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嘉祐笑笑,温笛最近心情糟糕,头发也跟着乱糟糟的。陈嘉祐用手捋了捋她的头发,然后灵巧地将头发编成麻花辫,从小到大,每一次为温笛编辫子的时候,陈嘉祐都是温柔的。
“好啦,”他笑着接过温笛手中的皮筋,指了指夜空,“难过的时候就抬起头看星星,你看,那几颗很亮的,是不是就是北斗七星啊?”
温笛也跟着他的手指抬头望向星空,然后笑起来:“笨蛋,不是啦,那是天琴座α,也叫织女星,旁边的那颗,就是牛郎星。”
“我也搞不懂啦,”看见她笑起来,陈嘉祐心底也松了一口气,“反正就是很漂亮了。温笛,去走你想要走的路,去过你想要过的生活吧。”
第二天早上,温笛的父母打开房门时,看到温笛正跪在他们的门前,她穿一件月牙白的棉衣,重重地向地上磕了一个头,她不说话,只是一个接一个地磕着头。
那是北京的初春时节,春寒料峭,停在旧时屋檐下的麻雀被惊得拍翅逃走。
温笛的母亲受不了大哭起来,她父亲一巴掌拍在门上,激动得浑身颤抖,然后才面如死灰般开口:“你周岁那天,你爷爷就说,这个孩子留不住。你想做什么就去做吧。”
那一年温笛和陈嘉祐十七岁,她每天坐他的自行车一起上学放学,偶尔能吃上新鲜出炉的桂花糕。北京街上蓝眼睛高鼻梁的外国人越来越多,那时候的他们,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走到了人生的岔路口。
高三开学的那天,温笛放学后没有在陈嘉祐的班里找到他,她便自己绕了远路去图书馆借了一些书。等了很久的书终于被归还了,温笛为此十分开心。那天夜里,温笛又听到石头落在地上的声音,那是她和陈嘉祐的暗号,她起床穿好衣服,蹑手蹑脚地从窗户翻出去。
陈嘉祐推着他的自行车等在门外,见了温笛,只是将手指竖在嘴边“嘘”了一声,温笛点点头,跟着他一路静悄悄地走。最后,陈嘉祐在方仁的屋子前停下来。
他用脚踢下自行车的支架,两个人默契地在门前坐下来。夜色迷人,天空中满是繁星,陈嘉祐沉默了许久才开口:“温笛,我不打算继续读书了。”
温笛倒不太诧异,周围已经有太多辍学去做工的例子了,陈嘉祐家庭虽不至于经济紧张,但是他在读书的事情上一直吊儿郎当,想到这里,温笛点点头,平静地问:“想好出路了吗?”
“差不多吧,”他笑了笑,他的衣服口袋里还装了一些碎石子,他拿了几颗出来抛着玩,“我想去当兵。”
这下温笛终于诧异了:“当兵?”
“嗯,”陈嘉祐有些不好意思地笑笑,将石子捏在手中,“方仁哥不是一直教育我们说要做一个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人吗?我想要去当兵,保家卫国。你记不记得以前方仁哥带我们去天安门看升旗仪式?从那时候起我就一直在想,一定要成为一名军人。”
“那,你和家里人商量了吗?”
“嗯,和他们说了,他们都很支持我,觉得好男儿志在四方,一辈子窝在家门口也太不像话了。”
温笛不由得一怔:“你是说,你不在北京?”
“嗯,我想去西部那边,那边条件艰苦,愿意去的人少,我觉得这样比较有意义,也是对自己的磨砺。”
“那你……什么时候走?”
“不知道,放假的时候把名报了,体检也过了,估计快了。”
温笛低下头,隔了好久,她才轻轻地开口:“你载我去天安门广场吧,我们再看一次升旗仪式。”
早上六点,北京的天蒙蒙亮,广场上已经满是站得笔直的军人。温笛和陈嘉祐混在人群里,寒露落在温笛的发梢,被陈嘉祐轻轻弹去。百姓们屏住呼吸,看着戴着白色手套的军人将红旗握在手中,然后高高抛起,那一刻,陈嘉祐忽然伸出手,紧紧地捏住了温笛的手。红旗不疾不徐地上升,陈嘉祐的手心炙热,微微颤抖,温笛的心忽然变得极其柔软,她仰着头想,方仁哥,如若您还在世,也会为我们感到骄傲的吧。
我们正遵循着您的教诲,大步走在人生的道路上,沿途风光月霁,荆棘也开成了蔷薇。
回去的路上,温笛非要骑车载陈嘉祐,还拍着胸脯保证没有问题。陈嘉祐极其不信任地坐上后座,温笛才蹬了几步路就控制不住龙头,摔了个人仰马翻。两个少年狼狈地坐在地上,大眼瞪小眼地望着彼此,然后忽然不约而同地大笑起来。
温笛伸手拍了拍陈嘉祐的手臂:“喂,要加油啊!”
身后的天光,终于亮透了,温暖的金黄色落在他的眼底。

  06 /
第二年的夏天,温笛以两分之差与北京大学失之交臂,她独自在方仁的屋子里不吃不喝坐了两天,最后等到的,是千里迢迢赶回来的陈嘉祐。
屋子的钥匙,陈嘉祐也有一把,可是温笛不愿意开门,他就坐在门外。他从怀中掏出一只已经褪色的绿色口琴,含在嘴边,有些生疏地试探着吹了几声,然后琴声终于连贯起来,温笛闭上眼睛,那是她最爱的《小夜曲》。
那时候的夏天,她总爱和陈嘉祐并肩坐在门前,他吹口琴,她低头看书,不时抬起头跟着他轻哼几句,而方仁就在屋里,点一支蜡烛,夜晚静悄悄,未来还很远。
那时候,呵,那时候!
后来,等温笛终于站起身推开门时,陈嘉祐已经离开了。他的假期只有七十二小时,他连夜奔波马不停蹄,除去来回火车上的五十六小时和转乘大巴的时间,他统共只剩下三个小时。这三天里,他只靠着冷馒头和自来水填肚子,他经过家门,却连踏入一步的时间也没有。
他留给了温笛一个牛皮信封。里面是他参军一年所节约下来的津贴,刚好够温笛再念一次高三的花销。
十八岁的温笛,站在盛夏的荷塘前,抱着信封,号啕大哭起来。
一年后,温笛收到北京大学物理学院录取通知书。而一整个夏天,陈嘉祐都忙于军事演练,草原上昼夜温差极大,夜里他穿着军大衣向战友说:“这比北方的冬天还冷呢。”
她剪下一缕长发,用红绳将它们编成结;他已经长到了一米八高,据说还能再蹿一蹿。未名湖畔杨柳依依,西部草原风声鹤唳。
进入大学以后,温笛每个月回一次家。她将所有的业余时间都耗在了图书馆,她像是一个刚刚睁开眼的婴儿,被眼前巨大的、美丽的世界深深吸引。不看书的时候,她就伏在桌头给陈嘉祐写信,她每次都会密密麻麻写满五张信纸。通常她寄了四五封信,才能收到一封陈嘉祐的回信,他只是简略地写上自己一切都好,不用担心,这里风光很好。
温笛从小就眉清目秀,一头短发更显得整个人神采奕奕,更何况整个物理系只有她一名女生,男孩子们都绞尽脑汁地追求她。玫瑰、情书,一天一壶的热水,温笛态度冷淡地拒绝了无数追求者,但是倒还真的有一人一直坚持不肯放弃。
每个月温笛放学回家时,他就推着自行车隔着不远不近的距离跟着她,一直要亲眼看到她安全到家他才肯骑上车掉头,时间久了,街坊邻里都知道了有这么个人。
有时温笛走到路上,都有年长的阿姨笑着打趣她:“小伙子一表人才的,还算配得上咱们温笛。”
到了最后,温笛某个月底回家时,她母亲忽然开口说:“都这么长时间了,也把人叫到家里喝杯茶吧。”
温笛猛然抬头,看到微笑的母亲眼角已经有了鱼尾纹。她再次低下头,不说话。
她无数次找到对方,无可奈何地告诉他不要再坚持了。男生穿着白色衬衫,身形瘦弱,文质彬彬地笑:“你迷恋宇宙,它也不会给你回答,我迷恋你,又有何不可?”
温笛摇摇头:“不可能的。”
对方还是笑:“百年之前,人们甚至认为地球是平的。”
温笛还是摇头,然后指了指自己的心脏,温柔地说:“我心中已经有了太阳。”
在这个世界上,对于宇宙来说,它可以有无数个太阳系,可是对于地球来说,它为之不停公转的,永远只有一个太阳,直到地球爆炸,灰飞烟灭。
这些日子里,温笛时常想念陈嘉祐,看见南飞的大雁,遇见西边口音的外地人,看到穿绿色军装的年轻人……就连街头的那卖桂花糕的小铺也常常让她失神,只是他不知道罢了。
然后,在分开的第三年的冬天,陈嘉祐终于回来了。他已经不再是当年那个青涩的大男孩,烈日酷寒将他磨砺成了英俊的男人。他的皮肤被晒成了小麦色,穿着洗旧的军大衣,提着一大包行李站在巷子口,纷飞的白雪落在他的肩头。
温笛同他隔着几米路两两相望,双方眼底分明是彼此的身影,却都不知该如何再上前。他们已经走过了孩提时代的天真,少年时代的烂漫,成长的大河,将曾经亲密无间的他们遥遥相隔。
陈嘉祐是当天回家后,才在饭桌上听到父母提起有男孩子追温笛的事情。他母亲还瞪他一眼:“人家可是一表人才,北大的高才生,你看看你,高中都没毕业,一年四季都在外面风吹雨打,拿什么跟人比呢?”
陈嘉祐愣了愣,继续扒了两口饭,没有接话。
到了夜里,温笛躺在床上夜不能寐,忽然听到一声口琴声,她立刻睁开双眼,手紧紧地捏着棉被。窗外大雪落了一尺高,他穿着厚厚的军大衣蹲在她的窗前,用口琴断断续续吹着曲子,琴声悠长婉转,又带着丝丝哀伤。他们同儿时一样,背对背贴在墙上,她在屋内,他在屋外,雪花纷纷扬扬。
她听得出来,那是一曲《凤求凰》。
一曲完毕,他又从头再吹了一次,这个下着大雪的冬日夜里,陈嘉佑将《凤求凰》吹了三遍,可是温笛的窗户紧闭,他没有如往日一样等到她。
第二天,陈嘉祐来到方仁屋子里。屋内陈设如旧,房间被温笛打扫得纤尘不染。他蹲下身,将炉子生了火,然后将桌子上的东西一件件拿起来,又一件件放下。他坐在桌子前絮絮叨叨地跟方仁聊天,说他在军营里的生活,刚刚开始的时候又累又苦,日子久了,从新兵混成了老兵,听着战友讲各自的故事,在苦中也渐渐琢磨出了一些乐子。
“我就是,总是挂念着她,怕她不开心,怕她觉得孤独,”说到这里,陈嘉祐自嘲地一笑,“到头来,真正害怕孤单的那个人是我自己。”
话音刚落,忽然有颗石子从窗户外跳进来,打中了陈嘉祐的脑袋后弹开,陈嘉佑一脸莫名其妙,朝窗外望去。温笛拍拍身上的落雪站起来,她穿了一件大红色的棉袄,一脸笑吟吟:“这样你就要放弃啦?陈嘉祐,你当初跑三千米的毅力呢?”
屋内火炉上温暖的火苗跃动着,陈嘉祐一手撑着窗台,整个人跃起从窗户上跳了下去,温笛猝不及防,被他抱了个满怀,雪落在两人的肩膀上,谁也没有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