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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古龙《剑神一笑》
<<旧雨楼·古龙《陆小凤系列·剑神一笑》>>
剑 神 一 笑
作者:古龙
第 一 部
序
第一章 刺痛手指的黄土
第二章 一个穷得要死的人
第三章 王大眼的杂货店
第四章 大户人家里的杀手
第五章 棉花七两 面具一张
第六章
第七章 九天仙女下凡尘
第八章 玉佩会不会跑
第九章 好快的刀
第十章 打破金鱼缸
第 二 部
第一章 巴山夜雨话神剑
第二章 超级杀手云峰见
第三章 大鼓与绣花鞋
第四章 小姐与大偷
第五章 角落里的神秘夫妻
第六章 司空搞星摘下了一颗什么星
第七章 帐篷里的洗澡水
第八章 宴无好宴
第九章 小老太婆的神秘笑容
第十章 微笑的剑神
标题 <<旧雨楼·古龙《陆小凤系列·剑神一笑》——序>>
古龙《陆小凤系列·剑神一笑》
◆剑与剑神·剑神与剑仙·剑神之笑◆
剑与剑神
剑,是一种武器,也是十八般兵器之一。可是,它和其他任何一种武器都不一样,我们甚至可以说,它的地位和其他任何一种武器,都有一段很大的距离。
武器最大的功用只不过是杀人攻敌而已。剑却是一种身份和尊荣的象征,帝王将相贵族名士们,都常常把剑当作一种华丽的装饰。
这一点已经可以说明剑在人们心目中的特殊地位。
更特殊的一点是,剑和儒和诗和文字也都有极密切的关系。
李白就是佩剑的。
他是诗仙,也是剑侠。他的剑显然不如诗,所以他仅以诗传,而不以剑名。
在中国古代,第一位以剑术留名的人,恰巧也姓李。大李将军的剑术,不但令和他同一时代的人目眩神迷,叹为观止,也令后代的人对他的剑法产生出无穷幻想。
可是真正第一个把“剑”和“神”这两个字连在一起说的人,却是草圣张旭。
张旭也是唐时人,在李肇的“国史补”中有一段记载。
旭言:吾始闻公主与担夫争路,而得笔法之意;后见公孙氏舞剑器而得其神。
有人说剑器并不是一种剑,而是一种舞。也有人说剑器是一种系彩带的短剑,是晋唐时,女子用来作舞器的。可是也有人说它是一种武器。
关于这些,金庸先生和我在书信中讨论过,连博学多闻如金庸先生,也不能做一个确切的结论。远在晋唐间,这一类的事,如今大都已不可考,各家有各家之说,其说谁也不可定。
我们只能说,如果剑器也是剑的一种,那么,公孙大娘无疑是被人称作“剑神”的第一人。
这或者也就是“剑神”这两个字的由来。
剑神与剑仙
能够被人称为剑神的人,除了他的剑术已经出神入化之外,还要有一些必要的条件。
那就是他的人格和人品。
因为剑在武器中的地位是独特而超然的,是不同于凡俗的。所以,一个人如果能被人称为剑神,那么他的人品和人格也一定要高出大多数人很多。
能够达到这种条件的人就当然不会多了,每隔三五百年,也不过只有三五人而已。
就算在被别人视为最荒诞不经的武侠小说中,这种人都不太多。在比较严谨一点的作品里,这种人更少之又少。
因为“剑神”是和“剑仙”不同的,在武侠小说中剑仙就比较多得多了。
尤其是在当年“还珠楼主”、“平江不肖生”,甚至在“朱贞木”的武侠小说中,都时常会有很多剑仙出现,都能以气御剑,御剑杀人于千里之外。
只不过他们都不是剑神。
因为他们都缺少一股气,一股傲气。
我总觉得要作为一位剑神,这股傲气是绝对不可缺少的,就凭着这股傲气,他们甚至可以把自己的生命视如草芥。
因为他们早已把自己的生命奉献给他们所热爱的道。
他们的道就是剑。
他们既不求仙也不求佛,人世间的成败名利,更不值他们一顾,更不值他们一笑。
他们要的只是他们那一剑挥出时的尊荣与荣耀,在他们来说那一瞬间就已是永恒。
为了达到这一瞬间的巅峰,他们甚至可以不惜牺牲一切。
在武侠小说的世界中,有几个人够资格被称为剑神?
我不敢妄自菲薄,我总认为西门吹雪可以算是其中的一个。
剑神之笑
西门吹雪也是一个有血有肉有泪有笑的人,也有人的各种情感,只不过他从来不把这种情感表达出来而已。
他可以单骑远赴千里之外,去和一个绝顶的高手,争生死于瞬息之间,只不过是为了要替一个他素不相识的人去复仇伸冤。
可是如果他认为这件事不值得去做,就算是他在这个世界上惟一的朋友,陆小凤去求他,他也不去。
他甚至还有一点幽默感。
有一次,他心里明明愿意去替陆小凤做一件事,可是他偏偏还要陆小凤先剃掉那两条不像胡子却像眉毛的胡子。
总而言之,这个人是绝对令人无法揣度,也无法思议的。
这个人的剑平生从未败过。
要练成这种不败的剑法,当然要经过别人所无法想像的艰苦锻炼。要养成这种孤高的品格,当然也要经过一段别人所无法想像的艰苦历程。
往事的辛酸血泪困苦艰难,他从未向别人提起过,别人当然也不会知道。
可是每个人都知道一件事,西门吹雪从来不笑。
从来也没有人看过他的一笑。
一个有血肉有情感的人,怎么会从来不笑?难道他真的从来没有笑过?
我不相信。
至少我就知道他曾经笑过一次,在一件非常奇妙的事件中,一种非常特殊的情况下,他就曾经笑过一次。
我一直希望能够把这次奇妙的事件写出来,因为我相信无论任何人看到这件事之后,也都会像西门吹雪一样,忍不住要笑一笑。
能够让大家都笑一笑,大概就是我写作的两大目的之一了。
赚钱当然是我另外的一大目的。
古龙
一九八一·五·二深夜凌晨间,有酒无剑。
第一回 刺痛手指的黄土
——他的掌中纵然无剑也无妨,因为他的人已与剑融为一体,只要他的人在,天地万物,都是他的剑。
一片黄土。晴有日。日将落。
陆小凤在落日下走上了这一片黄土,晚霞起,土色红,红如血。
鲜血也已干涸凝结如黄土。
陆小凤,用他天下闻名的两根手指,撮起了一撮黄土。他这双也不知道曾经拗断过多少武林名侠刀剑的手指,竟忽然觉得有些刺痛。
因为,他知道土中有他朋友的血。
陆小凤和“一剑乘风”柳如钢最后一次喝酒的时候,已经是在七个月以前了。
柳如钢在酒已微醉时,忽然又倒了两大碗酒,一定要陆小凤跟他干杯。
他是有理由的。
“今宵酒醉,从此一别,我们很可能要有三五个月不会见面了。”他说:“也很有可能从此不复再见。”
“为什么?”陆小凤急着问。
“因为我明天一早,就要到一个花不香鸟不语鸡不飞狗不跳兔子不拉屎的地方去。”
“去干什么?”
柳乘风笑了笑:“你知道我是干什么的,你当然也应该知道我要去干什么。”
柳乘风是“巴山”的第一嫡传掌门弟子,他的“七七四十九手回风舞柳剑”在江湖中的地位,也许不能排名第一,可是也不会在五名之外。
这种剑法是绝对要轻功来配合的。
他的剑法和轻功都同样受到武林中人的佩服和尊敬。
可是别人最佩服他的,并不是他的武功,而是他的人格。
古往今来,也不知有多少人,用过多少名词形容过“柳”。有人说柳如丝,有人说柳如雪。不管是如丝如雪,在一般人心目中,柳总是柔的。
我们的这位柳先生,当然也有如丝如雪的一面。
他的思虑密如丝,他的怒气如雪,在眨眼间就会溶化。
可是他的性格却烈如钢。
陆小凤当然知道,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你要去做的,一定是一件极危险的事,所以才会说这种话。”
柳如钢不说话,不说话通常就是默认。
陆小凤问:“你能不能告诉我,你要去做的这一件是什么事?”
柳先生还是不说。
在这种情况下,不说话的意思,就会变成是他根本不愿陆小凤知道,他要去做的是件什么样的事。
那么这件事无疑是一件极机密的秘密。
陆小凤无疑可以算是他最好的朋友,如果他在陆小凤面前都不肯说出来,那么他也不会在其他任何人面前说出来的。
所以,陆小凤也不再问。
陆小凤只问:“你要去的那个连兔子都不拉屎的地方,究竟是什么地方?”
柳乘风沉默了很久才说:“那个地方我说出来你也不会知道,不过我还是可以告诉你。”他说:“那是个远在西北边陲的小镇,镇名叫作黄石,黄金的黄,石头的石。”
从此一别后,柳乘风就人影不见,七八个月来一直不见人影。
没有人知道他到什么地方去了,只有陆小凤知道,因为他一直把陆小凤当作他可以共秘密、共患难的朋友。
可是陆小凤也不知道,他在那个小镇上出了什么事?为什么会忽然失踪?
陆小凤是个够义气的朋友,也是个喜欢管闲事的人,遇到了这种事,你说他会怎么办?
他当然也要追到那个小镇去。
第二回 一个穷得要死的人
高原、黄土、风沙。
黄石镇就在这一片风沙中,一片高原上。高原上滚滚的黄土,远远的看过去就好像一卷卷金沙。
在这个小镇上,一直流传着一种传说。
——在这里附近的某一个地方,埋藏着一宗巨大的宝藏。这个宝藏里什么都没有,只有黄金,数量连估计都无法估计的黄金。
遗憾的是,没有人能找到,也没有人能看到这些黄金,只看见了永远在风中滚滚流动不息的黄沙。
黄金是每个人的梦想,无边无际的黄沙却宛如噩梦。黄金的梦灭了,寻金的人走了。来去之间,小镇渐渐沉没,至今已荒凉,已经很少再有陌生的行旅来到。
小镇上的住户,已经只剩下一些没有别的地方可去的人家,已经准备老死在此间。他们看见了一位陌生的远来客,总是觉得好高兴好兴奋。
陆小凤来到这里的时候,他们对他的态度就是这样子的。
但陆小凤走入这个小镇时,并没有看到这种热情和兴奋。他第一眼看见的,只不过是一条贫穷的街道和一个穷得要死的人。
其实这个人还不能算是一个人,只不过是一个半大不小的孩子。穿一身已经不能算衣服的破衣服,用一种懒得要命的姿势,坐在街角的一家屋檐下。
其实他也不能算是坐在那里,他是缩在那里。像是一条小毛虫一样缩在那里,又好像一个小乌龟缩在壳子里一样。他没有钱,没有亲人,没有朋友也没有前途。他什么都没有。
他怕。
什么他都怕,所以他只有缩着。缩成一团,缩在自己的壳子里,来躲避他最怕的贫穷、饥饿、轻蔑和打击。
因为他是个孩子,所以他不知道他所害怕的这些事,无论缩在一个什么样的壳子里,都躲避不了的。
可是他看到陆小凤的时候,他眼睛忽然亮了,他这双发亮的眼睛,居然是一双很可爱的大眼睛。
这双眼睛看到陆小凤的时候,简直就好像一条饿狗看见一堆狗屎,一个王八看见一颗绿豆一样。
幸好陆小凤既不是绿豆,也不是狗屎。陆小凤走到他面前来,只不过想问他一件事而已。
一个人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而且打算在这个地方逗留一段日子,他第一件想问的事情,当然是想问这个地方的客栈在哪里?先解决他最基本的食宿问题。
“客栈?”这个小孩笑得连鼻子都皱了起来:“你要问客栈在哪里?这里穷得连兔子都不会来拉屎,穷得连苍蝇和老鼠都快要饿死了,怎么会有客栈?”
“这里连一家客栈都没有?”
“连半家都没有。”
“那么,从这里路过的人,晚上要投宿的时候要怎么办?”
“不怎么办。”小叫化说:“因为根本就没有人愿意从这里路过。就算多走几十里路,也没有人愿意从这条路上走。”
陆小凤盯着这个看起来又肮脏又讨厌又懒又多嘴的小叫化看了半天,忍不住问:“这个地方真的这么穷?”
小叫化叹了口气:“不但穷,而且简直要把人都穷死。不但我要穷死了,别的人就算还没有穷死,最少也已经穷得半死不活。”
“可是你好像还没有死。”陆小凤说。
“那只不过我还有一点本事可以活下去。”
“什么本事?”
“我是个小叫化,是个小要饭的。像我这种人虽然穷,可是无论在什么地方都可以活下去的。”
陆小凤笑了。
“我记得你刚刚好像说过这地方的人自己都好像穷得快要死了,哪里还有什么闲钱剩饭可以接济你?”
小叫化也笑了。
“大少爷,看起来你真的是位大少爷。小叫化的事,你当然不会懂的。”
“哦?”
“像我这么样一个小叫化,在这么样一个穷得几乎快要被别人杀掉煮成人肉汤的地方,我居然还能够活下去,我当然还另有副业。”
“副业?”陆小凤问:“什么副业?”
“要讲起这一类的事,可就是件很大的学问了。”小叫化忽然挺起了胸坐起来:“在这一方面,我可真的可以算是个专家。”
陆小凤对这个小叫化,好像愈来愈感兴趣了。
小叫化又说:“老实告诉你,我的副业还不止一种哩。只可惜在我七八十种副业中,真正能够赚钱的只有两种。”
“哪两种?”
“第一种,最赚钱的就是碰上你们这种从外地来的冤大头。”他指着陆小凤说:“像你们这种冤大头的钱不赚也白不赚,赚了也是白赚。”
陆小凤苦笑:“你说的真他妈的对极了,我现在简直好像渐渐有一点快要佩服你了。”
他又问这个小叫化:“可是如果没有我这样的冤大头来的时候,你怎么办呢?”
“那只有靠我第二种副业了。”小叫化说:“我第二种副业就是偷,有机会就偷。见钱就偷,六亲不认,能偷多少就偷多少,偷光为止。”
这就是这个小叫化生存的原则。
可是陆小凤对他并没有一点轻视的意思,也没有想要把一个大巴掌掴到他的脸上去,反而心里觉得有一种深沉的悲哀。
——这个世界上岂非有很多很有面子的人,生存的原则和这个不要脸的小叫化一样。
这个小镇实在很贫穷,陆小凤走遍天涯,还从没有看到过比这里更贫穷荒瘠的地方。
他实在不能了解一个像柳乘风那样的人,为什么会到这种地方来?
他更不能了解,一个像这样的地方,会发生什么值得让柳乘风不远千里而来的事,而且是一件能够让柳乘风觉得有生死危险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