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精神力控制天赋,这是许多人都知道的事情,只有精神力和天赋一样强大,才能称得上是优秀的人才。但是,用自己的精神力去控制别人的天赋,萨罗还是第一次见。这个说法曾经被提起过,后来被全盘否决,因为精神力的消耗极其快,同时具备天赋与精神力的人无法抽出多余的精神力去控制别人,但这个四等星球人……因为没有天赋,于是精神力可以更加自由。
这太可怕了。
就好像是,高等宇宙人,出现了天敌。
第952章 第九十七碗汤(九)
这是个一个神奇的、巨大的笼子,用能够射穿新宇宙人体的光线制造而成,是关押穷凶极恶的宇宙罪犯而被发明出来的,曾经皇帝陛下见过之后称它是一项伟大的发明,因为就算是最强大的宇宙人,也会被笼子所困。
现在,他用这个笼子,关住了他曾经的同伴——一个来自神秘地方的,能够作为钥匙改造整个宇宙的同伴。
地面用了一种极其坚硬的金属,这种金属是制造顶级机甲的原料,和光线配合起来,就是坚不可破的牢笼。被这个笼子困住的人绝不可能逃出去,皇帝陛下几乎是用了两千多年的时间,命人秘密研发出来。
其实他也不确定,这个人还会不会回来,他却要因此准备一个笼子防止她再离开——不过没有关系,无论对方回不回来,对皇帝陛下来说,都是他仅存的希望,除此之外,他不知道要怎样才能活下去。
清欢被笼子困住的时候没有太惊讶,她觉得站着累了,就席地而坐,看着那个就在她不远处的人。他更加的成熟稳重,英俊优雅,但其实跟她记忆里已经很不一样了。
“不觉得奇怪吗?”
皇帝陛下问。
她面上浅笑,很平淡很安静:“人总是会变的,漫长的时间会逐渐从里到外的让一个人发生质的改变。”
“所以,也不失望吗?”
清欢说:“我有什么好失望的呢?我们之间的情分还没有那么深。”
她说的全是实话,当初和King短暂的相遇和陪伴,对她而言只是交情不深的朋友,在还并肩的时候她给予了对方自己的真诚和温柔,可她从不会要求对方同样回报自己。期待一个人一成不变,那是不可能的事。King不在了,眼前这位是皇帝陛下,从一开始她就分的很清楚。皇帝陛下为什么需要她,她猜的出来。有太多太多这样的例子了,统治者在面临死亡之前都会充满恐惧,年轻时义薄云天也好,豪情壮志也好,到了老年,死亡即将来临,生命就要终结,他们无一例外的都开始追求一件事——长生。
可是你看啊,他们才活了多久,就已经面目全非了,如果真的能够长生,谁能保证他们最后又会变成什么样子呢?清欢不会变,是因为她在忘川河底那数不清的岁月,无法衡量的时间,玲珑不会变,是因为她生而为龙,诞于荒海,以爱为食,得以抑制。
清欢没有欲望,玲珑懂得知足,因此两人虽然性格天差地别,却能够共存。
可太多人躲不开一个贪字。享受了青春年少,就无法忍受年老色衰,皮松肉驰;享受了锦衣玉食,就无法忍受穷困潦倒,衣不蔽体;享受了男欢女爱,就无法忍受夜幕低垂,形单影只。于是,贪心应运而生,寿命因而缩短,无论得到了多少,总想着要更多。
一万年的寿命啊,皇帝陛下还嫌不够,那么多的人连一百年都活不到。他声名远播,人人敬仰,被视为新宇宙的神,但现在神老了,神要死了,神也开始害怕起来。
于是他想起了,某个同伴诉说的秘密。
希芙凭空出现在宇宙船上,那个时候还是King的皇帝陛下见到了,大吃一惊,两人尽皆震撼,好在King温和绅士,才让希芙的心没有那么恐惧。他很真诚的照顾她,甚至邀请她成为自己的同伴,一起为未来而努力和反抗。
希芙将自己所知的一切告诉了朋友,他们彼此信任,相约要共同看到明天。
再然后,他们遇到了其他同伴,但曾经到过的奈何桥,见过的清欢,得知的一切,希芙没有告诉任何人。清欢成为了她跟King之间共同的秘密,当他们相爱之后,这个秘密就慢慢地被时间洗去,就连King自己,都差不多要忘记了。
他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变了的呢?
大概……也许……是他亲手将所爱之人推入地噩梦的时候?
教科书上说,新宇宙元年,皇帝陛下和几位造物主们共同对抗机械生命体,其中名叫希芙,来自遥远的拉法星球的造物主,在那场决战中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换取了他们的新生。新宇宙建立后,神将宇宙人分出了等级,但他们所学的历史都是一样的,书上所说就是历史,这一点无人怀疑。
随着造物主们寿命到了尽头,一个一个逝去,如今只剩下了皇帝陛下。他的形象更加高大,他的为人更加宽容,他是新宇宙的神。
可是神不曾告诉他们,在造物的时候,他主动牺牲了爱人。
如果死去一个人,就能拯救千千万万的人,你会做什么选择?
那个时候的King也如此挣扎。
机械生命体完成了超进化,他们拥有强健高大的身体,灵活多变的头脑,以及可怕的繁殖能力,用不了多久,他们就会入侵整个宇宙,甚至找到进入其他宇宙的方法,将侵略和杀戮永无止境的进行下去。
清欢是第三把钥匙,她的存在促进了这个诡异的变化的宇宙崩坏瓦解的速度,可是当她离开后,宇宙自动将钥匙补足——那就是希芙。
King有个不为人知的秘密。他这个人,似乎生来就如阳光一般温暖宽和,脾气又好,挑不出任何缺点来,灵魂中没有任何阴暗面。但只有他自己知道,他的身体里藏着另外一个人。
那个人,叫做End。
当End在黑夜中夺得身体的掌控权时,会发生许多可怕的事情。国王和王后为了保护孩子,将这个秘密死死藏住,甚至King本身都不知道自己还有这可怕的一面。
深爱着孩子的父母想方设法要帮助他脱离这种可怕的状况,将另外一个人格消灭掉——那么残酷无情的人格自然不可能是他们的孩子,他们要留下的只有King一个,自称为End的不过是个占据他们孩子身体的恶魔。
凭借着先进的科学技术,星球的科学家们研发出了一种神奇的机械,这种机械具有人体相似的功能,可以承载人格。其实这项技术还不成熟,但国王和王后等不下去了,他们要尽快结束这一切,让King不再受尽折磨。
好在计划很成功,End成功被剥离,身体属于了King一人。但是让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是,没有被销毁而是被留下当作实验样本的End,伪装出的虚弱欺骗了他们所有人。
星球毁灭,只活了King一个。这是King所背负的命运,可笑他对此毫无所知,唯一知道真相的只有End,他面上总是甜蜜的笑,可心中充满了对人类的恨。他以自己为本体,创造出无数的机械生命体,想要让它们替代全宇宙的人类成为主宰。
这一切都是在决战之时,End亲口说出来的,他甚至还告诉King如何消灭他的方法。找齐三把钥匙,就能开启虫洞,机械生命体被吞入后会毁灭,而End也将不复存在。
所有都在他掌控之中,唯一让End没有想到的,大概就是King为了杀死他,为了保护其他人类,竟然真的舍得将所爱之人推向虫洞。
三把钥匙,开启异世之门,可这三把钥匙的使用顺序并不一样,作用自然也各不相同。第一把钥匙,确定异世虫洞位置;第二把钥匙,召唤异世之门,开启通道;第三把钥匙——或者称之为“锁”,会更加恰当。锁住异世之门,让进去的东西再也出不来。
机械生命体不被这个宇宙所接受,他们是非自然产生的物种,不可能活下去,只有到达另外一个宇宙,也许才有长远的希望。因此从一开始,无论清欢出不出现,都会有人成为第三把钥匙,加快宇宙进化的过程。虫洞吞噬机械体,那根本不是什么新的大门,那是宇宙本身所存在的危机处理机制。而对于迫切渴求新世界的End来说,那真是一个美好的传说。
他在King将希芙推入虫洞时发现了真相,可惜已经晚了,宇宙人也好,机械体也好,他们都是玩物,宇宙本身才是主宰,所有人都被骗了!
机械体被虫洞吞噬后,第三把钥匙消失,虫洞化为神奇的流星划过星空,坠在一些星球上,于是这个星球的人们就变得身强体壮天赋觉醒。没有被流星光顾的星球,则成为了所谓的四等星球。
宇宙本身也会进化,这是它在面临倾覆的危机时自然的抉择,至于其中谁活了谁死了,宇宙没有意识,怎么去在意?
可笑宇宙人们以为这是皇帝陛下的恩赐,将其称之为神。
教科书上当然不会记载这些,还记得那些的人,如今只有皇帝陛下一个活着了。一万年即将到来,他的生命即将终结,他怕了。
舍不得啊。
舍不得这荣耀,这地位,这欢呼与爱戴。
他想起希芙曾经和自己说过的故事,想起那个短暂的早已被抛之脑后的同伴,皇帝陛下心中有了一个大胆的构想,他觉得,也许他能成为第一个长生之人。
第953章 第九十七碗汤(十)
第九十七碗汤(十)
“真让人羡慕啊。”皇帝陛下叹了口气。“可是这世界如此奇怪,拥有的人不珍惜,得不到的人却有执念,这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吧?”
“大概吧。”清欢笑了笑。“不过一般人应该没有皇帝陛下这样的魄力,亲手将爱人推入深渊,换来自己无上荣光。”
希芙。
皇帝陛下还记得她,无论到达了怎样的高度,他始终孑然一身,是不是为了希芙,他自己也不甚清楚,因为再没什么比长生更能让他发狂了。他想活下去啊,比起爱情,他更希望拥有无尽的寿命。
“呵呵。”皇帝也笑了,这笑带着几分恶意,再也不是曾经温暖的他。“你有什么资格说我呢?你到新宇宙来,难道不是别有所图?我知道你在找什么。”
清欢看向他。
“巧得很。新宇宙建立的那个瞬间,虫洞关闭,我得到了一样东西。”他打开随身空间,取出一个透明的匣子。匣子里是柔和雪白的光团,那光团似乎有生命,微微颤动,像是在呼吸。“当时它是唯一的光,于是我伸手抓住了它,知道了一些故事。”
若不是这么多年来光团一直存活不曾变化,似乎是永生,皇帝陛下也不会将主意打到清欢身上。“你和这个东西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才是你回来的原因吧?我对希芙冷酷绝情,这个人对你,倒是深情厚谊,竟然为了一个女人,舍弃长生之法,将自己的灵魂切碎投入异世,只为和你再续情缘。”
他上上下下打量了清欢一番,“女人是足够美丽,可爱情怎么能跟生命比?”
他的语气中浑然是对灵魂碎片的不屑,在皇帝陛下看来,爱情大概是世上最容易被舍弃、也最不值钱的东西了。他抛弃了希芙,牺牲了自己的爱人,就再也无法理解他人的执念。
“说的你好像什么都知道一样。”清欢看了一眼匣子里的光团,手上的铃铛轻轻作响。
“我当然知道,我什么不知道?这个东西,碰到它就有了它的记忆。说真的,我本来以为生老病死,新宇宙人也无法避免。可是它让我知道,原来人真的能够永生不死!”皇帝陛下的表情突然变得狂野起来,他双手捧着匣子,目光痴迷而热情,将这片碎片当作了能够拯救自己的宝物。“可是科技无法分析出它的成分,于是我想,既然你在它的记忆中占据了全部,只要抓住你,这个东西就会听话了吧?”
光团柔和,散发出无与伦比的美丽光芒——这是只有强大的灵魂才拥有的力量。
清欢凝视着光团出神,诚然,如皇帝陛下所说,她到这里来当然不是叙旧,也不是来教书育人的,她来,就是为了找东西。而她要找的东西,现在正在皇帝陛下的手上。“你看起来很奇怪,是真的害怕死亡啊。”
清欢语调平和,但皇帝陛下却从中听出了嘲讽的意味。他盯着眼前这个熟悉而陌生的少女,快要一万年了,这漫长的时间里,他一直在想,自己的想法是不是太不可思议了呢?谁能保证这个人会回来?谁能保证这个光团的记忆就是全部?他所知道的了解的,也不过是光团那强烈的不可忽视的执念,以及关于“长生”的记忆。
这片灵魂碎片的主人,发现了长生的秘密,可他没有告诉任何人,却将自己的灵魂切碎投放,以此作为代价,放弃长生,去寻一个人。他甚至创造出了年轻时的躯体作为媒介,当他寻的人见到那一双尸体时,回忆的大门就此开启,灵魂碎片浮动,命运开始走向不可估量的未来。
不过是在赌。
如果他寻不到那人,便将就此消散,长生的秘密也将就此尘封,直到下一个大能之人再次发现。
什么样的人会愿意放弃永生不死,只为了一个女人?
皇帝陛下无法理解,他也不愿意去理解,他亲手将希芙推下去的时候,就注定了他要将爱情从灵魂里彻底剔除掉。此时此刻,他只想要从这个光团以及这个神秘的女人身上得知长生的秘密,除此之外,他什么都不要!
“告诉我,怎么样才能活下去,告诉我!”皇帝陛下表情扭曲,激动而暴躁。
清欢仍旧坐在笼子里,这会儿她起身了,慢吞吞地朝笼子边缘走,皇帝陛下吃了一惊:“你疯了?你会死!”
清欢只是微笑,没有要停下的意思。最后是皇帝陛下自己打开了笼子——他害怕啊,恐惧啊,如果这个女人死了,他就活不下去了!清欢怜悯地看着他:“你以为谁都像你一样怕死吗?”那东西怎么可能伤得了她,就算伤得了,她也不怕。
无欲无求,便无忧无怖。
笼子只是开了一角,她伸出手抓住了一根边框,原以为会将她割碎的边框在她手中就如同一根树枝——没有起到任何效果。清欢问:“选择生命还是选择爱情,这是个人自由,谁管你。你不想死也很正常,世人惧怕死亡。可你抓住我又能如何?你有这碎片又如何?想长生,死掉不就好了?死便是生。”
世间哪有长生,若有,也是以永生的孤寂悲伤作为代价,人人都想长生,长生后人人又都想死,黑的想变白,白的想变黑,长得美不如想得美。
“那你呢?你为什么没有死?!”皇帝陛下撕心裂肺地问,抓不住清欢就意味着长生无望,他心中满是恐惧。他马上……就要一万岁整了,不到五个月,只有不到五个月的时间啊!
“你怎么知道我没死?”清欢摊开手掌,下一秒匣子就神奇地出现在了她手上,她将匣子掀开,光团在她掌心跳跃,然后进入铃铛。铃铛轻轻响了响,安静不动。“生老病死,人之常情,你是个好皇帝,可是长生一事,莫要再想了。”
皇帝陛下舍不下的是他的地位和荣光,可他在位的这些年,确实是个不错的皇帝。“此番一别,终生不会再见,你多保重。”
临走前,清欢深深地看了皇帝陛下一眼。他也许不知道,End已经和他融为一体。也许这是他惧怕死亡渴求长生的原因,也许不是,那谁说得清呢?虫洞消失的那个瞬间,只吞噬了机械生命体,寄生在机械生命体上的属于King的另外一个人格却回来了,两个人格互相交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分不清孰是孰非,孰好孰坏。
“还给我……把那个东西……还给我!”
皇帝陛下朝着清欢扑去,武器在抵上她的前一秒停止,因为她回身躲避光线射击并点中他眉心。在皇帝陛下最后的意识中,只看到那张美丽的面容有着无限的慈悲,然后便晕了过去。
醒来之后,一切都忘记。
再没有奈何桥,没有清欢,也没有长生。他大概还是会怕死,但没有办法了,只能等待,然后接受。
生命走到尽头,强求无益。
很快的,新宇宙的人们发现他们失去了所谓的“天赋”,当光团被带离这个世界的时候,它所带来的一系列变化也开始消失。人们的寿命逐渐趋向于平衡,人人都没有了“天赋”,人人都变得平等。这个世界还需要一些时间才能和平稳定,清欢从来不怀疑人类的坚韧和顽强。光团不属于这个世界,可它的存在让宇宙本身选择了进化,这种进化显得过于急切和焦躁,于是造就了极大的不平等。光团消失,一切都会慢慢变好。四等星球也能出现优秀的人才,如泰初,再为新宇宙的变化作出贡献,也许会有艰难险阻,误会龃龉,但没有关系,总会一起走向美好的未来。人活着不就是为了这个么,为了变好,不是为了其他。
可是,也许,不包括皇帝陛下腐烂掉的心。
人人都会变。有的变坏,有的变好。有的为了得到某些放弃一些,有的为了弥补不顾一切,于是造就“欲望”,“欲望”产生“执念”,“执念”导致不能解脱,
奈何桥上那一锅缓慢熬煮的汤水,以人的七情六欲为料,泪水为底,一生爱恨情仇,记忆美好,酸甜苦辣,百味陈杂。为的也不过是让执念之鬼饮下,放下过去走向来生。若不放手,即为困兽,作斗囹圄,痴缠不休。
怎么就都不明白呢。过去的已经过去,未来还没有来,唯一能够珍惜的是当下,唯一能选择的只有放手。
世间尽是痴儿,才叫这世间不太平,忘川河底百鬼丛生,淤泥烂肉,残魂破体,已然腐烂,面目全非,还要伸手去抓,还要抬头去瞧,匍匐去等,等一个也许永远都不会出现的梦。
第954章 第九十八碗汤(一)
第九十八碗汤(一)
你想要我的心是吗?
帮我一个忙,你就可以拿走它。
反正,也碎了。
又是一个漆黑的夜晚,天上连星星都没有,只有白惨惨的月光扑在地面上,偶尔几声猫头鹰叫,泣血绵长。裴府大门上贴的奠字还没有撕去,门口两盏引路灯在寒风吹拂下,纸糊的灯罩破裂,火苗急速跳动,然后啪的一声,熄灭了。
因是稚童夭折,所以只能在夜晚出殡,远远来的两队穿着麻衣头戴白布,小小的棺材已经没了。就在这安静的夜里,在裴府灵堂上停了七天的灵柩终于下葬了。
这桩丧事总算是有了个了结,可整个裴府仍然如同冰冻一般,冷风刺骨。朱红色的大门敞开,宛若一张血盆大口,令人望而生畏。
要想俏一身孝,那为首的,穿着白衣的年轻妇人生得可真是姝丽,因着伤心欲绝,面上脂粉不施,更是显得她美极。
清欢出现的时候,孩子就已经死了。孩子的母亲,裴府的夫人尉迎岚,正坐在灵堂上的棺材边,头倚着棺材,面无表情,失魂落魄。夜已经深了,她摒退了所有下人,自己一个人为死去的女儿守灵。灵堂门开,风吹进来,刺骨的冷,她衣衫单薄却像是感觉不到,只痴痴地摸着棺材不说话。
清欢问她要她的心。
那是一颗温柔、纯洁、真诚的心,世间罕有。因这深情,还结合了另外一人的灵魂碎片。
尉迎岚没有害怕,也不问这深更半夜,戒备森严的威远侯府固若金汤,是如何出现这么一位美貌少女的。女儿一死,她已然万念俱灰,自己就是跟着去死也不怕,难道还怕什么妖魔鬼怪吗?
于是有了一个交易。
尉迎岚要求清欢将她的魂魄送入女儿棺材中,陪伴早夭的女儿度过孤魂野鬼的二十年,并由清欢使用她的身体,代替她成为威远侯府的夫人。一个不该死的孩子死了,尉迎岚知道这一点,只更加寒心。
所以,此刻的尉迎岚已不再是尉迎岚,真正的尉迎岚躺在了棺材里,拥抱着她小小的稚嫩的女儿,从此长眠。
这个交易其实不大妥当,毕竟尉迎岚不能确认清欢是不是真的能帮她,可是她没别的办法了,她活不下去了,她浑身的力量跟勇气都消失在了这个寒冷的冬天,消失在那一池冷水里,消失在被捞上来已经失去呼吸的女儿身上。
那么可爱的,还没有长大的女儿,白白嫩嫩,话说不全,步子走的不稳当,可是看到娘了会凉、凉的叫,饿了渴了冷了疼了都知道要去找娘,知道世上最疼她的就是娘。那么个鲜活的小生命,十月怀胎,辛苦诞下,看着她一天天长大,又漂亮,又贴心,抱着自己的腿,扑进自己怀里,亲自己的脸,凉啊凉啊的叫。自己给她做新的小衣服时,在上头绣了蝴蝶,她见了就拍着小巴掌笑起来,成日都笑,似乎世上再没什么叫她不快活的事。
可这个孩子死了。
耳鼻内灌满泥沙,身子冻的青紫,捞上来的时候已然冻硬了,她最喜欢的虎头鞋掉了一只,漂漂亮亮的小裙子也破了,早上给她梳的双髻散乱,别着的小蝴蝶流苏头饰已然不知所踪。
疼吧?冷吧?怕吧?
会叫娘吗?
是不是临死前还想着娘去救她呢?
好可爱啊,那么点小小的孩子,叫尉迎岚觉得自己活着有个念想了。她的爱情得不到回报,可她得到了世上最好的宝贝,她觉得自己这辈子知足了,那么可爱的孩子,娇嫩的让她舍不得松开手,天天抱着,时时想着,担心她饿了,渴了,不高兴了,没玩具耍了。变着法儿的给她做新衣服新鞋子,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就跟那……观音菩萨面前的小玉女般,真是让她疼极了。
但现在,尉迎岚一无所有。
她不想再继续这样的人生了,女儿死了,她也不想活了。于是她求清欢将她放入女儿的棺材里,她那么小,做鬼的话一定会给人欺负,所以自己这个当阿娘的一定要保护好她,就做个孤魂野鬼,也比在这侯府里锦衣玉食荣华富贵来得强。
清欢按了按太阳穴,手肘撑在桌子上,她满足了尉迎岚的心愿,作为回报,尉迎岚将身体送给了她。如果自己想拿走尉迎岚的这颗心就必须仔细考虑才行。
她不困,也就没打算上床睡觉,头上的白布也没取下,灯芯微弱的跳动,这时候,房门吱呀一声开了,伴随着寒风,进来一个高大挺拔的身影。
来人同样白麻带孝,容貌俊美威严,正是尉迎岚的夫君,也是这威远侯府的主人,威远侯裴徳庸。这爵位是他自己挣来的,跟裴家无关,只是尚未分家,因着在家中排行老二,家中下人都唤他一声二爷。
尉迎岚尚未嫁他时,也是天真烂漫,嫁了他后,更是温柔体贴,一心只想着夫君。她在家中得知被许给了裴家二爷,心中便欢喜无限,只因曾见过他昂扬上马箭无虚发的英挺。京城人人爱慕二爷,却只有她嫁了,这是她心仪之人,她想做个最好的妻子。
撒娇卖痴,耍赖纠缠,真真是个小娇妻。裴徳庸不好女色,身边直到娶妻后,才将成亲前的通房丫鬟抬成了姨娘,此后一妻一妾,从不偏袒。尉迎岚怀孕后,姨娘兰芳也有了身孕,此后,裴侯爷儿女双全,人人艳羡。男人都更看重儿子,对女儿倒也疼爱,来妻子房中时,见了稚嫩卖萌的女儿,素来冰冷的脸上也有了几分柔情。
这个男人,大概天生缺了情爱的弦,娇妻美妾,一个娇俏一个婉约,他全不动心,碰她们的次数也少,更多的精力都放在军中,只回府的时候,会纾解一下,其余时间就像是石头般不开窍。尉迎岚爱意浓烈时同他使小性子,稍微哄一句便好,哪知此人见她转身走,自己也走了,直到下次回来,她自己又跟了上去,此事便全作不曾发生。
因为儿子的缘故,裴徳庸去妾室那里的次数比较多,但待的时间都不长。
从前尉迎岚只觉得他是根不懂风情的木头,只是没开窍,自己真心以待,定能换来真心,可最后她才明白,这人并非不懂风情不曾开窍,而是真真正正的薄情,毫无男女之爱。
他心中只有他的父母,他的兄弟,他血脉相连的亲人,没有她尉迎岚。大概有些位置是给女儿的,可女儿比不上儿子重要。
有了女儿后,她才慢慢看开,想着就这样过一辈子也未尝不可,横竖夫君虽然无情,却有责任感,且不好色。她只要好好将女儿养大就好了,有了这个小宝贝,尉迎岚才算是真的长大。
可世事难料。
清欢背对着门,听到了声音也没去看,若是尉迎岚,早上去嘘寒问暖命人烧大炭盆去端备好的膳食了。
男人进来后反手关了门,站了许久,清欢没去看他,也不想去看,直到那人靠近在她身边坐下,唤了她一声:“迎岚。”
似是想安慰,却又口齿笨拙,不知如何安慰。
清欢淡淡地看他一眼,嘲讽道:“侯爷怎地来了,小少爷落水受了惊吓,您不去看看可还行?一会儿兰芳姨娘又哄不住了,该如何是好?”
裴徳庸猛地握拳,清欢仔细看,才发觉他眼中似是有泪。
是了,那毕竟是他的亲生女儿,与他血脉相连,每次都抱着他的小腿,仰着小脸甜蜜蜜的叫阿爹的小奶娃娃。
“侯爷伤心啦?”她轻声询问,笑起来,一边笑,一边眼泪往下掉。“侯爷这样伤心,姐儿看不着了啊,她那满耳的泥沙,堵住了侯爷的叫唤,满口的泥沙,也叫不出阿爹了。”
裴徳庸再也忍不住伤心欲绝,眼圈通红,泪水不能抑制。
他方才推门进来的时候有一阵恍惚。仿佛娇娇的小女儿还没有死,还会听到他的脚步声扑过来抱他的腿,奶声奶气的喊着口齿不清的阿爹,缠着要她抱,跟她娘刚嫁进来的时候一样爱撒娇。他天生的冷淡严肃,可吓不到这娇滴滴的小女儿,除了迎岚之外,她最亲他。
可他再也见不着那路都走不稳当的小姑娘了。
饶是裴徳庸铁血男儿,顶天立地,股肱之臣,也忍不住肝肠寸断。此刻见到尉迎岚对自己完全变了态度,再不见深情厚爱,只剩下怨恨,更是心如刀绞。“迎岚——”
清欢任由他握住,仍旧带泪而笑,这些大都是尉迎岚说不出口的话,如今她来替她说:“怎么了侯爷,您往日回府,不都先去看小少爷么,姐儿素来乖巧,不去打扰,只在这儿等你。如今天寒了,妾身不敢叫她像以往那样搬着小马扎到门口等,您倒是早些过来瞧瞧她呀,她三岁的生辰还没过呐。”
裴徳庸疼的要死过去,可尉迎岚不许他死,也不许他疼。
清欢问:“您明明靠姐儿近,为何先去救了小少爷?让姐儿灌了七窍的淤泥沙粒,冻成了青紫模样?姐儿会哭的,您不疼她了吗?”
第955章 第九十八碗汤(二)
女鬼红鸾之所以惨死,芳姨娘的阴险狠毒是一方面,向和安的冷酷无情,也是一大原因。哪怕他心中对她有一丝情意,或是有一分拿她当人看的意思,都不至于如此。之所以能轻而易举地将女鬼红鸾沉潭,还不是因为这个世间,男子对女子弃如敝屣,将自己的妻妾当做可以转手且随意践踏的物品么?
这世间的情情爱爱,根本就靠不住。可惜女鬼们总是参不透这一点,否则为何女鬼红鸾在踏上了奈何桥之后,都还要对向和安念念不忘?嘴上说着恩断义绝,实际上还是爱着的,不然如何会说出让他去地底陪伴她的话来呢?
清欢喝着王嬷嬷泡的茶,看着翠儿在一旁忙碌的收拾来收拾去。这几日向和安一直都宿在她这里,虽然她身子沉重不能与他交欢,然而她根本不需用身体勾住向和安,只消几个眼神便足以让向和安神魂颠倒了。他虽开荤的早,又看过几本春宫图,奈何除了芳姨娘是家生子外,其他几名妻妾皆是正经人。而即便是芳姨娘,也只不过是床笫之间放得比较开,又有一副好嗓子,这才勾的向和安的魂。可那点小手段,和清欢相比,却是差的太远了。
芳姨娘虽然媚术不怎么样,容貌也是一般,但胜在掌握着一手好宅斗技能。她的上一个主人家的主母是显贵人家,终年争斗成性,在她的耳濡目染之下,芳姨娘也将那宅斗之术学了个十成十,甚至还更能融会贯通举一反三——没瞧见就连无欲无求的尚书府女眷都被她一把火烧起来了么。
可惜就是身子不怎么样,否则也不会在勾引主人的时候被主母发现,从而转手送给了向和安。可叹向和安自以为得到了人生中最美妙的礼物,实际上却不过是捡了人家不要的破鞋。
不过从她身上,清欢倒是学到了不少。活着的时候她也是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虽说是庶出,又不受宠,但内宅的争斗却瞧的不少,像是芳姨娘这般即使身为下人也能用的法子,她却少见。以往她不与人争,便做了姐妹之间的炮灰,如今才明白,这人活在世上,总有一些时候,你不去招惹麻烦,麻烦偏偏要来招惹你。
清欢就像是一块饥渴的海绵,如今身处的两个世界,她都疯狂的汲取着知识。无论贫贱无论高低,媚术也好,床术也罢,她都学的格外认真。因为她知道只有这样她才能报恩,也只有这样,她才能找到自己活着的意义,才能让那具遍体鳞伤的身体慢慢复原。
只是……她仍旧觉得不够。四书五经,女戒女德,她都读得腻了,早已倒背如流,她不想终日沉浸在这样的争斗之中,她觉得自己可以变得更加强大!
可以的,只要她刻苦,没有什么是她做不到的。
活着的时候,清欢虽也读过书,却都不深。女鬼柒柒的世界里,她作为青楼女子,鸨母也曾请过夫子教导读书,可那些东西,说到底,都是为了伺候男人取悦男人,根本就不曾深入过。清欢虽瞧不上向和安,但在做学问这一方面,向和安的确是奇才。是以怀孕期间,清欢皆以读书熏陶孩儿,让孩儿日后出世,也如同爹爹做个大官儿之类的话来哄向和安。向和安对她正是重新着迷之时,几乎是清欢说什么就是什么。所以在读书期间,一旦遇到不解的难题,清欢便去请教向和安。
向和安自然是知无不言,因为每当他为清欢解答难题之后,那天晚上,她便会将他伺候的身心愉悦,快活好似神仙。
他从未想过清欢为何要读书,对于那拙劣的理由,他自然而然地就相信了。对于这样的向和安,清欢不知该说他是豁达,还是缺心眼,难怪后院起火了,他还在前头不紧不慢的,根本就是个反应极其缓慢的家伙。但也许,在向和安心中,女子就是再如何读书,也翻不起什么波浪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