住喜服之上的丧服,抵御着从领口、袖口处不断入侵的寒意。
待走回闺房,关了门窗,点上桐油灯,她觉得一身上下暖和了一点儿,将手中裹着红绫的银羽箭往木桌上一放,就着修越送来的食物,随便吃下一些,脱下丧装喜服,迅速换了身利落的简装,睁着眼倚靠在床头。明天一早,她就要踏上寻找烈皇之路。
她的房间实在算不得闺房,墙壁上挂着各种各样的兵器,尤以一把三尺长剑最为醒目。眼光触及古色古香的剑鞘,胭脂的心又痛起来,这剑是燕康命人为她特意铸造,用了许多年,如今他在她的生命里只剩下这把剑。
‘叩叩——’有人在敲门。
“是侍卫长吗?”翻身而起,她整了整仪容,想让自己的样子看起来不那么憔悴。
“胭脂,是我。”
急步掠至房门,胭脂开门,见乐延直挺挺地站在门口,双手捧着食篮。
“听婢女说你三天未进食,我让人给你熬了参汤,趁热喝了吧,大冬天的,暖暖身子。”先前在议事厅,乐延瞧着她消瘦不少的脸庞时,心疼极了,想到她明早就启程,忍不住还是想来看看她,哪怕多看一眼也好呀!
“谢谢侍卫长。”胭脂侧身让他进屋,礼节俱佳地道。
搁食篮的时候,乐延看见桌上的银羽箭,愧疚之情浮于面上,好半晌才对她道:“这一走,不知何时再见。”
时值战乱,变故连连,就连侍卫长也不若从前那般有信心。印象中侍卫长很少像现在这样真情流露,胭脂心头一暖,道:“两个月后我就回来。”
“其实我来,是有一件东西交给你。”看着自己一手培养的胭脂已经长大成熟,乐延感到颇为骄傲,心想是时候把该属于她的东西交还给她。
第二章 落雪无声(4)
单独前来看她已不是侍卫长的风格,何况他表情如此严肃?她想了想,还是问了话:“什么东西?”
乐延从衣袖中取出一只通透的宝玉朝她递过去。
“侍卫长,你这是…”胭脂皱着眉头,弄不明白侍卫长究竟是何意,遂未伸手去接由金丝绳所系住的宝玉。
“胭脂,这玉坠原本就属于你,拿去吧!”乐延努努嘴,极为慈爱地道。
“这么贵重的东西怎么会是我的?”胭脂盯着玉,迷惑地道。那玉坠光泽盈润,散发着高贵雅致的气息,一看就知其价值不菲。
“这是你娘亲的遗物,我带你回朝后就一直替你保管着,现在完璧归赵。”乐延解释着,挑着玉的手,朝她伸近了些。
“娘亲的遗物?”她伸手过去接玉,手却有些颤抖。十年了,她几乎快将爹爹和娘亲的面容遗忘了,她几乎已把自己当做了地道的雾烈国人,只有为数不多的那么几次,她梦见了长得极美极美的娘亲,还有温和的爹爹。可是,战争夺走了他们的生命,即使她想念他们,他们也不会再回来。所以,她宁愿选择遗忘,这样她就可以更加坚强。
“是的。你不记得了吗?是我亲手葬了他们。你还在他们坟前叩了三个响头。”房内灯光很微弱,乐延神情一恍,仿佛又看了到十年前,他初见胭脂的时候。
那时他还只是个年轻而普通的雾烈士兵,漕州战乱刚刚结束,兵荒马乱,断壁残垣,烟雾四起,血流成河,整个战场布满了尸体,有士兵的,也有平民的。她那时还小,头发乱糟糟的,脸也花花的,坐在一堵被火烧得黑糊糊的院墙边,目光冷冷,既不哭也不笑,柔弱的身体边躺着两具笔挺的骇人尸体,一男一女,长相极为出众。也不知道为什么,他一见胭脂就感到很怜爱,便毫不犹豫地上前安慰她,亲自用木板车将她的父母运至郊外的小树林,正式地埋葬,还用树干立了个简单的墓碑。他将胭脂的娘亲搬放到墓坑里时,发现了这块极珍贵的月光石,就取了下来,原本是想给她的,又怕她太过想念父母,见了会伤心,就一直替她保管着。现在,她已经长大,肩上担着寻找烈皇的重担,能否顺利归来还是未知数,物归原主多少能让她有个念想。
“它是宝玉的一种,叫月光石,不同方向的光照,会有不同颜色的光芒。好好收着吧!”提着丝绳将月光石放在她手心里,乐延眉目舒展,呼了一口气。
胭脂箍紧它,小心地抚摸着,感受着它上乘的质地,某种藏在心灵深处的情绪被无声唤醒。她想起了美丽大方的娘亲,想起了常抱着她转圈圈的爹爹,些微酸涩浮上来,不觉有些难过。
“路途凶险,要注意安全,好好保全你自己,平安地将七皇子殿下带回来。我在沧城等着你凯旋而归。”见她脸色沉郁,乐延关切地嘱咐道。毕竟照顾她这么些年,感情极深,乍一想到她要远行,他心里就不是个滋味,尤其新皇刚刚过世,她连一天皇后也没做成便成孀妇,如果她此次不能平安归来,他如何安得了心?
这么多年,侍卫长无微不至地呵护着她,她知晓得极清楚,如今要走,难舍之情自是不比一般,当下动容地道:“放心吧,我以生命起誓,一定平安归来。”
“那好,我先回去,明早再来为你送行!”说完这话,乐延迅速背转身,走出房门后,整个身体竟有点恐惧似地抖动着,眼角处有些湿润,但愿他一手教养的胭脂不会辜负他的希望,但愿她能极早完成这个牵着所有人梦想的任务,毫发无伤地回来。
看着侍卫长的背影,胭脂再次感受到前所未有的沉重。如果她找不到七皇子殿下,如果她无法将七皇子殿下安全地带回,四国的历史将可能被改写,雾烈国将可能在整个琼土上消失。这样严重的后果,她不敢想。目不转睛地注视着月光石,看着它变幻莫测的光芒,浅淡如寒月,她将它紧紧地贴在心脏处,祈祷着:娘亲,请你保佑我,请你赐予我勇敢的力量,让我带回雾烈国的希望。
次日,晨光初现,飞雪已停,淡金色的阳光柔暖地照耀着整座刚从睡梦中惊醒的沧城。
今天是个难得的好天气。已在城楼上巡视一圈后的乐延这么想着,加快了脚步,穿过梅林小径,朝胭脂房间的方向走去。这个时候,胭脂一定已经梳洗妥当。他比任何人都了解她。在过去的三千多个日子里,他总是习惯她在这个时候出现在侍卫营,习惯了她用淡定的眼神朝他看看,习惯了她用干脆的口气叫他‘侍卫长’,然后才去做别的事。
今天,他的步子走得比任何时候都快,好像非常急迫地想要看看她。这是以前从未有过的心情。
“见过侍卫长。”两个婢女迎面而来,依礼行事。
“胭…胭脂她…”他有些情急,说话时舌头像打了结。
“侍卫长,皇后娘娘已经起程离开了。”婢女望着而立之年的乐延,有些迷惑,因为她们从没有看过侍卫长如此焦虑和心疼的表情。
“什么,她已经离开了?”乐延惊声道,双目一黯,有些失落。隔了好一会儿后,他发现面前两个婢女还站在原地看他,朝她们挥了挥手,道:“你们…下去吧!”
婢女走后,他在梅林里站了许久。她是不想让他担心吧,所以提前起程,不让他送她出城。伸手攀住梅枝,枝上积雪在暖暖的阳光里融化,湿了他的手,乐延轻轻地笑了笑,有些忧愁。人是一种奇怪的动物,总是要等到快要失去时,才懂得珍惜。
第三章 水金城下(1)
墨绚国水金城
孟春已至,旧岁刚除。鞭炮声还在整座小城的上空回荡,喧闹非凡。城内城外,家家户户张红挂绿,喜气洋洋。穿着厚实棉衣的黄口小儿在街头巷尾穿行嘻戏,红扑扑的脸蛋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宁静祥和是胭脂走进这座小城的第一眼感受。如此安逸的氛围,对她而言,已经阔别了三年之久。在雾烈国还没有被侵略的时候,雾都也是这般美好的。
从沧城一路西行,她不分昼夜地赶路,想尽一切办法打探七皇子殿下的消息,还要躲避苍隐国的层层封锁。足足二十七天下来,她总算从多个商团处获得消息,确定七皇子殿下就在水金城,真是皇天不负苦心人。
难得清闲一刻,胭脂骑在马背上,慢悠悠地晃荡着,任骏马自由自在地徜徉在热闹的街道上,看着笑脸迎人的城民在四周来来往往,听着街边摊档上小贩们不住的吆喝声,惬意之至。
她刚一恍神,马却停止了前行,定睛一看,原是个小伙计牵住了马的缰绳,正冲着她亲切地笑。“小姐,您是远道而来吧?需要住店吗?小店有上好的房间,干净舒适,最适合旅途休憩。”
真会做生意!胭脂暗想,抬头一看,‘悦来客栈’四个字龙飞凤舞地嵌在牌匾上,朝里一望,客栈里内桌椅摆放有序,整洁宜人,想是正值除旧迎新的光景,生意很淡,只稀稀疏疏地坐着几个人。
见她没有什么表情,亦没有什么动作,小伙计有点纳闷儿,依他数年招呼客人的经验,面前这位小姐十有八九是从外地来,肯定需要住店。以往的客人,只要他一开口,一定马到功成,她似乎和一般客人不一样。新春之际,店内生意太少,想到这里,他脸上笑容更盛,展开三寸不烂之舌,道:“小姐旅途劳累,不妨先进店歇个脚,饮些茶水,再决定是否住店…”
不等小伙计说完,胭脂腾身从马背上翻了下来,从腰间取出十两银锭,随手朝他扔了过去,说:“住店。”然后径直朝客栈里走了进去。
小伙计攥着银两楞了一瞬,看着她果断的身影渐远,这才咧着嘴乐呵呵地笑,大声道:“小姐,我这就把您的马匹牵到后堂马厩里去,保证喂养得又肥又壮。”
客栈里新来了客人,还预付了银钱,老板与小伙计都很是高兴,服侍得极为周到。还没等她开口,小伙计已经为她准备了满满一大木桶的热水,用于梳洗。年轻的老板娘更是热心,看她只随身带着个小包袱,还特地为她送来了一身干净的换洗衣衫。
也是,连日风餐露宿,一身上下脏得紧,这不,连头发都打结了。见了满满一桶热腾腾的水,胭脂很是向往,有些感动,墨绚国的国民真的很亲切,待人像待自家的亲人一般。
“小姐,这是我新制的衣衫,未有穿过,请您将就着换洗。如果有什么需要尽管开口,小庄就在楼头候着。我先下楼让厨房为您准备膳食。”老板娘放下衣衫,眉似弯月般笑起来,脸上立时多了一对梨窝。
小庄应该就是那个小伙计吧!胭脂心中泛起一股莫名的感触,朝热情的老板娘道了一声好,并送她出屋,拴门开始梳洗。
去了衣衫,解散了发丝泡在热水里,寒气顿消,一身上下舒畅不少,胭脂靠在木桶边缘,琢磨着接下来应该怎么做才能找到他。水金城是墨绚国与苍隐国接瓤的边境小城,虽然不大,却也较为繁华,想要找个人并不一定容易,尤其自己初来乍到,不熟悉这里的环境。看那老板娘挺热心的,这客栈位于小城中央,极为显眼,想来平素里来人不少,或者可以拿着画像问问她是否曾见过他。
因为心里装着任务,辗转地想来想去,不知不觉水已凉透,胭脂踏出浴桶,先前倦容一扫而光,换上干净衣衫,套上外裳,穿上厚靴,闭门而出,蹬蹬蹬地下了楼。
下楼时,小伙计笑眯眯地向她打了招呼。找了靠窗的桌位,刚一落座,老板娘便端来了菜饭。“小姐,请慢用。我这就带人为你收拾房间。”
胭脂点头默许老板娘的话,望着桌上的三盘搭配适宜的小菜、一碗白生生的大米饭、一壶冒着白烟的上好茶水,心想什么叫宾至如归,大概就是这种感觉吧。二十几天赶路,日夜不分,哪里有时间让她停下好好享用一顿像样的饭菜?如此精致的饭食摆在眼前,着实让她动心。
饭菜生香,举箸挑食入口,细细咀嚼,清甜回甘,果真好厨艺!她记得小时候娘亲所炒的小菜也是这样美味的,清嫩中带着让人回味的甜味儿。
“小姐,还合您口味儿吗?这可是我们墨绚国的特产——甜包菜,别处可是没有的。”小伙计一边收拾着邻桌客人走后留下的残局,凑过来道。
“甜包菜…”她下意识地念道,脑子里突然闪现出一幕清晰的画面。
第三章 水金城下(2)
“娘亲,这是什么菜?真好吃。”饭桌上,小小的她扭动着身子,扒了一大口白米饭,仰着头问娘亲。
“胭脂,这是娘亲家乡的甜包菜,可是你爹爹好不容易才买到的哦!”娘亲温柔地回答。
“爹爹,娘亲说这是甜包菜,对吗?”她再仰头问坐在娘亲对面的爹爹。
“嗯,是甜包菜,是小胭脂最喜欢吃的甜包菜。”爹爹摸摸她的脑袋,肯定地道。
“爹爹,那你明天还买甜包菜给我吃吗?”她又问。
“只要你喜欢吃,爹爹明儿个再买便是。”爹爹为她夹了几片到碗里,宠爱地道。
一家子围桌而坐,笑得很开心。
她记得甜包菜,记得那些想要忘记却不经意间就能被唤醒的味道,这是一种久违的幸福。她默默地品味,默默地回忆,默默地遐想,没有一点声响。这教一边擦拭木桌的小庄看得不知所以,认为她是个难以捉摸的怪人。
就在她想着心事的同时,门口冲进三个粗壮的汉子,一进门儿就大声嚷嚷:“老板娘——”
小庄赶紧上前迎人,笑脸依旧:“呀,是陆堂主,您有什么事尽管吩咐。老板娘正在楼上呢,一会儿就下来。”
“去去去,你是个什么东西?老板娘呢?快叫她出来。咱们陆堂主对她有话说。”站在中间、满脸络腮胡的汉子没吱声。他身边的两个汉子粗暴地推攘着小庄,极为不屑地道,眼睛睁得老大,好像眼珠子随时会蹦出眼眶一般。
店里本就不多的客人乍一见这阵势,纷纷放了银钱在桌上,赶紧走人。
胭脂皱了皱眉,朝三人瞟了一眼,知道他们不是善类。可巧带头的陆堂主也将目光扫向了胭脂,一眼就察觉出她身上那股不凡之气。
“来啦来啦!”在楼上听到响动的老板娘匆匆跑到了楼梯处,见了这三人,面色一白,硬着头皮走下楼,隔着远远的距离站定身形,很畏惧地道:“陆堂主,您这是…”
“老板娘,我们刘帮主说你上次送的女儿红确实极品。所以,这次兄弟们就又来了。”
“陆堂主,您这不能啊!半个月前,您就搬走了小店二十坛上好的女儿红,这才多长光景,您就又…”
“嗯?”先前推人的两个汉子双手叉腰地朝她面前一站,足足高了她一个头。被推倒的小庄爬起身来,赶紧挡在老板娘面前,“你们干…干什么?”
“干什么?大过年的,咱们蛟龙帮赶巧收拾了一个臭小子,刘帮主一时高兴,发了话,说你这悦来客栈的酒好喝,叫兄弟们拉着车来取几坛回去助助兴。怎么?老板娘舍不得?”那姓陆的堂主伸手摸摸鼻子,极为轻狂地道,窜到走了食客的木桌前,一一将客人们留下的银钱收了去,占为己有。
“你…你们还有没有王法?”老板娘气得俏脸通红,却碍于壮汉在前,不得动弹。小庄小心地护着她,一脸酱色。
“王五,给我好好看着这小娘们儿和这臭小子,他们谁要是敢动半分,就给老子要了他们的命。李三,你和我一块儿到酒窖里去取酒,动作快点儿,帮主都快等不及了。等会儿帮主一边喝酒,一边儿看我的凌迟表演,那才叫带劲。没准儿帮主高兴了,以后就把帮主的位置传给我。”姓陆的家伙一边说,一边大摇大摆地朝后堂走去。
叫李三的家伙也跟在屁股后面,得意洋洋。
胭脂原本以为只有战乱会让百姓过得不好,却没想到小小一座水金城,因为眼前这些地痞流氓的存在,百姓也过不上舒心日子,不觉怒意渐起,手腕一抖,一双筷子带着几分劲气长了眼睛似地朝两人飞了过去,正中要害。
冷不丁地被筷子一扎,姓陆的家伙与李三身体一麻,山似的身体晃了几晃才站稳,心下大骇,不约而同地朝胭脂的方向看了过来。
“滚!”
看守着小庄与老板娘两人的王五见此情景,使出一身蛮力,抡起一条长凳就朝胭脂砸了过来,吼声如雷:“活得不耐烦了是不是?”
胭脂立身朝他扑去,荡开的劲气拂得壮汉、老板娘、小庄三人的衣衫一飘,一个漂亮的回旋踢,长凳上多了一个秀雅的脚印,‘喀嚓’一声拦腰断成了两截,而胭脂劈直的长腿竟走势未停,就着原本的套路直直地踢向那壮汉的面门,吓得王五‘哎哟’一声叫唤,竟当场尿湿了裤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