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吧。”那人收拾出一块空地,“喝水吗?哦…好像只有啤酒了。”
王昭摆摆手,继续四处打量。男人似乎是做平面设计的,要么就是画师,墙壁四周挂了一些作品。王昭不懂艺术,但那些画作看起来像模像样的。
“这个,刚才电话里我也说过了,您的女友遇害了。”
“哦!”男人划拉开几本杂志,也一屁股坐下了,飞快地挠着头。
“您没有什么要说的吗?”
“说什么?说我很难过?对,我他妈真的很难过!但是真佳子她不该昨天晚上跟野汉子跑了!”
“野汉子?”这倒是没想到的事情,“什么野汉子?”
“我他妈哪儿知道啊,半路杀出来的东西!”男人说着,忽然愣了一下,仿佛这才意识到此事很难解释,“这个…唉,你们怀疑是我干的,对吧?”
王昭不置可否地看着他,没言语。
“算了,不管你们怎么想吧,事到如今,我有什么说什么。”
“说什么呢?承认你虐待女友吗?”
“靠!”男人长长地骂了一声,“他妈的,她活该!”
不管此人是不是凶手,王昭都对他产生了一种厌恶感。打女人先不说,还这么理直气壮,简直是畜生。“什么叫活该?”他冷冷地质问着。
“这女人同时和好几个家伙搞!”
“你有什么证据吗?”
“…”
算了,和他纠缠下去也是没完没了,还是问正经的才好。想了想,王昭问:
“你说昨天半路杀出个野汉子,是什么意思?”
“我跟你实话实说吧。”也不知道这家伙是悲伤过度还是宿醉未醒,反正跟警察说话,他也是出口成脏,“没错,昨晚上她过来找我,我俩做爱了,怎么了?做完之后一起吃的饭,我就问她,前两天夜不归宿,干什么去了?”
王昭打心眼里鄙视这孙子:好嘛,这么重要的问题不早问,做完了你倒想起来了。再说,人家又没嫁给你,家里还有孩子,你他妈管得着吗?!
“丫跟我说,加班。哎,您想想,一干培训的,没事加什么班啊?还两个整宿的夜班。后来我俩就吵起来了。丫当时穿着衣服呢,忽然踹了我一脚,开门就跑。踹得还挺正的,我爬起来就追。你想啊,丫穿着高跟鞋,还能跑得过我?转过俩楼,我就瞧见她了。她忽然崴脚摔在那儿,我心想这回行了,我让你跑。结果不知道怎么搞的,忽然就冒出个男的来!”
一个喝醉酒的打女人的家伙,说着不堪入耳的话,王昭本没什么兴趣,忽然听到这一句,眼前便一亮。“那人怎么了?”他赶紧追问道。
“什么怎么,不怕你笑话,丫把我给打了!你瞅瞅!”男人脖子一梗。
王昭没瞧见什么,凑近了瞧,还是没有什么。
“瞧哪儿呢?瞧我手腕子!”
“让我瞧手腕子,你倒是伸出来啊!”
王昭一看,男人的右腕上确实有一大块淤青,似是被人扭过。如果说陈真佳子有这般力气,那就太夸张了,确实像是男人所为。
“就这样?”王昭眨眨眼,还问。
“对啊,就这样,还能怎样?”
“他没揍你啊?”揍你也活该!
“这就行了,还他妈敢揍我?”
“哦,之后你去哪儿了?”
“哪儿也没去,回家了呗。”——这还真是个够爷们儿的男子汉的做法!
“陈真佳子呢?”
“我他妈哪知道,跟那野汉子回家睡觉去了吧?昨晚上我一帮哥们儿都来了,那小子肯定也住这边,回头叫我们碰见了,嘿,不弄死丫才怪。”
谁弄死谁呀!王昭在心里骂了句。
这本来只是王昭无心的咒骂而已,没想到当天晚上,咒骂便应验了——这家伙真的被人弄死了。
而且死状惨不忍睹,脑袋都快让人撅下来了…
5
如果将世界上最具有怀疑精神的职业排出个TOP5的话,警察和教师绝对名列前茅。他们怀疑别人的性格并非与生俱来,而是随着从业时间的增长,慢慢地变成了一种天性。
王昭相信他说的话吗?不!一个醉鬼,一个打女人的男人所说的话,即使在普通人看来,也不太具有说服力,更何况是警察了。
可王昭又找不出什么怀疑的理由来。真佳子昨晚的确和其他男人有过接触,只不过她男友可能将这事情夸大了而已。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推断呢?其原因就是真佳子脚上那双不伦不类的鞋子。
一双鞋所附带的信息并不多,可王昭在停尸房和证物组确实仔细地观察过,这也不需要什么过人的眼力。鞋子的尺码是38的,穿在真佳子的脚上略微有些显大。当然了,这不算什么关键线索。现在的鞋子由于生产厂商的不同,尺码经常并不统一,一个人的家里既可以有38号的鞋子,也可以有37号甚至39号的,不足为奇。这早已不是“文革”的年代了,当然没必要将尺码、颜色、模样都统一化。
不过,王昭此前去过真佳子的住所,注意到了一些事情。据真佳子的前夫交代,他们离婚后,房子便留给前妻,以便她带着孩子有个固定的住所。然而王昭却发现,这三居室中的某一间卧室里,堆放了许多搬家用的纸箱,其中的一个纸箱里放了些日用的小物件,都有使用过的痕迹。
这就产生了至少两种合理的推论:1.真佳子或许曾经搬出过,在他们分居或发生严重争执的时候,最后由于离婚协议,她又搬回来了,不过那时候搬家打包的用品有些是从未拆封的,因为用不着;2.离婚后真佳子可能找了新的男友,确定了关系,打算搬过去住,可后来不知怎么的,这事情吹了,准备好的箱子也就没有再拆封。
至于后一种可能性,王昭瞥了瞥她醉酒的男友,心想也没准就是他,毕竟打女人的毛病不会在恋爱初期就发现。当然也还有是别人的可能。
问题在于,王昭查看了真佳子住所的鞋柜,里面的鞋子虽然都不算很新,但至少也都是这两年的款式和风格,与她死时脚上穿的这双很不相同。看来这双鞋不仅是不合脚,还并非真佳子的所有物。为了验证,王昭便拆开了几只箱子。在其中的某一只箱子里,确实找到了几双旧鞋,尺码不同,风格截然相反。真佳子不穿高跟鞋的时候喜欢穿运动鞋,普通的平底鞋一双也没有!
那么,鞋子有没有可能出自这男人的家呢?王昭提出了这样的疑问。
“啊?要看我的鞋柜?为什么?”男人问。
王昭撇撇嘴,也没作答。反正警察要看,你就不能不给看。
鞋柜里除了一双小巧的女用拖鞋,就再也没有女人的东西了。这是否证实了他说的话呢?真佳子和他发生口角后,逃了出去,在路上崴了脚,然后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吓跑了男友,带走了她?
有点扯!平心而论,王昭觉得这件事相当扯!
至于男友手腕上的淤伤——对这样一位冒冒失失的醉鬼来说,招猫逗狗的随时都可能惹祸上身。
可是眼下又没有其他任何站得住脚的可能,姑且就相信他所说的吧。需要把他带回警察局吗?似乎没这个必要。瞧瞧他的身形,也不像是能掰断人脖子的架势。于是王昭对他的DNA进行取样,拿回去检验,也算是能交差了事了。水哥不是说了吗,真佳子死前曾与男人有过性行为,应该是自愿,那八成就是他了。
DNA的取样过程,中外都没什么区别,不必赘述。
王昭警告了这男人,让他老实在家待着,随时听候传讯,便告辞离开了。
他其实应该把他带走,至少带回警察局关一个晚上,这样就不会又闹出人命了。
王昭犯下的错误直到第二天才会应验。
不过现在,他完全想不到这么多。他沿着楼梯下了楼,并没有马上离开小区,而是按照真佳子男友的提示,在附近转了转。
无论真佳子是如何崴了脚,至少她连鞋跟都没有留下,也许是被清洁工扫走了吧。
王昭沿街绕过了几幢楼,来到那男人描述的位置。他抬头看看邻近的两座高层塔楼,又四处张望,几个垃圾筒吸引了他的注意。
他掀开了一只垃圾筒的盖子。嗬!一股恶臭呛到眼睛,馊了的西瓜流着汤,绿豆蝇直撞脑袋。他赶紧扣上盖子,往后退了几步。
有个美国电视剧叫作《CSI》(《犯罪现场调查》),里面的侦查人员老是翻找垃圾箱取证。王昭可不打算这么干,一来是这垃圾箱太脏,下不去手;二来也是因为真佳子的尸体被发现时,随身财物一应俱全。凶手是徒手杀人,自然不可能留下什么凶器。更何况现在垃圾箱里的东西不多,显然早上已被清理过了。
又转了两圈,走访了附近几家饭馆和小卖部,没人记得昨晚发生的那一幕。
徒劳无功,他只好返回警察局。
时值夏秋之交,天变得短了。傍晚时分,太阳隐退,天慢慢就擦了黑。
这时候,艾西仍在他的公司里上蹿下跳,忙着他的商业计划。麦涛陪老婆逛了一天街,精疲力竭地把大袋小袋往车上装。只有唐彼得优哉游哉,无所事事。
唐彼得年岁大了,不习惯看电影都去网上下载,更不愿意窝在电脑前,一坐就是几个小时。他总是到附近的小摊上,花十块钱买盗版的DVD回家看,至少可以把脚放在小凳子上。
什么叫作年岁大了呢?其实唐彼得根本不算老,也就四十出头吧。如果把主线人物的年纪排个次序,那么除了古德曼律师,最老的就算他了。人说男人四十一枝花,别人怎么想不知道,反正他可没觉得自己是枝花。
看盗版碟的这光景,他吃下了一碗速冻馄饨,又拿起手机,几次想给老婆打个电话。
今天老婆又加班!咋老是要加班呢?
没忍住,他还是拨了出去,电话转到了语音信箱。彼得无奈,把手机扔向一边。不知从何时起,老婆开始变得很忙,越来越忙,忙得不可开交了。不知从何时起,彼得越来越怕老婆了。也许男人岁数大了,就怕老婆吧?这问题他从没深想过。
窝在沙发里看碟,直到看完了,演员表都放完了,他还窝在那里,一动没动。
百无聊赖之中,他便想起了陈真佳子。
为什么会想起她?他不知道。
他只知道这女人让他觉得挺亲切的。亲切从何而来呢?因为他摸过她的脚吗?哦哦,这倒是很性感的一幕。不过彼得老了,虽然他性功能依旧正常,可是没那么多欲望了。
他摸过她的脚了,她的脚还算漂亮,圆圆润润的,可不肥,上面有一条血管,那也是常年穿高跟鞋弄出来的。他摸它的时候,心里可没什么激情迸发。他承认它很美,可那不是自己的东西。
想起陈真佳子,也就想起昨天那男人来。彼得不自主地笑了一声。他生性憨厚,不愿与人为难,他昨天放了他一马,就是希望他能改过自新,即使他本性难移。
他在盼望着什么,自己也说不清楚。这一天他的手机没有响起,至少真佳子没给他打过电话,为此他有点失落。
他希望了解她,可不是了解她的肉体或者每一寸肌肤。他觉得自己有义务帮帮她。她离了婚,有孩子,生活难免一塌糊涂。她做着什么职业?有没有发展?反正她选男人的眼光是有待提高的。
这不像是和女人相处,倒像是朋友、大哥哥甚至是父亲。
等到彼得搞清楚自己脑子里在想什么之后,不禁哑然失笑。
彼得伸出大手拍一拍脑袋,心说得啦得啦,偌大一把年纪了,少胡思乱想的,下楼遛个弯吧。
彼得顺便扔了垃圾。他喜欢清静,所以继续绕着楼缝转。
抬头看看月色,他感到挺满意的,至少比昨天阴沉的夜空好多了。虽然由于污染,城里是看不见星星的,不过有月亮也挺好。
他沿着楼缝走,可没想到那么多。
忽然身后呜的一阵冷风,彼得没明白怎么回事,只下意识地一缩头。他个子高,脑袋又不能缩进脖子里,所以照样结结实实地挨了一下。
“哎哟!”彼得大叫一声,捂着脑袋转过身。黑影之中有人手持棍子,又砸了下来。
嘿!自己是遇着劫道的啦?不能吧。彼得来不及多想,伸手抓住了棍子,只觉得手掌也被砸得生疼。
那人要往回夺棍子,无奈彼得力大,猛一用力,把那人也拖了过来。
彼得刚要骂,定睛一瞧,气更是不打一处来。哟!这不是昨晚那个浑小子吗!
“好小子,你不学好,还来找我报复。”彼得是个老实人,不问明白了,也不随意动手。
“放屁,你还我女人!”那人见抢不过棍子,干脆撒了手,冲上前来。
“等等!”彼得大喝一声,“等一下,有话好好说。我不明白了。你女人把你甩了?”
“甩你大爷啊,她死了!”
“死了…”彼得感到莫名其妙,“谁死了?!”
“陈真佳子!”
“啊?”这一下可谓五雷轰顶,“真佳子,死了?怎么就死了!”
“还叫得这么亲!去你大爷的!”
“…等等,到底什么意思啊?你听谁说的?”
“谁说的,他妈警察今下午刚找过我,我要你偿命!”
死了…真佳子死了…为什么会死了呢?昨天从我这儿出去,不是还好好的吗?这小子杀的?不,不会吧。以这小子的性格,要是杀了人,八成会想办法诬陷我,好让警察来找我的麻烦,不至于在这里堵着我。
这是怎么回事?!
彼得犹豫之间,那小子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抄起一大块脏兮兮的玻璃,照着彼得的脑袋砸去。
啪!
啪!
杯子摔落在地,咖啡溅到了白裤子上。
艾西一惊之下,睁开眼,低头看看。
唉,太累了,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没法子,洗洗吧,趁咖啡渍难以去除之前。
办公室里也不知道抽了多少烟,打开房门,一股清新的空气吹了进来。秘书还在门口办公。“回去吧。”艾西说,“别太累了。”
“您也是,也早点回去休息吧。”秘书不好意思地笑笑。
“我锁门,你先走吧。”艾西快步从她身边经过,没让她看见裤子上的污渍。
洗手间内,他先是掬一捧水洗了把脸,然后才把腿抬起来,拽着裤脚轻轻冲洗。
折腾了半天才出来,瞅着跟尿歪了似的。
回到办公室,秘书正举着他的手机:“有个叫麦涛的给您来过电话,我让他过会儿再打。”她好奇地盯着他的裤子只看了一眼,连忙说,“哦,您忙着,我先走了。”
麦涛会来电,他是无论如何没想到的。抬腕子看看表,九点了。回头办个家庭套餐,把麦涛加进去,也好省点钱。
当务之急是给麦涛回电话,艾西一边靠着窗子吹裤腿,一边按键。
“晚上有时间吗?”麦涛说话挺直接,“找你聊聊天。”
“行,没问题。在哪儿见面?”
“听你秘书说你还在公司,那我过去找你吧?”
“好。”
干练的人办事没那么多废话。
半小时后,麦涛和艾西在楼下的咖啡厅里见了面。
昨天古德曼和艾西见面,也是在这里…
第四章 苦乐参半
三年前,麦涛和他那艾莲大哥见面,也是在一家咖啡厅里。
艾莲还是老样子,穿了件不知哪里淘换来的花格子大衬衫,卡其色的大裤衩子,和一双懒散的拖鞋。
他抠开一只奇特的装了虫子的酒瓶子,给麦涛倒了一杯,随后又给自己倒了一杯。
所谓虫子,既非幼虫,也不是成虫,而是看起来很像蚕蛹的东西。麦涛顿时没了食欲,盯着自己面前蓝幽幽的液体看了一眼,又放下了。
艾莲大哥也不说话,他是这家店的常客,对酒保使了个颜色,后者便心知肚明地取来一大片柠檬。
“再拿一颗橄榄过来吧,去皮。”艾莲忽然想起麦涛不爱吃酸,就吩咐道。
酒保应声而去。麦涛搞不明白喝酒为啥还要用这么复杂的方法。他晃晃杯子里的酒,又把它放下了,抱怨说:“艾大哥,这活儿我恐怕连一个月都坚持不下去了!”
“呵呵!”艾莲没说什么,只是呵呵地笑。
随即,他又从花格子衬衫口袋里取出一个小小的锡纸包,打开来摊在桌上,里面有些晶莹剔透的白色颗粒。
“这又是什么?毒品?”
艾莲不理麦涛,用舌头轻轻舔了舔锡纸包,随后又舔了舔柠檬片,随后端起杯子,将一指高的蓝汪汪液体一饮而尽,接着满意得快要打嗝了。
“唉!艾大哥,你在听我说话吗?”
“当然!”艾莲笑了,马上又给自己倒了一杯,然后眨眼瞅着麦涛,“你不打算来一下?”
“怎么来…”
“照猫画虎的,有啥难度。哦,对了…”艾莲想起了什么,马上又从口袋里掏出一个锡纸包,“你是嫌脏吧?来,给你新的。”
“这是什么?”
“为什么总要问问题呢,小麦同志?自己尝尝不就知道了吗!”
“好吧!”既然艾大哥这么说了,那就来吧!
依葫芦画瓢,麦涛也照着做了。白色晶体是盐,麦涛来不及分辨,吞了一下橄榄,舌尖的盐粒被橄榄吸取了一点,口腔内却留下了橄榄独特的香味,随后灌下一杯酒。初入口时,酒浓且烈;入口腔时,酒被剩余的盐以及橄榄味稀释、冲淡了,竟觉得爽口;直至咽下,一股令人着迷的口感和独特的香味久久不去。
“哦,不错。什么味道?”
“哎,你怎么来问我,不是你先喝的吗?”
“对,不该问那么多,我亲自尝试。你讨厌柠檬,所以我才换了橄榄,我自己倒是没试过的。”
“这是什么酒?”
“龙舌兰。我到国外,见到阿兹克特人传统的饮酒方法。现在瓶子里这东西就是龙舌兰蝴蝶的幼虫。它可以极大地改善龙舌兰酒的口感,产生很强烈的愉悦感。我看着他们把酒一饮而尽,然后再把虫子吐出来。呵呵,估计你受不了,咱们就用不着这样啦。”
“哦…”麦涛心想,艾大哥总是鼓捣些新鲜玩意儿啊。
“你刚才说什么?”艾莲照样又来了一杯,揉揉眼睛,问道。
“我没说话…”
“不,不是,你最初进来的时候说什么?”
“哦,我说犯罪心理师这活儿,我怕是连一个月都坚持不了。”
“嗯,那就尽力去坚持吧,能坚持多久就坚持多久。”很奇怪,艾大哥既不问他遭遇了什么困难,似乎也没有帮他解决困难的意思,只是甩着片儿汤话。
艾莲的性格有时候就像这龙舌兰酒般捉摸不定。麦涛没辩解什么,心里依然很迷茫。
“你怕什么?”艾莲忽然开口问,这问题可是相当笼统。
“怕什么?”麦涛果然不知如何作答。
“什么都行,说一样。”
“怕死,还怕重病,鬼我倒是不怕…呃,以前我觉得自己不怕尸体,今天我却吐了,唉…”
“嗯,你怕的东西都很了不起。我不行,我小时候怕杨树花。”
杨树花,就是那个褐色的、长条的、模样有些像毛毛虫的东西。

“艾大哥,你说小时候啊,小时候怕的东西那就多了去了。”
“呵呵,我的问题并没有加时限啊。反正我小时候怕杨树花,那东西应该没几个人怕吧,或者只有小姑娘才会偶尔怕一下。不过我就很怕,也不知道为什么。
“小孩子们也很厉害的,他们很快就能发现你怕什么,随后他们就用杨树花扔你,或者在你午睡的被窝里塞上一大把。我又不是女孩子,爸妈告诉我不能尖叫,可我的小脸老是被吓白了。”
幼儿园里的事情总是让人充满向往的回忆,可麦涛弄不懂他想说什么。
“杨树花并不可怕,但是在小时候我的眼里,那东西就很可怕。怕归怕,我还是照旧被爸妈送到幼儿园去。尸体也罢,死亡也罢,本身就很可怕,怕可怕之物,并不可笑,也没什么可害臊的。其实你有的是选择,不愿意做了,退出便是了,谁拦得住你呢?反正做什么工作,首要的都是养活自己罢了。真到了坚持不下去的那一天,你自然要退出。那时候,你找的是领导,而不是我。既然你来问我,就说明你还愿意坚持下去,那就只能慢慢习惯这些可怕之物了。”艾莲说得很轻巧。
麦涛觉得他完全没搞懂自己的意思!
“我不觉得尸体可怕,我是觉得…唉,这几天都睡不好觉。”
“失眠和害怕有什么本质区别吗?都是些影响你工作的负面东西罢了。想想看吧,上小学上中学十二年,谁都如此,没法子,算作打基础。之后,你为了这一行又上了四年大学,读了三年研究生,加起来快二十年了!二十年来为了这一件事努力,现在你跟我说就因为失眠坚持不下去了,我能说什么呢?
“一滴水滴在血里,血还是血;一滴血滴在水里,就成了血水,于是人们说血浓于水。初次接触尸体和罪案,有些小小的恐慌,这和二十年的努力比起来,孰轻孰重,你自己定夺吧。”
麦涛无语,想了一会儿,才道:“好的,我会努力去适应的。不过艾大哥,假如以后有案情找你帮忙分析,这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