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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他都要选几天到那里去坐上个半日,如今去得更频繁。
常静回来之后,她的亲信周小琴来找她。常静也是知识女性,今日欧阳昕的事业里她不但有汗马功劳,更有不少亲信。
周小琴是“若初之厦”的物业管理,大楼的值班员都是她安排的。常静也老早就吩咐过她关注顶楼的动静,所以欧阳昕每次去其实常静都是知道的。这次周小琴告诉她,“五一”假期,有个三十多岁的女子到那楼顶去,待了整整一天。
常静点头,吩咐她:“第一,不要告诉董事长;第二,加强盘查,上楼必须出示工作证,如果她再去,告诉她这是私人物业,只有在楼层工作的人员才可以进入,尤其顶楼不欢迎任何人来访。”
沈倾果然还又去过一次。
那天是欧阳昕受某商业频道之邀作电视访问,直播之时全A城没有一个女子在外面。既然女子们都在室内,男子们出来也就没什么意思,所以当时情况是万人空巷。
唯一的一个例外,或许就是沈倾了。她特地选了一个不会碰到他的日期才敢去。
她路过值班室时仍旧是说了一声“我加班”,而那个四十多岁的中年妇女却警惕起来,一边看着电视一边说:“请出示证件。”沈倾被问个措手不及,只好说“忘带了”。那人回头看她一眼:“这新规矩也不是一天了,没有证件是进不去的。”说完又赶紧回去接着看电视。
沈倾还是有点小孩子脾气,忍不住就嘟囔一句:“什么破规矩。”那人即刻又回头:“这里的规矩都是我们董事长订的,你是不是女人啊?这个时候不看电视,居然跑来说他订的规矩是破规矩。”
沈倾皱眉看看电视:难道他这样恨她?连她回来怀旧都不许。
电视上那人面色沉郁,点滴不漏地回答着主持人的问题,他口中吐出的名词沈倾已经不怎么懂了。没想到他这么用功。
那主持人也称赞他:“你最初受的教育是跟经济毫不相关的,能说说你是怎么学的吗?让半路出家的人也都能吸取点经验。”
他想了想:“除了多用功,我也想不出别的了。”
主持人接着问:“可是你是怎么有动力用功的呢?据我所知,你做演员的收入已经足够你生活了。”
他又想了想,居然难得地露了一丝笑容:“最开始是为了追女朋友,怕自己配不上她,所以很努力学习。
这是个正规经济节目,主持人一早就被交代不能问私人问题,可是,既然欧阳昕自己把谈话引入这个方向,他当然是毫不犹豫:“您太太真是最幸福的女人…是不是就这么追到她的?”
欧阳昕面色一黯:“没有,那个人,我一直没能追到,当时已经尽了全力,始终没能追到。”他转回话题,“如果那么努力都做不到一件事情,就不觉得其他的有多难了。”
面前的管理员开始抹眼泪,沈倾走出去。
走到外面她又回过头,把放在门口的招聘启事拿了两份。
不就是一个工作证吗?她沈倾这点本事还是有的。
第二天,所有报纸都不约而同地把那个女人指为何自芳。沈倾看到报纸大笑,杨松问她:“怎么了?”她得意地说:“我是高兴交到这么一个朋友,为我背了这么多年黑锅却一句怨言都没有。”
她打电话给自芳时才知道自己错了。何自芳在繁忙的上班时间骂了她整整半个小时,从她一走之后再无音信开始,一直讲到她留下的小松鼠给她招来横祸,最后总结陈词:“欧阳昕这个人很不错,你当年是选对了,说明你这个人也没有我想的那么笨。”
沈倾叹口气:“再聪明再笨,抵不过老天爷打个喷嚏。”
沈倾这七年,无非也就是总结了这句话而已。
张秘书递过来一叠简历:“这是筛选过后您的文案助理职位的候选人。”欧阳昕随手翻了一翻。张秘书接着说:“‘若初之厦’那边有点事。”欧阳昕抬头:“什么事?”
张秘书低声道:“大楼的物业管理是夫人那边的,听说夫人最近特地交代不许闲杂人等上去,而且,据说是因为“五一”假期的时候有个女子在顶楼待了一天被夫人知道了。我知道您常去那里,所以跟您说一声。”
欧阳昕没说话,继续心不在焉地翻着面前的简历,然后交给秘书说:“只留下男性。”张秘书笑道:“以前不是只留女性的吗,现在怎么变成只留男性了?”
欧阳昕说:“因为厉害人物回来了。”说着忍不住甜甜一笑。
张秘书是个八面玲珑的人,立刻知道董事长今天心情好,事实上他自“五一”过后心情一直不错。于是张秘书干脆坐在他对面,一边整理材料一边陪他说话。看到一份简历时,他犹豫了一下:“这个人没有注明性别,怎么办呢?”说完又自言自语:“没有注明多半就是男的了,要是女的来应聘助理职位,都是巴不得连照片也附上,增加一点竞争力。”
欧阳昕被他逗笑了:“那就叫他过来看看好了。”说完又沉思一阵,“还有,把我的办公室搬到那边去吧。”
沈倾接到面试通知时发现是早晨八点,立刻打电话过去问能不能改。她起不来。接电话的是个前台小姐,对她说,这个职位每天都要八点起,你要是起不来就别做了。沈倾叹口气,做几天试试看吧。
然后面试当天她就起晚了,到门口时又被盘查一番,她拿出面试邀请才进得去。她进去后恨恨地瞪门口的管理员,虽然已不是那天遇到的那一个。
等电梯的人太多,于是她走楼梯一路小跑上去,满头大汗冲进门说:“我来晚了,路上车堵得厉害,实在对不起。”其实她自己知道,就是不堵车,她也照样迟到。
旁边过来一个秘书模样的人,看到她却奇怪了一下:“你是女的?”
沈倾愣了一下,摸摸脸:“怎么,我看起来不像吗?”
于是那人叹口气:“算了算了,既然来了就进去吧。不过你别抱太大希望,我们本来想找个男的。”沈倾怒道:“你这是性别歧视,要是在美国你们就被告倒了。”那人礼貌伸伸手:“这边请。您可以把意见反映给我们董事长,打官司我们奉陪。”
沈倾“哼”了一声,怎么碰上个这么蛮横的。
一扇沉重的木门缓缓打开,那人对里面说:“七号来了,是位女士。”说完就离开。
沈倾听见他特地报“女士”就已经生了气,可她也只能走进去。
第三十一章
这个房间很宽阔,正是风景最好的临山那一面。室内装修典雅,彰显着主人的品味高尚。
硕大的红木桌子后面坐着一个人,他在繁忙的文件中抬起头来,心里对这个迟到的“七号“不是没有微词的。他甚至已经打算直接拒绝,不愿跟一个面试就迟到的人去浪费时间。
沈倾今天因为起晚了赶得着急,没来得及戴隐形眼镜。所以她只能直直往前走,去看清楚那人。
欧阳昕一抬头就已经看到了她。
看到她眼神迷茫地向自己走过来。
他愣了一会儿,然后笑了,说:“倾倾,这个梦我做过很多遍,刚开始的时候我哭着喊着要你留下来,可是你从来都没有,即使在梦中你都不肯留下来陪我。后来我就不哭了,我就和和气气跟你说话,说了这么多年。我现在觉得,能做这样的梦是老天爷给我的福气,它夺走了你,却还是依然可怜我…”
他还没有“和和气气”说完他的话,沈倾已经转头往外跑。
欧阳昕又想了一下,立时明白过来,推开椅子追下去。
张秘书在门口看见刚才那女子疯跑出来,还有点奇怪:虽然很可能董事长会直接拒绝她,她也没必要这么着急离开吧,但凡是女子,见到他们董事长还不都是能多待一刻是一刻。
当他接着看到欧阳昕在后面紧紧追出来的时候,是彻底傻眼了。
沈倾沿着楼梯一路往下跑,欧阳昕在后面一边跟住一边又不敢太快,他怕逼得急了会把她吓着摔着。
沈倾却跑得飞快,这几年不见,她的身体似乎更好了。
转眼出了大楼,路上人开始多起来。眼看着跑到了一个十字路口,沈倾步子都没停就要冲过去,欧阳昕在背后大叫一声:“危险!你停下!我不追了。”沈倾回头看他一眼,见他果然站住,于是自己也站住。
站住之后才觉得累。沈倾弯腰大口喘气,欧阳昕也是一样。
良久,沈倾抬头:“我走了。”她不知道欧阳昕能不能听得见。
可他却似乎什么都知道,点点头,忽然又急忙指指信号灯。沈倾看过去,是红灯,她还不能走。
清晨的薄雾还没有散去,他们透过白白的朦胧远远互相打量着对方。
一点一点看过去,终于还是看到了眼睛。
于是他们对视。
信号灯转绿,他们谁也没有发现。
十字路口的一角是个小花园,有人趁着清晨在这里读书,一个男声大声朗诵着:在那山道旁,一天雾蒙蒙的朝上,初生的小蓝花在草丛里窥觑,我送别她归去,与她在此分离,在青草里飘拂,她的洁白的裙衣。
我不曾开言,她亦不曾告辞,驻足在山道旁,我暗暗地寻思;“吐露你的秘密,这不是最好的时机?”
露湛的小草花,仿佛恼我的迟疑。
为什么迟疑,这是最后的时机,在这山道旁,在这雾盲的朝上?
收集了勇气,向着她我旋转身去:但是啊!为什么她这满眼凄惶?
我咽住了我的话,低下了我的头:火灼与冰激在我的心胸间回荡,啊!我认识了我的命运,她的忧愁,在这浓雾里,在这凄清的道旁!
在那天朝上,在雾茫茫的山道旁,新生的小蓝花在草丛里睥睨,我目送她远去,与她从此分离,在青草间飘拂,她那洁白的裙衣。
当那人朗诵完时,沈倾甩了甩头,没有再过马路,转过身朝右走下去了。她走出去很远又回了一下头,看见欧阳昕站在路口,还在望着她。沈倾立刻转回头,再没有向后望。
欧阳昕回去之后把沈倾的简历翻出来又看了一遍。她是用英文写的,所以他没有注意到她的名字。招聘表格有一栏“你对公司有什么要求”,沈倾填的是“尽快发给我一张工作证”。
欧阳昕皱了一下眉,他心里一阵酸酸的痛楚。
晚上下班后他没有回家。他约了常静出去吃饭。
吃过饭,把包厢内的侍应生全部遣出去后,他说:“阿静,这些年我对你一直不够好。”常静隐隐觉得有些不安,忙答:“没有,你对我很好,我很快乐。”
欧阳昕垂头:“可是,你原本可以更快乐的。现在我觉得其实我是个很坏的人,在我需要你的时候把你留在身边,然后又发觉做不到。”
常静的脊背有些僵直了。
包厢内的空调十分强劲,常静被吹得有点冷。她抱住双臂。
欧阳昕急忙找遥控器,没找到,于是他站起身走过去把空调关小。
回来之后,他问她:“除了我,你还有没有什么其他想要的东西?只要我能做得到,我一定给你。”
常静咬住牙,不让自己哭泣:“你想跟我分手?”
欧阳昕不说话。
常静说:“好,我要你的全部财产。”欧阳昕即刻点头:“没问题。”
常静笑了:“还没说完,我还要小白活过来。”
欧阳白,是他们的女儿,在出生不久就发现有先天性心脏病,迁延三年还是不治。常静为此痛苦很久,一直到现在还是一提起就落泪。
可是今天,她没有。
她咬住牙,笑着说:“我要小白活过来。”
有时候,笑比泪更让人觉得痛。
欧阳昕长叹一声,握住她手:“我开玩笑的,你别往心里去。”
他在来之前已经做了周密调查,问过了律师。律师告诉他:“如果你一定想离婚,我们也是有办法的。你们两人的护照也不在一国,有两边的法律可以参考,总能想出办法来。”
他说:“那样不行。”
是的,如果是那样,沈倾一定不会放过他。
他知道沈倾心里现在跟他一样难过,他不能再给她过多的负担。他那样爱她,再不忍她多吃一点点苦。
他必须好好地来解决这件事情,让他爱的那个女人满意。事情往往是这样,爱上一个什么样的人,自己也会变成什么样的人。他觉得自己本来是很自私的,现在却不得不多为别人考虑。因他爱的那个女人是这样的。
常静是个很聪明的人,她直言道:“倾倾曾经对我说过,我不需要担心她,我只要担心其他人就够了。所以,如果有其他人,你可以告诉我,我会去求倾倾一起帮我想办法。”
欧阳昕勉强笑笑:“没有,我说了是开玩笑的。”
沈倾回到家里喝酒,杨松问她:“你怎么了?”沈倾忽然问他:“我们俩总这么在一块儿,又没个名分,是不是挺古怪的?”
杨松奇怪起来:“现在这样不是挺好的,两个孤单的人,在美国那个荒凉的小镇互相扶持,可以一起讨论哲学思想,不挺好吗?为什么一定要做那些俗事?”
沈倾笑笑:“你们学哲学的人就是奇怪。”
杨松总结:“反正我是不想结婚,厌倦了。”
沈倾侧头问他:“如果我想呢?”
杨松笑起来:“你连跟我亲热都不想,怎么会想跟我结婚?”沈倾叹口气:“可是我总不安顿下来的话,影响社会安定。”
杨松的笑声变大:“倾倾,你不是十八岁了,也不是陈圆圆,别自作多情了。我可以扮你男朋友,扮老公还是难度太大了。”
杨松在A城的知名大学做访问学者,经常去教教课。沈倾有时会去听,想一些世界人生的大问题,她会暂时忘记自己的烦恼。
他们一起住,一起做饭,但是从不亲热,也并不干涉彼此生活。或许也正是因此,沈倾才与他一路走了下来。她记得她好像答应过一个人,会永远爱他,会为他守身如玉。她都做到了。
无风无波的日子过了几个月。夏天最热时她是回家跟父母一起过的,沈家二老一边催着要见见她男朋友,一边严厉告诫她不要跟欧阳昕来往。他们自然不希望自己的女儿做第三者,尤其还是一户熟识的人家。
回到A城,沈倾开始日夜想念在家里吃的芦蒿。她早已不熟A城的馆子,打电话向何自芳请教。
何自芳哈哈一笑:“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啊,我带你去。”
然而何自芳的自信被侍应生给狠狠打击了,他一口咬定他们没有芦蒿。何自芳说:“叫你们经理过来。”
估计通报的优先级不够,经理很久才过来。
沈倾饿得发晕,何自芳面色铁青。
经理倒是一进来就认出了自芳,暗暗懊悔没早点过来。
自芳不听她道歉,直接说:“给我们炒芦蒿,现在就去,已经饿晕了。”
那经理却犹豫了一下:“我们今天只剩最后两份了,上回的情形你也看到了,我不敢用啊。”
自芳的火气早已经积累起来,此时终于忍无可忍拿起手机,说:“我给你们老板打个电话,让他跟你说行了吧。”
经理急忙赔笑:“有劳。我们下面办事的,也不容易。”
沈倾冲自芳撇嘴角笑笑:“何总真是交际广泛啊,吃个芦蒿还要找人家老板,早知道我还是在菜市上搂两把算了。”
自芳已经接通了电话:“我是被你害惨了的何自芳,现在跟倾倾在‘秦淮人家’吃饭,倾倾想吃芦蒿,你们经理不舍得给,您老是不是该指示一下?”说完自芳把电话递给经理。那经理毕恭毕敬接过“喂”了半天,然后奇怪地看电话,递给自芳说:“好像已经挂了。”
自芳看看电话,气得猛敲一记桌子:“这人阔了跩成这样,居然挂我电话!我们换个地方吃。”
沈倾哀求她:“算了算了,我现在只要吃白米饭就行了。”
那经理赶紧回话:“这个我们有,要多少有多少。”
于是沈倾开始吃米饭,她实在是饿了。自芳还是拒食,她出身好,吃饭挑剔,不爱吃的宁可饿着也不肯动筷子。
沈倾吃完一碗白饭时芦蒿端了上来。自芳看一眼,说:“某个为富不仁的终于良心发现了。”
于是沈倾开始兴高采烈地吃,自芳继续饿着。
下一道上来的菜是自芳点的清蒸鲈鱼,她终于也动了筷子,吃了两口便赞道:“味道很不错啊,跟一般的馆子都不同,好像跟我上次来时也不太一样,油星子气没那么重。”
沈倾却不再说话,脸色有些伤感。
自芳问她:“你怎么了?”
沈倾不打算自己憋着,于是说出来:“这味道跟我以前男朋友做的一模一样。”
自芳一口鱼噎住,说:“那你最好去厨房看看。”
沈倾笑起来,多年不见老友还是这么幽默。
自芳却正色道:“我不是跟你开玩笑。”说着她自己先站起来。
沈倾继续笑:“你玩笑开大了,坐下吃饭吧。”
自芳却走出去,沈倾只好跟过去:“你不饿啊?到处乱跑。”
第三十二章
何自芳在厨房门口只看了一眼,便立刻走开了。她是个很精明的人,立刻打算回家去自己喂饱肚子,不打算再陪倾倾饿着。再铁的交情,也不用在这个时候陪着挨饿。
沈倾站在厨房门口。
厨房里抽风机声音很吵,正在做菜的人没有发觉她在背后看着。
他还穿着一身套装,新版的Armani,刚刚从空调强劲的办公室出来,连衣服都没来得及换,围裙都没来得及扎,已经在锅沿忙碌。
他知道她已经等了很久,一定很饿了。
他在不久前还对自己说,一定要让她幸福,再也没有一点点痛苦,为什么却这么快就让她饿肚子。他一路上都在自责跟这里的经理交代得不够细致。
为了快一点,他把炉子开到最大。熊熊火焰,将他整个人都笼在火光中,耳侧有汗水往下滴。
厨房里其他的人早已被清空,连店里其他的客人都已经被劝走了。
今晚,他只想再为她做顿饭,一如七年前无数次中的任何一次。
这样,他会有种恍惚的错觉,觉得她还是自己的。
她还是那个靠在他身侧,腻着他点这点那吃的倾倾,在他皱眉嫌她胖的时候发脾气不理人的倾倾。那时候,他真的是有点为她的脾气而烦恼的,她常常会毫无征兆地生气,把好好的气氛搅得一团糟。她可是不止一次打过他,耳光就甩过好几次。
可是现在,谁都想象不到,他有多么希望倾倾再来跟他发一次脾气。这七年当中,想了多少次。
他多想倾倾在他怀中打他骂他,然后他一定不还手。他只会吻住她,任她打骂。他知道他们都受了太多苦,他愿意把自己的苦封存起来,然后任她发泄。
脸上的汗流下来,他怕脏到锅里,急急脱下外套扔到旁边地上。还是有点热,他扯开自己Gucci衬衫。扯得太急,掉了一颗纽扣,一跳一跳蹦出去好远。
因为火大油热,而他久已不碰炉灶,一不小心一大滴热油跳出来,溅在手臂上,很快起了泡。可是他还急着做其他的事情,根本顾不上,后来在水池边洗菜时一蹭就破了皮,他卷起袖子低头用唇吸了一下,接着继续做事。
沈倾在背后看见这个动作,心头狠狠一疼,也狠狠一荡。她知道再看下去自己剩不了几分清醒,所以当机立断转头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