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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警惕地在他身后观察许久,没发现有跟踪收妖的家伙,迟疑地问.“你为何不生气?”
苏仲景反问:“我为何要生气?”
我结结巴巴道:“我在欺负你……”
苏仲景摸摸我的头,温柔道:“嗯嗯,你很好,是头好妖怪。”
“胡说八道!”妖怪被人类夸奖是丢人现眼的亊情,我顿时急了,“谁是不要脸的好妖怪?!我可是杀人放火,无恶不作的黑山之主!”
苏仲景摇头道:“你是猫,遵循的是妖道,与人类善恶是非相差甚远,有些事我不应苟责于你。你是个妖怪,这些日子跟着我连续吃了几天窝头,根本填不饱肚子,却忍住没把我一口吃了。今天抢的烧鸡,本可以去角落偷偷吃完再回来,偏偏把鸡拿去我的竹篓里,是想和我一起吃。而且,你 刚刚发脾气骂人,其实是在关心我,担心我懦弱无能,难以在世间好好生存。”
我怒:“你想太多了!我留下来,纯粹是因为你好看,待在帅哥身边比待在丑八怪身边强!”
苏仲景的模样比我宣布自己是妖怪时还吃惊,他摸者自己受伤的容颜,不敢置信地问:“我好看?”
“那是相对凡人而言,”我鄙夷,“比起黑山妖怪们的美貌,还是差远了!我对这个话题不予置否,转身去看他放在烤架上的肉,香喷喷的,似乎挺好吃。
苏仲景追上来问:“你不觉得我长得很可怕?”
“比起五千年前霞山那条黑心烂肺的混账蛇,你哪里可怕了?”想起蚩离君原身那两个脑袋浑身鳞甲的模样,我就打寒颤,连带着他变成人的模样我也不喜欢。
苏仲景开始傻乎乎地笑,嘴角几乎咧到耳根去了,还喃喃道:“也是,你是猫妖,审美不同,自然不会讨厌我,怪不得你愿意留下来陪我,和我做朋友。”
“什么朋友?‘人妖不两立’这句话听过吗?妖怪和人类做朋友,会被嘲笑三百年的!”我见他自作主张确立了朋友关系,觉得面子丢大了,赶紧冷嘲热讽,“你的身份是仆人!人类统统都是讨厌的家伙,给点颜色就开染坊!我一时半会没走,是因为找不到比你更好的家伙服侍,别乱攀亲戚!过几天,等我的伤势好后就走了。”
“你要走?!”那瞬间,苏仲景那双欢喜的眼睛沉寂下来,就像漫漫黑夜里两颗最孤单的星星。我忽然发现他的年龄在人类里面不过十六七岁,他读过书,可是残缺的身体剝夺了他科举考试的权力,丑陋的面容半夜出门都被人以为碰到鬼,无论走到哪里都不受人类待见的他,性格还内向不太擅长和人辩驳的他,独自居住在这荒山里的破庙不知多少年,没有家人,没有朋友,只有那座泥雕的菩萨像,永远沉默地陪着他。
这世上,处处都是惨事,比他更可怜的人我见过很多。
可是苏仲景不同,他以为我说的好看是指外表,其实我说的好看是指灵魂。
我遇过很多像他一样身残面毁、穷困潦倒的人类,他们不是愤世弃俗就是绝望痛苦,可是苏仲景的脸上没有对自身遭遇而产生的怨恨,他无欲无求,随遇而安,不管是挨骂还是挨打,残酷的生活都没有在他身上留下痕迹,反而塑造了他强大的心。透过难看的面貌,我能看见他的灵魂,干净清澈得就像被蓝天倒映着的湖泊,那是比宝石还耀眼的美丽,让人挪不开视线。
这是全天下最美丽的灵魂,若是机缘,必能成仙。
尘世中,许多达官贵人,妄想成仙。有些手眼通天之人,经过精心安排,也能认识妖界天界的人物,求得机缘,他们才发现自己的灵魂早在钻营与权势中变得污浊,浊得无法让攀登天界的云朵承受。而许多灵魂清澈的人,却因为没有野心,混迹田野,很难被慧眠识珠的仙人发现,故机缘难得,难以登天。
修仙是个怪圈,想成仙的不能成仙,能成仙的无人发掘。
苏仲景是一颗能成仙的沧海遗珠,世人只看皮相,将他错过。
我是妖怪,和天界没勾结,也不舍得用魔道污了那么美的灵魂,很是遗憾,却无能为力。
苏仲景这些年来很难交到朋友,我脾气虽烂,说话喜欢冷嘲热讽,还喜欢耀武扬威地说自己在黑山的威风史,但毕竟能蹲在他身边,听他说话,陪他说话;而且我从不歧视他的外貌,对他的处境也不怎么在意,说骂就骂,说打就打,这些妖怪的豪爽行径,反而让很讨厌被同情的他欢喜,并引以为知己,除了不肯偷东西外,对我几乎百依百顺,只差没把心肝挖出送我下酒。
尝过蜜糖,怎愿再喝黄莲。
有人陪伴,总比一个人强。
苏仲景明明舍不得我走,却没有强留,还帮我打包了行李和干粮,方便随时偷溜。我却是喜吹和人唱反调的家伙,越是不准我走的人越是留不下我,遇上个无所谓走不走的家伙,我心里反而没有负担,能安心留下来。更何况我欠他救命和十几顿饭的恩情,虽然口头上说不在乎,心里还是有点在乎的。觉得就这样丢下这个没用的家伙,很过意不去,再加上妖力没有恢复,若回去黑山,唯恐被窥视我地位的妖怪们发现,对我痛下杀手什么的,左右思量,权衡利弊,我还是留下来,呆在他身边,只是没有言明什么时候会走。
4
玉扣换的几吊钱在我的旺盛的食欲面前不经花。纵使苏仲景很努力一省再省,还是花完了。我的金银在黑山,为防有坏心眼的妖怪要趁我伤时来取性命,暂时也不方便回去拿。洛阳是天子脚下,天界监管甚严,留在这里的妖怪都是安分老实的种类,规规矩矩做着生意,很少互相欺负,遇到事情需要争执,自有妖怪地头蛇调节。这种和谐的环境,也很适合我养伤,于是我决定留在洛阳,直到伤好。
放弃这个没用仆人,换个有钱仆人,对我而言,不算太难。
可是比起那些思想阴暗,手段狡猾的人类,我宁可呆在他这种灵魂干净的人身边,起码不需要琢磨会不会被暗算,出卖什么的。他支摊子写字的时候,我就躺旁边晒太阳,听着他的读书声,会有整个世界都安详的错觉。
偶尔我会跳上巷角的围墙,听三姑六婆们的八卦,收集情报。
苏仲景不太喜欢说自己过去的事情,可惜他前些日子被人察觉了身份,成为最近的热门话题。我东凑凑西听听,也大约了解了整个事件的概况。
五年前,洛阳苏家也是名门世家,太爷爷德高望重,走时风光大葬,宗族纷纷前来观礼。未料,守灵之夜,仆人瞌睡,没留意烛台,半夜不慎起火,当时正是风高物燥的时节,火势顺着木质房屋的房屋蔓延,众人从睡梦中惊醒,待要救火时已无法扑灭,酿成惨剧,半座洛阳城被焚毀,许多人家破人亡,死在火中。苏家处火海正中,更是逃亡不及,努力抢救,却几乎满门灭绝,唯年方十二的苏仲景住在靠池塘的屋旁,被义仆带着往外逃,两人都被烧伤了,义仆死了,他虽活着,但原本一个天资聪颖,前途无可限量的读书人,却被火烧得面目全非,在科举考试必须全人的时代,再无前途可言了。
火灾起因在苏家,祸及诸家,损失巨大,官府责令赔偿。
苏太爷诗书传家,素来积德,也不知为何会有此大灾。苏家宗室未免牵连,竟抢先一步,毫不留情找出各种理由,将苏仲景父亲的分支逐出族谱。受灾群众对苏家恨之入骨,苏仲景年纪虽小,也懂礼义廉耻,他以弱冠之身,为苏家当起责任,变尽家产田庄,竭尽全力赔偿众人,然后不知所终。所有人都认为他不会傻得把家产全交出,至少还会留着些体己银子,远走他乡过活去,却不知他真那么傻,落得身无分文、寄居破庙、卖字为生的下场。
原本是有钱人家的读书郎,除了满肚子的酸腐书,还能有什么一技之长?
苏仲景唯一擅长的就是读书写字作文章,可惜生意惨淡;想去货栈帮忙运东西,可惜别人看他那风吹就倒的身子骨,个个都不想要;他自己想搬大包,才走了三步路就栽倒,幸好货栈老大还不算黑心,丢了十个铜板算是医药费。
“还是用偷的吧。”我第四十二热情建议,“刚刚踩过点了,城西有家布庄,看起来生意不错,偷偷拿他们几十两银子,不会被发现的。”
苏仲景早已放弃从道德上教育我,改从实际出发:“布庄失窃会报案,大家都知道我是住在破庙里的穷人,忽然有钱大鱼大肉起来,会怎么想?到时候再查出点赃款来,就得去吃牢房了,牢里的老鼠可不好吃。”
天界监管太严,妖怪们生活在太和谐的地方,也不好混饭啊。
我郁闷……
最后,我堂堂黑山之主,唯一能做的就是跑去池塘边抓两条鱼改善生活了,幸好苏仲景聪明,烹饪很有天赋,经我指点,学习烤鱼的手艺进步神速,很快味道就弄得有模有样。虽然每天吃鱼也不是不能活,但以我挑剔的饮食习惯,连续吃两个月,龙筋凤髓都会腻。于是我再次提出建议:“明天就是集日,听说还有社戏,据说北市上有不少卖小吃的摊子,不如我们也开个卖茶水和烤鱼的摊子,无本买卖,能赚几个铜板就算几个。”
“这主意不错,”苏仲景想了想,又抑郁道,“就我这张脸,往烤鱼摊旁一站,谁都吃不下啊。”
“看来还是得本猫出马了。”我的伤口已经愈合,皮毛长出半截,睁不开的右眼和歪了的耳朵也好了,妖力恢复部分,不再是最初那丑八怪模样。我从猫窝里爬出来,弓着身子伸了个懒腰,念动化形口诀,变作人形,摸摸耳朵,抖抖尾巴,感觉甚好,然后斩钉截铁对苏仲景说:“我来卖鱼,你来烤鱼,我就不信他们对着那么漂亮的妖怪,吃不下三条鱼去!”
苏仲景手里拿着的烤鱼叉子,落火里了。
我见那鱼是快熟的,赶紧眼疾手快,一把接住,怒斥:“ 干什么?没见过妖怪变人吗?”
苏仲景还在发愣。
我德高望重地教导他:“少见多怪就是指你这种人!告诉你常识啊,妖怪只要修炼三百年就能变人身了,不过变成人身好不好看,得看妖力大小和种族,变完后很难更改,除非用幻象再给人身披个躯壳。我是九千多年的妖怪,化形的时间又比较晚,所以#¥@#¥%……”我年龄大,历史过于厚重,后面跑题到什么地方去,连我自己都忘了……
在我开始说起当年拳打老虎爪踢鳄鱼的威风史时,苏仲景的脸开始涨红,红得都快滴出血来,他磕磕绊绊地开口了:“我……我没想到你是母……女的。”
住一起那么久,连公猫母猫都分不清,他活该羞愧死!
我往死里鄙视他。
不知为何,他意识到公母有别后,迂腐本性再次发作,不肯给我屁股上换药了,也不准我睡他肚皮上,可惜他买不起暖炉,被我暴力镇压这人体暖炉试图消极怠工的恶劣行为。
第二天,我们起了个大早,苏仲景叮嘱我变成人形不要太过漂亮,然后背着迷迷糊糊直点头的我去赶集,在北市找了块普通的位置,将剩下的钱交了保护费,在一个卖酒水的大叔旁边,支起了烤鱼摊子,待烤鱼香香飘的时候,我才悠悠然醒来,打着哈欠,去没人的角落变回人形,提起精神,吃完早点来摊子前,让苏仲景带着斗笠埋头烤鱼,自己来招呼卖鱼。
我的坏脾气在妖族里是排得上号的,我的美貌在妖族里也是排得上号的。
人类是对外在美没抵抗力的种族。
于是,美女卖鱼,万众瞩目。我偶尔抛个媚眼,也不是很在乎被人吃点小豆腐,结果不管是大爷大叔大哥还是小弟,排着队扑来,统统要买一串。 买完一串再买一串,死赖在摊位前就是不肯走,有个胖子整整吃了二十串鱼,差点撑死当场,有些带媳妇出门的,也蠢蠢欲动,当场爆发家庭大战,导致所有大娘大嫂小娘子都对我怒目而视,“狐狸精”不知骂了多少声。我和狐妖关系好,不在乎她们骂。只觉得初次做生意就大获成功,实在太有成就感,得意忘形之余,不顾苏仲景反对,把价格往上调了两倍,还供不应求。
场面太盛大,我铜钱收得手发软,干脆把附近乡村来赶集的人卖的鱼啊鸡啊什么都收购下来,还买了不少羊肉,开发出烤鸡、烤羊肉串、烤地瓜等多个品种,统统标高价卖。
大伙对我身边有男人很愤怒,可是再看看苏仲景的脸,怒火又全下去了。有聪明的,收起嫌恶,和他套近乎,流着口水要打听我的资料什么的。
苏仲景早觉得不对,胆子又小,从开铺到现在,好几次偷偷凑到我身边,小心道;“别卖了,我们走吧。我让你化身个普通女子,没想到你这幅模样出来,实在美貌过头,太受瞩目了,这样不好。”
“普通女子哪有那么好生意?我对人类劣根性可是了解得很,”我习惯了变成人身后受各种瞩目,从不放在心上,反问,“你担心这个担心那个,有钱挣,为何不好?”
他又红着脸,结结巴巴不知如何形容,直说:“坏人很多,会倒霉。”
“呸!”我抱着能换很多好吃的大把铜钱,鄙夷他,“这也不好,那也不好,怪不得你要受穷!难得本猫打架厉害,做生意也是天才!难道天天吃鱼饿肚子就好了? ”
苏仲景急得满额是汗,偏偏我又是不爱听人说话的家伙,他只能妥协。
我拍着肩膀安慰他:“赚了钱,分你一半,咱们天天吃好的。”
苏仲景叹了口气,满面忧色。
日进斗金,傍晚,有辆刻着飞鸿花鸟的双轮马车,带着无数家奴豪仆,缓缓停在北街路口,缀着精致绣花的帘幕下是个佩珠玉穿绿袍的年轻雄性人类,长得还算俊朗,就是眼珠子朝我看来,露出惊艳之色,然后挪不动了。
斜阳西下,我体力充沛,可惜苏仲景有些体力不支,摇摇欲坠,我体谅人类和妖怪之间的体质差异,手里赚的钱也有七八吊,够过好些天日子,于是决定收摊回去。
在众人强烈挽留和依依不舍中告别,那穿绿袍的年轻男子打着有涂鸦的扇子,施施然走来,看似很和气地问:“小娘子怎从未见过?可是外地人?”
他长得虽好,可是虚假表面下散发着不好气息,甚至比街边来骚扰的小混混更让我恶心,连话都不愿意说,拉过苏仲景,收好装钱的包裹,打开他阻拦的扇子,转身就想走。
绿袍男子见我态度恶劣,似乎误会了什么,脸色也不太好,待看见苏仲景,忽然又是一顿,打开扇子,皮笑肉不笑地问:“是苏兄吗?五年前在学堂一别,真是好久不见了。”
苏仲景叹了口气,挺直胸膛,不卑不亢地行了个士子间常用的礼节道:“周兄,家中有要亊,不便久留,还请见谅。”
绿袍男子赶紧还礼,言词谦虚,语气却透露出一阵阵的恶心:“当年杨先生讲课,苏兄年纪虽幼,谈吐不俗,做的诗词还夺了魁首,杨先生夸你才学过人,心思敏捷,大有前途,叮嘱要不急不躁,好好备考,当入翰林为士。像我这种不成材的,就知道花天酒地,被他骂了一顿,回去挨了父亲好一顿痛揍。往事历历,犹在眼前,不知现在苏兄高才,现在在做什么? 说来让小弟学习学习。”
同为名门之后,天天偷懒的小霸王借着家族之力,飞黄腾达;认真读书的乖孩子不但不能参加科举,丧亲失故,就连温饱都无法维持。两人际遇,如同云泥。多年后再次相遇,绿袍男子这番问话,让苏仲景无地自容。
苏仲景脾气好,没有发火,只是淡淡地说了句:“天行健,苦磨练,君子以自强不息。”
我忽然想起破庙里还有几本破书,他每天空余时间就在沙盘上用树枝写写画画,约莫是在背诵自己学过的文章。偶尔还会停在学堂外,偷听学子们读书,然后回去统统背下来,抄上无数次,直到熟悉为止。就算身躯残缺,不能科举,他也不愿意丢掉学识和本性。
绿袍男子不依不饶,嘲笑道:“莫非你落到这地步,还真认为人皆可以尧舜禹?”
苏仲景想想,说:“身居卑微应忧国,君子之义不敢忘。”
绿袍男子几乎笑出眼泪来了:“区区一个瘸子,还敢提忧国?”
苏仲景淡然道:“周兄,你失态了。”
笑声戛然而止,绿袍男子死死盯着他,有些怒意。
我虽听不懂他们说的话是什么意思,但意识到自己的仆人被欺负了。
堂堂黑山之主罩着的人,是区区一个凡人可以羞辱的吗?我五百年没来人间,本来就生疏的人情世故记不太请楚,平时又作威作福,鄙视人类惯了,就算皇帝也没太放在眼里,何况是个没天命的渺小家伙?于是,我勃然大怒,愤然掀桌,忽而想起不应该给苏仲景添仇人,硬生生咽下怒气,便黑着脸去收拾烤摊,边收拾边嘀咕:“好猫不和恶犬计较,将来再收拾。”
绿袍男子的脸色越来越青,手里装风雅用的扇子几乎给他青筋暴起的手捏断。苏仲景偷偷推我,赶紧道歉:“舍妹天真娇憨,不通世亊,望周兄见谅。”
我忍气忍得尾巴尖都疼了,磨着牙只想咬人。
绿袍男子打量了他好几眼,拂袖而去。
经此一事,我新鲜感过去,觉得做生意很麻烦,而且手上赚了几个钱,苏仲景给我变着法子弄好吃的,就懒得出摊卖东西了。苏仲景倒是在集日里去卖了两次,奈何没有美猫招牌,生意一落千丈。幸好他手艺不锗, 有些尝过味道觉得好吃的食客,也会回头光顾。有些仰慕我的男子跑来和他打听我的下落,他只说和我不熟,只是偶遇好心帮忙的人而已。大家不信,四处査探,甚至偷偷跟踪他回家,奈何查来查去没有下落,只得作罢。
我趴在他的竹篓里,深深地打了个哈欠,努力舔新生出来的猫毛去了。
5
日子过了一天又一天,风平浪静,就连老鼠都不惹事。
人在江湖混,靠的不是拳头是交情,妖怪也一样。
我的妖力在慢慢恢复,很快就有了千年水准。住在洛阳的弱小妖怪知道了我的存在,成群结队给我下帖子,攀交情。今天是鹿妖请我去喝茶,明天是兔妖请我上馆子,忙得我团团转,每天吃饱喝足,早上才迟迟回家,更加对赚钱没兴趣了。
苏仲景倒是风雨无阻地上街干活,经过我的那场宣传,有时候卖卖烧烤,有时候帮饭馆茶寮画画招牌。他写得—手好字,收费极低廉,所以不少贪小便宜的都愿意光顾他,于是他的收入比以前翻了好几番。偶尔有找茬的,但他脾气好,吃点亏也不太计较,再加上邻里摆摊的也怜他身残,力所能及处照顾一二,没出什么大事。
再后来,请吃饭的小妖怪越来越多,我吃完蜈蚣妖请的全鸡宴又吃牛妖请的鱼宴,接着吃羊妖请的红烧肉,整整吃了三天才竖着尾巴,兴高采烈回破庙,却见苏仲景早早出门了,屋子里乱七八糟,藏在坛子里的钱都不见了,就剩下屋顶藏着的那只留给我的风鸡。风鸡似乎是卖剩的,有些不新鲜,我用力撕着肉吃,忽而想起自己每天都好吃好喝,留他在破庙吃 清粥白菜,终于有些不好意思。我摸摸怀里小妖怪们孝顺的几两银子,决意等他回来,一起去老吴家的羊肉铺子买十来斤好肉,请他好好吃顿饭。
我晒着太阳,打着哈欠,从中午等到晚上,从月亮从西边升起,再到太阳从东边升起。我等到肚子咕咕作响,迷迷糊糊睡了不知多少觉,等到清晨的露水打湿了皮毛,顽皮的蚂蚁爬上鼻子,重重打了几个喷嚏,苏仲景还是没有回来。
我开始不安了。
我问住在附近的妖怪:“是否见破庙里住着的那个家伙的下落?”
蟋蟀叽叽喳喳:“他见你天天不理他,嘀咕了很久,然后跑了!不回来了!还有人来帮他拿钱收拾包裹呢!”
前些日子被我戏弄过的老鼠妖,幸灾乐祸:“肯定是被你欺负怕了。”
懦弱胆小的兔妖,被我喝问了好几次,才用弱不可闻的声音道:“猫大人,他好像三天没回来了,或许有事在外面耽搁了……”
苏仲景无亲无戚,还要养猫,哪有资格在外头夜不归宿?!他该不是嫌弃我吃用他的、睡他的还要打他,这点针眼大的小事就跑了吧?!
我怒不可遏,一爪拍去松树上,松树重重摇了三摇,惊起一群飞鸟,掉下两只松鼠。众小妖眼观鼻,鼻观心,个个低头不动,皆不敢大出气。 满肚子火气,四爪腾空,飞快奔向洛阳城,要把那个抛猫弃主的混蛋抓回来,好好教育一番。
洛阳城正是早市,行人纷纷上街。
我跑去苏仲景惯常摆摊的位置,如今那个位置已换了个须发皆白的老书生在卖书画,我唯恐苏仲景为甩掉我,让众人隐瞒行踪,于是走去角落,念动口诀,变了个文质彬彬的书生模样,头戴方巾,手摇纸扇,用最迂腐的口气问豆腐大娘:“我与仲景曾是同窗好友,后分居两地,五年未见,甚是想念。近日回京,听闻他遭逢大难,心下担忧,特来相寻,望大娘告知他去了何方?也方便我去寻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