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晴还记得有很大的风,周子然在机场外等她,狂风将他的风衣鼓起。他的剪影依然那么好看,辛晴忽然流泪了。她一边流泪,一边笑着把手中的行李递过去:“我记得当时的合约是20年,我们还剩下19年,请多指教。”


9
他们相识的第十年,恒一国际做到全国顶尖的娱乐经纪公司。被她一手捧红的艺人不下十个,而最近风头最劲的那个叫做孟澜,据说即将作为嘉宾去戛纳参加影展。
辛晴花了近十年,依照周子然当年告诉她的法则,一路走来,终于成为传奇。所有见过她的人都说她是猫一样的女人,眯着眼笑,却从来猜不到她真正的情绪。
像很多这个圈子里的女人一样,她爱抽烟,却只用火柴。火光亮起来的那刻,她精致的脸庞被照亮,像一幅动人的静物画。然而这样的美人,十年来却没有谈过一场恋爱。
或许也是有恋爱的吧,如果那算恋爱的话。和周子然的关系不咸不淡,他们保持着默契,每隔一个月大概会有一周的时间在一起。
吃饭、看电影、旅行、睡觉,做着所有恋人都做的事,却从没谈及过爱。
飞往巴黎的航班上,回忆起自己的十年,辛晴忽然想笑,就真的笑出来。
闭幕眼神的周子然被她的笑声打扰,睁开眼:“有开心的事?”
她看着他,眉目没什么波澜:“我突然想起来,今天是我们认识的第十年。”
周子然“哦”了一声,继续将眼罩戴上,不再说话。
抵达周子然新买的酒庄时,巴黎刚下过一场过雨云。天空晴碧如洗,辛晴换了一身宽松的衬衫坐在阳台上品酒。
夕阳真美,她啜了口红酒,转头看了周子然一眼,平淡地说:“其实十年前,在我接到你那个电话的瞬间,我真的以为你喜欢上了我…哎,不要笑话我,那时我只有十八岁。”
周子然翻着当天的报纸,漫不经心地抬头:“那现在二十八岁的你呢?”
辛晴对着酒杯吹气:“当然是一如既往地喜欢你。”
周子然翻报纸的动作依然流畅,许久,辛晴听见他如寒潭般静寂的声音:“那我们结婚吧。”
辛晴手中的酒杯微微一颤,片刻,她郑重地转过脸,望着他。
她的脸依然美丽,岁月在她眼中平添妩媚和坚毅。她近乎玩味地打量他:“那你爱我吗?”
周子然沉默了。他要如何告诉她,早在他们相遇的时候,他便已经丧失掉纯粹去爱的能力。但于这样的他来说,如果要选择结婚对象,他能想到的,却只有眼前这个人。
这算是爱吗?他不知道。
他和她的相遇,本就是一场充满利益和算计的谎言,然而在这一刻,他却选择了诚实:“我不知道。”
辛晴忽然笑起来:“所以还是不要了,婚姻是给互相信任的人的礼物,别说你,就连我也无法再全心相信你。”
周子然一怔,思绪渐渐回到十年前那个雨夜。那个雨夜,他曾动用自己的全部关系,找到那辆被母亲保镖开走的车。然而那辆车却是空的。他茫然地在车旁站了整夜,只要一闭眼,便是辛晴冲她笑起来的模样。他好像从没有告诉她,她笑起来真漂亮。
最后,是沈凌找人将高烧晕倒的他拖了回去。他醒来的时候,那场雨还没有停,沈凌在窗边看雨,他的声音怔怔的:“人找到了吗?”
“没有。”
“…我可以后悔吗?”
“不可以。”
“我们都回不去了吧?”
“是,我们都回不去了。”沈凌看着他,眼中是温柔的怜惜。
而十年后,当与沈凌类似的话从辛晴口中说出时,周子然的心中却是另一番感受。
像是仍身处于十年前的那场豪雨,他凝视着她眼中的泪,呼吸都静止了——
辛晴说:“不过啊,周子然,其实我有时候也会忍不住想,要是我们认识的时候,你还年少就好了。也不用太小,比我大一点点就好,那样的话,你会真的爱上我吗?…不过好可惜啊,我们都回不去了。”
辛晴又笑起来,像他教过她的那样完美而虚假——
周子然绝望地闭上眼。


【费南雪番外】我想你是四月下的雪
相逢何用,终归迢迢。
——题记


1
酒店走廊的灯光有些暗。
费南雪的黑色丝质长裙拖在地毯上,像美人鱼的鱼尾,衬得眼下的氛围更加幽深。
梁逍谨慎地跟在她几步开外的地方,她高昂着脖颈,也就看不见身后的他的表情。
刷卡,开门,再双手勾住眼前这个男人的脖子,她吻上他的唇,恶作剧地轻咬一口,便果然听见他冷不丁的一声闷哼。
她忽然有些雀跃,仿佛这些天的疲惫终于一扫而光。解他衬衫纽扣的时候,费南雪才注意到他的眼神,温柔中满是疼惜,她最怕他这样的表情,更害怕他会开口说些什么,所以她迫不及待地低头,再次吻上他的唇。
那冰冷而熟悉的触感令她浑身过电般战栗,恍惚中,她偏头看向落地窗外,二十楼的视野非常开阔。只可惜,这万千灯火阑珊,通通与她无关。
助理Vanessa的电话进来时,费南雪正睡到半梦半醒。下意识摸了摸身旁的位置,便发现那一边已然凉透,看来梁逍已经离开很久了。
费南雪陡然清醒过来,声音也恢复到平时冷冽:“今天有工作安排?”
“你忘记啦?下午要和褚凡先生跟这期的《电视迷》杂志拍照做专访哦。”
“几点开始?”
“下午一点,那之前我先让梁逍过来接你去化妆做造型吧。”
梁逍的保姆车赶到时,Vanessa已经身上车上,冲她挥手,“嗨,Nancy姐,这边!”
夏日的紫外线格外强烈,即便是衣着清凉、墨镜阳伞全副武装,费南雪依然感到燠热。
她皱眉,想了想,径自绕到驾驶座窗边:“对了,有东西喝吗?”
梁逍没有答话,只低着头在储物箱里摸索,过了一会儿,翻出一板AD钙奶,拆了一瓶递给她。
费南雪眼皮都不抬地接过来,插上吸管喝了几口,这才上车。
“Nancy姐,这个喝了会胖哦。”Vanessa好意提醒她。
费南雪正在系安全带,愣了愣,笑道:“难得嘛,那就胖一公斤吧。”
Vanessa见她都这样说了,只好扮个鬼脸,不说话了。
一切就绪,Vanessa示意梁逍出发。
路上,费南雪塞上耳机专心听公司刚拿给她的乐曲demo,Vanessa则在翻褚凡最近的杂志采访,担心下午的访问会遇见出其不意的问题令费南雪和他的关系穿帮。一时间,车里安静得可怕。
也不知过了多久,费南雪才隔着耳机,隐约听见梁逍的声音:“我们到了。”
她将耳机线取下来,抬头,便看见梁逍正为她开车门:“费小姐工作辛苦了。”
她有一瞬的怔忡,随即将拖地的长裙一揽,仪态万千地下车:“你也辛苦了。”
这便是他们在人前的关系——
实力与外形并重的歌坛小天后,与默默无闻的娱乐公司司机。
费南雪可以感受到身后来自梁逍的目送她的目光,但她知道自己不能回头,甚至连一丝动容的笑都不能有。因为此刻天已经亮了,她必须开始扮演Nancy的人生,而在Nancy的人生里,她深爱并交往的男人,是著名的音乐制作人褚凡。


2
说起来,费南雪认识梁逍的时候,还是三年前。
那时候她入行三年,实力不缺,运气却很差,发了两张专辑,不是没有回声,只是那声音高不高低不低,实在令人尴尬。
说得不中听些便是,她那时正处在半红不黑的阶段,公司合约又即将到期,眼看需要续约,公司却一点意向都没表现出来,她因此每天都提心吊胆,噩梦连连,整个人几乎处在崩溃边缘,仿佛一点即燃的炸药。
而她之所以红不起来,其实还有个原因比较微妙,那就是她不愿意传绯闻。
入行三年,她上过的报纸杂志屈指可数,还全都是一本正经的那种。但这个时代,谁喜欢看你端着姿态谈音乐谈理想?所以别说读者不买账,就连杂志编辑都不大待见她。
遇见梁逍那天,费南雪刚好在等着拍宣传照,她不够红,所以就连拍个照都要被怠慢。
影棚要先给公司的一姐用,说起来那个一姐入行还比她晚半年,但仗着人美嘴甜又有炒不完的绯闻,所以知名度窜得很快,才发到第二张专辑,便已经有一大票男粉丝为她肝脑涂地为她组织后援会,一旦遇见有她参加活动,那现场必定是鲜花气球和“我爱你”的大横幅,一样都不会少。
说不羡慕是假的,但费南雪内心最后的一点骄傲却仍在与自己拉锯,她实在不希望自己是靠着这些被人记住的。
所以她宁愿饿着肚子在棚外等,等到她当时的助理都开始忍不住心疼她,说先去给她买个盒饭,吃饱再等。
助理走了,她傻乎乎地又站了一阵,渐渐觉得口渴,便想下楼买水喝。
哪知道摄影棚附近根本没有便利店,也没有自动贩卖机,费南雪跟无头苍蝇似的绕了好大一圈,最后终于顶不住头顶的烈日与心中泛滥成灾的悲伤,蹲在地上哭了起来。
她那时还很年轻,喜怒也都形于色,所以一旦哭起来,便是旁若无人,声嘶力竭的那种。
当时梁逍正坐在保姆车里打瞌睡,被她的哭声惊醒,茫然四顾,便发现路边居然蹲着个楚楚可怜的姑娘,正一边嚎啕大哭,一边抹眼泪。
她哭的模样其实一点都不好看,原本清秀的五官皱成一团,像个丑丑的小婴儿,但说不上为什么,梁逍居然有些动容。
他解开安全带,准备下车。临开门,又觉得睡久了有些口渴,便拿了一瓶原本买给小侄女的AD钙奶凑合。就这样边喝着,边走到她面前:“你怎么了,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
“我渴!”她抬头,眼里闪着泪光。
梁逍觉得好笑,怎么会有人因为口渴就哭了?但他没有笑,反倒是轻声问她:“那你喝不喝这个?我…”
哪知他还没把话说完,费南雪已一把抢去他手中的AD钙奶,咕噜咕噜地灌进嘴里。
梁逍看得目瞪口呆,半晌,脸红了,尴尬道:“咳,我刚才是想说车里还有,我去给你拿一瓶…”
他这么一说,费南雪终于反应过来,看着那空空如也的瓶子,也变得不好意思:“我、我不知道。”
两人再对视一眼,最终是忍不住一起笑出声来。
“你叫什么名字?”
“梁逍,逍遥的逍。”
“知道啦,我叫费南雪。南国的南,雪天的雪。”
“真是好听的名字。”梁逍粲然一笑,由衷道。
望着他爽朗的笑容,费南雪不由有些走神,刚想要再说些什么,却看见拍完照的一姐向这边走来。
没等她开口,梁逍已经迎上去,为她打开车门。
原来他是她的司机啊,费南雪恍然大悟,难怪会在这里出现。恰好她的助理拎着盒饭风风火火地跑来,她连忙跑过去,不敢再回头。
身后是车子的引擎声,没多久,那辆保姆车便开走了。
见她呆怔,助理伸手在她面前晃了晃:“Nancy姐,你在想什么?”
“没什么。”她摇头。
只是想,她过去那些的坚持,是不是真的徒劳又无聊。


3
费南雪没想过的是,再遇见梁逍,会是比上一次在路边哭还要尴尬的情况。
其实她那时已经想得十分通透,既然她留恋这个世界的华丽舞台,既然她舍不得从此放弃唱歌,那么她便必须学会这个世界特有的法则,学会成年人之间真真假假的游戏…而她合约期内的最后一张专辑,便是她是否能留下来的关键,她不得不孤注一掷。
找去褚凡下榻的酒店虽然唐突,但费南雪已经想不到别的办法了。
一个金牌制作人对于一张专辑的重要性,就如一个设计师对于一个服装品牌的重要性,如果她不靠自己说服他为自己制作唱片,那么她几乎别想指望,她的第三张专辑能将自己带出眼下的窘境。
更何况,最近已有传闻说,褚凡接到了公司一姐新专辑的制作邀请。
今晚是她留在这个世界的唯一出路,在敲门的时候,费南雪坚定而悲伤地想。
所以那天她特意穿了一件非常露骨的抹胸包身短裙,是非常大气性感的宝蓝色。她甚至还练习过无数次脱衣服的动作,怎样更加妩媚,更加吸引,她一遍一遍对着镜子实验,直到两行清泪顺着脸颊缓缓淌下来。
关于那一晚,费南雪曾假想过无数种褚凡可能会有的反应,但结果却是她唯独没有料到的那一种。
当她咬着牙道明来意,将身上的裙子悉数卸尽时,那个叫做褚凡的男人眼中满是怜惜的笑意:“你很勇敢,但是对不起,我不喜欢女人。”
这其实是褚凡第一次向一个刚见面的陌生人坦露自己的取向,他自己也非常惊奇。但他隐约意识到,如果他不告诉她真相,这个破釜沉舟的女人是绝不会放弃的。
他有些钦佩她,更有些可怜她。
最后他替彻底傻掉了的她将衣服穿好,把她送到大门口:“你的请求,我会考虑的,有决定的话,会联系你的唱片公司。很晚了,你先回去吧。”
从电梯出来,走出酒店,费南雪仍处于一片混沌之中,直到有个声音在后面叫她:“AD钙奶!”
其实她也不确定那是在叫自己,却不由自主地回了头。
梁逍正倚在保姆车边冲她挥手,在他身后,是璀璨如星辰的车河。
说不清为何,她忽然开始大声哽咽:“我饿!”
梁逍已走到她身边,听见她的话,不禁面露难色:“可我今天还有工作…”
“我不管!”费南雪一抹眼泪,竟撒起泼来,抬起拿穿着细高跟鞋的脚,就要往车上蹭,“我饿!”
说罢,她心中多少有些悲凉,这样可笑可耻的夜晚,她竟然只能冲一个只见过两次面的人,耍赖乞讨温情。
梁逍望着她的泪眼,良久,点点头:“那好,我打个电话,你在车上等我。”
费南雪一怔,旋即便真如孩子般乖巧地冲他点了点头,泪中带笑:“好!”
然而等梁逍真的找到替班的朋友,回到车上时,费南雪却已经靠在座位上睡着了。而在此之前,为这“献身”的一夜,她已经紧张得两天没睡。
梁逍凝视着她的睡容,才发现她的眉宇间竟有女孩子中少有的英气。但就是这样的女孩子,却连睡着的时候,眼角都始终沾染着泪意。
打量一眼她身上盛装的礼服,梁逍的眸光暗了暗,最后是回到驾驶座,将引擎发动,空调打开。
虽然离他送人的时间只剩半个小时,但也希望她能做个短暂的好梦。


4
等到第三次见面,便是费南雪蓄意。
那天梁逍休息,她特意找到负责他的部门,抄了他的电话和住址,想请他吃顿饭感谢他。
半个月过去了,褚凡的电话一直没来过,起初费南雪还抱了些许幻想,后来那些幻想也没有了,她甚至专程去过一趟银行,想看看这三年究竟存了多少钱,够不够回家乡开一家小店养老。
从前她怀着满腔的抱负,总觉得自己会走一条不同的路,而如今她发现,世界上的人其实大抵相同,都是屈从命运的可怜虫。
想到这些时,她已经在敲梁逍的门。
敲了很久,却始终没人应门,她难免有些心虚:她方向感向来不算好,这回不会是走错地方了吧?
正犹豫着是否离开,门却“咔嚓”一声开了,光着膀子的梁逍看见她,脸上写满诧异:“你怎么会在这里?”
“来请你吃饭,”费南雪顿了顿,随即一笑,“感谢你那天借我车子睡觉,后来还帮我叫车回家。”
听罢她的话,梁逍一怔,这才察觉到自己的形象不大妥当,连忙讪讪地往后一缩:“那…那你先等我一下,我去穿件衣服。”
费南雪还记得,那天他们吃的是香水鱼,又热又辣的鱼片端上来,她先给他夹,随后又给自己夹,辣到眼泪横流时,她才慢吞吞抬头:“其实我不大能吃辣。起初是因为对嗓子不好,后来渐渐就不能吃了。”
梁逍看着她那张涨得通红的脸,过了很久才说:“那喝点茶吧,解辣。”
她却遥遥头:“喝什么茶呀,我要喝酒。”
说着就要了一箱啤酒,咕噜咕噜地喝起来。
其实她那天表现得很奇怪,吃平时不吃的菜,喝平时不喝的酒。大概人绝望起来,都有些奇怪。
反正到最后,她是醉了,一塌糊涂的那种,趴在桌子上动也不动。
原本是她要请客,最后却变成了梁逍结账,而她呢,差不多把这事忘光了。
从店里出来,梁逍开车要送她,问她住在哪里,她目光涣散,盯着他的脸无辜道:“我没有家呀,我回哪个家?”
确实,她住的是租来的公寓,却不是家。
最后没办法,梁逍只能带她回去。
但哪知道门一关,费南雪便死贴住墙壁不动了。她贴得很紧,像个顽固的小老头,梁逍根本拽不动她,只能耐下心,将她的手指一根一根掰开。
他的动作执著又温柔,费南雪看着看着,忽然咯咯笑了起来,转过头,垫脚,一下吻住他的唇。
“你醉了。”梁逍推开她。
她却不以为意,固执地再次吻上去:“对,我醉了。所以不要拒绝我。”
其实很早之前,第一次见面时,梁逍就想告诉她,她的眼睛真漂亮,像幽深不见底的寒潭。而他作为一个寻常人,是无论如何都做不了那只过而不留影的大雁的。
第二天一早,费南雪转醒,头痛的感觉还没散去,她便看见身旁的梁逍。
其实她是故意的,从请他吃饭,到爬上他的床。这偌大的城市太清冷,她怕还没机会达到高处,便已死于孤独。
她静静凝视他的睡脸,心中有些许暖意晕开,正思考着等下用什么表情面对醒来的他,她的手机却突兀地震动起来。
费南雪看着显示的陌生号码虽有些困惑,却还是接起,尔后,便听见那个迟到半月,以为永远不会再听见的声音:“是费南雪小姐吗?我是褚凡,这里有一笔很好的交易,你有兴趣听听吗?”
窗外的绿树上隐约传来鸟的啼鸣,但此刻费南雪能听见的,却只有命运大门终于被推开的隆重声响。


5
第二天,费南雪终于凭着人生中第一条绯闻,挤上了娱乐版头条。
而那条劲爆的新闻,还不忘配以活色生香的插图,她与褚凡在他的公寓楼下吻得忘乎所以,一对新的制作人和歌手情侣组合呼之欲出。
一夜之间,费南雪的名字挤入各大搜索网站前十,而她过去发过的两张专辑,也被重新翻出来,摆在众人面前。
大家都赞她嗓音好,人漂亮,是天生的歌姬。
而听到这些来得太晚的溢美之词时,她正站在褚凡的高层公寓里,透过整面的玻璃墙,俯瞰整座城市。
“Cheers!”褚凡端来红酒,与她碰杯,是十足的绅士姿态,“合作愉快,我的女朋友大人!”
费南雪将杯中酒一饮而尽,却感觉舌尖始终有一丝苦涩,挥之不去。
时间倒回一天前,她没有等到梁逍醒过来,便已经离开他的房间,赶去了褚凡告诉他的酒店地址。
原来褚凡被狗仔队拍到出入同性恋酒吧,与同性形容亲密,这对一个处于事业上升期,急需要正面形象支持的制作人来说,简直是致命的。
“照片已经买到手了,但是为了安全起见,我觉得我需要一位人前的女友,与我配合营造更加成熟稳重的公众形象。当然作为答谢,我会为你制作你的第三张专辑,并配合你专辑的全部宣传,我不介意被贴上‘制作人男友’的标签。”
“…为什么?”费南雪听呆了。
“因为我很欣赏你的勇敢,以及,我坚信现在的你十分需要我的帮助。”褚凡笑了。
当晚,他们便按照褚凡的计划摆拍了一组被偷拍的接吻照,再让人散布给各大媒体。果然,第二天一早,他们便如期登上了各大网站报纸的头条。
当然,与这条新闻一起尘埃落定的,还有费南雪第三张的专辑,《REBORN》。
那之后,费南雪毫无悬念地变得忙碌,而那个她主动抄下来的,属于梁逍的号码,竟也真的一次都没有响起过。
每当费南雪录完歌,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公寓,都难免会有一丝怅然,他是否会记得她,还已忘记?但很快,那些怅然便会被经纪人新传来的工作安排表逐一驱赶。
她太忙了,忙到连伤感都显得多余。
而直到正式发片前夕,她才有机会再次见到梁逍。
还记得那天她化了很浓的妆,要跟褚凡赶一个情侣档的场。她站在公司门口等经纪人刚给自己安排的保姆车,便看见他站在自己的那辆保姆车旁抽烟。
原来他会抽烟?费南雪怔怔地想,而后释怀地笑了,其实她并不是那么了解他。
而他呢,大概也并不是那么了解自己。
甚至,已经将自己忘了。
恰好车来,费南雪顿了顿,俯身钻进去。她并没有看见的是,身后有一道目光,长久的,温柔的,追随着自己。
直至载着她的车在视野中完全消失。


6
《REBORN》上市一周,销量打破三年内单周销量排行榜最高纪录。老板开心到不行,非但为她换了新的公寓,配了贴身助理,还允诺她,年底如果销量打破公司的最好记录,就给她放半个月大假。
入行三年有余,她过年只回过家一次,听见这样的消息,惊喜溢于言表,连连跟老板碰杯致谢,其间她的新助理Vanessa不忘走过来贴心地叮咛她:“Nancy姐如果喝多了不舒服的话,我去车里给拿解酒药。”
也就是那一刻,费南雪彻底懂得了站在高处与底处的不同。
那天她喝到微醺,在Vanessa的护送下,避过媒体的视线回到公寓。
已是午夜,落地窗外繁星点点,她从来不知道,在城市中心的小高层,也可以有这样美的景致。也是,她不知道的事还有许多,但没关系,未来她终会一点一滴了解到,接触到。
踢掉高跟鞋,费南雪来到窗边,屏息静静仰望星空。
房间的角落里堆满了粉丝们寄来的信件与礼物,Vanessa已经逐一替她整理分类好,她走过去一一拆开,就看见铺展一地的香水、口红、玩偶。
被她人喜爱、向往原来是这样的感受,她忽然能够理解那个“一姐”的心情了。
即便是虚妄又如何,那些鲜花掌声我爱你,已值得用一切去交换。
她漫不经心地想着,又拆开一只礼盒,一瞬间呆住了。
里面整理码放着的AD钙奶和这样隆重的包装显得如此格格不入,但不知为何,她却忽然感到鼻酸。
拿出一瓶打开,她紧张地咬住吸管,视线落在纸盒里的那张卡片上。
“祝贺你,AD钙奶!”
他的字和他的人一样,细瘦却端正有力,费南雪的眼泪一颗一颗落下来。
在万千星辉中,只有他看见她的孤独,只有他分享过她的寂寞,只有他懂得她的脆弱。
她猛地站起来,丢下纸盒,推门而出。
也只有到了那一刻,费南雪才知道自己的记忆可以这样好。明明只去过一次的地方,却能够清晰地记住方位、单元、门牌。
她敲门的姿态那样焦急,廊灯映照得她一脸昏黄,她都浑然未觉。
门“咔嚓”一声被打开,费南雪的泪骤然涌出来,上前,捧住他的脸,郑重而温柔地吻上去。
那感觉就像你终其一生都在寻找一扇门,一扇与你的钥匙最贴合、你能打开的门。
然后跨过红尘万丈,你终于找到。
那一晚,他们说过的话,加起来比认识以来的还多。
从她的童年趣事,说到入行出道;再从他的故乡,说到工作琐碎…那种倾诉的迫切,仿佛恨不得早八百年相见。
最后,梁逍是轻轻吻了吻她的眼睛,说:“其实那天我比你先醒来,我一直在装睡,因为我不知道如何告诉你,我想对你负责…但是最后,你走了。”
是的,她走了。
也就是这一刻,温柔的梦境被残忍打碎,费南雪在梁逍的怀中,一点一点清醒过来。
良久,她笑了,偏头吻了吻他的脸颊:“可我不需要你对我负责。”
有一瞬间,费南雪几乎可以感受到梁逍陡然加重的呼吸,但渐渐的,他的呼吸终究平复下来,甚至也对她笑了笑:“我知道了。”
这只是一场梦,而一朝天亮,梦终将醒来。
他们都懂。


7
那之后,他们就便一直保持着这样的关系。
为了见面方便,费南雪甚至申请将梁逍调作了自己的司机。而遇见她很忙,狗仔又盯得很紧的时候,她便会在酒店订好房间,等他来。
而每到天亮之前,梁逍都会自行离开。
这就像一种无言的默契,他们之间的一切,永远只存在无边的暗夜里。
费南雪没有对他说过爱,梁逍自然也没有。可他们却仿佛做尽了世间情侣应做的所有,除却在太阳下牵手。
这样的状况一直持续到年底,费南雪开始准备自己的首场演唱会。
那时褚凡已经是圈中公认的三好男友,费南雪的每场活动他即便不能到场,也定会送上花篮祝贺。
事业爱情双丰收,费南雪一时风头无两,却也压力巨大。
所以在没有任何征兆的前提下,在演唱会的前三天,费南雪忽然失声了。
主治医生感到莫名其妙,同时也束手无策,Vanessa急得坐在一边哭,反倒只有当事人费南雪最淡定,站起来跟Vanessa用手比划:“我先一个人先回去休息。”
Vanessa虽然担心,却想不出别的办法,只好答应。
回去公寓的路上,费南雪第一次在白天给梁逍打了电话。
那天他调休,所以没有工作。
而她明明失声了不能说话,却还是莫名地打给他。
她不能说,他也就不开口。这样僵持了好久,电话忽然断掉了,费南雪有些意外,却还是笑笑,付了车资上楼。
眼前的情况其实很棘手,但她却少有的感到平静。
老实说,走到今天,虽然是她所渴望已久的,却也是她从来没有想过的。
她甚至会在每个梦醒的午夜诘问自己,你是谁?你在哪里?
而后便感到铺天盖地的疲惫。
思绪浮沉间,费南雪已推开公寓的门,这才发现,里面居然有人。
她曾给过梁逍钥匙这件事,她自己都忘记了。或许是在某个头脑不大清醒,情感盖过理智的午夜吧,她自嘲地想,脸上惊诧逐渐收敛。
她什么都没说,径自走到沙发前坐下,正闭目养神之际,梁逍的声音便钻入耳朵里:“来,喝点水。”
那只是安南子与甘草炖的水,并不是什么奇方妙药。但她觉得打从心底觉得幸福,笑着接过来一饮而尽。
“谢谢。”她说。
四目而对的刹那,除了惊讶,更多的是簌簌而落的热泪。
高处不胜寒,所幸她有他。


8
和褚凡的那场采访比费南雪预计的时间超出很多,她难免变得有些不耐。当编辑反复询问着他们恋爱的甜蜜小细节时,她一边背着Vanessa交代自己的台词,一边不自觉想到梁逍。
梁逍,她心下一惊,只剩下无限苦涩,如果他们之间的关系算恋爱的话。
“最后一个问题,褚凡先生有什么话想借着我们杂志对Nancy小姐说吗?”
“有,”褚凡一笑,“我想问她,愿不愿意嫁给我?”
一时间,费南雪和编辑都瞪大了眼睛,这样的戏码,完全超乎她们的想象!褚凡竟然当着编辑和摄影师的面,向费南雪求婚了。编辑的脸都快笑僵了,原来褚凡采访前说的大独家是这个,当即喜滋滋地给去给主编打电话了。
回去的车上,褚凡和费南雪都很沉默。
“你是开玩笑的吗?”她迟疑着问他。
“我不会当着媒体的面开这样的玩笑。”
“那你是?”
“真的在向你求婚。除了爱情,我其他都可以给你,我们的合作关系也会一直继续下去,直到送你走到最高处。”
这对过去的费南雪而言,无疑是巨大的诱惑,然而回想起那天安南子与甘草的淡淡清苦,她却觉得如鲠在喉。
“让我想想。”她闭上眼睛。
然而媒体和公司却没有给她多考虑的余地,消息一旦流出,转过几家媒体,便已经变成她答应了褚凡的求婚。
费南雪看到报纸时不知是想哭还是想笑,也是,她一早该想到,褚凡既然敢在众人面前求婚,就不会怕她不答应。
和这个大制作人比,她的道行还太低,太嫩。
Vanessa见她脸色不好,斟酌着问:“Nancy姐不开心?”
“哪有,”费南雪将报纸叠起来,放回桌上,“高兴还来不及呢。”
那之后便是马不停蹄地见双方父母,而褚凡息影的演员母亲则表示,婚礼可以慢慢准备,但必须先举行一场订婚礼以飨媒体。
果然,他们都比她懂得如何在镜头下游刃有余地生活,费南雪想。
订婚典礼定在八月末,夏季最炎热的月份。
那天是梁逍亲自开车送她去现场,而Vanessa则早早守在现场应付各路媒体。
一路上,车内的空调打得很低,穿着裹胸礼服的费南雪冷得直哆嗦,忍了很久,才对梁逍说:“有没有外套?”
他递了自己的备用给她。
“有没有纸巾?”
他又递给她。
“有没有AD钙奶?”
这一回,他伸过来的手有些抖。
很久,他用几乎微不可闻的声音对她说:“祝你幸福。”
祝你幸福,而我能做的,只有送你一段。


9
订婚典礼进行到尾声的时候,费南雪收到了梁逍出车祸的消息。
他开车七年,比她入行的时间还要久,却竟然犯了那么低级的错误,连人带车直直地撞上安全栏。
费南雪整个人傻住了,过了很久,才记起说话:“Vanessa,帮我叫车!”
她连礼服都没来得及换下,便匆匆赶到他所在的那家医院。
临下车,Vanessa拦住她:“Nancy姐,你要走后门进去,然后…”
“滚开!”她第一次气急败坏,“不要管我!”
她提起裙袂便冲下去。
现在的她,怎么可能还有心情去遵守那些繁复的规则,因为躺在病房里的人是梁逍啊,是她爱的人啊…
直到这一刻,她才意识到,原来她爱他。
而那些爱,虽只能存在于暗夜,却绝不会因此消融。
病房里,刚结束手术的梁逍睡得很沉。见到他久违的睡容,费南雪终于松了口气,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手机似乎是震动起来,她拿出来,是褚凡。
“你只有七天。”他的声音清冷而平静。
她忽然泪盈于睫:“我知道了。”
她只有七天,然而直到第三天,梁逍才能下床。其实他伤得不重,复原得也很快,但这一切于只有七天的她来说,还是太慢太慢了。
她心事重重的样子梁逍看在眼里,良久,他走过来轻轻抱住她,说:“我想溜出去跟你约会,好不好?”
费南雪诧异地看着他,最终,是重重地点点头:“好。”
他们换了便装,从后门溜出去。
这一回,他们终于能在太阳下牵手,而这也是费南雪第一次感受到,做对普通恋人的感觉有多好。
但是这样的感觉,却不能够延续一生一世。因为在更早之前,为了爬上顶端,她已如童话里的人鱼公主,与巫婆达成交易,为之舍去了她的声音,与长发。
城市最高山顶的观景台上,费南雪伏于梁逍怀中,眼中有泪光浮动。
“山上真冷,一点都都不像夏天。”她喃喃道。
“是啊,高处都很冷。”他揉揉她的头发,似乎在于她话家常。
她的眼泪终于落下来。
那天最后,他们手牵着手坐缆车下山,在落地之前,梁逍忽然吻了她唇一下。
那样冰冷的触感,令两人同时为之颤栗。
梁逍得意地笑了:“从前都是你主动吻我,我总算是实现先吻你的愿望了。”
“傻瓜,以后我们…”费南雪的话说到一半,终究没有了声音。
在并肩看过这落寞的人间后,他们或许并没有以后。
但如果,如果…
费南雪望着他若有所思的寂寞侧脸,心中有了决断。


10
当晚,费南雪主动找到褚凡,提出取消婚礼。
“我可以为他放弃全部,钱,荣耀,fans…”她说这些的时候,胸口重重起伏着,仿佛是担心他不信,不信这个曾经为了爬上顶端,能够脱光站在他面前的女人。
但褚凡却比她想象的更加冷静:“是吗?你说你可以为他放弃一切,那你是否问过他,他愿意你为他放弃一切吗?”
一霎间,费南雪呆住了。那个掩埋在她心中的最坏的预感呼之欲出,她无法视而不见。
果然,回到医院的时候,梁逍已经消失了。
除了他睡过的病床上还放着他脱下的病服,其余一切了无痕迹,他甚至吝啬于留下只言片语给她,哪怕一句“再见”都好。
费南雪就那样怔怔地坐在沙发上,直到Vanessa走进来,向她报告明天的行程安排:“明天上午有电视台采访,下午还要去录新专辑。行程有点赶,Nancy姐你OK吗?”
这才是属于她的最真实的人生,她以为自己会哭,却终究笑了。
“没问题。”她背对着Vanessa答道。
那之后,便是第四张专辑的录制,发行,以及一场又一场的采访,活动,演唱会。
不知为何,褚凡选择拖延了正式婚礼的时间,对此她有些不解,问他:“你不是急着要结婚?”
褚凡笑起来:“但不急这一年半载。”
她从来不懂他,也不想懂。
年底,她的第四张专辑销量破了纪录,她终于拿到一年前老板口头应允的假期。
Vanessa以为她会出国度假,没想到费南雪却让她帮忙定了开往即墨的火车票。
“我想去散心。”她笑着说。
而其实如果她没有记错,即墨应该是梁逍某一夜跟她提起过的,他的故乡。
她没有去过那里,所以想去看看。
这半年来,她已经放弃找他。因为成年后的她早懂得,一个人若是真心避开你,那便是你掘地三尺都不可能找到的。
她放弃再寻找他,只想来他生活过的地方看看。
住宿的地方靠近鹤山景区,帮忙来接她的是个少年。不知为何,她竟然在他的眉目中看见梁逍的影子。
或许思念一个人的时候,全世界都是他的影子吧。但可惜于他们而言,这一辈子,相逢无用,痴情无用,一切终归迢迢。
费南雪总共在即墨待了小半个月,直至Vanessa打电话催她回去工作,她才不得不订票离开。
去机场的一路飘起小雪,费南雪放下车窗,凝望着漫天的雪白,有些出神。
司机健谈,笑问她:“小姑娘在想什么呢,这么出神?”
在想什么呢?
大概是突然想起某年某月某一天,她曾对他说:我叫费南雪。南国的南,雪天的雪。”
“真是好听的名字。”他粲然一笑。
然而一笑间,便已错过一生。


后记 不悔
其实有些不知道怎么下笔写这篇后记,所以在打开文档之前,我跑去阳台上抽了一支烟。
戒烟两年,最近两个月慢慢拾起来,还是不怎么习惯,大概再不愿意承认都得承认,自己真的无法再回到二十二岁之前的那个状态了。
所以结束这本书后,打算再次认真戒掉。
说起来,今晚看到的月亮竟意外的明亮。我不大懂月相,只能端了把小板凳坐在那里,把它幻想成一颗柠檬味的水果硬糖。
像此刻我嘴里含着的这颗一样。
很明显,我在跑题,因为我发现,这篇后记,与我曾幻想的,实在是相差太多了。
就在三天前,我还在脑内炮制出无数煽情的句子,准备在这一刻一一记录。
想着想着,就默默流了很多眼泪,像一个傻瓜。
而其实,当我坐在这里,真正敲下那个“The End”的时候,我反倒比下午时平静许多,至少,我没有写着写着就哭出来,再次像一个傻瓜。
忘记说,这个故事,不仅是我写过最长的一个故事,也是赚取我眼泪最多的一个故事。
真不是因为它虐得撕心裂肺,相反,我觉得它温情得令身为作者的我都觉得嫉妒。
我创造了一个不存在于世间的男人,然后将我曾得到过的温存与美好,一点一点投映在他身上,就像在圆一场属于自己的失落的梦一样。
这大概就是能写故事的好处,生活中无法圆满的事,总能在故事中讨一个圆满。
只要我愿意。
写到这里,或许有人会猜测,沈先生的原型不会就是我的前任吧。
答案大概会令你失望,当然不是。
但或许,我已不自觉的在沈先生身上,留下了许多他的痕迹吧。
这就是一场伤筋动骨的恋爱的好处,他走了,除了留下些没用的回忆,还总可以留下些聊以兑换稿费的素材。
说笑而已。
其实我还是非常享受回忆这件事本身的。
不过在两三年前,我却是个非常憎恶回忆的人。
回忆没有任何重量,这是我多年来秉承的观点。
当然,我的这种观点至今未变,但这并不妨碍最近我又体悟到点新的东西,那就是回忆虽然没有力量,却可以令人快乐。
比如现在的我,坐在空调房里写这篇后记,既要保持住头脑的清醒,又要控制可能泛滥的情绪,这事其实挺恼人的,但做这事的同时,我却可以尽情地回忆两年前的今天,西宁下着雨的空旷大街。
我和我的前任(那时他还不是我的男朋友呢),我们跟遇到知己般兴奋地侃大山,从历史说到政治,从时事说到闲事。如果他是个女人,我大概会激动地扑上去叫一声:“哎哟,我失散多年的好姐妹,我可算找到你了!”
若不看往后种种,这件事本身,无论回忆多少遍,都令人觉得快乐。
这就是我所认为的,回忆带来的正能量。
写到这里,其实我有点羞涩,觉得自己又不酷了。
如果在这篇后记里,从头至尾都没有这个人的痕迹,大概会让我显得更洒脱吧。但我要那么洒脱做什么呢,连我的微博粉丝都喜欢时不时八卦地慰问我,你的前任会找你复合吗?你会答应吗?
我想了想,特正经地摇头,他不会,我也不会。
总说人活着应该有期待,但我的期待,好像从没有用在回头这件事上。
他大概也没有,所以我们曾经才可以那么相爱。
所以我才会在他离开后,卯足劲写这本暗喻着“人要往前看”这一通俗道理的言情故事。
还记得今天晚上,我在爱格官方微信做在线专访的时候,有个读者问我,那那,《沧海》里的陆小姐是以你自己为原型的吗?
当然不是,怎么敢啊。
虽然我和陆小姐同岁,但她比我聪明多了,也想得开多了。
我虽然自认智商还好,但情商却总觉得不够用。当然,在看清楚这点之后,我也比以前想得开多了。
所以,如果你们非要问,在这个故事里,谁道出我的心声最多的话,我想,答案大概是丁辰丁大小姐吧。
因为写她的部分时,我总是在哭。
尤其是写到大结局,当我送了她一个新男朋友之后,我哭得更厉害了。
这世上,每一种看似完满的幸福,大概都带着遗憾吧。
所以那时候我在想,幸福真的很像油画。
在最终完成它之后,你永远不会知道,被遮盖掉的那个部分,曾记载着什么样的记忆。
那是藏在每个人心里的眼泪,只有自己,才能看到。
写到这里,我象征性地抹了两滴眼泪,而为了控制自己开始泛滥的情绪,我决定换个话题。
那就说说我即将到来的二十四岁吧。
其实大概在我十六七岁的时候,我就在想,我想要二十五岁结婚。如果二十五岁不能结婚,那么推迟到任何一个岁数,也都无所谓了。
这大概是属于一个少女的偏执,但曾经,我一度觉得自己离这个偏执的梦很近,可现在,我发现,我似乎又离它很远了。
但不论如何,今年,当这本书出版的时候,我已经满二十四岁了。
二十四岁,两个轮回,一切又回归原点。
我依然两手空空,却似乎什么都有。
我可以自由选择去哪里喝酒,看日出,又或是淋雨。
当然,也可以选择回忆那些令人快乐的回忆。
这大概真的就如我借丁辰之口所说的那样,未必是一件坏事。
很开心,写到这里,我没有让这篇后记变成一个怨妇的碎碎念。
因为在开始写它之前,我真的非常害怕,它会变成我这两个月负面情绪的唯一出口。
但好在,我没有。
那么就让我在此简单收尾吧:
这是我的第三本书,也是我迄今为止最喜欢的一个故事,希望读到它的你们,也由衷地这样感觉。那样我就会很开心了。
在这里,感谢为我提供良好写作环境、给我买宵夜与咖啡的母上大人,赐予我美丽标题的女王大人,全程辛苦跟进我的责编雪染忆小姐,还有一直在我背后默默监督我、为我打气、为我耐心找Bug的无名英雄莜小姐(虽然大家不认识你,但相识多年,我爱你)。
最后,告诉大家一个秘密,其实这篇后记,原本有一个非常怨的标题,但就在昨天,我将它改掉了。
总觉得那么幽怨的标题,和这么酷的我,实在太不般配了。
我希望记忆里的人,日后回忆起我,是笑得很帅的模样,而不是一张在哭泣的脸。
嗯,不悔,大概就是我此刻的心情吧。
Thanksforlovingme.
我们下本书再见。
再再次哭得像个傻瓜的那夏
2013年7月28日 03:38@重庆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