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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圣铎《两宋货币史》指出:此印板肯定不是四川交子或钱引的印板,因为拓片文字标明它不在四川行使。如果假定它是宋代纸币印板,它只能是四川以外的钱引或小钞的印板。但疑点重重:一、来历不明,它不是出土文物,究竟是怎样流传下来的不见记载。二、它的图形文字过于粗糙,文字歪歪扭扭,特别是将它与同时期的印刷品比较,更感到它不像官方纸币印板。三、拓片文字也有可疑之处,如“公私从便主管”、“流转行使”这样的话,不但不通,也似不见于同时期的其他文献。四、无法见到原物,无法考察其质地、外观等。所以,尽管比较而言,讲它是小钞印板更近于合理,但是要证明这一点,还缺乏有力的证据。
传世哥窑瓷器窑址宋代五大名窑之一的“哥窑”,其传世的数十件作品可说价值连城,为北京、上海、台湾的博物馆所收藏,它在中国陶瓷史上可说是辉煌过一时。然而,其产地在哪里,如今却无人知晓。
在我国数千年的陶瓷发展史上,宋代陶瓷兴盛繁华,占有光辉灿烂的一页。宋代陶瓷,历来有“汝、官、哥、定、钧”五大名窑之称。其中除定窑外,其他四座均属官窑。所谓“官窑”,即为适应宫廷皇家贵族的特殊需要而进行生产,由朝廷直接控制的官办瓷窑。其瓷器的造型、釉色、装饰,主要根据朝廷有关专家设计的样式进行生产,在工艺上要求精益求精,不惜工本,工匠也是挑选民间最为优秀者。其产品完美典雅,质地优良,制作精细,专供宫廷享用,只准收藏于宫中,严禁流散民间。其工艺技术也对民间绝对保密,甚或其产地也是秘密的,决不允许民间模仿和推广,同时宫廷需要时就兴盛,不需要时就废弃,生产范围很小,延续烧造的时间一般也较短,于是更增添了其皇家器物的高贵神秘性。
哥窑瓷器是宋代官窑也是中国古代瓷器中一种很有特色的品种,它以器身满布大小开片为主要特征。其作品胎厚釉润,制作规整,造型素雅古朴,庄重不俗,具有高超的艺术魅力,颇合宋代崇尚典雅的时风。釉色主要有灰青、浅青、米黄等。大小开片,大呈深褐色,小呈米黄色,两种纹片纵横交织,颇有奇趣,被人冠之以“金丝铁钱”和“文武片”等美称。是传供宫禁内苑、帝王之家鉴赏把玩的高级艺术品,深受上层社会的喜爱,于是获得极好的声誉。后世竭力加以仿制,所仿者确也难辨真赝。近世为古陶瓷爱好者所追捧,古董商常常不惜高价收购这种格调高雅的精美瓷器,研究者也对它倍加关注。
哥窑瓷器的真品,主要就靠在皇宫中世代相传而保存下来。宫中历代御用的官窑瓷器,流散民间者极少,如有关考古和墓葬发掘中还从来没有发现过,即使在外边见到一二,也是由宫中偷偷流传出去的。然而到近世动乱之时,开始有所流失。现今留传于世的哥窑瓷器并不多,按照粗略的估计,大约有数十件,分藏于北京故宫博物院、上海博物馆和台湾故宫博物院,少部分流落至国外。
然而,宋代哥窑的烧窑遗址诸问题,迄今还尚未完全搞清楚,专家们对于这一问题有着不同的看法,成为中国陶瓷史上引人注目的悬案。
先从文献记载上进行一些分析。关于哥窑,宋代的有关史籍中只字未提,可见这类官窑在当时对社会上是保密的,一般文人基本不知道。记载最早的恐怕是元末至正二十三年(1363)刊刻的《至正直记》,其在“窑器不足珍”一节里说:“乙未冬在杭州市哥哥洞窑者一香鼎,质细虽新,其色莹润如旧造,识者犹疑之。会荆溪王德翁亦云:近日哥哥窑绝类古官窑,不可不细辨也。”就是作者于至正十五年(1355),在杭州买了一件“哥哥窑”烧制的鼎,瓷质虽然很新,但其釉色莹润很像旧货。说明“哥哥窑”于元末仍在烧制瓷器,有的制作精良,“绝类古官窑”。不知此“哥哥窑”是否即宋代“哥窑”。
明初宣德年间,《宣德鼎彝谱》有云:“内库所藏柴、汝、官、哥、钧、定。”这是说明代国家内库收藏有“哥窑”之瓷器。同时,曹昭在《格古要论》中考证古瓷器时说:“旧哥哥窑出……色青,浓淡不一,亦有铁足紫口,色好者类董窑,今亦少有。成群队者,是元末新烧,土脉粗躁,色亦不好。”此段文字说明哥窑有新旧之分,元来所烧成群成队的批量瓷器称新哥窑,质地不太好。《至正直记》所载亦为元末之器。可见“哥哥窑”延烧年月还相当长,从宋代一直到元末或明初。
百余年后编撰的《浙江通志》中讲述了这样一个传说:在处州(今浙江龙泉)县南七十里的琉华山,山下有个叫琉田的地方,居民多以陶为业。“相传旧有章生一、二兄弟,二人未详何时人,至琉田窑烧青器,粹美冠绝当世,兄日哥窑,弟日生二窑”。书中注明此事得自传闻,不知其兄弟为何时人。到了明代后期嘉靖末年刊刻的《七修类稿续编》进一步说:“哥窑与龙泉窑皆出处州龙泉县,南宋时有章生一、章生二各主一窑,生一所陶者为哥窑,以兄故也。生二所陶者为龙泉,以地名也。其色皆青。浓淡不一。其足皆铁色,亦浓淡不一。旧闻紫足,今少见焉。惟土脉细薄,釉色纯粹者最贵。”这样就把章氏兄弟肯定为南宋时人,有关哥窑、龙泉窑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故事,此后人们对哥窑、弟窑故事的进一步演绎,大都来源于此。那么,这哥窑是否在宋代著名产青瓷的龙泉窑附近呢?
值得注意的是,《格古要论》中,哥窑与龙泉窑是分为两条来描述的,文中没有提到两窑有什么关系,只是说哥窑有新旧之分。刊刻于明嘉靖年间的陆蓉《菽园杂记》,对龙泉窑记录得比较详尽,诸如其地理分布、原料出处、制作工艺、装窑方法,直到烧窑工序,都有相当细致的描绘,是研究龙泉窑的重要参考书,然而它对于“哥窑”却只字未提及。由是,人们对于南宋时章氏兄弟于处州各主一窑的故事,产生了一定的疑问。
1956年至1961年,浙江省文管会对龙泉窑和哥窑诸遗址进行了多次调查和大规模的发掘。除大批烧制白胎青瓷的龙泉窑遗址外,人们还发掘了烧制黑胎青瓷的大窑、溪口等五处窑址,这些黑胎青瓷窑烧制的器物,与文献记载“章生一”哥窑主烧的瓷器所具备的特征较相吻合,证明这就是文献所记载的“哥窑”。然而问题是现今故宫博物院、上海博物馆所收藏的传世哥窑瓷器,如三足鼎、鱼耳炉、胆式瓶等一批典型的南宋器物,却在所有窑址中均未发现。而它与上述龙泉“哥窑”的黑胎青瓷有较大区别:传世哥窑瓷器胎厚釉薄,胎色不一,有沉香色、浅白色、杏黄色、深灰色等;龙泉哥窑瓷器却胎薄釉厚,以墨胎为主。前者釉不透明,润泽如酥;后者釉为透明,有玻璃光泽感……不同处很多,不赘列举。
这样,问题又紧随其后来了,到底是哪一种瓷器为正统的哥窑作品?对于龙泉的黑胎青瓷,目前有两种看法:一种意见认为黑胎青瓷就是古代文献中所说的正统的哥窑产品,它与文献记载的特点相吻合,科研工作者在化验了诸种瓷器的标本后,结论是:“龙泉黑胎青瓷可能就是正统的哥窑这种说法是有相当根据的”;另一种意见则认为龙泉的黑胎青瓷不是正统哥窑,而是仿官窑的作品,由于哥窑、弟窑故事本身值得怀疑,所以其文献材料也是不可靠的。《格古要论》在谈官窑时提到:“有黑土者谓之乌泥窑,伪者皆龙泉所烧者,无纹路。”另外,其器物造型与杭州官窑有不少共有的式样,所以,龙泉的黑胎青瓷是仿官窑的作品。部分科研工作者在化验了黑胎青瓷标本后,也同意其仿官窑的说法。这样,有关文献记载的“哥窑”其实不是真正的哥窑,而只是龙泉窑。
科研工作者在化验了诸种瓷器的标本后认为,“传世宋哥窑不在龙泉烧造之说是可以接受的”。那么这些传世哥窑瓷器的产地在哪里呢?许多人认为它在江西,有人指出传世宋哥窑在好多方面和景德镇的同类作品比较接近,所以很可能是宋以后景德镇所烧制的。有人指出景德镇明代仿官、仿哥成风,这类仿制品流传下来的很多,且许多都仿制得相当成功,可以假乱真,所以传世哥窑作品很可能是景德镇仿烧的伪品。也有人以为,景德镇能够仿制哥窑,说明哥窑不在景德镇。还有人认为在江西的吉安永和窑,也就是宋代的吉州窑,《格古要论》中提到,此地还有一个碎器窑。两窑明代都仿烧过哥窑,也仿制的相当逼真,而碎器窑的可能性更大。
此外,明代高濂的《遵生八笺》,成书于万历十九年(1591),在谈到“官窑”时说:“官窑品格,大率与哥窑相同……窑在凤凰山下……哥窑烧于私家,取土俱在此地。”从后两句分析,似乎哥窑的烧制地点在杭州。高濂此说不知何本?
也有学者指出,这数十件传世哥窑作品,有各式瓶、炉、洗、盘、罐等,论胎有薄厚,胎色也不一,胎质又有瓷胎和砂胎之分。釉色也有粉青、月白、油灰、青黄等。从时间上讲,也应有出产早晚之别,如上述所谓旧哥窑、新哥窑。那么其产地也恐并非只有一个地方的瓷窑。总之,情况是相当复杂的,人们的各种猜测也只能是猜测而已。
宋代“不举子”风俗“不举子”即生子不育现象,古代社会一般发生在极少数极端贫困的家庭之中,或发生在自然灾害和战争动乱的民不聊生时期。而宋代却演变成一种社会风俗,并盛行于社会秩序相对安定、经济比较发达的东南地区。它与中国历来多子多福的思想文化传统完全相悖,那么宋代东南地区出现这一风俗的原因何在呢?
苏轼在《与朱鄂州书一首》中说:荆湖北路(今湖北一带),“岳、鄂间田野小人,例只养二男一女,过此辄杀之。”东坡被贬黄州(今湖北黄冈县),见“黄州小民,贫者生子多不举,初生便于水盆中浸杀之”(《东坡志林》)。朱熹父亲朱松《韦斋集·戒杀子文》说,在江西婺源,民“多止育两子,过是不问男女,生辄投水盆中杀之。”福建一带杀溺幼婴的风俗最盛,朱松在福建为官,“闻闽人不喜多子。以杀为常……虽有法而不能胜。”陈渊《默堂先生文集·策问》也说:“不举子之习,惟闽中为甚。”王得臣《麈史·风俗》谓,在一般情况下,“闽人生子多者,至第四子则率皆不举”,“若女则不待三,往往临蓐,以器贮水,才产即溺之,谓之洗儿。”据《道山清话》载,宋神宗、哲宗时的宰执大臣章惇,家在建州浦城(今属福建),“初生时,父母欲不举,已纳水盆中,为人救止。”《宋会要辑稿·刑法二》载,江南东路(今江苏、安徽、江西一带),“东南数州之地……男多则杀其男,女多则杀其女,习俗相传,谓之薅子,即其土风。宣、歙(今安徽)为基,江宁(今南京)次之,饶、信(今江西)又次之。”而两浙路(今上海浙江一带)是宋代社会经济最发达的地区,其一些地方杀婴弃婴之风也很严重,“衢、严(今浙江建德)之间,田野之民,每忧口众为累,及生其子,率多不举。”
从上述史料归纳,宋代东南地区,主要包括今天的湖北、江西、安徽、浙江、福建等地,溺杀婴儿的现象与风俗已相当普遍。“不举子”之风严重败坏了社会的伦理道德,当时一些士大夫曾加以严厉斥责,“东南不举子之俗,伤绝人理”(《宋史·范如圭传》),要求政府严刑禁止。官府确也采取多种措施,企图加以制止,如从刑法上严杀婴之禁,甚至对地方官吏也予一定处分;颁布胎养法,在徭役诸方面予孕妇之家以宽免;设立举子仓和置举子田,以资助贫困之家养子;立养子法,准许民户领养被遗弃的幼儿等。尽管政府做了很大努力,申严劝诱,纤悉备至,但不举子风俗并不见好转,禁而不止,甚至一些地方还愈演愈烈,它与中国千余年来多子多福的文化传统完全相悖,其原因何在呢?
学者陈广胜撰文进行了一系列分析,指出首先是人多地少的生产关系矛盾在起主导作用。在我国人口发展史上,宋代首先突破一亿大关。比汉唐人口最高额几乎增加了一倍多。人口增加最快的东南地区,其耕地开垦得也最彻底,以至于很少再有荒地旷土,尤其是福建路,“土地迫狭,生籍繁多,虽硗确之地,耕耨殆尽,亩直寝贵”(《宋史·地理志》)。随之而来的是人多地少的矛盾日益尖锐,所以《宋史·食货志》分析说:“福建地狭人稠,无以赡养,生子多不举。”范致明《岳阳风土记》也说,荆湖北路“鄂州之民生子,计产授口,有余则杀之,大抵类闽俗”。说明人多地少,不能维持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供给,是宋代不举子风俗盛行的重要原因。
其次是沉重的人头税。宋代官府不但承继了以往各朝的苛捐杂税,而且还增加了许多敛民新法,其中丁赋(人头税)成为广大民众的沉重负担。其丁赋承继五代,以东南地区最重。蔡襄《端明集》卷二六谈到,福建“泉州、漳州、兴化军,人户每年输纳身丁米七斗五升”。《淳熙三山志》卷十载,三山地区(今福州)“咸平初,夏税及身丁钱总二万九千七百有余,大中祥符四年,诏放身丁钱,独夏税七千六十九贯有奇”。身丁钱高达夏税的三倍之多。《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百四说,南宋初期,荆湖南路(今湖南一带)“道州丁米,一丁有出四斗者”。朱熹《朱子语类》中也说到,两浙地区“丁钱至有三千五百者”。可见宋代的各色人头税花样百出,沉重不堪。蔡襄接着说:“南方地狭人贫,终年佣作,仅能了得身丁,其间不能输纳者,父子流移,逃避他所,又有甚者,往往生子不举。”范成大也说:“处州(今浙江丽水)丁钱太重,遂有不举子之风。”《宋会要辑稿·食货》也载:“湖州丁绢最重,至生子不举。”赵善臻《自警篇·济人》云:“浙民岁输身丁钱绢纳,民生子即弃之,稍长即杀之。”江南东路的太平州(今安徽当涂),“民生子必纳添丁钱,岁额百万,民贫无以输官,故生子皆溺死”(《生生四谛》)。可以说统治者残酷的人头税压榨,是民众生子不育的重要原因。统治者一方面立法想制止这一风俗,一方面又以超强剥削法推动这一风俗。连皇帝都承认,“民为身丁钱,至生子不举”(《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五二),但统治者根本不会有改变这一赋税结构,来“救救孩子”的念头。
还有诸子均分的财产继承问题。不举子之风不只盛行于贫困之家,而且也蔓延到衣冠富户和士大夫之家。杨时《龟山集》卷三谈到,福建的建州、剑州、汀州和邵武诸地,民众多计划生育,习以成风。虽士人间亦如此。富民之家,不过二男一女;中下之家,大率一男而已。所以许多地区,衣冠之家,往往唯有一独子继嗣。造成这一情况的主要原因是:父兄惧怕继生子弟分割家产,常常溺杀婴儿。如《宋会要辑稿·刑法二》在述及福建民风时称,衣冠之家,家产一旦分割之后,继生嗣续,不及襁褓,一切杀溺。主要是担心其更分家产,建州一带此风尤甚。宋代财产私有制得到进一步发展,土地兼并激烈,衣冠之家如果不加限制地生儿育女,家产被分割过散,不但不能维持其原有的社会地位,而且很可能被人兼并而沦为贫民,为避免家道中衰,只有出此下策。朱松《韦斋集》就谈到,即使“父母容有不忍者,兄弟惧其分己赀,辄从旁取杀之”。这似乎是衣冠之家防止自己的社会地位遽然下降的一种手段,令人不寒而栗。
当然,宋代生子不育,尤其以溺杀女婴为严重。其中除中国文化的重男轻女思想传统之外,还有厚嫁之风普遍的原因。当时无论地主还是一般平民,嫁女之费,常常多于娶妇之用。如《宋史·礼志》载。皇家宗室的公主下嫁,朝廷赐给驸马的嫁娶费用“倍于亲王聘礼”。吕祖谦所订《宗法条目》规定,嫁女费用一百贯,娶妇五十贯。嫁资倍于娶费,使富裕之家不愿分赀,而贫困之家又力所不及,故进一步加剧了溺杀女婴的风俗。
有学者以为上述诸条都非根本方面的原因,其终极根源乃在于生产力的不充分发达。指出宋代社会生产力比前代无疑是有很大提高。但人口也比前代倍增,由于封建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消极制约,其生产力不可能得到长足的充分发展。我们以为,单靠生产力的发展,其实也并不见得能解决问题。它需要整个民族文化素质的提高,尤其是对“人”的认识的提高。中国传统文化中最大的缺陷,恐怕就是不重视“人”,不懂得“人”到底是什么,而主要围绕着“皇帝”生活,依靠“皇帝”生存,在这种文化背景下,生产力再发展,也不能摆脱不把人当“人”的悲剧的重演,近现代的中国史其实一直在重复着类似的悲剧。当然,其中还有许多深层次的政治、经济、文化方面的问题,需要我们整个民族去认真思索。
北宋宫廷女子马球队打马球在我国古代体育运动中占有重要地位,而北宋的宫廷女子马球队之风采就更是令人赞叹。下面有关记载,读者可细细品味。但遗憾的是,女子马球运动的游戏规则是怎样的?女子马球队为什么在南宋时突然消失了?这些问题恐怕人们已经很难找到相关的答案了。
中国古代就有踢球的游戏,最初为军中练武之用。而唐代从西藏方面又传进来骑马击球的马球运动,使得人们的体能得到更强劲的锻炼,在帝王中也时有出色的马球手。据说唐玄宗年轻时就球艺不凡,《封氏闻见录》说他在球场中“东西驰突,风回电激,所向无前”。后来女子球队也开始出现,《旧唐书》载,剑南节度使曾“聚女骑驴击球”,这是女子驴球队。五代后蜀花蕊夫人费氏,有一首专门歌咏蜀国王宫中女子马球队的《宫词》:自教宫娥学打球,玉鞍初跨柳腰柔。
上棚知是官家认,遍遍长赢第一筹。
北宋宫廷中也有一支女子马球队,技艺超群。王圭的《华阳集》卷六中有几首《宫词》,就是描绘宋仁宗时期,一年一度的春季金明池百戏汇演的热闹场面,其中有这支宫廷女子马球队的精彩表演:内苑宫人学打球,青丝飞控紫花骝。
朝朝结束防宣唤,一样真珠络控头。
银盆着水洒球场,马嚼衔声立两行。
齐上玉鞍随仗列,粟金腰带小牌方。
到宋徽宗时期,在这位风流皇帝的倡导下,宫廷中各项文化艺术活动都得到了惊人的发展,不但书法绘画、苑林建筑,而且踢球、百戏之类,这位“浪子陛下”都为其中“圣手”。当然女子马球队也是重要项目,甚至连女子击剑手都出现了,让人讶异不浅。我们来欣赏徽宗有关的几首《宫词》:宫人击剑斗乘骑,宝带幞头烂锦衣。
凤尾杖交团月令,球门球过一星飞。
金鞍宝辔簇骅骝,乐奏相从共击球。
花帽两边成锦阵,谢恩长喜上头筹。
控马攀鞍事打球,花袍束带竞风流。
盈盈巧学男儿拜,惟喜先赢第一筹。
可以看到这支宫廷女子马球队豪华的服饰“花袍束带竞风流”,和出色的技艺“球门球过一星飞”。而女子击剑手居然也是在坐骑上争奇斗艳,其场景真让人大开眼界。
盂元老《东京梦华录》卷七“驾登宝津楼诸军呈百戏”中有关宫廷女子马球竞赛活动的描写是最生动形象的,一年一度的金明池宝津楼下的“百戏”活动正在上演,我们先看女子马球队上场之前的情景:“宫监马骑百余,谓之‘妙法院’,女童皆妙龄翘楚,结束如男子,短顶头巾,各着杂色锦绣,燃金丝番段窄袍,红绿吊敦柬带,莫非玉羁金勒,宝轻花鞯,艳色耀日,香气袭人。驰骤至楼前,团转数遭,轻帘鼓声,马上亦有呈骁艺者。”可见马球队由百余名妙龄少女组成,其头饰如男子,身着锦绣紧身缎袍,跨在马上,确实“艳色耀日,香气袭人”,有人还提前在马上作秀,以“呈骁艺”。
接着是在宦官的指挥下,作赛前马上武术表演:“中贵人许畋押队,招呼成列,鼓声一齐,掷身下马,一手执弓箭,揽缰子,就地如男子仪,拜舞山呼讫,复听鼓声,蹁马而上。大抵禁庭如男子装者,便随男子礼起居。复驰骤团旋分合阵子讫,分两阵,两两出阵,左右使马直背射弓,使番枪或草棒,交马野战,呈骁骑讫,引退。”这些妙龄少女骑在马上,一手执弓箭,一手揽缰绳,就像俊男般英武。其后随着鼓声操演,双双出阵,或左右开弓,或枪棒交战。马上武艺绝不亚于男子。表演结束,暂退于一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