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抬眼看着我,忽然盯上了我剩下的大半碗面:“你不饿吗?”
“不是很饿。”
“拿给我吃吧,最近很累,特别容易饿。”
我没来得及阻止,他就把我的碗拖了过去,毫不嫌弃地继续吃起来。
在西藏的时候,老范也吃掉了我已经咬过一口的青稞饼,但是我的脸可没红成现在这样。
我的情商又回到高中时期。这很不妙。
吃完饭,余淮抢着结了账,我也没跟他抢。他接了个电话,之后就匆匆回住院处去了。
临走前他问我要手机号。我看着他掏出iphone,突然一股火冲上天灵盖。
“小灵通不用了?”
“早换了。”余淮先是笑了笑,好像我问了一个多傻的问题,然后慢慢地反应过来。
他紧紧地抿着嘴唇,不发一言,看向我的眼神里,流动着我完全陌生的情绪。
竟然有些可怜。我怎么可能会觉得余淮可怜?这种认知让我有些难过,关于那些石沉大海的短信和电话的疑问,忽然就问不出口了。
我迅速地报出了一串数字。他对数字的记忆力依旧很好,解锁、按键,没有停下来再问我一遍。
其实我高中也做得到,初中不用手机的时候甚至能把十几个常用的座机号码都倒背如流。但是现在完全不行了,一串号码过脑就忘,常常攥着手机找手机,盖着镜头盖儿找镜头盖儿。
时间对他真是宽容。
转念一想,人家在美国是天天泡实验室的,脑袋不好使可怎么办,说不定会出人命。
他朝我笑了一下,推开店门刚迈出一步,又转过身,问:“你最近拍片吗?”
我点点头:“后天,去雕塑公园,给三个刚毕业的高中女生拍闺蜜照。”
“我能去看看吗?”
“干吗,想泡妹子?”
“泡那些妹子还不如泡……”他明明已经咧嘴笑起来了,突然意识到自己本能地说了什么,整个表情都僵住了。
都不如泡什么?泡什么?说啊!!!
“那电话联系。告诉我时间、地点,我去看你。”他说完就走了。
我盯着来回哐当的们,又有点儿控制不住地想要傻笑。
可是我不能。
我到底是在做什么?就这么稀里糊涂地像两个老同学重逢一样,有一搭没一搭地聊聊天,在内心回忆一下当年的懵懂青涩,意淫一下未完待续的暧昧,记吃不记打,然后呢?下个星期人家高材生飞回美利坚深造,我干吗?沉浸在往事中苦守寒窑十八载吗?王宝钏好歹也是个已婚妇女,领了证的!我又算什么?
虽然当年不告而别和杳无音讯给我带来的难过,在七年之后已经淡得咂摸不出原味,但是至少,我不再是傻傻地在他背后亦步亦趋,把身边少年的小感动和小邪恶都无限放大的少女了。
时光放过了他,却没有放过我。
第六十一章 最好的我(NO.333-NO.337)
就当我矫情吧,我没有主动给余淮发拍摄的地点和时间,一起吃饭的第二天,我爸代替我去值夜。
我在家修图修到深夜,这样可以少想一些事情。
他说要来看我拍片,可我已经不敢期待了。虽然我一直在等他打给我,或者发一条短信——可关机开机许多次,依旧没有消息。
我说我不抱期望了,可为什么还是会失望?
下午两点我赶到了雕塑公园,化妆师提前半小时到的,在门口的咖啡厅给三个小姑娘化好了妆。
我没急着给她们拍,这个时候的阳光不好,不如大家先聊聊天,等夕阳。
我带了电脑,为了给她们看我高中的照片。
“你们哪个有照相恐惧症来着?”我问。
两个女生同时指着中间那个带牙套的短发姑娘。
“她一照相就喜欢乱动,非要在人家按快门的时候拨一下头发,挠一下鼻子,每张都会糊掉。”
应该是牙套造成的紧张感吧,我想。
“欸,这张好看!”一个姑娘指着简单和β穿着民国女生装大笑着打闹追逐的照片,“我也想穿成这样。”
“还真就给你们准备了民国女学生装。”我笑了。
这是我的恶趣味。我们仨青春不在了,但是她们仨清纯正茂。
没人永远年轻,可永远有人年轻。
为了克服那个姑娘的紧张感,我特意给她拍了几张半侧身回眸,眼睛特写、抬起手掌心朝外挡住嘴巴的逆光小清新照,回放给她看。
人都是这样,只要看到自己好看的照片,本能地就会学习成功的经验,自信心慢慢地也就来了。
牙套妹眼睛亮亮地看着照片,捂嘴一笑。
这三个女孩子真是我拍过最配合的对象,嬉笑打闹,宜动宜静,一丁点儿都不费劲儿,我也被带动着青春起来。
风吹动裙裾,吹乱头发,却遮不住三双明亮的眼睛。
我忽然好想念我的少年时代。
真的很奇怪,那本来不应该是我最开心的时期。如果给我一个机会让我选择是否回到高中,我一定选择否。我喜欢现在的自由,喜欢从事现在的工作,现在现在的我自己,喜欢把一切牢牢抓在手里的感觉,因为这才叫做强大。
可在我的脑海里,真正清晰得纤毫毕现的回忆,却都在高中,我可以记得一段对话中的微妙语气和每一次停顿,也可以记得那些一闪而过的表情,微不足道的小事,发生小事时的天气……
是的,我更喜欢现在的耿耿,我是最好的耿耿。
但是,那些挥之不去的、最深刻的记忆和最炙热的感情,是不是我难以忘记余淮的原因呢?
现在的耿耿,是不是还喜欢着当年的余淮呢?
我放下相机,看了看将沉的落日,找了一个入画的好角度。
“来,我们排最后一组镜头。画面效果就是我躺倒,仰拍你们三个,你们要一起抬起脚朝我的镜头踩过去——别真踩啊,赔死你们!就是做个样子,上半身爱怎么摆姿势都行,别担心,我要拍好多张呢,总能挑到一张大家都美的。”
给姑娘照相,讲究太多都没有用,重点就一条——拍得胸大脸小显白显瘦,只要自己好看,甭管什么背景什么主题,她们都不在乎。
“来,来个凶狠的,就把我当仇人!”
“当数学!”牙套妹说。
其他两个立刻来状态了,三个人都凶神恶煞地踩过来,半途却忍不住要笑。
我连拍了许多张,到最后因为腹肌无力了,才撑不住,彻底倒在了地上。
爬起来的时候,竟然在眼前看到了余淮,他站在三个穿水手服的女高中生旁边,笑看着我,意外地和谐。
我顾不得拍打身上,立刻拿起相机拍下了这个画面。
我到底是不是还爱着当年的余淮?
“你是怎么找到这里的?”
女学生走了以后,我坐在广场中央的地上收器材,他也一屁股坐到了我旁边,饶有兴
致地看着。
我有点心虚。我故意没告诉他,可他来了,现在错的人是我。
“我妈妈前天晚上病危了,昨天晚上才彻底脱离危险。我已经两天晚上没睡了,”余
淮捏捏鼻梁,努力眨了眨眼,“忽然想起我都忘了你在哪里拍片,所以就往你们工作室
的联络电话拨了过去,你的小助理说你在这里。”
我很惭愧,赶紧加快了收东西的速度。
“我......我能去你那里休息一会吗?”余淮抬起满是血丝的眼睛看着我。
我忽然很心疼,这个眼神不知道怎么回事居然唤起了我的母性,看来真是老了。
余淮一把抢过我死沉死沉的摄影包背在了他自己身上,说:“你带路吧。”
他是真累着了。我让他上二楼,在沙发上稍微坐一下,给他倒杯水。端着水再进来
的时候。看到他已经蜷缩在沙发上睡着了。
我可搬不动他,也不想吵醒他,索性就让他躺在沙发上。去卧室拿了一条毯子正准
备铺在他身上,忽然看到他半掀起的T恤短袖子下面,有一小片奇怪的黑渍。
我把毯子放在一边,很轻很轻地把他的袖子再往上翻了一翻。
那是一个黑色的对号文身。
我咬住嘴唇,轻轻地用手碰了碰,温热的触感传递到我冰凉的指尖。
这不是文身师随便设计的什么对号,这就是高考那年我给他画的那
个,转角是尖尖的,尾巴上扬到最后还要做作地微微向下一点
点
只有我这样画对号。
他一定是去复读之前,把这个对号文在了身上。
文身都有了岁月的痕迹,他却没有,像只大虾一样蜷缩在我小小的
沙发上,睡得像个孩子。我盯着这张再熟悉不过的侧脸和他手臂上的
文身,忽然鼻酸。
余淮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点半。我给他煮了点水饺,然后就心
不在焉地坐回电脑前继续修图。
他吃完后,就自己去水池把碗洗了。
“耿耿,你就是这么过日子的?”他阴阳怪气的大叫,“你这水池
里堆了多少碗了?”
“吃完夜宵懒得洗嘛,”我说。“你看不过眼就帮忙洗一下!”
“这个社会未来进化的趋势就是,有节操的人第一批灭绝。”余
淮大声嘟囔。
听着那边传来的碗筷碰撞的清脆响动和潺潺的流水声,我盯着电
脑屏幕,心却剧烈地跳动起来。
这样,是不是就是过日子?
自打我高中毕业,就一个人生活,已经有多少年没有在家里听到
另一个人的动静了?刷盘子洗碗,吸尘打扫,细细碎碎地过着正常的生活?
我什么时候开始向往这样的每一天了?
我一直觉得一个人没什么。重新见到你,才觉得还是两个人的时光更好。
余淮甩着手上的水珠走过来,被我的样子吓到了,露出小媳妇一样的惊慌。
“你为什么对我虎视眈眈?”
“老婆辛苦了,”我大笑,“帮我再把桌子抹一下。”
余淮挑了眉:“一个家里,—般数学不大好的那个是老婆吧?”
我们尴尬地沉默了几秒钟。
这只是个玩笑,可我心里好像有什么东西要被这个玩笑带出来了。
就在我忍不住要开口问他的时候,他忽然站起来,指着我电视柜上面的一个格子储物间说:“你家也有红白机?”
我整理了一下情绪。
“哦,淘宝回来的,怀个旧。”
“我们公寓也有。哦,我现在和林杨夫妇合住在一个大公寓,每天都当电灯泡,生活压力很大的。”他开了个玩笑。
“你也谈恋爱不就好了 。”我笑笑。
余淮尴尬地沉默了一下,继续说:“我们仨经常一起联机打游戏,他俩都打得特别烂。不知道怎么回事,这两个人对红白机情有独钟,总是一起玩《松鼠大作战》,也不嫌腻烦。”
“谈恋爱的人都不嫌腻烦。”我说。
我发现,我咬紧什么亊儿的时候也很像一只王八。
“我们也一起玩吧。”
余淮忽然说。
以什么身份跟你玩?
我目瞪口呆地看着他无比自来熟地开始把红白机的几根连接线往我家 电视上插。
“哦,你这里有这个版本的《坦克大战》啊。哦,《松鼠大作战》《双截龙》你喜欢玩吗?你肯定不行,打排球都手眼不协调。”
“玩这个吧! ”我忽然挤到沙发上,坐在他的左边,抢过主手柄调到了一个游戏。
“《赤色要塞》。”
第六十二章 陪我到最后
(No.338 一 No.342)
“我特别喜欢这个游戏。”我一边玩一边跟他说。
第一关是沙漠,第二关是古城,第三关是机械城,第四关是沼泽地, 第五关又是—座奇怪的古城,第六关是格外复杂的机械城……
一红一绿两辆越野车,一边前进,消灭所有拦路的敌人和机械装备, 一边解救人质,在机场放生,然后与BOSS决一死战。
“我是半年前买这台机器的,玩到这个游戏的时候特别激动。我三四岁的时候家里也有一台红白机,我爸妈经常一起玩,《坦克大战》啦,《松鼠大作战》啦,《魂斗罗》啦,配合得特别好。我妈急躁,打冲锋,我爸稳妥,在后面掩护,”我一心二用已经是极限,没有注意余淮是不是在听,“小心,那里会有滚石落下来! ”
余淮操纵的棕红色越野车灵活地躲避开了。
他没有吹牛,游戏果然玩得好。
这种熟练是我专门练了半年才有的,而且只针对这一个游戏。
“不过呢,我还是最喜欢看我爸妈玩这个游戏,觉得特别刺激。我一直想象这两辆车上坐的狙击手是史泰龙和施瓦辛格一家子,看打游像看大片。小孩子嘛,本能地喜欢看到自己爸妈特别和睦般配的样子,他俩也只有打游戏的时候不吵架。”
我讲得有点儿动情,一分神,就被一个小兵的子弹击中了,车爆炸了,刚才好不容易吃到的十字炮白费了,又得重新攒。
余淮呵呵地笑起来:“你爸妈打游戏的时候不吵架很正常,可是我跟你打的时候很想吵架。”
“死一条命很正常嘛! ”我瞥他一眼。
“是啊,多傻的事儿你干起来都正常。”
我忽然发现,随着这个游戏的进行,那个髙中时候臭屁又毒舌的余淮, 毫无预兆地回来了。
“我妈刚结婚那会儿也就二十三岁,我三岁的时候她二十六,正好是我 现在的年纪。可我现在游戏竟然没她打得好。”
“你抓重点的方式真是风采不减当年,”余淮笑了,“正常人都应该检讨的是为什么你妈那时候都有你爸了,而你还是自己一个人打游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