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他缓过点儿来,我问他:“我教你的话,你说了吗?”
“说了。”他气若游丝。
说了,还被打成这样儿。
“你说什么了?”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我一下子泄气地坐在地上,没打死你都是人家手下留情了。
我觉得我也真是看不透他,他那么聪慧,很多事情一点就透,我给他讲现代的事情,他即便不懂,但是提出的问题却很有建设性,有的时候都能把我问住。就是在某些地方却非常执拗。就凭他打死不开口求饶,我就不能理解。犯得着吗?硬拼着这口气,有多大的意义?换了是我,早就哭爹喊妈,一箩筐的好话都堆上去了。
我想这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差别,我也没胆量去得罪那个高阁老,即便是封侯拜相,入朝为官,肯定也是那个见风使舵的墙头草,能做到不助纣为虐、为虎作伥就算是我洁身自好,上对得起皇上,下对得起黎民百姓了。
还有那个人妖锦公公,要是这么撒着狠儿地只想得到我,我也就半推半就地从了,只当是舍身饲虎了呗!再说也没让你做/受,从了也是/攻/他,不算吃亏。说不定攻/出感情来了,那也是一段耽/美佳话。
这再一次印证了“性格决定命运”这句话。让常风低这个头,真比杀了他还难。虽然有时急了,我也会骂他“死脑筋,不开窍”,但是对他,我却不得不心怀敬意,如高山仰止,因为我肯定做不到。
马公公不来的日子,我就当节日来过。胡侃累了,我还央求老狱卒给我带来若干块小木块。又找慎行司的文书,要了笔墨和朱砂,他因为我最近没有满嘴跑火车让他笔录,很是欣慰,对我颇为友善,趁着无人时将我要的东西偷偷借给了我。
常风卧在墙角,不明就里地看着我,轻声问我:“若溪,你是要写求救的信扔出牢房外吗?没用的,墙外是慎行司的场院,常有过往的守卫检查。”
我白了他一眼,如此枯燥的二人生活(我倒不倒霉?穿到牢房里跟个半死的人过二人世界来了),还不让我整点儿娱乐活动?
我精挑细选了大小差不多的小木块,费劲儿地趴在地上先用墨往木头上写“将、士、象…”写好一套,得意地拿给他看,他却看着我写得歪七扭八的字哑然笑了,气得我,太不尊重别人的劳动成果了。
他问明我的意图,自顾自地拿起笔沾上朱砂在另一组木块儿上写下“帅、仕、相…”
我气鼓鼓地等在一边,看着他一挥而就,字体清爽大气,俊逸中可见铮铮铁骨,不得不承认,与我的狗爬字相比真的是云泥之别。
最后,我又用笔墨在他身前画了一个棋盘,并将笔交给他,让他写上“楚河、汉界”。我的象棋终于成功了。我耐心地交给他“马走日、象走田、炮打隔棋…
可是事实证明,这是我最失败的创意。因为没玩儿几次,他这个徒弟就把我这个师傅拍死在沙滩上了。我是下一把,输一把,屡战屡败,越挫越勇。
其实我的棋艺还算说得过去,曾经赢过邻居一个六岁的男孩儿,不过自打那小屁孩儿上学后,就不肯跟我下了。
我愤愤地想,现代人我下不过,一个古人也跟我叫板,太伤我自尊心了。不玩儿了!人还是得走专业路线,找自己的强项,我接着跟他侃,当天我给他讲美国的总统大选制度,彻底给他侃蒙了。这方面他就是坐飞机都赶不上我,我可是翻着筋斗云的,一跟头就是十万八千里。
我还即兴地还给他清唱了一首英文歌,唱完我问他好听吗?他呆滞着,迟疑地点点头,然后说:“就是一句也没听懂。”那当然!我不禁得意洋洋,你要是听懂了不也成穿过来的了?
我又告诉他我的英文名字是Sunny,是大学的外教课上取的。中国人不像外国人取名字那么随意,只在意读音是否悦耳,中国人更看重名字的意义和内涵。我喜欢阳光,所以给自己取了这个名字,虽然一般叫“Sunny”的男人居多。常风无法理解这个名字,我只好告诉他中文意思是“阳光明媚”,并教他读音“桑妮”。我歪头想了想,“你叫‘风’,如果你是个女人,英文名字就可以叫‘Windy’。”给古人取英文名字真的很可笑,我傻笑了一阵,看到常风脸儿都快绿了,只好作罢。

要带儿子去超市,所以及早来更文,要不然,清清逛超市都会不踏实的。
第二十三章锦夜
刑讯、疗伤、侃大山,生活对我们来说还算规律,我渐渐找到在古代天牢生活的感觉,不再唉声叹气,怨声载道,也不再仰天长叹,问诸如“我怎么穿了?”、“我还能回去吗?”这样毫无意义的问题。
因为我有种感觉,我回不去了。就像是一种放逐,我被那个现代的社会抛弃,只能留在这里了。我再也见不到我的爸爸妈妈,我的朋友同学。不过这个念头已经不像刚开始时那样煎熬我,我不会再象那几天那样,想到父母亲友就心痛如绞,泪眼婆娑。现在的我还是会想起他们,但是他们仿佛不再是真实存在的人,反而象我心中的臆想一般。这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我知道,他们与我已经成为了两个世界的人,没有交集,没有联系。现代的种种就像是一个梦,而现在的我是清醒的,梦也就变得遥远。爸爸妈妈,天仙张、肥燕、苏苏、可儿…祝福我吧,让我在这个异世活下去。
两周后的一个下午,我与常风正在闲聊,一个躺在石台上,一个躺在地上,那死人妖又来了。我们两个默契地一同闭上眼,一歪脑袋。
他站在牢房外抱着胳膊看着我们,也不说话。即便如此还是让躺在石台上装睡的我出了一身冷汗,不睁眼都能感觉到他冰冷的目光。
我识相地一直不敢动。我可不敢惹他,别看我当着别人都能口若悬河,就是对着这死人妖不知从何处下嘴,谁知道那句话说得不对他心思,他就来个大变身,比变形金刚还华丽。
我很后悔没去学心理学,不过依照我那点儿浅显的心理学知识(多是电视上看的)他就是个人格分裂,忽男忽女,雌雄同体。人格分裂不可怕,最多是个容易自残,可怕的是他还有暴力S/M倾向,这就很让人郁闷了。
好在,没一会儿的功夫,一个小太监跑过来躬身禀报,“禀锦公公,宫里有事儿,请您回去。”他挥了下手,遣走了小太监,又站了会儿就走了,悄无声息,连脚步声都没听见。我偷偷睁眼时,已经看不见他人影。我小心翼翼地爬起来,蹭到常风跟前,一面心虚地回头,怕那死人妖杀个回马枪,说我勾/引他男人怎么办?(瞧我这罪名担的!跟个太监争男人。我前世肯定是个坏得人神共愤的人!这辈子跑这儿受报应来了。)
还好他真的走了,我放下心来,一屁/股坐在常风身边。常风闭目躺在地上,跟睡着了一样。长期的酷/刑让他脸色苍白,了无生气。我轻轻推了推他,“别装了,他走了。”
常风睁开眼睛,这些天他们没打他的脸,他的脸消点肿了,能看出睁眼闭眼。
我小声问他,“你也怕他?”
他苦笑一下,没说话。
“你是怎么得罪他了呢?还是他看上你了,因爱生恨?”说实话,我是很好奇,那人妖长得那叫一个倾国倾城,眼前这位大哥就算没被打破相,也不至于美过那人妖吧!
不过我的问题确实也太八卦,我都做好他不理我的准备了,他却悠悠开口了,“十二岁那年,我第一次遇见他,他正被一个老太监欺负,我喝退了那个老太监。”
我还等着下文呢,他已经不说话了。
我挑挑眉毛,“完了?”
“完了。后来他得势了,就一直刁难我。”
“这不是整个一个恩将仇报吗?”
他疲惫地闭上眼睛,答非所问道:“他也是个可怜人。”
他的悲天悯人感染了我,我决定以后不再叫那个死人妖“死人妖”了。他的存在本身就是一个无法挽回的杯具。
两天后的一个傍晚锦公公又来了,当时常风被马公公带出去了,牢房里只有我一个人,正蹲在地上,神经质地拿着一个木块划来划去,焦急等着常风回来。抬头之际,对上一双冰冷的眸子,吓了我一跳,竟然是那个风华绝代的锦公公。我不自禁往后畏缩了一下,常风不在,连个人肉沙包都没有,想到他上次那么对我,我越发吓得浑身发抖。
他缓步走了进来,每走一步,我就往后退一步,不一会儿,我的后背抵在墙上,退无可退。他在我几步之外站住,盯着我,沉声问:“你怕我?”
声音低沉而有富有磁性,不带一丝的柔媚。完了,我心一阵拔凉拔凉的,整个一个纯爷们。我很没用地点点头。
他绝美的脸上竟然露出迷茫的神色,轻声问:“为什么?”说着又上前一步。
“你别过来!”我伸出一只手,冲着他做了个阻止的动作,都快抵到他的胸膛上了。这还用问吗?您动动小手指头都能要了我的小命,我能不怕吗?尤其此刻,他周身散发这迫人的压力,让我觉得喘不上气儿来。
我尽量控制住哆嗦成一锅浆糊的大脑,勉强组织语言,“锦…锦…”我“锦”了半天,竟然鬼使神差地问了一句:“你叫什么锦什么?”
话一出口,我都想抽自己。还真是一锅浆糊,吓傻了也不能变身白痴啊!这不是找死吗?我临危不惧,口若悬河的长项跑哪儿去了(还好意思说!),为什么憋了半天,才问出这么一个找抽的问题?
可是我已经决心不叫他“死人妖”了,而对于叫他“公公”我真的是有心理障碍。在现代,“公公”是指丈夫的爸爸,我一想到马公公那张涂脂抹粉的大饼脸就有挠墙的冲动,我要是叫这死人妖“公公”,岂不是…我又要挠墙了!
我做好准备了,他最好也就是不搭理我,最坏吗?后果简直是不可估量。我都开始为自己哭丧了,苍天啊!我还年轻,还没活够呐!
“锦夜”他忽然面无表情地开口,将我一下子从自己的葬礼上拉了回来。
“锦衣夜行啊!好名字,好名字!繁花似锦,又寂寞如夜(什么乱七八糟的,不要瞎解释好不好?)”我见他并没有暴跳如雷很是欣慰,又脑残地问了一句“是你…爹娘给取的?”(还好我没问他“你妈贵姓?”)
这一刻,我为自己感到骄傲,面对这样魔王一样的人,我竟然跟他拉起家常来了。事实是我太紧张了,大脑自动关闭,肾上腺素开始分泌,我觉得自己的语言能力在复苏,很快就能开始胡说八道了。
“先帝。”可惜他并没有给我发挥的余地,冷冷地吐出这两个字后转身出了牢房。让我满腔的废话都卡在了嗓子眼儿里。
我诧异地看看窗外,太阳没打西边出来吧!直到常风一身是伤地回来,担心地看着我,“锦公公是不是来过了,你…没事儿吧?”
我这才如灵魂归窍一般,摇摇头,“没事儿,他说他叫‘锦夜’。”
第二十四章站着说话不腰疼
一连几天我一直想着这个锦夜,我对他真的很好奇,他年纪轻轻,却位高权重,还生得如此妖孽,太传奇了。而且来无影去无踪,单手就能掐着我的脖子将我提起来。
我忍不住问常风:“那个锦…夜(我还是直接叫他名字吧,就不尊称他为公公了)是不是会功夫,很厉害?”
常风点点头。
“那你要是不受伤,又不戴手镣脚铐的,你能打过他吗?”这个问题很重要,我得衡量一下常风是不是那人的对手,我记得那日常风一挥手就抓住了那只小麻雀,这也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常风迟疑了一下,摇摇头,“我跟他没交过手,不过他的功夫是先帝亲自教的,后来他青出于蓝,先帝又让大内的高手传授他各家武功,到后来,他已经没有对手,所向披靡。”
我八卦上身,转了转眼珠,恍然大悟,“哦,他是先帝的禁/脔?”
常风瞟了我一眼,略为尴尬,破损的手指比在唇间做了一个噤声的动作。
我心领神会地撇撇嘴,怪不得,锦夜有这么大的势力,原来以前有人撑腰啊!
我想起什么来似地接着八卦,“那当今圣上对他?…”毕竟那么个大美人,已经是超越性别的禁忌了。
常风很是无奈,“当今圣上与皇后琴瑟和谐,恩爱非常。”不知是不是我多心,他的声音虽然平淡却带着不易觉察的苦涩。
“那就好,那就好,龙耀的江山不会断了子嗣了。”
常风很是无语地看了我一眼。
不过那个锦夜这么厉害,我们岂不是永无翻身之日了。想到这儿,我愤愤地锤了下地,“他是不是练过‘葵花宝典’啊!”
“什么是‘葵花宝典’?”
“是门很邪门的武功,‘欲练神功,挥刀自/宫’”一时兴起,我给他讲了金庸的《笑傲江湖》,讲东方不败如何自/宫练了神功,成为武林至尊。
他苦笑着问我,“真有这种功夫吗?”
“有。”我煞有其事,“你想练吗?”
他哆嗦了一下,很干脆地说:“不想,我还想娶妻生/子呢,不想独领武林。”
我闻言“扑哧”笑了出来,他第一次这么轻松地跟我说话。
他也笑了,笑容苦涩而落寞,似自嘲一般。
我知道对于他来说,别说娶妻生/子了,能活到几时都不知道,跟何况日日在地狱般的折磨中挣扎,是我早撑不下去了。
不敢露出难过的神色,只故作轻松地说:“‘东方不败’这个名字够霸气了吧?可是有比这个更牛的名字,‘独孤求败’。想想一个人苦无对手,一心求败,那到了一种什么样的境界。”
我一时无限神往。“不败”和“求败”跟“不怕辣”、“辣不怕”和“怕不辣”异曲同工啊!
我放射性的思维刚跳跃到了最爱的麻辣火锅,却被身边的人一声叹息给拽了回来,“那他一定很孤独。”
我歪头想了想,“他孤独是因为他过于执着,执着于取胜,执着于做那个天下第一。”我不禁感慨,“我很佩服这样的人,只有这种人才会有所作为,因为他们心无旁骛,只冲着一个目标努力。但是,作为常人,过于执着并不是好件事,那会失去很多生活中的乐趣。看看我们周围,你会发现很多的美好…”
我目光深情地扫视了一下牢房,看到了四壁皆空只有一些稻草,头顶上一只蜘蛛侠在蛛丝上荡来荡去,都快掉到我头上了。但是这并不影响我煽情,我接着声情并茂,“哪怕在牢房里,闭上眼睛,我也可以看见蓝天白云,阳光下闪着波光的流水,闻到春天里的花香。更何况还有那么多爱我,关心我的人。我常常在想,暂时的苦难只是为了让我们懂得珍惜,珍惜生命,珍惜我们拥有的一切。”
我看向常风,“我相信还有许多美好的前景在等着我,只有活下来才能去体会…”
我还没说完呢,马公公扭着粗腰就来了,“看您气色不错,今天给您加加料,您请吧!”
我忽然觉得我刚刚说了很多的废话,站着说话不腰疼啊!对于常风,再多的劝慰和鼓励都无济于事。他是个那么坚毅的人,在这样的苦难中都没有放弃心中的坚持,但是现实却如此残酷,不给他丝毫喘息的机会。如果活着就是受罪,就是无休止的折磨,肉/体的存在就是为了接受皮鞭炮烙和常人难以想象的疼痛,那生命还有意义吗?活着又是为了什么?我甚至想到“安乐死”是否人道的问题,唉,又扯远了。我失魂落魄地看着窗外一方墨色的夜空,那么深沉,看不到一丝光亮…
不知过了多久,当常风又遍体鳞伤地被送回来的时候,我终于忍不住“哇”地一声哭了出来。
他有些慌张,情急下拉着我的手,焦急地说:“若溪,你的话我听明白了,真的,我告诉他们我快不行了,今天他们没怎么打我,你看,才不到一个时辰就把我送回来了…”
我哭得更凶,扑到他怀里,他身体一下子僵直,过了一会儿,伸出手臂揽住了我…

今天立秋,夏天快过去了,已经能感觉到凉风习习。亲们吃饺子了吗?
第二十五章黑暗中的星光
那天夜里,我在石床上辗转反侧,无法入睡,心中的关于生死的纠结象块巨石压在胸口。我轻声唤他,“常风,你睡了吗?”
黑暗中,传来他沙哑却平静的声音,“没有,若溪。”
“那…你要不嫌我唠叨,咱们再聊聊吧!”
他似乎是轻笑了一下,“求之不得。”
这一刻,我觉得他就像我认识多年的老朋友一样亲近,说得再玄乎点儿,通过一个月的朝夕相处,我们简直就像亲人一样。这是一种很奇特,与众不同的感觉,若非要给个定性,应该是一种革命的战斗式的友谊。
我不禁将心底的迷惘讲给他:“常风,我一直觉得‘好死不如赖活着’,可是我现在觉得很矛盾,如果活着已经没有乐趣和意义,死是一种解脱吗?”
他躺着没有动,安静地说,“若溪,我曾经想过以死作为解脱,脱离这些折磨,在我正想着咬舌自尽的时候,遇见了你。你站在阳光里,仰着脸看我,那一刻我以为我见到了天上的仙子。(别寒碜我了!我可记得我当时那身惊世骇俗的打扮)是你一次一次地救我,给我疗伤,喂我喝水吃东西,给我讲那么多新奇有趣的事情。照顾我,安慰我,鼓励我。若溪,你让我明白,死也许是种解脱,但是活着才有希望。”
说得我都不好意思了,“你不用谢我,你也救了我很多次,就算咱俩互助互救吧。我从我那个时代一下子掉到这天牢里来,都快吓死了,要不是有你这么个比我倒霉一千倍的人在旁边衬着,我也熬不到今日。所以你得好好活着,不然,我就成了那个最惨的了。”
他又笑了起来。
躺在古代的天牢里,我忽然想起现代的一首歌,是三个活力四射的小女生唱的,我对流行歌曲向来不太感冒,听的很少,却在一次逛街的时候在小店儿门口为这首歌驻足,听得入神。
我鼓起勇气问他:“我给你唱首歌好不好?”我唱歌不算好,只能说是不跑调,离悦耳动听还是有一定差距的,所以我轻易也不会在人前唱歌,免得自爆其短。想想也是挺神奇的,同样的一首歌,有的人唱来就能余音绕梁,三日不绝,有的人,诸如我,就能唱得干巴巴的,象脱了水的白菜。推而广之,同样是五官,有的人就能组合得惊/艳绝伦,看了让人灵魂出窍,譬如锦夜那人间绝色;有的就组合得面貌可憎,让人看一眼都能将前天的早饭吐出来。
我正神游呢,就听他轻声答道:“好!能唱支我能听得懂的歌吗?”
我“扑哧”笑了出来,不再紧张,轻轻地唱给他听,“也许是你笑的弧度跟我很像,也许是因为守护的星座和我一样。也许是漫长的黑夜特别孤单,才会背靠著背一起等天亮。黑夜如果不黑暗,美梦又何必向往,破晓会是坚持的人最后获得的奖赏。黑夜如果太黑暗,我们就闭上眼看,希望若不熄灭就会亮成心中的星光…”
我唱完了,觉得自己已经是声情并茂,超水平发挥了,可是还是不太自信,忍不住问他:“好听吗?”
“好听!”他的语气很肯定,隔了一会儿又轻声说道:“若溪,你就是黑暗中的那道星光…”
我起身下了石台,就着铁窗外照进来的如水的月光,来到他身边,背对着他在稻草上侧躺了下来,拉过他的手臂,环在我的身上。我们像两个“?”号一样,重叠在一起。
我从没想过,我可以与一个男人这样毫无邪/念地睡在一起,心中只有平静的温暖,没有任何杂念。我相信他也是,他很快睡着了,均匀的鼻息一凉一热地吹在我的后颈上,象乍暖还凉的春风。
我在朦胧中向他怀里又靠了靠,渐渐进入梦乡。这一夜是我穿过来之后睡得最安心的一夜…

有的亲问清清会不会V文,不会啦!清清写文就是为了自娱自乐,现在能够娱乐到看文的亲们,清清已经很开心了。再说清清每天又上班,又照顾宝贝儿子,文文就是瞎写来着,不值当亲们花钱看。
清清不敢保证文写得如何精彩(自身水平问题),但是可以保证两件事,一是不会成坑,二是不会V文,所以喜欢的亲们可以放心入坑的。
清清只希望看文的亲们可以留个言,给清清些意见和建议,清清很喜欢跟亲们交流。
第二十六章我愿与他同生共死
我还在梦乡里,忽然觉得头皮一阵剧痛,痛得我眼泪都快落下来了。见鬼了,谁又抓本姑娘的头发,我最恨别人动我的头发。
我心中咒骂着睁开眼睛,看到我面前是一张美艳绝伦的脸,因愤怒而面部扭曲,但是即便如此,依旧美得光芒四射,让人无法呼吸。此刻他一脸阴寒地看着我,单手抓着我的头发,都快把我拎起来了。
我一下子睡意全无,结结巴巴道:“锦…锦…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