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女孩猛地一敲脑袋:“哎呀,都怪你。我好不容易抓到的鱼又跑了!”
“说了那是泥鳅,不是鱼,傻瓜!”
“就你那丑八怪样,还敢骂我?也不去照照镜子。笨蛋笨蛋,苏简是个大蠢蛋!”
“小简是傻蛋!”
“苏简是笨蛋!”
“你比我笨!”
“切,你比我笨多了!”
…
那一年,她七岁,他八岁。
她在他清澈纯净的眸光中,清晰看见了自己的倒影。
海拔2690,我和你之间有道墙(5)
待我赶到篝火晚会现场,节目已经开始。
盛装前来表演的摩梭族姑娘小伙们,围绕着场地正中心那堆红彤彤的火焰绕成一个大圈。一位身着金边大褂、黑色短马甲的摩梭男子站在篝火旁边,手握一只暗红的精致长笛。长笛凑近唇畔的刹那,悠扬欢快的旋律自空中飘散开来,喜悦欢快的音符在眼前跳跃,摩梭族的男孩女孩们手牵着手儿,迈动着整齐的舞步,踏着节奏,优美地旋转。
此时,小小的表演场,早已围满了慕名而来的游客。里三圈外三圈,连二楼的木制阁楼都坐满了人。我在小雨预留的位置坐下,身侧的逸凡正低头摆弄相机,随着他修长指尖的轻微跃动,一张张精美绝伦的风景油画自宽大的LCD相机显示屏呈现。
我不禁惊叹:“你拍的照片…好美!”
他轻瞟我一眼,低头继续察看白日里所摄美景。毫无疑问,无论从取景角度还是拍摄技巧来看,他已经完全达到了专业水平。这些随手拈来的图片,很多都可以作为艺术品珍藏。难怪那家伙每次出行都要背上一个大大的相机包,三角架、长焦镜头、广角镜头、微距镜头,无所不有。
曾有驴友说,玩摄影就是在烧钱。我仔细瞟一眼他手中的Nikon,机型有些熟悉,似乎在网上见过,价格高得令人瞠目结舌,需要花费工薪族好几年的薪水。
这个男人,从衣着气质到各方面的品位,全都凸显着一流标准。单他手上那块银色手表,就远远超出了我的全部家当。如此优雅高贵的他,与当年那个混身补丁的小苏简,真的是同一个人吗?
脑海里突然冒出了何竹的话:你确定你遇见的这个人,就是他吗?”
我不自觉握紧了手中的一键式傻瓜相机。
篝火晚会渐渐热闹起来,台下不少年轻人纷纷跑向篝火中心,与摩梭青年们围成了一个大圈,踏着节奏共同舞蹈。耐不住寂寞的小雨和萧霖,也牵手上了台。
“小艾,你们也快来啊!”小雨兴奋地冲我喊。我撇向简逸凡,他扫视一眼舞台中心,抓起相机拍摄人物表情。心里有些失望,比起那烧钱的摄影爱好,我更渴望能与他共舞。正当我琢磨着是否主动邀请他时,眼前突然出现了一只男子的手。掌背黝黑,指尖略微有些粗糙。
这是个摩梭族大男孩,金边大襟短衣在火堆旁闪闪发光,他摘下宽边呢毡帽,嘴角挂着笑:“可以请你跳只舞吗?”我礼貌性地站起身接过他的手,浅笑:“谢谢。”
“我叫宾朗。”踏入舞池前,他轻声道:“你呢?”
“我叫小艾。”我说。
欢快的摩梭舞曲响起,宾朗拉着我的手,迅速跃入了舞池中央。灵动的旋律、整齐的踏踏声让我有点不知所措。“别害怕,跟着我。”宾朗温柔地道:“左――右――左前-左后…”跟随他的节奏,我慢慢迈出了步伐。
“很好,再来一遍。”
“你跳得真不错,小艾。现在我们把速度再加快一点,左――右――左…”
兴许是被这份难以抗拒的欢乐感染,在宾朗的耐心教导下,我的舞步越来越熟稔。整齐的节奏、灵动的音乐,内心不自觉快乐起来。探头四处搜索,发现逸凡亦被迫挤入了舞池中央,身边站着两个美丽的摩梭姑娘。距离太远,我看不真切他脸上的表情。
篝火燃烧地越来越旺盛,红彤彤的火焰映红了众人的笑脸,站在中央吹笛的男子愈加投入,美丽悠扬的旋律弥漫在火红的夜空中,大家的情绪越来越高昂,步调越来越富有激情,整个晚会进入了高潮。
就在此时。
砰――砰――砰,我明显感受到自己的掌心被人用手指扣了三下,在喧嚣的舞曲声中,掌心处那缓慢而富有力度的三声节奏,像是被施加了魔法,直入心房。
海拔2690,我和你之间有道墙(6)
我仰起头,疑惑地望向身旁的宾朗。兴许是篝火太热的缘故,他的脸颊有些许微红。四目交错的刹那,他慌忙移开了视线,望见远方。
我想,这大概是摩梭人对远方客人的欢迎礼节。出于礼貌,我应该回扣才是。于是,在下个旋律声响起时,我伸出中指,模仿他刚才的动作,在他的掌心处轻柔地扣了三下。
砰――砰――砰。
绚丽焰火中,我仿佛看见他嘴角扬起了一抹笑容,又迅速消失得干干净净。大概,是幻觉吧。
舞台中心的柴火渐渐熄灭,狂欢终于落下帷幕。不过八九点的光景,泸沽湖已处于浓浓夜色中。月亮躲入了云层里,天空没有一颗星,漆黑一片。宾朗手举火把,热情洋溢地为大家引路。泥泞小道旁的棵棵大树,在火把微弱光芒的照射下,折射出层层阴影。
不得不说,宾朗的确是个令人愉悦的大男孩。纯真,朴实,善良。同所有族人一样,他没有名义上的父亲。由母亲、舅舅等人抚养长大,生活在一个庞大的家庭系统中。各个小家庭的收入全部交由祖母支配,大家同甘共苦,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团结互助,似乎是摩梭人生活的信仰。
然而,随着现代文明的不断侵袭,这片土地的传统习俗也在一点一滴流失。越来越多的摩梭人已经开始走出大山,定居于外部世界。这个隐藏在高山深处的神秘女儿国,也逐渐被曝光在全世界面前。越来越多的游人来到此地,给摩梭人带来了丰厚的经济效益,带来了山外世界无尽的诱惑,也给摩梭传统文化带来了天翻地覆的影响。摩梭族的年轻人,正经历着巨大的心理冲击。
在这种逐渐改变的环境中长大的宾朗是幸运的。他的村庄,由于地势偏远险峻,至今尚处半封闭状态。泸沽湖纯净无忧的成长环境,赋予了他一颗干净纯洁的心灵。现在的他,除了打渔、砍柴,还经常去外地跑跑长途车,为大家庭带来丰厚的经济收入,俨然已成了能独挡一面的男子汉,是整个大家庭的核心人物。
一路走来,宾朗的热情大方,让大伙的心情都很愉快。
终于抵达客栈,道谢完毕,我们抬步走向房间。
“小艾,跟我来一下好吗?”宾朗的声音有点大,以至前方的小雨也忽然回头。后方的逸凡,径直绕过我走进了客栈。
漆黑树荫下,宾朗神色紧张地从怀中掏出一只手工发簪,双手递到我面前:“小艾,请你…收下它!”发簪的正面,雕刻着一朵美丽的山茶花图案,背面,被人用心雕刻了一行隽秀的纳西文字。我看不懂。
“为…为什么?”我有些不安。
“你…”他抬起头,眸中有受伤神态:“不肯要吗?”
“我…”那样干净的眼神,让人不忍拒绝。我想了想,从腰包中掏出一个从西藏买来的小挂饰,递给他:“那这个…送给你吧。”说罢,我心安理得地接收了他的发簪。
这样一来就算是等价交换,我不会感到亏欠。萍水相逢的朋友,以后,大概也没有机会再相遇。给彼此留个纪念品,倒也不坏。
他的眸光闪烁着惊喜,双手接过我的小礼物,声音激动地有些颤抖:“小艾,谢…谢谢你!”
他突如其来的激动,让我感到莫名其妙,匆忙回应:“不客气。”
他静静地盯着我看,漆黑的大眼睛在夜色里闪烁异样的光芒,我忽然有些尴尬。正想着该如何结束对话,他却俯下身,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轻轻地,在我脸上落下了一个吻。
这出其不意的举动,把我吓得愣在了原地!怎…怎么回事?我正想着是该发怒还是该迅速离去,他却匆忙转过身,落荒而逃。
“小艾,我家有急事。等我两天,一定来找你!”羞涩不安的声音,伴着他的背影,一齐消失在夜色里。
这一切发生得太快,我的思维依旧处于震惊状态,半天回不过神来。仰头,对面客栈二楼的窗口,似乎有人影晃动。
我精神恍惚地走回房间,再度失眠。
海拔2690,我和你之间有道墙(7)
清晨,朝阳冲破层层云雾的阻隔向上爬升,露出一片灿烂的红霞。
小雨和萧霖将在今日踏上归途,逸凡准备环湖旅行,我决定跟着他。尽管自篝火晚会到现在,他压根就没跟我说过一句话。
昨晚宾朗离别那个吻,令我震惊不已,他单纯认真的眼神,久久徘徊在心头。早餐时段,我从客栈老板打探得知,原来在篝火晚会互扣掌心以及之后的互换礼物,是摩梭男女彼此示爱的象征。
这样的解释,实在让我哭笑不得。无缘无故被吻了,却找不着理由发怒。也罢,这只能怪自己对风俗的误解。不就是被轻吻一下吗,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记得有一次接待法国客户,离别时他还在我脸上落下一左一右两个吻呢,就当成外国人的礼节看待吧。我颇为阿Q地自我安慰。
宾朗说,要我在这里等他。不过是彼此的路人甲,萍水相逢,再见无期,又何需产生交集?然而,一想到他激动的眼神,心里却突然生出些内疚。罢了,就让一切走远吧。
码头旁,萧霖把行李安顿在后车厢,与逸凡握手言别后,随即钻进了那辆朴实的微型面包车内。小雨用余光撇了撇简逸凡,低声对我说了一句话,模样认真:“小艾,这么帅气多金的男人,你不要太认真。我担心…你会受伤。”
原来,我对他的感情已经流露得这般明显,连小雨也看出来了。她怕我受伤,大概在任何一个旁观者眼里,我都是处于绝对的弱势地位吧。他优雅高贵,我平凡渺小。这样的差距,实在让人绝望。可是,我却偏偏放不下手。
十年的等候与期盼,岂能说放就放?
有时候,我恨苏简。恨他那一瞬间的转身,恨他的消失不见。
有时候,我爱苏简。这个在我身边不离不弃陪伴了十年的男孩,给了我童年最大的温存与梦想,正是这份梦想,支撑我度过了又一个十年。
这种又恨又爱、幸福中渗透着绝望的感情,怎能那么容易放手?
我轻抱住小雨真诚地道:“谢谢你小雨,一路顺风!”
从拉萨的第一次相遇到现在,不知不觉间,这对小夫妻陪伴我在路上走了近一个月。看着他们的面包车越走越远,我的眼眶有些湿润。
执子之手,与子携老。这样的幸福,多么令人向往。
我转身望向逸凡,他早已扛着背包走向旅途,冰冷的背影包裹着一层拒人千里的冷漠。心,突然有点凉。
海拔2690,我和你之间有道墙(8)
“喂,简逸凡,等等我!…”蜿蜒曲折的山路上,这已经是我第N次冲他大喊。他停下脚步,没有回头。我艰难地爬上陡坡站到他身边,弯着身子直喘气:“好…好累!”。抬头的刹那,一幅梦幻美景映入眼帘。
湖水清澈得连湖底的石子都清晰可见;处在湖中央的鸟岛与蛇岛遥相呼应,仿佛是这片湖水的两位守护天使;远处,连绵不断的群山在云雾缭绕中若隐若现,似乎在倾诉着泸沽湖不老的传奇;一条条摩梭人赖以生存及娱乐的猪槽船相互牵连着停泊在湖岸处,等待主人们的到来。
正午时分,波光粼粼的湖面在艳阳照射下,折射出重重倒影。远处湛蓝的天空、洁白的云朵,与近处青翠的山脉、深邃的湖面融合为一个完美和谐的整体。水天一线处,倒影在湖面中的蓝天与空中的白云交融在一起,分不清哪里是水,哪里是天。
我情不自禁抓住他的胳膊,激动:“好…好美!”
他抽出胳膊独自前行,将我抛在身后。
“喂!――”本以为我们的关系已经有所缓和,可今日他这般冷漠,实在莫名其妙。我迅速追上,轻轻拉住他的手臂:“你怎么了?”
他皱了皱眉,再次抽出手臂,沉默着继续往前走。我一头雾水,再次拉住他,笑嬉嬉道:“要不,我给你讲个笑话?”
他停下脚步,不耐烦地甩开我的手,冷冷地:“你对每个男人都这样…随便吗?”
我愣了:“你什么意思?”
他漠然地盯着我:“昨天和另一个男人亲热,现在又来跟我套近乎。你究竟想做什么?”
“你…你看见了?”我惊讶。
“你们所站的位置,正好在我房间的窗户下面,想不见都难。”简逸凡收回冰凉的视线,沉着脸前行。
“…你等等!”先是被不喜欢的人误会,再被喜欢的人误会,我怎会陷入这般百口莫辩的境遇?我大喊道:“请你…听我解释!”
他回过头,声音冰凉:“你的事与我无关,无需解释。”。
我的事…与你无关么?
温热的心瞬间被泼了一盆凉水。但,依旧想对他解释。
宁静的山路上碎石繁多,步伐有些匆忙,在我即将靠近他的瞬间,脚步一个踉跄,宾朗送我的红木发簪,从拉链尚未完全合上的腰包中滚落下来,不偏不倚,正好停在了他的脚下。
他弯腰捡起发簪,一言不发地抚摸雕刻在背后的纳西文字,冷笑:“定情信物?他送的?”嘲讽而不容置疑的口气,脸上写满厌恶,就像是在红灯区被街头女孩搭讪时,自然流露出来的不屑表情。
我突然想起了那日在松赞林寺,那句毫无感情的话:“今晚来我房间吧。”
默默接过发簪,塞入腰包中。
他抬腿继续往前走,我站在原地,低声道:“我和宾朗其实…”
“我不感兴趣!”他焦躁地打断我的话:“知不知道你很讨人厌,一路上都在我眼前晃来晃去。环湖结束后,我们就各走各路吧!”
“我…让你讨厌了?”我垂下头,努力让自己显得正常。
“没错,从一开始我就非常讨厌你。巴不得你现在就消失在我眼前!”他的声音,愤怒得有些失控。
原来,这才是他内心真实的想法。
噗、啪。那一瞬间,我仿佛听见了自己心脏碎裂的声音。
仔细想想,初次见面疯狂拥抱,旅行中多次缠在他身后,我一厢情愿把他当成苏简去爱,于他,我却是个完全的陌生人。我这样的女子,确实很让人讨厌吧。
海拔2690,我和你之间有道墙(9)
“对…不起。”低垂的长发遮住了眼睛:“那我们…在此别过吧。”
“荒郊野外,我不会把你一个人扔下。”似乎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控,他的声音平静了不少:“走吧。”
“没关系。”我仰起头,勉强挤出一个笑容:“我一个人,没问题。”苏简,我不希望你因为同情而怜悯我。如果你已经开始厌恶,那么,我们就在此告别吧。
“你…真没问题?”他的声音,平白生出了几分内疚。
“没问题!”我鼓起勇气直视他的眼睛:“别忘了我还认识宾朗,万一有什么事,我…可以找他。”事实上,我连他住哪、电话多少都不知道,怎么找?我为自己这个蹩脚理由感到可笑。
“宾朗。”他的语气瞬间降到零度以下:“那我就不必担心了。再见!”语毕,他抖了抖身上75L的背包,头也不回地朝前走去。
我抬起头,他的背影已经消失在前方山林的拐角处。几滴液体沿着脸颊落在嘴里,咸咸的,涩涩的。
**********
独坐在泸沽湖畔,泪水大滴大滴往下落。
简逸凡离开的背影,是如此决绝,以至于让我失去了停留原地的勇气。我离开了环山公路,直接绕进了山林中交错纵横的小路,到达了清澈的湖水旁。默默地坐在这里,内心的悲伤不断往上涌。
前所未有的迷茫似乎要将我吞噬。下一步,我该走向何方?
他说,讨厌我。
他说,让我马上从他眼前消失。
我不想离开,可是,心中那点渺小的自尊却让我不得不走。然而,离去却丝毫未能带来自尊心受到维护的快乐,相反,我很难过。难过到除了掉眼泪,不知道还能再做些什么。
接下来的路,该往哪儿走?是否返回G城,继续一沉不变的生活,然后找个合适的男人把自己嫁掉,彻底将那份不切实际的奢念埋葬?
突然觉得,人生就像是一场华丽的闹剧。
我用十年的童真陪伴一个男孩成长,又花了十年的青春等待他的出现,却只用了几天的时间,被那个男子讨厌。然后,被迫离开。
相逢几天,他尚未认出我,却已经这般讨厌我。
这样的爱情,算什么?
也许,他早已不记得少年时那段青涩岁月,已经忘记了我。
也许,这么多年来,只有我一个人这么一厢情愿地坚持着。
是惩罚吗?难道,这就是上天对我十年前那件事的惩罚?
如果,一切可以重来。
如果,我知道那是最后一次与苏简的见面。
我绝对,绝对不会做出如此愚蠢的举动。
如果,一切可以重来,该多好!
“如果”这个词,被我们赋予了太多美好的期望,承担了童话般的点滴幻想。可是偏偏,这个世界的生存法则里,不存在“如果”。
命运的转盘以常人无力抗拒之势向前推进。那些不该发生的故事,发生了;那些本该被铭记的青葱往事,渐渐地被当事人淡忘;那些拼尽全力的守候与等待,终究被湮没在时光的洪流中,还未来得及思考及回味,又匆匆逝去。
十年,弹指一挥间。
海拔0520,这朵薄雪草送给你(1)
“喂,听说了吗?苏大伯家昨天来了个孩子。”
“早知道啦!我妈说,那是苏大伯花钱从外面买回来的,听说花了上千块钱。”
“哇!――真贵啊!”
“为什么要买?”
“切,这都不知道!你看苏大伯四十岁才娶媳妇儿,可这都五六年了,媳妇也没生个娃,不买他们家香火不就断了吗?
“告诉你们一个天大的消息,我昨天看见那孩子了,你们知道他啥模样吗?”
“快说快说,他长得好不好看?”
青水河岸的沙滩旁,几个孩子聚焦在一起,激烈讨论着村子里这两天最热门的话题。被挤在正中心的李晓,外号暴牙李,单手摸着下巴,故作深沉:“长得就跟一女娃似的,没啥看头。可是啊,”他眼睛一转,神秘地望向众人:“你们知道他的眼睛是啥子颜色吗?”
“眼睛不都是黑色吗?”站在旁边的竹竿张不解地问。
“错!――大错特错!”暴牙李猛地一拍大腿,提高了音调:“蓝色的!他的眼睛居然是蓝色的!”
“哪有人的眼睛长成蓝色?”“你肯定看错了吧?”众人诧异地围着他,议论纷纷。
“我真没看错!”暴牙李往高处的石头一蹦,手舞足蹈地向众人解说:“刚开始我也以为自己眼花了,后来又特意跑他家去,偷偷观察了好久。现在我百分百地确定:他的眼睛确实是蓝色的,就跟蓝玻璃球似的,要多诡异有多诡异。”
“真的?”众人的眼神由刚开始的不信,转变为怀疑害怕。
“真的,我发誓!”暴牙李信誓坦坦地道:“我还听说了,那娃名叫苏简。长着张女生一样的脸蛋,还有一双蓝色眼睛。照我说啊,那个苏简,肯定是妖精转世…”话未落音,他的脸上便被人狠狠地洒了一把黄沙。
暴牙李用衣袖拭开脸上的沙,恶狠狠地瞪过去,张嘴露出两颗闪闪发光的暴牙,吼道:“妈的,艾男你找死啊!”
小女孩站在不远处,手里捧着两把黄沙,气鼓鼓地盯着暴牙李:“你才是妖精,你们全家都是妖精!你要是再敢骂苏简,我就用沙子埋了你!”
暴牙李来了兴趣,径直奔过去,嘴角划过一抹邪笑:“哟,艾男倒转性了。今儿居然连我都敢动了!”
小女孩看着逐渐围拢而来的众人,畏缩地往后退了退,手里的黄沙却涅得更紧了。她鼓起勇气望向众人,嗫嚅道:“那个…苏…苏简是我的朋友,你们不许骂他,否…否则…我…我饶不了你们!”
“哎哟!看不出来啊,艾男你可真仗义。”暴牙李一边笑着,一边猛地扯住艾男的头发,疼得她眼泪都要掉出来。
他轻蔑地望着她笑:“你个死扫把星,连爹娘都克死,还配有朋友?”揪着她,望向众人:“说说看,你们谁把她当朋友了?”
孩子们纷纷窃笑,眼神里有着明显的厌恶。
“真不要脸,每次都要粘着我们。”
“跟她在一起迟早被克死去。她爹她娘就是下场。”
“就是,讨厌死了!”
…
海拔0520,这朵薄雪草送给你(2)
小女孩可怜兮兮地盯着众人,眼里噙着倔强的泪水。虽然只有6岁,可孩子脆弱的自尊心一次次被伤害,她的心理年龄已经超过了这个岁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