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不其然,另一个士兵用肘部撞了一下问话的士兵,“李三,她一个姑娘家,进城就进城呗!赶紧的,让她进去得了,这边儿还等着你喝酒呢!别磨蹭了。”
那个士兵听了,觉得有道理,推开半人高的围栅,放胭脂进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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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利进城的胭脂一刻也不得耽搁,从西大街直走过了两个路口,往右一转,穿过两个酒肆以及一家灯红影绿的青楼,进入一条狭长的街道,再往左转,发现身后没有追兵后,才又直走了一阵,沿着光雾弥漫的街道,直奔‘西城钱庄’。
因为天已全黑,满城尽是萧条之色。时下正值钱庄关门之际,一个小伙计正将高厚的木板卡进门槽里,准备打烊。
“小伙计,掌柜的在吗?”将马拴在打马桩上,胭脂背剑走向小伙计。
那小伙计见了她,楞了楞,“掌柜的…在,在!姑娘这是要…”
在就好,不等他说完,胭脂已经旋风般地闪进门,见大半月前所见的掌柜正埋头理账薄,道:“掌柜的,我来取我存的银两。”
“姑…姑娘!”那掌柜见了她,显得很惊讶,然后赶忙从柜台里取出一大包银子,双手递给她:“银子已经准备好了。”
他怎么知道她会来?胭脂一脸疑问,知这其中必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接了银两揣在腰间,道:“你怎么知道我会来?”
那掌柜甚为惊异地道:“有一位贵公子先你一步赶到这里,让我准备好银两…”
什么人会这么做?除了赤奴之军,一定还有人盯上她。胭脂暗自想象着。偏就在这时,耳朵里隐隐传来了一阵马蹄声。“糟!”来不及向掌柜的问缘由,她赶紧冲出门,快如闪电地飞上了逐月之背,解下缰绳。
马蹄声渐近,街道的两头各涌来了黑压压的一片人影,个个身着军甲,手执长枪,少部分人举着明亮的火把。领头人物正是蒙姜。他先是见得胭脂坐骑——逐月,感到颇为眼熟凑近了又是一阵细看,不由惊呼,“逐月!”他记得,桓帝少时也曾拥有一匹,极为爱惜,每次出行所骑之马必定是它。漕州战后几年,逐月老死在了苍都。如今又见,不由心中激荡,若得此宝马,献给桓帝,定是快事一件。
眼前将领五十上下,红脸长髯,容光湛湛,一身戎装之下显得极为威武,胭脂当下就猜到了他的身份,暗笑苍隐还真是看重自己,竟然派这么一个战功赫赫的将军带着如此众多的兵将对自己实行围追堵截,实在是荣幸之至。苍隐国的情报功夫果然做得细致,连她几时到这里都算得精准无比。看来这将是一场硬仗,不打肯定不行,胭脂二话不说,反手从右肩抽出长剑,直指蒙姜面门,点名道姓地说:“能与蒙将军对阵,深感荣幸。”
身临强敌,未有半点惊惧之色,此女果真如临昭信中所说,绝非等闲之辈。蒙姜也不废话,笑曰:“识实务者为俊杰,姑娘若眼交出燕陌,此番就不必动刀动枪了。”
“休想,看剑!”胭脂以一敌众,不占优势,打定主意看准机会就走,所以根本不与蒙姜多说,振动手腕,划出一片剑花,夹带风雷之势,策马朝蒙姜罩了过去。
“将军小心!”两头众多的兵将见她朝大将军冲了过去,潮水一样涌了过来,将她团团围住。
蒙姜见状,并不拔剑,直向后退,大声命令道:“留活口,勿伤宝马逐月。”
还是个识得货的将领!胭脂听了,冷笑三分,剑气已然凌空割断了蒙姜一缕胡须,眼见四周涌来一片长枪,不得不撤招抵挡,再次卷出一片光华。
世间竟然还有这等奇女子,剑术已经到了登峰造极的境界,怪不得连临昭都对她另眼相看。被割断一缕胡须蒙姜被吓出了一背冷汗,如是晚退一步,恐怕已经命丧当场。征战沙场这么多年,他还是第一次被惊吓成这样,或许桓帝说得对,自己是真的老了。
第十章 赤奴惊魂(5)
胭脂被众多兵将团团围住,扫剑若风,仿佛带着千钧般力量,见人就劈,招招诡异万分。兵将们虽手持长枪,每每稍接近胭脂一些,就被她的剑气荡开老远,不由自主地向后退却。不时有长枪被胭脂砍断,枪头落在地上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
蒙姜称要捉她活口是因为燕陌没有随她进城,令人不得伤了逐月是因为看上了这匹宝马,这两点对她都比较有利。想想,白马逐月是何等神马,主子遇险,它的配合不在话下,不论站位或走动,都与胭脂心神合一,以至于胭脂的剑招发挥出了极致的威力。兵将虽多,一时半会儿也拿她没有办法。
少顷,近身的长枪被胭脂砍断了不少。一些没了长枪的兵士还没有来得及抽出腰刀就被胭脂手中剑气凌空割断了喉咙,血花遍洒,为夜色增了几分神秘。她出剑向来果断,一招毙命;倘若一招无法将对方刺倒,自己便有危险了。
虽然胭脂只花了少许时间便杀死了不少苍隐士兵,但她心里再明白不过,蒙姜不过是要拖延时间,等待刺杀团的到来。
一旁观斗的蒙姜,眼见她剑狂气厉,锐不可挡,自己一方又损了不少士兵,不禁也有些着急。按理说临昭这会儿也应该到了,怎么还不见他人影?
街道被堵得极端严实。胭脂与众兵酣斗在一起,不时从马背上飞起身来,作凌空倒扑之势,像只飘然轻舞的蝴蝶,虽不得脱身,却也游刃有余。然而,整个热闹的画面都落入了高高坐在不远处的房顶上的白发男子眼里。他身负长弓,面带浅笑,饶有兴致地注视着男儿群中的一抹红妆,眼里有几许意外的惊讶之色。这等剑术超群的女子,普天之下也数不出几个来。反正临昭还没有到,眼下有的是时间,他就权当看她表演助兴好了。
打斗一阵,胭脂脸上沾了些殷红的血,平添了几分野艳之气,手中长剑走势依然奇快,未有减弱半分。倒是苍隐的士兵被她越战越勇的气势给压倒了,围攻的气焰松动了些,只聪明地拖着她不得脱身。
“蒙将军——”街道的一头传来了冷冷的声音,临昭与一班黑衣属下骑着马朝蒙姜飞奔过来。
“你可算来了!”蒙姜见了刺杀团,立即来了精神。虽然临昭生就一副飘逸的面容,却是黑暗与邪恶的代名词,是整个苍隐国杀手中的杀手,他所掌控的刺杀团仅听令于雾烈皇室。只要他出马,没有人可以逃得了被斩杀的命运。
当临昭瞟见蒙姜向来引以为傲的长髯变得参差不齐后,便知这位大将军又遇到了麻烦。不过,他并不感到失望,蒙姜虽老,好歹也没有让胭脂脱离他的包围。
刺杀团一到,原先围住胭脂的兵将们赶紧退至一边,让出一条宽阔的路来,信心忽然高涨了不少。所有苍隐国士兵都知道,刺杀团中任何一个成员都有以一敌百之勇,他们没有必要再白白牺牲性命,只消隔山观虎斗就行了。
“燕陌呢?”临昭简短的三个字,杀气腾腾。
胭脂只见过临昭一面,知其身负绝世之功。上一次,她不过是侥幸逃脱,若与此人单打独斗,胜算其实并不大。眼下距离不过十步,临昭给她的感觉沉寂得像无边的黑夜——他高瘦的身躯被裹在黑色锦缎长服里,黑色的眼睛镶嵌在有些苍白的脸上,有一种病态的美感。如不是双方曾有过交手,任何人都不可能想象到这样斯文的气质背后藏着何等残忍与冷酷的本性。“你以为我会让你轻易地找到七殿下吗?”言下之意,临昭是在做白日梦。
“上一次不过是你运气好。这一次,你不会有那么幸运。燕陌注定死在我手上。”临昭弯唇笑了笑,因为他已经很久没有遇见这么好的对手。他虽然是杀手,却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武者。作为一个武者,最开心的莫过于找到一个可以称得上对手的对象陪自己练手。胭脂已经够格了。
“领教阁下高招。”胭脂横眉竖眼,凝吸一口气,举剑如刀,朝临昭削去。倘若她今夜逃不了,也绝不让这些强权者好过。
两人身影很快交缠在了一起,两匹马在他们身下转来转去,变换着不同方位。胭脂舞剑如虹,以轻灵见长,而临昭则掌快、眼快。两人交锋的招式你来我往,令人眼花缭乱,迸发出一波又一波的劲气,将周围靠得较近的士兵震得不住后退。只有观战的杀手们情况稍稍好些,无一例外地瞪大眼想要仔细地看清两人瞬息万变的出招。
先前被胭脂出色的武功震骇的蒙姜见临昭亲自动手,安下一颗心来。不过,据他所知,临昭亲自动手的次数少之又少。原本以为雾烈所剩的两座城池里除了席舒外,已无人可以阻挡苍隐一统雾烈之势,想不到区区弹丸之地竟然还卧虎藏龙,居然还有像眼前女子这样出类拔萃的人物,让他不得不以新的目光来审视眼下局势,突然之间就明白了桓帝为何如此郑重其事地要临昭阻止燕陌回国。
与胭脂交手,临昭豁然发现自己竟是真的低估了她,因为她的剑招走势古怪,时不时地带着新奇的刀势,那是从前他没有听说过也没有见过的一种全新用法,比如剑不会走属于刀的拖式、抹式、贴式…这些都是天下有名的剑法宗源里没有记载的。因为摸不着胭脂的剑式,临昭一头雾水,有那么一两招差点被她割破衣衫,当然那也只是差点而已。“拿剑来!”他要与她斗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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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赤奴惊魂(6)
看得痴了的杀手听乍一听见团主要剑,齐齐吃了一惊,因为他们只见过团主与圣上拆过剑招,够资格让团主用剑的目前为止只有圣上一个人。团主的剑是圣上亲赐的,虽然时刻由下属带在身边,却只当作一种荣誉,从没有真正沾过血色。听见团主破天荒地要剑,所有人立即呆若木鸡。
“还不快取剑给你们团主?”蒙姜光看见两人的身影飘来飘去,压根儿没看清两人出的招,这会听临昭要剑,而临昭的下属半点反应都没有,当下大声提醒。
背剑的杀手这才拔剑抛给临昭,“团主,接剑。”
再说胭脂,也是遭遇了生平第一劲敌,早在廊、沧她就听侍卫长说起过临昭是个极其鬼魅的杀手。他带领的刺杀团三年以来一直是造成雾烈迅速兵败的直接原因之一。那时,她对自己的剑术极其自负的,因为那是她用十年的时光在侍卫营里与一班比她强悍许多的武士拼斗摸索出来,既实用又灵便。她敢说,就是侍卫长也未必是自己的对手。如今与临昭亲自交手,还逼得他也用剑,在整个天下也算是绝无仅有的事情。
这是武士与杀手之间的真正较量,也是女子与男子之间的真正较量。这是坐在房顶处的白发美男子对这场旷世之争的真实看法。
手中多了剑,临昭的招式陡然变得张狂无比,仿佛电闪雷鸣,力压群山,白晃晃的剑光迷花了所有人的双眼。那哪里是剑?分明是光与电的交融,正绕着胭脂一身上下翻飞滚腾。
为了抵御,胭脂索性化剑为刀,一是迷惑临昭,让他摸不着头脑;二是翻腕折剑,阻挡临昭来势汹汹的剑气,护住周身。众人熟知,刀只有一面刃,而剑有两面,也就是说一把剑若以刀招为势,注以柔绵之劲,运用得好可以等同于两把刀。胭脂参悟了这么多年,正是将这精髓之处完全领略后,才有了今日独树一帜的剑术——一种所有人陌生的剑术。
两把刀与一把剑对阵,即使用刀之人力量稍弱一些,也绝不至于短时间输给用剑之人。因此,胭脂剑中有刀、刀中有剑的全新运用让包括白发男子在内的所有人感到好奇的同时,还让她暂时立于不败之地。
如若临照昭剑刚如铁,那么胭脂用剑却是柔如水,因为以柔克刚是恒定不变的道理。不过,眼下情势对胭脂是极为不利的,因为即使她打败临昭,接下来再对付众多杀手与士兵,只有被擒的份儿;何况就算好运气都站在她这边,她也顶多仗着新剑法与临昭拼个平手。武士的思想自小在她的心里生了根,倘若逃脱不了,那就杀身成仁,鱼死网破。
两人打得天昏地暗,惊心动魂,不知不觉已有大半个时辰。这对临昭来说,简直像一种耻辱,莫说他亲自动手的次数少之又少,对方还是一个女流之辈,还能与自己缠斗这么久,就是燕陌在他面前也未必能做到这一点。
而一直坐在房顶光明正大地观看着这出戏剧性的高手间的巅峰对决的白发男子看得都快忘记自己此行的目的。原本,他是受托保证两人安全的,先是让钱庄老板提前准备好银钱等胭脂一到就能取走,结果蒙姜反应太快,偏将胭脂围了起来。临昭一来,竟然让他看到一场终生难忘的决斗,大开眼界。恐怕这将是一路之行中最有意思的一件事了。
对于旁人的观察,胭脂哪还有心思去想?面前这个杀手之王的确让她越打越惊心,只不过所有人都没有看出来她应对得较为吃力。
不可避免的,这场二人之争随着时间的推移,结果逐渐显山露水。胭脂因为以疲惫之躯应战,体力上无法与临昭匹敌,败势一旦呈现,就没有半点可以挽回的余地。好几次,临昭的剑都差一点儿刺到她的身体。
俗话说‘好男不与女斗’,渐占上风的临昭好不容易才找回优势,脸上不仅笑不出来,还更加苍白了,因为就算他将胭脂杀了,传出去时,他脸上亦不会有光彩,只有被描黑的份。当然,为了桓帝,脸面对他来讲并不重要。能抓住她,是一件意义非凡的事情。因为只要有她在手,燕陌就不会不就范。
抖臂、刺出、转向,临昭手中长剑长了眼睛一样朝胭脂手臂刺到,又准又狠。胭脂收剑补救,又见临昭长剑方位下偏,直刺往自己腰腹,眼见剑锋已至,她的剑招已老,就是此时再收回阻挡也是无力回天,索性化成厉芒,夺向临昭喉颈血管。只要临昭的的剑刺入她的身体,她的剑同样能对临昭起到一剑封喉的效果。如果,她能将这个杀戮无数的家伙刺死,也算报答了自己的第二故土。再者,临昭一死,便没有人可以阻挡燕陌回国之途,除非桓帝亲临。至关重要的生死一刻,她心中千头万绪,只在这么一瞬间便做了取舍。
所有人的心都提到了嗓门儿口,就是临昭自己也未想到她会做如此同归于尽的决断。对他来讲,倘若不能杀了燕陌,他的生命将留下遗憾,是对桓帝的遗憾,也是对自己的遗憾。因为,他对雾烈皇族的恨超乎生命的深,犹记得堕入尘劫之日时自己所发下的两个誓,其一是誓死追随桓帝,其二是不遗余力地斩杀雾烈皇族,不杀光雾烈皇族誓不罢休。
第十章 赤奴惊魂(7)
当然,双方争斗所产生的这种变化同样也将白发男子惊住了,原本观战的心态一下子烟消云散,早就搭在弦上的黑羽短箭带着无与伦比的罡气地朝两人交叠的剑飞了过去!
与之同时,打斗的外围,一人一马飞驰而来。来人心神俱裂地大叫着冲进将胭脂围得水泄不通的人流:“胭脂——”与此同时,他手中的利剑化为旋转的流光,朝两人的方向飞了过去。这圈流光在割断了两个士兵和一个杀手的头颅后,直击两人火花直冒的长剑。那是疾电!
电光火闪,石破天惊!不论明招还是暗招,二人之战只在刹那间就变作了四个人的对决。以一敌三,临昭惊心之时,已经失去了伤胭脂的机会。
同样的,胭脂亦伤不了临昭,纵马退守之时,方反应过来那团已经消隐的光芒是疾电发出。她千叮万嘱燕陌不得进城,想不到他还是来了,这可如何是好?然而最令她困惑的,是地上凭空多出来的那支小巧精致的黑羽箭——是谁要救她?这个神秘的人物究竟是谁?
见胭脂与临昭身形乍分,蒙姜还没有闹清状况,只感觉眼前一花,让他熟悉的身影占满了他的眼眶——燕陌——让他败北的人出现了,不由提惊呼出声:“天啊,名剑疾电、宝马追风!”
临昭收招之后,第一反应便是大吼着下令:“快围住燕陌,取其首级者即刻谪升为副团主。”第二反应是朝四周的房顶上扫了一圈。黑羽箭是从房顶上射来,这人身手决不亚于自己!想他自负之至,一晚之内连连遭遇绝顶高手,先是胭脂,后是羽箭的主人——这人一早就伏在四周,自己竟大意得没有察觉,这对一个敏锐的杀手而言是一个极可能致命的错误。倘若此人早早地瞄准自己,他焉有命在?可是,他看来看去,青黑的房顶与天幕连成一体,别说人影儿,就连鬼影儿都没有一个。
四个绝顶的高手,同时出现在赤奴之城,那是前所未有的事情。
燕陌一脸冷汗地收回疾电,策马至胭脂身边,脉脉情深地看着她。好在来得及时!刚才,他耳听两剑交鸣之声,心都跳了出来,生怕她有一丁点儿闪失。
“殿下来做什么?”胭脂并没有因为他的到来感到高兴,反而责怪他不以大局为重、以身犯险的荒唐行为。
这样的话,听在燕陌耳朵里,全数变成了关心,回她的话柔如春风,又像在寒夜里绽放的动人花朵:“我来,是因为你在这里。忘记了吗,我说过要与你共同进退。我不想做七年前的那个我。”在她走后不久,燕陌思来想去,终是不放心她一人进城,便不顾她的警告,自告奋勇追进了城,然后到处找钱庄,终于在几番周折后找到了这里,正巧撞见这一幕。
罢了,他不来也来了,现在得全力突围才行。胭脂衡量着杀手及士兵的数量,与燕陌形成背对之势,以传音之术告诉他:“速战脱身。四周房顶上有人,这人刚才也发箭救我。”
听了她的话,燕陌也是大惊,澄明的目光在正前方及侧面的房顶上也搜索了一回,并无结果,当下以传音之术回了她的话:“依计行事,走正南方向。南城门有桥,方便渡过护城河。”
两人会意后,双双出剑,点燃风火之势,招招拼尽全力,朝杀手们及士兵们致命而去。胭脂向南前进,燕陌垫后,相互搭配,可说天衣无缝。两人都是非同寻常的高手,只一个就够众人烦恼的了,何况他们现在强强联手,加上这时的燕陌得了称手的兵器,与玉清河畔时的他早就不能同日而语。只是眨眼的功夫,就有十来个杀手倒地。
这种情势,临昭也惊心起来。且不说,他现在得以一敌二,还得分心注意房顶之上那个没有露面却同样深藏不露的人物,本来占尽先机的局势,突然之间便彻底改变。蒙姜的士兵毕竟只能进行常规作战,碰到燕陌与胭脂,就是全都扑上去也无济于事,然而单靠他与所剩的三十来个下属,也并不会有多大的改变。他清楚,燕陌不再是玉清河边那个手无寸铁的浪子,他所持的是与桓帝佩剑——幻光同炉而出的传奇性名剑,有切金断玉之能;再说两人所御之马,又都是罕世的千里良驹,怪不得他率众拼了命追这两人还是比他们后进城…拿什么来阻止他们?
看着燕陌与胭脂突围的猛烈之气,临昭多年来练就的沉稳有了动摇的迹象,这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情。
‘咻’的一声响,老将蒙姜在受惊后恢复常态,放了调兵响箭。绚烂的焰火在夜空里开出数朵红花!他虽不具超群的武艺,却能用兵如神,运筹帷握不在话下,更加深谙一夫之勇莫敌万夫之众的道理。接到临昭飞鸽传书后,他就在各城门布下重兵,一旦情况不妙,就是耗尽赤奴城所有兵力,也要留下燕陌性命,彻底清除挡在桓帝一统四国路上的绊脚石。
房顶上的白发男子突见响箭,身形纵横于青黑屋顶之上,几起几落,恍似幽魂一样直直地插向南城门。
也是听到响箭之后,燕陌这才注意到人群之中的蒙姜,只一眼就认出他是自己手下败将,想不到此人还是如愿地踩在了雾烈的国土上,真是可恨之极!
第十章 赤奴惊魂(8)
在苍隐国,身为刺杀团成员其实是件极其荣誉的事情。仗着人多,加上又有升迁的机会,杀手们明知燕陌与胭脂身负绝世之功,依然踊跃地扑上去。
刀剑相交的金鸣之声不绝于耳。兵器相撞火花四射,血色飞舞弥漫,空气里浮游着极为浓郁的血腥味儿。很奇异的是,不论是倒下的,还是依然站立的,没有一个人惨叫出声。
两人很快将人群撕扯出一道极长的口子,朝南行进。
黑夜一样的临昭攥着剑,纵马飞掠到胭脂前面,凶狠地挡在她面前。他知道,一旦蒙姜的大军一到,燕陌与胭脂就插翅难飞。
虽然受阻,燕陌与胭脂仍是且战且走,已冲至边缘,只要不被临昭拖住,当可解围。马上的二人相互会神,双剑直指临昭,一剑攻其上盘,一剑攻其下盘,配合得天衣无缝,逼得临昭连连后退。
见了这境况,原先观战的蒙姜不禁着急万分,夺下一个士兵的长枪,追在胭脂与燕陌马后,恶狠狠地刺了过去,大吼一声:“休想要逃!”
燕陌回头,看得真切,只轻轻用剑一挑,便将蒙姜手上长枪震脱出手。十年前他没有杀蒙姜,并不代表十年后他同样不会杀他。想到这里,燕陌灵光一闪,既然蒙姜有本事招来援军,何不将他捉了用以要挟他招来的援军?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心念一动,他传音给胭脂道:“你先与临昭交手,待我捉了这老匹夫,我们便出城有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