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马车上晃悠了不知道多久,每次想要跳下去,都被全身无力恼得恨不得直接死掉。
达库在他耳边一遍遍劝着,他听不进去,他只想回去,回去报仇血痕,回去找回他的家园。
终于,马车停了下来,他也发起了高烧。这里没有人会像部族里照料他的阿妈一样给他煮马奶,没人管他死活。
一次次烧晕又醒来,恍惚间好似看见达库他们被拖走了,好似又看见什么人恶狠狠地挥着鞭子。
他慢慢连这些都感受不到了,他许是要去极乐天见父亲了…
偶尔有那么一瞬,冥冥中有什么好似在拉扯他的灵魂,他下意识用尽所有力气抓住了什么。温热的触感,直接从手掌传到了他的心里…
待得再醒来的时候,他已经在一个农家院子里了。这里有男有女,有老有少,好像不是一家人,又好像相处特别亲近。
那个据说被他抓住了脚腕子,所以把他带回来的姑娘,对他真的很好。
她亲手给他做吃的,托付别人给他做衣衫,熬药给他治病,还给他梳理头发…
对,梳理头发。
若是在部族里,怕是父亲看到要发很大脾气。
草原男人的头,女人是碰不得的,当然除了有养育之恩的女人。他娘在他出生后不久就病死了,族里只有一个专门照料他的妇人有这个资格。为此父亲还赏了她一只金戒指呢。
但是,如今这个大元的姑娘,居然就那么自然的,一点也不避讳的打开了他的辫子,给他洗头发,给他梳辫子…
他想拒绝,想喝骂,但话到了嘴边就是说不出去。
不是因为别的,只是贪恋她神色里的那抹温柔。
是的,温柔。她是个温柔又和气的,说话的时候笑的很好看,手巧又善良,就是那个叫“高人”的小矮子很是惹人烦,她也不曾恼怒过一次。
还有那个穿了长衫,眼睛冷得厉害的男子,总是在她身边,碍眼的厉害。
好在他很快就走了,也更快的回来了…
偶尔他也会想念,想念广阔的草原,成群的牛羊,慈爱的父亲,还有他的族人。
但这样的想念越来越少,他的眼里心里,越来越被这个山村,这个陆家院子,这个姑娘占据…
若是没有仇恨需要血洗,若是他的根不在草原,他更想要留在这里,留在这个安静又温暖的地方,守着这个姑娘。
可惜…
那个叫做高人的矮子,很是惹人厌烦。吃东西要同他抢,干活儿要同他抢,新衣服也要抢。
抢的他恼火,就忍不住会动手。
但矮子的功夫太好,就是骑马都比他厉害。
他不服气,虽然每次都是被痛揍,但他依然要打。
可恶的矮子,太奸诈!
打他都是奔着胸背,别人看不到的地方,自己却总是“刚巧”被打在脸上。
所以,每次矮子都要围着他喜爱的姑娘扮委屈,然后分了大半的红烧肉。
但每次晚上,他喜爱的姑娘都会给他送药擦药,也会偷偷给他塞点心。
怎么办,他越来越爱这个叫老熊岭的地方了,他越来越模糊,想不起出生的草原了。
是不是忘记仇恨,留在这里,是上天最好的安排。
但…
达库他们找来了,他的亲卫勇士,部族里最强悍的汉子,如今瘦弱的如同春初的牛羊,而且各个带伤,被当做奴隶奴役了许久,一路逃亡找到了他…
终究,他还是不能留在这个安宁温暖之地,不能放下他的血海深仇,放下他的族人,放下他父亲的所有期望…
最重要的是,这温暖之地的美丽姑娘,喜欢的不是他。
是那个眼里有冰刀,却总是望向美丽姑娘就融化的男子。
他不知道他是什么身份,只知道他不一般。他以一个强横的姿态护着美丽的姑娘,以至于让他连争抢的资格都没有。
可是,他不服气,不甘心。
终于那男人走了,美丽的姑娘很伤心,眼泪落在他身上,烫的他钻心的疼。
树下,调皮的风吹着,她在给他梳着头发,一下又一下。她以为他不懂大元话,她说了很多,说她想念那个人,说她的迷茫和不安。
他却是什么都懂,唯独不懂他心里为什么这么疼。
他转身,单膝跪地,吻了他的裙角,以生命许了诺言,“我愿娶你为妻,终生只爱你一个,待你若眼睛若珠宝,至死方休。”
美丽善良的姑娘不知道,他许下的是何等重要的诺言。但奇迹的,他心里不再灼痛…
寒冬腊月里,美丽善良的姑娘要及笄了,这在大元就是可以成亲的界限。
他冒着风雪进山,追了狼群两日夜,到底在群狼的眼皮子底下杀了头狼,取了他最锋利的牙齿。
当然不得不承认,能活着回来,还要感谢最讨厌的小矮子。没有他整日的“毒打”,他不会有这样的伸手。
美丽善良的姑娘心疼他进山,但还是把狼牙装进了贴身的小荷包,欢喜的他几日都不愿意合拢嘴巴。
过年了,开春了,草原的青草已经冒出来了,牛羊熬过了冬日,马上要开始长膘了。
离别的时候,不能再拖了。
达库每日都要催上好几次,兵器打好了,马匹也养的健壮,就等着他们飞身而上,奔去故乡,抢回属于他们的草场,牛羊,部族…
但他舍不得,舍不得美丽善良的姑娘,舍不得淳朴热情的乡亲,舍不得安宁温暖的日子。
美丽善良的姑娘准备了那么多的成药,那么多的吃用之物,可惜,他能带走的只有一个包裹。
出了这片安宁之地,他要面对的将是刀光剑影,血雨腥风,但他不怕,因为他在这里积累了太多的力量。
临近草原的边界,有人已经等在那里。
那个男人果然是不一般,大元的未来主人,这也着实让他惊讶了一下。但更欢喜的确实那些铠甲武器,还有三个月的粮草供给。
这足以让他迅速组建一队骑兵,从小到大收服零散部落,聚集成群,打败仇敌,报仇雪恨。
他知道,那个男人有图谋,亦或者是看在美丽姑娘的颜面上。
但是他不在乎,他要变强,他要做草原王。
只有做了草原王,他才有能力同那个男人争夺美丽的姑娘。
他要给她最好的一切,给她喜爱的自由!
厮杀,焚烧,聚众,一次又一次。
每次出战,他都要用那只木梳细细梳好辫子,如同美丽姑娘那般温柔。
而每战,他必定会赢,即便多少次鲜血横流。
部族越大,三百人,五百人,一千人,两千人…
牛羊越来越多,三千头,五千头,一万头…
勇士越来越强,所向披靡。
很快,大仇就报了,仇人的人头割下来祭拜了父亲,幸存的族人也都回到了身边。
但他依旧没有停下脚步,他要称霸草原,他要同那个男人并驾齐驱,他要美丽姑娘看到他的强悍…
一日,突然传来消息,东海战事起,那个男人也要报仇。多好的机会啊,他千里飞奔而去,劫走了美丽的姑娘。
姑娘很生气,一路不肯同他说话,却也没有狠心伤害她。
到了部族,她居然同在老家一样忙碌的厉害。
带着他的族人用羊毛织出美丽的毛毯,用羊奶马奶,做出各色食物,用牛肉做出美味的肉干,用…
他恍然明白,她是坚信那个男人会来接她的,所以她在赶时间,赶着给他留下一些东西,帮着他稳固他的草原,安坐王座…
他想抱住美丽的姑娘,想告诉她,她是他认定的妻。
可是,他不能,因为她爱的是那个男人。
终于,那个男人来了,骑着马,乘着风,好似天下所有光都集中在了他的身上,衬得他这个草原王黯然失色。
上天不慈,既然遇到这个姑娘,为什么把她赏赐给别人?
美丽的姑娘抱了他,轻轻叫他,“弟,找个好姑娘成亲生子,快活过一辈子啊。”
他应了,找了很多姑娘,生了很多孩子,过了一辈子,唯一落下了“快活”俩字,他做不到!
空悬王妃之位,一生无妻,广建庙累福德,修来世。
来世,他要更早遇到她,他要牢牢抓住她,他要她…做他的妻!

番外之宫里那一家子(一)

大元宏德七年,注定是个不安宁的年份。春日里少雨,北地和中原还好,因为苞谷育苗下田的推广,苗壮耐旱,每年都是丰收,特别是中原地区,收了粮食,还能轮种一些豆麦,更是极大的填满了百姓的粮仓。
但号称鱼米之乡的江南几府可就没这么好的运气了,稻米这东西,几乎就是在水里养大的,没水就是没了根基。
双季稻已经成了家家户户的首选,秧苗同样从育苗棚里拿出来,分秧插进田里,比之原来节省了差不多一个月的时间。
可四月的日头就烤的比七八月更厉害,真正到了七八月居然又暴雨连连。第一茬稻米没有收回家就泡烂了,第二季秧苗更是想要飘在田里都没了机会。
绝产!
百姓最怕的事情发生了。
偏偏,屋漏偏逢连夜雨。绝产就罢了,所有江河也泛滥成灾。
一夜之间,村庄变成了汪洋,高山只露出一个头顶。百姓流离失所,命丧龙王爷之口。
富庶的江南之地,一片愁云惨淡,哭声动天。
京都之地,依旧是车水马龙,繁花似锦。但守着天子脚下,又有哪个百姓不是消息灵通之辈。
酒楼茶馆里,无数文人学子皱着眉头,恨不得一腔抱负全施展到江南,救民于水火。
“可恨我不是生于江南之地,不是牧民于南,否则这样的时候,正是大展拳脚,不负满腹才学的时候。”
“就是啊,原本还有一月大考,不知道因为这次天灾,会不会推迟考期?”
“推迟岂不是更好,起码还能多写几篇时论,说必定就赌对了。”
“这话倒也不假。”
书生,纸上谈兵,最是厉害。虽然如今各个斗志昂扬,怕是扔到江南之地,不能立刻吓尿裤子就算他们勇气了。
旁边闲谈的商贾和闲客,心里腹诽,嘴上可是没有说出来。毕竟谁也不敢保证,这些酸秀才何时就当真中了状元,点了榜眼探花,然后成了一方父母官。
“不知道朝廷有什么对策?”
“是啊,听说灾民已经有二十万人了,再没对策,怕是就要北上逃命,到时候都聚到京都门外,那可不好看了。”
“这时候还要什么好看啊,都是咱们大元的乡亲,活命是真啊。”
“可不是,到时候这些难民真是到了京都之外,说不得我家也要出几担米粮舍几日粥汤。”
“我也是这么想,这些年,托皇后娘娘的福气,年年丰收,家家粮仓都不空,正该出出力的时候。”
“那就等着吧,皇上英明,定然很快就有对策。”
其实,谁也不知道,这个时候的皇宫里,他们无比信赖的英明皇帝正在大发雷霆。
宏德帝登基六年多,年年丰收,各地太平仓都是装的满满。每年置换出去的旧粮贱卖,换了新粮入库,养的老鼠都比前些年大许多。
许是,正是因为得来太容易,监管也就满满松懈下来。
如今大灾刚起,想要就近调拨几个州府太平仓的米粮,才发现,早就空了大半!
贪腐,几乎这两个字,就是傻子也看明白了。
若是放在平日,这也算不得动摇国本的大事。毕竟大元十六州,少这么四五个州的存粮,还有绝大部分的保障在。
但如今水淹了四州,另外三州绝产,北地和中原只能自保,再赈济七州百姓大半年的口粮,就有些吃力了。
“啪!”
宏德帝重重把奏折拍在桌子上,惹得几个跪倒在地的阁老更是埋低了头。
“皇上息怒,臣等监管不严,自请责罚。”
宏德帝抬手喝了一口冷茶,勉强把火气压了下去,冷声道,“起来吧,朕也没有想到,这些蛀虫如此猖獗。朕自登基以来,念及老臣忠诚,极少调整官职,怎奈这些蛀虫不知感恩,枉费朕之信任,实在可恨。”
说着话,他眼底闪过一抹血色,吩咐道,“李阁老,拟旨意。凡是涉事之主官,斩!抄家充公,三族流放西南碧海!其余人等徒二十年,抄家充公,三族…”
“皇上,”李林壮着胆子,赶紧开口拦阻,“还有几日就是三皇子和小公主的寿辰了,皇后娘娘心慈,怕是不愿见到流血太多,您看…”
果然,想到妻儿,宏德帝眼底的血色淡了一些,勉强收回了话头儿,“罢了,重犯不累及妻儿。”
众人偷偷松了一口气,再望向李林的目光都带了三分敬佩,这样的时候,能够顶着皇上的怒气,让皇上改了主意,这份胆气和颜面,实在是他们拍马也赶不及啊。
“皇上仁慈圣明,”李林再接再厉,又建议道,“自从闻听灾难,皇上已经大半日没进膳食,不如暂歇片刻,也让臣等琢磨一下应对之策,如何?”
宏德帝抬头看了看外边天空上已经西斜的太阳,点了头,“正是,你们也歇息吧,一个时辰后再议。”
说罢,他就大步出了养性阁,不必说,回后宫探看妻儿去了。
几位阁老和六部尚书都是长松一口气,重新坐下解了领口的盘扣儿,忍不住小声说道,“皇上这次可是气的狠了,多年不曾处置这般严厉。”
“二十万百姓性命,皇上如此已经是仁慈之极了。就是老夫,也恨不得把那些蛀虫生吃了。”
小太监们迅速上了茶水点心,末了悄声道,“各位大人,皇后娘娘听说皇上一直同大人们议事,不曾用膳,特意让凤翔宫的小灶房送了饭菜过来,奴才们一直热在偏殿,马上就摆桌子伺候大人们用饭。”
“谢皇后娘娘。”
“娘娘贤德。”
众人赶紧起身又是行礼道谢,即便这么几年一直对皇后娘娘独宠后宫颇有微词的几位,这时候心里也生出几分感激。
毕竟又累又饿的时候,美味可口的饭菜,就是人间及时雨一般的存在。
再说,他们当年存了送女儿或者孙女进宫的心思,才看皇后娘娘百般不顺眼。平心而论,这么多年,皇后娘娘行事,实在让人挑不出一丝毛病。
出身农家不忘本,大元百姓的粮仓多半是拖了皇后娘娘的福气才装满的。
从来不曾纵容娘家人横行无忌,倒是鼓励商贾,多交了商税拿去建了学堂,多少寒门子弟得到了读书识字的机会。
再说生儿育女,三个皇子一个公主,如今都是教养极好又健康,让人艳羡不已。
这般,若是再说一句不好,那就真是有些没良心了。
当然,若是有一定要说,那就是擅嫉,从来不主动给皇上纳妃…
“也不知道,这次皇后娘娘有没有还要主意。”不知道哪位大人,小声嘟囔了一句。
李林咽下嘴里的点心,淡淡应了一句,“后宫不得干政。”
众人忍不住撇嘴,这么多年,李阁老把这句话挂嘴边上了,但只要皇后娘娘有话说,哪次他不是第一个赞同。
不说一众阁老重臣们如何闲话儿腹诽,只说凤翔宫的小花园里,这会儿也正热闹。
小米刚刚进宫的时候,这个小花园种的都是花草,姹紫嫣红,很是美丽。
但小米爱花却也没有更甚于爱美食,偶尔下厨时候,总嫌弃厨房的青菜不新鲜。
毕竟专供宫里吃用的皇庄离京都还有二三十里,快马送来也不及现采摘的新鲜干净。
于是,她小手一挥带了太监和宫女就把花草都挪的挪,拔的拔,开辟了一亩菜园,搭了葡萄架,甚至还建了三间茅草屋,就是几棵没有挪走的大槐树也让人架了一间树屋。
冬日还不觉得如何,夏日里这里就成了所有人喜爱的好去处。
茅屋冬暖夏凉,春秋也可以凭窗读一读书,或者干脆发发呆。
几年过去,几架葡萄得了势,爬满了藤条架子,遮了一片最好的荫凉之地。
树屋成了孩子们的最爱,每日不进去爬一会儿就要闹起来。
这会儿,年岁最大的承运和承盛两个哥哥,正趴在树屋门口努力伸着小手。
树下,跳着脚的两个豆丁儿是三皇子承翔和小公主怡安,他们刚刚两岁出头儿,说话尚且有些含糊,但“哥哥”俩字却是喊得分外清晰。
更何况还是这般时候,简直小鸟一样清脆又欢快,听得人心都要跟着融化了。
一旁伺候的韩姨母如今作了总管嬷嬷的装扮,带了几个宫女太监站在一边,只笑眯眯看着,却是不肯上前帮手。
平日皇后娘娘可是告诫过很多次了,虽然皇子公主金贵,但也不能事事娇惯,但凡力所能及的,都要他们自己处置。
果然,树屋里的承运和承盛两个,眼见这般下去,怕是除了手臂瞬间长长,总是不能把弟妹拉上来。于是就想了别的办法,“嬷嬷,去搬梯子。”
“是啊,大皇子,这就搬梯子。”
韩姨母笑得慈爱,赶紧让人搬了梯子,梯子也是不知经过多少人检查过的,一根儿毛刺都没有,架上树屋门口。
二皇子承盛在树屋里等着,大皇子则踩着梯子到了中间,然后分别把使出吃奶力气往上爬的弟妹都半抱半拖着送了进去。
待得四兄妹都进了树屋,众人偷偷送了一口气,这四个主角也是惹得满头大汗。

番外之宫里那一家子(二)

承盛脾气急,一边胡乱扯帕子给妹妹抹着脸,一遍抱怨,“下次不带他俩玩了,太耽误事了。”
承运也是给弟弟擦着嘴边口水,却是坚持,“不成,母后说手足兄弟要友爱。”
承翔和怡安人小鬼大,这会儿许是感受到了哥哥的掀起,立刻伸开小手抱住了他们的脖子,“哥哥!哥哥!”
果然,承运同承盛立刻就露了笑脸,胖胖的手臂同样回报了弟妹,再也不说分开玩的话。
小米在后宫,一向是不穿那些繁复的宫装的,平日接见命妇之类,免不得穿些礼服显显皇后娘娘的威仪,多半也是用过就赶紧脱下来。冬日里的袄裙,夏日里的轻纱襦裙,都是她的最爱。简单方便,无论是抱孩子也好,下厨也好,或者坐卧行走随心。
左右后宫就她一个,没有婆母,没有公爹,更没有小叔小姑。最重要是没有女子同她争宠,斗的乌眼儿鸡一样。
抬眼就是夫君,闭眼就是儿女,她没也没必要委屈自己啊。
今日天气热,她换了一套水蓝色的裙子,难得用了去岁进贡的一匹幻海纱,行走间好似有海风吹风,很是凉爽。
几个孩子在树屋上,坐的高,看得远,见得母亲带人端着托盘来,立刻都是欢呼起来。
“母后,母后!”
就是已经渐渐学着沉稳,变得小大人儿一样的承运也跟着喊个不停。
若是外人听见,还以为几个孩子多少时日没见到母后了,以至于如此热情,其实熟悉的人都清楚,他们怕是更惦记那些宫女手里托盘上的吃食。
果然,不等小米走进,承盛已经喊了起来,“母后我要吃水果捞,我要吃一大碗!”
承翔和怡安两个更是口水都流了出来,若不是承运一手一个扯了他们的衣衫,怕是都要从树屋上跳下去了。
小米到了树下,赞赏的望了承运一眼,这才挥手示意孩子们坐稳了。
“听说你们方才自己想办法进的树屋?”
“是啊,母后,大哥想的办法,我帮忙了!”
承盛抢着回答,惹得小米嗔怪点着他的鼻尖儿。
毕竟是皇子皇女,谁也不敢让他们有一点儿受伤的机会,树屋建的也就一人高。这会儿小米伸手把儿女一个个报下来,放到树下铺好的羊毛毯上。
羊毛毯是初一从草原送来的,虽然如今京都的市面上已经不是稀罕货,但是这么大张,颜色如此纯净的却是不多。
毛毯上织了草原秋日的盛景,微微泛黄的草场,牛羊成群,野花摇曳,别有一番风情。
母子五个就这么坐在毛毯上,韩姨母赶紧带人摆好小几案,每人面前一个。
又有宫女给承翔和怡安系上绣了小动物图案的饭兜,防备他们吃东西脏了衣衫。
小米节俭,自从入宫就开始陆续着手精简用度。在她看来,即便是一国至尊,每日都换新衣,而且换下旧衣就不再穿,这实在是件浪费之事。
几个孩子还小,难免容易脏污衣衫,就因为一个米粒,就要多做一件造价几十两的衣衫,更是让她不能忍受。
于是,一家六口的衣衫,若是不算礼服,兴许还比不得京都那些豪门的家主夫妻和嫡子嫡女更多。
这饭兜几乎是逢吃必戴,孩子们也是习惯了。
这会儿,一人一只巴掌大的碧玉碗里,放了切成丁的香瓜,西瓜,葡萄等,浇了酸奶和糖霜,碎冰,搅和几下,挖上一口吃下去。
如此炎热的天气里,简直给个神仙都不换啊。
小米拿了勺子倒是没有动,韩姨母见了就道,“高大人好像出宫去了,不在…”
结果他话音没落,一抹红影就窜了过来。
“谁说我不在,快给我上一大碗冰酪,热死小爷了!
小米好笑,直接把面前的冰碗推了过去,嗔怪道,“这么热的天,又跑哪里去了?是不是祸害玄一他们去了?本就辛苦,你还整日折腾他们!”
高仁笑嘻嘻却是不肯应声,转移话头儿问道,“皇上呢,听说他发火了,杀了好几个贪官呢,外边都传开了,说皇上要大开杀戒。”
小米皱眉,眼底闪过一抹怒色,“前朝的事,本宫尚且不知道,怎么宫外倒是传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