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破狼》作者:priest
文案
HE【信我=w=
又名《间歇性虐狗记》
温柔贤惠病娇年下攻VS废柴聋瞎受【信我=w=
非主流蒸汽朋克=w=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先出场的是攻!
先出场的是攻!
先出场的是攻!
……但总体来看,本文不是主攻文=w=
内容标签: 年下 幻想空间
搜索关键字:主角:顾昀,长庚 ┃ 配角: ┃ 其它:乡村机甲爱情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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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生活在边陲小镇的长庚,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自己的身世竟然这样的离奇。寡母不是亲娘,耳聋眼瞎的小义父摇身一变成了威震四方的安定候,而自己竟然是流落民间的四皇子。一夕之间,长庚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他的小义父“沈十六”亦或顾昀是否能一直守护在他的身边……本年度priest的又一力作,作者文笔老练,人物刻画细腻,情节跌宕起伏。开篇以长庚的身世之谜为切入点,将剧情带入一个小高潮,让读者十分好奇长庚的皇子身份是真是假,以及“小义父”顾昀究竟有着怎样的一面。随着剧情的展开,长庚回京以后将如何与顾昀相处,也让人十分期待!
引子 狂风起于青萍之末
第1章 边陲
边陲小镇雁回城里有座“将军坡”,起的名字威风凛凛,其实就是个小土包,脖子长的一眼能望过坡顶。
将军坡也不是从来就有,传说那是十四年前,大梁第一铁骑玄铁三大营北伐,荡平蛮族十八部落,班师回朝时途径雁回城,将废甲弃置此地,就地落成了一座小山,后来沙尘砥砺,风吹雨打,就成了将军坡。
将军坡是个荒坡,种什么不长什么,连荒草也欠奉,偷情都没个遮挡,光秃秃地坐落此间,也不知道能拿来干点什么。老人都说这是玄铁营杀孽太重,戾气逼人的缘故。时间长了,有那些闲得没事的混混就以此为原型,编排了一系列边陲闹鬼传说,久而久之,也就没什么人往那边去了。
这天黄昏,却有两个十来岁的小崽子跑到了将军坡下。
这两个一个细高条,一个矮胖子,合起来活像一对奔跑的碗筷。
细高条的那个做小女孩打扮,得仔细看清才知道是个男娃,小名就叫曹娘子,因为算命的说他本是个女命,投错了胎,恐怕老天爷还要给叫回去重新投,家里便担心他活不长,于是一直当女儿养。
矮胖的那个是葛屠户的小儿子,小名葛胖小,人如其名,整个人幽幽地汪着一层富贵的油光。
他们俩一起对着将军坡探头探脑,只是碍于闹鬼传说,谁也不敢走近。
葛胖小手里捧着个铜皮的“千里眼”,伸着脖子使劲往将军坡的方向张望,口中喃喃地说道:“你说日头都落了,还不下山,我大哥真是……那个叫什么来着——上吊辟谷!”
曹娘子:“那叫悬梁刺股,别废话,快把千里眼给我。”
这假丫头时常假戏真做,可惜真的方向有点问题,不像闺秀,像泼妇,尤其爱挥舞着一双鸡爪子掐人。
他一伸手,葛胖小一身的肥肉就隐隐作痛,忙把千里眼拱手奉上,叮嘱道:“你可小心点,要是弄坏了,我爹一准要把我抽成饼馅。”
所谓“千里眼”,是个铜制的小圆捅,周围雕着“五蝠”,里头是透如无物的琉璃片,扣在眼睛上,十里开外的兔子能看清公母。
葛胖小的这只格外精致些,是他那当过斥候的祖父留下来的。
曹娘子拿在手里新鲜了半天,举起来望星星:“真清楚。”
葛胖小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指点道:“我知道,那个叫昏星,又叫‘长庚’,跟我大哥同名,沈先生教过的,我记着呢。”
曹娘子撇嘴:“谁就‘你大哥’了?你看人家理你吗,腆着脸追着人硬要认大哥,看把你贱的……哎,等等,你看那个是不是他?”
葛胖小顺着他手指的方向一看,还真是。
只见一个少年正拎着把剑,低着头,缓缓地从将军坡上往下走,葛胖小当即仿佛也不怕闹鬼了,滚地雷似的冲了出去:“大哥,大哥!”
他跑得太急,在将军坡脚下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叽里咕噜地滚了出去,正滚到了那少年脚下。
葛胖小灰头土脸地抬起头,没顾上爬起来,先谄媚地露出一个傻笑,呲牙咧嘴地说:“嘿嘿,大哥,我都在这等你一天了。”
名叫长庚的少年默默地缩回险些踩了葛胖小的脚。
每次看见葛胖小,他心里都觉得神奇,认为那位杀遍千猪的葛屠户可能天生火眼金睛,这么多年,居然没把儿子当成猪宰了。不过长庚性格稳重,嘴上很积德,不管心里怎么想的,嘴上不说伤人的话。
长庚很有大哥样地伸手扶起了葛胖小,又拍去他身上的浮土:“跑什么,留神摔坏了,找我有事?”
葛胖小:“长庚大哥,明天你爹他们就快回来了,咱们不上课了,你跟我们一起去抢雁食吧?肯定能把李小猴子他们打得屁滚尿流!”
长庚他爹是徐百户——不是亲爹。
两三岁时,长庚随寡母秀娘来到此地投奔亲戚,谁知亲戚早已经举家迁走,奔了个空。正好雁回官兵徐百户原配早亡,无儿无女,看上了秀娘,便娶她回来做了填房。
徐百户带人出关,收蛮子们的岁贡去了,算起来回城的日子多半就是这两天。
边城清苦,小孩也没什么零嘴,将士们每次纳贡归来,都会顺手带些蛮人的奶酪和肉干,沿途撒向路边,每每引得顽童们争相抢夺,这就叫做“抢雁食”。
既然是“抢”,一帮小崽子们肯定免不了打架,只要打不坏,大人就不管,他们便自己打得拉帮扯伙、煞有介事。
这种事,谁要是能拉到长庚入伙,谁就相当于立于不败之地。
长庚从小习武就一丝不苟——边陲多军户,习武的孩童本不在少数,只不过练功夫得吃苦,大多小孩都是随便混混,练得稀松二五眼,唯有长庚从开始学剑那天起,便每天独自上将军坡练剑,多年来苦练不辍,毅力惊人。
如今,长庚虚岁未满十四,一只手已经能提起六十多斤的重剑,虽然心里有数,从不参与顽童打架斗殴,但那些小崽子们就是莫名地都有点怕他。
长庚听了没往心里去,笑道:“我多大个人了,捡什么雁食?”
葛胖小不依不饶道:“我都跟沈先生说好了,沈先生也点头了,这几天放咱们的假。”
长庚背负双手慢悠悠地走着,重剑有一下没一下得敲在小腿上,没理会葛胖小的孩子话。
他读不读书,练不练剑都取决于自己,跟先生放不放假没关系。
葛胖小:“再说了,沈先生说他要给十六叔换药,这几天可能也要出远门采买草药,也不在家,你又没地方去,就跟我们去吧,整天练剑有什么好玩?”
这句话长庚终于往心里去了,他当下一顿,问道:“十六不是刚从长阳关回来,怎么又病了?”
葛胖小:“啊……好像吧,他一直也没好过啊。”
“那我瞧瞧他去,”长庚冲两个小跟屁虫挥挥手,“快回家,天都晚了,误了饭点你爹又要揍你。”
葛胖小:“哎,大哥,那个……”
长庚没兴趣听他“这个”“那个”个没完,男孩子这个岁数,大一岁是一岁,个头和想法都差很多,长庚已经不太能跟葛胖小他们玩到一起去了。
他仗着自己个高腿长,转眼已经走远了。
小胖子白跑一趟,没请到人,失望地叹了口气,回头瞪了曹娘子一眼:“你倒也说句话啊!”
曹娘子脸蛋通红,目光飘忽,方才对葛胖小颐指气使的模样早就荡然无存,少女怀春似的捂着胸口:“我长庚大哥走路的模样都比别人好看。”
葛胖小:“……”
再也不能带这现世宝出来了。
葛胖小所说的“沈先生”与“十六叔”是一对兄弟,与长庚还颇有渊源。
两年前,长庚还小,独自溜出城门玩,不小心迷路遇上了狼群,险些被叼走,幸好那沈氏兄弟游历到此。
沈先生用药粉驱走了饿狼,救下了他一条小命。兄弟两人后来在雁回小镇长住了下来,徐百户将自家一个空院子租给了他们,感念他们救命之恩,不收房租。
兄长名叫沈易,是个屡试不中的落第书生,虽然年纪不大,但仕途之心已绝,安分守己地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当起了隐士,街坊们都客客气气地叫他“沈先生”。
沈先生除了当隐士,还兼任大夫、书信对联代笔、西席先生与“长臂师”等数职,他十分多才多艺,会给人治跌打损伤,还会给母马接生,白天在家里办私塾,教一干少年念书识字,晚上将学生们打发走,便能挽起袖子修理蒸汽火机、钢甲与各色傀儡,补贴家用,隐世隐得不可开交。
沈先生什么都会,又会赚钱又会顾家,烧火做饭也是一把好手,能干极了,他那兄弟因此无事可做,只好专门负责败家——沈先生的兄弟叫做“沈十六”,听说是从小身体不好,家里恐怕养不大,便也没给取大号,因为是正月十六生的,就以“十六”做了名。
沈十六一天到晚既不读书,也不干活,油瓶子倒了不知道扶,连捅水都没见他挑过,不是闲逛就是喝酒,十分不学无术,几乎没有一点优点。
除了长得好。
长得真是好,镇上的老寿星亲口鉴定,说活了快九十岁,没见过这么齐整的男人。
可惜再好也没用——沈十六小时候生过一场大病,人烧坏了,眼睛约莫也就能看清近前两尺的东西,离开十步远,连男女都分不出。他还耳背,跟他说句什么都得靠喊,每天从沈家门口过,隔着院墙都能听见那温文尔雅的沈先生疯狗似的冲他咆哮。
总而言之,沈十六是个又聋又瞎的病秧子。
依他的条件,本该是个得天独厚的小白脸,可惜这边陲小镇里除了穷鬼就是穷神,哪怕来个天仙也没人包养得起。
按着当地风俗,大恩大德无以为报的时候,便会认干亲,有儿孙的儿孙认,没有儿孙的自己认。
沈氏兄弟从狼嘴里救下长庚,是救命之恩,长庚理所当然地认两人中的一个为义父。
沈先生读书读坏了脑子,硬是说不合理法,固不敢受,反倒是他兄弟十六爷痛快,当场改口叫了声“儿子”。
这样一来,沈十六那混混便占了个天大的便宜——倘若这游手好闲的病秧子将来穷困潦倒,长庚就得给他养老送终。
长庚轻车熟路地穿过自家院子,从角门往外一拐,就到了沈先生家。
沈家一共两条光棍,连只母鸡都没有,自然不用避讳谁,他向来随来随走,门也不敲。
一进院子,一股药味和着一阵气如游丝的埙声便扑面而来。
沈先生正在院里皱着眉熬药,他是个书生模样的青年,穿一袭旧长衫,不老,但总是皱着眉,有一身饱含烟火气的清寒。
埙声是从屋里传出来的,吹埙人修长的人影被黯淡的灯光打在纸窗上,显然水平不佳,也听不出是个什么调子,时常有那么一两个音吹不响,通篇哑声哑气,带出点奇异的凄凉和倦怠。
若说这是乐声,那可能有点牵强,长庚侧耳品味了一下,感觉如果非要夸一下,那只能说他嚎丧嚎得挺婉转。
沈易听见脚步声,冲长庚一笑,随后冲里屋吼道:“祖宗,嘴下留情吧,尿都让你吹出来了,长庚来了!”
吹埙的那位充耳不闻,凭他的耳力,可能确实也没听见。
沈先生一脸菜色。
长庚听着觉得吹埙的人中气还足,不像有病,先放了一半的心,问道:“我听葛胖小说先生要给十六换药,他怎么了?”
沈先生看了看药汤成色,没好气道:“没怎么,换季而已,四时用药各不同,这病秧子娇贵,难伺候得很——对,你来得正好,他今天不知从哪弄来个玩意,还想明天一早给你送过去呢,快去看看。”
第2章 义父
长庚顺手端了熬好的药,进了他那小义父的屋子。
沈十六屋里只点了一盏晦暗的小油灯,豆大的光晕,萤火似的。
他正靠窗坐着,大半张脸沉在灯影下,只微许露出一点端倪来,大概是快歇下了,沈十六并未竖冠,披头散发,眼角与耳垂下各长着一颗朱砂小痣,像针扎的,屋里那仅有的一点灯光都被他收来盛在了那对小痣里,近乎灼眼。
灯下看人,能比平常还要添三分颜色。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哪怕看惯了,长庚的呼吸依然忍不住一滞,他飞快地眨了一下眼,像是要把那晃眼的朱砂痣眨出眼皮之外,清了清嗓子,抬高声音道:“十六,吃药了。”
少年正在变声,跟这半聋说话有点吃力,好在这一回沈十六听见了,那催人尿下的埙声戛然而止。
沈十六眯细了眼才看清站在门口的长庚:“没大没小的叫谁呢?”
他其实也就比长庚年长个七八岁的光景,还没成家,大概对自己烂泥糊不上墙的本性有些认识,做好了娶不起媳妇孤苦伶仃的准备,好不容易撞上这么个不用他养活的便宜儿子,恨不能牢牢地傍上,没事总要将自己“爹”的身份拿出来强调一番。
长庚没理他,小心翼翼地将药碗端到他面前:“趁热喝,不早了,喝完赶紧躺下。”
沈十六把埙放在一边,接过药碗:“白眼狼,给我当儿子不好吗?白对你那么好了。”
他喝药丝毫不为难,显然已经习惯了,一饮而尽,又接过长庚递给他的漱口水喝了两口,摆手不要了:“今天长阳关那边有集,带了个好玩的给你,过来。”
说完,沈十六弯下腰,在书桌上乱七八糟地摸索起起来,他看不清,鼻尖都快蹭到桌子上了,长庚只好无奈道:“找什么?我来吧。”
接着,他又忍不住抱怨了一句:“我都这么大了,你没事老弄一堆逗小孩的东西给我干什么?”
有那工夫还不如少捣点乱,让我有时间多学点有用的——后面这话在长庚心里转了一圈,临到嘴边时感觉有点伤人,便没说出来。
沈十六作为一个四六不着的浪荡子,自己虚度光阴就算了,还总要拖长庚一起,不是叫他去赶集,就是拽他去骑马,有一次还不知从哪捡了一条“小狗崽”给他养——那回沈先生让他吓得脸都绿了,敢情这瞎子狼狗不分,抱回来的是一条小狼崽。
徐百户常年不在家,又为人木讷,虽然对长庚很好,但并不常与继子交流,算起来,长庚十二三岁的这至关重要的两年,好像都是在沈十六这个不靠谱的义父身边度过的。
从一个毛孩子长成玉树临风的少年人,要有多大的定力才能保证自己不被沈十六带歪?
长庚简直不堪回首。
他天生不是跳脱爱玩的性子,凡事有自己的规划,执行起来也十分严苛,不喜欢别人打扰,时常被沈十六烦得十分恼火。
但恼火通常并不持久,因为沈十六并不只在口头上占他便宜,是真拿他当儿子疼。
有一年长庚生了一场大病,徐百户照例不在家,大夫都说凶险,也是小义父把他抱回家,昼夜不休地守了他三天。
十六每次出门,无论多远多近,也无论干什么去,都必会给长庚带些小玩意小零嘴,长庚不爱小玩意,但不能不爱这份随时记挂着他的心。
总之,长庚每天见着十六,肝火就会异常旺盛,但不见他,又时时牵挂。
长庚有时候也会想,虽然沈十六肩不能挑手不能提,文不成武不就,但以后保不齐就有那上当的看上他模样好呢?
小义父将来也总会娶妻生子,那么有了亲生的,还会挂念着他这个认来的吗?
想起这码事,长庚心里就说不出的堵,他在十六桌上找到个一个方盒子,短暂地甩开一脑门胡思乱想,兴趣缺缺地拿给沈十六:“这个?”
沈十六:“给你的,打开看看。”
没准是个弹弓,也没准是包奶酪,反正没正经东西——长庚毫无期待地拆开,顺口数落道:“手头宽裕也要节省些花,再说我又……”
下一刻,他看清了盒里的东西,顿时闭了嘴,眼睛倏地睁大了两圈。
那盒子里居然有个铁腕扣!
所谓“铁腕扣”,其实是军中轻甲的一部分,只在手腕上围一圈,非常方便,因此也经常被单独拆下来使用。铁腕扣大约四寸宽,里面能藏三到四把小刀,刀是用特殊工艺制成的,薄如蝉翼,又叫“袖中丝”。
据说最好的袖中丝被铁腕扣中的机簧打出去的一瞬间,能将几丈以外的发丝一分为二。
长庚惊喜道:“这……你从哪弄来的?”
沈十六:“嘘——别让沈易听见,这可不是玩的,他看见了又要啰嗦——会用吗?”
沈先生本人正在院里浇花,他又不耳背,屋里人说话听得一清二楚,实在拿这个以己度人的半聋没办法。
长庚跟着沈易学过如何拆卸钢甲,熟练地戴上了铁腕扣,这才发现此物的特殊之处。
袖中丝制作不易,民间很少,市面上的铁腕扣多半都是军中流出来的旧货,尺寸当然也是成年男子的尺寸,沈十六带回来的这个却明显要细上一圈,正好合适少年人。
长庚一愣神,沈十六就知道他要问什么,慢悠悠地说道:“我听那卖家说这是残次品,没别的毛病,就是尺寸做小了一点,一直无人问津,这才便宜卖给了我,我也没用,你拿玩去吧,只是小心点,别伤着人。”
长庚难得喜形于色:“多谢……”
沈十六:“谢谁?”
长庚痛快地叫道:“义父!”
“有奶就是娘,混账东西。”沈十六笑了起来,搭着长庚的肩膀将他送了出来,“快回家吧,鬼月里不要深更半夜地在外面乱晃。”
长庚听了才想起来,原来这天正是七月十五。
他顺着角门走回自己的家,跨进家门的一瞬间,突然觉得沈十六吹的那段埙有点耳熟,虽然跑调跑得南辕北辙,但仔细回味,依稀有民间哭坟丧葬时《送西》的调子。
“应景的吗?”长庚默默地想道。
沈十六送走长庚,低头好找了半晌,这才勉强看见门槛的轮廓,小心地迈过去关好门。
等在院里的沈先生面无表情地伸手托住他的胳膊肘,引着他往屋里走去。
沈先生:“最好的玄铁打的铁腕扣,里面三把袖中丝是秋天林大师亲手打的,自大师死后便成了绝版……残次品哈?”
十六不接话。
沈先生:“行了,别跟我装聋作哑——你真想把他当儿子养吗?”
“当然是真的,我喜欢这孩子,仁义,”十六终于出声,“那位大概也是这个意思——要是将来真能把这孩子过继给我,那些人也就都放心了,他自己的日子也能好过很多,不也两全吗?”
沈先生沉默了一会,低声道:“首先你得让他不恨你——你一点也不担心吗?”
沈十六笑了笑,一提长袍下摆推门进屋。
他一脸混账地说道:“恨我的人多了。”
这一宿,夜河流灯,魂归故里。
不到五更天,长庚就一身燥热地醒了过来,后脊黏着一层薄汗,亵裤上也是湿漉漉的。
每个少年临到长成时,都会经历这么惊慌失措的一遭——哪怕事先有人引导。
可长庚却既没有惊慌,也毫不失措,他反应寡淡,只是在床上呆坐了片刻,就起身随意地收拾了一番,脸上带了一点不易察觉的厌恶,他出门打了一桶凉水,将骨肉初成的身体从头到脚擦洗一遍,取下枕边叠得整整齐齐的衣服换好,把隔夜的茶一饮而尽,照常开始一天的功课。
长庚不知道别人是怎么样的。
但他其实并没有做什么春梦,他梦见的是一场能将人冻进棺材的关外大雪。
那天的风像起了白毛一样,无情地汹涌而过,伤口里的血还没有流出来,已经先凝成了冰渣,群狼的怒吼由远及近,失灵的嗅觉却闻不出血的腥味,一吸气就会呛进一口带着咸甜的彻骨寒气,长庚四肢僵硬,肺腑如焚,还以为自己会在大雪地里尸骨无存。
可是没有。
长庚再次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被一个人用大氅裹在怀里抱着走。
他记得那个人襟口雪白,怀里有股悠远清苦的药味,见他醒了,什么也没问,只是掏出个酒壶,给了他一口酒喝。
不知道那是什么酒,后来长庚再没有尝过,只记得关外的烧刀子都没有那样烈,好像一团火,顺着他的喉咙滚下去,一口就点着了他全身的血。
那个人就是十六。
梦太清晰了,梦里十六抱着他的那双手仿佛还贴在身上,长庚至今百思不得其解,那人不是个病秧子吗?在那么可怕的冰天雪地里,怎么会有那么稳、那么有力的一双手呢?
长庚低头看了一眼手腕上的铁腕扣,不知这东西是什么材质制成,贴在身上一宿,居然一点也捂不热。借着冷铁的凉意,长庚静静地等着自己躁动的心和血平静下来,哂笑一下,将“春梦梦见义父”这荒谬的念头甩了出去,然后如往常一样,点灯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