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完了申报,穆琼就开始讲大众报。
申报的内容很正经,大众报就偏向于娱乐了,上面还刊登了连载的小说,其中就有被报童大力推荐的文达先生的小说。
这小说已经连载过不少,穆琼看到的这段,是一个人被当地官员欺压,活不下去,一怒之下杀了官差,又想去杀那官员…而在去的路上,他碰到了另一伙人,并加入他们的队伍…
文章的背景放在明末,虽然穆琼只看到了中间的一部分,却也已经发现,这小说跟明清时期的通俗小说风格一样,情节还很像一部名著。
它也算是白话文,但白话的并不彻底,新文化运动之后,一般将这类小说称为通俗文言文,当然了,相对于文言文,它已经很好理解了。
并且能有这样的文笔,作者的功底绝对不差。
穆琼将自己看的这一段讲了出来。
穆琼在现代看过许多小说,自己也写过很多,自然不觉得这小说写得多好,但陈老板和店里听他讲故事的人,却都听得如痴如醉。
“那当官的太可恶了!”
“他们就要去杀那当官的了,也不知道能不能把人杀了!”
“老板,你明天再买这个报纸吧。”

等穆琼讲完了,店里的人议论纷纷起来。
穆琼也挺希望陈老板能继续买报纸的。
他多看点,才能知道这时候的人写的小说都是什么样子的,才好自己动手写。
他脑子里有很多可以写的故事,之所以迟迟没有动笔,就是因为对这个时代,他还是不够了解。
原主的记忆他虽有,但原主长到这么大一直在读书,其实知道的不多,有些原主印象不深的事情,他还记不起来。
“行了,明天我会继续买的,你们快去干活!”陈老板瞪了一眼围在穆琼身边的厨子和小王:“没看到客人来了?”
小王和厨子连忙去了厨房,穆琼也道:“老板,我去门口了。”说完,他放下报纸,就小跑着去了门口。
他们西餐馆这天的生意依旧不错,穆琼琢磨着一天下来,陈老板应该能赚二十个银元左右。
这钱不算多,但也不少,只是陈老板一直不太高兴。
这挺正常的,穆琼代入陈老板想想,觉得自己的儿子要是在国外生死未卜,那边还在打仗,他肯定也高兴不起来。
穆琼不会安慰人,能做的也就是好好工作。
日子就这么过了四五天。
因为陈老板让穆琼可以晚点过去,穆琼早上起得也就不那么早了,但他也不会太晚过去,一般早上九点左右,他就会来到西餐馆,然后先给陈老板讲报纸,再开始一天的工作。
前些天陈老板的精神一直不太好,但今天,他却打起精神来。
西餐馆新招的三个员工,已经把西餐馆的工作做熟了,厨子做汉堡的手艺也已经练了出来,他们打算在今天推出他们的新产品。
店门口早早地就挂上了穆琼画的一张广告,上面一个巨大的汉堡看着就格外诱人,此外,醒来的帮工里面那个特别会说的,还在门口扯着嗓子喊着:“走过路过的都来看看啊!我们店新推出了汉堡!这是美国传来的国外的包子!”
这人姓李,名叫李光明,今年也就十八岁。他的性子很活泼,不像小王或者厨子那样面对穆琼的时候畏畏缩缩的,反倒跟穆琼聊得不错,穆琼对他的印象挺好。
就是偶尔,也会觉得很可惜。
因为生活环境的缘故,李光明的眼界很窄,还有些根深蒂固的观念,他们常常没办法顺畅交流。
陈老板给店里除穆琼之外的两个跑堂都做了西装,当然了,他们也跟穆琼一样,只有在店里的时候才能穿。
这会儿,李光明就穿着西装。只是他虽然穿了西装,整个人却还是特别接地气,浑身上下没有一点这时的人推崇的洋气。
穆琼则跟他完全相反,他随便一站,就会让路过的人觉得他很时髦。
他用英文跟人推销汉堡的时候,还差点被当成是外国人。
不管是接地气的李光明,还是穆琼,他们都吸引了很多顾客进店。之前两角一份炸猪排不便宜,现在汉堡的价格就实惠多了。
中间放了煎鸡蛋和肉末酱的汉堡三个铜元,虽说成年男人吃不饱,用来哄孩子却已经足够,此外,放了炸猪排和卤猪排的汉堡,买的人也很多。
来租界玩的人,大多手头并不宽裕,还都拖家带口的。
一家子三四个人,若是都到店里坐下来吃,要花小洋六七角,人再多点,一个大洋就花出去了…舍得这么花的人实在不多。
但买个汉堡就不一样了。
花一毛钱买个汉堡,给几个孩子分着吃也是可以的,至于大人…他们也就不吃这洋人的包子了,还是花铜元买几个上海的肉包子更实在。
西餐馆前几天的生意就很好,而今天更好了。
厨子和小王两个人在厨房里忙得不可开交,胖乎乎的厨子累得直喘气,而小王,他都没空去嫉妒两个新来的跑堂能穿西装了。
不过,他们虽然忙,倒也没出错,所有的一切都做得井井有条的,毕竟他们店里卖的东西,总共也就没几样,很多东西还早就准备好了。
就说汉堡,面包和酱料是早就备好的,有人要买先在猪排上涂上酱料,然后用面包把猪排一夹,拿张纸包上,就能递给客人了。
忙到后来,穆琼都被陈老板叫到里面帮着做汉堡了——在有新产品的情况下,李光明吆喝的威力比穆琼一个个推销的威力大多了,现在店里甚至已经排起了长队。
如此一来,穆琼也就不需要在外面待着了,只要在里面卖“洋人的包子”就行。
而穆琼卖了一会儿,又被陈老板支使着去买鸡蛋买肉——他们店里的食材,又不够卖了!
绝大多数人都喜欢凑热闹,看到“正宗西餐馆”门口排了长队,有些人就会跟着排,如此良性循环之下,买汉堡的人自然越来越多。
穆琼拎着刚买来的两大包东西从黄包车上下来,就一头冲进西餐馆,他先将东西送进厨房,接着又开始帮厨子捶打猪排,做面包…
至于陈老板,他这时候就一心一意地收钱了。
银角子和铜元他看看成色就会收下,至于银元,他收了之后会拿出另一枚早就准备好的银元跟它相互敲击,靠听声音来辨别真假。
这年头假币很多,做生意的人不得不小心小心再小心,不然稍不留神,就要收到质地不纯的银元了,本地人管这种银元,叫做夹铜洋钿。
今天西餐馆的生意,真的格外得好,虽然中间穆琼去补了一次食材,但卖到后来,他们还是把所有的东西都卖光了。
陈老板只能跟后面来的顾客道歉,然后满脸不舍地关了店门,顺便又把招工启事挂了出去。
心情不好了很多天的陈老板,这会儿心情终于好了,他甚至直接拿了两枚银元给穆琼,当做奖励。
至于其他人,则每人分到了两角钱。
没人不满,毕竟这洋人的包子,是穆琼想出来的。
给了奖励之后,陈老板就去数钱算账了,厨子这时候却遇到了“麻烦”:“老板,店里已经没什么吃的了…我们的晚饭怎么办?”
之前太忙了,他没空煮饭不说,现在店里几乎什么菜都没剩下。
“晚饭啊…这样吧,我请你们下馆子去。”陈老板今天格外大方,一挥手,就带着穆琼等人去了附近的一家中餐馆。
那中餐馆地方不大,虽然天还亮着,但里面还是显得暗沉沉的。这里没有菜单,来吃饭的人直接往里走,进了厨房能看到案板上堆着各种食材,然后上面有的食材都能让厨子做,甚至有些菜,比如梅干菜烧肉红烧猪大肠之类,厨子直接就是煮好了放在那里的。
陈老板进去之后,点了一个白切鸡,一盘糖醋鱼,又要了一碗梅干菜烧肉,让厨子切了一碗猪大肠,还点了一个炒青菜,要了一份番茄汤。
点完,他问穆琼:“你还要点什么?”
陈老板差不多把店里的荤菜都点了,穆琼看了看就道:“老板,已经够了,再多吃不完。”
陈老板就没有再点菜,但要了一壶米酒。
穆琼听到陈老板要一壶酒,没想太多。
他以为就是古装剧里面那种小瓷壶里的一壶,这么一壶酒,在他看来陈老板一个人就能吃完。
结果…拎上来的,竟然是一个放在煤炉上烧水的,很大的铜水壶。
这么一个壶里的一壶水,估计能灌满两个热水瓶…当然了,现在里面装的不是水,是温过的米酒。


第20章 胡话
穆琼身体不好,以前连油炸食品都不怎么吃,酒这样的东西,更是不会去喝。
而他对酒也没什么兴趣,闻着就不喜欢。
“我们店今天生意很好,值得庆祝,来!大家都喝点!”陈老板站起身,拎着那壶米酒就给人倒。
“我不会喝酒…”穆琼连忙道,他这身体还在发育期,喝酒可不好!
“这是米酒,喝点没关系,不会醉。”陈老板说着,给穆琼倒了一碗,然后又给其他人一人倒了一碗。
这米酒是放在炉子上温过的,还热乎着,酒不怎么清澈,但看着倒是干干净净的。
穆琼尝了一口,觉得这酒略甜,却又带着股怪味…好吧也不能说是怪味,就是他不喜欢。
“小穆,这酒喝起来怎么样?”陈老板问道。
“不好喝。”穆琼说了实话。
“果然还是个孩子,竟然觉得酒不好喝…”陈老板看了穆琼一眼,端起自己的碗抿了一口酒,然后就露出享受的表情来。
陈老板一看就是个喜欢喝酒的,至于其他人…
厨子也喝地高兴:“他们家的米酒味道不错,不过要喝酒,还是黄酒的味道最好。”
小王没说话,一边吃肉喝酒。
而新来的两个帮工…其中一个跟厨子很有话聊,也觉得黄酒好喝,至于李光明,他和穆琼一样,都是以前没怎么喝过酒的,但他喝得很认真,极力融入。
也就那位在厨房帮着洗碗洗菜的婶子没怎么动碗里的酒,就只夹菜吃,吃一口看一眼陈老板。
这年头酒是金贵东西,浪费了不好…穆琼将碗里的米酒一饮而尽。
“小穆够痛快,我们要跟大众报上的太湖兄弟一样,大碗喝酒大块吃肉。”陈老板兴致挺高的,又要给穆琼倒酒。
“老板,我是要去盛饭。”穆琼端着碗就跑了。
这家饭店点菜是去后面厨房的,盛饭也是。
厨房那边砌了几个土灶,都架着大铁锅,其中一个铁锅里就煮着饭,穆琼盛了满满一碗,出去之后夹了一块白斩鸡,沾了酱油就吃起来,接着又把其它菜都尝了尝。
他吃地非常认真,其他人却一边吃一边聊着这些天穆琼给他们讲的小说,就连那位负责洗碗的大婶,吃肉的同时也听得格外认真。
穆琼吃完一碗饭,默默地又去盛了一碗。
同时也觉得…自己想要靠写小说赚钱,还是很靠谱的。
穆琼就着菜吃了三碗饭,摸着肚子心满意足,陈老板等人却是一边吃菜一边喝酒…他们挺厉害的,最后竟是将那一铜壶的酒全都喝了。
而这个时候,桌上都已经没什么菜了。
这菜不是穆琼吃完的,他很节制,每道菜都只吃了六分之一,是他们自己就着酒,把菜吃完了。
吃到这时候,陈老板已经酒精上头面红耳赤了,他还跟厨子因为小说里的一个人物争了起来。
这两人说得唾沫横飞的,小王倒是记起吃饭的事情了,去盛了一碗饭,然后将梅干菜烧肉的汤倒在碗里,拌拌吃了。
见状,李光明等人也连忙去盛饭。
等陈老板和厨子回过神来,桌上已经连菜汤都没有了。
“唉,菜都没了…我今天不吃饭了。”厨子拍拍肚子道,之前那一壶酒他喝得最多,这会儿肚子早就灌饱了。
厨子挺豁达,陈老板盯着那些菜盘子看了一会儿,突然道:“你们这些人太没良心,都不知道给我留点菜。”
穆琼一愣,其他人也被陈老板这突如其来的话吓了一大跳。
然后,他们就看到陈老板突然哽咽了一声:“这人啊,都是没良心的!”
陈老板在平常,是绝不会说出这种话来的,穆琼觉得他多半喝醉了…而他这想法没错,因为紧接着,陈老板竟然擦了一把眼睛:“他娘死得早,我辛辛苦苦把他拉扯大,送他读书,自己舍不得吃的给他吃,自己舍不得穿的给他穿,他倒好,长大了就往外头一跑,不回来了!”
“我跟你们说,有了孩子一定不能让孩子去留学,不,读书也别给他去读,他一读书,就看不上你们了!”
“那么远,坐船过去要几个月,我死了他恐怕都不知道!”
“生了个儿子出去了,就跟白生了似的。”
“我就这么一个儿子…”
“其实我儿子也挺好的,他在教会学校读书的时候,学校里的洋人都夸他。”
“他的洋文说的比小穆还要好。”
“他怎么就不能像小穆一样,乖乖在租界待着…”

陈老板说个不停,一会儿骂儿子没良心,一会儿又说自己的儿子多好多好。
他的皮肤本就偏黑,喝了酒之后更是非常非常红,这会儿整个人瞧着都有点不太对。
其实桌上除了陈老板,厨子小王和李光明也都带了醉意,但他们醉得都不厉害,人还是清醒的,陈老板就不一样了,他看着…整个人都已经迷糊了。
“他喝醉了,唉!”厨子道。
而他话音刚落,陈老板就趴下了。
穆琼见状有点无奈:“陈老板家在哪里?我们是不是要把他送回去?”
“他家离这里不远,小穆你帮个忙,和我一起把他把他送回去吧。”厨子道。
穆琼没有推辞。
今天关店很早,虽说这顿饭吃的时间有点久,但现在也就晚上七点左右,他先把陈老板送回去,再去赶车也是来得及的。
陈老板整个人都已经没意识了,根本不能自己走,厨子上去想要扶他,结果自己也一个踉跄…
真要和厨子一起扶陈老板的穆琼:“…”
他这些日子虽然长了点肉,但人不可能在短时间里胖起来,他如今其实还是个瘦竹竿,估计也就八九十斤,陈老板就不一样了,少说也有一百六十斤。
靠他一个人…还真扶不动陈老板。
厨子尴尬地笑笑,喊了小王和穆琼一起扶着陈老板。
厨子摇摇晃晃地在前面走,穆琼和小王扶着陈老板跟在后面,三人从一条巷子里走进去,总算到了陈老板住的地方。
穆琼正担心进不去陈老板家里,就见厨子上前敲了敲门,然后便有一个老头过来开了门,这个穿着马褂的老头还用粤语问:“这是怎么了?”
“这是陈老板的二叔,没有子女,一直跟着陈老板一起住的。”厨子解释了一句:“他不会说上海话。”
老人家不会说上海话,也不怎么听得懂,但闻到陈老板身上的酒气,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喝醉了啊!把他送到后面去吧!”
陈老板的房子还没姚家的房子大,当然,他的房子应该更加值钱,毕竟这房子位于租界。
从大门进去,就是一间摆了个八仙桌的大屋,应该是平常吃饭的地方,再往里走,则可以看到厨房以及一个不过六七个平方大小的小院子。
或许都不能说它是院子,就是个用来采光的天井,而天井后面,有左右两间屋子,每间屋子都是两层的。
陈老板住在二楼。
上楼的楼梯是木质的,又窄又陡,穆琼和小王花了不少功夫才把陈老板弄上楼。
二楼的楼板也是木质的,给人一种不怎么踏实的感觉…穆琼觉得这样的老房子有点不牢靠,小王却满脸羡慕:“陈老板家里真气派,房子真大,还通了电!”
穆琼被他这么一说,也觉得这房子不错了,好歹该有的都有,还是个别墅。
穆琼打量起周围来,而他一打量…就发现陈老板的房间里竟然放着一个大书架,上面摆了很多书。
他先是一愣,很快又意识到这些应该是陈老板的儿子的书。
陈老板虽然对儿子诸多抱怨,但显然也是很看重自己儿子的,如若不然,也不会给儿子买这么多书,又送他出国留学。
把陈老板放在床上之后,陈老板的二叔就接手了照顾陈老板的活儿,穆琼等人顺势告辞离开。
从陈老板家里出来,穆琼又是一阵跑,一直跑到电车站才停下,跑的时候,他还不得不捏紧了自己口袋里的两块银元。
如果他不这么干,银元会在他的口袋里发出敲击声来,遇上心怀不轨的人,指不定就要抢了他。
最后一班电车还没来,总跟他一起坐电车的少年倒是已经在那里了,正在电车站幽暗的路灯下吃烤红薯。
穆琼其实看不清他在吃什么,但烤红薯的味道真的很香…
好在他这些日子不缺吃的,今天晚饭又吃的好,因此岁觉得香,但并不馋。
其实就算馋了,他也不会去卖烤红薯…红薯很便宜,一个铜元能买一大堆,但在租界买烤红薯,一个铜元只能买一个。
手上没有闲钱的人,根本就不会去买这些。
穆琼捏着口袋里的两个银元,琢磨着明天就去买只钢笔,然后写点东西。
他已经想好自己的第一个故事要写什么了。


第21章 第一部作品
穆琼想写的故事跟留学有关,是一部言情小说。
在这个时代,人们写东西都注重思想,新文化运动之后,更是有不少人觉得,情情爱爱这种东西难登大雅之堂。
正因为这样,民国那些写“鸳鸯蝴蝶派”小说的作者时常会被人批评指责,哪怕他们赚了很多钱,他们的小说被无数人喜爱。
穆琼对此不做评价,毕竟这个时代太特殊了。但他一直都觉得,这时某些鸳鸯蝴蝶派的小说其实写得很好。
就说一部在后世被拍成了电视剧的这时期的小说,读起来就很有感觉,不能让百年后的读者了解了这个时代,还能让他们看到书中很多人对封建礼教的反抗。
他打算写的就是这类文。
一来,是这类小说虽然会被人批评,但总能拿到很高的稿酬,二来…则是他惜命。
在这个时代,有不少文人因为写的东西不对而受到迫害,其中有些人逃到租界、逃出国,好歹没事,却也有人就那么没了命。
当然了,大部分文人还是比较清醒的,骂归骂,但拐弯抹角地骂,不跟军阀对着干,不然那些手里头有枪的人,指不定会干出什么来。
穆琼也很清醒,所以他打算写个言情小说。
大纲他已经想好了,开头就是一个家境一般的男学生,在清朝的最后几年考了庚款留学生,公费前往外国留学。
所谓庚款留学生,就是利用庚子赔款出国留学的学生。
“庚子赔款”本是清政府签订了《辛丑条约》之后对列强的赔款,当时按照约定,要赔偿列强4亿5千万两白银,均摊下来,每个百姓都要给列强一两白银。
然后因为是分期付款,本息加起来将近10亿两白银!
清政府根本就无力偿还,最后竟是将关税、常关税、盐税等全部抵押了出去,任由列强瓜分,正是因为这样,中国社会由封建主义社会彻底沦为半殖民半封建主义社会。
但因为某些有识之士在美国的争取游说,以美国为首一些国家答应退还一部分钱款,而清政府方面,决定将这笔钱全部用在教育上,后来的民国政府也做了同样的决定。
清华大学就是用这笔钱建立的,除此之外,还有很多人依靠这笔钱出国留学,而这些人里,不乏后世赫赫有名的。
穆琼书里的男主角,就是一个庚款留学生,他出国之后,遇到了各种各样的麻烦,也遇到了来自洋人的歧视,为了生活,他不得不在外打好几份工。
他的日子过得很艰难,但一直没有放弃学习,甚至把自己所有的空余时间,都用来学习了。
他想多学点知识,然后将那些知识带回国。
他是这样想的,跟他同去的人也都是这样想的,他们当时除了学习还是学习,每个人都在拼命燃烧自己,多学东西。
他的成绩非常好,渐渐地,他开始有朋友,开始受到导师的赏识,他还邂逅了一位美丽的姑娘。
这个姑娘和他来自同一个国家,不仅容貌出众,还知识渊博,他不可自拔地爱上了这个姑娘,也觉得这个姑娘是爱着自己的,然而,就在他打算告白的时候,这个姑娘消失了。
后来,他回国,受到一位官员的款待的时候,竟发现自己心爱的姑娘成了这个官员的小妾。
原来,这位美丽的姑娘是清政府一位眼界开阔的大官的孙女儿,她有幸在爷爷的支持下出国,但后来国内出事,匆匆回国,却不得不为了家人成了别人的小妾…
故事里的爱情很狗血,不过穆琼虽然设计了这么一段感情,他主要想写的,还是留学生的生活。
他在现代的时候看过一些这个时代的留学生的资料和一些在这几年曾出国留学的知名人士的自传,再结合他对这个时期国外历史的了解…虽然他并没有出过国,但自觉也能把这个故事写好。
而他写下这些,是希望在这个时期出国留学的人能深思熟虑,不要什么都不知道就一头往外冲,更是希望大家都能出去看看,然后带点什么回来。
这个国家,需要各种各样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