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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手写他右手写爱 作者:楚妆
《左手写他 右手写爱》主人公沈倾是一个善良、散漫、优柔寡断,却拥有自己事业和独立情怀的新时代女性。她恋慕的傅辉是一个热爱音乐、向往自由却还没找到生活重心的男人。沈倾刚从国外回来时,因为不熟悉国内情况,遇到了当红偶像明星欧阳昕而不自知,虽然欧阳昕是一个完美型的男人,但沈倾认为自己与他有代沟和巨大的文化差异。沈倾就在这两人之间兜兜转转,左右为难,随着故事的推进,傅辉意外早逝,沈倾和欧阳昕最终完成了“满分爱情”。
第一章
人潮人海中,又看到你。——黑豹《无地自容》.
我曾无数次想象过与傅辉的重逢,然而无论如何都不是以现在的这一种方式。
大学毕业时,在我悉心经营如何给他一个深刻的离别留念却得知他早已离去的一刻,在我恍然惊觉是他故意告诉了我错误时间的一刻,我已经开始千百次地想象会如何与他重逢了。
有时,会是趾高气扬的我,身边最好有体贴的丈夫或男伴,甚或一双儿女,遇见了独身一人而无奈落魄的他;也有时,会是孤单的我,遇见他与他的娇妻幼子,恍惚得自己不知身在何处。我乐于去细心揣摩每一个细节,包括我那时会穿什么样的衣服鞋子,以至于在挑选衣服时,我时常便会想象,若穿着这件衣服碰见他,够不够好看,够不够搭调。
还是有点咬牙切齿的吧,所以,也许我很不愿意再碰见他。
今天跟老友何自芳出来吃饭。酒足饭饱,她却意犹未尽,于是拉我来到一家酒吧,说要跟我叙叙旧。我进来的时候并未往周围多看,安静地坐下来,要了一杯柠檬水,默默地看着自芳喝酒。这家酒吧是怀旧风格的,灯光似有似无,自芳的脸隐在暗处,她身后半垂的窗帘被换气机卷得轻轻晃动,一切都仿佛还在昨夜的那个旧梦中,从来未曾苏醒过。疑真疑幻间,一个清亮略带沙哑的声音由身后响起来:“人潮人海中,有你有我相遇相识相互琢磨…”
这是黑豹一首歌曲的《无地自容》。
我永远都记得他的声音。容颜易老,世事多变,可是,我永远记得他的声音。我在那一刻僵住了身体,转头向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
我看见他一边抚琴,一边对着麦克风低唱。如泣如诉的歌声,在这间空旷的大屋子里缓缓回荡。他坐在一张折椅上,却仍是有些疲累的样子,面目间颇有些风尘之色。头发已经很长了,甚至于掩住了他那双光彩夺目的眼睛,也许这就是他想要的吧,他一向是个低调的人。
我这才开始向四周打量,原来这酒吧的一侧设了一个小小舞台。可是外行如我也知道,恐怕是落魄的乐者才会到这里来。
我心底的震惊无以复加,待对面的自芳唤了数声我才回过神来。她一边给自己斟酒一边轻笑着:“不会吧,你在英国就没听过人在吧里唱歌?一回来不但馋得不像话,处处都没见识了。”她说完笑着抬头看我,却在目光与我相交瞬间收了笑意。我想,我那时的神色一定很可怖。
她迅速抬头向台上看了一眼,盯着我的眼睛问道:“这难道是你的…”她把声音放小,拿口型比出了“傅辉”两个字。
自芳果然了解我。我自己都能感觉出脸上的神情有多么古怪。我点点头。
她“哈”了一声,不由人不惊异啊。“你打算怎么办?过去相认?唱一出《武家坡》还是《汾河湾》?”自芳就是这样子,天塌下来也不忘记刺它两句。我却没有心情跟她磨牙,猛摇头之后留下一句“我先走了”,人就朝门外冲。
从没想到会在A城碰到他,对没有准备或没有能力面对的事情,懦弱的我通常选择逃避。
台上的歌者正唱到“人潮人海中,又看到你,一样迷人一样美丽。”我低着头,捏紧我的大衣,让舒适的羊毛绒吸掉手心的冷汗,冲出门去。
深秋的A城还是很有些冷的。我呆呆地站在那里,望着热闹繁华的道路上熙攘的人群却无一相识,一边想着“怎会这般冷”,一边又叹着“怎会在这里遇见他”,像做梦一样。
冷风终于让我清醒了些。等我意识到大衣可以穿到身上御寒,而不必抱在怀中埋没时,自芳已经出来了。
她却并没急着问我什么,反倒先笑我:“碰到谁也免不了你的账啊,小姐。你就是欧阳昕的前女友,买东西也要付钱的。”我一撇嘴:“回头还你,看你那小气样儿。欧阳昕是谁?”
“我看你是真落伍了。回头到我办公室一趟,我编的杂志半月一本,我看你得读完近两年的才能补上课,不至于让人嘲笑。至少该把新上位的少女杀手认全一点啊。”
这回轮到我笑了:“自芳,你不看看自己白头发都要长出来了,还杀手呢。我姐的宝贝儿子那才是少女杀手,学校里一堆女孩子踩着前辈血泪往上递情书,我姐都愁死了。”
年纪,绝对是我们这个年龄段的女性衡量亲疏的试金石。我和自芳,就是过了这个试金石的考验,可以互相嘲笑年纪的好朋友。
我们再也没有提“傅辉”,一路沿着少女杀手这个话题聊下去了。
进了家门,我扑倒在床上,感觉身体像虚脱了一样累。十年了——同窗四年,分别六年,还是要耗尽我全身力气才能够与他对抗,哪怕只是看一眼而已。
等力气恢复一些,我立刻拨通了自芳的电话。
“喂,我就知道你有话说,说吧。”自芳那边音乐震天响。
“你在哪里?”我很是狐疑。
“我在舞厅门口。刚才没有玩尽兴,打算再赶一场。”她毫不掩饰对我的控诉。
“一个人有什么好玩?回家吧,早点睡觉。”
“你怎么知道我一个人?我现在有帅哥相陪。”自芳显然对我怨恨颇深。
“你骗谁啊?你这重色轻友的家伙看到帅哥还肯接我电话?快回家吧。”
半小时之后,自芳终于回到家,拨了我的座机过来。
我决定直入主题:“你说,在那么小的酒吧里面唱歌,是不是很落魄的一种表现?”
“你打算上演花园赠金还是雪地送饭?我可跟你讲,那些把人都贴给穷书生的小姐们没几个有好下场的,就是最后能平平安安做个状元夫人,也保不定后半生淹没在三妻四妾中一起看人眼色。”
“可是,可是…”
“嗯,我也知道是劝不住的。你自己想清楚。”自芳一边推脱责任,一边给我施加压力。
“自芳,”我阻止她的金玉良言,“我们是朋友不是,不就是这样没主意的事情才找朋友商量吗?”
“好吧,听你整整叨念了六年,我现在都觉得傅辉这名字像熟人了。你真要是想帮他呢,也可以一试。”自芳沉吟了一下,“你不是小有一堆读者吗?”
“那得多谢您栽培。”我不失时机地表达一下发自内心的谢意。我在英国读书的五年里一直坚持写作,但若是没有自芳在两年前做上她所在畅销杂志的副主编,恐怕我一辈子也就只能写写每年的阅读量是个位数以下的关于英国文学的论文了。
“挑几首你的诗给他唱,你不是说他自己就可以谱曲吗?诗歌本就是拿来唱的。你若肯用心到实处,就再特地帮他作几首词,利用你的小小知名度广告一下,他要是真有天分,这机会就足够了。我看你那一堆读者群,正适合听他这种脑筋还不太清楚的调子。”
自芳的话如醍醐灌顶,使我暗暗感叹这社会大学果然就是比什么洋文凭都管用。我立刻不失时机地顺竿爬上:“到做宣传的时候,还要仰瞻何主编您的马首。”
何主编听惯了生意场上的奉承,无喜无怒。她云淡风轻地说:“唱红了,将来是我们求着他;唱不红,你以后也别再半夜三更跟我哭诉什么公子怀才不遇。”
我连连称是,再加连连道谢。放下电话,立刻从床上爬起来,开始兴奋地构想这次我能为他做些什么。
生活绕了这样大的一个圈子,却又回到了最初的起点。
还记得那时在校园里,也是我为他填上词,然后兴冲冲地坐在一旁看着他或在柳荫下或在舞台上演唱。那时我的眼中再也看不到第二个人,满眼满眼都是他静静唱歌的样子。大家都说他演唱时表现力丰富,动情处他会大叫大喊,会吼到声音嘶哑;可是,在我眼里,他一直都是安静的,仿如惊涛骇浪下沉静的深海,没有海面上那些波涛与浪花,只有纯净绚丽的珊瑚在暗如黑夜的海底静静地发出璀璨的光芒。
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如今呢?如今我收起近乎愚蠢的自恋,谦卑地观察着这个大千世界,可以将每一个看见的人都放入眼中细细揣摩。我的眼中,再不是只有他一个;然而,这么多年之后,内心却还是只能走进这一个人。
想到这里,我轻叹口气,翻出我们的同学合影,又一次凝望着他的面孔发呆。
四年的时光,我们原本有很多回忆,可是他一点点给我毁去,在我还没来得及察觉的时候。到最后,竟然只剩这一张全系的合影了。
我仰靠在椅背上,觉得想起这些是应该有流泪的感觉的。可是,现在却一点也没有。经历了六年来的这么多个夜晚,人已经慢慢麻木了吧。
第二天下午便有一个叫肖梅的女孩子跟我联系,说是一家唱片公司的代表。我不由感叹自芳的能力与义气。肖梅很是客气,还一直宣称读过我的诗,客套过后,我们面临实际的问题:如何与傅辉联系?
我没打算让他知道我的存在,那么,只好请肖梅帮我这个忙。我告诉了她那家酒吧的地点,然后让她们去打听傅辉,只说是有人听了他唱歌而欣赏他就是了。至于工作上的事情,我一点也不担心,反正我一直都用笔名。
我心里深深知道,如果直接摊开了跟傅辉谈,他多半是不会接受我这个人情的。以他当年的性格,是肯定不会;而现在,时隔六年,也不知道他变了没有。
一周之后,肖梅给我送来了十数首傅辉弹好的曲子和排好的谱子。他擅长吉他,钢琴也弹得不错,而我是一样乐器都不会,连五线谱也不懂,所以一向是他哼出调子我当场填词的。而如今,我只好把谱子扔进垃圾桶,模糊地跟着他弹出的钢琴曲来找感觉。
很有几首似曾相识。看来他的境遇真是不顺利,连大学时候作的曲子到现在都没有发出。
在学校的时候也偶尔有人想买他的曲子,可是最后往往因为创作理念不合而无法交易。对这类事情,傅辉向来不肯变通。我自己也是个很坚持的人,但那只限于原则问题,其他的事我一向随遇而安。对于创作,我则一直当做娱乐,所以写出来的东西要有什么反馈意见,都是让改什么就改什么,恨不得全权交给对方修改才好;而他就不同,对他来说,创作是抒写灵魂的一个过程,很难让他为了商业原因而同意改动。大学的时候为了买一把好的电吉他,他可以同时打三份工,累得话越发少了,却既不肯卖自己的作品,也不肯向父母求援,虽然他家境优越。
我们几个好朋友常常会说,他就是有种近乎偏执的骨气。而这些,也都是这么多年还让我对他念念不忘的原因吧。
我填词一向很快,这次尤其用功。几天之后,我已交了三首让他们先去试唱,看效果如何。好的话再接着填后面的。
日子过得飞快,在我几乎要绝望的时候,一天中午,肖梅忽然打电话来说明天下午录音。我问准了时间,到第二天特意估摸着录音已经开始了才过去。
我看见傅辉的时候,他正全副武装在那里唱歌。演唱室和设备室之间是一道隔音墙,墙上有半壁玻璃,我坐在那里,刚好可以看到他。可是他在灯光下却注意不到在暗处的我。
我刻意远离玻璃窗,将自己隐在阴影中。他的声音由调音台清晰地传过来,却仿佛隔了千山万水:“我以为爱是种情绪存在我身躯伴随我呼吸却原来爱只是你的乐趣陪伴你游戏可随时放弃如此而已我不是不能忍受你把爱情当做游戏我只是不知为何它与我没了干系旧日的温存欢笑的伴侣为何你再也不肯提即使是游戏你也不愿意让我再陪伴你”
由电器设备中发出的声音,即便再响亮动听,还是跟真人的感觉很不一样。再加上音效师的特殊处理,更让我觉得遥远了,反倒不如那晚在酒吧初见他时觉得亲切。
所有人都看着他,关注着他的每一个音调每一声气息。一直都是这样,他在唱歌时向来是目光所聚的焦点。可是,我还是喜欢他坐在我跟前,抱一把声音低低的最普通的木吉他,就唱给我一个人听。
我还在思绪恍惚,却忽然发现傅辉已经开始摘下身上的设备,随即意识到音乐已经停止。我一惊,抓起手袋就往外走。走到电梯口,又意识到可能会等挺长时间,慌乱的我转身就拐进了楼梯口。
走进楼梯又不能往下走,生怕会在楼下碰到他。于是我只好沿着楼梯往上走去。好在这层已经颇高,不一会儿竟走到了顶。我拉开一扇重重的铁门,门外阳光刺眼。
这栋高层特地将楼顶用玻璃封起来做成一个观景台的样子,中间零落地摆着几张桌椅。下午的太阳正毒得很,明晃晃地映在眼里,配着白色的沙滩椅,让人恍觉是在海边。
我喜欢太阳,毒辣辣赤裸裸的最好,让人疑在假期,忘记身边的烦乱。
然而,我还是忘不了他。我走向玻璃墙,想要向下观望。
走到一半时才意识到一张椅中躺着一个孩子,身上还穿着校服,显然是翘了课出来的样子。我看他时他正好也听到响动睁开眼睛。四目相对一瞬,我内心尚惊魂未定,勉强挤出一个笑容算打过招呼。
我靠在玻璃墙边,望着楼下烟尘中的蚁穴蜂衙,却一点都唤不出“笑煞昆仑顶上人”的超脱感,反倒又是紧张得手心微微出汗。不知道隔了这么远的距离,我是不是还能认出他。不知道他多久才会出来,才可以让我放心回家。我已虚脱得坚持不了多久了,无比怀念混乱的家里那张温馨的床。
身后传来那孩子的声音:“你在找人吗?”
我愣在当场,想想这句话真是难以回答:我是在找人还是在避人呢?好在问话的只是个孩子,糊弄一下算了。
我支吾着转过身来,看见一双半眯着的眼睛在秋日暖阳下闪着温柔的光彩,竟有种直看进人内心的力量,那眼神中的纯洁与坚定让我有一瞬间甚至在恍惚:是不是遇到了丘比特,是不是老天爷终于可怜我要给我一个童话中神灵的帮助。我老老实实地说:“这个问题太难回答了。”
“喔,”那眼神中有一点失望,“我还以为你在找你的情人。那么,你谈过恋爱吗?”
我本来应该为这么隐私尖锐的问题惊讶得张大嘴巴甚至愤怒,可是我对着这样一双眼睛却生不出气,反倒是认真想了想,然后答道:“那要看你怎么定义恋爱。”
“嗯,我说的就是最普通的那种,两个人相爱,互相表白,然后一起分享生活,互称对方为男女朋友。”
“如果这样定义,那么,还没有。”我的语气中带着些沮丧。
“喔?”他显然十分惊讶,惊讶得让我意识到自己看起来有多老,“那么,换个角度,你上中学时喜欢过周围的男生吗?你对早恋怎么看?”
我直到这时才恍然大悟,这一定是个被早恋问题困扰的中学生,所以翘课来这里散心兼思考。想想我自己上中学那会儿,也是整天满脑子古怪想法,困惑得以为自己天生就是个哲学家。
我忽然觉得自己肩上有了责任,似乎是教育下一代的责任,也可能是惺惺相惜的过来人的感叹,虽然我其实也不懂什么。于是我暂且放下傅辉,在这早熟的少年旁边找张椅子坐了下来。
我听见自己像一个古董那样却发自内心地说着:“其实,我并不反对早恋,也不觉得真正影响学习的是它。可是呢,我却觉得人在年少时各方面都是极不稳定的,我在高中时疯狂喜欢的明星现在回头来看一点也不可爱,所以…”
那少年“哈”地一笑打断我,问道:“说说看,你喜欢的明星是谁?”
我总觉他话中有一丝促狭的味道,于是有些不好意思起来。想到过往却又让我泛起甜蜜的感觉,仿佛回到了那些青葱岁月。“颇有几个呢,比如说,流川枫,我迷死他了;还有紫龙,我也喜欢。现在回头来看觉得很可笑啊,樱木那么可爱,我那时怎么就偏偏喜欢流川枫呢;至于紫龙,嗯,真做作。”
“有没有真人版的。”
“那你可能就不认识了,都是…嗯,以前的明星了。”我不忍心用“过气”这个词,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比如郑之华,就是常在武侠片中演男二号的那个,他好帅喔…”我情不自禁地做出无限神往状,“嗯,不过这个么,我到现在也还喜欢,不能用做教育你的例子。”
他似乎是凝神想了想,点头道:“郑之华确实是不错的,演技好,外型好,为人也好,没有能够大红大紫只是运气问题。原来你喜欢这一型的,深情款款还要一身正气,老派!”他笑着斜睨我一眼,眼内说不出的俏皮与风情,“那你肯定也是孟杰宇的粉丝,他是这一型里最走红的,现在也还常做主演。”
我轻轻摇头说:“不,我就喜欢郑之华一个,后来的,再好也不喜欢了。”我觉得有点意兴阑珊,站起身来又走到玻璃墙边,瞬间忘记了还担负着要教育一个早恋少年回头的重任。楼下人来人往,我终于不得不承认即使傅辉出现我也未必能认得出来。还是在这里静静休息一阵便离去罢。
我依旧回坐到沙滩椅上,半躺下去,想起刚才的话题,也不知怎么就来了兴致,有好多话想跟这个少年说,虽然心知他多半不明白。“你看过《倚天屠龙记》没有?”我问他。
“看过电视。”
“嗯,可惜我没看过电视,不过我想这一情节电视里多半不会演吧。杨不悔喜欢一个糖人,张无忌半夜里去给她偷回来,不悔不舍得吃,拿在手里化掉了,心疼得直哭。后来他们又买了更大更好的,可是不悔却再也不喜欢了。她就只喜欢最初拿在手里化掉了的那个,再也回不来了。”我忍不住叹了一口气,“其实你可以看看书的,跟看电视的感觉很不同。”
“那么,人生初次的恋爱,不管它是不是被人们接受,是不是也像那个糖人一样?”少年眨着眼睛问我。
我一下愣住。
第二章
不是我不明白,这世界变化快。——崔健《不是我不明白》.
我再三后悔跟这个素不相识的少年讲这么多废话,尤其我自己是个如此失败的例子,却还妄想去教育别人。
我摇摇手,站起身说:“我觉得你应该跟你的老师或者父母谈,坦白说我在感情上不是一个成功者,所以你听我的话只会越走越糟。”
我急急想要摆脱这里的责任,那少年却微笑着问我:“怎么称呼你?”
我边逃边扔下一句:“不必了。好吧,我姓沈。”悔得肠子都青了,生怕人家父母师长会点着我的名字骂我。
那少年却仿佛明白我所想,隐隐的声音由背后追上:“不问问我的名字,你会更加后悔。”
现在的少年人,都自信得这么不知天高地厚吗?
据肖梅说,唱片公司和傅辉对我的词反映都不错,于是我开始着手填后面的几首。
傅辉没有跟我联系,我心里还是有一点点失望的,他就真的一点都没有疑心吗?当然这也怪不得他,恐怕他到现在都还不知道我已经回国了。
等我把词全交上去时,已经是冬天。再也没什么适宜的室外活动可做,所以自芳隔三差五就叫我去跳舞或唱K。自芳乐感极好,唱歌十分动听,跟我这个五音不全的刚好形成强烈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