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曦的年龄太小,身体又不好,陈景年便只教了些基础知识,关于习武养气,只停留在锻炼身体的阶段,每次看到师兄何清熠练武时那矫健的身姿,晨曦都羡慕的两眼发红,忍不住的想要捣乱。
“师兄,你带我去玩好不好,这里好无聊啊!”
“你要玩什么?”
“过家家。”
“…”
“师兄,你别不说话,陪我聊天好不好?”
“你要聊什么?”
“唔!我也不知道,要不你唱歌给我听?”
“师兄,你到我身边练嘛!太远了我看不清楚。”
“你站近点。”
“你那边是太阳底下,我不能晒太阳,晒黑了就不漂亮了,或者,你有没有防晒霜,就是很多女人用来擦在脸上就不会被晒黑的香香。”
“你还小,还不是女人,不用那个。”
“这样啊!那你也没长大,是不是就不是男人?”
“噗…”
不远处在窗边喝茶的陈景年一口茶全喷了出来,女娃娃就是好啊!他老人家的日子再也不会无聊了。
无忧无虑的日子总是过的非常快,就这样,转眼,八年。
1993年,春,晨曦13岁。
临江市的一家顶级的西餐厅中,一名青年男子正站在三楼窗边眺望远方,男子一身剪裁得体的纯黑色西装,身姿高大挺拔,潇洒不羁的短发,深邃的眼眸,俊挺的五官,男人一手插在兜里,一手端着一杯红酒,集优雅高贵于一体,他的身上有一股上位者的气息,气势外放,便会给人一种说不出的压力。只有二十六、七的模样,却给人一种深不可测之感。他似乎在等着谁。
很快,包间的门被打开,进来一名十三、四岁的少女,少女一头微卷的齐腰长发,头上戴着一顶毛茸茸的白色小帽子,漂亮至极的脸蛋上嵌着一双清泉般的大眼睛,一身红色短款荷叶领毛呢外套,里面配着一件精致的白色薄毛衣,黑色包臀裙,黑色长皮靴,在1993年的临江市,这可是一身时髦至极的打扮。
看到包厢中男人已经来了,晨曦轻轻一笑,声音清越好听:“袁业,这么早!”
袁业转过身,优雅一笑,看着面前亭亭玉立的美貌少女开口道:“这么些年没见,越长越漂亮了啊!”
晨曦对于他的夸奖照单全收,“那当然啦!你也不看看本小姐是谁,对了,这么多年都在国外,现在回来还习惯吗?”
“我毕竟在这里生活了二十年啊!只是在国外待了五、六年,还不至于让我把老家的东西都忘了,只不过,吃的东西还有些不习惯。”袁业说着,眼中闪过期待还有一份跃跃欲试:“怎么样?召我回来,是不是已经准备好大干一场了?”
晨曦知道,这些年,这些家伙们都憋坏了。八年的时间,从1985年到1993年,她虽然都在潜心学习,但也没有完全放弃那些赚钱的机会,海湾战争,石油危机,美国金融风暴,音乐,电影,通过她简单的指导,袁业给她赚了大笔的资金。200亿美金,足够她在华夏内地任意挥霍了。
袁业是她六年前招揽到的人,这个人前世就是她的工作伙伴,除了表哥,便是晨曦身边最有能力的人,今世,他在非常年轻时就遇到了她,通过她这些年的培养,能力有了大幅度的提高。还有一些人,现在都在各个地方等着她的调遣。
“第一步,确实可以开始了,你在国外待了这么多年,肯定知道沃尔玛超市,你说,我们在国内开一家怎么样?”晨曦缓缓道。
只是一秒,袁业便进入了状态:“超市,不是不可以,华夏的人口众多,地域广阔,目前的市场可以说是处于百废待兴的状态,而且,以我们的资金,若是开大型连锁,在国内算是首创,想盈利,应该不是问题。只不过,美国是资本主义制度,市场自由,沃尔玛超市一直都在想方设法的降低运行成本,为了拉低运输费用,他们甚至有一颗集团卫星,随时随刻掌握各地商品的配备与运输情况,从而大大减少了商品远距离运输的可能,哪家超市缺少库存,可以最快速的的调取最近地区的商品来源,这样的条件,在华夏不可能实现,华夏的政府,是不可能允许哪一个集团单独拥有一颗卫星的,至少短期内不会。我们的超市,想要超过沃尔玛或是想要和它并驾齐驱,都不太容易。”
都是有野心的人,一开口就想着要和沃尔玛并驾齐驱甚至超过它。
晨曦自信一笑,来到窗边望着大半个临江市的景色,“不容易不代表不可能,每一种制度都有它的利与弊,没有人说过,社会主义制度下就出不了一个世界首富,事在人为不是吗?”
她的声音似乎有着淡淡的魔力,让人不由自主的去相信,去信奉,不管什么样的难题,到了她这里,都会有解决的可能,尽管难题依旧是难题,但它却不再是不可跨越的存在,明明只是一个十三岁的少女,却让袁业觉得是在听从一位上司,长辈的教导。尽管已经震撼过无数次,但他心里还是忍不住被震撼,这就是他这些年愿意为她奔走的原因吧!这个世界上除了她,他还真没遇到过让他如此佩服又愿意追随的人。
抛去迟疑,袁业自信凛然一笑:“名字想好了吗?我这段时间是不是就可以开始筹备了?第一家店,就放在临江市?”
虽然已在国外生活了好几年,虽然这里的条件比国外差的远,但土生土长的华夏人啊!似乎只有在这片土地上成功,才能体会到那种美妙成就感。
咱们的女主终于长大了啊!看到这里的超市,亲不要担心,这里的女主不会只靠预知历史来发展自己,然后文文就像是按照历史大事件在记流水账,这个女主前世今生都是有真正本事的人,如果她仅仅只要靠那所谓的历史预知来强大自己,作者君就不会安排她一个十年准备时期,女主前世就是商人,她很清楚她错过的那些大事件能为她带来多少的利润,前世的她便能力卓著,如此情况下依旧能静下心来十年精心谋划,这是需要魄力滴!相信女主不会让大家失望的。我说的是十年,没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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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珐琅彩
“名字就叫家乐福吧!在注册商标时把什么家家福,万家乐福等一切与家乐福谐音相似的名字都注册上,地点我已经选好了,就在那里。”晨曦指着不远处的一座大型两层楼房道“那是座厂房,不过现在空着,后面靠着菜市场,不远处还有一条小吃街,离临江市的主街道也不远,客流量非常大,把它周围的场地都买下来,建成广场,可以停车也可以作为举办大型宣传活动的场地,甚至还可以规划出一块建成大型卖场出租,只要用心规划,我有把握在几年之内,将那里变成临江市最大的消费中心,到时候定是财源滚滚,而现在,只要投出一点点资金,我们就能把它握在手里。”
袁业顺着晨曦手指的方向看过去,沉吟了一会儿,缓缓笑道:“看来你早就准备好了,是不是已经查过,那是块无主的地了?”
“那当然了,我可是有准备的。”晨曦继续交代道:“还有,招工的事,也可以卖政府些面子,招一些下岗职工,军属之类,只要符合我们的要求就行,还有一件事,说出来也不太好听,就是你的美国国籍,在这里非常好用,你懂吗?”
袁业沉默的点点头,这确实不是什么值得骄傲的事。
两人又商量了一些细节,晨曦才离开。
每到临江市,古玩街是晨曦必去的地方,这些年已成了习惯,这一次,当然也不例外。八年来,她已经把古玩市场的一些潜在门道给摸清楚了,很多老摊主她都认识。每次她到古玩街,摊主们对她都相当热情,因为晨曦一看就是富贵人家的孩子,而且出手也还算大方,只不过,她很少真买东西,有的时候,一些不起眼的小玩意她会买,有些时候,摊主说的天花乱坠她还是无动于衷,心性简直比成年人还坚定,不过有些明显做旧的东西,只要外表漂亮,她也会买,久而久之,人们也就以为这是个有这方面爱好的孩子而已。殊不知,这正是晨曦高明的地方,决不能让人看出来她是在捡漏,否则,下次再来买东西可就难了。
临江市的古玩市场分为两部分,这条街往里是古玩一条街,规格很高,都是各大古董商开的古玩店,假的少,真的多,而外围这里,则是一些小地摊,产品大多是从农村市场上低价收来的,假的遍地都是,真的却没几件,这时候,就要看眼力了,古玩买卖,双方各凭眼力,一件仿品,你当做宝贝花了几十倍的价格买了回来,或者一件几百万的真品,你认不出来十块钱卖了出去,那么交易后即使知道了也不能反悔,这是行里的规矩,买假了还是卖漏了,只能怪自己眼力浅。
今天,晨曦刚一来到古玩市场,各个摊主便热情的招呼起来。
“呦!晨曦丫头,你来啦!来来来,看看我这儿,有没有喜欢的?”
“是啊是啊,小姑娘,来看看,叔叔这有新到的货,来看看。”
晨曦只看,笑了笑,没说话。
摊主们在心中叹了一口气,这孩子,明明这么小,但奇怪的是她似乎从来没被他们左右过,虽然有时明显的假货她也会买,但那必定都是因为她自己想买,而不是单纯的被他们游说才买的。看不懂啊!
晨曦一连看了好几个摊子,都没看到真品,最后,终于,前方的摊子上,一只体态不大的花瓶散发着丝丝缕缕的清凉气息…
这个摊子的摊主姓刘,名叫刘伟。圆圆的脸,胖乎乎的身材,笑起来很是可亲,一点都不像个精明的商人。这个人是晨曦认识的摊主中比较看得开的一个人,有很多摊主,一发现自己卖漏了,都会哭天抢地,后悔不已,甚至从此记恨上那个买主,哪天要是再看到那人,都是一副被人坑了的模样,怨念不已。要是高价卖出一个假货,都会一边骂他是冤大头,一边恨不得别人能多来几次。
而这个刘伟,却是很看得开,不管是他吃了亏还是顾客吃了亏,双方各凭眼力,钱货两清,从未记恨过谁,待人也很和善,晨曦也很喜欢逛他的摊子。
刘伟一看到晨曦,便热情的招呼起来“哟!晨曦丫头,来来来,快来看看,叔叔这里有新货,你看那几个花瓶,是不是特漂亮,看看喜欢不?”
晨曦经常来他的摊子,刘伟也就知道晨曦的喜好,这个女孩子经常会买些外表精美的东西,只要她喜欢,价钱上她也不会太在意,不是离谱的价格,哪怕微微贵一些,她也会买,他的摊子上刚上了几个非常精致的花瓶,今天,十有八九是要开张了。想到这儿,刘伟的笑容越发大了。
晨曦对他笑了笑,叫了声刘叔,便低头看那只花瓶去了。
这只花瓶并不大,高度也就40公分左右,白色的瓷胎,颜色极白极纯,堪称“白璧无瑕”,胎壁极薄,均匀规整,且结合紧密。瓶身的图画色泽鲜艳靓丽,为花鸟图,配以相应诗句,集、诗、书画于一体,当真高雅无双。
这只瓶子颜色鲜艳靓丽,不见任何杂质,没有做旧的痕迹,很容易让人们认为是件新仿,但晨曦可以断定,这是件珐琅彩,而且是出子雍正年间的极其少见的大件珐琅彩。
珐琅彩瓷的正式名字是瓷胎画珐琅,是汉族陶瓷艺术的瑰宝。这是一种清代宫廷特制的专属精细彩绘瓷器,从创烧到衰落都只局限于皇室御用,这一“高贵”的出身也导致普通人根本难得一见。有传说称“古月轩”就是珐琅彩瓷器的别名。
珐琅彩兴起于康熙年间,繁荣于雍正时期,由于是宫廷制造,皇家御用,珐琅彩的制作程序和用料上都是其他众多瓷器品种无法比拟的,画工也不是一般的窑工,而是皇宫里顶尖的专业画师,所以,珐琅彩可以代表当时最高的艺术水平,最高的工艺水准。
而晨曦惊喜的不仅仅是因为这是件珐琅彩,其实珐琅彩瓷器在价值上并不属于高价位的古董,相比于罕见的元青花,珐琅彩还要逊色不少,但这件瓶子贵就贵在“大”上,古玩这一行当,遇到真正喜欢的买家,冷门也会变成热门。
珐琅彩大多为小件,多为碗、瓶、烟壶之类的日用品,超过一尺大的十分少见,而晨曦面前的这只瓶子高度却有40公分,算是很大的了,且瓷胎细薄,修胎规则,完整无缺,是件上品,今天运气不错,晨曦心中喜滋滋道。
第十八章 东方旭
晨曦抬头,微微一笑,问道:“刘叔叔,这只瓶子怎么卖?”
刘伟一看,那都是他筛选出来最不可能有真品的货,他干这行也不少年了,怎么可能没点儿眼力?不过这丫头可不是什么穷人,他笑呵呵的伸出四根手指。
晨曦眉一挑,四百?临江市目前一个普通工人一个月的工资也就三四百左右。
“刘叔叔,我都是老顾客了,你可不能蒙我。”
刘伟依旧笑呵呵的,“晨曦丫头,你若真要,叔叔也不跟你多说,三百块,你拿去。”
晨曦脸上依旧挂着笑容,这件瓶子到她手上,只要稍微一运作就能卖出三、四百万,点点头道:“行,三百就三百,谁让我喜欢呢!”
晨曦递过三百块钱给刘伟,旁边的摊主看着都目露羡慕,那瓶子一看就知道是假的,还不知道几块钱收来的呢!三百块啊!一个月只要开个几单,就足够开销了。
晨曦小心的将瓶子包起来,放进身边的拉杆箱里,这箱子里是她让袁业从国外给她带的一些衣服,这也不能说她就娇惯,而是,作为一个曾经的亚洲第一富婆,在她掌控景家的时候,每当换季来临前,世界各大品牌都会派出设计师和模特到她的香港住宅,模特现场专门为她展示各自的新款,设计师还会为她量身定做,以她的品味,现在华夏内陆那些主要突出耐脏,耐磨的衣服实在不能满足她。若是没有也就算了,她也不是离开这些就不能过,但既然有渠道,她也不吝啬于享受,她可不认为一个万贯家财的人非要穿的普普通通,一身地摊货才是简单随和不庸俗,其实,一个人的气质修养由内而外,不是穿什么决定的。更何况,这些东西在她眼里,还真是些普普通通的日用品啊!
晨曦拖着箱子回到了南湖镇的家里。这些年,东方明的事业发展很快,有了晨曦偶尔不动声色的指点,他省去了许多独自摸索的过程,表面上是和临江市那边的东方家持平,但实际上,早已超过了他们,更何况,这些年,晨曦可没少花东方明的钱,东方明的钱若不是投资在了晨曦身上而是拿去投资扩大自己的生意,那还不知道要发展到什么程度呢!
这些年,晨曦都没去过学校上过学,她一切的课程都是由家教教出来的。早些年,东方明也曾想让晨曦去学校,不过晨曦不愿意,她更喜欢跟着陈景年,况且陈景年实在把晨曦教的太好,六岁时,小学三、四年级的课程便已难不倒她,跟着陈景年也能学到更多的东西,东方明便不再强求,只去学校挂个名,参加考试,只要成绩不落下来,不去就不去吧!
后来,晨曦要求请来更多的家教,甚至不惜重金请来很多外教,前世的她虽然做过景氏集团的当家人,但她并没有学过正统的经济管理理论,能力都是来自东方明和他外公的言传身教,况且,她和表哥是有分工的,她并不是什么都懂,所以今世,她想完善一下自己。各国语言,金融,管理界的专家都被请来,东方明有时也会旁听,有时候,连晨曦都不明白,袁业怎么会有那么大的能耐,请到这么多有名的家伙,后来她才知道,那个男人啊…
如此下来,耗费的钱财,几乎花掉了东方明收入的一半,不过,连东方明自己都尝到了甜头,晨曦又的确被教养的很不一般,即便公司的发展资金少一些,这些钱,东方明也愿意花。
几年前,东方明花了一大笔钱在南湖边上建了一套别墅,三层楼房,装修相当精良,一楼是客厅,小型会议室还有晨曦的舞蹈房。二楼是东方明夫妻和晨曦的弟弟东方旭的卧房,还有一些客房,晨曦一人霸占整个三楼,书房,卧室,衣物室,储藏室,阳台一应俱全,当时乔迁之喜时,东方晴和东方颜看到可是嫉妒红了眼。别墅带着花园,里面有花坛,草地,甚至还有一片小树林,这在临江市,绝对是首屈一指的存在,比东方家临江市周云他们住的不知道要好多少倍。
至于东方明为什么把这么好的房子建在南湖镇这个乡下而不是市区,东方明有自己的规划,晨曦心中有数。
刚踏进家门,就听到一声奶声奶气但明显透露出欢快的声音:“姐!”
小男孩名叫东方旭,是东方明和苏琳的儿子,今年六岁,一头乌黑的短发,明亮的双眼,粉粉嫩嫩的脸蛋,穿着一身黑色休闲衣,这孩子从出生起便被晨曦精心培养,如今年纪不大,懂的到不少,小小年纪派头十足,笑起来甚是优雅。
他蹬蹬蹬的跑到晨曦面前,看到自家姐姐带了一只箱子回来,当即眼睛一亮,“又有什么好东西?有没有我的?”
晨曦笑着摸摸他的小脑袋,“哪一次会忘了你的!”
“欧耶,我就知道,姐姐最疼我了。”
两人去了客厅,晨曦将箱子里的组合式玩具机枪给他,小家伙看到这个便两眼放光,抱着东西乐颠颠研究去了。
晨曦将东西拿到三楼放好,下来的时候,东方旭还在客厅里兴致勃勃的抱着他的机枪,“妈呢?”晨曦问。
东方旭头也没抬道:“花园浇花呢!”
晨曦莞尔一笑,苏琳这些年日子可谓过的非常的幸福,东方明是个很有责任心的男人,即便现在发达了,也从不在外乱搞男女关系,东方旭乖巧听话,又有晨曦带着,她自己正直好年华,每天养养花,做做饭,还做许多手工活,日子很是滋润。
“你自己玩啊!我去山上。”晨曦交代道。
东方旭这才抬起了头,小脸上似乎有些不高兴,“姐,你等等。”
“怎么了?”
“上午爷爷打电话来了,这个周末是周奶奶的生日,让我们一起去吃顿饭,爷爷说有一段时间没见我们了,想我们了。”
晨曦一愣,这些年,周云每年都过生日,但他们一家似乎从未记得过,要不是爷爷打电话,还真想不起来,“行,周末之前,我会回来的。”
东方旭撇撇嘴,“到时候又要听他们说道了。”
晨曦笑了笑,到底还是个孩子,“有你姐呢!你怕什么?”
“我不是怕,就是觉得不自在,他们…算了,反正我们也从未吃过亏,你去山上吧!”东方旭摆手道。
晨曦刚走到半山腰,便感觉到西边的山谷中传来一阵不正常的气息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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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遇邪修
南湖镇西边有一个巨大的山谷,这里水草丰茂,树木参天,人迹罕至。
晨曦在森林中急速奔跑,这些年,她的武学修为进步极快,但实战经验却极少,师父陈景年最精通的是医术,武学方面虽擅长但并不精通,晨曦甚至隐隐感觉到,她的师兄何清熠在两三年前,武学修为就已经超过了师父,只不过实战经验还差些,晨曦一直想不明白,师兄那一身恐怖的功夫从何而来?
这些年,晨曦的修为虽进步神速,但师父师兄却从未让她单独行动过,毕竟,她年纪太小。三年前,师兄离开,师父便更护着她了,在奇门江湖,所谓的杀人偿命,根本就是无稽之谈,谁的拳头硬,谁就是老大。
然而,随着年龄的渐渐长大,实战经验一直是晨曦的苦恼,师父能教她很多不假,但她是师父的徒弟,武学门路和师父同宗同源,这和与自己不熟悉的敌人过招完全是两码事,今天,她感觉到这阵气息波动,肯定是有人在战斗,她有空间这个保命神器在,晨曦决定去看一看。
一路穿过繁茂的原始森林,越是靠近那山谷,气息波动越明显,晨曦降下速度,小心翼翼的靠近,从空间中拿出一件绿色的衣袍换上,衣袍宽大,有点像古代人的衣装,将晨曦从头到脚的遮住,只露出两只眼睛,与森林的绿意融为一体。她已经感觉到,这丝气息中有股强烈的邪气,这说明,正在打斗的人中很有可能有一位是邪派中人,她必须小心。
到达山谷一侧山坡的半山腰处,晨曦停止前行,从空间中抽出一根长绳,这根绳子呈金黄色,表面泛着淡淡的金光,名唤龙吟,绳子简单却精致,只有晨曦的手指粗细,一般状态下有十米长,但若注入灵力,便可长可短,绳子虽细,但一般的利器却无法伤它分毫,若是前世,晨曦绝不相信世上会有这般不科学的东西,但今世的晨曦知道,这样的东西,在奇门江湖,确实存在。
将龙吟甩上身旁的一棵大树上,注入灵气,缩短长绳,随着这股劲力,晨曦轻而易举的攀上了这棵大树,收敛好自己的气息,晨曦将自己藏在茂密的枝桠树叶中,向山谷中看去。
嘶!
不是两个人在打斗,
也不是三个,四个…
而是:
一人一蛇!
晨曦从未见过这么大的蟒蛇,不禁瞪大了眼。
蟒蛇足有碗口粗细,不是现代餐桌上那精致的小碗,而是这个年代很多农村家庭在用的蓝边大碗,这蛇身,即使没有成人的大腿粗细,也差不了多少,蛇身有六七米长,那恐怖的蛇尾一下子便可将与它相同粗细的树木拦腰甩断,晨曦敢肯定,那个与蟒蛇对打的人,只要被它的尾巴扫到,一下子,就能要了那人的命。
然而即使是这样,那条蟒蛇却依旧是伤痕累累,与它对打的人周身罩着一件黑色长袍,出手极其狠辣,一招一式都带着浓郁的邪气,凭着晨曦的眼力,她已经可以肯定,这个黑袍人的修为绝不是来自什么正道,修为在四阶巅峰。
天下武学修为,大致可分为十阶,每阶分初级、中级、巅峰三个层次,每高一层,力量几乎是成几何式翻倍增长,四阶是高级修者与普通人的分水岭,修为进入四阶,便步入先天之境,进入暗劲阶段,相当于人们所理解的内功,不过,这类人在奇门江湖中少之又少,一般人能将外家功夫练至巅峰便已经是江湖上难得一见的高手了,晨曦没想到,她第一次单独行动,就遇到了一个这么强大的敌人。
对,就是敌人。
能进入先天之境的人,大部分都是有正统传承的人,比如晨曦,她是奇门江湖中顶级门派药门的嫡传弟子,功法传承在如今的江湖中属于上上等,百上千年老祖宗留下的经验,让她们进入先天之境要比普通的散修容易的多。
晨曦曾听师父说过,江湖上不乏一些惊才艳艳的普通修者可以自己摸索出进入先天之境的门路,但这样的人,整个奇门江湖也寥寥无几,百个先天之人,也不见得有一个是没有传承的。还有一些人,他们不是出自各大门派,也属于散修的一种,但他们也是有传承的,这样的人在奇门江湖的圈子里还是很少的,需要有一些奇遇才能造就,奇门江湖这么多年的历史,那么多门派的新旧更替,肯定有不少正统传承功法流落在外,若是被幸运的人得到,只要是天资还算不错的人,自行修炼至先天之境也是比较容易的,但这些人,毕竟是少数。
而晨曦遇到的这个黑袍人明显是个邪修,邪修是没有正统传承的人进入先天之境的一条捷径,他们通常都是通过吞噬别人的修为,或者是以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灵气过渡,邪修的修为灵气中都带着邪气,无法吸收天地间正统的天地灵气进行修炼,只有借助他人的身体进行过渡才能修炼,这么做的代价就是过渡的载体生命渐渐耗尽,超过一定的时间便再也无法救回。
奇门江湖,随着现代科学文明的发展已经淡出人们的视野,他们超脱世界规则之外,为了维护这个世界的秩序,不与法律社会的凡人形成大面积的冲突,江湖上有一个约定成俗的规定:不可妄欺凡人,阴狠嗜杀。
所以,邪修,可以说是江湖武林的公敌。
晨曦决定,拿这个人练练手。
她如今的修为已达五阶中级,十三岁的五阶中级,拿到江湖上绝对是变态般的存在,没办法,修炼环境大大的影响了修者的进阶速度,如今的世界,灵气稀薄,即使是修者中的天才,能在三十岁之前进入先天的都少的可怜,这还是通过大量的天材地宝堆砌,阵法聚灵得来的。
晨曦不一样,她有空间在,空间灵气浓郁,让她的身体对天地灵气有着高于常人的亲和力,吸收灵气的速度远超过普通人,所以,这些年来,她的进阶速度,快的令人发指。
条件对等的情况下,越阶战斗基本不存在,晨曦这样身负异宝的除外,虽然在修为上晨曦占了绝对优势,但她没有什么战斗经验,也不知道那黑袍人有没有什么战斗的法宝,更何况,旁边还有一条令人头皮发麻的蟒蛇,所以,晨曦十分的小心,慢慢的靠近打斗现场…
第二十章 人参 蛟龙
前方山谷中一片比较开阔平坦的地方,一人一蛇正打的难解难分。巨蟒一尾巴扫过去,带起强烈的劲风,黑袍人一跃避过,接着硕大的蛇头便伸了过来,但蟒蛇明显不是黑袍人的对手,虽已拼尽全力,依旧无法伤到黑袍人分毫,反而被黑袍人避开时,用匕首在它的蛇身上狠狠的划了一刀。
黑袍人扬着奸邪的嗓音怪笑道:“哈哈哈!小蟒蛇,你不是我的对手,乖乖交出你的蛇胆,再加上那一片人参,我冲上五阶中级,甚至巅峰都有可能啊!哈哈哈!”黑袍人的声音尖细异常,分辨不出男女,听着就觉得渗人。
晨曦脚步一顿,蛇胆?人参?
人参,已经算得上是天材地宝中比较上等的药材了,年份老的野山参,对人的修为有着极大的促进作用,邪修也可以用,但若人参让晨曦惊喜,那么蛇胆便让晨曦震惊了。
听那邪修话里的意思,那蛇胆是用来提升修为用的。蛇胆并不罕见,但可以帮助人类提升修为的蛇胆便是可遇而不可求了,蛇胆是一条蛇最精华的部分,拥有这样的蛇胆便意味着,那条蛇已经是灵物了。
晨曦停下脚步,向山谷中凝目细看,远方的山谷中确实有人参,而且,还是成片的。再看那条蟒蛇,头上已隐隐生出一角,只不过刚才离得远,蟒身巨大,晨曦没在意而已,这是,破蛟了?
动物的修炼要比人类困难的多,这条蛇能修炼到这种程度,当真难得。灵物出现的地方大多伴生灵宝,难怪旁边会有成片的人参了。天材地宝对灵物修炼同样有用,这条蛟应该已经在这里守了不少年了。这个山谷虽然人迹罕至,但离南湖镇并不太远,晨曦这些年也没听说过有蟒蛇伤人的事,看来这条蛟也不是条恶蛟。
那条蛟应该之前受了伤,不然不会不是这个四阶巅峰的邪修的对手,眼看蛟龙已经被打的没有反抗之力,那邪修扬起匕首直奔蛟龙要害而去,晨曦抽出身边的冰峰短刃,对着邪修的手腕直接甩了出去。
冰峰短匕凛冽的寒光在阳光下异常耀眼,受晨曦灵气加持,速度奇快,眨眼间便已到邪修身边,晨曦此举属于偷袭,即便冰峰非常耀眼,但那邪修不防,冰峰速度又太快,邪修被冰峰一刀扎穿了手腕,手中匕首落地,那条蛟保住一命。
突如其来的疼痛让那邪修“啊!”的尖叫一声,还没反应过来,晨曦已奔至不远处,灵气牵引,快速抽出冰峰,冰峰短匕回归晨曦手中,刀身极薄,周身寒凉如冰,即使在春日暖阳的照耀下,依旧泛着慑人的冷光,此时竟是滴血未沾,不仅如此,那邪修的手腕上也不见流血,只有那刺骨的疼痛提醒着他,他的手腕已伤及经脉,暂时不能用了。
这把匕首名为“冰峰”,刀如其名,周身寒凉,极利极薄,插入人的身体后,只要快速拔出,便可滴血不沾,甚至连伤口都极难被人发现,这是何清熠在三年前离开时给晨曦防身用的。今天,是晨曦第一次用它来战斗。
邪修周身藏在黑袍中,只露出一双冰冷嗜血的双眸,刚一抬眼,便看到一个翠绿色的小身影向自己扑来,蛟龙已奄奄一息,晨曦没有半点犹豫,更没打算给那邪修反应的机会,挥舞着冰峰便扑了上去。邪修啊!江湖武林公敌,不知道有多少人想杀他,能走到今天,定然是身经百战,晨曦虽然在修为上占着绝对的优势,但一开始,那邪修还是和晨曦打的不相上下,这还是在他一只手废了的情况下,这让晨曦不得不感慨,果然,生死决斗才是磨练人本领的最佳方式。
晨曦一跃而起,一刀挥向邪修的脖子,邪修弯身躲过,侧面出手,想夺晨曦的冰峰,晨曦手腕翻转,狠狠一划,另一只手一道磅礴的灵气挥出,那邪修吓的连忙缩回了手,同时身形一跃而起,堪堪躲过那恐怖的灵气墙,单手成爪,想掐断晨曦的脖子,晨曦浑身一道气劲震开,恐怖的五阶中级的灵气包裹着冰峰就这么野蛮而粗暴的朝着那邪修扑了过去,邪修来不及后退,只得运起自己的邪气挥出抵挡,两股气劲瞬间在空中相撞。
轰隆隆…
像是小型的原子弹爆炸,爆炸引起了强烈的空气震动,以爆炸源为中心,向四周蔓延开来,晨曦没什么事,但那邪修就没那么好运了。他毕竟只有四阶巅峰的修为,邪气强度要比晨曦五阶中级的灵气强度差的远,还好他早就有所准备,只是被气流掀飞出去而没有被炸成灰,还没稳住身形,刚一抬头便看到阳光下一道耀眼的白芒向他飞来,他连忙侧身,堪堪躲过,转身便逃。他是邪修,从他走上这条路时便注定九死一生,所以,逃跑是邪修最先要学会的本领,他们的速度往往要比普通修者快的多。
看那邪修要逃,晨曦也没去追击,但也没放过他,冰峰回手,同时单手在空中画印,素手一扬,一道浅蓝色的雷光便对着那黑袍人当头劈下。
啪!
惨叫声不止,那黑袍人被劈冒了烟,但尚未死去,只在地上打滚,浅蓝色的雷火依旧包裹着他,直至将他烧成灰烬。
晨曦看着那黑灰,皱了皱眉,烧了这么久?
几年前,师兄教她这招时,师兄的雷光是浅紫色,瞬间就将一棵一人合抱的大树劈成了灰,看来,她对自然规则的运用,比起师兄,还差的远。
雷,众所周知,是两股气流相撞形成的强大自然之力,而修炼的过程,本身便是对自然法则的一种领悟,领悟后,自然能对之进行操纵与运用,晨曦刚才在空中画印,便是控制两股气流相撞形成了雷。
只不过,领悟自然法则,在修者中实在太少,像晨曦这般十三岁便领悟的,更是变态中的变态,若是让江湖上的那些老家伙知道,晨曦此时还在嫌弃自己的雷火威力太小,肯定会集体羞愤自杀,他们穷其一生也无法领悟的自然法则之力啊!你一个黄毛丫头竟还嫌弃威力太小,还让不让人活啊!
晨曦暗暗告诉自己,以后,要勤加练习。
她转身,面对蛟龙。
这条蛟已浑身鲜血淋漓,没有半点儿反抗之力,硕大的脑袋就那么趴在地上,睁着一双蛇眼,有气无力的看着晨曦。
它已破蛟,灵智已开,很清楚自己再无还手之力,它原本只是一条普通的蟒蛇,想要化龙飞升何其不易,百年前找到这片宝地,便在这里慢慢吞食人参,静静修炼,终于在二十年前破蛟,一生没做过什么恶事,今天却依旧难逃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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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派上用场
晨曦看了看这条大蟒,又看了看不远处的人参,人参她势在必得,但这条大蟒,不是什么恶性生物,又有这般修为,杀了可惜。它的胆虽然对她有促进作用,但她有空间在,这蛇胆可有可无。
晨曦从怀中掏出一方丝帕,又掏出十几颗药丸放在上面,这些都是晨曦平时在空间中炼制的,如今只要意念一动,就能拿出来。
药丸刚一拿出来,那蛟龙便睁大了眼睛,甚至不自觉的吞了吞口水,那磅礴的灵气…
晨曦将药丸放在离蛟龙不远处的草地上,“给,这些药丹中有给你治伤的,也有辅助修炼的,我不会杀你,但我需要那些人参,这些药丸的价值不低于那些人参,就当做我拿这些和你换,你吃了它们,去其他地方寻找天材地宝吧!放心,没有副作用,一口都吞了也没事,一时消化不了可以放在肚子里慢慢消化。”
蛟龙灵智已开,虽不能口吐人言,但能听的懂晨曦在说什么,它震惊的无以复加,当看到那放在自己不远处的药丸,它情不自禁的便一口吞了下去,没办法,这浓郁的灵气实在是对它诱惑太大,药丹刚一下肚,它便感觉到一股股清凉的气流在自己身体里游走,伤口的疼痛感渐渐减小。
恢复了一些精神,它扬起硕大的脑袋对晨曦点点头,然后便扭着身躯毫不留念的回到一旁自己的巢穴里养伤去了,人参虽好,但远不如医师精心炼制的药丹有用,今天它能不死,已经很满足了。
对于它点头的动作,晨曦理解为那是谢谢的意思,看着它就这么毫不犹豫的离开,晨曦笑笑,果然不是条恶蛟。
不远处的平地上,零零散散的生长着二十几颗人参,乐的晨曦简直想仰天大笑,她从空间中拿出小铲子,小心翼翼的挖了起来。
足足挖了三个多小时,才将这些人参都挖出来,其中有六颗年份在千年以上,最老的一颗有三千年左右,都快长成了人形。共有二十九颗人参,最小的一颗也有百年左右,若是将它们都移栽到空间里,将来长成万年人参不是梦。万年人参啊!现在市面上三四百年的野山参都快要绝迹了,没有一定的门路,根本弄不到,而晨曦却有这么多,想想就开心啊!
将所有的人参都移栽到空间里,天已经快黑了,晨曦拍拍衣服,乐颠颠的回去了。
回到陈景年的小院,陈景年正坐在躺椅上看着天空,八年的时间并未在老人的脸上留下太多痕迹,以前的这个时候,晨曦若是不在,他应该在厨房做饭,然而今天,他却静静的坐在那儿看着远方已经暗下来的天空,目光惆怅。
晨曦有些奇怪,“师父,你怎么了?”
陈景年转过头,对上晨曦担忧的脸庞,眸光泛上暖意,“没什么,这么晚了,怎么过来了?”
晨曦嘿嘿一笑,甜甜地道:“想师父了呗!”
陈景年脸一唬,笑骂道:“贫嘴!”
晨曦依旧扬着那甜甜的笑脸,“我说的可是实话喔!师父,你要记得,你有一个宝贝徒弟无时无刻不在想着你哦!”
陈景年一顿,对着晨曦露出了一个慈祥的笑容,这孩子,是在担心他吧?
他一生无后,收的这两个徒弟却都是顶顶的孝顺,也算是弥补了他的遗憾,他拍了拍晨曦的小脑袋,“师父没事,别担心了。”
晨曦握着陈景年的手,“师父,我已经长大了,有什么心事,你可以对我说啊!师兄三年前就离开了,如今在这里,除了我,你就没有亲人了,不对我说,你还能对谁说呢?就算我帮不了你,但说出来,至少会比憋在心里舒服些吧?”
她与师父一起生活了八年,怎会看不出师父刚才的神情中带着忧愁?
陈景年长叹一声,拍着晨曦的手,“罢了,罢了,你也不小了,告诉你一些也无妨,师父虽然膝下无子,但还是有亲人的,师父有一个弟弟,他有一个孙子,在学医上很有天赋,可惜被仇家暗算,如今重伤昏迷,需要上千年的人参来救命,可是,上千年的人参啊!哪儿那么容易找到,就算有渠道,仇家也会从中破坏的,不会那么容易让咱们得到,那是我陈家孙辈唯一的男孩,天赋绝佳,可能就这么毁了,唉…”
陈景年在那允自叹息,晨曦却在一旁惊呆了小脸,不会吧?她刚挖了几颗千年人参来,这就派上用场了?
不过,师父的亲人,那就是自己人,对待自己人,晨曦向来不吝啬。
“师父,你等我一下。”
晨曦说完,便转身冲进自己的房间,进入房间后,晨曦便闪身进入空间,将那刚刚才栽入地下的人参给挖了出来,晨曦毫不犹豫的挖了那颗最大的,抱着人参便跑到陈景年面前,献宝一般道:“师父,你看,这个行不行?”
陈景年激动的一下子从椅子上跳了起来,一贯沉稳的老人此时却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来,“这…这…”
眼前的人参加上根须差不多有两米长,色泽鲜润,根须发达,年份至少有三千年左右,而且,是纯正的野山参。
好不容易平复了一下自己的情绪,陈景年的声音依旧有些激动的颤抖:“丫头,这…你哪儿弄来的?”
晨曦笑眯眯的将她刚才遇到的事情说了一遍,不过,时间改成了两天前,只说这人参她放在她的房里,毕竟,她刚才是两手空空进门的,她有空间的事,到现在,她也没敢说出来,不是不相信他们,而是空间实在太逆天,她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
陈景年听说她单独行动,还遇到了邪修,当即嘱咐道:“下次小心点儿,毕竟没你师兄护着你,万一出了事,那就糟了,要是再遇到这种事,来叫上师父,你还太小,还不懂得江湖险恶,知道吗?”
晨曦点点头,“放心吧!师父,我会注意的,我可是很惜命的哦!”
陈景年知道这个徒弟虽然年纪不大,但行事却很有分寸,嘱咐了一番便不再唠叨了。不过,“晨曦,这颗人参足有三千多年了,不用这么老的,用一颗一千多年的就行了,你既然有,那就换一颗吧!”
晨曦笑笑,“师父,你收到消息时是说一千多年的就行了,可万一在人参送到之前,他的病情加重了,千年人参药效不够了怎么办?用这颗吧!保险。”
晨曦说罢,又恢复了那一脸乖巧俏皮的笑容,“师父这下不用担心了哦!看,说出来还是有用的不是?你徒弟我可是很厉害的。”晨曦拍着自己的胸脯说完,看了一眼天色,“这么晚了,师父还没吃饭吧?我去做晚饭。”
看着晨曦离开的背影,陈景年的眼底有泪花闪动,即使没学过医,有点儿眼光的人都不会不知道这颗人参的价值,这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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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生日宴
周末,客似云来大酒店。
今天,是东方家老太太周云的生日,东方家齐聚一堂。东方老爷子亲自打电话通知,东方勤东方明这两兄弟也带着一家人来了。
客似云来大酒店是临江市最豪华的酒店,周云为了显示她的身份,每年都会在这里举办生日宴,过大寿时,会摆上几十桌,平常的生日也会让东方家到齐,比如今天。
东方明开着一辆进口奔驰,东方勤夫妇却简单的多,他们只开了一辆简单的桑塔纳,这些年,东方明的生意日益做大,连带着东方勤的生活也好了不少,虽没有大富大贵,却也过的十分富足,再加上儿子东方毅争气,如今在京城大学读书,两夫妻很是满足。
众人一起来到定好的包间内,包间里,其他人已经到齐了。刚一进门,老二东方胜那不阴不阳的声音便响起:“哟!三弟来啦!就等你们了。”
这话说的,好像东方勤故意晚来一样,周云这边一家子都住在一起,要来当然一起到了,而东方勤与东方明却住在南湖镇,路自然要远些。不过,他却不敢这么说东方明。东方胜话音刚落,周云的脸色便难看了一分,不过,东方明两兄弟根本就没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