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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他有什么资格呢?林向屿在心中问自己,以什么样的身份,去阻止她实现愿望,她的梦想?
自己当初去美国,胡桃又何曾说过一句“不要去”?她总是支持他,鼓励他,站在他的身边。这一次,换作他来送她离开。
她等了那个人那么多年,自己和胡桃之间,至少有一个人能够幸福,就够了。
“去吧,”林向屿端起自己面前的白玉瓷酒杯,轻轻碰了碰胡桃的酒杯,说,“去看看传说中的黄金海岸。”
“对了,那天在展馆,你是不是有话要对我说?”胡桃问。
林向屿笑了笑:“有吗?我都不记得了。”
“算了,肯定也不是什么要紧的事。”
林向屿点点头,目光从胡桃的身上挪开,透过打开的窗户,看着远方,轻声说:“是啊。”
很远很远的地方,他想,这个世界上啊,最难不过两情相悦,其次才是天长地久。
展馆的开办大获成功,甚至有人从别的城市赶来。尤其是青少年,三五成群,他们站在大屏幕面前,看着蔚蓝色的大海,窃窃私语,不知道是谁大声地说:“等我长大以后,要当一名航海家,在海上乘风破浪!”
“我要当一名兽医!可以治好很多很多受伤的动物!”
“那我要做科学家!让人类听得懂海豚说的话!”
林向屿站在一旁,不知道为什么,一时间感动得眼眶发红。
“这么大年纪的人了。”他在心底嘲笑自己,好似看到了十二岁的林向屿,对胡桃说,这是我的梦想。
你一定也会为我感到骄傲的吧。
这天,展馆打烊,游客都离开后,林向屿一个人在展馆的楼梯上坐了很久,他想起了一些没有太多意义的陈年往事,然后拿起地上的微型操控器,按下按钮。
中央空白的水晶展柜发出轻微的声音,下格打开来,托着一张照片升上来。
她问他,那天有什么话想要对她说?
他想说的是,喂,胡桃,其实你不知道吧,我还有一个梦想——
展馆清冷的灯打在照片上,穿着黑色羽绒服的女孩子坐在悍马的车前盖上,对着镜头露出灿烂的笑容。
她的背后是漫天大雪,她一头漆黑的长发垂下,唇红齿白,惊鸿一瞥。
“如果我死了,你会为我哭吗?”
“不会,我会随你而去。”
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最好的朋友,林向屿苦涩地笑,也是最好的束缚,最好的枷锁。
第十二章 2012年,那些年
1.
一晃一年多过去,林向屿的公司开得如火如荼。
林向屿公司刚刚建立起来的时候,正好遇到胡桃这一年带初一的课,任务不重,他的公司所在的写字楼离四中又很近,于是胡桃没事就去那里晃晃,帮他们的冰箱填充一些食物。
“哎,”胡桃看着冰箱里都快坏掉的提子,转过头冲林向屿大声喊,“你们到底几天没吃水果了?”
几个男人凑在一起,一个人面前放两台显示器,根本没空搭理她。那大概是林向屿人生中最邋遢的一段时间了,每天过得日夜颠倒,累了就趴在桌子上睡一会儿,胡桃蹑手蹑脚地走过去,为他披上一件外套,将空调温度调高。
每次看到林向屿疲倦的睡脸,胡桃都会觉得自己真是没用,她能为他做的,实在是太少了。要是有一天她能变成超人就好了,就算拯救不了世界,至少能替她心爱的男孩分担喜怒。
好在除了本身的能力外,林向屿运气不错,这一年国家大力扶持文化产业,再加上他资金充足,家中靠山牢固,公司的运营还算轻松,还开发出一款APP,少年版的“果壳”和“知乎”,很快就上了正轨。
林向屿的生日在十二月,射手座A型血。高考结束以后,两个人身处两座城市,胡桃已经很多年没有给他庆过生日。他生日那天,胡桃天还没亮就起来,在厨房忙前忙后,勉勉强强烤了一个蛋糕出来,小心翼翼地打包好,去找林向屿。
林向屿住的房子远离市区,好在有高速,去软件园很方便。那是他家自己开发的房产,林向屿留了两套,一套自己住,一套给胡桃。胡桃没有收下,还住在当初林向屿给她的LOFT里,每个月上交房租,于是软件园的那套房子就这样空置着。
林向屿竟然已经早早起来,穿戴整齐,神清气爽的样子,看到胡桃,一愣:“你怎么来了?”
胡桃无可奈何,扬了扬手里的蛋糕:“上周不是说好了吗,给你过生日。”
林向屿认真地想了想:“是今天吗?我自己都忘了。”
“你在家怎么穿成这样?要出门吗?”
“嗯,”林向屿点点头,抬了抬表,“要去一趟然然家。忘了和你约好的是今天,要不然……你和我一起去?”
林向屿还在国内念大学的时候,每次回家都会去看望许然然的父母。刚刚回国创业那段时间,他一个月也就只能轻松一两天,其他人都选择好好补觉,也就只有他,还会把自己收拾得整整齐齐,去陪许父许母拉家常,做家务,逛逛街。
胡桃把蛋糕放在林向屿屋里的冰箱里,换了一个颜色的口红。林向屿特意挑了不堵车的时间出发,一路飞驰。胡桃将车窗摇下来,狂风一股脑灌进来,她笑着说:“找时间我也去把驾照考了。”
许父许母还是住在原来的老式居民区,他们坚持不要林向屿一分钱,说他如果真的有心,有空来家里坐坐就好。小区里没有停车位,林向屿在几个街区外停了车,和胡桃一起走过去。
林向屿在水果摊前停下来,老板腆着肚子出来:“哟,小伙子,又来了?”
林向屿点点头,也不劳烦老板,自己一样一样地选着水果。胡桃本来想帮点忙,但是又觉得,或许他不愿意让别人帮忙,因为他能做的,也只有这么多了。
老板在旁边笑眯眯地看着他和胡桃:“头一回见你带女朋友来啊,你们一看就般配,啧啧,这男才女貌的。”
林向屿笑着抖抖塑料袋,摇头道:“不是女朋友,初中同学。”
胡桃站在一旁,矜持地冲老板点点头。
因为是老式的小区,也没有什么交通规划,红绿灯就跟摆设一样,没人在意。遛狗的居民牵着狗一边打哈欠一边过马路,花坛的防护栏已经锈迹斑斑,树木遮天蔽日,将这里与闹市相隔绝。
过了人行道,胡桃犹豫再三,还是停下来,说:“要不还是你上去吧,我不太擅长同人聊天,冷场怪尴尬的。况且……等会儿他们误会我们也不好。”
林向屿也不强求她,他耸耸肩:“那你在哪里等我?”
“前面不是有家面馆吗,我正好没吃早饭。”
林向屿点点头:“那行,今天许叔要出去上班,我也待不了多久。”
林向屿顺着楼梯上了楼,还不需要按门铃,许母听到他的脚步声就赶紧来开门了。
林向屿笑:“阿姨,前几天下午,您风湿有犯吗?”
“好久没犯了,你还记得啊,”许母笑着弯腰把拖鞋拿出来,“吃饭了吗?”
“和朋友约好等会儿一起吃,”林向屿在沙发上坐下来,给许母倒了一杯水,“您别忙活了,好不容易休息一天。”
许母试探着问:“什么朋友啊?男生还是女生?”
林向屿没在意:“胡桃啊,当年我和然然拿了奖,还一起去吃您做的麻辣烫呢。”
“记得,记得,”许母眯着眼睛回想,“好漂亮的女孩子,也工作了吧?有男朋友了吗?”
林向屿一一回答:“是啊,她一直长得好看。早工作了,在四中当英语老师,还没男朋友呢,白长这么大了。”
许母瞪他一眼:“好意思说人家……小屿啊,你这都二十六岁的人了,你爸妈不催吗?”
林向屿不好意思地揉揉鼻子,说:“不催。”
许母瞪了他一眼,林向屿正襟危坐,改口道:“我妈也催我这个,但是我们公司清一色的单身男人,好不容易有几个女同事,个个立志嫁给胡歌,我也没办法,我妈妈天天催我招点女同事呢。”
许母皱着眉头,犹豫了一下,说:“哎,向屿,我给你说个事儿……”
许母早在几年前就不再摆麻辣烫的摊子,从失去女儿的打击里恢复过来后,她开了家灌汤包店,节俭惯了的人,也存下一些积蓄。许家虽然贫穷,但是讲道理,许然然的生死责任书上,是她自己签的字,出了人身意外,不能赖别人。
刚开始的时候,许家人也不愿意见林向屿。但是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林向屿一遍一遍地登门拜访道歉,两位老人年纪大了,膝下如今没了子女,也就真的把林向屿当了亲生儿子。
许母的灌汤包店生意很好,开得如火如荼,时间久了,就爱和一些老顾客聊天,有个女孩子,模样气质都很好,和林向屿一样年纪,在广告公司上班,许母和她聊得来,觉得女孩子礼貌又懂事,想介绍给林向屿。
林向屿在心中哭笑不得,难怪大家都说给人介绍男女朋友是中年妇女一大癖好。他母亲也给他提过很多次,都是门当户对的大小姐,什么法子都用尽了,林向屿就是不肯买账。但是当着亲妈随便怎么拒绝都行,对于许母的要求,林向屿是从来不会拒绝的。
他笑笑:“行,您定就好,就当交个朋友。”
2.
下一个周末,林向屿便推掉了所有的饭局,早早就开车去接许母。见面的地方是林向屿定的,一家私人西餐厅,但是位置却很好找,市中心最高的写字楼上,透过落地窗可以眺望整座城市的景色。
女方也很准时,林向屿他们刚坐下没多久,就看到穿着淡粉色连衣裙的女人,提着白色包包走了过来。
走近了,林向屿彬彬有礼地伸出手:“你好。”
可是对方却是一怔,然后呆呆地盯着林向屿,最后犹豫着,不可思议地问:“林向屿?”
林向屿挑挑眉:“你认识我?”
女人笑起来,伸出手握上林向屿的掌心,唏嘘地说:“岂止认识,我是程可欣,你还记得我吗?”
是世界太小还是命运太奇妙?许然然的母亲给林向屿介绍的相亲对象竟然是程可欣!
对于程可欣,林向屿其实是没太大的印象的,女大十八变,要不是她说出自己的名字,林向屿真的认不出她来。
“我知道你,”林向屿一边回忆一边说,“你是胡桃的同桌。”
许母在一旁看了,也忍不住问:“你们认识呢?”
“是啊,我们也是高中同学,”程可欣笑笑,她冲林向屿眨了眨眼睛,“那你知道不知道,我那时候,暗恋了你整整三年?”
林向屿愣了愣,一双风流倜傥的眼睛似笑非笑地扬起来,似乎是诧异程可欣的坦然大方,说:“谢谢你。”
“有什么好谢谢的,”程可欣大大方方地说,“我从来都没有为你做过什么。”
林向屿在她对面坐下来,勾起嘴角笑。
许母一看两人竟是旧相识,便铁定了有戏,连借口都不用找,直接说:“你们年轻人好好聊,叙叙旧,重新认识一下,我就先走了。”
重新来过,新的人生,新的彼此,林向屿一时之间有些恍惚,他的左手边就是落地窗,华灯初上,车如流水马如龙。
回到最初的时候,没有许然然,没有顾岑,只有无忧无虑的少年郎,穿着红色运动背心,耍酷似的用手指转着篮球,站在讲台上大声吆喝:“放学和二班打比赛,谁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