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人理会东方胜,众人相互打招呼。
除了远在京城读书的东方毅,东方家其他人都到齐了。
老爷子东方军一看到东方旭便笑开了脸,“小旭,过来爷爷这里!”
东方旭迈开短腿,来到老爷子身边,东方军一下子将他抱起,坐到自己的腿上,“小旭最近学习怎么样?在学校有没有调皮?”
东方旭小脑袋一扬,理直气壮道:“当然有了。”
老爷子脸一唬,“什么?你怎么调皮了?”
东方旭在老爷子怀里嘿嘿一笑,“爷爷,男孩子,哪有不调皮的,不过我保证,绝不影响成绩,我每次都考满分的。”
“哈哈哈!好,考满分,记得将来再给爷爷考一个状元回来,那咱们东方家就有三个状元了。”
“不对,不对,爷爷,不止三个,我姐这么厉害,过两年她中考,一定是状元,将来高考也是状元,还有我,中考和高考,我也要拿状元,这样加上大哥和三哥,咱家就六个状元,东方家是状元之家,专出状元。”
“哈哈哈!好!好!都是状元!都是状元!”
东方旭是东方老爷子最小的一个孙子,如今他几个孙子辈都渐渐长大,只有东方旭这个小家伙,又聪明伶俐,乖巧听话,老爷子是真心喜欢。
东方辉当年是临江市的中考状元,高考也是前三名,后顺利进入青省最好的大学,青省大学,如今刚毕业。他的妹妹东方晴今年二十岁,只比东方颜大了月份,高考时没能考上大学,现在正在自家的厂子里上班,如今这年代,大学并不像后世那么普及,还处在精英教育的阶段,东方晴一个女孩子,有高中毕业的学历,还算不错。
龙凤胎东方彬与东方颜初中毕业后便辍学了,如今无所事事,跟他们的父母一样。
东方毅是东方家孙辈目前成绩最好的一个,初中毕业时是临江市的第二名,这样的成绩若是进入临江市一中,不仅学费全免,还有高额的奖学金可拿,不过后来却被东方明拍板决定,将他送到了位于青省省会城市青市的青市一中上学,青市一中是当时青省最好的高中,就连现在名满青省的贵族学院明阳中学影响力也不如它,东方毅和晨曦最是要好,小时候见自家妹妹那般博学,被狠狠的刺激到了,为了不被妹妹比下去,更是咬牙拼命学习,还跳过级,去年,年方十七岁的东方毅最后以青省理科状元的身份进入京城大学读书,当时在临江市狠狠的轰动了一把。
而晨曦,虽没在学校上学,但每次的考试,成绩都是全市第一,只要保持这个成绩,中考状元根本手到擒来。
后辈们一个个都这么有出息,东方老爷子当然开心。
老爷子开心,东方家其他人就不见得都开心了,尤其是东方胜一家,几家中就属他们家最拿不出手,但偏偏,周云宠着。
东方颜嫉妒又不屑的撇撇嘴,“考得上临江市一中再说吧!真以为考试和吃饭一样容易啊!大姐当时成绩也很好啊!中考的时候也没考到状元,高考时更是连大学都没考上,中考时意外很多,和平时考试可不一样,说不定,就考砸了呢!”
一旁的东方晴瞪了她一眼,东方颜这话既夸了她又贬了她。
东方旭看东方颜这么说自己姐姐,很不高兴,他到底还是个孩子,这时已经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看自家姐姐没有搭理东方颜的意思,他有些不甘心,他很不喜欢东方颜这个姐姐,自己没本事还总是喜欢挑人毛病,回嘴道:“我姐姐才不会考临江市一中呢!她要读全省最好的中学,将来还要读全国,哦不,全世界最好的大学,出国留学,考哈佛。”
晨曦看着东方旭那宣示一般的小脸,莞尔一笑,摸了摸他的小脑袋。
“你就吹吧!还出国留学?哼!”东方颜不屑的哼了一声,出国留学她听懂了,那哈佛是什么东西?
东方晴顿了一下,没说话。
小辈们斗斗嘴,东方明是不会管的,反正他的儿女,从未吃过亏,他淡定的吃着饭。
不过,东方兰可就没有东方明那觉悟了,她毫不留情的讽刺东方旭一个六岁的孩子,“哟!还出国留学,你以为国外的大学是你家开的啊?想去就去?你知道在国外一年要多少花费吗?说的比唱的还好听。”
东方旭抿了抿唇,他听姐姐说过,国外的东西很贵,在那生活要花很多钱,但具体要花多少他也不知道,他们家又不缺钱,供姐姐上学难道还供不起?再说了,他就是看不惯这些人欺负他姐姐。
“我们家不缺钱,只要姐姐想去,我们就供得起。”说着,东方旭摇了摇晨曦的手臂,“姐,你说对不对?你不是说国外的环境比我们这里好吗?那就去那里读书嘛!”
东方旭到底还小,他不懂选择大学的意义与用途,他只知道,要给自家姐姐最好的。
晨曦笑了笑,往东方旭面前的碗里夹了些菜,“不是哪里好,我们就要去哪儿,选择大学要选择对自己最有用的一所,我不会出国读书,那些大学读了对我也没什么用,我最多会去香港。”
第二十三章 让养家成为顺便
她前世今生所学已经足够用了,去哪儿上大学都没什么影响,没必要专门为了读书去国外,去那儿发展事业还差不多,再说了,今生,表哥的事,她一定会阻止,到时候如果需要,她倒是可以去香港读书,不过还是要看事情到时候会发展成什么模样,以她目前的计划,她本人是不需要在香港待那么长时间的。
东方旭听的不是很明白,不过姐姐的话,他向来都听的,“哦”了一声,就低下头吃饭去了。
晨曦本是随意的一句话,却引来了东方兰极度的不满,她最看不惯东方明一家子,在她结婚后,就更厌恶了。东方旭和晨曦看不上临江市一中,还大言不惭的说要去这儿读去那儿读,她的火气立刻就上来了,她当年就是在临江市一中读的高中。
“国外的大学读了没用?还最多会去香港?你真当那些大学都是大白菜,想选哪个就选哪个?先不说一年几十万的学费,就说生活费吧,国外那么高的消费,各种名牌,豪车,到时候看到国外那些富家子弟的生活花销,你能不学?你爸在临江市算是个有钱人,在省内根本排不上号,在国内那是连影子都没有,还想跟国外的富豪比?刚上初中就想着去青市上学,还最多会去香港,说的好像去香港是委屈了你似的,我说四哥,你这孩子是怎么教的?小小年纪就知道攀比,眼高手低,不知天高地厚,你宠孩子是不是宠过头了,我看啊!还是把晨曦送到学校去,这么大的孩子不上学像个什么样子?”
东方兰顿了顿又接着道:“以前上小学没什么,那课程简单,上了初中可就不一样了,初中科目太多,基础要是打不好,将来考不上好的高中,考不上好高中想上大学,那可能性太小,不上大学上哪儿找工作,怎么养活自己,现在的女孩子要自立,没有生活来源连夫家都看不起,四哥,你总不能养她一辈子吧?”
晨曦眨眨眼,有些好奇的看了东方兰一眼,她这个小姑八年前一巴掌差点儿要了她的命,当时东方明是怎么和东方家解决的她不知道,但当时好像并没有发生什么事,事情就这么不了了之了,但东方明的性格晨曦太清楚了,她当时受了那么大的委屈,他这个护短的老爸绝不会善罢甘休。东方兰以前对他们家只是简单的瞧不起,但自从她结婚以后好像就恨上了他们一家,东方兰自视甚高,以前讽刺他们时表情中都是一副高高在上的轻嘲,可现在却是带着一股子愤恨,她爸到底对东方兰做了什么?
东方兰话音刚落,一旁她的丈夫高峰便出口呵斥道:“行了行了,你瞎说八道什么?小孩子心高些那叫志向远大,晨曦成绩这么好,将来还怕考不上大学?”
东方兰气的满面通红,偏偏无可奈何,只在心里对东方明更恨了。
周云也是气的磨牙,但却什么都没说,只恨恨的瞪着东方明。
老爷子东方军和坐在他身边的东方辉垂眸,没说话。
高峰举着酒杯对着东方明,笑容里似乎还带着一丝讨好,道“四哥,你别听她的,小孩子小时候应该多表扬,哪有她这么打击孩子的,来,我敬你一杯,算是赔罪。”
东方明的嘴角勾起一丝淡淡的嘲讽,极轻,他举杯和高峰干了一杯。
晨曦更好奇了,这些年她跟着师父习武学医,又忙着学习各种知识和制定计划,大部分的时间都是在山上度过的,东方家的这些人与她的交集很少,有些事情她还真不知道。这小姑夫还真是个奇葩,按理说他是东方兰的丈夫,应该是周云那一头的人才对,但偏偏在东方兰针对他们一家的时候从未帮过东方兰,反而会毫不留情的在人面场上给东方兰难堪,他对她的爸爸倒是一副小心翼翼的讨好,啧啧啧!还真是耐人寻味呀…
东方明的表情至始至终都没变过,似乎东方兰的话根本就未入他的耳,直到喝完了这杯酒,他才自信一笑,“小妹说的那些根本就不是问题,我虽然不是什么大富豪,供两个孩子读书还是供得起的,只要他们能考上,花那点钱算什么,作为一个父亲,我有责任给他们最好的成长环境,至于工作,那就更不用操心了,我东方明的女儿,将来如果沦落到为了生活而去工作,那她就不是我这么多年精心培养的女儿了。”
一桌子的人都是一愣,东方明已经转过头对着自己的一双子女道:“你们两个,记住爸爸今天说的话,爸爸现在精心培养你们,让你们学那么多东西,是为了让你们掌握多重的生存能力和手段,爸爸希望,将来你们选择的工作,是因为喜欢而不是为了生活,你们要有能力选择你们最喜欢的事情去做,让养家成为顺便,懂吗?”
晨曦静静的看着东方明,这就是她的爸爸,“爸,你放心,我一定能做到。”
东方旭似懂非懂,只点头答:“记住了。”
这样的人生,应该是所有人心中最理想的人生吧!
这个世界上忙忙碌碌的人们,每天为了身份、地位、金钱绞尽脑汁,为了一份合约,一个订单可以和同事翻脸、结仇。孩子要你陪他玩,你说你忙,让他自己玩;朋友找你去旅游,你说你忙,要加班;同事找你喝咖啡,你说你忙,还要开个会…
无休止的忙忙碌碌,有多少人会说因为喜欢,恐怕大多数的人还是因为生活而不得不忙吧!不上班加班,工资从哪儿来?绩效从哪儿来?奖金从哪儿来?没有这些,如何生存?
用百分之六十的时间去做自己不喜欢但不得不做的事情,换来的报酬用来作为百分之十的时间内的生活花销,剩下的百分之三十的时间用来睡觉,这就是现实人们的悲哀!
“说的好!”说话的人是东方辉,东方家长孙,老爷子精心培养的接班人,如今,周云坐在老爷子的左手边,而东方辉坐在老爷子的右手边,比他的爸爸东方浩还靠前,足以证明他在东方家的地位,现在的他,已经开始接手东方家的厂子,是位年轻的总经理。
作为年轻人,谁没有自己的野心和目标,除了晨曦,在场的人,东方辉对东方明的话体会最深,他举起酒杯,“小叔说的太好了,来,晨曦,大哥敬你一杯,祝愿我们都能让养家成为顺便。”
晨曦也笑着举杯,两人干了。
话题就这么被东方辉茬了过去,桌上的气氛好了点,有东方辉在,众人不咸不淡的吃完了这顿饭。
吃完饭,众人便离开了酒店。
路过酒店大厅的时候,晨曦看到有两个人在争执,一个略显富态的中年男人,一个大约二十五、六的年轻男子,似乎是那年轻男子被开除了,那中年男人正赶他走,这种事很常见,东方家的人也没在意,而且,那两人争执的也不是很激烈。可晨曦却觉得,那个年轻些的男子有些眼熟…
祝愿所有看到此文的妹子和汉纸,都能有一份自己喜欢的事业和工作,让养家成为顺便!
第二十四章 收服郑奇(二更求收!)
那中年男人似乎有些无奈,“我说小郑啊!我也没办法,顶你的人是咱们副总的小舅子,我知道你学历高,但这种事情我也没办法不是,副总一句话,我就得照做,这是你这个月的工资,拿着吧!”
那青年男子笑的有些讽刺,“副总的小舅子,呵!怪不得。”想他一个斯坦福大学的高材生,如今沦落到给一个小饭店当大堂经理,竟然还要被嫌弃的地步。男子摇头笑笑,无论是哪个国家,都离不开人脉。
郑?
晨曦一惊:
是他!
此人名叫郑奇,美国斯坦福大学经济学研究生,是京城郑家的私生子。
说起来,也不算是私生子,他是他父亲和母亲在恋爱期间一次醉酒后生下的孩子,后来,郑家不同意他的母亲进门,他的父亲和另一个大家族的小姐连了姻。郑奇的母亲出生普通,家中老人已经去世,算是孤身一人,和郑奇的父亲是大学同学,当时郑奇还未出生,郑家要求他的母亲将孩子打掉,他母亲舍不得,但郑家不想留下这个孩子,以免联姻的女方家里知道了不高兴,最后,郑母没有办法,怕郑家会对她的孩子动手,便带着自己仅有的一些积蓄逃到了国外。
郑母大着肚子,又人生地不熟,在国外过的很是艰苦,还好郑母到底还有些文化,母子两在国外也总算生存下来。郑奇之所以姓郑,不是跟随父姓,是因为他的母亲也姓郑。
晨曦知道这些,还是因为上辈子郑奇与京城郑家大闹了一番,后来的郑家外强中干,只有一个空盒子,而当时的郑奇却是国内有名的大富豪,郑家想认回郑奇,但郑奇不愿意,最后,郑家反而被郑奇搞的更加衰落。
郑奇,争气!
晨曦前世曾掌控景家,和郑奇合作过,这个人可是一个商业奇才,在管理方面很有一套,晨曦前世认识他的时候,他已经是国内最大连锁超市的董事长,产业涉及连锁超市,餐饮、酒店、体育器材等等,不过起步较晚,大概是因为年轻时没有资本的原因。
郑奇一个人走在喧闹的大街上,他是名牌大学的研究生,受过最精英的教育,本以为以他的学历,他可以在美国有一份不错的工作,将来还可以回国大干一场。可惜,美国那地方,华人太受歧视,母亲又生了病,他们承担不起美国那高昂的医药费,他便只能带母亲回国。结果,国内的消费低些不假,可工作更加难找,现在,家里只有他身上这一百块钱的工资了,母亲的病并不是什么要命的病,只要有些钱,是能治好的,母亲为了养大他受尽了苦,他要是连这点医药费都拿不出来,怎么对得起她?
怎么办?怎么办?
“你需要一份工作吗?”
一道清越的女音传入耳际,就像是山涧流淌的清泉,清越好听,让人不自觉的感到清凉舒适。
郑奇转过身,看到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女站在自己面前,精致的浅紫色外套,漂亮至极的脸庞,一双明亮的大眼,她就这么站在那里,像是春日的晨曦,温暖中带着清凉,看到她,世间的浮华与喧嚣似乎都停止了,剩下的是一片生机勃勃。
“你需要一份工作对不对?我这里就有一份工作,你要不要来应聘?”晨曦再次问道。
“你…”郑奇皱眉,这个女孩子虽然气度天成,比一般的孩子要沉稳的多,但一个孩子能给他什么工作?看她这身打扮,家世应该很好,难道是她爸爸?
“你爸爸需要招聘?”郑奇试探的问道。
晨曦笑笑,她一个孩子,确实不太容易让人相信,她没再说什么,而是将郑奇带到附近的一家茶楼,要了一个包间。
碧螺春茶香气扑鼻,淡青色的茶水像是青山之间的一片碧湖,雾气缭绕,让郑奇越发看不透眼前的少女。
晨曦看了郑奇一眼,自我介绍道:“我叫东方晨曦,南湖镇的东方明是我爸爸,临江市东方家的老爷子东方军是我爷爷。不过,我找你,不是因为我爸爸或者是东方家要聘用你,而是我个人。”
东方家在临江市还是有些势力的,郑奇确实听过,不过,这个孩子要聘用他,这话怎么听怎么奇怪。
“你确定是你要聘用我,不是你爸爸或是你家里人?”郑奇问道。
“我很确定的告诉你,是我东方晨曦要聘用你,我在客似云来酒店看过了你的简历,你是美国斯坦福大学经济学研究生,精通英、日、法、德四国外语,客似云来酒店虽然是临江市最好的酒店,但放到大城市,那根本排不上号,你这样高的学历,在那种地方做大堂经理,太屈才了。”
晨曦意味深长的看了郑奇一眼,“我有多到你想不到的零花钱,所以想创业,但我人太小,不能直接管理,需要找个人帮我,不要觉得我人小创业是无稽之谈,自古英雄出少年,商场如战场,只论成败不论年龄。”
郑奇不知道说什么好,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女跟他说创业,还商场如战场,是他老了吗?现在的祖国花朵都成长到这个地步了?
“你今年多大?”郑奇问。
“十三岁。”
郑奇现在对晨曦倒是有些好奇,“你想让我做什么?”他笑着问道。
晨曦瞥了他一眼,知道这家伙没认真,她也不生气,“做我的职业经理人,不要觉得我人小就做不成事情,我懂的东西并不比你少,有的时候,人的能力和眼光并不和年龄成正比,经营管理,商场上的各种手段,投机股票,我样样都懂,运作起来你未必比得过我,只不过,现在我不方便自己做这些事而已,更何况,你似乎听漏了一点,我有很多钱,只要你跟我签合约,那些钱是交给你打理的,我现在有没有能力不要紧,你有能力就行了。”
晨曦这么说也是无奈之举,她的年龄太小,刚开始确实不容易取信于人,当初收服袁业的时候更小,她可是花了好大一番功夫。
唉!谁让这家伙有才呢?要是很容易被收服,那就不是郑奇了,费点儿口舌就费点儿口舌吧!前世晨曦和郑奇接触过,这家伙品性还不错,商场上虽难免会使些手段,但那各凭本事,晨曦一点儿也不担心郑奇会背叛她,凭着商业上的能力,晨曦就不怕他,现在,她是奇门江湖的人,郑奇将来要是敢背叛她,不严重还好,要是情节严重,她有无数种方法收拾他。
郑奇一愣,心中似有什么地方被打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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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古墓鬼修 一 (首推求收!)
“你想让我做什么?”考虑了一会儿,郑奇决定试一试。
晨曦看他露出了认真的表情,微微一笑,“你在国外生活过,听说过超市吧?”
郑奇一愣,“超市?Supermarket?”
“没错,我要在华夏开一家大型连锁超市,将来和美国的沃尔玛并驾齐驱,华夏最大的特点就是人多,市场大,这种情况下零售业的生存空间会很大,你的工作,就是这家超市的执行总裁,负责超市日常事务的处理,我只负责大的方向,听着,你没有多少时间,华夏的市场越来越开放,我相信要不了几年,沃尔玛,欧洲的Carrefour,还有其它的一些超市集团都会看上华夏这块肥肉,如果你不能在他们到来之前在国内站稳脚跟,甚至一家独大,等他们都来了,想超过沃尔玛可就难了,美洲有沃尔玛,欧洲有Carrefour,亚洲,就由我们来占领,怎么样?敢不敢干?”
郑奇从未想过,在华夏如今的年代,会有人跟他说出这样的话,而且还是个少女。现在是1993年,以华夏如今的发展情况,很多人都还在争做万元户吧?而这个少女,东方晨曦,却嚷嚷着要开超市和美国最大的零售业集团并驾齐驱,是真的英雄出少年,还是年轻气盛,不知天高地厚?
不管是什么?郑奇只知道,他的心似乎被什么东西被狠狠的撞了一下,有一种说不出的激动,无关这想法现不现实,不管这目标能不能实现,单单因为这个少女的这份朝气,这份野心,他就被深深的震撼,深深的折服,激起了浑身所有的热情。
“好,我做,你有多少资金?”
晨曦眉一挑,甩出几个字,“五百万人民币,这只是第一家超市的投资。”
郑奇总算明白晨曦说的那句话:我有多到你想不到的零花钱。
他确实没想到。
五百万,还只是第一家超市的投入。
听这丫头的意思,她不止这么多钱?
东方家什么时候这么富了?
郑奇皱着眉头,这丫头哪儿来这么多钱?
晨曦看他那模样就知道他在想什么,小眉头轻轻皱了下,心中暗暗叹道:唉!人太小,起步的时候就是麻烦!
“钱的事你不用想太多,我花这些钱我爸是知道的。”
郑奇的眉头果然平了不少。
晨曦撇撇嘴,掏出两千块钱给他,“我知道你母亲病了,这钱会从你工资里扣,先拿去安顿你母亲,想好了就打这个电话找我。”晨曦将袁业的电话号码递给郑奇,“这是我一个朋友的号码,我不想太高调,这件事情不要让其他人知道,你要是不愿意,今天的事就当没发生,还有,关于你的酬劳,到时候我们见面谈,你放心,只要你有能力,钱不是问题。”
晨曦显然是个行动派,这一句话不长,却说清楚了很多事,郑奇还是第一次遇到这么大方的少女,钱不是问题,他知道有钱就可以任性,但也不带这么任性的吧?
遇到郑奇,晨曦还是很高兴的,她相信,只要郑奇够聪明,他一定会答应的,现在让他向袁业那样信服自己那是不可能的,不过,晨曦不担心,来日方长。
东方明他们早就回去了,晨曦一个人回南湖镇,她决定徒步回去,走小路,顺便练练自己的速度。天下武功唯快不破,对于武者,速度至关重要。如果你的速度没有别人快,那么不管多么厉害的招式,打不到别人,一切都是白搭。再说了,速度快,打不过,跑起来也比较方便嘛!
晨曦一路狂奔,却在半路上感觉到了空气中的一丝异样的波动,这丝波动很细微,晨曦停下了静静感觉了一会儿,顺着波动来源的方向看去,远处有座山,那山在傍晚的天空下显的有些暗沉,透着丝丝阴森之气。晨曦皱了皱眉,那是临江市古墓群的方向。
临江市历史悠久,是座古老的城市,出土过几座大型的墓葬群,不过都不是什么有名人的墓地,只是些比较普通的富贵人家集中下葬的地方,而且早就被盗墓贼光顾过不知道多少遍了,没出土什么文物,就这么荒废在那儿,并没有受到保护。那阴森之气震动的方向就有一座墓葬群,还是最大的一座。
晨曦决定去看看,那地方很远,晨曦一路狂奔,也花了近半个小时。一路上各种荒地,矮小的植被,甚至荆棘丛生的树林,晨曦健步如飞,进过八年的调养和锻炼,她的身体已经比常人好太多,如此大的体力活动,是上辈子的晨曦怎么也不敢想象的。
八年来她每天都会泡药浴调理身子强化骨骼,虽然小时候伤了根本,但如今那些隐患都已经隐藏到了筋骨最深处,只要她没受到大伤牵引,她的身体素质普通人完全不能匹敌。其实在八年前,陈景年以为晨曦的伤有个两三年就能康复,可是随着晨曦渐渐长大,修为渐渐高深他才发现,晨曦的身体好像在不知不觉中慢慢的变化,那些原本的隐患只要用药材温养即可,但是越到后来,那些药材对晨曦的身体似乎都渐渐失去了效力,想要把那些病症从晨曦的身体里彻底清除,需要的药材那是越来越高端,好在晨曦的身体还是在慢慢的恢复,而且整体素质也变的越来越好,陈景年便也放了心。
来到古墓群的外围,这里的天空更加暗沉,外界的时间明明才是傍晚,这里却感觉已经要天黑了,晨曦小心翼翼的从入口进入,古墓修的很像地下宫殿,但没有达官显贵之家的富贵华丽,这里修建的只富不贵,应该只是个富商之家的家族墓葬,可惜被盗墓贼洗劫一空,如今只剩下一个空荡荡的壳子。前世在临江市富裕了之后,还修缮包装宣传了一下这里,引来了一些游客,晨曦就曾来玩过,只不过那时的古墓作为景点,灯火明亮,可不像现在眼前这阴森森的模样。
晨曦早已从空间中拿出一件黑袍套上,冰峰也拿在手中,越往里走邪气波动越明显,千万不要把这里想像成小龙女居住的古墓,这里是荒废了不知多少年的地下宫殿,只要深入一点儿就伸手不见五指,若不是晨曦有修为可以用灵气加持眼睛,普通人进来根本看不见任何东西。
地面上有些地方有积水,不时有几只老鼠爬过,那悉悉索索的声音在黑暗静谧的地宫里听着便让人头皮发麻。
一阵阴森森的声音传来,“嘎嘎嘎嘎…,可恶的人类,乖乖受死吧!哈哈哈哈…”光是听到这声音,晨曦就掉了一地的鸡皮疙瘩,收敛好自己所有的气息,晨曦通过前方的拐弯处向里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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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古墓鬼修 二(二更求收!)
前方有一个宽敞的房间,两个黑衣男子正和一个灰袍老者打在一起,地上不远处还死了一个邪气森森的老者,看那老者一身干枯的模样,应该已经死了很多年了。晨曦今天遇上的不是邪修而是鬼修,邪修是人,只不过修炼的是歪门邪道的功法,而鬼修,则真是所谓的“鬼”了。
他们是灵体或是一缕意念,本身无法伤人,除非修炼出煞气,但一般鬼修修炼出煞气很难,基本上都是类似于邪修邪气的鬼气,修炼出煞气的鬼修是高级鬼修,在奇门江湖中也属于高手的存在,晨曦眼前的这位,只是位普通的鬼修,不过修为也不错,五阶初级,这里已经很靠近地宫深处了,空气中氧气很少,人类在这里需要调动灵气维持自己的身体需要,作战时也是要消耗灵气的,那两个人已经杀死了一个鬼修,灵气快被耗空了,再对付这个,就很难了,难怪两个四阶巅峰会被一个五阶初级打的无法招架。
其中一人喘着粗气道:“哥们,我拖住他…你先走,不然我们一个都走不掉…长官那里还等着我们帮忙呢!”
“不行,我们两个还有些可能杀了他,你一个只有死路一条,长官需要我们,谁都不能死,一起上”
又打了一会儿,那两人实在快坚持不住了,鬼修猖狂的大笑,“嘎嘎嘎嘎嘎嘎!敢杀我同伴,看老子怎么玩死你们,嘎嘎嘎嘎嘎…”
晨曦又掉了一地的鸡皮疙瘩,没办法,这声音实在是太难听了,眼前的鬼修已经老的分不出男女,头发白花花,全身干枯,每动一下就像是要枯散了架似的,只剩下干瘪的老皮包裹着骨架,比死掉的那个还恐怖。
鬼修在没修炼出煞气之前,只要达到了四阶,便可以和人类修者有着差不多的作战能力,他们还可以寄宿在人类的尸体上,获得实体,但却无法阻止尸体的腐烂,鬼气可以滋养尸体,但最多保住一层皮就不错了,晨曦看到的这个鬼修就是他的寄宿体,一双眼球早已不见了,只留下黑洞洞的鬼眼,说话的时候嘴皮一动,露出一排长长的牙齿,太他娘的吓人了,晨曦长这么大,第一次见到这么恐怖的东西,前世的她因为家人宠着,除去工作时间,完全就是一个乖乖女,今世的生活彻底改变了。
那鬼修挥出一道黑沉沉的鬼气,直奔那两人而去,晨曦不再犹豫,挥手一道磅礴的灵气打出,与鬼气相撞,空气中只能听到一阵“噗噗噗”的空气爆破声,如今在古墓里,晨曦自然不会让两股气劲在空中形成爆炸,若是古墓塌了,那可就糟了,所以晨曦只是化掉了那鬼气,声音不大,那两人和鬼修都是一愣,晨曦身影如风,一脚将鬼修踹去老远,踹完了晨曦就后悔了…
她竟然踹了他!她竟然碰到了他!
嗷嗷嗷!晨曦连忙将鞋底板在地上狠狠的搓了几下,没办法,那个东西太恶心了,碰到他一下,晨曦都有种要回去泡澡泡掉一层皮的冲动,到底没怎么接触过奇门江湖,严重的不习惯。
不知为何,这么紧张的气氛下,晨曦那搓鞋底板的动作,看的旁边两个人莫名想笑。
那鬼修反应也快,被踹倒后立马爬了起来,没想到又来了一个,修为似乎比他还高一些,挥出一道鬼气,全力向晨曦攻击而去,晨曦不想跟他打,准备速战速决,抬手一挥,冰峰出鞘,冰峰冷冽的寒光夹杂着磅礴的灵气直接向鬼修呼啸而去,在冰峰飞出去的瞬间单手虚空画印,冰峰那恐怖的寒气确实把鬼修吓的不轻,他从未见过那么恐怖的攻击武器,挥出鬼气,全力以对,可惜,寒光慑人的匕首周围包裹着磅礴的灵气与他的鬼气相撞,在那灵气消耗完,匕首要刺入他的时候,却突然飞了回去,他一愣,接着就是一道浅蓝色的雷光当头劈下…
“啪——”
骇人的雷火瞬间烧遍了鬼修的全身,晨曦挥出匕首只不过是想吸引鬼修的注意力给她引出雷火准备时间而已,踹他一脚都要搓几下鞋底板的晨曦小姑娘是绝对舍不得她的宝贝冰峰插到那恶心的鬼修身上的,直接一把火烧的干净。
鬼修的惨叫声不绝于耳,渐渐没了声音,晨曦一把火把另一具鬼修的尸体也烧了,旁边的两人看的目瞪口呆,他们没看错吧?雷…雷火?他们在奇门江湖这么多年,只见过长官使用过雷火。
火光的照耀下,房间一角的一个小箱子吸引了晨曦的注意,晨曦走过去,一道气劲震开,一阵珠光宝气。
箱子不大,里面都是些金银,珍珠、宝石一类,这个鬼修应该在这里不短时间了,有他在这些宝贝当然不可能被盗墓贼弄走,不管是什么样的修者,这个自然界都会孕育出对他们有益的东西,想要得到这些东西,除了自己机缘巧合遇到外,那就要买,买东西是要钱的,晨曦曾听师父说过,奇门江湖的圈子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是有很多拍卖会和店铺的,天材地宝和武器之类也可以交易,但流通最多的还是钱,所以,没有修者是不喜欢钱的,鬼修也一样。
晨曦不想碰那些东西,手缩进袍子里,从空间拿出一块布,挥手一震,那些宝贝都倒到了那快布上,包裹了一下,晨曦拎着,转身就走,根本没有理会那两人的意思。
唉!回去用药水洗洗,卖给别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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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等待开业 (首推求收!)
郑奇的动作很快,两天后就出现在了晨曦面前,袁业那边已经和政府部门谈好了,相关手续也已经办妥,这么大的投资,可是把那些当官的给乐坏了,一路积极配合,袁业的手续办的相当顺利,现在,家乐福超市的场地已经开始装修了,晨曦便带着郑奇与袁业在家乐福超市里的办公室见面。
郑奇看到这么大的装修场地,心里才有些谱,电话是个男人接的,他到现在还不知道对方是谁。不过当晨曦带他见到了在办公室里忙碌的袁业,他就不是放心而是震惊了,他在客似云来酒店工作过,见过一次袁业,其实,他们两是认识的,在美国的时候,两人都来自华夏,又都是精英人才,碰到过几次面,只不过,袁业那时太忙,他们交集不多,交情也就算不上深了,两人已经很久没有联系过了。上次在酒店,袁业和市里的一些官员吃饭出来,他离得远,没太看清,手头上又正忙着,便没去打招呼,没想到,现在又转到一起来了。晨曦的合伙人竟然是他!
“袁业,我把你的帮手带来了,可别再说我奴役你了。”晨曦开玩笑道。
袁业抬头,看到郑奇,一愣,“郑奇?”
“你们认识?”晨曦好奇道,这一点儿她还真不知道,上辈子可没听说过。
袁业已经起身,和郑奇握了握手,相互打招呼。
“在美国的时候见过,你可真行,这样的人才都被你挖来了。”袁业答道。
晨曦翻翻眼皮毫不谦虚的道:“本小姐要是这点儿本事都没有,当初怎么能把你挖来?”
郑奇和袁业都笑了,见到曾经的朋友,郑奇很开心,“没想到,晨曦带我来见的人竟然是你。”
“我也没想到啊!在国外用的都是英文名字,我还真不知道你的中文名字。”
在国外他们虽认识但交集不多,见过的几次也都是用的英文名字,所以在郑奇打电话向袁业应聘时袁业还真不知道那个郑奇就是眼前的这个人。袁业一边说一边招呼晨曦和郑奇坐下,又叫来一个秘书要了三杯咖啡。
晨曦品着香喷喷的咖啡,笑眯眯道:“行啊!袁业,真会享受啊!味这么正的咖啡,临江市这地方可不多见,还有刚才那小秘书,真漂亮!”
袁业一口咖啡差点喷了出来,郑奇也在一旁咳嗽。
袁业知道晨曦是在开玩笑,“这可是我专门从美国带回来的咖啡,平时我都舍不得喝,得了便宜还卖乖。”
晨曦笑了笑,两人也就不再开玩笑,晨曦让袁业把拟好的合同拿出来给郑奇,三人商量了一下修改了一些便签字生效了。
“采购那方面怎么样了?”晨曦问,进入工作状态,几人身上的气势明显就不一样了。
郑奇明显的感觉到,晨曦在刚进门的时候,和袁业开玩笑都很随意,包括袁业也是,但一旦进入工作状态,从刚开始谈合约是,他们身上的气势就变了,晨曦虽然年龄小,但身上上位者的气势很足,对待袁业,有对合作伙伴的尊重,还有一丝领导者对属下的统御和威严,而袁业对晨曦,则有一丝隐隐的尊敬,袁业是哈佛大学博士,这些年在国外混的不错,但诡异的是,眼前这两人这样的气势这样的气氛,他竟然丝毫感觉不到违和,似乎就应该这样。郑奇想不明白,到底是什么样的父母,才能培养出晨曦这么有气势的孩子,而且她不是个花架子,就像她说的一样,她懂的一点儿都不比他少。
“那边一直都是秦越新在处理,现在已经差不多了,第一批货大概一个月后就能到。”袁业答道。
晨曦在香港还有一个可用的人名叫秦越新,这次开超市需要的货物,收银设备都要从南方采购,便直接叫他去做了,而且一个多月前,晨曦就已经交代过了。
“郑奇,这几天你去一趟南方,和秦越新交接一下,以后作为这里的领导者,你必须对那边的情况心里有数才行,不需要你亲力亲为,但要把那边所有的流程,所有的情况都了解清楚,袁业,这段时间临江市这边的工作还是由你来做,员工训练是重中之重,我的超市,决不允许出现像国营商场里那样在顾客面前充上帝的人,要让他们记住,顾客是他们的上帝,他们是服务者,还有,宣传的事现在可以开始做了,等到第一批货物来了之后立刻上架,争取五一劳动节开业,到时候,你就可以把工作全部交接给郑奇,而你,可以去青市了。”
郑奇和袁业正在本子上一一记着晨曦所交代的事情,作为一个执行者,能一一记着和执行好老板所交代的任何是最基本的素质。
袁业听到最后一句话,眉一挑,笑了,“准备大刀阔斧的干了?”
晨曦冷哼一声,口气有些狂妄,却透着无与伦比的自信,“国内的这些,现在不过是小打小闹而已,你别忘了世界的几大经济区在哪里,北美、东南亚、中东甚至欧洲,现在先热热身,大手笔在后面呢!”
尚未习惯晨曦口气的郑奇一愣,而袁业却是眼睛一亮,了然的笑笑。
郑奇和袁业的动作非常快,一个多月后,超市开业的准备工作就基本做完了,郑奇现在已经全部接手了超市的经营工作,对于有能力有抱负的人,给他一个合适的舞台让他展示自己至关重要,就像郑奇,虽然整天忙忙碌碌,但人却显的非常精神,有时候,一个人一生都碌碌无为,不是因为他没有能力,而是因为他没找对舞台。
晨曦看着一批批的物品上架,心里感慨万分,家乐福超市只是一个小小的开始而已,虽然她也利用了自己对未来的预知,但她东方晨曦可没打算靠着那点“预知”生存,不然她这些年来努力学习,精心谋划岂不是都白费了?人生重来一次,她的目标比前世要大,若是达到前世的水平她就满足了,那人生岂不是重复?这么多年的隐忍蛰伏她从未后悔,因为晨曦相信,机会,永远会留给有准备的人。
她有手段,有能力,但不代表她会故意放过已知的赚钱机会,超市啊!前世的沃尔玛可是曾经超过微软,登顶福布斯的存在,资金充足,经验丰富的她,谁能肯定,她就不能也创造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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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惹到青帮 (二更求收)
“嗯!不错,这样我就放心了,看来五一开业不成问题了。”将超市巡逻了一遍,晨曦满意的对着郑奇说道。
郑奇自信的笑笑,“放心,上架完了之后,就可以尽等着开业了。”
“记得将开业剪彩办的隆重一点儿,临江市的官员,各地记者都请一遍,宣传方面不要怕花钱,一定要在最开始就把品牌打响,等到品牌效应形成后,你就知道有多大好处了,还有,这家超市稳定之后,尽快向外扩张,我早就做好了计划,郑奇,我会给你足够的资金,甚至连全套的管理模式都给你准备好了,我要你在两年之内,让家乐福超市在国内扬名,如果在沃尔玛超市来华夏的时候,我们还是默默无闻的话,那可就太失败了。”
郑奇听着晨曦这话,微微皱了一下眉头,“这么急着扩张,会不会根基不稳?超市在华夏市场还是一个比较新鲜的存在,我们还没有掌握它对华夏市场的适应能力…”
郑奇的担心不是没有道理的,他不是晨曦对未来的华夏市场了如指掌,每当一个新鲜的事物诞生,作为商人,都想彻底了解它,毕竟,投资是有风险的。
晨曦缓缓一笑,小脸上自信飞扬,“放心,我可是早就做好了完备的计划,没有一定把握的事,我是不会去做的,你照我说的去做,要不了多久你就会明白的。”
不知怎的,看着晨曦那自信飞扬的笑脸,郑奇竟有一瞬间的恍惚,卖场的灯光照在晨曦的脸上,显的那么的朝气蓬勃,郑奇似乎瞬间被感染了,或许,这就是年轻人吧!算了,作为年轻人,还是受过精英教育的年轻人,没点儿野心怎么行?郑奇对自己的能力,还是很自信的。
“行,交给我吧!”
交代好一切后,晨曦从家乐福超市出来,刚走没多远,竟然看见自己的爸爸妈妈一起进了市人民医院,晨曦担心出了什么事,也跟了过去。
临江市人民医院的高等病房里,晨曦二伯的女儿东方颜正躺在病床上哇哇大哭,二伯母余秋梅抱着她心肝肺的叫着,周云也在一边哭的呼天抢地,老爷子东方军一脸强忍着要爆发的模样坐在一边,大伯父两口子坐在一起抹眼泪,其他人的脸色也非常的不好看。尤其,晨曦注意到,东方颜的额头、脸颊、手上都是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