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旧是清浅的语调,我记忆中唐诺独特的语调,波澜不惊,仿佛我们隔着的漫漫时光只是昨天到今天的距离,而不是两年未见。
真奇怪,我与唐诺一路走来,似乎从来都不曾有过陌生感,我们闹过别扭,她对我生气,与我冷战,长时间不曾联系,可最后,在时光流逝中,自然而然的又恢复如初。
年初一那天,我、唐诺、明媚都没有出去拜年,三个人约好一起去母校。那天破天荒的出了太阳,虽然天气依旧寒冷刺骨,阳光也是淡薄的模样,可我们的心情都因久违的阳光而变得特别好。
母校这些年变化很大,扩展了地方,新的教学楼在阳光下特别漂亮,运动场比当年要大了整整一倍。所幸我们班级所在的那栋旧楼依旧在,教室门没有上锁,我们像做贼一般轻巧地推门而入,桌椅换了新的一批,明媚站在讲台上无比惆怅地说,想当年…惹得我与唐诺骂她装老成。
趴在窗台上聊天,我指着修葺一新的运动场取笑唐诺,“喏,你这个排球白痴当年就是在那个位置与一只球死磕的!”
“你诬蔑!我什么时候喜欢过排球!”
“忘记过去意味着背叛。”对着黑板写写画画的明媚头也不回的大声喊,唐诺便回头去呸她,你啥都不知道瞎嚷嚷什么呢!
这个轻松愉快又有点小惆怅的金色午后,后来很多次入我梦来,梦里有唐诺消失很久我无比想念的清浅笑容,梦里有明媚爽朗的声音,梦里还有一段短暂却无比美好的小时光。
从家里过完春节后回公司,竟然被老总亲自找去谈话,我心里充满了忐忑与不安,我猜测过无数种谈话内容的可能性,却没想到老总开口第一句话竟然问我,公司将在台湾成立办事处,你愿意去那边发展吗?
他开出的条件真的很诱人,薪资与发展空间都比我如今的职位好上许多。可我对那个城市异常陌生,连一个相熟的人都没有,生活习俗也大不相同,离家更是万水千山的距离。
我把心里的顾虑说与明媚听,不知为何,这些年她渐渐成了我的“问题顾问”,面临选择时的犹豫与心里的事都可以无所顾忌地讲给她听,征询她的意见。她听到台湾两字就在电话那端哇哇大叫,哎呀呀,那可是我一直心存向往想要去旅行的地方呀,莫良 你赶紧去问你们BOSS,可以携带家属一名么!
我不禁失笑。彼时她与唐诺都即将毕业,所有人都忙得焦头烂额,升研的升研,找工作的在四处投递简历,唯有明媚,仿似永远不着急。她说这或许是我人生中最后一段学生时光,怎么可以辜负,用来为生计奔波,我得好好享受这最后的自由时光。
唐诺却是截然相反的心态,她没有升研打算,早已在一家商贸公司开始了实习生涯,每天忙得连吃饭时间都没有,可她却很快乐,偶尔偷闲给我发一条短信,她说原来工作真的能令人忘却很多烦扰。
母亲也劝我去,她说你放心去吧,不用挂念家里,好男儿志在四方。
22岁,或许真的该好好筹划自己未来的路。
我走的那天明媚特意飞到上海机场为我送行,她眼眶微微泛红,死死盯住我看,那目光仿似要将我刺穿一般。
我内心酸楚却不得不佯装轻松打趣她,“干吗一副生离死别的模样,又不是一去不回。”她连连骂我乌鸦嘴不吉利,而后将一串珠子戴上我的右手腕,“这是我特意去寺庙为你求的,找老师父开过光了。”她顺势拥抱住我,在我耳畔轻说:“你一定要好好的。还有,你放心吧,我会帮你照顾好唐诺。”
忽然间我内心惶惶的想要落泪,为这个傻傻的女孩。她渐渐把照顾唐诺当成她的责任,当成她与我之间的约定。而其实,在这些年的磕磕碰碰里,唐诺早已成长为一个坚强、自立并且知道自己要什么,懂得自己在做什么的女孩。反而是她自己,永远像个长不大的小孩,依旧保持着十几岁时的心性,耿直、大大咧咧、没心机、说话铿锵有力,一股子侠气。
在飞机上坐定我才拆开唐诺托明媚转交给我的信,里面只一张小卡片,短短一行娟秀的字迹:莫良 ,一路平安,我们一起努力吧!
因心无牵绊,才可以说得如此潇洒而利落。我闭上眼,此后,我与她真正是隔着万水千山,可我知道,再遥远的距离也冲不散那份深入骨髓的牵念。
在台湾的日子除了工作还是工作,忙碌却充实,或许只有这样才能驱散心里浓浓的如影随形的乡愁。
春去秋来又一春,转眼又是一年。
若不是明媚的一个电话,我想或许直到现在我依旧会在台湾。
她打电话过来时我正在主持一个会议,她坚持让接线员找我听。我提起话筒正要开口责怪她怎么又挂长途电话不是上周末才通过话么。我心疼她的电话费。可这次她却没有如往常那般与我顶嘴,电话那端是长长的沉默,我喂了好几声,她才缓缓开口,声音异常干涩,“莫良 ,你要做好心理准备…”
直至坐上回老家的飞机,我都以为那是一个梦,只要我睁开眼,我所听见的都不曾发生,都是虚空,不真实。可我掐自己的脸颊手臂大腿都会痛,明媚那句“唐诺被查出艾滋”在我耳畔久久不散,来回撞击着我身体里每一根神经。
在医院见到唐诺时,我几乎不敢叫她。记忆中那个好看、有着明亮眼神的女孩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一个了无生气眼神苍白空洞的木偶娃娃。
她努力扯出微笑,一句轻飘飘的你回来了说得我心里发酸。
我陪她在医院外的街心花园散步晒太阳,有小贩推着车叫卖冰激凌,她跑过去买,宽松的病号服在她日渐消瘦的身子上晃荡来去,我扭过头,不忍再看。
是在吃完那支冰激凌后,唐诺忽然开口对我说:“你可以陪我去旅行吗?好多地方都想去呢。”她偏头看着我,“不过需要一段比较长的时间。”
我点头,哪怕是余生所有时间,我都愿意。
唐诺出院后我们都辞了职。
我们只带了很少的行李,出发那天明媚特意请了假来为我们送行。在月台上,她抱着唐诺很久很久。离开时对我说,照顾好她。
明媚是我见过的最善良的女孩。
第一站是从A城到北京,路途遥远,可唐诺执意要买硬座票。她将头倚在窗户上,指着车厢连接处轻声说:“那天我就蹲在那个位置,我痛经的很厉害,额头上大颗的汗珠往下淌,人几乎快要晕过去。一拨又一拨的人从我身边经过,可没有谁停下来问我一声。只有他。
我还记得当时他的脚步已从我身边跨过去又缓缓退回,蹲下身来,问我,你要不要紧?声音如温暖春风,掠过我心头。
后来他将我带回他的座位,又去倒来开水给我喝。”
入夜行驶的列车上,灯光惨白,周身喧嚣的声音此刻都变得不真切,唯有唐诺似呓语般的话在我心中起起伏伏。
这个故事我听明媚简单提及过,唐诺某次出差北京,回程火车只买到无座票,恰逢生理期,然后遇见了她生命中第三份爱情。他是一名自由摄影师,家在A城,可每年大半时间都在旅途上。
这一次唐诺不再是先爱上的那一方,他们彼此相爱。与他在一起的一年里,唐诺曾对明媚说,这是我最幸福的一段时光,未来大概不会有更好的了。
只可惜上天似乎从来都见不得人太好,他被查出感染艾滋病毒,绝望之下,以最愚蠢的方式来寻求永远的解脱。
在大半年时间里,我陪唐诺去了许多地方,大江南北,走过沙漠,走过大海,看过无数场日出日落。每到一处,她都在轻声呢喃着那个已经不在的人的点点滴滴。她说,当日我们约定要来这里的,他答应过我要给我拍照,贴满家里的墙壁…
我知道,这是唐诺的一场回忆之旅,她与他曾约定要去的地方,他失约,她却义无反顾的奔赴,跋山涉水而去,她以这样的方式来深深想念他。而自他走后,她便将自己的时间停止了,她只愿活在他还在的那个时光匣子里,不愿出来。
这场旅途,与我无关,但我甘愿陪她。
我们的最后一站,是苏州。时间已悄悄滑到08年的初冬。唐诺说,他最喜欢的城市就是苏州了,沧浪亭、昆曲、评弹、姑苏城外寒山寺,一切都令人着迷。
大凡她想去的,我都陪伴左右。我们去沧浪亭,找一间小亭子闲闲坐了整个下午,什么也不做,就那样傻傻地发呆。入夜便去山塘古街沿河散步,远远的总会听见商铺里传出评弹的调子,咿咿呀呀的琴声落在人心上无端便生了惆怅。
唐诺在苏州的最后一天,我们去寒山寺烧香,她跪在佛前无比虔诚的模样,她将心愿轻声说出来,她说,愿我最好的两个朋友,莫良 、明媚,往后的日子喜乐平安。
我心头一颤,她仿似在说遗言。
唐诺是偷偷离开苏州的,她不告而别,只留了一张便签纸放在旅馆前台,她写:谢谢。
我看着那两个字,忽然间落下泪来。
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我与唐诺失去了联系,就连明媚也不知她的踪迹。直至09年春天我的生日,竟然收到她的包裹。拆开,是十只信封。每一只信封上都有字,最上面那封写着:给莫良 2009年生日。其余九封,依次是2010年生日、2011年生日…
我拆开第一封,是一张音乐生日卡以及一张信纸,信纸上有长长一段话:
我记得你曾抱怨过我记不住你生日,这可不怪我,我记性不太好嘛,老弄不清楚你究竟是4月5号还是5月4号,真痛苦。这次我回老家碰见你妈妈,我特意问了她三遍,才记住。可是你也知道呀,我健忘,索性未来十年的生日卡都写给你。不过你可不能一次性全部拆掉噢!
最后她写,莫良 ,对不起。
她懂得这些年来我所有的情意,她懂,所以,她说对不起。
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里的唐诺有着俏丽短发,明亮大眼睛,清浅笑容,在夕阳西下的操场上与一只排球死磕,毫无章法的抛球,球跌落好远,她捡回来再抛,如此反复,不知疲倦。
半夜梦醒,一头一脸的汗,我心里忽然间升腾起一股无可名状的恐惧。再也无法入睡。
那种恐惧带来的心神不宁并未随着天亮而消失,直至几天后明媚找到我的公司来。
那是我第二次见明媚落泪,她蹲在我面前,双手抱肩,仿佛一只受伤的小动物,发出悲怆的呜咽声。
唐诺最终还是放不下,选择同样的方式追随那个男人而去。我早该预料到,她的爱从来都是这么激烈,像一块尖锐的玻璃,刺穿别人也刺穿自己。
她最后一条短信发给了明媚,她说,不要为我伤心,我已经没有什么好失去的了,这未尝不是一种解脱。
一连两天,我窝在出租屋里不吃不喝也不睡,就那么傻傻地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脑袋空空。
明媚蹲在我身边,饭菜换了好几次,她哄我求我,直至最后她再也忍不住,一边将我拽起来一边怒吼,莫良 ,你难过你悲伤你可以放声痛哭没有人会笑话你,你不要一副天塌下来的样子,这世间没有谁离了谁就活不下去。
她说得很对,没了唐诺我依旧能活下去,只是,胸腔里最重要的那个位置,空了。
骂完后她将饭菜推到我面前,我只看了一眼,便跑到洗手间狠狠地吐了起来。胃里空空如也,除了胆汁水什么都吐不出来。此时此刻,我忽然想起一桩无关紧要的事,某次看娱乐八卦,讲孙红雷不按脚本演戏,该痛哭时他竟然跑去呕吐,导演跳脚责怪他擅自篡改剧本,他却反驳的有理且刻薄,他说你一定没有真正悲伤到绝望过,那个时候人是没有眼泪的,只会想吐。
时至今日,我深有同感。真正难过悲伤到绝望时,只会觉得这个世界,真恶心。
这么多年来,我第一次怨恨唐诺,她真自私,她带走的不仅仅是她自己的生命,她带走的,还有我整个青春年华里那些情深意长到无法言说的爱恋,长长岁月里那些美好记忆,以及,那个年少的我。
09年初秋,明媚过了她26岁生日,我送她的生日礼物是一枚简单的白金指环,并向她求婚。她陪我走了9年,而一个女孩又有多少个9年可以虚掷。她的17岁到26岁,同样是她人生里最美好的年华。
这是我第三次看到明媚的眼泪,大颗大颗地砸在我的手背,滚烫炽烈,仿佛那些流失的岁月的回声。
她泣不成声,紧紧拥抱住我,良久良久。
我们回老家领证,民政局在县城,堂哥开车送我们去,他陈旧的小面的上有许多如今几乎难以找到的音乐卡带,他顺手塞进去一盘,女歌手低沉飘渺的声音响起,是一支很老的粤语歌:
莫失莫忘,愿你偶尔想起我
期望你紧记吧,昨天许多
莫失莫忘,愿你会记得起我
来日再相爱吧,可以么
…
车窗外初秋的天空湛蓝高远,清晨的阳光细碎洒在挡风玻璃上,金色光芒刺痛了我的眼睛,我偏头,目光恍惚地落在车上一本翻开的老式日历上,2009年9月9号,距我初次见到唐诺,整整十年。
时光便利贴:
2009年的夏天,L从苏州回老家探亲,特意到长沙来看我。我请他在小酒馆里喝酒,我们零零散散聊了很多,从酒吧出来很晚了,我帮他叫了辆出租车,他坐在车内,朝我挥挥手,说再见。
我站在夜色中目送他离去,看着出租车一点点消失,我知道,这一次,他是真的跟我说再见了,与那个存在于他心里十年的我。
当晚回到家,我打开WORD,写下了这个故事题记那一段话。这故事,为L写,为他情深意重的十年而写,为那些单纯美好的年少岁月而写。
故事的最新后续是,L在2012年结婚了,现在是一个两岁孩子的爸爸。
祝福他。
3.空尽欢
岁月终将她的爱耗尽。
楔子
她在机场安检处被他截住。
他脸色阴沉,一言不发地将她拽往停车场。他用了蛮力,她吃痛,低吼:“放开我!”
他置若罔闻,加快了步伐,几乎是半拖着她走,她手中拖着沉重的行李箱,令她好几次踉跄着差点摔倒。
夜色正浓,盛夏的风夹杂着滚滚热浪,她却只觉得冷。
他将她粗鲁地塞进车里,然后发动引擎,车子如离弦之箭,驶上了高速。
许尽欢望着他的侧脸,嘴唇紧抿,这是他盛怒的表现,可此刻,疲累与绝望令她无所顾忌,
“砰”地一声,一阵强风灌进疾速行驶的车内,狄彦偏头,车门洞开,副驾上空空如也。他瞳孔急速收缩,脸色如死灰,慌乱中去踩刹车,双脚却止不住地微颤,车子最终歪斜着撞上公路的护栏…
痛,浑身散架般地痛。许尽欢躺在马路上,感觉脑袋像是被挖开,温热的液体一波一波汩汩往外冒,瞬间模糊了视线。愈加强烈的昏眩感袭过来时,她沉沉地想,真好,真好啊,我终于可以离开了。
狄彦,纠缠了这么久,如果活着我没办法离开你,那么就让自己死了这颗心吧。
手术室外。
灯光惨白,寂静无声。狄彦靠在墙上,指尖的烟点了好几次都没有点燃,长廊里并没有风,他发觉原来是自己手在发抖。他的白衬衣上血迹斑斑,那颜色刺痛他的眼。一种前所未有的恐惧攫取他的心。
两个小时后,许尽欢被送进重症病房,陷入深度昏迷。
医生说,头部撞击厉害,颅内有淤血压迫神经,能否醒过来,看病人自己意志,与天意。
她的意志…
他想起事发前她说的话,哪怕死,我都要离开你。
隔着玻璃门,狄彦望着病床上安静苍白的尽欢,真想冲进去狠狠扇她两耳光,可他却连推开病房门的勇气都没有。
是他,是他将曾经那个生动活泼的许尽欢变成了如今这副绝望死寂的模样。
壹
三年多过去了,狄彦一直记得初次见到许尽欢时的画面。
巴比伦会所顶楼的旋转餐厅里,她穿着格格不入的白T、破洞牛仔裤,棒球帽下绑了个高马尾,站在餐桌旁举着刀叉,指着她对面的男人大声说:“狄彦,我给你说,我不嫁!去他妈狗屁的联姻!”
对面的男人神色尴尬,蹙着眉说:“小姐…”
“别打岔!”挥挥手,她抓过水杯咕噜噜喝一大口水,将杯子搁得掷地有声,“我说你们男人咋这么没出息呢,做生意靠真本事,拉个女人来牺牲算怎么回事…”
对面男人脸色愈加难堪,起身招手:“服务生!”
服务生刚动,就被狄彦抬手拦住,他迈步过去,在许尽欢身后站定:“许尽欢小姐。”
“干嘛,忙着呢…”尽欢不耐地回头,却在看清来人的面孔时倏忽噤声,整个人愣住。餐厅里的灯光是暖色调,不知是否狄彦眼花,他竟然看到她的眼神在那一刻变得特别明亮,神情从不耐到恍惚再到…惊喜?
他按下心头疑惑,伸出手:“你好,我是狄彦。”
尽欢终于回过神来,指着狄彦,又指着被她莫名骂一顿的那个男人,“你…他…你…”
狄彦指着她身后的餐桌号305:“我订的是503。”
尽欢低头,掩面,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
后来那顿晚餐尽欢吃得十分不在状态,狄彦只当她是因为尴尬。而他,本来就对老爷子强逼的联姻十分反感,因此那顿饭在彼此的沉默中草草收场。饭后他送她回家,下车时他忽然叫住她:“许小姐,说实话,我对这桩没有感情的婚姻也没兴趣。很高兴你我达成共识。再见。”
不等尽欢接腔,他已调头离去。
却没有料到,几天后的家庭聚会上,狄老爷子忽然喜笑颜开地宣布说,许家那丫头同意了这桩婚事。
狄彦正往嘴边送菜,听到这句,手僵在空中,顿时没了胃口。
第二天狄彦约尽欢见面,她似乎早已料到他会来电话,在那头抢先开口说:“请我吃饭吗?没问题。但我讨厌死了那种静悄悄的餐厅,地方我挑。”
她选的地方很偏僻,狄彦开着车在她的指挥下绕了一条又一条小巷子,在他耐心快要用光时车子终于停在了一家小四合院前。
是云南菜馆,专做小火锅。地方不大,天井里摆着几张木头长条桌,四周盆栽缭绕,肆意绽放,绿意盎然里掩着一口小水池,黑红两色的金鱼在水中游来游去。院子中央挂着四只大红灯笼,灯光不亮不暗,气氛营造得恰到好处。
尽欢嗜辣,点了一只酸辣汤锅,给狄彦要的是鸡汤锅。下锅菜很快上来,堆了满满一桌子,尽欢大手一挥:“有什么话等我吃饱再说,开动!”
大夏天的吃火锅,狄彦实在没什么胃口,倒是老板自酿的米酒很好喝,他端着杯子慢慢饮,望着吃得满头大汗还直呼过瘾的尽欢,他见过许多有钱人家的大小姐,但从未见过像她这样大大咧咧在美食面前毫不顾忌形象的女人。只可惜,她的身份依旧是他将要联姻的对象。
“你为什么改变主意?”他问她。
热气蒸腾中,尽欢抬起头,朝他笑嘻嘻地说:“我对你一见钟情非君不嫁呀。”她其实二十一岁了,这一刻口吻坦率直接得却像是十几岁情窦初开的小姑娘,狄彦有几秒钟的怔忪,随即摇头讪笑:“这不是偶像剧。”
是,生活不是偶像剧,他没有那里面男主角的魄力,可以不顾一切潇洒拒婚。因为狄老爷子开出的条件实在太诱人――狄氏集团接班人的位置。
狄氏集团遭遇空前的资金危机,而许家是银行金融业的巨头,狄老爷子与许老爷子多年合作伙伴,但在商言商,那么大一笔资金注入,稍有不慎,后果不堪设想。但若两家结为一家人,又当别论。尽欢是许家唯一的孙女,被老爷子娇宠着长大,哪怕婚姻,也想为她打算好。狄氏两位接班人选狄彦与狄斐都得许老爷子赞赏,原本是想让尽欢与两人相识,然后挑自己喜欢的。哪知狄斐宁愿放弃接班人位置,也不愿联姻。
狄彦与许尽欢的婚期定在一个月后。
婚礼前一晚,狄斐拎着一瓶酒来找他喝酒。
“大哥,恭喜呀。”狄斐向他举杯,漫不经心的语调里听不出半分祝贺的意味。
狄彦不置可否,仰头饮尽。
“自从你回到狄氏,我们斗个你死我活的,每次我都卯足了劲,这几年,彼此不分输赢。但是这次,我输得心服口服。”他顿了顿,喝一口酒,“你知道为什么吗?”没等狄彦答话,他自顾自地接下去:“因为,你对自己比对敌人更狠,而我做不到。我没办法牺牲掉自己的婚姻,来作利益的筹码。”
狄斐走后,他又开了一瓶酒,站在露台上一杯接一杯地喝。喉咙里火辣辣的疼,但胃里却是麻木。他微微阖眼,问自己,如果重来一次,他还会做这样的选择吗?答案是肯定的。他不是狄斐,天生拥有那么多,哪怕生在这样的家庭,他依旧可以选择。而他,回到狄氏三年,所拥有的一切,都靠自己拼来。
他仰头,将杯中酒饮尽,苦涩滑过胸腔,将心底最后一丝犹豫压下去。
有所得,有所失,人生就是这样,很公平。
贰
尽欢曾幻想过很多次自己的新婚夜,浪漫的,甜蜜的,脸红心跳的。但从未想过会是这样一种情境,她的新郎被一通电话叫走,彻夜未归。
尽欢在国外念书时候养成了一个习惯,每次有压力或者难过时就打扫房间,里里外外抹一遍。他们的新家是狄老爷子送给尽欢的聘礼,临海的独立小别墅,上下三层。她找到吸尘器,从一楼开始,清理到三楼,又找出园艺剪,将花园里整整齐齐的花草再修剪了一遍。可时间却像跟她作对似的,一分一秒,怎么都熬不到天亮。她想打电话给爷爷与父母,可她不敢。这场婚姻是她自己心甘情愿的,这个人,是她自己选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