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挨着了食物,小猫就低下头,一边吃,一边发出呼噜呼噜的响声。
麦涛看着有趣,继续把香肠掰成一块一块的。“慢点吃,”他说,“要不然撑死了。”
鱼这种生物很傻,通常你喂多少就吃多少。初次养鱼之人,总是在水缸里添加太多的食物,第二天鱼就肚子朝上,翻了白。
其实年幼的猫狗也是如此,麦涛时不时伸手摸摸小家伙的肚子,见它圆圆地鼓了起来,就不喂了。
他拍拍手,冲它笑笑:“拜拜!”
他转身离开。
通常,这不会引发什么反应,猫儿冲他叫两声,就不叫了。然后他安心回家,当这事情从未发生过。
不过这一次不同。他走出了几十米,那猫还在身后叫。
没吃饱?他想,没吃饱也不给了,吃多了才是麻烦。反正那么高的墙,这么小的猫是跳不下来的。
突然身后“咚”的一声响,他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随后是“啪嗒啪嗒”的动静,猫的叫声越来越近。
啊?麦涛回头看,小家伙在他身后不远处站住了,“喵”地叫一声,继续往前走。
“哦,你不能跟我回家,知道吗?不过你也很厉害啦,竟然从这么高的地方跳下来。”麦涛把它抱回去,放在两米高的院墙上,笑着说,“这回下不来了吧?去院子里面玩吧,找个地方睡觉。”
他转身走了几步,小家伙故伎重演,又跳了下来,“啪嗒啪嗒”地跟在他身后…猫能从多高的地方跳下来而不会摔死,这个问题众说纷纭。其实高度不是问题,而是这个小家伙跟着自己走的决心不得不让麦涛有些钦佩了。
“行,你愿意跟着就跟着吧,看你能走多远。”
小猫跟着他穿街过巷,遇到了车子便往后缩。麦涛隔了一条马路,看看没事,小家伙又连蹿带跑地过了马路。路边正在散步的狗看见它,就冲它叫,猫儿一边兜着圈子盯着狗,一边继续跟着麦涛。甚而连过路之人也侧目观察——遛狗常见,可没见过遛猫的。
麦涛自然也不敢快走,唯恐它遭遇危险。
就这样走走停停,慢慢悠悠地经过了无数小饭馆香香的诱惑,小猫跟麦涛到了家。
“既然你有这番勇气,没得说,跟我上去吧!”
当然了,因为麦涛工作忙,又是一个人住,不方便照顾小家伙,后来就送了人。从此小猫过着幸福的生活。
回忆起这件事来,麦涛常啧啧称奇。因为猫不同于狗,是不常跟着人走的。
也有些人把这样的小猫称为“贱猫”或“笨猫”。前者是说它的性格与众猫不同,喂点吃的就跟人走,这行为很贱;而后者是说,人群中总是藏了些虐杀小动物的人,而跟人走的举动弄不好就会让它丢了卿卿性命。
麦涛忽然意识到,这猫的举动在人身上出现的概率其实更大。
野猫对陌生人的警惕性很高,而社会上的人对其他人的警惕性却较低。
贾珍珍如此,邱丽萍也是如此,两位花季少女的人生都断送在了轻信他人这件事上。
最糟糕的是,第二案发生之后,几乎所有办案人员都相信,凶手会再次出动的。
这期间麦涛提出了一个大胆的想法,就像后来艾西说的那样:假如几个被害人的生活圈子并没有交集,也许其他的生活行为中会有相关性,如日常购买的小物件、服装、文具、手机,潜在的行为方式,吃饭、喝咖啡、娱乐活动…里里外外这许多事,总该存在交集。
好极了,在这个提议之下,人力物力再次呈现了极大的浪费。这也是无奈之余的笨办法,办案人员着实忙了两周。
直到——第三个女孩出了事…严格地说,第三个女孩的失踪是否与前两案存在联系,至今仍是众说纷纭。
产生不同看法的主要原因说来也比较可笑,因为第三个女孩没有死,或者说第三个女孩的尸体至今未被发现。
所以,这始终是起失踪案,官方记录中未被并入“少女杀手”系列杀人案。
并且,为了减小舆论的影响,官方也始终没有对外宣布此事。
“只有…”麦涛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下,“只有孩子的父亲一直咬着不放。”
“哦,他去找媒体了?”
“不,他没有那么做,而是每天到警察局来。”
“哦,那你们岂不是现在还能见到他?”
“那倒不会,他只来了三个月,随后就再也不来了。我曾经对此很好奇,唯恐他出什么意外,还给他打过电话,不过他好像把手机号给换了。”
“这就很奇怪了。”艾西转了转眼珠,“你刚才不是说,孩子失踪之后,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吗?”
“是的。”
“那就是说,孩子只是失踪,至少有一线希望她还活着。”
“是,你这么理解没错,当然也只是一线希望。”
“那就有问题了。我没孩子,不过干我这行的,多少也能体会为人父母的心情。只要孩子没被确定死亡,他们是不会放弃希望的,至少不会换手机号。”
“应该是。”
“不不,这不是应该不应该的问题,而是肯定是的。你觉得他为什么会换手机号?”
“你在暗示父亲是凶手吗?”麦涛忽然抬起头,斜眼看着他。他也有了些醉意,因此看不清对方的眼神。
“难道不可能吗?你刚才说,第三个女孩的失踪和前两个并没有必然联系。如果是这样的话,会不会有人冒用‘少女杀手’之名,做些非法的勾当呢?”
“可是他来了三个月,到警察局,每天都来,整整三个月。这么长的时间,哪个凶手有这样的胆量和勇气,成天和自己的对手泡在一起?话说回来,案发时警方也曾把他列为嫌疑犯。”
“这话怎么讲?”艾西被弄糊涂了,既然警方怀疑此案系“少女杀手”所为,为什么又要怀疑痛失爱女的父亲呢?
“这是因为案件本身很奇特。”
麦涛再次把艾西带回了三年前的第三宗案件中。
邱丽萍死后的第三周,一个叫方晓晓的十六岁女孩与母亲一起在咖啡厅里喝茶。
“咱们晚上吃烤肉吧?”女孩笑着向妈妈提议。
“行啊!想去哪儿吃?”妈妈也笑。
母女二人商量好地点后,女孩又说:“给爸爸打个电话吧,咱们晚一点去,不要让爸爸又吃剩饭。”
“你打吧。”
“不嘛,我不要,必须你打。”
“哦?”妈妈掏出手机,笑了一下,“干吗非让我打,刚给你买了新手机,你不过过瘾?”
“手机的话,我有的是时间过瘾,用不着现在吧?”
“好吧。”母亲拗不过,只好给自己的老公打了电话,“晚上早点回来,你女儿想吃烤肉了…呃,对,有病人我知道,可也别拖得太晚。要说病人,永远都会有的,可你也总要有点自己的生活…呃,你这是什么态度啊?我当然有自己的生活,我也不是工作狂…嘿,你这话怎么说的,女儿叫你,你爱来不来!”
电话打成这样,女儿方晓晓摇了摇头,拽了拽蓝色连衣裙的衣领。
…
“你说什么?”艾西睁大蒙眬的眼睛,“蓝色连衣裙?格子的?”
“嗯,我知道你想说什么。没错,跟第二被害人身上的那件差不多,但不是相同的款式,更不是同一件。”
“真可惜。”
“也没什么,我查了一下,前一年流行某大品牌的衣服,叫爱恋还是什么牌子的,格子的。到第二年,你也知道的,街头巷尾都是这类仿货,也不足为奇。”
…
方晓晓拽了拽蓝色连衣裙的衣领,不满地责怪说:“妈妈,为什么你总要和爸爸吵架呢?”
“这不是我的问题。你知道你爸说什么吗?我让他早点回家,让他多关心关心自己的家庭和生活。你猜他说什么?他说我是女人,我应该关注得更多,而不是成天往公司跑。”
“行啦,妈,别得理不饶人了。”女儿嘟起了嘴,从自己随身的小包里掏出个本子,“看看,你上个月加班五十八小时,比正常人工作一周的时间都多了吧。我再看看爸爸,他上个月加班二十三个小时,比你少了一半还多呢!”
“哪有你这么比的?你爸是大夫,正常工作时间谁都比不了。你现在上高中了,功课他也不管管,总不能指着你妈我这个学文科的吧?”
“你爸”、“你妈”,这是人们常使用的字眼,不知道为什么总给人推卸责任的感觉。特别是在父母双方互相指责的时候,当着孩子就老用这个字眼,就好像父母做得不对,因为他们是孩子的父母,而并非对方的配偶。
“你爸、你妈”,为什么就不能说是“我老婆、我老公”呢?!
于是,中国的孩子,特别是年轻一代的孩子,跟父母不那么亲,也便有了解释。因为从小言谈话语之间,他就被限定了太多的责任,等他们长大就学会了推卸责任。
倘若父母都在推卸责任,那么孩子能学到什么?让孩子按你做的去做,而不是按你说的去做——以身作则,这个最古老、最简单的真理,如今已被太多国人抛到脑后去了。
于是,女儿方晓晓和她的母亲,就在咖啡厅里拌了几句嘴。
这当然算不上什么大事。吵着吵着,母亲忽然拿起手机。“等一下。”她接听了电话,随后对女儿说,“你自己先回家吧,我还得去趟公司,老板那边有点事。”
“可今天是你休假。”
“可我是在给人打工。”
母亲走到门口,回头说:“晓晓,账我已经结了,一会儿再歇歇,你就回家吧,晚上肯定跟你一起吃饭。别忘了再给你爸打个电话,让他早点回家。”
吃什么啊!女儿赌气不理她。一个去公司,一个在医院,九点前能到家就不错了,还吃烤肉?那么晚吃饭,谁睡得着觉啊!
方晓晓这样想问题实在是大错特错了,因为她的父母都在晚上六点赶回了家。只有她,从咖啡厅出来后,就再也没回家,至今一晃三年。
“等等。”在咨询中心,艾西是个很好的听众,工作之余他就算不上了,他又插嘴说,“这我就搞不懂了,尽管父母吵架,不过看得出,他们对女儿都挺好的,为什么会怀疑父亲呢?”
“也只是怀疑而已,他并未被列为嫌犯。最主要的问题是,你注意到当时的时间了吗?晚上六点,她的父母都到家了,但是晓晓没回来,而且打她手机,已经是关机状态了。”
“新买的手机,电量不足,自然是关机喽。”
“不然,是因为SIM卡还没有换过去,至少母亲离开的时候是这样。”
“也许她就是不想接电话。”
“也许吧,但据她父母称,她还从未干过这种事。”
“凡事总有个第一次。”
“嗯,你总是喜欢狡辩。”
两人一阵笑,笑完了招一招手,还继续添酒。
“艾总。”酒保提醒他,“你们今天喝了一瓶啦,还喝?”
“喝,有什么不可以?”艾西又问,“你们怀疑做父亲的,到底有什么理由吗?”
“哦,是这样,因为他老婆后来也失踪了…”
“啊?!什么意思?”
“字面的意思呗。他老婆后来也失踪了。这个时候我们才开始怀疑他的,但是…该怎么说呢,这事说来也蹊跷。”
当晚的六点钟,父母先后赶回家,不见女儿的身影,起初还没着急,以为是女儿生气了。女儿的气自然是从他们两个身上来,俩人互相推卸责任,又是一番小小的争吵。
吵着吵着,他们发觉不对劲。天色越来越晚,女儿依旧没回家,也不打个电话。
挨到晚上九点,他们打电话报了警。警方这一时段可谓风声鹤唳、草木皆兵,接到电话后马上赶到女孩家,详细询问了情况之后,人人心里都冒出了不祥的预感。
如果方晓晓的失踪与前两案并无瓜葛,那么还好;但假如系同一人所为,那么这家伙的动作越来越快了。他的技术也越来越高超,青天白日之下就能把人带走,太可怕了!
寻找方晓晓的第一天,众人还心存幻想,期望女孩能侥幸逃生。
第二天大家就放弃了自我安慰:好学校的好孩子,没有任何离家出走迹象的好孩子,不会简单地依照自己的意愿就这么凭空消失的。
第三天,第四天,第五天,第六天,大家已经不是在找人,而是在找尸体了。
到了第七天,忙碌之余,大家回头想想,也总觉得不可思议:过了这么久,怎么没人发现尸体呢?
诚然,像B市这样一个大城市,想要弃尸又不被人发现,实在是轻而易举的一件事。这些沟沟岔岔的河流与水脉就可以简单地满足需求。
但是这不符合杀手作案的风格。他总是得意洋洋地向世人宣告他的罪行,而不是偷偷摸摸把尸体抛进小河沟,再在下面坠上一块大砖块。
倒不是说凶手不可能改变自己的犯罪风格,而是这改变看似毫无来由。
警方还好说,方晓晓的家里可是闹开了锅。
闹,并非寻常意义上的打骂。她的父母都是高级知识分子,是动口不动手的。女儿失踪之后,他们其实连口也不动了,完全依靠能杀人的眼神。
在父亲看来,如果当时母亲开车带女儿回家,而不是去该死的公司开会,那么女儿就根本不会失踪。
这样的指责合情合理,任何人都没话说。
冷战到了第二周,男人看女人就厌恶,女人一边伤心一边厌恶自己。
第三周的某一天,两人正式分居。
女儿失踪的第八周,住在娘家的母亲也失踪了。
母亲的失踪还是邻居报的案。她的父亲,也就是女孩的姥爷,挺早就过世了;孩子的姥姥瘫在床上,迷迷糊糊的。
孩子的母亲忽然从某一天开始就不回家了。保姆想了想,得,走为上策,于是她卷了家里值钱的东西,跑了。又过了一段时间,老太太无人照顾,死了。
这一死,用不了几天,邻居就知道了,警方随即也就知道了。
先是女儿失踪,现在又是老婆失踪,不得不引人怀疑。都是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的,又让人联系起了河沟子。
不过警察还未对父亲展开认真的调查,就被叫了停。因为在母亲失踪的那几天,曾有人目击,有个中年女人拎着个酒瓶子,失足掉进河里,被人救上来后,一直喊着“让我死,我不想活了”这样的话,并拒绝别人送她回家。这个女人的形象描述和方晓晓的母亲吻合。至于她家里的那一堆酒瓶,也与后来酗酒的形象不谋而合。
估计这女人是真的掉进河里淹死了吧?
这一次也是最后一案,竟比之前的两案来得更悲惨:这一家人算是灭了门,只剩下胡子拉碴的父亲浑浑噩噩地在世上苟且偷生。
令人不可思议的是,方晓晓的失踪竟是少女杀手的最后一案。三年内,再无任何少女以类似手段被杀,也再没有人失踪过。就好像少女杀手把自己也沉到了河里,销声匿迹了。
凶手不再作案,警方的工作可不能停下。他们把所有在这段时间入狱或进过看守所的人的名单都找出来了,继续进行着复杂的比对工作,可惜也没有找到有利的证据。
人活着总要向前看,不看也得看,因为不管你们怎么想问题,时间始终向前奔流不息。
到了这一年的年末,警方承认破案失败,只是没作官方声明。其他的罪犯与时间老公公的思路一样,他们可不管这凶手是否被抓到。于是,他们继续犯他们的罪,而少女杀手一案就算永远地搁浅了。
讲到这里,麦涛总算是把案子的来龙去脉说清楚了。瞧瞧时间,都快夜里十二点了,人家咖啡馆也要打烊了,两人各自回家。
临走前,艾西建议麦涛:为了不留下遗憾,还是回头去帮警察为好。只不过,帮警察并不意味着非要做犯罪心理师,当个顾问就好了,来去自由。什么时候这案子破了,或者再一次宣告失败了,退出就好。反正现在还是假期,身份为大学老师的麦涛也还是有空闲时间的。
麦涛道了谢,就回家准备跪搓板了…至此,第二天也就算结束了。
陈真佳子的男人找到了唐彼得,被他制伏。而后,唐彼得呆头呆脑地回家睡觉了。
王昭继续在警察局加班,晕头转向的,又睡在警察局了。
麦涛回家,被老婆骂回家太晚,不过没让他跪搓板。他洗了澡,和老婆做了爱,躺在床上久久不能睡去。
艾西也回了家。他倒是还好,没心没肺,只是心里也有些紧张,因为明天有一位特殊的客户也许会找他来做咨询。
只有古德曼律师不知道在背地里鼓捣什么。
这些人,将迎来更为惨烈的明天…
第七章 麻雀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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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钱扔进自动售卖机,机器里面就会滚出饮料或小食品。这种机器很少出现故障,因此只要人们有需要就会使用它。
把钱扔进老虎机里,老虎机通常没什么反应,只在极罕见的情况下让人中奖。这种机器也很少出现故障,因此只有少数人会使用它。
按照行为主义的说法,前者叫作不间断强化,而后者叫作间断性强化,所以前者让更多人养成了习惯,而后者就不行。
今天是周日,勤勉的法医水哥想起有件事情要去处理,就打了几个电话。
昨天是他替班,今天是他当值,所以他想问问同事,有没有人可以帮他替一下班。
可惜,既然同事们都知道周日会休息,而法医的休息又那么难得,所以大家都安排了事,没人能来替班。
水哥挂上电话,既没感到郁闷,心中也没啥不满。他收拾妥当,就出门去上班了。这种现象就叫作间断性强化。不是每次帮同事替班都会得到报酬的,也不是每次当自己有需要的时候,同事都会替班的。不过水哥就像是把钱扔进了老虎机,满不在乎地继续这么干。
坐在办公室里,水哥照例先饮一壶热茶,喝得过瘾了,以致大汗淋漓了,他便满意地站起来,准备开始干活。
如同我们已知的,法医的工作说忙也忙,说闲也闲。没有尸体送到的时候,他通常没什么事情,只需要检验前几天经手的尸体,看能不能找到当时未发现的痕迹。
这一天也是如此。水哥站稳了,拖出了陈真佳子的尸体。
陈真佳子就是那个崴了脚、被唐彼得救助,却又被人掰断了脖子的可怜女人。
昨天,一拨又一拨的办案人员来看那女孩的尸体,拍照、取证,因为那是时下最棘手的大案。可除了王昭,没人来看陈真佳子的尸体。水哥觉得这是命运的不公,因此一来就先看看她。
水哥刚把她拖出来,还没仔细过目,停尸房的门就被人推开了。
“哟,水哥,怎么今天又是您?”运尸人抬着尸袋向他打招呼,“辛苦您了。今天怎么又是您当班?唉,水哥的运气不好,今天这具尸体不大好处理呀。”
怎么不好处理了?水哥还在猜想着。让火烧死的?水淹死的?高腐?木乃伊?还是…签收了单据之后,运尸人就告辞了。水哥回来,拉开了包裹着尸体的黑色袋子。
哦…袋子一拉开,他马上就明白了。这是一具新鲜的男人死尸。之所以说麻烦,是因为尸体皮肤表面沾了许多碎玻璃。这些碎玻璃大多是刺入男人小臂的,也有一些还残留在男人的脸上。
又看了一眼,水哥不由得怔住了:咦,这个男人的脖子歪向一侧,右侧的脖颈处软绵绵的。水哥用手一托,又放下,脑袋就又歪向那边。这模样就好像他小时候看到的死去的麻雀——软绵绵的,俩黑溜溜的小眼睛无力地洞开着。
水哥最讨厌麻雀,不喜欢看到它们飞,不喜欢听到它们叫,更不喜欢吃它们——这倒是与小时候受到的关于“四害”的教育没什么关系。
小的时候,也就是20世纪70年代,水哥是个好孩子。那时候的学校里,没多少学生认真上课,也没多少老师认真教书,不过水哥很好学。也许就像现在的孩子,轻而易举地在学习,就不拿学习当回事了吧。水哥没有几本书,就总是抱在怀里,吃饭看,睡觉看,甚至走路都看,父母也管不了他。
说来也奇怪,水哥从小这样看书,竟然没把眼睛看坏,不过也还是遭遇了几次危险。其中有一次,水哥一边走一边看书,走着走着忽然觉得身子一矮——呃,怎么了这是?水哥茫然地放下书,这才发现自己掉进了井里。说掉进去其实也不恰当。由于看书,他张着两臂,胳膊正好挂在了井边,就没掉下去。
小水把书放下,胳膊撑着井边爬了出来,回头望望井里,好家伙,几米深呢,要是掉下去可不得了。小水这样想着,就抱来了路边的几根大树枝,用碎砖头压好,免得其他人掉下去,然后他自己一边看书一边离开了。
书,还是照旧要看的!
至于麻雀事件,则是另一件事。
有一天妈妈对他说,不要总闷在家里看书,出去玩玩吧。小水说好吧,就拿着书出门了。他来到那时候随处可见的小花园,在草坪上一边走一边看书。看着看着,一不留神,被树干绊倒,小水摔了个大跟头,书也甩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