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乔或许是独来独往了太多年,她不太习惯和人亲近,说甜蜜的情话。男朋友尊重她的独立,从来不勉强她做任何事。
她也终于成了别人口中的风云人物,在美国遇到学弟学妹,都兴奋地找她要合照。喜滋滋地说我们学校真了不起,出了两个知名校友,一个简乔,一个简桥。
时隔多年,终于再次有人将这两个名字相提并论。
而故事中的两个人,在彼此漫长的人生中,渐行渐远。

  No.5
我祝你美梦成真
她博士毕业那一年,简桥的乐队来温哥华开演唱会。
还是同当年一样,一票难求,高昂的价格后面标的还是加元,好在如今她终于买得起。这个时候,她的男友已经是未婚夫,她比以前开朗不少,当助教的时候,学生都说她和蔼可亲。
她把过去当作玩笑讲给未婚夫听:“以前想买他们的演唱会门票,但是真的太穷了,最便宜的也买不起,只好蹲在大马路上哭。”
未婚夫摸摸她的头,知道她一路走来有多么不容易,握紧她的手:“一切都过去了。”
都过去了。
演唱会那天晚上,温哥华在下雪,观众们热情似火,全场回响着他的名字:“简桥——简桥——”
“说起来,”未婚夫像是发现新大陆一样,“你们两个名字是一样的呢,也算是有缘分。”
她望着灯光耀眼的舞台,垂下眼说:“这算什么缘分,世界上那么多同名同姓的人,简乔只是最寻常的一个名字。”
未婚夫笑着说:“这个主唱太火了,我亲戚家几个女孩子都喜欢他,过年在饭桌子上还因为他大打出手,闹得鸡犬不宁。”
“是啊,小女生都喜欢这样子的。”
演唱会结束,乐队多年来从来不安可。这一夜却不知道为什么,主唱独自返场,只亮起细细一盏灯,简桥站在灯下,拿了一把木吉他,清唱了一首歌,那是他们乐队出道的第一首歌。
“我筑山川,我筑明月,我祝你好梦成真。”
这是简桥第一次在演唱会上弹吉他,她忽然想到多年前的午后,少年抱着吉他坐在天台的墙脚处,弹的都是她从来没有听过的曲子,可是时间久了,连她也能轻轻跟着哼了。
那天阳光灿烂,他把本子丢在地上,说:“喂,简乔,你帮我填个词行不行?”
在她记忆里,那是他第一次叫她的名字。
简桥,我筑山川,我筑明月,我祝你好梦成真。
安可结束以后,简桥回到休息间,一整场演唱会下来,他累得动弹不得,坐在椅子上等着助理来卸妆。工作人员约他们吃庆功宴,简桥睁开眼睛,又闭上。
“不去看看你的三好学生吗?”常玥走过来,有些挑衅地说,“听说她也在温哥华,特意选这里,不就是为了她吗?”
“不用了,”简桥失笑,“多少年了,你怎么还对她敌意那么大。”
“简桥,放不下的人是你吧,说出去真没出息,惦记了人家十来年,到头来,连见她一眼的勇气都没有。”
“我没有。”
“你骗人!”
简桥终于不耐烦,站起身:“那就当是我骗人好了。”
一瞬间,眼泪涌上常玥的眼眶,当初那个张扬跋扈的富家大小姐,也终于有妥协示弱的一天:“简桥,你还会想起她吗?”
简桥驻步而立,侧过头,一束光从天窗玻璃落到他英俊的脸庞上,他挑起眉头笑了起来:“你说谁?”
什么时候会想起她?每一次听到别人叫自己的名字的时候。
他变得越来越耀眼,他的名字红遍大江南北,每一次开演唱会,上万的人一起撕心裂肺地大声喊着,简桥我爱你。
他也多么想说一句,简乔,我爱你。
体育场外,简乔的未婚夫俯过身,为她系好安全带,汽车在雪中慢慢前行,她怀里的荧光棒,散发着越来越微弱的光芒,最终融入黑暗。
像你这样坚定的人,无论做什么事,都一定能坚持下去吧。
那你爱一个人,会不会,也爱一辈子?

  No.6
流光似你
许多年前,一个下着雪的冬天,少年打着哈欠,背着吉他站在教学楼的走道边,“噌”一声琴弦颤抖,路灯在一瞬间亮起来,他回过头,看见她的背影走入漫天飘雪里。
想过要保护你,为你击退所有苦难。只是后来人海茫茫,你去了哪里,我却再也找不到。
那把长柄黑伞,静静斜靠在墙边,雨水顺着地板蜿蜒而去,在阳光的照射下,一点点蒸发殆尽。仿佛从来没有存在过。
那些经年岁月里的爱意,就随风散了吧。
是哪一间教室、哪一场雨、哪一次告别,已经渐渐地,开始要忘记。
简乔。

  岁 月 手 札
这个故事写于2016年的冬天,我坐在飞往莫斯科的长途航班上,忽然想起这个故事。
飞机已经进入夜晚,身边的人都睡了,我拿出电脑重新看完这个故事,转过头去,趴在窗户上,觉得自己看见了星星。
接下来的旅程,我在俄罗斯看见了梦寐以求的极光,心想许个愿望吧,脑海里出现的,竟然是这个故事。
像你这样坚定的人,无论做什么事,都一定能坚持下去吧。
那你爱一个人,会不会,也爱一辈子。
简乔和简桥,最后只换得一句,流光似你。

  ◆长街怎敌千堆雪

  01 /
2004年的春天,学校池塘边的梨树一簇一簇全部开花了,风一吹,白色的花瓣落了满地,远远看上去,像是下过一场雪。
“呆子!”程程用笔杆戳了戳前面的冯跃的肩膀,见对方没有回应她,她便伸长了腿,冲他的凳子使劲地踹了两脚。
冯跃却还是岿然不动地坐在那里,程程便冲坐她身边的许意如眨了眨眼睛,许意如会意,“唰”的一声撕下一张便条纸,在上面写上“我是宇宙超级无敌书呆子”,然后使劲往冯跃的背上按下去。
他终于不紧不慢地回过头,抬了抬鼻梁上的眼镜,一本正经地说:“同学,上课要好好听课。”
冯跃说话的时候并没有看程程的眼睛,他的脸微微发红,也不知道到底在对程程说话还是许意如。阳光落在他的脸上,他的表情又羞涩又窘迫,许意如趴在桌子上捂着嘴巴笑,程程更是捂着肚子哈哈大笑起来。她笑的时候,漂亮的眼睛向上挑,嘴角上扬,刷得根根分明的长长的睫毛翘起来,像是有蝴蝶停在上面。
老师停下手中的粉笔,生气地转过身,指着在课堂上公然大笑的程程说:“程程,许意如,怎么又是你们两个,身为女生一点矜持都没有,你们既然喜欢笑,就给我滚去走廊上笑!”
两个人到了走廊上也不安分,趁老师不注意便蹲下来讲悄悄话,商量着下午放学吃麻辣烫还是牛肉面。隔了一小会儿,教室门又被拉开,程程抬起头,看见冯跃低着头默默走到她们身边,站着笔直的军姿一动不动。
冯跃穿着学校发的白色衬衫,身材偏瘦,戴一副眼镜显得更为斯文。程程从来没见过他大声说话的样子,他简直不像个男孩子,跟女生对视会脸红,任劳任怨,成绩很好,却没有什么朋友。
“哟,好学生也会被罚站啊?”程程眯着眼睛冲他笑。
冯跃早就习惯了程程的冷嘲热讽,他依然微微低着头,嘴巴里念念有词。
许意如也跟着程程站起来,绕着冯跃转了一圈,然后恍然大悟:“你不会是在背课文吧?”
冯跃念念有词的嘴巴终于停下来,像是默认了许意如的话。
程程不可思议地翻了翻白眼:“世界上怎么会有你这样的人,冯跃,学习真的就这么有趣吗?”
冯跃依旧垂着眼帘不说话,程程见他似乎又要继续背他的课文了,又随口说道:“欸,书呆子,干脆你教教我怎么学习吧!”
冯跃这下终于有点回应了:“好。”
程程此时却已经转过头继续和许意如讨论着别的话题,“周末陪我去做个头发吧”,“不要啦我要睡美容觉”,女孩子之间嘻嘻哈哈的,早就盖过了冯跃小声的回答。
最后一节课是体育课,程程将头发高高束起来,坐在双杠上面荡着修长白皙的双腿和许意如聊天。篮球场上的男生一个个搔首弄姿,口哨连连,恨不得一个篮球砸晕了她来一段浪漫的人工呼吸。
两个女孩趁老师不注意提前偷偷溜回教室,“咯吱”一声推开门,却看见冯跃端正地坐在座位上写作业,他的手腕很细,握一支黑色的钢笔,让人不禁想起文弱书生。
欺负冯跃是程程在学校里最喜欢做的事,他永远像个小媳妇儿一样,也从来不会回击。程程冲他翻了翻白眼:“疯了吧你,成天就只知道温书温书温书,你能不能稍微男子气一些啊!”
她原本以为冯跃会同往常一样对她的话充耳不闻,这一次他却似乎很认真地思考了一下,然后问程程:“怎样才算有男子气概?”
程程愣了一下,然后随手指着楼下那一排停着的自行车中的一辆红色摩托:“喏,等哪天你敢载着我飙高速了,我就承认你有男子气概。”
冯跃顺着她的手指看过去,首先入目的,却是她涂着天蓝色指甲油的指甲,他微微抬起头,可以看到她玩世不恭的笑。程程在学生中很出名,人人都管她叫妖精,她倒也喜欢这个称呼。对啊,她是妖精,她化漂亮的妆,有无数的男孩子排着长队要同她约会,她和许意如交换着大声朗读对方收到的或肉麻或青涩的情书,乐得眼睛眯成一条线。
等程程和许意如收拾好书包准备开溜的时候,冯跃却难得地主动开口:“程、程同学。”
“呀?”程程挑起眉头。
他停了一下:“我答应你的,教你念书。”
程程这才想起来在走廊上说过的话,露出一个无可奈何的笑容:“拜托,你不会是当真了吧?”
冯跃却不理她挖苦的表情,径直走到她的面前,伸出手。
看着两人僵持不下,许意如倒是伸了个懒腰,回到自己的座位上放下挎包:“好啦好啦,程程,就当听听冯大才子是怎样讲课的呗,反正机会难得。”
“才不要!”程程哼了一声,“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就是想趁机抵赖,说好了放学请我吃羊肉串的!”
许意如狡黠地冲程程吐舌头,程程还来不及发飙,就听到冯跃轻声地说:“我请你。”
“嗯?”
他温和地说:“你解出题,我请你吃。”

  02 /
程程第一次英语考试及格,是在每天放学留下来让冯跃给自己补习三个星期之后。她拿着自己的试卷瞪了很久,然后又用笔使劲戳了戳冯跃:“欸欸欸,书呆子!”
冯跃慢条斯理地回过头来,抬了抬眼镜:“干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