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了不算完,还得跟家里喝茶。段哥于吃喝最为讲究,可这一晚泡出来的东西也不大是味。
默涵亲自去厨房涮碗,谁也没拦着。她走后,几个成年人压低了声音说话。
“小艾,默涵她怎么会变成这样?”
“她还有救吗?”
“吃药会不会产生严重的副作用?”
“求求你,一定得救救她,帮帮我们。”
您瞧,今天下午老威来之前,她爸妈说的话其实和昨晚没什么区别。而我呢?说的话也差不多,让他们留意,生活中有没有个叫辉辉的男孩子。
幻觉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有明确的现实基础,一种纯属空穴来风。
前一种最好理解,我和John都曾在不同时期,把所看到的事物给扭曲了;后一种就麻烦一点,听说过多重人格吗?多重人格虽然没有得到科学家的普遍认同,不过它有一种类似的情况,叫做“DID”(身份识别障碍)。DID和虚构性幻觉的成因有些相似,都是大脑经过加工,构架出完全不存在的人或物体形象,随后强化成印刻。
鉴于半年前,我接触默涵的时候,她看起来挺正常的;半年内,也没听她父母报告过严重的异常行为,我暂且认为,她形成虚构幻觉的几率不会很高。这就意味着我们有可能,或不得不去寻找真实中“辉辉”的影子。
我继续提一些建议:“学校那边,暂时按兵不动比较好,没有必要现在就惊动老师和同学,这种闲话在学校里传得特别快。不过呢,也不能完全不让老师有个思想准备,我建议你们找个时间,约老师出来闲谈一下,但是不要把话说得太明白。你可以说,默涵从体特转为普通学生,学业压力还是比较大的,因此最近有点不适应,和家长关系也比较僵,所以拜托老师平时多注意一下,有什么情况及时通知你们。医院那边,我会去问,尽管放心。当然对于这类问题,用药上肯定会有副作用的。都是我的朋友,大家开药会非常谨慎的,所以按他们所说的计量服用就可以了。默涵没疯,所以也就不存在什么‘把疯子治成傻子’的可能性。但是换药的时候也告诉我一声,大家都过目比较好。至于住院,暂时先不要安排。因为她一旦住院,这事早晚还会在学校里传开,等她治好再回来,可能会在同学中抬不起头来。”
不严重吗?她都这样了还不叫严重吗?
我在心底问自己。可又有什么办法呢?中国现有的心理和精神水平就这样,媒体又不给太多正面的报道,导致至少是学生们,都以自己患有心理问题为耻。患有心理问题去看病,就等于你去精神病院,变成了疯子,或者变态。
谁愿意跟疯子和变态来往?
退而求其次吧,在李默涵彻底失控之前,我不会铤而走险。
我们的谈话断断续续的,反正默涵一过来,大家就装傻聊别的,一走就接着说。涮碗总共也用不了多长时间,默涵收拾干净,回来一屁股坐在我身边。这期间,她表现得挺正常,言语也没什么不好理解的——除了她口中还老念叨着“辉辉”,以及她还把我当做辉辉的爸爸。
心不在焉地喝了好几壶茶,看看表,都快九点了。我面无表情地起身告辞。
“我送你吧!”段哥显然想跟我说话。
“不行,我送叔叔。”默涵执意向我示好。
“你又不会开车。”
“你喝了酒了,也不能开车!”
还真是这个道理,冲今晚段哥的状态,搞不好把我们送上黄泉。
“行了,别争了,就让默涵陪我走几步吧,我坐地铁回家。”
然后,大家像未来的儿女亲家那样握手、告别。
默涵又回去穿上了外衣,跟我下楼。
“默涵呀,”我不放心,一边下楼一边叮嘱,“既然叔叔也说了,你也答应叔叔了,那就得遵守约定。再过一年,等你十八岁之后,辉辉才会再来看你,这之前,你得好好上学,听爸妈的话。”
“知道,您放心,不就是一年吗,我能做到。”她满口答应,推开门,一股冷气扑面而来。我还挺高兴的,外面的空气怎么就那么新鲜呢!
她忽然又害羞地问:“那,辉辉他会想我吗?”
“会吧…”
“那就好。”
她陪我走向地铁站,没多远,五分钟的路程。这期间,两人没太多交谈。
在地铁站的门口,她依依不舍地向我挥手告别:“您会再来看我吗?”
“当然!”对此我特确定,我以后得常来,“我会经常来看你的,看你有没有遵守约定好好学习。”
我转身下楼梯。
她忽然叫住了我。
我一回头,惊讶地发现,她就站在我身后。
她背在背后的右手转过来:“差点忘了,这是给辉辉的礼物,托您捎回去,行吗?”
“行啊,谢谢你。”有什么不行的,我接过这只巴掌大小方方正正的小盒子。
“对不起,没有给您准备礼物。”
“没事,我不要礼物。”
再次告别,我快速地沿梯而下。
这里面装了啥?我很好奇。可不敢拆开看,唯恐她跟在身后。直到钻进车厢,我这才喘了口气。
九点过后,地铁车厢里乘客稀少。我靠在门边,撕开包装纸。
白白的小纸盒,上面还写着挺秀丽的几个字:致我最爱的辉辉!
嗯,是默涵的笔迹。
什么礼物,手表吗?
我掀开盖子,咦,好可爱,里面趴着个小小的白嫩嫩的“床宝宝”,瞅背后的模样,很像缩小了的韩国版的“糖果熊”!
嘿嘿,到底是不是糖果熊呢?啥时候出了小号的?我挺开心地把它翻过来瞧瞧。
白花花软绵绵的小熊脸上,化着凶猛的口红,裂开了的大嘴巴,似乎喷着血。那夸张的黑乎乎的眼圈,彻底盖住了半张脸。
呕,我嗓子里止不住一阵涌动,到底还是没忍住,哇地吐了一地…
发明口红的那孙子,我问候你全家!

十一、我不想做基佬

昨天晚上在地铁里,我可是糗大了!
从来没这么丢人过,这讨厌的小糖果熊,彻底让我想起了被默涵抓进门时看到的一切。本来胃里就不舒服,这一下波涛汹涌,吐了个干净。
我倒是吐痛快了,附近的乘客都慌了。
什么事啊!一个看起来挺干净的小伙子,脏乎乎地吐这一地——呃,还有身上。
见鬼的是,这邪恶的小熊身上一点没弄脏(除了凶猛的口红之外)。
也顾不得擦嘴,门一开,我慌不择路,身后骂声一片。
就这个德行,打车也不容易啊!人家司机看见我,都以为我是喝高了呢!没辙,脱了大衣,里面就剩下个小衬衫,在寒风里瑟瑟发抖。
好不容易来了个好心的司机,算是救我一命。
这该死的小熊,我也不敢扔,生怕日后默涵再管我要的时候拿不出来。
回到家,失魂落魄的,顺手把这东西丢给雪糕:愿意叼走玩就玩吧?结果,人家雪糕都不愿意搭理,瞅了瞅,低头闻了闻,很不满意地走开了。
我在床上躺了大半宿,捱到天亮,才迷迷糊糊睡着了。
这样的悲剧,让我怎么给老威讲述?何况,美婷还在楼下车里等着呢,也来不及讲述那么多。
可老威很好奇,直催。“这样吧,”我无奈地摊开手,“我告诉你就是了。”
“那就快说吧,还等什么呀!”
“嗯,我可以告诉你,不过要等到七年之后。”
嗯?他反映了一下,恍然大悟:“嘿,你小子,真够阴的啊?报复我呢!哎,怎么说呢,美婷的事儿我瞒着你七年,也不是为了别的。主要是考虑那时候你忙,再说孩子刚去我二哥家,也得适应挺长一段时间,我琢磨着过去咱们那档子事,少提为好。这不是一晃七年过去了,她也长大成人了,安顿下来,我不就带她来了嘛。好了好了,算了吧,你的事儿,不想说就不说了,快点换衣服,咱们准备出发。”
“到底是去干嘛?”
“七年以后你就知道啦。”
…作者:艾西
没有大衣,我只能换个方法穿衣服。最里面是个短袖背心,外面来个不知道啥质地的灰色的绒绒小衣服,再穿上个衬衫,最后套件休闲的西服。
“这不是挺好嘛!”老威瞅着我。
“不好,穿得跟你差不多,很不爽!而且你还有大衣呢!我很冷。”
“大什么衣啊!我车里又不冷!再说,咱爷们考虑问题最周到,美婷下去肯定把空调打开了,不冷。回头路上给你买一件,真是的。”他啰啰唆唆地,连推带搡,把我轰出门。
于是,三人,一狗,驾车出发了。
“到底是去哪儿?”我还莫名其妙的,莫非有些高档饭馆允许带狗出入?恕我没见过大世面。
上了车,老威坏笑起来。上去了,我也不好推门下车,所以他没啥顾及:“去个好地方,准保你开心,有好多大姑娘呢!”
见到好多大姑娘,开心的是雪糕吧?
“到底是去哪儿?”我忽然有了个概念,莫非是私人会所?我还从来没进去过呢!
“先不管那个,我说小艾啊,你也老大不小的人了,该找人结婚了吧?”
我劝他的,怎么反被他拿来说我:“我不着急啊,怎么了?你不是也没对象吗!”
“我跟你不一样啊!”老威用异常风骚欠抽的眼神瞟瞟我,“我虽然没结婚,但我是有闺女的人了!”
呃…
“你敢说这不是我闺女吗?嗯?”
“不敢…”
“那不就结了吗!所以我的事儿不着急!你不行啊,你这二十八岁大小伙子,别老让别人操心啊。”
“我没钱…”
“甚?”他很夸张的大声嚷嚷。
“甚什么啊甚,我说得很清楚啊,没钱,就没法结婚呀!”
“你真次!我说得是肾,不是甚!”他腾出手来,往我腰眼里一戳,“卖肾去,卖完了你就有钱啦!”
“肾都卖了,我结婚还图啥啊…”
“你不是俩肾吗?傻啊,卖一个就解决问题啦!”
唉…这样的爹,得养出啥样的孩子来啊,还好美婷不是他养大的!
一路上都是这样的调侃,气氛倒是挺活跃。快到地方了,老威这才说了实话:“行,咱别闹了,你也别揍我了,万一开到沟里去呢。反正还十分钟就到,我就跟你实话实说吧。你还记得祁睿吧?”
“记得啊!你今天提好几次了。”
“对,祁睿是我初中同学。当然了,我初中不是只有这一个同学啦。不过我们那个班啊,有点奇怪,按理说初高中的同学感情应该不错。可我们班到现在大家走动得特别少。那天一哥们儿跟我提议,说咱们搞个同学会吧。我说行啊,十五岁毕业,现在都三十岁的人,老长时间不见了,大家都干什么呢?最主要的,你也知道我这人,有个理念,哥们儿朋友之间的,大家能互相帮衬着点,一块儿往上走,是最好。小艾你瞧,我现在是有点钱,这辈子我肯定是够花了。可一想起以前有些老同学,他们未必过得舒心。我就想啊,借这个同学会的机会,联络一下感情,顺便看看大家能不能一块儿发展发展,都能过上好日子。”
老威这话不假,以他现在的资本,用不着去巴结谁,也能活得挺好。我还奇怪他为啥今天换了辆公司破车出来,原来是为了避免在人前炫耀。
他是个好人,跟2000年的时候一样,除了收敛火气,几乎没怎么变过。
老威接着又说:“正好呢,美婷跟我念叨了三个愿望,这第三个愿望啊,就是参加成年人的聚会。也难怪,她爸就是我那二哥,管得太严,很少让她自己出门。有这么一个小要求,也不过分,我就想,带着她去呗。反正都是我同学,还能闹到哪儿去?对吧!”
对个屁!
我就纳闷了,你带美婷去参加你的同学会,跟我有啥关系,为什么非得带上我?
我非常郑重地提出抗议:“老威,你是人吗?你带着你闺女去,找我干啥?你懂不懂规矩啊!”
“啊?啥规矩?”老威明知故问,把大脸无辜地甩向我。
“你去的是同学会!懂吗!你要是有老婆,应该带你老婆去;如果你不想带老婆,也可以找过去的女同学叙叙旧,不是都说吗,同学会最容易导致外遇。你让我去,算咋回事!人家会说咱俩是基佬!”
“哎哟哟,你瞧瞧,你还心理医生呢!心理医生不能带着有色眼镜看人!基佬那是骂人呢。”
“行,我错了,那咱是啥?男同,玻璃,gay,圈里人,你觉得怎么叫合适?停车,我不去了。”
“别啊,你忍心让小丫头伤心?这可是她的心愿啊。”他作势拿捏他的肉脸,极其邪恶地把求助的视线投向美婷。
美婷抿着嘴一个劲儿地笑,雪糕老大不高兴的,估计是闷坏了,一个劲地叫。
“别…拿…孩子…说事…”
“怎么着吧,你答应不答应吧!”
我不理他。
“你瞧,兄弟,我肯定不能害你,对不?你好好想想啊,美婷去,对你也是有好处的啊。我就说,你是啥啥领导,这是你闺女,顺手来我这儿办事,捎带着一起过来玩啊。再说,我们班好几个大美女呢!随你挑呗!”
“我不到三十岁的人,带着个十多岁的女儿,还去你那儿挑美女?你脑子让狗吃啦?”
“神秘感,懂不懂,这叫做神秘感。男人的神秘感,对女人有致命的杀伤力!你咋上的学啊?”
软硬兼施的,我是彻底没了主意,反正他说的就得算。
强调一句啊,我可不是基佬…呃,说错了,我可不是男同,不是玻璃,不是gay,不是圈里人。

十二、 蜘蛛的尖刺

一个男人怎样才能成功地吸引女人的注意?反过来亦然,这是一组很有趣的问题?
通常,男人们乐于展示他的金钱、社会地位、孔武有力的身材、安定沉稳的性格、值得托付终身的可靠感觉;而女人们则相反,她们会化妆以使自己看起来更美,她希望自己的性格看上去温柔婉约,至少也要娇柔可爱,同样的,她也应该表现出可靠的感觉,至少不该像是水性杨花。
两性之间的吸引非常复杂,这是因为我们人类是复杂的社会性动物,不过性的吸引在动物界之间也并非就很简单。
孔雀先生为什么要开屏呢?传统观念认为,孔雀先生那绿油油的花里胡哨的尾巴是用来吸引孔雀小姐的——在遗传和进化的历史上,孔雀小姐偶然地很喜欢这种尾巴,然后孔雀先生便尽其所能地将这一特点遗传下来。因此,在孔雀的后代中,这一特征被保留并且被夸大——也给了人类去动物园欣赏孔雀的机会。
然而,孔雀小姐真的喜欢这一套吗?
有个叫做布雷特?霍兰的生物学家有一种不同的解释:他认为雄孔雀的尾巴变成现在的模样,的确是为了吸引雌性孔雀的;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一爱意的表达,遭到雌性孔雀越来越多的抵制。他的观点并没有引起太多的注意。直到他在两组蜘蛛中进行观察的研究成果公之于众。
某种蜘蛛的前腿长有一束尖刺,被认为是与性吸引有关系的。这种蜘蛛先生喜欢作秀,高高兴兴地抖动着前腿上的那束尖刺,结果蜘蛛小姐被他撩拨得动了情,然后两个小家伙高高兴兴地腻在了一起…布雷特做了一个冒坏水的决定,他把雄蜘蛛腿上的尖刺去掉——雄蜘蛛大概对这一改变感到很沮丧,可是一看到雌性,他还是费力地哆嗦着——除此之外,他还能有什么办法吗?出人意料的是,雌蜘蛛看了半天,还是觉得这事儿挺“煽情”的!结果两个小家伙还是高高兴兴地腻在了一起…
如果布雷特只做到这一步,也就罢了,可他继续冒坏水,找到了另外一个种类的蜘蛛,这种蜘蛛生下来就没有尖刺,可布雷特把之前拆下来的尖刺给人家装上了。这个可怜的蜘蛛小伙子大概也觉得很纳闷,算了,装上就装上吧,蜘蛛先生诧异了一阵子,随之就适应了。更让人出乎意料的是,加装了新型部件的蜘蛛先生,似乎更受到蜘蛛小姐的青睐,他得到交配的机会,比平均值高了整整一倍。
这说明一个问题:在进化的过程中,雌性会慢慢反感雄性的作秀,对他越来越抵触,而不是常识中越来越喜欢。可以确定的一个概念是——改变,才是最受欢迎的。
布雷特和他的同事赖斯得到了一个让人不安的结论:越是有社会性、越是交流得多的物种,就越容易受到改变的影响。这是因为两性之间的交流越多,就越容易为“改变”提供盛大的场所。
于是根据布雷特的研究就昭示了一个秘密:那就是人们为什么会出轨,为什么会做出错误的选择,同时,他也说明了为什么“同学会”这一事物,对已婚夫妇具有摧毁性的打击。
这就源于,我们是在追求改变的。
女性有可能厌烦了平凡可靠的生活感觉,而被那些改变了的男同学弄得神魂颠倒。反过来,男性也对与他生活了许久的妻子悄悄地产生了审美疲倦,而对一些搔首弄姿的女同学情有独钟。
这涉及另一个人类现象:那就是我们只要参加同学会,便总要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穿上最华丽的外衣,并说着言不由衷的话。
我们暴露出自己最有吸引力的一面,本来只是为了不在同学会上丢脸,却意外地引发了一连串的反应。
不过,今天老威有点不一样,他倒不是想吸引谁,事后,我才知道,如他先前所说,他操办这个同学会,既是为了联络一下感情,又是为了寻找大家共同发展的机会——只是当时我还不知道,他的这一想法,是有具体指向性的。
他最想重新联系的人是个男同学,叫刘紫建。
大概在同学会开始之前几个小时,刘紫建同学还在商场里抓耳挠腮。
他的手,几次想要从口袋里掏出来——掏出他那陈旧的、有些磨破了皮的钱包:那里面揣着两千多块皱皱巴巴的票子。
他几次冲动想把钱掏出来,可又塞了回去。
他的面前是琳琅满目的各类男士服装,以大衣和西服为主——是的,既然参加同学会不该让自己看起来太寒酸!
刘紫建在商场里往来穿梭,却迟迟不见他出手。他不敢去一般的商场,怕服务员热情的招待,可他囊中羞涩,不好意思。他选择了一家带有些自选性质的服装品牌,在这里,他可以自己慢慢地挑选。
其实,瞅他那个打扮,服务员未必愿意多看第二眼,更别说招呼他了。
时值寒冬,他穿得倒是挺暖和——上身是个黑色的羽绒服,不很脏,但是款式比较旧了;他的腿上套了个牛仔裤,一看就不是牌子货——他很瘦,但是两腿穿得圆圆胖胖的,估计里面还套了秋裤和毛裤。
三十岁的男人,肯于穿毛裤是很罕见的——至少我娘让我穿秋裤,都总要使用非常手段!
在商场里,暖气开得很足,可他似乎也不觉得热,连脖子上那一圈退了色的红围巾都没有解开。他或许有些营养不良,要不然就是操心过度,看起来又老又瘦,眼袋挺迷茫地耷拉着,眼神也说不上有精神。他左顾右盼,可眼珠转动起来有些费力。他的右手揣在兜里,倒不是因为冷——这里实在也不冷,而是为了护住他的那只钱包。
他的钱包,不管是皮子的,还是革的,反正都被捂出了汗。
刘紫建流连忘返之间,被琳琅满目的服饰给弄昏了头,他不愿意胡乱地试衣服,大多数男人都不乐意,至少不会像姑娘们那样脱了就穿,穿了就脱的。他只是在那里看来看去,看得服务员或隐藏在人群中的商店便衣都对他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但是他的手,永远放在口袋里,他的眼神,从没有瞥向他人的钱包或财物。
他是来买衣服的,买在同学会上穿的新衣服,仅此而已。
末了,在商场里来回了半个多小时,他总算出了手。他看上了一件有些英伦风情的外衣,中长款,该怎么形容,反正福尔摩斯那个年代,英国人经常穿的就是那种衣服式样,只是短了一截。刘紫建看中的,更多的是它的价位——七百九十九元,这是他能接受的——看了看号码,好像是他能穿的,也没有试,就把它摘下来走向服务台。
小姐正在忙得不可开交,抬头看看他:“先生,您买这件?”
“啊!”这给他提了个醒,他当真要花八百块钱买这件衣服吗?他挤出个古怪的笑容,拖延了一点点的时间。是的,他需要这件衣服,人靠衣服马靠鞍,最终,他狠狠心点点头。
拎着袋子,刘紫建走出商场。外面小风一吹,他卖力地咳嗽起来。
如此过程周而复始地又重复了几遍,他先后买来了外衣、西裤和衬衫,也全然不顾衣服搭配是不是好看,是不是有点像是个卖保险的经理。他与社会脱节了好长时间,因此也不太懂这些东西。
他拎着袋子们往家走,然后和其他人一样涌入拥挤不堪的公共汽车。
钱包里还剩下三百多块钱,他还可以去理个发,把自己整得年轻一点,新潮一点。
这样挺好,毕竟在几个小时之后,他将穿着这身衣服欣然赴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