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夕仍旧挂着一缕貌似默许的浅笑,却摇着头:"不用送了,我自己打车回去。你若送我回家,我妈肯定会觉得我们这次相亲算是成功了一半。"
刘之双说:"那我只送你到小区门口,然后,我目送你进去,行吗?"
"你没有必要这么体贴的,即使是康乔,也不见得如此呵护过我。"
她推开咖啡馆的门,匆匆离开,他紧跟上前,见她上了一辆的士。她打开车窗,冲他摆了一下手:"之双,再见。"
他像是忽然想起了什么,若干年前,这一幕曾经上演过的戏码,直到现在,仍然令他黯然神伤。
5
当常夕问刘之双是否爱过的时候,他其实已经想起了那段许久不愿意提及的往事。爱,或者爱过,它们的区别在于现在进行时和过去时。爱是一瞬间的吧,当人越发成熟,就越明白这些道理。
把"爱"字挂在嘴边,无非是为了应景。
大学时代的刘之双,腼腆又不懂得表达情感。如康乔所说,刘之双的情商和智商成反比--情商是零分,智商却是满分。刘之双不介意这些,颇有几分我行我素的意思,按时上课,连晚自习都不肯落下。年年都拿一等奖学金,镜片从薄变厚,即使后来去做了激光矫正,视力依然不够好。
同学们都喜欢作弄这个书呆子,一次他拿到奖学金,大家执意要他请大家去酒吧消遣。
就是那天晚上,他遇到了阿净。
阿净站在酒吧大厅的正中央,一道湖蓝色追光打在她身上。粉红色的短裙让她娇好的长腿更显媚惑,黑色卷发闪着夺人的光彩,倒像个做洗发水广告的俏女郎。她用手臂勾住身旁的钢管,露出明媚的笑容来。这笑不性感,却透露着几分知性美。
待追光打到她脸上,刘之双看到了一双蕴涵着温情的眼睛。浓黑的睫毛轻轻扇动着那只属于她的年轻与激情,每一个肢体动作都是语言不能替代的华丽。
刘之双觉得有些口渴,顺手拿起桌上的杯子,待猛喝一口后,才发现是一杯列酒。他咳嗽着,不安地笑着,一双手几乎找不到地方放,只好左手抓右手,局促而颤抖地寻找些安全感。
阿净忽然随着音乐的停止而消失了,刘之双有些遗憾,便起身去了洗手间。他想洗把脸,清醒一下。他更相信,刚才自己所看到的只是个幻境。
在洗手间外面的走廊上,他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她靠在墙壁上,左手拿烟,右手点火。打火机久久点不了火,她有点泪丧地摇着头。
是她。
原来是她。
刘之双朝她靠近,拿过她手里的打火机,摇了几下,顺手就把火打着了。她一手护着那看似微弱的火苗,一手将烟放在嘴里,凑近火苗,一副终于了却心愿的满足状。
"你好,我是刘之双。"
"我叫阿净。"
"你为什么要跳钢管舞?"
"我喜欢。"
"喜欢?"
"你不明白的,你只是个小男生。"
"我不是小男生,我已经20几岁了。"
"没有踏进世俗大染缸之前,即使你已经40几岁,你仍然是个什么都不明白的白痴。"
"我想提个建议,你该去找个正常的工作,而不是在酒吧里跳这样的舞蹈…"
"不要认为钢管舞只是性感魅惑,不要认为钢管舞只是低俗下流,这是一种需要力量的舞。小男生,什么叫力量,你懂吗?"
"那么,你明天晚上还跳吗?"
"怎么?"
"你若还跳,我还来看。"
"呵呵,也许,大概,可能,或者…我还会跳吧。"她掐灭了烟,转身离开。阿净的卷发在空气里略过,走廊幽暗的灯光下,余有些呛人的烟雾。
后来的事情可想而知,刘之双深陷于这场爱恋,不能自拔。
在这段近乎于烂俗的爱情故事里,刘之双始终对阿净一无所知。剩下来的日子里,他不再去上晚自习,偷偷去了酒吧。终于有天,阿净将他带回了自己的住所。
她的家很小,养一只褐色的猫。
他第一次触摸到除却母亲外,另外一个异性的躯体。阿净安抚着他的焦灼,如同邻家可亲的姐姐。
"之双,我们多寂寞。你要记得,我拥抱你,只是因为我们都寂寞。这世界上,所有人都孤单,不过,这一刻,我们至少拥有彼此。"
"可是…阿净,我以为这是爱…"
"我以为不是…爱是需要力量的。"
"跳钢管舞的力量?"
"傻瓜,爱比跳舞要吃力。我很累,不想去爱。"
"我想爱…"
阿净抚摩着刘之双的头:"如果你想,不如…我们用另一种方式来表达。"
"另一种方式?"
"比如…"
猫叫了,天幕低垂,窗外落着一场细碎的夜雨。阿净的粉红色短裙晒在阳台上,有风吹起它的裙角,是一面鲜艳娇嫩的旗帜。
谁都不知道刘之双曾经得到过爱情,甚至大学毕业前夕,仍有人说他是班级里唯一的处男。他不辩解,不参与这样的讨论,保持着一直以来的书呆子形象。
同样,他失恋的时候,所有滋味也是独自品尝。
阿净也只是拎了黑色旅行袋离开那座城市,他执意要送她,被她阻止。她坐上的士,摇下车窗,她说:"之双,再见…之双,你是我唯一的朋友。"
他傻笑着,没有说话,车子开动后,他也没有跟着车子跑,而是朝着相反的方向跑去。他一口气跑回了寝室,蒙上被子就睡。三伏天,汗水几乎要渗湿厚重的棉被。所有人以为他撞邪了,结果,他中暑了,险些丧命。
关于如此跌荡的往事,他绝口不提。在他考上研究生之后,他才和康乔说起这些。
但康乔对刘之双只有一句评价:"你很傻。"
刘之双不知道阿净来自哪里,去往哪里。
可是,他是爱过的。
他爱上过一个跳钢管舞的身材均匀的少女。
她说爱是需要力量的。
这力量是铁,这力量是钢,比铁还硬,比钢还强。
团结就是力量。
可惜,他们已经分离。
四、离别是一个崭新开始
如果你的女朋友和你的哥们牵手了,你会怎么办?
1
异乡的夜晚,应酬后的再次应酬。
吃过晚饭,喝过酒,一帮人又去了夜总会。康乔很明白,如果不伺候好这些合作伙伴,新产品的市场开拓就无法继续。
比如此刻,他的身侧有个窈窕的美娇娘,端了杯子哄他喝酒。他除了喝,再也想不出法子。5杯下肚,他总算有了想上洗手间的冲动。便是这样,人家还要说他耍赖,没有酒风。
他尴尬地站起来,一路小跑去找洗手间。包厢里一堆人乐不可支,小姐们的笑声如银铃般清脆却又刺耳。逢场作戏多半是男人们的借口,真真假假谁又知晓?
康乔去洗手间时,并没有带上公事包。所以,当他的手机响起,有人开始怂恿小姐们接电话。有个胆大的小姐翻开康乔的包,从里面掏出手机,千娇百媚地问道:"那么,我接起电话…该说些什么呢?我是不是要说,对不起,康乔在洗澡…"
她按下通话键,如是说了一番。挂掉电话后,她无不担忧地说着:"看样子,这个人是康先生的女朋友呢。"
康乔正好如厕完毕,急匆匆跑回包厢,见到自己的手机在小姐手里,不禁吓了一跳。他这副诚惶诚恐的样子,偏偏让那些合作伙伴欢快。他一把夺过手机,看了通话纪录,果然…常夕几分钟前打来电话。
"哎呀,康先生,刚才有个女孩子给你打电话,我说你在…洗澡…哈哈…"那小姐花枝乱颤,捂着嘴在笑。
康乔也笑了几声,却很快平静了下来,将手机放好,笑道:"继续喝啊!"
他得像没发生过任何事情一样,否则,这一天的应酬很有可能会白费力气。他要陪着这些人,陪着他们玩闹,陪着他们吃喝,陪着他们…陪着他们作弄自己…这就是他的工作。上司曾跟他说:"开拓市场就是开拓人脉。得罪谁都不要得罪客户、准客户与潜在客户,很有可能,他们会决定你一生的成就。"
康乔那么沉得住气,也不仅仅是因为上司教导有方。他转念想到,这或许是考验常夕的一次测试。不过他没有想过,爱情往往很畏惧这样的临时小测试。
这时,常夕正在博客上大写特写,倾诉着自己的委屈。近日来,她和康乔发生了很多事情:先是一场关于婚姻观念的争执;再是他的忽然出差;这个晚上她甚至还负了气去相亲;然后有个女人负责帮他接电话,告诉她,康乔在洗澡。
这篇日志洋洋洒洒,写了几千字,多半还搀杂着他们大学时代的回忆。那时候差不多是完全真空的爱情,无关一切,唯有爱意。
常夕似乎一下长大了,看透了,也解脱了。她郑重地宣布:从今日起,本人算是加入庞大的单身队伍了。
她的博客有个好听的名字--坐看夕阳。或许是因为博客的内容比较有趣真实,表现着一个80后小白领应该有的矫情和认真,点击率还算不错。经常有不认识的网友上来留言,细密地观察着博客女主人的生活点滴。
将自己的生活展现出来,"晒"到阳光底下,是平日里稍显内敛的常夕所不敢想象的。幸好有网络,她可以无所畏惧地"晒日子"。日子是什么?日子就是浪费着娇好的青春,去换取实现梦想的机会。
而梦想呢?这个问题很严肃,严肃到需要用很多时间与精力来讨论、探索与研究。我们的常夕没有时间与精力,在她的头脑里,想得更多的是爱情。
爱情是她目前的梦想。
所谓梦想,就如抵达不了岸边的小帆船。在波澜壮阔的海面上,一阵飓风吹破了帆布,灭顶之灾悄然来临。
常夕免不了一阵心烦,总觉得有些问题是要想透彻的。她希望有个人能开解开解自己,至少,能陪她说点什么。她想到了以往那些情投意合的姐妹,包括方沐优。但方沐优只会说康乔的好,劝慰常夕好好珍惜此人。
心事这东西,倒不见得一定要对死党说的。
常夕想到陌生人。
到处都能找到陌生人,最便捷的方法是在网络上寻找。在网络上寻找一个不知道彼此性别、年龄、职业、身份的人,简直太容易了。
不过,网友不够直观。现在常夕需要找一个活生生的人,坐下来,聊一聊。她想告诉那个陌生人,自己陷入了一场不能自拨的爱情劫难。她想结婚,想有个不大不小刚刚好的家。100平米的房子差不多了,有阳台,楼层不许太高。小高层她是不要的,万一电梯坏了可怎么办?装修嘛,得有自己的风格。要不要预备一个儿童房呢?儿童房得用环保漆。书房是要用的,老公不乖的时候,叫他呆在里头面壁思过,惩罚他写检讨书。
她正想着,常母推门而入。
"妈,你怎么又不敲门。"
"别来隐私权那套,你心里在盘算什么,我还不清楚吗?"
"我还能盘算什么。告诉你,这回,你算是成功了。"
"什么?"
"你棒打鸳鸯成功了。"
"这么说,你是彻底和康乔断了喽。不过,他这小子还算不错,就是他家里人不讲道理。想白娶了我女儿过门,可没那么简单呐。我只想考验下他是否有诚意,唉,原来他那么经不起考验。"
"你…我…"
"别你你我我的了。对了,今天晚上相亲的对象可还满意?"
常夕似乎想起了什么,抓起包就往门外跑,常母拦也拦不住宝贝女儿,只有叹气:"这孩子,在外面斯斯文文的,在我面前怎么一点道理都不讲?"、
常父放下报纸讪笑着:"那么,你几时在我面前讲过道理呢?"
2
刘之双已经睡了。
急促的手机铃声将他吵醒,是常夕打来的。
"之双,打扰你了,是吧?"
"没有,没有…我还在玩游戏呢。你怎么还不休息?"
"我在闲逛…"
"你在哪里闲逛?别乱跑,马上在原地等我。"
刘之双套了件外套,飞奔出门。
他们是在一个广场上碰面的。常夕看到刘之双,抑制不住狂笑起来。他上面穿着相亲时的西装,下面却套着蓝白相间的条纹睡裤。
刘之双不以为然:"你先看看自己的鞋吧,未必不如我这条裤子经典。"
常夕赶忙低头去看,左脚是自己的粉红色拖鞋,右脚却是爸爸的黑色人字拖鞋。
"你这是在闹离家出走吗?常夕。"
"我就在想找个人说说话,发现你这个人挺适合充当倾诉对象的。"
"这么说,你是需要陪聊?"
"愿意吗?"
"试试看吧。"
"那我们去哪里?"
"去我家。"
"啊?"
"我回家先把这该死的睡裤换了,然后,我得给你找双鞋。你是37码吧,和我妈一样。"
"你看得出来?"
"差不多能。"
刘之双匆匆把车停到楼下,掂着手脚打开家门。他打开客厅的小夜灯,发现老妈坐在沙发上冲自己笑。
"妈,你吓我一大跳。"
"怎么,女朋友都到楼下了,也不上来坐坐?"
"你怎么知道车里坐着…"
"我当然知道。你平常也有晚回家的时候,但这次先是心急火燎地从家里跑出去,又偷偷溜回家,等下怕还要偷偷溜出去。你的车灯还没熄呢,车里应该坐着一个人。坐着什么人呢?肯定不是男性朋友。那…就应该是女朋友了。你回家是要拿什么吗?哦,是为了换裤子。"
"妈,她不是我的女朋友。"
"现在可能不是,以后就是了。"
"以后也不可能是。"
"如果她对你没感觉,至于大半夜地还把你叫出去约会吗?是黄伯母给你介绍的那个姑娘吗?"
"是…倒是那位…"
"那就对了。"
"我都被你搞糊涂了!妈,给我一双鞋。"
"鞋?"
"你的鞋。"
"那姑娘也是从家里偷跑出来的?连鞋都来不及穿啊。"
刘母看上去没什么表情,心里早就乐开了花。她拿出了一双新鞋,递给了儿子:"刚买的,一次都没穿过,我嫌太花哨,没准我儿媳妇穿上正合适…"
"妈,你说什么呢…"
"快走快走,别让人久等。"
刘之双关上门的那一刻,刘母突如其来地爆发出爽朗的笑声。
她笑的是,儿子的睡裤居然还是忘记换了。当然,这笑里带着无限欣慰--儿子开窍了,儿子恋爱了。
和刘母不一样的是,常母懊恼地无法入眠。她打了很多电话找女儿,但常夕始终没有找到,甚至连方沐优都不知道常夕在哪里。闹别扭摔门而去,这样的事情之前常夕也不是没有做过。不过这回,事情的性质可就不同了。因为以往这位焦虑的母亲只要拨打几通电话,就能轻松地将女儿找回。
这次,常夕恐怕是来真的了。
关于常夕与康乔的事情,常母倒也没那么铁石心肠。但凡康乔那小子肯真心待常夕,她最终还是愿意让他们有情人终成眷属的。有什么来表示真心呢?当然是用钱。别的东西都是虚的,钱攥到手中才是真实可信的。常夕虽然不是出生在大富大贵的家庭,因为是独女,却也娇生惯养。如今真的要结婚,要成家了,做父母的怎么舍得女儿受半点委屈呢?
常母灵机一动,拨打了康乔的电话。
酣睡中的康乔竟然随手挂掉电话,并关掉了手机。
常母失望了,她气急败坏地叫嚣着,用枕头敲打常父的脑袋。
如果康乔肯接一接她的电话,她恐怕也就原谅并接纳他了。但是他没有接电话,并且关了手机。太过分了,实在太过分--想让她做他未来的丈母娘,简直没门--连个小小门缝也无。
正当常母怒气难平的时候,康乔居然打电话过来了。
"对不起,阿姨,我刚才睡着了。"
"听说你去出差了?你倒还有心思睡觉呢,小夕丢了,你知道不?"
"什么?"
"小夕离家出走了,我到处都找不到她。"
"她本来就任性…"
"我这做妈的都没说她任性,你却来说,呵呵…"
"阿姨…我不是那个意思。"
"那么,你赶得回来吗?"
"现在?"
"对,现在。"
"恐怕不能…最早的那班飞机也得早上9点,现在是凌晨…阿姨,你先别着急,这样,我先叫些朋友去找小夕。"
常母狠狠地挂上电话,常父眯着眼低声说着:"换作我是康乔,我也没办法马上回来。"
"哼,小夕离家出走可是最大最重要也最十万火急的事情。他就是走,也要走回来。"
"他要是买得起私人飞机,倒也能飞回来。"
"他可以包架专机啊,不一定要买。"
"包专机?亏你想得出。"
"怎么不能包,为什么不能包?我们家女儿不值得他这么做?"
"敢情他买得起火箭才好。"
"买火箭!哼,要娶我们家宝贝女儿,就是买宇宙飞船也不能眨一下眼。"
"唉…当初你选老公的时候怎么不选买得起宇宙飞船的呢?"
"那年头,谁晓得宇宙飞船是什么?"
话音落下,常母自己先笑起来,常父咳嗽了几声,也忍不住大笑着。笑过后,却又出现了两张发愁的老脸。
常母忽然说道:"就是出去和男孩子幽会了也好,可千万不能让她一个人呆着。夜里风凉…她有个去处便好,有个人陪着便好…菩萨保佑我们小夕平平安安…"
3
康乔也着急,他给常夕的朋友们打去电话,谁都不知道她在哪里。
末了,他打了张艺宝的电话。在康乔想来,没有人比张艺宝更熟悉那座城市,也没有人比张艺宝更懂得哄女孩子。万一他找到了常夕,一定能想办法把她哄回家的。
张艺宝却想着,要么把刘之双叫上,一起去找常夕吧。刘之双却支吾着,半天不知所云。差不多五分钟后,他才说道:"小夕和我在一起…"
张艺宝惊讶地叫着:"不厚道吧…"
"不是你想的那样。"
"那…你自己给康乔电话,他急得不行了。你在他后院烧了把火,唉…"
在一旁的常夕十分淡定地开了手机,看了刘之双一眼。
她示意他挂掉电话,接着,她说道:"我打电话给康乔…"
康乔接到常夕的电话,听到她说的第一句话是:"我和刘之双在一起,你放心。"
"请让之双接电话,好吗?"
"为什么?"
"我得让他送你回家。"
"他会送的,你放心。"
"我相信他会送的。"
常夕将手机拿给刘之双。
刘之双又将手机还给常夕。
常夕有点不知所措,她关掉手机之后问道:"为什么不接?"
"为什么要接?"
"为什么不接?"
"为什么要接?我该和他说什么?"
常夕微低了头,长发盖住了半边脸。在一瞬间,她的眼泪掉下来,她说:"我经常为他哭,也许…他终究不能实现我那些关于爱情的理想。我想结婚,之双,我只是想要结婚。我害怕老去,等他想娶我的时候,我会老的。你知道苍老是多么可怕的事情吗?我已经像个自怨自艾的老女人了…有时候,我和他隔了很远,远到我们像是陌生人。"
"小夕,我忽然想,如果你不是他的女朋友,我们相亲的时候,我该抱着怎样的心情…应该是惊喜吧。或者…这就是我不肯接他电话的原因。我无法从容不迫,在我心里,有个若隐若现的魔鬼。"
"对不起…我不该那么晚还把你叫出来。"
"别那么说…小夕,康乔不是笨蛋。三更半夜,你和我独处,并且,我连他的电话都不肯接…他是清楚的。"
"可是,事实并不是那样。"
"那事实是怎么样?"
"我只是想找个人聊天,就是如此。"
"我还以为你想找个人结婚。"
"什么?"
"没什么,我送你回家。"
当穿着睡裤的刘之双出现在常家的时候,常父常母诧异地说不出话来。常夕脱下鞋子,还给刘之双:"谢谢…"
刘之双将鞋子平整地放在地板上:"你穿着很好看,鞋子是全新的,我妈并没穿过。"
之后,他有礼貌地和常父常母打了招呼,转身离开。
常母仿佛这才回过神来:"你是…"
但来不及了,刘之双已经走了。
常夕迅速回房,关好房门。常母刚想闯进去,被常父拉住了:"你还想逼她离家出走吗?"
常母连连点头,脸上浮现出一丝难以形容的愁绪。她差点就要哭了,半晌之后才说得出话来:"我看到过他的照片,他就是黄太给小夕介绍的男孩子…看这情形,小夕和他…不会发生了什么吧?富人家的小孩,做事情可是不计后果的。都怪我不好,现在想来,倒是康乔稳重些。大半夜的,他们去了哪里?做了什么?他居然穿着睡裤,而我们小夕,连鞋子都丢了,好象穿的还是他妈妈的鞋。今天晚上他们才刚刚认识的呀,相亲也没有那么迅速啊。老常,我得给黄太打电话,不管怎么说,这件事情她得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