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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生涯
作者有话要说:因公出差,不能上网,所欠章节,回头补上林阡陌从未见过苏三的夫人,他每月都会抽一天来锦绣绸庄查帐,从来都是带着单青,没个女人相陪。按理说来这里的女人虽然大多数是宅在家里享福,但那是因为她们在家中是女王,自有一个个男人为她们做事,于是自个儿偷懒起来了,莫非单夫人也是个懒人?还是说苏三生意做得精,一切都交给他了?
一问之下才知道,原来苏三的夫人早就故去了,那时候单景瑞还没半岁。这事林阡陌不是在绸庄听到的,反倒是秋霁说的,她在衙门里当差,这浦城有财有势的人家那里都备得有档,听到林阡陌是在锦绣绸庄做工,就去查了一下,告诉她苏老板是这城中除傅家外最有钱的财主,而且是个单身男人,夫人三年多前就死了,一个人带着个独子,管理着一大笔财富。
“如此美人,可惜啊可惜!”秋霁边说边摇头叹息。
“可惜什么?”林阡陌问道。
“可惜是个克妻的命!否则以他如此身家相貌,单家又没有人管着,不早就改嫁了。”秋霁说道,“只怕是普通人家他瞧不上,好的人家又不会看得起他,说起来单夫人并不是他的第一个妻主,在嫁她之前,他是京里一个大户人家的弃侍,被主子卖给了姓单的,那单元春也是入魔了,为了讨好美人,竟然娶他做正夫,不顾自个儿年纪大,还要给他生个孩子,结果你看,孩子生下没多久就死了。”
“单夫人有多大?”
“做他妈都绰绰有余,你想想苏染的年纪也不小了,如今该有二十七八了吧,单夫人死的时候,是五十六岁,单家是外来户,也没其他亲戚,挣下这么大个家业,全便宜了他。”
每个人的背后都有一段故事,看来苏三的故事也不简单。听到这些,林阡陌再看苏三时眼光便多了丝揣测,不过看来看去,他一如初见时温润有礼,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也是了,人家是有钱人,有钱人再不济也过得比她这种穷人好。
八卦是女人的天性,何况这锦绣绸庄好几个学徒都是女的,聚在一起当然少不了叽叽喳喳,却不知怎么的对林阡陌这个新来的有些排斥,她一走近,人家便不说话了。其实她根本没时间闲聊,刘婆子总是将最累的活儿交给她做,整天忙出忙进,就连男人干的搬货工作她也跟着做,没闲功夫听那几个女子东家长西家短。她是来工作赚钱养家的,既然不是来交朋友,对别人的排斥也就无所谓。
说到所知所晓,这些人根本就比不上她,恐怕就连苏三也比不上,她林阡陌可是活了两世的人,天下无奇不有的事不知见过多少,神仙也曾在她眼前暧昧过,她还缺八卦?见过那几个女子闲暇时捧了几本笔记小说看得激动万分,在一起说话时也多有讨论书中剧情,有一次趁她们人不在,她好奇拿起来翻了翻,有才子佳人,有鬼神仙侠,故事却稍嫌平淡,情节俗套,每个故事都差不多套路,比她看过的小说差多了,于是放下了好奇心,这样的故事她的心中装了不下百个。
第一次领到工钱,是苏三亲自拿到铺子里的,新崭崭的黄铜,一贯一贯地发给大家,拎在手里沉甸甸的。林阡陌又一次近距离地看到了苏三,在这里的人看来,二十七八岁已经不年轻了,在她所处的时代,四十五岁以下都称“年轻干部”,四十岁的男人都正堪成熟。看过很多人,也不知是因为这里的磁场和曾经的世界不一样,还是因为这里的女人日子太好过了,所见的同龄男女都是女的看起来年轻得多,男子要显老些。
苏三面容光洁如玉,有钱人就是保养得好,出门都坐车,倒比她这十六七的小姑娘毫不逊色,还要白些。他一向穿得奢华,却偏向于素色,此刻穿着一袭上好的白绸团花罗纹衫,远看是白衣飘飘,近看却隐隐可见衣衫上的花纹压着丝丝银线,身形一动便带着花也动起来,繁花似锦,宛如盛开。林阡陌看着他俊俏的容颜,唇角还带着一丝笑容,忍不住暗想,这样的男人娶到家里摆着当幅画儿看,什么也不做,也会让人心生喜欢。
苏三和她说了几句话,原来单景瑞小朋友还惦记着她呢。平日单青过来时,身边都会跟着单景瑞,林阡陌前世就是孩子王,知道但凡是孩子都有很强的好奇心,不过略施手段,那孩子再看她,目光里便尽是崇拜,倒常常闹着要上绸庄这边来,只为了能多听林阡陌讲故事,什么大灰狼啊小白兔啊,对他来说实在是太新奇了。
林阡陌的妈妈是家中老大,最小的阿姨和妈妈的年龄相差很多,她上高中时阿姨才嫁人,毕业时阿姨所生的小表妹才五岁,因为父母工作忙,大多数时间住在外婆这边。那时候林阡陌还没考上工作,闲赋在家看书备考,小表妹很喜欢她,经常拖着她看那喜洋洋和灰太狼,电视台放也看,不放时拖着她放电脑上的给她看,上百集的电视剧,虽然内容很简单,故事很脑残,可是小朋友就是喜欢,林阡陌在她不厌其烦的荼毒下,把这个故事深深映在了脑海,如今正好拿来骗单景瑞小朋友。
因说孩子时常来麻烦林阡陌,苏三多给了半吊钱,在众人惊羡的眼光中,林阡陌低头谢过,心中乐开了花,她并不是刻意去讨好老板的,无心插柳,竟得了这意外之喜。她估摸着若是有一天提着的不是黄铜,而是黄金,那就圆满了。
这是个让人开心的日子,回到家中,林二告诉她自己也找了一份工,正是浦城的墨宝斋,林阡陌在那里曾经邂逅县郡的胖公子。
与其他店不同,墨宝斋只收男工,整个店里只有三个伙计,也是运气,原来的工人有一个出嫁了,妻家不让他再出来做事,林二看到门口贴了张告示,就去应征了,他年纪不大,却天生有一把力气,加上被林阡陌强逼着学了不少,字也识得,他一个人可以当两个人用,老板当然乐意,便订了下来。
这一段日子以来,林阡陌在绸庄当值,饭也没回家吃,秋霁仍旧厚着脸皮与林二搭伙吃饭,这回还真应了当日的话,林二也找了管饭的事做,以后她得自己想办法了。
“林二兄弟,这些日子来你把我的胃口都养叼了,别人做的饭菜我吃不下。”秋霁可怜巴巴地看着姐弟俩说道。
林阡陌笑着拐了她一下:“给你两个选择,要么给我兄弟工钱,专管你一日三餐,不能比墨宝斋给的少,要么你不吃别的,就等着饿死吧。”
“有没有第三个选择?”秋霁厚着脸皮讪笑问道,问的是林阡陌,眼珠子却横着瞟向林二。
“林二,把钱拿去收好了,攒多了咱们再换成银子。”她支开了林二,一把扭住秋霁,“怎么,看你不怀好意的样子,是不是想诱拐我兄弟?”
“怎么说得这么难听,我不过是欣赏林二兄弟做得一手好饭菜…”秋霁嘟囔道。
“告诉你,咱们可是朋友,林二还小,别对我弟弟生什么花花心思,否则…哼!”林阡陌半真半假地说道。
“不小了!”秋霁说完看林阡陌脸色一沉,赶紧改口道,“你别紧张,你的弟弟,也就是我的弟弟,现在我一穷二白的,也想不到旁的事去,纵然真有心思,也要等我有朝一日发达了。”
林阡陌拍了拍她的肩膀:“你也有弟弟妹妹,想来能理解我,咱们穷日子过怕了,再不能让亲人跟着受苦,先奋斗吧,做一番事业出来,来日方长。”
“注意身体,别太辛苦了。”秋霁点了点头,她知道林阡陌每晚都会看书到深夜,第二天又一大早起来,看会儿书才会去锦绣绸庄,这样勤奋的付出,如果没有回报,真是没天理!
姐弟两个开始了在县城的打工生涯,转眼就过了大半年,一片风雪萧条,快年底了。林阡陌早早就请人带了信去,告诉父母不回家过年了,这里的年假放得长,可不是前世的几天这么简单,一放就是月余,一直要到开春了才会复工。这并不是说店铺就不做生意了,人家古代人可比现代的还敬业,照常开工,不过留了几个工人看着,留下来的人这段日子工钱加倍,老板家还会在节庆之日奉上丰盛的一场晚宴。林阡陌不会放过这样的好机会,钱能多赚一分是一分,于是早早就表态要留下来,幸好大家都想着回家过年,没人和她抢。
刘婆子开始对她印象不好,后来也没见她生什么事,与老板的关系看起来也不错,那小少爷生生被她哄得一口一个姐姐叫得甜蜜,便不敢找她的麻烦。她是管事的,如果其他人不留下,她就得留了,因为家中有儿子开春要出嫁,她有很多事得准备,不想耽搁了,正怕没人愿意,见林阡陌自请留守,正好遂了她的心意,连带着对她也和气不少,原先多派给她的活计,反倒用上了旁人,林阡陌一时间轻松不少。
林二当然一切听姐姐的,况且还在是孩子心性,对于不回家过年也没什么多大意见,反倒觉得在城里过年挺好的,早早的官府就在城中各处布置起来,挨家挨户的挂起了红灯笼,一派喜气洋洋。
墨宝斋的生意到了过年更加红火,因为写对子的人多,林二整天在店里拆红纸,忙得不可开交。一段时间不曾露面的店主沈老板也出现了,坐在店中,俨然就是镇店之宝,求他墨宝的人排成了长龙。林二听人说沈老板的名气很大,不光是在浦城,而是整个金陵,他是金陵有名的大才子,因为有他免费写春联,墨宝斋的纸卖得再比别家贵上许多,客人仍旧络绎不绝。
虽然他赶不上苏三的绝美,但是也是美男子,眉眼如墨,棱角分明,在那儿正襟而坐,提笔挥毫,别有一番潇洒。那字写得龙飞凤舞,笔力刚劲,林二也懂得是好字。
等晚间收了工,店里打烊了,林二在书墨的指挥下打扫了店铺,一切都弄得井井有条,这才离开。走的时候看到沈慎燚坐在那里发呆,神色恹恹的,全无神采,不由自主地停了脚步。
“掌柜的,您不舒服吗?”他好心问道。
沈慎燚回过神来,摇了摇头:“没什么,事都办完了?那你回去吧。”
林二应了一声:“那我先走了。”
沈老板一定有什么不开心的事,看来还是姐姐说得对,有钱人也不见得就很快乐,有很多东西不是钱能买得到的。林阡陌直言自己喜欢钱,用她的话说,她是要掌控钱财,让它将生活变得更美好,却不会成为金钱的奴隶。林二寻思,那些不开心的有钱人,恐怕就是成了金钱的奴隶。
到了门口他又折了回来,姐姐也喜欢字,既然沈老板是出了名的大才子,求他写幅对联回去,姐姐一定欢喜。
“还有什么事吗?”沈慎燚见他折返回来,红着脸欲言又止,于是问道。
“沈老板,小的想求您一幅字,不过…不过店里的纸张太贵,我买不起,我可不可以明日带纸来,麻烦您给我写一幅春联?”
林二鼓足勇气说了,忐忑不安地看着沈慎燚,他真怕这位老板神色一变,骂他个狗血淋头,要知道从外面带店里有的物事来,这可是大忌,谁让他没钱呢,人穷志短。
沈慎燚却意外地没有发怒,看了他一眼,很平淡地叫书墨取纸笔来。
作者有话要说:因公出差,不能上网,所欠章节,回头补上林阡陌的绝活作者有话要说:没用过,玩那个存稿箱功能玩出了错,也不知道怎么删除,忘了修改时间在发新章时改过,它就跑出来了,呵呵,不好意思,大家重看。
看来这个功能挺有用的,希望我以后有存稿,让它自动发出来。
“这纸不用你出钱,就当我送你的,你想写什么样的春联呢?是你自己想还是我帮你想一个?”沈慎燚问道。
林二想了想,说道:“就写‘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这两句。”这句词是林阡陌常挂在嘴边的,是她的励志格言。
沈慎燚闻之乍喜:“好句!”他可不相信林二能作得出此等好词,提笔书就,候着墨迹稍干的功夫问道:“这是何人所作?”
林二当然不知道这是自家姐姐人先贤那里学来的,他只听林阡陌说过,先还以为是书中的句子,见博览群书的沈慎燚也没听过,想来是姐姐自己酝酿的佳句了,却是老实回道:“常听姐姐念叨,倒不知是她从书上看来的,还是她自己作的。”
书墨笑道:“没想到林二的姐姐竟是个才女!”
这话林二爱听,咧着嘴笑道:“多谢书墨哥夸奖,我也这么觉得,说到才华,没人比得上我姐。”
“哎哟,林二你可真不谦虚,有我家少爷在,你也敢说这话?”书墨扑哧一笑,指了指沈慎燚,“我家少爷可是名列金陵十二君,有皇上钦赐的才子之名。”在他心中,另外十一君都不见得有自家少爷的文采,突然听林二这么一说,只觉得好笑,果然是小地方的人,没见过大世面。
林二讪笑着摸了摸头,他可不知道金陵十二君是个什么东西,不过既然皇上都称赞的才子,那就一定是才子,在他心中林阡陌就是家里最有学问的人,也没觉得自己说的话有什么不对,怕沈慎燚生气,于是说道:“对不起了沈老板,您是全国出名的大才子,林二见识浅,没出过浦城县,身边接触的人也不多,就听过姐姐教诲,她常说天外有天,人外有人,想来您就是那人外之人了。”
沈慎燚闻声一笑,郁结的心事被这句话冲淡了不少。书墨瞟了他一眼,心道这林二也不是个笨的,倒会顺竿子往上爬,平日里看他憨憨的模样,谁想到出口出有锦绣词章,他那姐姐只怕自己还是小觑了。
“听你说话这么有条理,看来还真是有个好姐姐教着,改日有空请你姐姐到墨宝斋来,就凭她这句好词,我也该会会。”
书墨送了林二出门,提点他道:“记住少爷的话,可别忘了,在浦城县我还不曾见过少爷正眼看过谁,这是你们家的造化。听你说你姐姐正在准备来年的秋试,我家少爷可是真名士,若能得他提点,对你姐姐大有好处。”
林二忙不叠地点头,回去把这消息对林阡陌一说,林阡陌笑笑,也没放在心上,自己虽然在刻苦学习这个时代的知识,但总有个消化吸引的过程,她可不以为这么快就能够达到高水平,与名士相见,一个不小心只怕丢了林家的脸面,纵然要见,只怕也得多做些准备,不管是前世还是今世的所学,都要拿到脑海里过一遍,记熟了方好应对。
见林二一脸期盼,她说道:“最近太忙,家家都要准备过年裁新衣,绸庄里脱不开身,等有空了去见见,想办法骗他点纸笔用也好。”
林二无语,怎么话到了姐姐这里,就全变了味?
林阡陌拢紧了袖口,缩着脖子匆匆往铺子而去。幸好她不是落在北地,若是遇上那种零下几十度的冷法,只怕就被冻成了僵尸。浦城县地处金陵南隅,冬日里气温不算低,听林二说起,也就是过年的时节会落雪,平日里倒是晴天居多。对于习惯了空调的林阡陌来说,穿着一身布衣出门,还真的是冷。
秋霁人在官御,县御统一配发了冬衣,看着不臃肿,拿在手里轻轻软软的,穿到身上当然也很暖和。这个世界还没有进化到有棉花的那个阶段,冬天御寒的衣衫里填的是丝绵,那是有钱人的奢侈品,像林阡陌这样的穷人是穿不起的。她思忖半晌,一咬牙把手里的钱全取了出来,为家里每个人都裁了一身新衣,包括已出嫁了的哥哥。她不回家过年,正是这个原因,做衣服将赚的钱都用光了,连她与林二的都没有,只得趁这段时间好好拿一笔加班工资。
南方的冬天不如北地干燥,雨水竟也充足,青石铺就的官道湿漉漉地,林阡陌走得小心翼翼。脚上的千层底布鞋还是家里二爹纳的,很是结实,不过白色的鞋帮已经灰不溜丢的,早失了先前的颜色,若是雨水稍深一些,就会浸到鞋里去,难受得不行。本来她想穿木屐的,可惜脚冷,还是穿了布鞋。她寻思着得找个日子研究一下鞋子的制作,不能让自己的双足这样受罪。
到了锦绣绸庄,刘婆子迎了上来,笑容可亲地说道:“阡陌啊,今日大家都要回家过年去,苏老板在春风楼安排了几桌宴席,宴请所有苏家铺子的伙计,我还有别的事要忙活,这些帐目就交给你来整理吧,记得一个时辰后算出来,苏老板急着要的,完了你直接送到他府上。”
林阡陌一向都是干的杂活儿,何时弄过这种精细活路?诧异地接过三大本厚厚的帐本,不期然地看到刘婆子眼中闪过的笑意。这婆子,原来还在记仇,变着法儿整她呢。其他姑娘用幸灾乐祸的眼光看着她,只有柳月儿投过来同情的一瞥,走过身畔时低声嘟囔:“这么厚的帐本,只怕她自己花两个时辰也看不完,你又没做过这个,赶紧地找人帮忙吧,误了事小心苏老板发火。”
林阡陌笑了笑,她倒想看看苏三发火的表情,那个人从来都是温温和和的,没听他骂过人,不知道发起火来是什么样子。
“谢谢你,无妨的,我做得来。”她说道,拿着帐本到案前坐下。
柳月儿递过来算盘,怀疑地问道:“真会这个?平日也没见你摸过算盘珠子。”
林阡陌摇摇头:“我会算帐,但不用算盘。”
她一边看帐本,一边提起笔刷刷地写起来,刘婆子记的帐还是挺细的,其实这工作也不难,只要把收入支出的那些个项目加起来,合计数写出来就行了,若不是数字要写繁体的,她会算得更快。
这下不止柳月儿,连其他几个姑娘也傻眼了,在一旁窃窃私语。
“不用算盘?别说刘管事,就是苏老板也没这么厉害,这浦城县,只听说傅家的帐房总管有这个能力,掐掐手指就能算出来。”
“她有这能耐吗?莫非她是傅家那个老总管的亲戚?没听说过啊!”
“废话,是他的亲戚还用得着来咱们绸庄,我看是吹的吧,要真有这本事,她还能和咱们一样?”
细细碎碎的声音有意无意地传进林阡陌耳朵,她充耳不闻,再会速算,也得算不是,还要写出来,她不想分心。
想用算帐来难为她,刘婆子还真是打错了算盘。林阡陌前世一个人跟着外婆过,小小年纪便跟着外婆当起了家,买菜做饭,无一不精,尤其是算帐,整一条街的街坊都知道秦家的小丫头是个人精,比那些练摊练了几十年的老油子还算得快,谁要想蒙她,那可真是挑错了人。
她外公是个老会计,别人都用计算器算帐了,他老人家还拿着个旧算盘拨得叭叭响,林阡陌的一手本事就是跟着他学的,老人一心痴迷于计算,自己浸淫出了一套珠心算的方法,比起后来流传于世的不差半点。林阡陌从小培养出了兴趣,对后来出现的其他速算方法也有研究,每一种都难不倒她。这也算是家传学业了,她那个小表妹五岁就上了中央电视台,当着全国观众表演的就是速算,六七位数的加减乘除都,她不过几秒钟就说出了答案,比按计算器的人还要快,被人称作神童。
林阡陌是没赶在潮流上,不然她的速算能力可是比小表妹厉害得多,说起来她也算小表妹的半个老师。身在计算机横行的时代,算帐这门手艺还真没人当回事,林阡陌也没想过靠这个吃饭,没想到上天会安排她穿越古代,现在她才觉得有了发挥所长的空间。
只见她写一页,翻一页,不到一个时辰,帐本就给她翻完了,将笔搁在笔筒里,她站起身拍了拍手,伸了个懒腰:“终于做完了!”拿起帐本,冲着柳月儿说道:“刘管事让我直接送给苏老板去,可我不知道他家在哪儿,月儿姐姐可否给指指路?”
柳月儿惊讶地问道:“你来了这么久,竟然不知道老板的家在哪里?”
“我也没去过,怎么会知道。”林阡陌笑道。
“那好吧,我领你过去。”好些日子没见到苏三了,柳月儿也很想见见他,有这个机会,她巴不得,索性直接带了她去。
苏三低着头,翻完了帐本,看着上面清秀的字迹,这不是刘管事的笔迹。
“这帐,是谁做的?”
“刘管事的今儿一早交给了我,让我在一个时辰内做完给您看的,怎么了,有什么不对吗?”林阡陌问道。她很相信自己,不可能算错的。
“很好!”苏三微笑着看了看她,转头对单青说道,“去帐房取一贯钱来,给林姑娘,难为这帐做得这么细致,一丝错处也没有。”单青答应着去了,他这才对林阡陌和柳月儿说道:“坐下说话吧,别站着。”眼睛盯着林阡陌,说道:“留你下来还真是对了,这样就不怕刘管事不在,我要亲自去做这些事了,只是平时也没见你会用算盘,算得竟这般快,一个时辰,只怕刘管事也做不到。”
柳月儿正坐立不安,这会子终于找到了插话的机会,忙抢先说道:“苏老板您还不知道,阡陌她压根就没用算盘,全凭心算的。”
作者有话要说:没用过,玩那个存稿箱功能玩出了错,也不知道怎么删除,忘了修改时间在发新章时改过,它就跑出来了,呵呵,不好意思,大家重看。
看来这个功能挺有用的,希望我以后有存稿,让它自动发出来。
近水楼台
饶是苏三一向波澜不惊,这一次眼里也显出了愕然:“不用算盘?林姑娘竟有此神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