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小心翼翼地起身,动作很是缓慢,总算是颤颤巍巍地将我举到了高处。碧绿地叶子蹭在我地脸颊上,一阵阵痒麻。伸手拨开层层绿叶,立即看到了一枚枚大如葡萄的梅子。它们的身上除了留着地清香青意,还裹着嫩嫩的一层白白的茸毛。我只觉得唾液腺一痛,强烈的刺激过后,嘴巴里的口水都快要盛不下了。
一颗两颗三颗…我一面强忍着快要溢出的口水,一面兴奋地采摘着,想起用粗盐搓洗浸泡,再用白糖腌制后的美味脆梅,我就禁不住吞了一口唾沫,八年多没有吃过了呀,真想念那酸甜强烈的味道,哈哈哈。
心中得意,我就越摘越起劲。很快,手里全满了,就扔在地上,反正也摔不坏;这边枝头全部摘光了,又指挥着多铎驮着我去另外一边继续摘。被踩在脚下,不堪重负的多铎估计此时的脸色别提有多苦了:“我说你也没必要摘这么多,难道还统统拿去当饭吃,还是咱俩去街头集市摆摊卖呀?差不多就行了。”
我毫不在意,“你不知道,这东西若是腌成了蜜饯,就别提多好吃了,保管你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蜜饯,尤其是脆梅,就是颜色青青,咬下去很多汁水的那种,别提有多味美了。”
“真的吗?那你继续摘吧,多摘一点,让我好好尝尝你的手艺。”多铎说到这里又禁不住疑惑,“对了,你们朝鲜也有这种梅子吗?否则你怎么懂得这么多?”
我得意洋洋地说道:“嘁,你以为我是那种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大家闺秀呀[这话怎么有点矛盾?],,吧,以后多听多学着点…哎呀,啊~~”
乐极生悲,我光顾着吹嘘去了,没注意试验枝干的牢固,这下惨了,刚刚抓住一根看起来并不算细的枝干,却听到“咔嚓”一声,突然地折断了。一声惊叫后,我随着强大的惯性,向下倒去。
“哎呀呀”“啊啊啊”…我闭着眼睛,心几乎跳出了胸腔,随着片刻间的呼呼风声,我终于落了地。不过不是想象中的重重摔下,也没有想象中的断胳膊断腿的剧痛,而是摔在一个不软不硬的垫子上,不,确切点来说应该是一个恰巧接住我的肉垫子上。
听到多铎叫出声来,我飞快地睁开眼睛,一看,自己正结结实实摔在他的胸腹之间,难怪一点也不痛。我急忙起身,检查着他的情形,生怕把他压个好歹。
大概是刚才那一瞬的猛烈撞击压迫到了心口,所以多铎的脸色有点苍白,把我吓得不轻,急忙伸手去摸他的肋骨,“你不要吓我,脸色这么难看,是不是撞断了肋骨?”
他大口大口地喘息了几声,然后猛地翻身坐起,剧烈地咳嗽着,好久才渐渐平息下来,脸上也有了血色。在愧疚与焦急中交集的我,直到这时候才发觉到自己的眼眶居然都湿了。“你小心点,不要乱动,别是哪里被我撞坏了,我赶快去找大夫来给你检查检查。”
“没事儿,我皮糙肉厚的,哪有那么不结实?”多铎喘息稍定,就露出一脸满不在乎的微笑,“再说你才有几斤重啊,能压断我的骨头,还差得远呢,瞧你这大惊小怪的模样,不知道的还以为…咦,你的眼眶里怎么湿漉漉的?”
他伸出沾满泥泞的手来,用还算干净的手背替我擦拭着眼睛里好险没有落下的泪花。其实他哪里不明白我这是眼泪,只不过顾及到我的面子,不便揭露罢了。毕竟一个有夫之妇为了别的男人流泪,实在有点说不过去。
我破涕而笑,顺带着把多铎的手打落下去,“你这个傻瓜,都知道女人最爱干净,你这么脏的手也好意思往我脸上蹭?”
“呵呵呵,也是也是,我这大老爷们的心太粗,确实忽略了这么一茬。这不,把你的脸也给蹭脏了,来来来,咱们这就回屋去打盆水好好洗洗。”说着,他就爬起身来,把手上的泥水胡乱往衣襟上一抹,顺手也把我给拉了起来。
慕兰看到我们一身泥水,狼狈不堪地回来,赶忙去打了两盆水,顺带着伺候着多铎把弄脏的外衣脱下来拿去清洗。我在卧房里独自更换衣服,多铎则站在堂屋里弯腰洗脸。
在铜镜里,我用浸湿的手帕擦着脸,忽然,动作停了下来,因为我在脸上的些许泥泞中,看到一点点殷红的血痕,这显然不是我的血。接着又回想起来,方才他起身时,动作似乎不那么灵光。
扔下手帕,我匆匆地走进堂屋,一把拉住正在洗手的多铎,板起脸来问道:“你说实话,到底有没有受伤?”
第四十六节丢人现眼
续洗着手,一脸若无其事的模样,“笑话,怎么可能明看到我好端端地站在这里,还要问这样的傻话?”
“十五叔好像本来就不是一个诚实的孩子,我要是这么轻易就相信你的话,这么多年的盐岂不是白吃了?”我盯着盆子里的水,水可不会说谎,因为它的颜色已经隐隐泛红了。我心下一惊,立即抓住他的右手腕,“把你的手拿出来,叫我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这一抓可好,触手所及,是带着温热的黏滑,他猝不及防地“呀”了一声,眉头立即皱了一下,接着没好气的问:“你这是干吗呢,我洗个手碍着你什么事儿了,瞧你这大惊小怪的模样,不知道还以为怎么回事了呢。”
我松了手,翻过掌心来看,只见上面已经赫然沾染了鲜红的血迹,难怪多铎要遮遮掩掩的,原来还真受了伤。只不过他穿了深天蓝色的衣服,所以血色不甚明显罢了。“你这是怎么回事?还在死撑,跟你哥一样,嘴巴牢得不行,死倔!”说着,就将他那已经被透了的袖子翻转过来,赫然见到他的手腕内侧被刮出了一道两寸多长的口子,向外翻出的肉混合着不断涌出的血,模糊成了一片。
我很明显地感觉到了肠胃反应,奇怪,我从来不会晕血的呀,这次是怎么了?勉强压下即将涌上来的干呕,指着他的伤口说道:“你,你地手怎么伤得这么厉害。都不跟我说一声!”
多铎见到实在掩饰不下去了,只得老实承认了,“唉,不知道是那根不长眼的树杈把我的手给刮破了,本来一怒之下想废了它的,就是找不到了。怕你看到了待会儿吃不下饭去,所以不敢让你瞧见了…本指望着悄悄地洗干净,谁知道实在不争气。这血是越洗越多。才被你给揭穿了…”
他这副模样。像个闯了祸的小孩子给家长承认错误一样,可怜兮兮的。我回想起了方才摔落下来的过程和他的一系列反应,心中更加愧疚——其实以他地身手是完全可以避开地,我应该结结实实地摔在地上,而不是把他砸了个七荤八素,顺带着还挂了彩。他这个肉垫子当得真够惨地,偏偏出于男人的面子。又唯恐我担心,才死活不肯承认罢了。
我还真是个害人精呀,上一次回盛京的路上遇到了山洪爆发,他为了救我差点摔成个脑震荡;这一次因为我的“一己之私”,害得他受伤挂彩;下一次…天哪,我这是什么脑子,还想有下一次?
“好了好了,不要再说了。都怪我不好。好端端的去摘什么梅子呀,明明有那么多奴才的,还要自己瞎逞能。害得你流了这么多血,将来落下条大疤。”我赶紧抽出手帕来,将他的伤口上方紧紧地捆扎起来,看看血渐渐停止流淌了,这才招呼正在外面洗衣服地慕兰。“快,快去镇子上找个大夫来,王爷受伤了!”
“哎,奴婢这就去!”慕兰闻言一惊,直起身来朝屋里打量了一下,然后扔下手里的水瓢就朝院门方向跑去。
“别去了,你回来!”多铎朝她招呼了一声,“鸡毛蒜皮的一点小事儿还找什么大夫,自己弄弄就算了。你再去打盆干净的水来,拿点药粉针线之类的过来,别弄得满院子的人都跟蚂蚁似的乱忙活。”
慕兰有些为难地看了看我,然而多铎的命令不容置疑,没等我同意,她就转身去了。很快,就打来了一大桶冰凉地井水,还有一口小小地医药箱,里面装着简单处理伤口用的器物。正准备动手时,多铎摆摆手,“你下去吧,这里没你的事了。”
等慕兰走了,他这才弯下腰,蹲在地上用井水将手腕清洗干净,这下伤口终于清晰起来。我忧心忡忡地蹲在旁边,仔细地打量着:“我看这口子挺深地,会不会伤了经脉筋骨,没有大夫来处理可怎么行,万一落下个毛病来,以后这只手再拉弓拿刀之类的可就不管用了。”
“亏你还是我嫂子,简直比我额娘还要唠叨!记得我小时候经常和那些哥哥侄子们打架…”说到这里,多铎忽然神色一滞,然后迅速阴郁起来,不再说话了。
我知道他又不知不觉间回忆起了当年的往事,对于早早成了孤儿的他来说,这种伤痛要比身体上的任何伤痛都要来得厉害,而且还根深蒂固,永远也无法磨灭。为了让他从低落的情绪中走出,我顾不上黯然,就赶忙说道:“咦,这就奇怪了,我怎么听你哥哥说起过,他小时候才喜欢和别人打架,却很少有能打过别人的时候,所以每次都闹得鼻青脸肿,非得十二伯闻讯赶来把他从人堆里拖出来不可。怎么故事到了你这里,唱主角儿的就换成你了?”
多铎只得傻笑:“嘿嘿,好像是这么回事呀。我哥小时候就经常病病歪歪的,长得跟豆苗似的,哪里打得过那些如狼似虎的哥哥们和那些壮得跟牛犊似的侄子们?只不过我可比他聪明多了,虽然人小,不过没有几次输过的,实在打不赢就下口咬,或者撒沙子,狠劲抓,再不就远远地看到大人来了,立马滚在地上哭喊,说他们恃强凌弱欺负人,我要去告诉父汗之类的。于是,他们就不敢拿我怎么样了,一个个赶忙都得哄着我…”
说话间,我已经将他的伤口检视完毕,还好正如他所说,并没有伤到经脉筋骨。大概他这样的人从小就在战场上出生入死的人,受伤早已成为习惯,所以究竟伤到了什么程度,心里面十分有数。用热水烫过了缝合线,又在蜡烛的火焰上烤过了针,然后穿好线。准备好止血药粉,我开始对着面前那形状狰狞地伤口发呆。
多铎明明知道我一来没有经验,二来很是害怕,却用绝对信任的目光望着我,“准备好了?那就赶快动手缝吧,还愣着干吗?”
我战战兢兢地拿起针线,寻觅着先从哪里下针,“可是。可是我真的有点害怕呀。万一弄疼了你或者缝到了筋上可怎么办?”
“咳。怕什么怕,你就把我当成一块粗布,随便下针,爱怎么缝就怎么缝好了。反正缝好缝坏,该疼还得疼,该落疤还得落疤,担心这么多也没用。”多铎大大咧咧地将胳膊朝我眼前一举。嘴巴里还小声嘀咕着:“最好有点酒,撒到上面来,以后愈合起来还快些。”
我的额头上已经开始冒汗了,这种消毒方式确实不错,然而疼痛起来估计得去掉半条命,我哪里敢真的给他用上?尽管心中很是紧张,然而我还是尽量保持着冷静,下了第一针。然后用左手的食指和中指按压着周围的皮肤。小心翼翼地将针线抽了出来。顿时,细细的针线都被染色。出于自然反射,他微微地抽搐了一下。却没有音来。
“呵呵呵…酒可是粮食酿地,怎么好洒在外面这么浪费?我看应该叫慕兰去拿点老酒来给你喝上几碗,到时候你晕晕乎乎,兴致来了,肯定能给我讲出不少笑话来,这样我就不用紧张了。”我尽量用轻松地语气说着,接着将第二针刺了进去,然后缓缓地拉出线来,血珠轻盈地蹦了出来,迅速地流淌下去。
多铎并没有盯着伤口看,而是悄悄地打量着我。尽管紧紧地咬着嘴唇,然而眼睛里却饱含着不可名状地笑意,好像温柔中带着满足,又像是在颇为珍惜地欣赏着,品味着什么。
我愣了,抬头去看他。他这才反应过来,欲盖弥彰似地说道:“呃,你不知道我其实胆子挺小,不敢往那里看,只好暂时瞧瞧你,好分散分散注意力。”
好像是这么回事呀,我小时候去医院打针,也是从来不敢看针是怎么扎进去的,免得心理上的恐惧让疼痛更加清晰,只不过多铎都是这么大的人了,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硬汉,还会也跟小孩子一般心思?况且又看得那般投入,只恐怕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吧?
紧张的气氛顿时消散,我嘲讽着说道:“呵,看来十五叔的人品就是好,连老天都帮忙。本来这外面天色阴沉地,我缝针时都看不清楚,不过没来由地出现了不少光亮,闪啊闪啊的,比太阳的光芒还要强呢,这回缝起来可容易多了。”如果可以用阳光来形容他眼中的笑意,那么方才他盯着我的时候还真可以蓬荜生辉了。
多铎自然听出了我的话外之音,明明尴尬得要命还要故作轻松,“那是那是,我的人品本来就很好嘛,嫂子又不是第一天知道…哎呀!唔唔…啊…”他一面惨叫着一面倒吸着冷气,再也屏不住了。因为我实在看不过去他的“厚颜无耻”,所以把心一横,狠狠地将针尖刺入他地皮肤,接着粗鲁地拉出来,动作迅速了许多,再也没有先前地谨慎入微。
“我说嫂子呀,我又不是你的仇人,你就高抬贵手,稍微轻一点行不行?”他咬牙切齿地请求道。痛得微微颤抖,额头上冷汗直冒。
我表面上是刻意报复,实际上心里面比他还疼,然而与其慢慢地折磨他,还不如动作快点,长痛不如短痛。然而嘴巴上还要毫不留情,“嘿嘿,这下你知道厉害了吧,叫你贫嘴饶舌。还指望着我怜香惜玉、手下留情?休想!”
缝到第十五针,差不多了,于是干净利落地打了个结扣,把余线咬断。我满意地欣赏着自己的作品,“嗯,这针脚还不错。真是有趣呀,平日里连你哥哥都要嘲笑我不擅女红,谁知道把针线活施用到十五叔身上,怎么就进步许多了呢?”然后洗净上面地血污,撒上止血消炎的药粉,最后用纱布不紧不松地包扎起来,系了个结扣,收工。
这时,桶里的水都已经变了颜色。多铎看着手腕上厚厚的绷带,咧嘴苦笑:“谢谢嫂子啦,麻烦你干这样的脏活。”
我没有理会他,出去倒掉了那桶吓人的水,看着大量的水汇入沟渠,又一阵恶心的感觉涌了上来。我连忙转过头去,恰好看到了慕兰,她正蹲在树下,用篮子收捡着撒落一地的青梅。立即,胃里舒服了许多,紧接着满口生津,于是我三步并作两步冲上前去,捡起一枚青梅不顾上面的泥水就飞快地添进嘴巴里,酸啊,不过真的真的很好吃。我快乐地咀嚼着,全然不顾旁边慕兰一脸惊诧的神色。
“娘娘,这果子很脏,还没有洗过,您怎么能直接吃呢?”慕兰赶快把剩余的青梅都收拢起来,还往后躲了躲,生怕我再抢几颗去吃坏了肚子。
“知道没洗就赶快去洗呀!全部都洗干净,装到盘子里端去屋里。”我意犹未尽地吐掉了梅核,拍拍手走了。
多铎放了个小板凳坐在我对面,身上还散发着淡淡的药味。看着我吃得津津有味,他的眼睛里也满是好奇和期待的神色,“咦,这东西有那么好吃吗?看模样青青的,我记得一般青的果子都是又酸又涩的,吃下去别提多倒牙了。”
我拾起一枚,抛到他的手里,“喏,吃吃看,再作评价。”
他犹犹豫豫地把梅子放进嘴里,才嚼了没几下,立即呲牙咧嘴一副苦相。然而在正在吃东西的人面前将嚼烂的东西吐出来实在不雅,他也充分照顾到我的食欲,于是很勉强很勉强地将梅子咽了下去,“天哪,这算什么味道?亏你之前那么吹嘘,我还以为多好吃,还浪费了不少血,居然换来这么一堆难吃的东西!”
“正因为这些梅子害得你吃了那么多苦头,所以你才要狠狠地吃它们,以作为报复呀!”我哈哈地笑着,“有仇不报非君子,来,接着‘报仇’!”说话间,又扔了一枚过去。
他一闪身避开了,“你这么喜欢吃,就一个人都吃了吧,别拿去折磨别人。对了,你是不是在我哥身边经常吃醋,自然而然地上了瘾,以后遇到多酸的东西都不怕了?”
我恼羞成怒,顺手抓起旁边的一小堆刚刚啃干净的梅核,给他来了个天女散花,“哼,要不是看在你是个伤员的份上,早就给你点颜色瞧瞧了。再贫嘴饶舌,以后不准你再进这个门!”
多铎虽然身手敏捷,无奈“梅核镖”数量众多,他毕竟没有轻功和凌波微步,所以还是被砸中了几下。没想到他居然一脸兴奋的表情:“不让我进门,那就更好了!到我军营里去吧,我让你进帐,还让你睡床…”接着犹犹豫豫地作势准备开溜。
“找死!”我一把掀翻了面前的小桌子,整盆的梅子立即骨碌碌地散落了满地。**起小板凳朝他追去。
他的动作明显比我迅速多了,一溜烟地蹿出门去,直奔院门,一面逃还一面喊:“我的话还没说完呢,你睡大床我睡地毡!哎呀呀,别来真的呀,我惹不起还躲不起吗?”
多铎冲到院门前,拉开门栓冲了出去,我也紧追不舍,越过门槛追到了外面的街道上,一口气追过了两条街道,同时高举着板凳叫喊着,“老虎不发威,你当我是病猫,这下我叫你轻伤变重伤,外伤变内伤!”
怎么?气氛好像有点诡异。不约而同地,我们一齐停住了脚步,战战兢兢地看着不知什么时候围成了一圈的市井百姓。这些观众们正用看外星生物的眼光看着我们,一个个满脸兴奋…
第四十七节地狱有几层
目瞪口呆,当场僵化的功夫,周围的百姓已经开始议他们说的是扬州话,好在我基本都能听懂,当然,多铎是不可能听懂的,他只能保持一头雾水状。其实这样也好,免得他听懂之后火冒三丈,做出某些过激行为。
这些人七嘴八舌,有的说我是泼妇,不顾羞耻不要脸面,自家的丑事还好意思外扬;有的说多铎这个丈夫做得太窝囊,居然沦落到被自己女人追打,还不如回家找根绳子上吊算了;有的说人心不古世风日下,这世道怎么就乱了套;还有说我这个泼妇欠修理,应该好好教训教训的…
我和多铎傻眼了,总不能掩耳盗铃,面对这么一大群观众解释说我们不是夫妻,纯属误会吧?再说我们说的北方官话在南方也只有读书人懂得,这些市井小民估计听不明白。况且就算语言交流没问题,我们这样解释会不会显得欲盖弥彰,所以越描越黑呢?
“让开让开,不要看了不要看了!”尴尬到半死的时候,救星终于来了。原来是阿思海他们,见我们一前一后冲出了院门,生怕我们在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遇到什么危险,于是赶忙招呼了一些人手,迅速地追赶过来,这才恰好给我们解了围。
要说这些侍卫们在北方可是横行霸道的,然而眼下我们正深陷人民群众的汪洋大海之中,势单力薄,外面又没有大部队接应。所以不得不行事低调。“大家都让让,没什么好看的,都散了吧!”同时努力地分开人群,拓出一条狭窄地通道来,然后在前后左右谨慎地保护着,总算是把我和多铎安全地解救出来。
生怕惹人注意,所以我们在大街小巷中绕了几个***,这才东张西望地回了本来的巷子里。看看没人盯梢。总算可以放心地关上院门了。这时候。我和多铎才忽然想起,原来我们脱下沾染泥水的外套后,并没有来得及更换一件,所以直到现在还穿着中衣。就这样堂而皇之地在街头乱蹿,实在是衣冠不整,有伤风化,也难怪那些观众们的议论如此刻薄了。
“奴才等保护主子、娘娘不周。罪过不小。”阿思海一进门来就忙着请罪。
慕兰已经从堂屋里拿出换洗备用的外套,侍候着狼狈归来的多铎换上。多铎倒也不以为意,颇为大度地摆摆手,“没你的事儿,用不着大惊小怪的。”
阿思海有点不放心。“主子、娘娘,此处未必完全,倘若没有人手保护,千万不要轻易出门。免得遇到一些想不到地麻烦。”由于满洲军队都驻扎在扬州城外。也不过两万余人,攻城还嫌人手不够,自然没必要分兵来这个小镇子上驻守。而这个镇子上地驻军都是新近投降来地南明军队。鬼知道会不会反复无常,居心叵测?要是遇到行刺绑架一类的,岂不是麻烦大了?
我对于自己的鲁莽有些后怕,看了看多铎,“唉,都怪我不好,要不是我一路追赶你,你也不至于跑出院子外头去。你身系三军主帅之重,倘若真的遇到什么危险,我可就成了千古罪人了。”
“话怎么能这样说?要不是我一时忘形跑出去,嫂子又怎么可能追上来?我自己倒也没什么,可是万一你遭遇什么不测,我可怎么向我哥交待?再说了,首先我这心里头,就肯定过不去了。”说着,多铎指了指自己的胸口。
我们在这边忙不迭地做着自我批评和自我检讨,阿思海等人已经颇为识趣地退下了。这时候,绵绵细雨已经停歇,一缕阳光从逐渐消散的乌云缝隙中透露出来,给大地带来了久违的光明。“时间也不早了,都快到晌午了,你还是回营去吧,免得中军主帅老是莫名其妙地失踪,惹人怀疑。”我提醒道。
多铎笑道:“这段时间不过是围城,又没有十万火急地军情,我也不至于忙到火烧眉毛,所以在你这里吃顿早饭的时间,总归还是有的,你不会怕我胃口大,一顿饭就把你给吃穷了吧?”
我有点脸红,自己身无分文地出宫,一路到扬州这边的衣食住行,还不是全部花他的银子?有道是“拿人家的手短,吃人家的嘴软”,我又怎么好意思再撵他走?于是也只好留他在这里吃早饭。
“现在江南未下,还远远没到可以游山玩水的时候,不知道你怎么好像一点烦恼也没有,整天都优游乐哉地,从来都不去操心那些正事儿?”我一面美美地吃着面前地淮扬小吃,一面好奇地问道。自从行船路过淮安拐带了一个手艺不错的厨子后,我的胃口就更加好了,加上这几日心情还不错,所以实实在在地长了几斤肉,不论是手臂还是大腿都圆润了不少。
多铎似乎也吃上了瘾,所以几乎每天都抽空来我这里吃上一顿江南菜,毕竟是身强力壮地年轻人,精力和食欲自然格外旺盛,连说话都是眉飞色舞的,“我这人打仗,可不像我哥那样循规蹈矩,步步谨慎的,更懒得连那些军中的琐碎小事都亲自过问,所以并没有你想象得那么忙。”
“这么说你喜欢出奇兵来制胜了?”我挑了跳眉毛,颇有兴趣地问道。
成功的军事统帅的思路并非都是一个模式的,也许有人把打仗当成做学问,如诸葛亮一般谨慎多虑;也有人把打仗当成冒险的游戏,就像韩信一样不按常理出牌。后者的胜利,肯定也有运气的成分在内,那么像多铎这样看似不务正业的家伙,却能屡战屡胜,鹰扬天下,就属于一个特例了。
他看似大大咧咧,什么事都不上心,实际最是精明善变。年初时他率大军包围西安的门户潼关。守潼关地巫山伯马世耀向清军诈降。这天晚上,马世耀派人秘密送信给李自成,请他回师潼关,自己从中响应,内外夹击,以击破清军,不料密使却被多铎早已布置好的清军细作给截获了。第二天,多铎以打猎为名。在潼关西南十里的金盆口设下埋伏。然后谎称举行宴会。把马世耀部下的马匹器械全部解除,一声号令,埋伏的清军突然冲出,把马世耀和他部下七千余名大顺军将士全部剿灭。
所以说,作为清朝开国的头号名将,多铎这个人在军事方面可以说是集熊、狐狸、狼的三种特性于一身——勇悍强大如熊,狡黠诡变如狐。残忍冷酷如狼。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极端厉害的人物,此时坐在我对面大快朵颐时,却是一个荒诞不羁,让人又羞又恼,却着实恨不起来地家伙。
他一不小心,被灌汤包里滚汁给烫了舌头,于是赶忙夸张地吐出舌头来,伸手当狂扇着。“唔…哪有你说得那么神奇?你是三国演义看多了吧?其实打仗方面地事儿。并不像小说里那样,好像只靠兵将多寡,主帅的聪明和军师的锦囊妙计就可以取胜。假若把那些窝囊没用的明军交给我指挥。在没有彻底训练和严格控制之前,也照样会一败涂地的。不要小看了那些普通士卒和下级军官,两军交锋之时,倘若稍有风向不对,这些人出几个害群之马一起哄,多大的阵势也照样溃败。到时候就是名副其实的兵败如山倒,做主帅地就算有三头六臂都控制不住,哭都来不及。”
“嗯,是这么个理儿。倘若部下都是些惊弓之鸟、乌合之众,就算是孙武重生,吴起再世,估计也得傻眼。”我点点头,深以为然。
八旗大军之所以精锐无比,除了风气彪悍之外,和统帅的治军手段很有关系。不论是后金还是大清,不论是努尔哈赤,皇太极还是多尔,无不严整军纪,赏罚分明,将士卒的战斗力尽可能地提到最大限度,一个出色的主帅加上手头有这样一支厉害的军队,无疑是如鱼得水,也难怪所向披靡了。
多铎继续说道:“所以说呀,这治军的重要,赏罚上面的掌握,甚至要超过战时的韬略。我虽然不喜欢读书,然而也知道一些古代地例子,其实身为主帅也没有什么了不起地,说不定连命都捏在普通士卒的手里。比如春秋时候,宋国有个叫作华元的主帅,打了胜仗后晚上给手下分羊肉,却单单遗漏了给他驾驶战车地车夫。结果那车夫怀恨在心,第二天上阵之时,居然直接赶着车把主帅一路拉到敌军阵营里去了,让主帅当了敌军的俘虏。你说这事儿荒唐不荒唐?”
“呵呵呵,是啊,看来这治军的学问,还真够高深的呢。”我看看时候差不多了,就有意无意地将话题转移到眼下的战局上来:“看来,如何拿下扬州城,你心里早已有数了?”
多铎笑了笑,放下筷子,端起茶杯来捏在手里,慢悠悠地欣赏着上面的花纹,“别看我现在好像无所事事,其实这扬州,要不了多久,就是我的掌中之物了。”
“说得轻松,要真想拿下扬州,却非易事。扬州城高,厚、濠深,我军兵力单薄,不宜强攻,况且只要有史可法在,扬州城就会继续死守,非要你用大批士卒的尸首去填在城墙下堆成小山当梯子,你才能登上城墙,到时候可是血流成河,损失惨重呢。”我轻描淡写地使出了激将法,想看看他接下来对战局和夺取扬州后的处理问题究竟是个什么打算。
这方法没有奏效,多铎抬起眼皮,波澜不兴地看着我,说道:“嫂子过虑了,只恐怕史可法和他的部下们也没有这个本事。我到扬州城外已经六天了,这段时间里,几乎每日都有大大小小的将官领兵出来投降,现在城里剩余的军队估计连三万都不到,还能抵抗多久?你信不信,只要我下令正式攻城,恐怕用不了一天,我就可以当扬州城中高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