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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躺着看,对视力不好。”他眼睛仍停留在文件上,头也不抬的开口。
好像老头子。
我咕哝几声挪挪小腰从被窝里钻出一半身子半坐在床上,看报。
四下静了一阵子,只听到我翻动报纸和他手上文件的翻页声。那文件的翻页声渐消,之后好长一段时间都不再响起。
终于,他合上文件,打破了静谧,“你……正在和他交往吗?”
“……没有。”
“那你,”他捏紧文件,“你,是不是喜欢他?”
“我把他当朋友。”
“那,你上次说的你喜欢上别人……”
我侧过脸,“那是骗你的。”
他不再说话了。我用眼尾悄悄扫过,发现他正盯着我,脸上掩饰不住的喜色。
夕阳的余晖带着淡淡的橘色低柔地穿透玻璃窗渗进房间,我收回视线低下头,他也跟着再打开文件,伴随着纸张的“沙沙”摩挲声静静的一同度过这个黄昏。
日子继续平淡的一天天过去。
在程咬金给的时间期限末我小小声坦白了个人还是比较喜好做兄弟的心声。
本以为他会拂袖而去,没想到他竟意外大方的摸摸下巴,幽暗难测地看我,“这样啊。”之后就没再多说……
绝对有猫腻。
莫非……他想搞和平演变?
年底的时候太后几次催我回家。恩……最好还能附带个男人。
我含糊地漫应几声,只说现在在物色当中,快了快了。
太后的狮子吼再度现世,“还物色!你现在都要25整一老姑娘了还有几年让你慢慢物色,皮又痒了不是!给我快点回来!”
老姑娘=0=!
我摸着脸边哀悼着第二次消逝的青春边唯唯诺诺地点头点头,答应立刻就收拾行李打包带走。
打电话告知了罗莉和王木木,我回头将咖啡店关了门便搭车赶回家。
前脚刚走,陈曦便后脚也跟回了F市。估计咬金不像陈曦他家在F市有总公司,这厮还要苦命的工作到农历二十七才能回来休息。
到家后昔日同学的粉红炸弹不时传来。高中同学有5个结了婚,初中和小学各6个。
拿着请帖我不住的唏嘘感叹,那一张张稚嫩青涩的脸仿佛还在昨日,如今竟都前仆后继地跳进了婚姻的坟墓。
在家里几天我就在床上磨蹭,期间太后多次试探拷问我都将脑袋埋在枕头里装死。
太后冲我脑袋反手就是一巴掌,“丫头,你也年纪老大了,现在再不趁还有点资本找个男人交往几年结婚,难不成你想等到三十岁年老色衰了再考虑?”
“太后,我怎么老了我?”我委屈地摸摸头。虽然我已经35了,但我的身体还年轻啊。
太后苦口婆心地说,“过了年你就25了,现在你还能勉强的抓抓青春的尾巴登登末班车,顺便拐几个不带眼的男人,一旦你过了25这个坎以后就艰难多了。”
我蹭进太后怀里,半天不说话。
太后搂紧我,“怎么这么大了还这么爱撒娇。”
我依在太后怀中,“太后,我发现长大真的好辛苦。我不想长大。”
“傻丫头,人都是要长大的。”
我闭上眼怀念着那些逝去的恣意放纵的青葱岁月。
太后,我想做永远长不大的彼得潘。
正月纪事
在家滋润了几天,大年三十早上我就接到罗莉的电话。
“笙笙啊,我们三好久没见了,过几天约个时间见见吧。”
“见,怎么不见!想死你们了,不过木木有时间出来吗?”木木读的是法医学,我和罗莉现在都已经工作了,只剩木木同学还在读。
“安啦安啦,没问题。”罗莉豪爽的打包票。
“你们有没有决定好要去哪?我事先跟你说,饭馆咖啡店什么的我委实不想去。”咱就是开咖啡店的,在N市时整天泡在那都泡出职业病了,实在不想回F市了还要重温。
“当然有,”罗莉神秘兮兮地留了个悬念,“到时你就知道了。”
下午陪太后到超市买菜。
“金针菇不错,阳澄湖大闸蟹,鸡鸭牛羊肉,恩,各种菜也多买点……”
太后那是眼也不眨的大把大把采购。我看着已经满了两车并即将装满第三车的食物忍了又忍还是小声提醒,“太后,您不觉得您买得……好像稍稍多了点?”
太后朝我飞去一眼,“今晚是年夜饭,当然要丰盛一点。”
这也丰盛过头了吧。“买这么多咱们一家三口哪吃得完。”
太后神神秘秘地冲我眨眼,“我有说就咱们三吗?”
我无语。
今天啥日子啊,一个两个都要神秘?
到家后太后专门从战利品中抽出两把份外锋利闪闪发亮的新菜刀来回抚摩爱不释手。
我和老头子煞白着脸相互对视半晌。
“那个……太后呀,今天谁惹着您了?”有话好商量啊。
太后收起菜刀,“慌啥!老娘不过是在掂量晚餐的刀具。还不快跟我进来。”
我“哦”了一声,乖乖地和老头子一起跟进厨房帮忙。
六点钟,门铃响起。
我擦擦手跑去开门。门一开,我嘴角抽了一下。
程咬金提着火红的礼盒,“新年好,任金笙。”
“新年好啊。”……不会大年三十跑我家蹭饭吧。
他毫不拘束的进门,冲着太后和老头子特温文有礼的说,“伯父好,伯母好。”
奇怪的是太后也面色如常甚至还特和蔼可亲的回了句,“这几天工作辛苦着吧。今晚我堡了些参汤,补补。”
我那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太后,你和他之前就认识?”
程咬金接过话头,“之前确实是有登门拜访过。”
“怎么我都不知道?”咋都没人跟我说。
太后摸摸我脑袋,颇意味深长的说,“丫头,你不知道的还多着呢。”
果然,没一会敲门声再度响起。
陈曦从嘴巴张得老大的我身边走过,“任阿姨,任叔叔,新年好。”
太后和老头子也笑眯眯的接过他手上的礼物安排他坐下,“陈曦,你迟到了啊。”
他也特热乎的回了句,“路上塞车,我自罚三杯。”
我托着快掉的下巴,不知道他们这是在唱哪出?
凑到太后耳边悄声问。“太后,你什么时候跟陈曦也这么熟?”
“他刚回国那年就找上门了。”
“那……”为什么你都没告诉我。
“傻丫头,”太后摸着我的头发,“你以为当年什么都憋在心里不告诉我你娘我就不知道啦?我女儿哪能让这小子白欺负。”
我胸中暖暖的,熏的鼻子有些发酸,“太后……”
太后揽着我说,“你娘我怎么就生了个你这么个实心眼的女儿,不亲自掂量掂量我也不放心。”
饭桌上,程咬金儒雅含笑,“伯母,你做的菜非常好吃呢。如果伯母开饭馆我一定天天捧场。”
太后笑得合不拢嘴,“会吗,这丫头一直嫌我的菜口味太重不够清淡呢。”
“我觉得味道正合适,个人口味不同罢了。”程咬金自然地夹起一块兔肉要放进我碗里。“金笙是不是位子离太远了,喜欢清淡一点的话怎么没吃这碗清炖兔肉?”
筷子在半途被拦下,陈曦面上波澜不惊淡淡的说,“她碗里已经堆满了,不急着再添。”
我低头努力扒饭恨不得把脸埋进碗里。
额滴神啊,拜托这场鸿门宴快快结束吧。
“任金笙,别光吃菜也要喝点汤。”程咬金柔声说道。
我胡乱应两声,连舀几勺汤,不想喝太急了竟一口呛住!
天呐,让我死了吧。
坐在我左边的陈曦拍着我的背轻斥,“又没人催你喝那么急做什么。”
太后和老头子贼笑着在一旁做壁上观。
我面上如常埋头扒饭,心中在不断尖叫着:结束吧结束吧快结束吧!
开着车穿梭于山腰小道,大约过了一个多钟头,车子在一家偌大的宅门前停下。
下车后我抬头一看——山水温泉居。
“再没什么比冬天泡温泉更舒服的吧。”罗莉得意的邀功。
一道阴沉的目光在我身上游走最后定格在我胸前,“不知道这么多年来有没有长大了一点啊。”
对上木木同学的阴暗眼神我不禁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好久不见,看来木木已经将一身暗黑气质和非人类气场修炼地益发炉火纯青。
“糟了,我今天没带泳衣。”难不成要我裸泡?
“安啦安啦。”罗莉挥舞着一件黑底粉樱的平角泳衣递给我,“早就帮你准备好咯。”
换好衣服后往浴场走去,一路上到处是穿着浴衣像鱼般穿梭的男男女女。
我努力离罗莉远一点,她穿着火红色的性感泳衣,挺着火辣辣的E杯将所有人的视线牢牢的粘在她胸前……与她相比,我只觉自己渺小的可怜。
王木木一身白底蓝花的泳衣,身材不错,但那身恐怖的阴暗气场硬是让人忽略她此刻穿的是青春的泳衣。她上下打量我一番,精准的评断,“真是一颗完美的干扁四季豆。”
我囧!
见我脸黑了一半她难得好心安慰道,“还好你还有一张脸能唬人,不用太自卑。”
大汗……
穿过长长的通道,走上木质台阶,拉开木格的活动移门,扑面而来浓浓的硫磺味道。
眼前是一个露天浴池,恩……还是男女混浴。浴池周围是东方式的庭台楼阁,高高翘起的屋檐像梯田,层层叠叠,从山上导引的水流顺势而下,直至漫过屋顶边际,流入山际。
“很漂亮吧。”罗莉拉着我到温泉边缘一角,回头见我还是把浴衣拢的紧紧的,不由嗔道,“你包那么紧干嘛?”伸手就过来扒我的浴衣。
我横下心主动把浴衣一脱。胸大了不起啊,小心以后下垂到肚脐去。
咱怕啥,咱是永远都不用担心下垂滴。
“真是……真是迷你啊。”罗莉讷讷的说,“没关系,所谓小巧玲珑,你那个,那个配合你整个人来看真是娇小可爱的最佳代言人。”
靠在一角置身事外正努力为灵异事业做贡献的木木同学突然阴冷的开口,“真巧,熟人来了。”
我回过身去,只见陈曦一身黑色浴衣,一头湿润的黑发凌乱的贴在额上,露出那双漂亮狭长的凤眼,平日冷俊的薄唇也被水汽蒸腾的光泽红润。
时隔多年我再次可耻的栽倒在美男计上,只来得及往心虚低头的罗莉身上飘去一眼。她们俩就默契十足的快速撤离。
他盯着我从池边慢慢滑入池里。
我尴尬的侧身避开他灼热的视线,万分想把浴衣披上。结果……
他NND!那俩女人走时居然把浴衣也捎带走了!
我暗暗低咒一声将目光转向四周的风景。这个位置颇为幽静,升腾的白色蒸汽在空气中袅袅升起,将俩人的面目逐渐模糊。
“你今晚也是在这过夜吗?”他低问。
“恩。”我不自在地又往边上挪了点。
他仿佛想伸手碰我,但停顿了下还是收了回去。
我咬着唇一下子也分不清心中是什么感觉,双手撑在浴池边缘的白色沙地上也跟着沉默下来。
“你——会不会觉得我很烦?”
我摇头,“不会。”
“其实是我拜托罗莉今天把你带出来的。”他单手撑在白沙上,下了决定一般面对我。
“我知道。”
当你出现的那一刻我就知道。
他沉默了半晌,撑在白沙上的手不自觉用劲,用力至开始微颤。“任金笙,我有好多话想对你说,现在的你,还想不想听?”
蔼蔼的夜色和山体此时已经融为一体,他等待宣判的神情恍如无措惶恐的稚子,在暮色和水汽中蒙昧地一如当年……
我撑在沙地上的手紧紧交握,默了良久终究还是轻叹,“我……想听。”
告别
水雾微朦,他静静地摊开当年的不安,惶恐,犹豫,迷茫,荒唐,无力,绝望……而后就是等待,等待我的最终决判。
我长时间的不语。
他也屏息静气地等在一旁。
好半天,我艰涩的开了口,“……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因为不确定我的心意所以试探?太荒唐了吧!
他的手缓缓握拳垂在身侧,声音有些不稳,“我知道这个原因很愚蠢也很荒唐,连我自己都难以置信无法原谅。”
“你……”我张了张嘴,最终还是没出口。曾在书上看过男人都是火星人完全无法沟通,如今我总算是明白了。我跟他简直不是一个次元。
他埋下头,“因为你总是不在意的样子,所以我很不安。我想知道你是不是真的在乎我,才……我知道自己很愚蠢。”
我看着眼前的天字第一号大笨蛋,“我不是在高考前几个月说了喜欢你吗?”
“虽然你说了喜欢,但喜欢一个人应该会嫉妒会生气,可是你很平静也完全不在意,所以我……”
我哑然无语,我想我也是天字第二号大笨蛋。
我从没想过当年那个总是波澜不惊的面瘫小屁孩竟然也同样的不安。
那时候其实我很在意,只是努力地让自己不去想不去质问,从没想过我的患得患失强作无事竟也令对方如此的不安惶惑。
“7月时我回国找你,你搬了家,换了电话和手机,几乎和所有人都断了联系,我找不到王木木而唯一能知道消息的罗莉不肯见我也不接我的电话……那时你已经完全不理我想断了我们之间的所有联系,而我只能在国内停留一周,所以在美国时我尽可能打工兼职争取早日回国,等几年后回国你不再那么恨我的时候再重新开始。”
“别跟我说你不知道我的家庭地址。”太后说过他回国那年就找上门了,而那年他出现在N市我租的房子楼下我也决不相信是偶然。
他有些窘迫的坦白,“其实……后来我从招生办那里要到你的电话和住址,以及你在N市的学校和租房地址。”
我惊讶,“那你那时候为什么去罗莉家楼下效法那个王宝钗苦守寒窑十八年?”
他偏移视线,“……我觉得从正面来比较艰难所以采用曲线救国,把你身边的亲朋好友都拉拢的话会比较有胜算。”
我哭笑不得,所以才有了罗莉,王木木,孙纱纱以及太后?
“那为什么那时候我问你你却没有解释?”我索性将所有的问题一次清光。
“……我不知道该怎么开口。”他抬手遮住半张脸再重复一遍,“我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原本只是一个愚蠢的理由,从没想过几年后竟会演变成一个无法开口的心结。我那时不知道该怎么对你说当年那个不成熟又荒唐的自己,而我希望在自己心爱的人眼中保持完美……”
我愣在当场,不知道该如何反应。
怎么也想不到事情的真相竟然会是这样?
如此简单又如此真实的残酷。
如果当年的我们能更坦率一点各自都放下骄傲和不安,试着学习相互信任和沟通事情是不是就不会演变至此?
“任金笙……对不起。”他声音有些抖,“你……能不能再回头?”
我怔了一下,抬头看他。
“没办法立刻回答也无所谓,只要还愿意理我就好。”
我垂下眼,“你真的很笨呐。”
从小他一直行事冷静表现的很成熟,让我一直忽略了其实那时的他也只是一个刚成年的孩子,而他面对感情竟出人意料的笨拙。
他欣喜地看我,“意思是你愿意给我机会?”
我轻轻“哼”了一声。
他低下头直勾勾的看我,“任金笙,我会对你好。”
“……”
“任金笙,我会好好珍惜你。”
“……”
“任金笙……我爱你。”
“……恩。”
夜阑人静,我在温泉旅馆里翻腾了大半夜还是睡不着,遂出去散步。
走过红木回廊,沿途没多少人,倒是路过草地时听见草丛中一对对野鸳鸯的呻吟声,让我有些脸热。
真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啊!
现在的年轻人咋都没遗传到老祖宗们的含蓄美德?
走到24小时营业的小卖部买了几罐啤酒和零食,我到楼顶挑了个正对着山崖的位置,惬意地喝酒。
“看来你很喜欢到楼顶喝酒呢。”温雅磁性的低音传来。
“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啊。”我感慨,已经完全习惯了他神出鬼没的架势。
“不是巧合。”他倒是难得坦白。
“你怎么知道我今晚会睡不着跑出来?”这也太神了吧。
“我只知道你会来这泡温泉,至于在这时候遇见你倒真的是巧合。”程咬金慢条斯理的走到我跟前。我这才注意到今晚他摘了眼镜,也许是刚刚沐浴过,一头湿淋淋的发柔和的衬托出那双眼型勾人的眼,双颊含胭嘴唇也平添一分艳色。他穿着和式的纯白浴衣,敞开的领口露出平滑结实透着温热水汽的诱人胸膛……
实在是——
妖气逼人啊。
终于知道这男人为什么要戴眼镜。上次他被小屁孩打掉眼镜时我没怎么注意,现在才发现眼前这模样的他同平时绅士尔雅的他简直是判若二人。
“呵呵,怎么不说话了?”他有趣的看我。
我定力十足镇定自若的收回目光佯装是在看风景。
幸亏有小屁孩做了十几年的铺垫,美色当前,咱也不是那么容易就能被色诱走的。
他低柔的笑着,“任金笙,有时候很喜欢你的个性,有时候也很让人挫败啊。”
“要不要来一罐。”我扔给他一罐啤酒,不想谈这个话题。
他接过啤酒仰首喝了一口,随意捏在掌中,“你真的很诚实,连敷衍也不肯啊。”
“我很抱歉。”
他低笑,“脾气这么倔又那么爱逞强。任金笙,你这样的女人很容易吃亏的。”
我垂着头不说话。
他揉揉我的长发,“怎么这副表情,也正是这样我才欣赏你。”
我也跟着灌一口啤酒,“我也很欣赏你,不过还是只能把你当哥们。”
他惑人的低音渗透在夜色中,“任金笙,还记得我曾经说过:我不喜欢我的东西里还有其他人的痕迹。”
我喝着啤酒没答腔。
“你身上充满着回忆的痕迹,我发现这是我无论如何也抹不掉的。”他保持完美的微笑,即使口中说着挫败的话脸上也看不出一丝一毫。
我顿了一下,面对着如厮了解我的人我也不想费心遮掩。
“这些年其实我多的是办法可以得到你,可惜我容不下你身上的痕迹。即使得到你也没意思。”他慵懒的说,“我一直在等你忘记他,我不是永远都充满耐心,现在,已经是我耐心的极限了。”
我转头看他,张了张嘴正要说什么,眼前却突然一黑。
他单手捂住我的眼睛,我只觉嘴唇被人蜻蜓点水的轻触一下。
讶然的捂住嘴睁开眼后,眼前的他后退一步优雅的淡然开口——
“任金笙,再见了。”
情敌对话
正月后我没有回N市,而是在太后的威逼利诱下留在了F市。
老头子念叨着落叶归根,太后也大义凛然:抛家弃母有逆伦常!
逆个鬼,想咱舍不得咱走就直说嘛。
将咖啡店托付给孙纱纱,隔天我就穿着一身合身的职业套装进自家公司工作了。
和太后一道走进公司的那一刻我不禁咋舌,这才实质性感觉到咱家也是一富人阶级。当年太后插手房地产时作风彪悍的在男人世界中占的一块地盘经过这些年的经营扩张又翻了几翻,踩着亮晶晶的大理石地板进门时我忍不住闭上眼以免眼睛被闪花,这闪亮的地板,闪亮的天花板,闪亮的办公室……
真是……忒俗啊。
“太后,您会不会觉得……闪了点?”
太后教训道,“这叫气派!”
“恩……高见高见。”
我一直觉得女人和龙是同一种生物,天生抗拒不了闪亮事物的诱惑,而太后更是将这一女人天性发挥的淋漓尽致。不论是闪亮的珠宝,还是闪亮的菜刀,包括闪亮的厨具,以及这个闪亮的公司装潢……
当天我在策划部安营扎寨,开始了我朝九晚五的白领生活。周围的同事和上司知道我是太后的女儿后整天不是口蜜腹剑其实背地里腹诽我这空降部队,就是谄媚巴结整天嗡嗡嗡地在我耳边制造噪音,而公司里难得的清流多半选择明哲保身离我这是非源头远远的——终于明白当年程咬金的感受了。
靠山山倒靠人人跑。
我自救。
我学陈曦端出一张生人勿近的面瘫脸,用气势和目光杀死他们。
事实证明有着前人经验总结的社会实践是科学的,世界清净了。
平均每隔几天陈曦都会来公司接我下班而后一起吃个便饭,曾问起他,“你不用回N市工作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