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庚听了,思量片刻,通情达理地点了点头:“嗯。”
沈易顿时松了口气,笑道:“当年北蛮天狼为吾皇献上两大草原之宝,一个是紫流金,另一个就是天狼神女,神女身份贵重,陛下感念天狼人心诚,便封其为贵妃,是我朝唯一一个皇贵妃,后来的事,那天臣已经同殿下说过了。贵妃若是泉下有知,看见殿下长这么大了,一定也会十分欣慰的。”
长庚心里冷笑,照这么说,那秀娘——胡格尔不是他亲姨娘吗?亲姨这个德行,亲娘能好到什么地方去?
长庚:“我觉得按照常理,这个故事应该是‘贵妃’发现怀了孽种之后,拼命想逃走,还想一碗打胎药把孩子弄死吧?”
沈易:“……”
宫闱秘事不便细说,不过这熊孩子猜得还真准。
可沈易毕竟是个从小就周旋权贵中的狐狸精,脸上立刻极其逼真地装出了一点矜持的吃惊:“殿下说得哪里话?若是因为秀姑娘,那么大可不必多想,秀姑娘毕竟是外族人,心向本族无可厚非,殿下也不是她亲生的。何况就算这样,这些年她还是不辞劳苦地养育殿下成人,又想方设法将殿下的半块鸳鸯玉佩传信回京,想必是做好了以身殉国的准备,不愿牵连殿下,多半也是因为顾念血脉亲情吧。姨母尚且如此,亲娘又怎么会不疼你?”
顿了顿,沈易又说道:“殿下的模样同贵妃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脾气秉性却都随皇上,血脉亲情是骗不了人的。至于秀姑娘砸断殿下脚趾一事,我想总归是另有隐情,又或者是殿下当时年纪小,记忆出了差错,也都有可能。”
沈先生说话有理有据,口才卓绝,如果长庚不是清楚地知道自己身上还有一种慢慢致人疯狂的剧毒,大概要被他编的故事劝动了。
他再也无法全盘信任别人口中的真相,心里装着一斗的揣度、一石的怀疑,忍不住将别人每一句话都掰开揉碎地翻出来看,稍稍一深究,就觉得满腔疑虑。
长庚就忽然觉得疲惫得要命。
一炷香之后,沈易顶着一张笑得发僵的脸,被长庚客客气气地送客了。
长庚把沈易送到门口:“以前我见识短浅,以为顾侯爷身有不足,时常啰嗦,万望侯爷见谅。”
沈易垂下眼,只能看见长庚头顶上拒绝与他对视的发旋,只好叹了口气,心事重重地离开了长庚他们住的小院,出了院门拐出小径,就在院外的小花园里看见了传说中“军务繁忙”的顾昀。
郭大人院里中了好多银丹草,顾昀孤零零地坐在小亭里,无所事事地揪银丹草的叶子,揪下来的叶子就叼在嘴里,叼一会就嚼碎了吃。
不知他独自在这里坐了多久,一株银丹草都快让他薅秃了,好像一把被山羊蹂躏过的灌木。
沈易轻咳一声,顾昀却恍如未闻,直到他走到近前,顾昀才有些吃力地眯起眼,看清了他。
“药效过了吧?”沈易叹道。
顾昀面露迷茫,下意识地侧了侧脸,做出用力听的动作。
沈易只好走上前去,凑近了他的耳朵:“先回去,回去同你说——手给我,那里有石阶。”
顾昀摇摇头,拒绝了他的搀扶,从怀中取出一片“琉璃镜”,架在了鼻梁上,一言不发地缓缓往外走去,眼角耳边的两颗小痣好像也黯淡了下去。
沈易瞥了一样被姓顾的山羊啃秃了的银丹叶子,追了上去。

第13章 请罪

顾昀其实就住在长庚隔壁,但和这边不一样,他落脚的地方显得冷冷清清的。
倘若长庚说一句“不用伺候”,郭太守一定会涎着脸,将“殿下勤俭爱民”大吹大擂一通,然后一股脑地塞几十个仆役过去。
但再借他一麻袋胆子,郭大人也不敢跑到顾大帅面前谄媚。
顾昀轻飘飘撂下一句“别来打扰”,他住的地方,除了那些吓人的玄铁营将士,谁也不敢轻易踏入半步。
顾昀以前在听不清看不清的情况下,整个人会格外紧绷,特别讨厌不熟悉的人在身边乱转。
沈易已经很久没见过他这种草木皆兵的紧绷了,本以为在雁回小镇沉潜两年,顾昀已经学会了怎么和这个模糊的人间和平共处,现在看来可能还是不行。
学会了和平共处的那个只是“沈十六”,不是顾昀。
其实要说起来,顾昀这个人平时表现出的胸有成竹与从容不迫,其实十有八九是装的,但是装得太真,没人看得出其中的水分。
同时,他的聋和瞎虽然都是真的,却偏偏都像装的。
从这方面来看,顾大帅可谓身体力行地诠释着何为“假作真时真亦假”,沈易也不知道他是真的心里缺件,还是根本有意为之。
哦对了,他的真心其实也是真的,不过好像也不太招人信。
临近傍晚,夜幕方才垂落,昏星尚未显露形迹,顾昀回屋以后第一件事就是把所有的灯都点亮了。
然后他摘下琉璃镜,用力揉了揉眼睛,对沈易道:“拿药给我。”
沈易是个文质彬彬的碎嘴子,唠叨是他除了打仗之外的第二主业,轻车熟路地接道:“大帅,是药三分毒,不到火烧眉毛的时候,我看你还是能少喝就尽量少喝……”
顾昀面无表情地站在灯下,眼神有点茫然,没反应。
沈易便闭了嘴——他想起来了,这种距离,顾昀是听不见他说话的。
顾昀的聋是克制嘴碎之人的一记绝招,一击必杀,这些年来从未失过手,沈易只好默默地转身去厨房煎药。
琉璃镜这东西很鸡肋,夹在鼻梁上,周围稍有冷热变化,都会凝出白雾遮挡视线,而且十分易碎,一旦碰碎了就很容易伤到眼睛,对于武将来说行动十分不便,不过如果只是在自己屋里,戴一戴应个急,倒是没什么关系。
沈易出门后,顾昀就将琉璃镜重新架在鼻梁上,自己研了磨,提笔开始写折子。
郭太守虽然只是个边关小官,日子过得却并不清贫,桌上摆着的不是普通的油灯,而是一盏可以调节明暗的汽灯,看那过于复杂繁复的花边,可能还是从夷人手里买的。
汽灯旁边还有一座仿造的西洋钟,仿得很像,只是仔细看,上面细细地标了天干地支和十二时辰,左上角还有二十四节气更迭变换的小窗,显得有点不伦不类的,透明的钟座下面,大大小小的齿轮纹丝不动地向前推着,顾昀讨厌这玩意,因为齿轮转起来吵闹得很,便想着改日叫人拿出去。
不过眼下倒是没什么关系,反正他也听不见。
等沈易端着一碗药汤回来时,顾昀正好写完搁笔。
顾昀:“替我看看有没有不妥的地方。”
汽灯亮得晃眼,灯罩上还有一排袒胸露乳的西夷女人,个个搔首弄姿,分毫毕现,沈易用手遮了一下光,低声嘀咕道:“有辱斯文。”
然后他飞快地扫了一遍顾昀的奏章,叹道:“有没有不妥?大帅啊,恕沈某人才疏学浅,我就没看出你这里有妥的地方。”
顾昀:“唔?什么?”
沈易:“……”
他捏住顾昀手书的一角,塞回他怀里,轻轻托了托他手肘,又指指旁边的小榻,示意他哪凉快哪呆着去,然后自己铺纸蘸墨,打算重新开始写一份新的。
顾昀端着药碗,豪迈地一饮而尽,然后往精致的美人榻上一靠,鞋也不脱,翘着高高的二郎腿,静静地等着药效作用,同时他手上也没闲着——顾昀十指翻飞地把方才那张纸折成了一只纸燕子,然后一脱手,照着沈易的后脑勺就飞了过去。
这人的手可是有多欠哪!
沈易听见风声,一抄手抓在手里,简直没脾气了,问顾昀道:“我这么说话听得见吗?”
“还行,有点模糊,”顾昀道,“反正我就是方才写的那个意思,你按那个替我改个像样的说辞就行了。”
沈易叹道:“大帅,你跟皇上说,是皇四子殿下识破胡女与蛮人的阴谋,大义灭亲,才让我军占了先机,一举歼灭蛮人?这话你信吗?”
顾昀也不知喝了一碗什么灵丹妙药,眼角与耳垂上的两颗小痣仿佛活过来似的,又殷红起来。
“不然呢?”顾昀反问,“难道跟皇上说,我想独霸大梁军权很久了,西征刚尘埃落定就惦记着要收拾北疆兵权,早想借保护小皇子的机会跑来给蛮人下套吗?还是说我暗地里搀和屡禁不止的紫流金黑市,不小心发现这几年流进黑市里的紫流金量大得不正常?”
沈易:“……”
顾昀大言不惭道:“你可以编圆一点,让它看起来可信,不然要你干什么?再说,有那倒霉的亲娘,长庚那孩子回京以后少不了被老王八蛋们刁难,你一会还得给我好好润色润色,就说四皇子尽管身世凄苦,但一片赤诚的精忠报国之心不减,一定要渲染得悲情一点,只要把皇上看哭了,我看谁还敢多嘴。”
沈易:“……”
刚让他哄完皇子,又他弄哭皇帝。
沈易冷笑搁笔:“沈某肚子里墨水不够,大帅还是另请高明吧。”
顾昀:“啊!”
沈易一偏头,就见他毫无诚意地祭出苦肉计:“我头疼,疼疼疼疼得要炸了——季平兄,除你以外,我身边再没有谁可以帮扶了,你怎么忍心负我?这苍凉尘世,真是无情无义,活着干什么?”
说完,他手捂胸口,直挺挺地往小榻上一倒,用棺材板的姿势装死去了。
……说头疼他捂什么胸口?
沈易的手背上爆出了一排快活的小青筋。
可是过了一会,沈易还是无可奈何地重新坐了下来,铺开纸,斟词酌句地修改起顾昀的奏折来。
顾昀躺下之后没有再诈尸,因为他是真的头疼,沈易也知道——这就是他那碗神药的后遗症,一碗药汤喝下去后,先是有那么一炷香的时间耳聪目明,浑身松快得不行,等这一炷香时间过了,他就会开始头疼欲裂,一睁眼就觉得身边所有东西都在转,所有声音都忽远忽近。
这种症状大约小半个时辰后才会慢慢缓解,然后他的耳目能暂时像正常人一样。
正常多久不好说——顾昀头一次用这种药的时候,疼得用头去撞床柱,之后足足三个多月看得清也听得见,让他险些忘了自己身上还有两个不好使的部件,而随着他用药越来越频繁,一方面练成了不管多疼也能倒头就睡的绝技,同时,药效对他来说似乎也在慢慢减退。
到现在,一副药只能管他三五天了。
“可能再过几年就彻底不管用了。”沈易想着。
两人一坐一卧,两厢无声,直到夜色已深,远处传来打更的声音,沈易才搁了笔,回身捞起一条毯子,盖在顾昀身上,顾昀保持着同躺下去时一模一样的棺材板睡姿,一动不动,唯有眉头是皱起来的,嘴唇和脸颊一样毫无血色,只有两颗朱砂痣妖异得相映成辉。
沈易看了他一眼,轻手轻脚地走了出去。
第二天,顾大帅一爬起来,又成了生龙活虎的一只安定侯。
天还没亮,沈易就被早起的顾昀砸门给砸醒了,睡眼惺忪地开了门。
只见顾昀很得意地说道:“我定的东西终于到手了,你看着吧,我去请个罪,保准能把那小混蛋哄好!”
沈易用力眨了眨眼,心里有了点不祥的预感。
安定侯点了四个玄铁营将士,扛了一口比房梁还长的大箱子,浩浩荡荡地去找长庚,经过他头天祸害过的那株银丹草时,又揪了一片叶子塞进嘴里,也不嫌草叶边扎人,就着叶片吹起了他自己发明的小调,老远就宣告他老人家大驾光临了。
结果他前脚刚进长庚的院门,迎面便是一把重剑杀气腾腾的开门迎客,旁边一个准备奉茶的小厮吓得大叫一声,茶盘落地,杯壶盘子碗一起摔了个粉身碎骨。
顾昀的袖口瞬间弹出一把巴掌长的小刀,当空架住了长庚手里的重剑,整个人游鱼似的滑了出去,两把利刃边缘轻轻摩擦,发出一声悠长回旋的金石之声,而后顾昀屈指轻轻一弹,长庚手腕顿时一麻,重剑险些脱手,只好被迫退开。
顾昀将小刀弹回护腕,双手一背,笑道:“一大早的,殿下是有什么不顺心的事吗?没关系,尽管往臣身上招呼,消气了就好。”
长庚:“……”
姓顾的可能自以为他是来负荆请罪的,可惜,怎么看怎么像是专程来踢馆找事的。

第14章 破冰

大哥清早练剑,葛胖小本来做好了捧臭脚的准备,不料一嗓子好还没出口,先来了这么一出,当场给吓成了一只毛团鹌鹑,傻站在旁边大气也不敢出。
长庚一大早就像没睡好的样子,脸色白里泛着点青,眼角微微抽动了一下,深深地看了顾昀一眼后,他缓缓地垂下剑尖,克制地低声道:“是我一时失手,得罪侯爷了。”
顾昀蹭了蹭下巴,绷住脸不敢笑了。
他试探性地抬了抬手,想像往常一样搭长庚的后背,不出意料地被长庚躲开了。
长庚冷淡地说道:“侯爷里面请。”
顾昀尴尬地收回手,放在唇边干咳了一声:“长庚,等等。”
长庚听见他叫自己的名字,脚步下意识地一顿,只见顾昀回过身去,冲身后招招手。抬箱子的那几位立刻齐刷刷地走进来,把那箱子往院里一放,同时后撤,单膝跪了一排。
“大帅。”
顾昀伸手虚托了一下,示意将士们起来,然后亲自上前掰开了箱子上的锁扣,他的手按在繁复的锁扣上,像没诚意地拿着个破拨浪鼓逗小孩,还要故弄玄虚一样,回过头来冲长庚笑道:“来,给你看个好东西。”
“咔哒”一声箱盖弹开,葛胖小拉了长庚一把,见长庚一脸淡淡的,便自己按捺不住好奇,先上前探头一看,立刻惊叫出声。
只见箱子静静地躺着一具银色的重甲,通体无一丝杂色,线条流畅得近乎灼眼,美得吓人,同它比起来,那些蛮人们不知从哪里弄来的重甲简直就像笨重的铁疙瘩。
顾昀颇为自得地说道:“这是我前一阵子托灵枢院的大师定做的,紫流金燃烧的效率比同等重甲高一倍,关节有加固层,不会像那些蛮子的破玩意一样被一枚袖中丝卡住,是个杰作,比我年轻时候用过的那套还要好得多,只是还没有名字……你也该是有自己大名的年纪了,可以把自己的小名留给它。”
长庚除了刚开始被重甲的光晃了一下眼之外,脸上就再没有别的表情了,尤其听见顾昀建议他给重甲取名叫“长庚”的时候。
“长庚”这两个字不知什么时候变得这样脍炙人口了,秀娘胡格尔,顾昀,他们都对他那小名情有独钟。
被他当成亲娘的仇人临死前送给他一剂逼人疯狂的毒药,取名叫“长庚”,他本想要照顾一辈子的小义父化成泡影之前,送给他一副绝代无双的重甲,也建议他取个名叫“长庚”。
还有比这再讽刺的巧合吗?
总之,天赋异禀的顾大帅在自己也不知情的情况下,又一次成功做到了“哪壶不开提哪壶”。
长庚长久的沉默弄得周围一圈人都不安起来,葛胖小迈着小碎步蹭过来,拉了拉长庚的衣角:“大哥,不穿上看看吗?我第一次见到重甲就是那天那群蛮子呢。”
长庚突然一低头,一声不吭地转身回屋,用力摔上了门。
顾昀嘴角的笑容渐渐有点发苦,站在院门口,显得有些无措,不过很快回过味来,自嘲地给自己找了个台阶下:“头回给人当义父,当不好,见笑。”
一位玄甲将士上前问道:“大帅,这甲……”
“放在……呃,给他放在外屋吧,回头把钥匙留给他。”顾昀顿了顿,好像打算说点什么,最后还是泄气道,“算了。”
他穿一身靛青的便装,衣衫单薄,人也未见得有多厚实,费了不少心思想来讨个好,偏偏马屁拍到了马腿上,只好对着面前关上的门发愁,看起来有点可怜。
沈易目睹此情此景,忍不住腹诽道:“你不是狂吗,这回踢到铁板了吧?该!”
葛胖小心里有点难受,抓抓脑袋:“十六叔……”
顾昀在葛胖小额头上摸了一把,勉强笑了笑:“没事,你们自己玩去吧。”
说完,他转身大步向沈易走过来,强行将沈易拎出了老远,才低声咬耳朵道:“上次送他铁腕扣的时候不是挺高兴的吗,怎么这次不管用了?”
沈易往旁边看了看,见四下无人,便直言不讳讥讽道:“大帅,你是把人当棒槌吗,每次都出同一招?”
顾昀有点焦躁:“少说风凉话,那你说怎么办?”
沈易翻了个白眼:“你看,你在北疆搞了这么大的事,瞒了他这么久,他对你掏心挖肺,你呢?他现在都觉得你是装聋装瞎骗他——还有从小把他拉扯大的亲娘是个北蛮奸细,现在又没了,没准还是被你逼死的……”
“放屁,”顾昀截口打断他,“草原妖女那样的人,肯定是知道他们要事成才肯甘心自尽的,她要是早知道我在这,肯定明白他们没戏,才不会死呢。”
沈易将他这句话琢磨了一下,没明白这里头是怎么个因果关系,只听出了顾帅“天下英雄,舍我其谁”才是重点——什么叫“知道他在这,就明白自己没戏”?
简直无可救药。
沈易不想理他了,便敷衍道:“你让他安安静静地自己待几天,别拿着哄小妾那一套跑去烦他,等他自己回过神来吧。”
顾昀:“我没有小妾。”
沈易冷笑道:“是啊,你连个老婆也没有。”
顾昀给了他一脚。
不过走了两步,顾大帅又琢磨过味来了,认为此事正中下怀——正好他也懒得回京城。
可带着个小皇子,总不能老在雁回滞留,他微微转念,一个馊主意便计上心头。
顾昀对沈易说道:“正好,昨天晚上的折子还没发出去呢,你回去再改一改,就说四殿下至纯至孝,虽然忠孝难两全,到底为国为民大义灭亲,但事后哀痛过度,一病不起,我们在雁回休整一阵子,等殿下身体痊愈再回京。一定要写得合情合理,争取把皇上看哭了。”
沈易:“……”
但凡要是打得过,他现在一定要亲手将姓顾的打哭了。
可惜,人算赶不上天算。
第二天顾昀赖在墙头上看长庚练剑的时候,一个玄鹰突然送来了加急的金牌令,顾昀只看了一眼,脸色就变了。
皇上病危,召安定侯带四皇子速归。
顾昀翻身从墙头上一跃而下,长庚隐约听见他在院墙外对什么人吩咐道:“叫季平来见我,我们马上准备回京。”
长庚愣了愣,拄着重剑站定,嗅到了一点前途未卜的味道。
整个大梁的人都觉得他是什么四皇子,除了他自己。
长庚总觉得自己命格太贱,如果真是个皇子,不管是纯种还是杂种,总应该有真龙天子血脉庇护吧?
何至这样呢?
不过话说回来,他到底是皇亲国戚还是乞丐贱胚,自己说了也不算。
葛胖小察言观色,机灵地看出了长庚心情不怎么样,立刻笑嘻嘻地凑上来:“没事,大哥,以后我追随你,你要是当大将军,我就给你当侍卫,你要是当大官,我就给你当书童,你要是当皇帝,我就给你当太……唔!”
长庚一把捂住了他的嘴,瞪眼道:“这种胡话是乱说的吗,你不要命了?”
葛胖小一双绿豆眼转来转去。
长庚郁结的心情突然好了一些,屠户家的小胖子都没怎样,他要是再惴惴不安,岂不是显得太没用了吗?
长庚心道:“我干脆自己跑了吧,反正也没牵没挂的,跑到个深山老林当猎户,谁也找不着。”
然而决定要跑,首先要割舍掉十六……顾昀,长庚试着动了一刀,疼得肝肠寸断的,只好暂时拖延搁置,这一搁置,便随波逐流地被顾昀带上了返京的路。
葛胖小说追随他就追随他,这乡下长大的男孩魄力十足地给自己选了一条远上帝都的路,还买一个搭一个——第二天准备出发的时候,长庚看着自己面前虽然换上男孩打扮,却活像女扮男装一样的曹娘子,实在没什么想法。
曹娘子鼓足勇气,嘤嘤嗡嗡地捏着嗓子道:“长庚大哥,那天你在暗河边救了我的命,我爹说,男子汉大丈夫,不能忘恩负义,救命之恩应当以身相许……”
长庚听到“男子汉大丈夫”的时候就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听到“以身相许”的时候已经有点胃疼了,干巴巴地回道:“以身相许就很不必了。”
曹娘子耳根通红,羞答答地说道:“我……就是想跟你去京城,服侍左右。”
长庚本想一口回绝,可是话到了嘴边,又莫名其妙地自己滑进了他的喉咙,印象里,葛胖小和曹娘子一个是跟屁虫,一个压根没在他面前说过几句完整话,跟自己谈不上有什么交情,可是一旦离开了雁回小镇,这两人却好像成了他对这里全部的记忆——沈十六不算。
长庚犹豫了一下,转头一边顾昀拨给他路上用的侍卫道:“劳烦这位大哥问一下安定侯。”
侍卫很快回来了:“大帅说全凭殿下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