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李琦的歌声带着,杜星河的心变得温暖了,这时他有足够的心情来欣赏天后新推出的那首电影主题曲《匆匆那年》了。
匆匆那年我们~究竟说了几遍~再见之后再拖延~
可惜谁有没有~爱过不是一场~七情上面的雄辩~
匆匆那年我们~一时匆忙撂下~难以承受的诺言~
只有等别人兑现~
不怪那吻痕还没积累成茧~
拥抱着冬眠也没能羽化再成仙~
不怪这一段情没空反复再排练~
是岁月宽容恩赐~反悔的时间~
如果再见不能红着眼~是否还能红着脸~
就像那年匆促~刻下永远一起那样美丽的谣言~
如果过去还值得眷恋~别太快冰释前嫌~
谁甘心就这样~彼此无挂也无牵~
我们要互相亏欠~
要不然凭何怀缅~
匆匆那年我们~见过太少世面~只爱看同一张脸~
那么莫名其妙~那么讨人欢喜~闹起来又太讨厌~
相爱那年活该~匆匆因为我们~不懂顽固的诺言~
只是分手的前言~
不怪那天太冷泪滴水成冰~
春风也一样没吹进凝固的照片~
不怪每一个人没能完整爱一遍~
是岁月善意落下~残缺的悬念~
就像那年匆促~刻下永远一起~那样美丽的谣言~
我们要藕断丝连~
融进天后的天籁之声中,杜星河很自然的联想起了那本曾经稍微触动过他的《匆匆那年》,也想起了自己的青春。
谁和谁的那年,不匆匆?不是我们走的太慢,是时间走的太快。
每个人都有青春,每个青春都有故事,每个故事都有遗憾,每个遗憾都有回味不尽的美。谁都不例外。
唏嘘那本书中主角们的结局,但对于他们最好的也许也莫过于相见不如怀念。大概是方茴和陈寻相遇的太早,年少轻狂的他们还不懂得如何去爱。大抵是方茴清冷的个性却感情至深,爱的太用力,而陈寻却越走越远。那句德芙心语“错了没关系,真的没关系”,美好但是残忍,却恰恰印证了他们的感情。
看那本小说的时候,想必很多人都希望沈晓棠只是陈寻心中的一抹阳光,多希望离别前的那晚方茴没有吝惜给乔燃的一个拥抱,多希望陈寻能在千回百转中寻回方茴,又甚至希望方茴爱上的是乔燃那该多好。然而那些时光再也回不去了。可惜他们也没有一辈子了。
那年他们五个人的永不分离,那年淡淡的喜欢便能填满整个世界,那年紧握的手彼此许下的承诺,那年丁香花般美好的女孩。
那年的誓言变了,那年的死党散了,那年的爱情不见了,那年都如赵烨的石膏支离破碎。
我们谁也不能再回到从前,离开彼此之后我们都会继续各自的人生,而在其中可能谁也不会再出现。但是这并不代表遗忘,我想我们都会把对方好好地搁在心里,因为那是我们的青春印记,是一辈子里最美好的东西。陈寻如是,方茴也如是。
杜星河看小说并不讨厌林黛玉似的女主。《匆匆那年》中方茴这个名字中带着芳香的女孩,这个丁香花般恬静美好的女孩。然而她对待感情虔诚,甚至介意给乔燃一个拥抱。就像一只可怜的松鼠守着冬日里最后一颗橡果。她的世界太小,装满的全部都是陈寻。而她只是他世界的一部分。分离的结局也许早已冥冥中注定,错了没关系,真的没关系,当陈寻不再用眼光去追寻方茴,而方茴也再也追赶不上他的脚步,他们只能渐行渐远。其中一幕陈寻抱着方茴哭泣,陈寻说"我曾答应过你,这辈子不对你说对不起…可是我们没有一辈子了,对不起"看到这段,相信许多人会泪如雨下。那年的他食言了,那年的承诺不见了。多希望时光倒回,不要让这个可怜的女孩遭受那么多苦难。所幸的是,方茴也曾拥有幸福,方茴不后悔在青葱岁月里遇见他,爱上他,这是个多么坚强而倔强的姑娘。
大抵只有乔燃这样的男孩子能配上方茴了吧,他和光芒万丈的陈寻不一样,他和方茴在某种意义上是一类人,他们都将自己的小心思藏在隐秘的角落,他们敏感细腻,而乔燃在出国英国上和方茴出逃澳大利亚是多么如出一辙。可是相像的人不见得会相爱。可是也许乔燃会比陈寻更懂得珍惜方茴。假如当时黑板上写的是乔燃的名字。那么结局会不会有所不同呢?
方茴想必是不遗憾的,那又何必为她设定第一眼爱上乔燃的如果呢。《一朵丁香花》撑起了乔燃内心萌动的暗恋,应该只是用喜欢来形容他们之间的感情吧,毕竟,爱这个字眼太沉重炽热,且饱含太多人间沧桑。
乔燃对于方茴的感情是深沉的,也许他懂得了方茴那句“做好朋友,能进退自如”,所以他甘愿退居好朋友的位置去守护他心中那个女孩,他千方百计终于找到方茴,始终没有勇气上前跟她说一句话。他懂得的,方茴是不会接受他了,因为那年回不去了。每每他发给方茴的邮件都有那句“你好吗?祝好盼复”平淡但是温馨。想必许多人脑海里浮现的会是方茴张开双手拥抱自己,方茴很多次打出的好字,其实她多想给乔燃一个拥抱,其实她过的不好,一点都不好。
大部分人应该并不讨厌陈寻,即使他舍弃了那年的永远,舍弃了那年陪伴他的女孩。陈寻太过优秀,也太万丈光芒,在青涩年岁里,他也迷失了自己。同时他也错过了那个陪伴他成长的好女孩,方茴。
陈寻说过不知道为什么,总是觉得自己对于方茴的祝福远没有对沈晓棠的实诚,想必是因为他始终遗憾自己不是那个可以给方茴幸福的人。
陈寻的番外篇里写到,某日惊醒的清晨,他因为自己忠于自己真实感受感到遗憾后悔而惊喜甚而潸然泪下,想必他是后悔的,后悔错过那个丁香花般美好的女孩,可惜那年回不去了。只因他认为后悔是世上最无用的感情,因为它并不能改变什么。
相见不如怀念,或许是方茴想留给那年一个遐想,或许是方茴从始至终没想好那句问候的开场白吧,或许是方茴始终选择了逃避。她爱过的那个男孩,也早已消失在时间的洪流里了。
想必最多人喜欢的应该是赵烨这个神经大条的男孩。他一见钟情林嘉茉,可是嘉茉爱苏凯,爱陈寻,却始终没能爱上他。他努力打篮球争取耐克杯,他每每都会守护在嘉茉的身边,他在青龙峡满足的牵着嘉茉的手,那个傻男孩,却始终没能盼到她。他那上大学后频繁的邮件,他那蹩脚的气球和49朵蓝色妖姬,他用自己的方式喜欢着嘉茉,只为盼她回头望他一眼。他那句很乔燃似的“曾经沧海难为水”,让人心里莫名的悸动和疼痛。因为见惯了青春岁月里的那些分离,他更懂得珍惜,所以他一路牵着他媳妇的手走到了今天。他将那块写着“茴”字的石膏送给了陈寻,他多希望他们都能获得幸福,他多希望陈寻能寻回方茴。赵烨他似乎一夜成长成熟,他懂得爱了的就爱了,忘了的就忘了。那年终究是过去了,而时间的洪流也会推着我们向前走。这个神经大条的男孩却蕴藏着大男人的智慧。
不悔梦归处,只恨太匆匆。
在青春岁月里,很多人都曾方茴过,陈寻过,乔燃过,赵烨过,嘉茉过。那时候我们以为喜欢便是永远,我们却只有曾经,没有永远。
读过小说的人肯定很多人也在纠结陈寻是否爱过沈晓棠,这个答案应该是肯定的。
在高中的三年里陈寻爱方茴,在大学的一年多里爱沈晓棠是陈寻这种性格的男孩或者说大多数男人注定的曾经。
在沉静压抑的中学时代,方茴这样浅浅淡淡的女生是非常受人欢迎的,曾经深爱过方茴的李贺和乔燃以及曾经刻意注视方茴的赵烨都证明了这一点。
但是,踏进散漫浮躁的大学校园,方茴的沉静美没有人愿意花时间和精力去了解,只有那些外在夺目的如沈晓棠的美才更受人关注。
于是顷刻间方茴就变成了丑小鸭,而天鹅自然是沈晓棠,丑小鸭的身边自然再无人去激起陈寻的占有欲,天鹅自然终于让陈寻丢了他最初的最真实的情感。
所以,在大学里,优秀的陈寻爱上同样优秀的沈晓棠真的是注定的,这可能是这个时代年轻人的共性。
陈寻的移情别恋在他后悔少做了那道物理题时就已经初见端倪,对这个男人来说,付出得太容易,后悔也太容易。
因为年轻,他在决定做什么之前很难真正认真地去思考后果,也因为他太随性,他认为自己有能力接受任何的结局。既然是移情别恋,说什么陈寻真爱的是方茴,对沈晓棠只是喜欢其实挺无稽的。如果不是爱情,是什么样的喜欢能让陈寻在还没有忘记方茴的时候深吻沈晓棠,又是什么样的喜欢能在几眼之间让陈寻做出抛弃三年感情的决定。这个能让方茴深深自卑的沈晓棠无疑太吸引,况且她带着对陈寻深深的爱情匆匆地来投怀送抱,能抵挡得住的男人恐怕是乔燃不会是陈寻。
陈寻和方茴的分手无疑是注定的,因为即使不是沈晓棠,在陈寻生命中总会出现一个如沈晓棠一样耀眼的女人。
但是,陈寻和沈晓棠的分手也是注定的,因为经历过方茴那样柔软女人的陈寻真的很难一辈子和沈晓棠这样强势的女人在一起。
正如沈晓棠自己认识到的那样,他们之间隔着一个方茴,太沉重。
陈寻和沈晓棠的注定分手源于他们之前的太匆匆。
其实方茴一直在陈寻的心底里,无论陈寻答应过沈晓棠什么,选择和沈晓棠在一起做什么,他都无法绕过方茴这道坎儿。和沈晓棠之间的一切实在太随性,深吻也好,上床也好,同居也好,一切的一切实在是太快了。这种速度的感觉只让人想到这是一种随性地自我放逐,因为真正的爱情里不可能只有快乐。
陈寻在做这一切的时候根本没有替沈晓棠认真想过,他从来没有像对方茴那样对沈晓棠承诺过将来,没有想过婚礼、伴娘和孩子的名字。
其实,他只是想体验以前不敢体验的一切,得到现在应该得到的一切。他是爱沈晓棠的,只是这份爱情太浅太轻,甚至于让他主动承认他的爱里还保留着对方茴的20%。在这份爱里,他的付出太少,因此实际上他做不到包容沈晓棠的一切,当他们有矛盾时,他们选择用激情来逃避,但谁都知道这种方式不可能长久,即使没有方茴孩子激化出的那一幕,他和沈晓棠的结局也只能是分手。
也许有人会认为陈寻终于认识到了他有多爱方茴,所以他以等待的姿态和方茴一起在地球的两端一起度过了孤独的5年。
但其实,陈寻并没有真的在等方茴回来,方茴最终变成了他心底里的曾经。他之所以孤独这么多年是因为他经历过了最纯真的方茴,也经历过了最耀眼的沈晓棠,那么还有什么样的女人有可能纯真过方茴耀眼过沈晓棠去占据他心底里最柔软的地方?
陈寻曾经的爱情在他终于成熟以后必然变成他最沉重的负担,他只是再也找不到年少时曾经珍贵的爱情。这是岁月对陈寻年轻时太随意的惩罚,惩罚令他无法再在爱里洒脱,也无法像张楠一样最终选择去拾一段简单平淡的感情。
书中的方茴,绝对是一个让人心疼的女子,她经历过比寻常女孩多得多的伤痛,她见证过一个为了没有结果的爱情失去生命的故事,也经历过父母离异的忧愁。
所以方茴的世界很封闭,她敏感、多愁而且自卑,在明知道陈寻可能会被沈晓棠抢走的时候也只是选择做一只鸵鸟。
她这种性格注定会收获陈寻移情别恋的悲剧,因为没有任何情感是经得起冲击的,即使是顽石还可能被流水抹去棱角呢。在爱情的争夺里做默默的那一个除了让人心疼外,是赢不回爱情的,可惜方茴从来不明白,或者明白了也做不出什么来。
但是方茴却不是一个没有勇气的女人。方茴选择做出伤害自己去体验性爱的傻事,那不是因为恨陈寻,而是她在羡慕,羡慕沈晓棠的得到;也是她在后悔,后悔没有早一点付出;还是她在体验,体验吸引陈寻的东西;最后是一种考验,考验自己也有为爱付出的能力。
方茴选择承受没有麻醉堕胎的痛苦不是因为她没有钱,这是她对自己的惩罚,她认为自己应该勇于承受自己亲手造成的痛苦,也许她希望让痛苦在她心里更深刻一些。
方茴还是一个有勇气选择离开的女人,怀着那样一份深重的感情逃去澳洲也需要怀着深重的勇气。但是,方茴的勇气只够她逃离,不够她重新开始,所以她孤独了5年,比陈寻的孤独更孤独。
方茴是一个悲情人物。也许最适合她的爱人是乔燃那样的,但是乔燃的对她的爱情在陈寻的打击下错过了,而她在经历了和陈寻幸福的三年和折磨的两年后再也快乐不起来。她被陈寻伤得太深,无法相信那么纯真的爱情会变质,最终变成了一个无法相信爱情,不敢再尝试爱情的人。
方茴遇见陈寻不是注定的,但她被陈寻吸引却是注定的。方茴曾经有过清醒的头脑,知道乔燃那样简单的男孩才会带给她幸福,但是她又那么坚定地选择了跟陈寻在一起,这样就注定了方茴的悲剧。
但是,这也是方茴的选择,她的平凡人生也需要一段和陈寻在一起暖暖又激昂的爱情,即使能预知结局会是悲剧她也不会后悔,这是方茴的人生注定迈不过的坎儿。如果可以,真希望书里开放式的结局不会演变成和陈寻的复合戏码,因为这个透明的女孩最适合的爱情对象是任何一个简单的人,比如乔燃,比如张楠。方茴是一个好妻子的不二人选,不若沈晓棠。
书中的沈晓棠,在中学时代的情感居然会一片空白,这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但也许正是这种不可思议让沈晓棠在追求爱情的时候大胆起来。她做了很多普通女孩不可能或者不敢去做的事情,这让她在任何人的眼中都是一个不平凡的女人。她可以没有任何羞涩地找帅哥借电话,可以毫不扭捏地献出自己的初吻,可以不带任何犹豫地奉献自己的身体,还可以没有任何顾虑地主动向爱的男人提出开始同居生活。这样的沈晓棠太特别了,绝对让陈寻欲罢不能。
但也许只有沈晓棠自己知道,自己在做那些事情时候的冲动与无奈。追求爱情甚至和陈寻上床都可以理解成爱里的冲动,但同居这件事对有些洁癖的沈晓棠来说其实真的很无奈,这绝对是聪明的她为了验证陈寻的爱情和摒弃陈寻的初恋做出的无奈之举。
在沈晓棠和陈寻在一起的日子里,这段同居生活带给她的伤害应该比甜蜜要多得多。当她决绝地选择收拾包袱离开陈寻的时候,那些甜蜜的纸条在她心口上划了多深的伤口也只有她自己才知道。因为沈晓棠已经付出了她能付出的所有,但是她依然得不到她想得到的一切。这种得不到的失落对于一个永远不会在爱里卑微的骄傲女孩来说已经是最大的伤害了。
或许当时他们都不甚明了,但是沈晓棠真的很聪明,在这场爱里又总是处于主动的地位看得比谁都明白。
所以沈晓棠还有选择离开的力气和勇气,其实也从侧面证明了沈晓棠和陈寻的爱情没有他们曾经以为的那么牢固,即使有非一般的奉献但离开也不是真的那么让人难过,曾经让方茴羡慕和难过的轰轰烈烈在沈晓棠和陈寻漫长的生命中只是一段淡漠的曾经。
沈晓棠没有主动去做陈寻和方茴爱情里的第三者,但是她绝对是一个有勇气做第三者的女性。她能勇敢地去追求自己的爱情,但是也固执地要求爱情有一定的纯度。所以她在匆匆那年里收获了对一个优秀男孩全心付出结果的嘲弄,这让她彻底改变了对爱情的态度,选择坚持和追求一种纯粹,躲起来再也不做全心付出的那一方,安然接受自己应该得到的幸福。
虽然从一个女人的角度,沈晓棠在小小年纪就付出了几乎所有的女人能付出的一切。但是从结局上来讲,握有主动权的人永远比被动的人幸福,沈晓棠所有的付出都是她主动的。所以当她选择离开陈寻接受老大的时候,她也收获了下半辈子的幸福,她是这个忧愁的三角故事里结局最好的那一个…
回想着这部纠结的小说,再想想这个位面正在流行的这种都市青春型小说,杜星河真有把这小说搬过来的想法,但可惜,这小说承载的是另一个位面80后的青春,完全和这个位面人们的精神状态和生活状态嫁接不起来。就算嫁接了,这边的人肯定也体会不到这小说中的那种代入感,索性他只能把这种心情收藏在自己心里了。
将天后演唱的这首《匆匆那年》写了下来,正要落笔时,杜星河听到门外林建国的说话声了,显然,他将那个很厉害的精神病朋友给带来了。
第644章 李奥?星爷!
“进吧,都不是外人,这就是侄子,阿杜。”
没敲门,林建国直接带着他那特别厉害的朋友进了病房,一进门就把杜星河给介绍了。
杜星河正写着曲谱,放下笔,扭头一看,吓了他一跳!
跟着林建国进来这家伙,打扮的和姜佑丽有异曲同工之妙,大热天的一样穿的很多。
这人身型普通偏瘦,个头不高,头上带着个破旧的黑色棒球帽,鼻梁上架着款很复古的圆框黑墨镜,虽然闭着嘴呢,但因为上排龅牙异乎寻常的突出,所以完全把嘴唇给拱开了,看着极为夸张。
他穿的更夸张,二十七八度的天气里,他经穿着一件破旧的黑风衣,开着敞,里面露着被汗渍染黄的白T恤。
左手提着一个破旧的方形皮箱,右臂弯里抱着一盆只开着一大朵花的水仙花。
如此形象,瞬间就让杜星河惊呆了!
因为!
这特么完全就是电影《回魂夜》里的抓鬼专家星爷啊!
杜星河很少见的呆在了长椅上,一脸瞠目结舌的表情,完全说不出话来。
林建国见杜星河如此惊呆,以为是他这位朋友给杜星河吓到了。事实确实是这样,自从六年前他这特厉害的朋友上排牙齿被炮仗给炸没后,这家伙的脑子就有点不正常了,一般人看到都会吓一跳。
他的名字叫做李奥,自称抓鬼专家。
林建国给李奥引进门,关上门后赶紧安抚杜星河:“阿杜,你别害怕,我这朋友是正常人,绝对靠得住。”
李奥大步走进屋,他怀里抱着的百合花突然转动了,花心指向了杜星河。李奥随着花瓣的指向,望向了杜星河,眉头微微一皱,然后把耳朵贴到了百合花旁,好像在听百合花说话似的,跟着他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这时百合花也转向了别的地方。
李奥将自己的皮箱放到地上,抱着百合花来到石化状坐在长椅上的杜星河身前,哈腰,低头,从墨镜上风的缝隙看向了杜星河,上来就问出一句:“你相不相信这世界上有飞碟?相不相信尼斯湖有水怪?”
杜星河呆了,因为这李奥说话的声音,和电影中星爷的国语配音石斑鱼一模一样!而且他这问题,也是电影《回魂夜》里的啊!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才刚遇上一个乱入到他们这个世界中的姜佑丽,现在怎么星爷也乱入了!这也太夸张了吧!
杜星河心中的震撼无法言述!那感觉就像整个世界都被颠覆了,之前所有的世界观都要重新构建一样,他彻底晕菜了!
面对着李奥询问的目光,杜星河连呼吸都变得紧张了,痴痴的点了点头,道:“我相信。”
“很好。”李奥笑着直起了身子,朝杜星河点点头,道:“咱们谈得来,我叫李奥,抓鬼专家。”同时伸出左手,他朝杜星河做出了握手状。
杜星河僵僵的站起来,和李奥握上了手。
这可是星爷的手啊!
杜星河握上李奥手后,心中生出莫名的激动,同时他也可以感觉到,李奥的手很凉,很硬,握着不太像人类的,倒像是尸体的,虽然他没握过尸体的手,但他感觉李奥这手很没生气。但李奥的人倒是挺有生气的,眼神渐渐的。
“李奥,你他娘的别吓到我侄子!不要闹他!”见杜星河脸色苍白,林建国跑过来了,给杜星河解围。
“嘿嘿。”李奥露出一排夸张的龅牙,贱贱一笑,道:“我没有吓唬你侄子啊,反倒我觉得和你侄子很有的聊。建国,你这侄子很特别哦,他不是一般人。”
“他当然不是一般人了,他是天才!”林建国得意的向李奥介绍着杜星河。
“恩,嘿嘿。”李奥似是认同的点了点头,但他又别有意味的扭头看了杜星河一眼,虽然戴着黑框墨镜呢,但杜星河仍能感受到李奥目光的诡异,难不成,这精神病看出什么来了?
先不管他是不是看出什么来了,杜星河现在最要紧想搞清楚的,是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怎么这次车祸后变得这么不同,影视人物怎么一个接一个的乱入啊!这个世界到底是不是Real的啊!
“阿杜,你别害怕。”林建国看杜星河脸色不对劲,他以为杜星河在害怕李奥,不由凑到杜星河身边,用手捂着在杜星河耳边道:“我这朋友最近精神出了点问题,但你放心,他不会伤害你的,他是好人。”
“我知道,我知道。”杜星河愣愣的应着,如果这位是《回魂夜》中的星爷,那他确实是个好人,而且是个舍身为己的大好人,不过这家伙精神有异变,指不定他会干出什么来,而无心的伤害到别人。
“建国,我耳朵很灵的,你最好不要说我坏话哦。”也不知道李奥是不是听到林建国讲他的坏话了,抱着百合花,他走到了沙发前,将花盆放到了茶几上,然后摘掉眼镜,就像自己家里那样不请自坐的坐下了。
摘下眼镜后,杜星河看清了李奥的那双眼,和特么的星爷一样一样的!这家伙不管从穿着打扮扮相还是头脑思路道具,都和《回魂夜》里一模一样,这完全就是《回魂夜》中Leo的乱入啊!绝对错不了!
露出一排大龅牙,李奥看向盯着他惊呆的杜星河道:“你朋友的情况,建国已经和我讲了。她能看到鬼,是不是因为在眼皮上抹了牛眼泪啊?…嗙!”
一把将皮箱提到了茶几上,打开皮箱,李奥从里面翻出来一瓶蓝色的封口瓶,上面写着两个醒目的大字:牛泪。
“这个就是牛眼泪,你们要抹了,也能看到鬼。”李奥咧着龅牙,用不是很顺溜的话同林建国和杜星河讲着。
林建国朝着杜星河点点头,怕杜星河不信,他帮衬着道:“他说的是真的,摸了他那瓶牛泪,确实可以看到鬼。”
“我信。”杜星河忙不迭的点头,完全被眼前发生的事给搞的没了方寸。电影里也出现过这样的情节,李奥的牛泪绝对可以让人看到鬼,他不用尝试就可以相信了。他也不想去尝试,他可不是没事闲的自己想招鬼看的主儿。
李奥又给杜星河上课,道:“鬼,说白了,只是一种能量,它们会不分日夜的存在这个世界上面,如果是一堆枉死的复仇鬼,因为能量大,所以它可以影响到我们的视网膜神经,让我们发生幻觉,看到它们。厉鬼的能量就更了,它们就可以影响我们的脑细胞跟活动神经,让我们感受到它们,这就是俗称的鬼上身!你那朋友说是能看到鬼,还能感受到鬼,那她遇上的很有可能都是厉鬼,很危险的。要想救她,其实把那些鬼都抓起来就好啦。”
李奥说着又从旧皮箱里翻找起来,很快掏出一盒巧克力和一瓶牛奶,摆到茶几上,道:“抓鬼是个技术活儿,要懂得法门。抓鬼用保鲜膜,打鬼用巧克力,这是最简单也是最有效的办法!”
怕杜星河不信,有过实战经历的林建国再次帮衬着道:“你不要觉得他在胡闹,他说的是真的。”
杜星河被李奥越来越和剧中如出一辙的举动给震撼了,同时也变得很兴奋!因为这家伙分明就是星爷的翻版嘛!只是龅牙有点难看,可是在剧中,李奥的龅牙用熨斗给熨平了,又恢复成正常容貌了,所以在这边,李奥应该也能恢复成正常的长相吧?如果他能恢复成星爷的长相,再加上他身上那种与生俱来的后现代结构主义精神,那他他娘的很有可能成为这个位面的一代喜剧之王啊!
之前遇上姜佑丽,杜星河便有给她打造成这个位面纯情玉女掌门人的想法,现在看到一个活生生的“星爷”就在面前,他怎能不亢奋!加之这家伙还是林建国的朋友,如果搞的好,很有可能给他劝服演电影啊!这样对他们云世界进军电影圈就太有帮助了,说是如虎添翼如驴加鞭都不过分!
受到亢奋的刺激,杜星河兴奋的对林建国也是对李奥道:“我知道,打鬼用保鲜膜,因为保鲜膜含有一种硝酸氧化硫,可以将鬼的能量分子包住。而打鬼用巧克力,是因为巧克力含有牛奶,鬼是最怕牛的,所以替阎罗王工作的那班人牛头比马面多。”
林建国和李奥都被杜星河的话给反惊呆了。
林建国指指杜星河鼻子,又指指李奥,问杜星河:“你怎么说的和他一模一样?你们俩不会认识吧?”
杜星河笑着摇头,道:“不认识,不过我好像在什么杂志上看过这个理论。”
“孺子孺子!”李奥大赞着朝杜星河竖起大拇指,道:“我五年前发表的社刊,竟然真有人看过,很好,小杜,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你的朋友我也帮定了!相信我李奥的人,一定不会失望的!”
“谢谢李叔。”因为和李奥的年纪有些差距,李奥是和林建国平辈的人,所以杜星河尊称他一句李叔。
李奥满意的站起身,收拾了旧皮箱,道:“既然你看过我的社论,什么都懂,那我就不废话了,走,我们这就去你朋友家抓鬼。”
林建国急道:“什么啊就走,我们现在什么情况都没搞清楚呢!而且李奥,抓鬼这事你别给我侄子搀和进来,他又不是干这个的。你自己去搞定就好了。别拉着他。”
李奥戴上墨镜,道:“我看他很有前途,不学习抓鬼浪费了。”
林建国气道:“他学习抓鬼才浪费了呢!他可是我们公司的大脑!音乐领域的天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