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专属,就不弹给你听了。”林向屿哈哈大笑。
“切,谁稀罕?”
胡桃白了林向屿一眼,抓起桌子边的蛋糕,狠狠一口咬了下去。
“你不减肥了?”林向屿惊奇地问。
胡桃这才正经地沉默了一下,然后告诉林向屿:“我……不想跳舞了。”
林向屿并没有问她原因,只是耸耸肩,“好吧。”
有什么原因呢?胡桃低下头微微笑,她只是突然找不到继续跳下去、努力下去的理由了,无论怎么做,都无法真正理直气壮地站在他身旁,那为什么还要给自己无谓的希望呢?
短短的重逢,然后长长的别离。那才是他和她。
无论胡桃想还是不想,她的腿伤渐渐好了,已经到了盛夏。林向屿闲着没有事情做,去新东方报了一个托福强化班,每天上课到七点多,饿得他两眼昏花。
“你要出国吗?”胡桃诧异地问。
“学着玩呗,”林向屿耸耸肩,“反正我英语不差,托福高分可比四六级证书管用多了。”
“不要给我说四六级啦,我们学校只要求三级,我考了三次都考不过!”胡桃捂着脑袋头疼地说。
“不是吧,你当年高考英语多少?”
胡桃别扭了半天,心不甘情不愿地吐出一个数字:“二十七。”
林向屿笑得差点摔下椅子,胡桃扬起手作势要打他,这时林向屿的手机短信声滴答响了两声,林向屿打开来看,然后沉默了。胡桃心思玲珑,大概猜到了:“韩予笑?她还在生你的气?”
“嗯。”
“抱歉,我……”
“干吗说抱歉,你又没做错什么事。”林向屿白了胡桃一眼,将手机放进兜里,“我和她之间,也许需要好好谈一谈。她觉得我生命中比她重要的人实在是太多了,你和水墨,死去的,活着的,她谁都比不过。”
“向屿……”
“其实我觉得她说得也没有错,”林向屿垂下眼,用手捂着面前装着冰镇柠檬的杯子,“人心也许就像一块蛋糕,切了太多块,那么分到每个人手里的就只剩很小的一点了。”
胡桃用勺子舀了一口奶昔,又冰又甜的口感在嘴里融化,“向屿,这几天其实我一直在想。”她顿了顿,鼓起很大勇气才将后面的话说出,“要不,我们不要再见面了吧。”
林向屿猛然抬起头看向她。
“其实不是韩予笑的问题,换成谁都会介意的,我很开心你在水墨之后还能喜欢上别的人,我不希望你们两因为我而不愉快。反正迟早会有这么一天,不是吗?”
这九年来,她也时时刻刻等待着这一天。
“开什么玩笑!”林向屿伸出手弹了弹胡桃的额头,“胡桃,你知道的,有些人陪你经过过生命中某段特定的时期,那么之后的那些人再好,也无法代替。”
谁还记得年少的林向屿?谁还记得年少的胡桃?
有些时候,我们告别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段再也无法回去的时光。
那日之后,林向屿再也没有向胡桃提起过关于韩予笑的话题,只说等八月底回校两人见面后会好好谈谈。林向屿回学校后依旧和胡桃保持联系,但是对此事闭口不提,当胡桃咄咄逼人地提起时,他才无奈告诉胡桃:“我和她分手了。”
他不想让胡桃愧疚,一直解释说是两个人之间的问题,再加上最初水墨的问题,这些都是隐形的炸弹,只是忽然之间全部引爆了而已。大学里的恋情似乎大多都是这样,好聚好散,人越长大,就越难遇到真爱,越难将全身心交付给一个人。
是世界变了,还是我们本身已经变了?
“我想过的,要好好珍惜她,好好待她,我甚至已经打算就在这里找工作,陪着她,就此一生。”
为什么会这样呢,她心爱的男孩的情路总是坎坷。
林向屿同韩与笑分手后,消极了很长一段时间,虽然他极力掩饰不让胡桃发现。十二月的时候林向屿参加了托福考试,半个月后拿到成绩,高得连他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给胡桃打电话过去的时候北京正飘着小雪。有些念头,就是这样莫名其妙地冒了出来,他告诉胡桃,自己想要去美国。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忽然想要去看一看,我所见过的只是这个世界极小的一部分,我想要看得更多,走更多的路,遇见更多的人。”
大三下学期,林向屿考完GRE,开始着手申请去美国读硕士的事。胡桃退出舞队,继父提前为她联系好本地的一所重点高中音乐老师一职,工资不高,但是清闲没有压力,这对一个家境富足的女孩子来说,应该算是理所当然的安排。
他们在各自的命运上行走,越来越远。
大四那年三月,林向屿收到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的录取通知,同年六月,他穿着学士服在学习了四年的大学里拍照留影,正式毕业。这天夜里,在全院的散伙饭上,韩予笑喝得烂醉,一个人在饭桌上放声大哭起来,所有人都心知肚明地将目光投向林向屿,林向屿放下酒杯走到她身边,轻轻地拍着她的背。
散伙饭结束后,林向屿背着韩予笑回去。夏夜的风是舒爽的,吹在两个人脸上,她趴在林向屿的背上呼吸均匀地睡着了,蝉声惊不动温柔的两个人。林向屿不知道走了多久,忽然听到了韩予笑的声音,她一声一声地呼唤着他:“向屿,向屿。”
当初军训时长发浅笑的女孩子,正隔着四年的时空,遥遥的在彼岸唤了一声他的名字。
向屿,向屿。
满是遗憾,满是哀叹。
谁也没有错,可是有些爱,注定无法抵达终点。许过的愿,看过的流星,他们曾经十指相扣,却只能到这里。
(7)
洛杉矶和北京之间隔着十五个小时的时差,林向屿和胡桃依然同大学时一样一周联系一次,对着各自的天亮说晚安。林向屿刚刚抵达美国,诸多不习惯,但是每天做实验写报告,大大小小的考试,一年时间竟然转眼间也就过去了。第一年暑假他并未同别的留学生一样回家,他在硅谷找到一份很难得的实习,每天上班可以看到谷歌,微软等传说一样的公司,林向屿打电话告诉胡桃:“就像是在做梦一样。”
十年前,他们还只是在课堂上偷偷翻着漫画书,放学吃路边零食的小小少年,而如今,他行走在异国他乡,她已经被恭敬地称为老师。
这十年来,他们所经历的一切痛苦,好似沧海桑田,那些出现在他们生命中的人,来来去去,或许还会回来,或许人海再难相遇,自始至终陪伴的,也不过是彼此。
这年冬天,胡桃没有事先通知林向屿,在洛杉矶机场给林向屿打了一通电话。就像当初他猝不及防地出现在她的病房门口一样,他惊喜得说不出话来。
加州的冬天还算温暖,天空依然澄澈,夜晚星星点点。林向屿开车去中国超市买了一大堆材料做菜给胡桃吃,两个人放着音乐喝着酒涮火锅,胡桃打量着他,想着原来这就是他的异国的生活。
虽然孤独,但是收获良多。
“我开车带你出去玩吧,你想去哪里?纽约?奥兰多?”
“不去。”胡桃摇摇头,“我想看雪,我想去最北边,和加拿大交界的地方,那里不是有五大湖吗?”
“初中的地理了,亏你还记得。”林向屿并未说不好,只是无奈地摇摇头。
两人说走就走,第二天买了一车的储备粮就上路。车子在路上行走了三天之后,胡桃才意识到自己随口指出的地点离加州实在太远,她有些诚惶诚恐。
“没关系,你难得来一次,而且今年毕业之后我也打算回国了,就当做纪念吧。”
好在一路上风景已经有了北方的标志,白桦树都成了荒芜的一片,白茫茫的雪簌簌簌簌向下落,不放歌的时候,车里也能听到车窗唰唰的声音。这样的景色看多了就会让人觉得心底发麻,胡桃不禁发问:“我们还要走多久?”
“我也不知道。”林向屿将车停下来,仔细辨别地图上的位置,“应该是这条路没错。”
然后两人再次上路,硬着头皮又开了三十多公里,根本看不到小镇,更别提在网上预订的酒店了。时间尚早,可是天色已经很诡异了,能见度越来越低,雪花越下越大,有点像暴风雪,或者冰雹。
“要不要停下来看看?”
胡桃话音还没落,发动机忽然熄火,只听到轰隆一声。林向屿低声咒骂了一声,打开车门下去一看,果然不出所料,轮子陷入雪中,无法再继续行驶。他赶紧掏出手机,可是坏事连连,这里没有信号。
“都说T-mobile信号不好,“他苦笑一声,扬了扬手中的手机,推着胡桃进车里,“别被冷着了。”
“现在怎么办?”回到车上后,两个人被冻乌的唇色才渐渐恢复,胡桃先开口问道。
“别担心,我一路上都有和朋友们保持联系,他们联系不到我们,自然会报警。再说了,运气好一点,遇到别的车我们就搭着回去了。”林向屿宽慰她,只是没有告诉胡桃,这样冷的温度里,他们两个人也许无法支撑到救援的到来。
林向屿担心油不够,不敢把车里的暖气温度开得太高,好在两个人每到一个城市都添加了干粮,暂时倒不用担心饿肚子。两个人在车里枯坐几个小时后,终于忍不住睡意,将车椅放下来睡着了。
第二天,胡桃被冷醒了,睁开眼睛,林向屿正把手搁在方向盘上,死死地望着前面。
“怎么了?”
“没油了。”他扯出一个笑容,麻利地脱下身上的衣服给胡桃披上,“冷不冷?”
胡桃赶紧把衣服扯下来,硬是要塞回给林向屿,两个人对峙良久,林向屿恶声地吼了一句:“别闹。”
然后他们试图打开车门,才发现已经被一夜的大雪封死了门,除非从窗户爬出去,不然没有办法出去了。外面更冷,两个人都打消了出去的念头,只把车尾的食物搬出来,都已经冷得咬起来十分吃力了。
“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东西了。”胡桃笑着扬扬手中已经冷掉的披萨。
林向屿无奈地扯了个笑容,“高热量的东西我们都没买,现在后悔了吧?”
饭后两个人无所事事,低温下又不敢再轻易睡去,胡桃一边搓着手一边说:“我给你唱歌吧。”
“隔了这么久你还在哪里走,是否迷失回家的路,牵挂跳在心口,有爱不能远走,时间不停走,爱却在那里留,我的路就是你的路,情陷爱的出口,为你我舍得走,我的爱就是你的路,你的家就是我的家,无论回家的路有多遥远,你我一起走。”唱到最后,都能觉得有雾气从嘴里冒出来,胡桃又低声近乎是在念出来,“无论回家的路有遥远,你我一起走。”
车子内和外面漫天的风雪一起沉默,这是胡桃此生见过最壮阔的雪景,却正一分一秒地剥夺着他们的性命。
“向屿,”她想了想,问他,“如果我死了,你会不会哭?”
“胡说什么不吉利的话!”林向屿白了胡桃一眼。
“我是说真的。”胡桃异常认真地问。
“……不会吧。”他终于不情不愿地回答。
胡桃上一次看到林向屿的眼泪,已经是六年前的事了。徐水墨葬礼结束后,他一个人走了很远很远的路,胡桃一直偷偷跟着他,然后看到他用手撑在一棵树上,一手捂着眼睛,她知道,他正在哭。这些年来,胡桃对此事只字不提,却常常在梦中梦见那个场景,她要很努力很努力才能克制自己不冲上前去,紧紧地抱住他。
“胡桃,我会让你活下来的,”他说,“我早就应该死了,可是你不能,我绝对不会眼睁睁再看着别人死在我的眼前了。”车内越来越冷,两个人说话都开始吃力了,只能不住地吃食物来补充热量,可是谁也不愿意主动去碰食物,量是有限的,他们都尽可能的想要留给对方。
“我的路就是你的路,情陷爱的出口,为你我舍得走,我的爱就是你的路,你的家就是我的家,无论回家的路有多遥远,你我一起走……”
这些年来两人相处的一幕幕在胡桃低沉的歌声中历历在目,清晰如昨,少年和少女一路走来,他一直是她活下去的动力,如果他死了,她又怎会苟活呢?
他说当她一世兄弟,胡桃觉得困意越来越明显,全身的力气都已经被掏空了,在睡去前一刻,胡桃想,啊,原来已经是一世了。
如果有下一世,林向屿,我们还是不要再见面了。
所有的爱意,所有的回忆,今生今世已经足够,再也没有力气重新来过一遍了。
“胡桃,胡桃!”
等胡桃睁开眼睛,林向屿才终于松了一口气,刚刚抱着胡桃为她取暖的手这才放开来,“都告诉过你了!不准睡觉!”
胡桃扯出一个勉强的笑容,她人瘦,体质本来就不算好,她吃力地坐起来,接过林向屿递过来的食物和水大口吃了起来,“你说,他们会来救我们吗?”
“这里是美国,人命无价,相信我,他们会来的。”
胡桃点点头,两个人都不再说话。
一直到夜里,大雪终于停了,昏昏欲睡的两个人忽然被刺眼的黄灯吵醒。林向屿急忙打开车窗,让胡桃先走去,大声地喊“HELP”,一边喊,胡桃觉得自己的热泪一边流了下来。
八九十个小时的孤立无援,他们差一点点就命丧于此。在漫长的寒冷里,他们的心意是想通的,他们之间的羁绊,早就不是三言两语可以说得清楚的,他们所并肩走过的风雨、暴雪、阳光、雨露,四季之外的另一个四季,好似爱过了上千个轮回。
用生命去爱一个人,将所有交付于他,大概也算是不枉此生了。
(8)
硕士生毕业后,林向屿回国来自己创业。名校对口专业毕业,有硅谷实习经历,而且他有大笔的启动资金和父母牢固的关系,所以公司的运营还算轻松,很快就上了正轨。
他们已经到了二十六七岁的年纪,周围的人都开始谈婚论嫁起来。林向屿实在疲于再重新经营一段感情,父母催婚催了好多次,他便答应去跟着相亲。家世模样都是双方挑选过的了,林向屿抱着要是不太糟糕就在一起试试的心情赴宴。在酒店看到来人时,女方先忍不住惊呼了起来:“林向屿?”
是世界太小还是命运太奇妙?林向屿的相亲对象竟然就是初中时胡桃的好友,暗恋过林向屿很长时间的程丽颖。
林向屿对她一直没什么印象,女大十八变,他更是没办法认出她来。
“这样也好,我们重新认识吧。你好,我是程丽颖。美丽的丽,聪颖的颖,很俗气的名字吧?”
重新来过,新的人生,林向屿忽然觉得这样也未尝不可,回到最初的时候,没有徐水墨,没有韩予笑,只有无忧无虑的少年郎。
“你好,我是林向屿,向南的向,岛屿的屿。”
他是程丽颖第一个喜欢的人,虽然后来她几乎将他遗忘,爱上别的人,谈过一两次恋爱,但是缘分一事,谁又能说得准呢?
他们开始正式的约会,看电影,逛街,打网球,吃烛光晚餐。
胡桃也被这个消息吓了一条,她和程丽颖重新有了联系,一起逛过几次街,深夜回到家里,给自己冲了一杯碧螺春,香味萦绕,要隔了很久才能体会到那其中无与伦比的浓。
命运再一次把他推向别人,连胡桃都能感觉到这是最后一次了。
他生命中的四个女子,徐水墨是春,温柔动人;韩予笑是夏,热烈短暂;程丽颖是秋,硕果累累;而她,她是白雪漫漫的冬,旷日持久,却无人想要为冬停下脚步。
林向屿的求婚戒指是他让胡桃陪他一起选的。程丽颖的手小,戒指没有现成的尺寸,林向屿付了定金回头没看见胡桃的人影,围着柜台走了两圈才发现她,正把收据递给店员。
“买了什么?”他好奇地问。
“一条项链。”她没回头看他,将店员递过来的盒子打开来,一件简单的银项链,中间吊着一小粒水晶,她翘着手指将它拈起来,抬头望向林向屿,“帮我戴上?”
她挽起头发,露出干净白皙的脖子,就好像十几岁的时候,扎一根马尾,坐在围墙上一晃一晃,林向屿不耐烦了,问她几时才能将它们悉数剪去。
后来她真的将长发剪去,又重新留长,烫过一次卷发失败了,又重新剪短再留。多少个春夏秋冬的交替,他们才走到了这里。林向屿有一瞬间的感慨,只得笑笑自己怎么也会悲春伤月,这是否也算是一种婚前恐慌症?
求婚,结婚,一切水到渠成。胡桃看着那颗钻戒想,命运真是不公平,她用尽一生想要追寻的人,徐水墨为之付出生命的人,韩予笑放声大哭也没有办法在一起的人,就这样,拱手让给了十五年前那个羞红了脸,扯着自己衣角低声说“怎么办,我大概,有点喜欢林向屿”的程丽颖。
林向屿的婚宴上,胡桃向他敬酒,真心真意地说:“祝你幸福。”
这是林向屿最后一次见到胡桃,她穿了一身裁剪得体的旗袍,只画了一双眉黛。最后一次,她再也不去奢望能够变成他喜欢的女子的样貌,简单的马尾,清秀的五官。
那天夜里,林向屿在熟睡中时,他的手机收到一条短信,上面只有短短一句话:我想要去一个有雪的地方。
第二天醒来,林向屿彻夜寻找,几乎掘地三尺,也没能找到胡桃。她是胡桃啊,林向屿他自己曾经说过,胡桃没有父母,亲人,朋友,她有的只有他。
从那天以后,林向屿睡觉再也不关机,可是他也再也没有收到过胡桃的消息。
而她对自己的爱意,林向屿也终于在胡桃这样一个决然的不辞而别中明白,她早已成了一个残废,最好的爱,最好的年华统统都给了他,除了他,她再也没有办法爱上别的什么了。
胡桃离开后的第三年,林向屿出差去北京,正好赶上本科大学校庆,在那里遇见了韩予笑。两个人随意地聊着彼此的近况,彼此都已成家立业,当初的爱早已过了保质期,在林向屿起身准备告辞的时候,韩予笑忽然开口问:“胡桃呢?你们没有在一起?”
忙忙碌碌的这几年,胡桃仿佛只是一个影子,在他烈火鼎盛的生活里越来越淡,偶尔想起,林向屿只觉得肋骨隐隐作疼,一阵一阵,让他无法呼吸,所以不如不再怀念,对自己好一点。
“我和她……”他想了想,搜肠刮肚,还是找不到一个贴切的词语,只好抱歉地笑笑,“我找不到她了。”
韩予笑抬起头惊讶地说:“你……”
她不知道该如何继续开口,因为眼前这个西装革令依旧潇洒英俊的男子,明明还在微笑,眼角却悄悄流出了泪水。
一滴两滴,啪嗒啪嗒,就像是琥珀,跌碎在大地之上,除了胡桃,再也没有人能够懂得这样的慈悲。
他和她纠缠在一起的生命,大把大把,却终于这样褪了色。
胡桃胡桃,他竟然再不知道她身在何方,是生是死。
——如果我死了,你会不会流泪?
——我不会。我会随你而去。
她在他的生命里呆了十五年。十五年来,她戴他送的发夹,将他的字迹模仿得惟妙惟肖,他带着她奔跑过大雨倾盆的街,站十几个小时的火车回去看她。他们喝过同一瓶水,通过或长或短的信,他发着高烧依然能背出她的电话,她帮他将衣袖妥帖地挽起,他们在KTV昏暗的灯光下对唱过情歌。他用第一份薪水为她买了双高跟鞋,她会做他所有爱吃的菜。
高中的时候他们一起看过一场电影,情节早已模糊,他只记得其中有句台词,Love means never having to say you're sorry。
她曾经从身后紧紧将他抱住,泪水浸湿了他的一生。
她是他的空气,久了,久了,竟然忘记了是在呼吸。
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天涯明月新,朝暮最相思。
朝暮最相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