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欢笑了笑,什么都没说,她看了一眼三位师兄,开始迅速画符。
仍然用的是血,但却是清欢最认真精神最集中也是最为虔诚的一次。
程鹤怕是根本没把清欢放在眼里,所以他永远也不知道自己到底为什么失败。
他死了。
就在黄符化作利刃刺破他胸膛的一刹那。程鹤低头看向了自己胸口,用一种不敢置信的眼神盯着清欢看,然后整个人向后倒去,轰的一声,发出沉闷的声响,这个嚣张了一辈子,不知害死过多少无辜人的妖道,就这样死了。
完了之后清欢觉得自己用光了所有力气,她整个人都软了,扑通一声倒在了地上。大师兄奋力爬过来,把她抱在了怀里,泪如雨下。“师父。”
郎老头知道他想说什么,他看向了程天舒,对方因为程鹤突如其来的死整个人都立在当场,郎老头不想动手,二师兄便趁着这个机会,取了程天舒的首级。没有了脑袋的躯体倒在了地上,死不瞑目。
师徒五人就在山谷里睡了整整三天三夜。清欢醒过来的时候,她已经在二师兄的背上了。“师兄……”
“嗯?”二师兄回答。“醒了吗?咱们很快就到山脚下了,到时候,给你买好吃的。”
三师兄难得正常,笑眯眯地说:“十五年前,也是在下山的时候,我们捡到了欢妹呢。”
十五年后,他们一起下山,这一次没有多出谁也没有少掉谁,一切都非常完美。只是,如果凉雪也在的话那就更好了。
趴在二师兄背上的清欢微微笑着,又闭上了眼睛。
这可能是她过得最落魄却也最温馨的一辈子吧,回到奈何桥的清欢这样想。接下来的几十年时间里,她一直跟着师父师兄四处斩妖除魔,替天行道。他们借出了寿元,活不了几年了,清欢没有强求,虽然她可以,但那并非她本意。
即使留的住,也早晚是要走的。既然如此的话,不如一切顺其自然。因此,即使是在师兄们去世后,清欢也仍然留在那个世界里,四海为家。民间有个传说,倘若妖孽横生,便会有身穿道袍,手拿一柄伞的美貌道姑出现,她会帮助你,就像是老天爷派来的一样。
女鬼凉雪离去前对着清欢盈盈下拜,清欢什么也没说,只是目送她离去。
墨泽觉得主人这次回来有哪里不一样了,但他没敢问,偶尔偷偷觑一眼主人迷茫的样子,墨泽觉得,大概主人在想什么,自己是不能理解的吧。即使有了人类的身体,他的骨子里也仍然是一只系统呢,不懂七情六欲。
其实清欢知道的,现在的她,已经足以强大到选择任何一个世界去看看了。但她一直没有,因为她觉得,那都是过去的事,过去就过去了,再去在意,又能有什么意义?倒不如干脆利索的放手任走,那样的话,也许还能得到一个美好的现在。
但此刻……
她闭上了眼睛。
再睁开眼,是在一个典雅的房间里。房间里的东西很少,但干净整齐,书架上的书本一摞摞的。屋里弥漫着一股子浓厚的药味,还有男人的咳嗽声。但那咳嗽声很轻很轻,轻的好像已经听不见了。
清欢站在床边,她看得到床上的人,但那人却瞧不见她。
他是谁?
她活着的时候深深眷恋热爱着,为其付出了一切,最后落得心碎而死下场的那个人。
她都看到了。看到她死后,他将她的尸体抢走,看到他每天对着她的尸体说话,给她穿衣洗澡喂饭……但已经死掉的她不能给予任何回应。他还娶了她的牌位,从那以后,终身不娶。而现在,他终于老了。
老到已经足够可以死去了。
清欢伸出手,慢慢地摸了摸那个男人的脸,他已经不复年轻时候的俊美英挺,他皱纹密布,白发苍苍,嘴里一直在叫着她的名字。
“为什么不肯放下呢?”清欢问。
男人没有听到,他看不见她,只是在朦朦胧胧之中,似乎依稀看得到当年扯着他衣角叫他荆大哥的少女。那样温柔羞怯,勇敢坚强。她一直在他的记忆里鲜活的存在着,而如今弥留之际,懊悔仍然如同潮水一般涌来。
一生位极人臣,呼风唤雨,惟独失去了最爱的那个人,从此后山高水长,孤身一人,再也无人陪伴添香。
“清欢……清欢……清欢……”
清欢不再碰这个人。她爱他的时候是真的爱他,被他伤透了心,也就不再爱了,现在她再见到这个人,她终于有足够的勇气告诉自己,也告诉他,放下吧,不要再执着了,这一切都过去了。
一切过去的,永远都不会再来到。
床上的老人呼吸逐渐急促起来。他睁着双眼,伸出双手,仿佛又看见了美丽的少女,但这一次,她没有甜甜的喊他荆大哥,也没有泪眼汪汪地看着他,更没有心如死灰的叫他荆大人。
仍然是那般美丽,但却坚韧和淡然。她说:“黄泉碧落,永不相见。”
是的,永不相见。
清欢离开了,再也没有留下。
她没有看到,在她离开之后,另一抹淡的几乎透明的影子也站在床边,看着床上断气的老人。
如果清欢回头的话,她会发现那个人的面孔是如此熟悉。
奈何桥的红花更加旺盛了,清欢坐在大锅前,慢慢地用铁勺搅着滚烫的汤水。你看,这里总是有鬼魂来,又有鬼魂走,永远都不会停止。奈何桥不为任何停留,不为任何人解惑,永远不会消失,永远不会回头。没有过去跟未来,就只有现在。
墨泽觉得主人的心情似乎好了一些,就又贱兮兮的过来蹭着清欢的腿撒娇。这一次他担心主人仍然不高兴,还把吉光跟小黑也叫了过来,三个小东西都围着清欢,那亲热劲儿,这一次她独自一人谁也没带,好像真的是让他们感到不安了。
清欢摸了摸墨泽的脑袋,这小家伙永远都会是这个样子,不会长大也不会衰老,只要她存在,他就存在,是可以永生留在她身边的人。
“去玩儿吧。”
“主人不跟我一起玩吗?”墨泽仰着小脑袋,盯着清欢看,一边看一边问。“就算不看着,这汤也不会洒出来,火候也不会出错的。”
“墨泽,你查一查……”清欢话说了一半,“算了。”
墨泽不明白主人这是怎么了,要他查什么?
清欢没再说话,恬静地坐在那儿,仍旧慢吞吞搅拌着汤水,半晌,突然微微一笑,刹那间,仿佛整个天地都变得柔和。
那样的豁达和平静。墨泽说不出自己心底的感觉,但他知道,主人仍然是原来的主人,不,也许比之前还要更加强大。到底发生了什么呢?就在他没有去过的那个世界?还要刚刚主人去了哪里?
他要是问出口的话……会不会挨揍啊?!


第173章 第十三碗汤(一)
女鬼宝鹿感觉到自己的心被填满了,那种空落落的感觉已经消失不见,按理说,她应该满足了。可是……她懵懂不解地凝视着清欢,怯怯地问:“我、我还是不知道……我到底缺少了什么呀!”
季遵跟清欢在一起是什么样子,她在梦中都看见了。即使这样,女鬼宝鹿也仍然不懂为什么。
清欢叹了口气,“也是难怪,你像颗石头。”悟性太差,好像脑子里少了根筋。“饮尽此汤,你就明白为什么了。”
正常鬼魂都会接着问的,然而女鬼宝鹿果真饮尽了汤水,然后遗忘掉了一切,主动往桥那头走去。
墨泽:“……主人,这个鬼智商好像有点低耶。”简直就是人形小白免。
清欢闷笑:“谁说不是呢?”
由于上一个世界清欢过得很快乐,所以她很希望能够尽快进入到下一个世界,奈何桥上太冷清了,而她虽然寂寞惯了,也仍然想要再去感受人间烟火。有智慧的生命体都太奇怪了,就像是神话里头,人类都想成仙,神仙却想要做人。缺什么就想什么,往往会忽略掉自己本身拥有的。
“不对呀……按理说,应该有人来的。”清欢微微皱了下眉,她能够感觉得到,这个时辰是下一个鬼魂出现的时候,怎么会没有呢?
正在这时,奈何桥面上缓缓冒出一个白花花的东西,是谢必安,他手拿勾魂索,在清欢面前跪了下来:“主人。”
“魂呢?为何没有勾来?”
谢必安那张雪白又面瘫的脸上出现了人性化的奇怪神色:“我……没有找到。”
“你说什么?”清欢讶然。“没有找到魂的存在?”
“是的。”谢必安疑惑地捏了下手指。“但明明……我该去为此人勾魂的。我到的时候,人已经死了,但魂却不在了。”
“不可能,有大功德的鬼魂是不会轻易消亡的,一定是出了什么问题。”清欢想了想,单手指节轻轻敲着桌边,说来也是奇怪,这一次锅里没有新汤出现,但的的确确,在这个时辰,应该出现一个鬼魂。“你先下去吧,这事儿我来处理。”
“是。”
桥面缓缓归于平静,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清欢不愿意动用自己的力量,因为那样的话会阻止到她心脏的跳动以及情感的流露。但现在是在奈何桥,不受约束,于是她微微眯起眼睛,掐指一算,顿时哭笑不得。
好么,算到现在,她遇到过几个穿越人士,这回估计是要去见重生者了。
说到重生者,清欢也曾让自己的恩人重生过,但她那次所为,是在法则之外的,说白了,算是钻空子。但要理所当然的说,也能说是为了修正世界的扭曲,给予恩人重生。然而哪有人能轻易重生呢?人这一辈子,过得好跟不好,遗憾与不遗憾,过去了就是过去了,这也是为什么每个鬼魂的心愿都要由她去完成,而不是给它们机会让它们自己上一样。它们这一段的人生已经结束,心愿未了,可以由她代替完成,但它们绝对没有资格自己重来。
否则那功德便要全毁了。
而这次的鬼魂,的的确确是重生了。执念太深,太过悔恨,再加上那个世界有淡淡的扭曲,竟然机缘巧合被她重生。清欢想,这也真是天意。
然而这是不被允许的。死了就是死了,该到奈何桥来就该到来,有什么心愿可以让她去完成。这女人重生后想要避免重生前的悲剧,把这辈子过好,那是不可能的,不让她死心到极点,她不会认识到错误。
女鬼……不,这回不应该叫女鬼了,她还是个人,活生生的人。
魏亚安。
某世界的人,生活在八九十年代,是村里唯一一个考上大学的高中生,美好人生正开始的时候,家里人不由分说地给她定了门亲事——村头雷家的独生子雷大庆,是个军人。魏亚安一家提前拿了彩礼,魏亚安上大学的费用也是雷家给出的。可惜,这人啊,心容易大,大学才上一年,二十岁的魏亚安心就野了,她在学校里认识了一个帅气儒雅的学长,俩人爱的要死要活的,她就回家求雷家解除婚约,完全忘了当初是她自己答应的这门亲事,又用了人家的钱上大学,事实上这几年魏家人都是雷家人帮衬着的。
她跟学长谈恋爱一直没跟人说,就连雷家张罗着结婚,她也忍着,直到结婚前夕,雷大庆请了婚嫁回家,战友啊什么的都齐聚一堂了,她才出现,哭着跪下求雷大庆放了她。
雷大庆脸色铁青,但什么话也没说,当下就把胸前那大红花给摘了,连夜跟战友们赶回了部队。
这亲事就算完了。
从那以后,魏家雷家老死不相往来,可笑的是魏家的彩礼钱却不没退,给魏亚安交学费的钱也不打算还给雷家,雷家就只能吃了这个哑巴亏。不仅如此,魏家还在村里各种说雷家的坏话,什么雷大庆年纪太大啊长得太凶啊职业太苦太危险啊又赚不了什么钱,他们家一如花似玉的大姑娘许了个不知冷知热的军人实在是可惜了云云。
魏亚安后来跟学长结婚了,学长家倒是挺有钱,可惜这钱到不了魏亚安手上。婆家人瞧不起她是个农村姑娘,一直撺掇着学长跟她离婚。魏亚安在这个家过得也不好,学长夹在母亲跟妻子之间也不知道向着谁,干脆谁都不向。久而久之,魏亚安孤独寂寞起来,有一回到酒吧喝酒,不知怎么的就跟个外国人玩了一夜情,再然后怀胎十月生了个金发碧眼的小孩!
这下闹翻天了,学长干脆利落的跟她离了婚,孩子归她,魏亚安一毛钱也没拿到。她婚后就做了全职太太,没有工作经验,于是只好抱着孩子回了老家。老家人都知道了她的事儿,她在家里抬不起头来,又被父母撵出去到镇上的一家饭店当了服务员。每个月赚那么一点点钱,却什么脏活累活都干,才三十岁,整个人就苍老的不像样了。
然后她就遇见了雷大庆,雷大庆仍然是单身,曾经有个未婚妻。那未婚妻据说是他老领导的女儿,年轻貌美还留过洋,娇滴滴的大小姐,据说两人特别恩爱。可惜小姐出了车祸,两人刚订婚,还没来得及结就香消玉殒了。
这会儿的雷大庆已经复员,继承了老领导的家业,可以说是有钱的要命,不知道多少女人上赶着想嫁他。但他却对谁都没好脸色,当时魏亚安不小心摔碎了个盘子正挨着骂,雷大庆还帮忙说了两句话——但并没有认出她来,他只当是个可怜人。
魏亚安后悔不迭。本来,她是可以当雷太太的呀!雷大庆的老婆应该是她!跟学长比起来,雷大庆是多么的专情!虽然他不够英俊,但却五官端正一身正气,而且忠诚严谨!
她后悔死了,要是能重来一次,她决不要再跟学长在一起,而是在一开始就牢牢地抓住雷大庆这个好男人!让他早死的老婆没有办法插足!
清欢:“……”
根本连恩人的脚后跟皮都不如。清欢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幸好幸好,清欢开始庆幸魏亚安没来这奈何桥了,否则让她作为魏亚安去得到雷大庆的心,她一定会恶心吐的,这年头什么人都有功德,她是不是得找个人当副手,遇到这么恶心的心愿就让别人去呀?
但现在,魏亚安的鬼魂没有来到奈何桥,而是一意孤行重生留在那个世界妄图改变历史,清欢笑了,太好了,这样,她就有光明正大的理由抹杀掉对方了,让她心愿落空,收回她的功德,让她变成普通鬼魂。
太!好!啦!
重生也好穿越也好,不被允许的存在都不应该存在。魏亚安这样自私,也不能怪她出手无情了。
世界上抱有遗憾的人那么多,能重生的又能有多少?她的莲姐姐,功德无量,为人温柔善良,尚且不能为苍天眷顾,而魏亚安这样鼠目寸光忘恩负义又见利忘义的人,就更没有资格去挽回一切了。
是该让她知道,犯下的错不能弥补,只能赎。做错的事无法挽回,只能认,即便重生一次,她以前是什么样的魏亚安,也仍然会是什么样的魏亚安。
雷大庆的第二个未婚妻是个千金小姐,因为雷大庆的老领导很欣赏他,所以才把女儿许给他,两人之前还没来得及有太深的感情,小姐就出了车祸成为植物人在床上躺了好几年,但雷大庆始终不离不弃,这也是为什么老首长最后会把家业都传给他的原因。独生女已经夭折,雷大庆就是他的儿子。
清欢不能随意占用他人皮囊,但这个小姐的话却可以,时间卡的刚刚好,她只要在老首长将女儿介绍给雷大庆之后出现就可以了。虽然往前提了一段时间,但作为补偿,她会修补这个女人的灵魂,让她来世可以多十年寿元。
你看,即便是她,想要得到什么,也需要付出什么,魏亚安什么都不想失去,又哪里有这样的好事。


第174章 第十三碗汤(二)
清欢睁眼的时候发现自己是趴在地上的,膝盖一阵钻心的疼。她囧了一下,很快,有一双有力的大掌将她扶起,男人低沉的声音传入耳中:“没事儿吧?怎么那么不小心?”
她倒抽了口凉气,才发现自己是磕在了台阶上,膝盖破了个大口子,正在朝外头流血。而身前的这个男人……太高大了。这不是清欢危言耸听,而是迄今为止,面前这个可能是她所见到过的最高最强壮的男人。瞧那双大掌……都有她的脸大了,清欢很怀疑她的腰有没有这人的大腿粗。这种体型上的差距让清欢暂时忘记了膝盖上的痛楚,而是震惊地打量着面前这人。
……简直就是真实版的人猿泰山,毛发旺盛粗犷豪迈,这要是搁在古代,那就活脱脱是个土匪。大鼻子大眼睛大嘴巴大脑袋大手大脚,哪儿都大,清欢对他的唯一印象就是大。
见清欢没说话,男人还以为她是摔疼了,立马毫不犹豫地拦腰把清欢抱了起来,大步流星地朝回走。清欢吓了一跳,下意识搂住他脖子,跟以前她所遇到的男人比,眼前这个称不上太好看,但五官端正,男人味儿与野性并存,估计这位就是雷大庆了。
他把她抱到了一家要药店门口,让她在门口等着,然后飞快进去又飞快出来,手里多了一卷胶布一个创可贴还有一瓶碘伏。那么人高马大的一个男人,蹲在地上给她一个小女子处理伤口,单手慢慢撩起她裙摆,雪白的皮肤上,那个口子显得很大,触目惊心的。
雷大庆说:“对不起啊,都怪我没抓好你。”他是看到那台阶了,当时心下一动,然后眼睁睁看着清欢摔了下去,待到想伸手抓她的时候已经晚了。
清欢摇摇头,“没关系,是我自己不小心。”
伤口很快就处理完了,雷大庆有点不好意思,他自觉是个粗人,而人家小姑娘是刚留洋回来的大学生,听说还是个搞艺术的,就这首长还想撮合自己跟姑娘。不用姑娘嫌弃,雷大庆自己就已经很嫌弃自己了。
两人一时相对无言。清欢没想到这看似五大三粗的汉子骨子里竟然还那么纯情,简直出乎了她的意料。孤男寡女的,女方的父亲特意让他们两人出来散散步好交流一下加深下感情,这人却在这里磨叽,还要她一个女孩子主动么?“……你觉得,我爸爸的提议怎么样呀?”
“啊?”雷大庆有点懵,其实他早就做好了思想准备被拒绝了。别的不说,单说两人的外表就差距太大,而且他之前还有过一个订婚的女人,虽然在结婚前夕跑了,但说到底名声都不好,要配首长家的姑娘……雷大庆真心没有那么大的心,他有自知之明。这姑娘生得水灵美丽,又是高级知识分子,自己哪里能跟人家比啊?“这个……我……”
可是要他拒绝吧,他又舍不得。不管怎样,就算拒绝也得叫人家姑娘开口,他一个大男人,又不是没被甩过,就是再甩一次也没什么。而且雷大庆也有私心,哪有男人不喜欢漂亮女人的,他第一眼瞧见清欢的时候就看中了,得知首长有让他俩成对的念头时也开心的要命,但是……
“你什么你呀,说话吞吞吐吐的,你看要是成,咱俩就先处个朋友呗?”
雷大庆都做好了被拒绝的准备了,可没想到听到的却是这个话,他登时瞪大了眼,不敢相信:“你、你刚刚说的啥?!”
“好话不说二遍。”清欢睨了他一眼。“我爸爸挺喜欢你,我看你也挺顺眼,而且我也不是以貌取人的人,你之前的事儿我都听说了,你……不会还喜欢你的前任未婚妻吧?”
“不不,没有,绝对没有。”雷大庆对魏亚安没有男女之情,家里人觉得他年纪大了所以急着叫他定亲,他不想惹老娘生气,也就允了。结婚早晚都要结的,跟谁结又有什么不一样呢?“我不喜欢她。”
“那就好。”清欢心里的石头落地了。“你还得答应我一个要求。”
“你说。你说。”
“以后不许跟那个女人有半点来往,如果被我发现的话,你就惨了。”她认认真真地威胁。
明明那挥舞着的小拳头那样可爱,但雷大庆不知为何打心底怵得慌。要知道他是可被称为铁血巨人的军人,从来只有兵在他面前被吓得屁滚尿流的,像是这样浑身发毛,雷大庆只有还是个新兵蛋子的时候见到了老首长才这样。
“我爸爸很看好你,觉得你很适合我,所以我也相信他,希望你别让他老人家失望。”
“坚决不让首长失望!”雷大庆啪的敬了个礼。
清欢想翻白眼。她背着手在前头走,雷大庆乖乖在后面跟着,怎么说呢,那种感觉,就跟养了一头人人望而生畏的藏獒一样。在这之前,老首长的女儿一开始是看不上他的,经过了一段时间相处才觉得这个男人的确不错,于是才确立了关系,但清欢没工夫跟雷大庆玩什么欲擒故纵的把戏。这会儿魏亚安已经重生了,最有意思的是重生在她刚刚回家跪在雷家人面前求他们放了她的时候,估计下一步就是跟她那学长断了,然后到城里来找已经复员的雷大庆了吧?
雷大庆没打算继续当兵,他不是从政的料,而且老首长的军衔够高了,没必要家里再出个厉害女婿。魏亚安知道的,清欢也知道啊,雷大庆接手了老首长的家产,出乎意料的,这男人不适合当官,却非常适合经商,尤其还是在这个年代,他眼光独到准确又毒辣,做生意干脆利落,竟然真被他闯出一片天来,只短短几年,在京城都已经是拿得出手的大户了。
魏亚安能不巴着雷大庆么。她没重生前最短板的地方就是钱,想她一个如花似玉的大姑娘,长得漂亮又年轻,还是难得一见的大学生,偏偏家里穷,需要借助雷家的钱上大学。完了大学期间没有钱挥霍,又是靠的学长,结婚后有了自己的家,原以为终于能够执掌财政大权,谁知道跟婆婆还有小姑子不对付。离婚后就更不用说了,那么点微薄的工资要养儿子,还要应付衣食住行……可以说,魏亚安重生一回最想要的就是钱!
她也的确一直在想办法发家致富,只可惜,太多事情都是说的容易做起来难,她倒是也想买张彩票,可惜不记得任何一张中奖号码,她知道后世手电视手机轿车什么的都会普及,可惜现在的她一没门路二没本钱——除了对未来的了解。
老首长姓梁,家里本来就大富大贵,雷大庆复员后,他看出这人有本事,敢闯敢冲,最重要的是他身上有股军人才有的忠诚和严谨,他就梁冉冉一个宝贝女儿,而他总是要死的,他死后,谁来照顾梁冉冉呢?他的女儿热爱艺术,对商业一窍不通,梁首长也是经过精挑细选,最后才定下了雷大庆。
好在这个时候没有凤凰男这个说法,否则梁首长估计还得再仔细考虑考虑。
得知两人好了以后,梁首长很高兴,雷大庆现在刚复员不久,还在他安排的人教授下学习如何管理企业,每天二十四个小时都不够用,恨不得把一分钟当成一小时使,那些深奥的理论啊名词啊……雷大庆根本就不懂。他出身平凡,但首长这么照顾他,他又喜欢人家的姑娘,在雷大庆心里,清欢这样的姑娘是必须要好好娇宠着的,一点活儿都不能让她干,十指不沾阳春水,她就该是被养在城堡里的高贵公主。
现在首长养着她,未来两人结婚,不都得他这个男人养着吗?一想到要让清欢给他洗衣煮饭做家务,让那仙女一样的姑娘跌落凡尘,雷大庆心里就难受。他得更努力才行,报答领导,也为了以后养媳妇。
他想什么清欢都知道的一清二楚,这家伙只是外表粗犷一点,其实很细心很温柔善良。她现在的年纪是十八岁,一到京城就进了京城大学跟在一个有名的老教授身边继续学习,同时也担任助教的工作。活到老学到老,此刻清欢无比庆幸她曾经很喜欢小提琴,对音乐史也很有研究,否则怕是要动用墨泽那个作弊器了。
虽然关系是定了下来,但其实大家各忙各的,没多少机会见面。
尽管如此,雷大庆还是火速去把驾照给考了,然后只要他有空,就会到京大门口等清欢下班,两人一起在京城里四处逛逛,或者是享受一顿晚餐,再不然就是回去梁家,梁首长每天忙得很,他现在正值壮年,至少得再来个几十年才退下去,没有儿子继承,女婿也不走这条路的他,可以说是没什么后顾之忧的,也不用考虑以后换届了,会不会出现什么麻烦。
就他一人嘛,等到他退下去了,就跟政坛没关系了。


第175章 第十三碗汤(三)
很快的,一年一度的中秋节就要到了,清欢跟雷大庆的感情也好了很多,期间梁首长给雷大庆改了个名字叫雷霆,以前的大庆太不雅致,这会儿换了这么个名字,跟他那惊人的气势很搭。
因为之前雷霆一直没信心,毕竟清欢容貌太漂亮气质太出众,他站在姑娘身边就跟个警卫员似的,别提多怂了。过了段日子倒是好了很多,清欢品位很高,雷霆的衣食住行基本上全是她决定的,脱下军装换上西装,又戴了一副用来装x的平光眼镜,总算让雷大熊看起来没那么可怕,还透出点淡淡的书卷气——非常非常淡。
就因为这原因,雷霆一直没跟家里说自己有了女朋友的事儿,一是怕不稳定,二也是怕要是有一天清欢后悔了不乐意跟他在一起了,他现在就把关系捅出去,对清欢以后不好。清欢得知后在心里骂了一句呆子,看着挺精明,其实就是个傻货。
中秋节是很重要的节日,家家户户都想团员,梁首长年年都跟女儿一起过,这下不愿意了,上赶着撵雷霆带着清欢回家看看。刚好清欢也放了假,再跟教授请一个星期,跟雷霆回家再好不过了。
雷霆哪能不愿意啊,他高兴都来不及呢!他的想法还是比较传统的,这要是把姑娘带回家了,那不就是真真正正确立两人关系,以后就是两口子了,这媳妇儿还怕跑了吗?所以他兴奋得很,对谁都咧着一张大嘴笑哈哈,蠢得不忍直视。
之前清欢没打算跟雷霆来真的,因为她也不是看到一个男人就想上的好吗,但跟雷霆相处了半年后,觉得这男人的确很好,尤其是那颗心——这世上清欢最珍惜的就是真心,任何对她真心相待的人,她决不会辜负。而雷霆就不明白了,按说他对之前的未婚妻虽然没什么感情,却也是有自尊心的,被人当众羞辱退婚,是个男人都受不了。为了这破事儿,他难受了很久,白天正常,晚上夜里经常堵得慌。
他不懂啊,要是魏亚安不想他结婚,为啥不早点说,非要挑在婚事都好了,她自己也回来了,所有客人都在,她就明晃晃打他的脸?这跟男女情爱无关,纯粹是雷霆的自尊心在作怪。
但他的难受也就维持在见到清欢之前。在清欢摔倒之前,他没敢看她,她摔倒后,他才敢瞄她一眼,就是那一眼,让他的心受到了强烈的冲击,说的庸俗点儿,那就叫一见钟情。感觉很久很久很久以前他们就认识了,爱情来得太奇妙,雷霆这个大老粗不懂。他甚至在心底感谢魏亚安,谢谢她真的谢谢她!要不是她当天悔婚,这会儿要是见了清欢他却是个已婚人士的身份,雷霆觉得自己一定会选择投江而死。
幸好啊幸好,于是那一点点的心塞和受伤,瞬间烟消云散。现在他要带自己媳妇儿回家了呢!
公司里的员工都很恐惧地望着大boss,不知道这位平时不苟言笑又长得那么凶狠的老大为什么突然之间天天傻笑——没有冰山融化的温暖感觉,有的只是恐怖……太恐怖了!就好像有一天魔鬼在对你招手,说要送你上天堂一样。
雷霆的家属于个县级市,然后是在县级市下头的一个小镇隶属的乡里头的小村庄。出入不大方便,还都是黄土路,生活条件也不行,很多人家到现在别说电视电话了,就连电灯都舍不得用。村里只有寥寥几座楼房,也有条件比较宽裕的,但现在生活才刚刚好起来,很多舶来品让大家不大敢接受,这种时候最重要的就是要抓住商机,雷霆跟在梁首长身边这么多年,学到了许多东西,后来接手梁家的企业,经过学习,他早就不是当年那个初中毕业就去参军的毛头小子了!
吉普车一路开得颠簸不已,清欢觉得自己的屁股险些裂成三瓣儿。她身娇体弱,有人宠爱疼惜的时候,她也很乐意做个乖巧可人的小姑娘。雷霆知道这段路不好,所以早早就把后座铺了很厚的软毯子,就连宠女儿上了天的梁首长见了都自愧不如。他心想,雷霆这哪是养媳妇儿啊,简直就是在供着个女王!
清欢快被颠晕了,她认为自己宁可一路步行都不想被颠成这样,系着安全带脑袋还磕了好几次车门!疼的她那个难受哟……
好在这种折磨在一个小时后停止了,雷霆开车进村的时候,许多小孩儿好奇地围在后头看,桥头上三三两两聊天的村民们也很感兴趣,村里还没来过这么气派的车子呢!
把车停在了自家门前,雷霆赶紧下去给清欢拉开车门,呼吸到新鲜空气,而且是没有尘土的新鲜空气,清欢总算是觉得自己活过来了。她在雷霆的搀扶下下了车,她一出现,围观的村民跟小孩儿都发出惊艳的一声“哇!”
原以为他们村的魏亚安就是只漂亮的金凤凰了,没想到雷大庆带回来的姑娘更俊俏!
清欢穿着一条白色的洋装,头发烫着时髦的大卷,乌黑亮丽,尤其是她的小脸长得好看,五官精致眉目如画,气质尤其高雅出众,即便是在美女如云的京城,她都是最扎眼的,何况是在消息稍显闭塞的乡下村庄呢?
这样的女人,就跟电视里的明星一样遥远。当这样的人出现在面前的时候,大多数人除了赞叹就只有赞叹。
清欢见周围围了许多小孩子,就把车里的糖果罐拿了出来,分给他们。小孩子们见这位大姐姐对他们这么好,那糖果又很诱人,一个个立刻把心偏了过来。小孩子嘛,有奶便是娘的。
糖果罐里是她的专属零食,因为是农村人的缘故,雷霆过日子是很节俭的,清欢曾经很看不顺眼,他把一只破了脚趾头的袜子又穿到破了脚后跟,那画面太美,不忍直视。梁首长倒觉得没什么,这人嘛,节俭朴素点没什么不好的,雷霆喜欢怎样过日子都没关系,只要不委屈他的宝贝女儿就好。
事实的确如此,雷霆舍不得丢掉破了洞的袜子,也舍不得买一条两百块以上的领带,但却会给清欢买最好的零食,最漂亮的衣服最昂贵的首饰。他就直截了当的跟清欢说,他赚钱就是为了养媳妇儿,自己凑合下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