岂知那人静默片刻,却道:“我不喜欢羊。”
“为何?”他大大好奇,这天底下居然还有北溟教主忌惮的事物。
“……小时家中养了一群羊,有一回我去逗它们,结果被其中一只踢得翻下山坡去……”
一副冰冷模样的缩小版陆廷霄去逗羊,像皮球一般滚下山坡,那场面怎么想都觉得滑稽。
沈融阳忍俊不禁,又怕打击到他,嘴角抽动,忍得甚是痛苦。
“那便只是赶马吧……”
“爹……”楚则颤巍巍地走过去,扑通一声跪坐在楚叶天面前,嘴唇颤抖,不知道说什么好。
“扶我坐起来……”胸口插着一把剑,却是他自己的秋水剑,腹部也斜斜划过一道口子,鲜血浸染了衣服,还在汩汩地往外冒。
楚则连忙点了他的穴道止血,又小心翼翼地扶着父亲的臂膀,让他半躺着倚靠在自己身上,这一切全凭着本能,至于自己能做什么,想做什么,早就不知所措,毫无主意。
楚叶天看着儿子满脸泪痕,抽抽噎噎,不由叹了口气,自己当初本没想过继承楚家,对儿子的管教自然不如后来严格,等到自己成了楚家家主,却又因为时时忧心家族振兴而疏远了他,楚则虽然心性不坏,却实在不是能中兴楚家的材料,他只愿他余生娶妻生子,平平安安便好。
“爹,爹,是不是沈融阳他,杀了你,我定要……”
“住口!……”楚叶天低喝一声,却牵动伤口,呛咳起来,血顺着嘴角流了出来,一直蜿蜒到楚则的衣服上。
“你听着……我是自知不是沈楼主的对手,还执意下战书,实是,实是心存了死念,借沈楼主之手,借他之手,了断自己,这样,我才不负楚家,也无愧于你,你小叔……”他大口大口地喘气,手紧紧攥着楚则的袖子,似要用尽平生最后一丝力气。
即使有再多的怨恨,在来这里的路上,他也早已想得清清楚楚,楚家与沈融阳的一切恩怨,到他这里,就算完结了,绝不能再让楚家的下一代也牵扯进来,被仇恨吞噬,生生世世不得翻身。
“爹……”楚则心中悲痛异常,不肯相信父亲是一心求死才来这里的,他再如何懂事,也不过是个弱冠不到的少年,一直以来,父亲虽对他严厉,却是天一般的存在,有了他,自己才得以顽皮捣蛋,如今撑着楚家的人就要倒下,以后还会有谁督促他读书习武,教训他不可任性妄为呢?
“在我死后,你不可找沈楼主,报仇,切记,爹只希望你,你能好好奉养你娘,娶妻生子,把楚家,楚家……”楚叶天剧咳半晌,胸口不停地起伏,恨不得将每一句话,像钉子一般牢牢钉在儿子心底。“把楚家的香火,延续下去……”
“爹,你不会死的,我不……”楚则泣不成声,又不敢将父亲抱得太紧碰触到他的伤口,只好一直摇着头,好像这样便能驱赶即将夺走父亲生命的阴影。
楚叶天叹了口气,儿子还这么不懂事,让他如何放心呢?手缓缓地抬起来,似乎想摸一摸他的脸,却发现连一根手指都抬不动。“你发誓罢。”
什么?楚则泪眼茫然地望着自己的父亲。
“你发誓,不去报仇……”楚叶天只觉得眼前阵阵发黑,一切疼痛都在渐渐远去,脑海仿佛嗡嗡作响,又像寂静空然。
“我……”他看着怀中父亲的模样,咬咬牙。“我发誓,绝不报仇,我会好好赡养娘亲……”至于后面的娶妻生子却梗在喉咙,他突然想起笑靥如花的冯星儿,心中一痛。
然而楚叶天也无暇去追究这些了,耳边响起儿子的声音,却觉得模糊微小,话如蚊呐,不由张了张口,想说什么,又发不出任何声音。
楚则眼睁睁地看着父亲在怀里断了气息,闭上眼睛,他呜咽几声,浑身软了下来,举目四望,只觉得天地虽大,自己却已经是无父的孩子,再也没了庇护,从胸腔里发出的悲声,不能自己,伏倒在父亲的尸身上,放声大哭。
哭声回荡在山野之间,应和他的,却只有随风摇曳的草木,和从耳边拂过的微风。
“你怎么会对如意楼主感兴趣的?”雕梁画栋的府邸内,李明真瞪着何苦,连眼前的美人莲步轻舞都无心欣赏。
自从那日何苦说了那句话,他便一直耿耿于怀,这个何苦,素来不曾听闻他喜爱男风,若论容貌,沈融阳也并不算出众,何苦又怎么突然会对他注目起来了呢,莫不是见他起意,也想分一杯羹?
他自己有断袖之癖,便将他人也往此路上想,何苦懒得去纠正他,反而顺着他的话笑道:“那我倒要问你,北溟教主的容貌,胜过沈融阳何止百倍,你何以挑了鱼目,舍了珠玉?”
李明真白了他一眼,“这你就不懂了吧,那个陆廷霄的皮相虽然不错,人却冰冷无趣,这种人就算被喂了春药丢到我床上,我也是没兴趣的,何况跟他春宵一度,搞不好命都没了,这世间比他更加冰冷美貌的人我也曾得手过,如何至于这么没有眼光。”
何苦听他说到陆廷霄被喂了春药那一段,心里不由狂笑拍案,面上却是不露半分。“那既然如此,沈融阳又有何妙处?”
“他的妙处便多了,”提起这个,李明真就像打了鸡血一样兴奋,那模样不异于何苦见到一个势均力敌的对手,陆廷霄见到一套精妙绝伦的剑法。
“他看起来温和无害,实则心志坚定,这种人的防备最不容易打破,但是一旦被打破,却必然是百依百顺,无所不从,虽然他的容貌不显,气质却要胜过世人万千,这种人在床上的风姿,自然是……”他想起那日近距离的接触,那人白皙光滑的肌肤,自己几乎一亲芳泽的遗憾,便心中一荡,却瞟了何苦一眼,不再说下去,生怕何苦知道对方的好处愈多,兴趣就愈大。
“照你这么说,直接给他下了春药不就得了?”何苦自然看到他的眼光,却实在懒得与他计较。
“你自是知道我打不过他,否则也无需来找你了。”李明真颓然,懒洋洋地斜靠在椅子上,毫无仪态,但他本就生得一副俊美风流的模样,一身白衣更是翩翩风采,此举却丝毫不显粗俗,反而引得一旁婢女红了脸颊,频频注目。
第69章
辽国有五京,其中临潢府是上京,也就是首都,其他包括大同在内的四府为陪都。
建立辽国的契丹,是一个源远流长的民族,一直到一千多年之后,这个民族早已衰亡,或者演化为其他民族的祖先,但在史书上却永远留下了属于它的一个国号,辽。
辽国汉人并不少,相反很多,有土生土长的,或者因战争而各种因素迁徙过去的,也有在边境被掳掠过去的,沈融阳的母亲就是一例,因此辽国实行的制度十分奇特,叫南北面官制,即“官分南北,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治汉人”,类似于后世的“一国两制”。这不能不说是一个极高明的想法,在这个想法之下,纵然还有许多民族不协调的矛盾,也被掩盖在大致平稳的制度之下,作为统治者的契丹人对于汉人的轻视,不能说不存在,但是他们对于被统治的一些下层契丹人,也没好到哪里去,这则纯粹是属于阶级不同产生的裂痕了。
此时的辽国皇帝叫耶律贤,说起这个人,后世的人可能对他没什么了解,但却必然有很多人知道他的妻子,后来与宋朝签订澶渊之盟,开启两国近百年和平,大名鼎鼎的萧太后。在妻子的光彩之下,耶律贤就显得有点默默无闻,实际上就像唐高宗一样,他并不是懦弱无能的皇帝,恰恰相反,耶律贤在位期间,与宋军数度交战,一度将赵光义打得仅以身免,以至于后来含恨而终。
当然这一切,现在都还没有发生,耶律贤在位的第三个年头,辽国显得相对平静,上京临潢更是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即便还及不上汴京,却也足以和洛阳相提并论了。
沈融阳、陆廷霄、侍琴侍剑四人皆是一副汉人装扮,走在上京最繁华的一段街道上,耳畔尽是小贩与顾客的叫卖讨价之声,颇具市井气息,汉人在上京并不罕见,但因为陆廷霄的外貌,沈融阳坐着轮椅,侍剑手里提着长剑,几人反而成了被众人频频注目的焦点。
“公子,我们来辽国,不用稍微装扮一下吗,这样招摇,那个李明真肯定会很快知道的。”侍琴不掩担忧。
“装不装扮,他早晚都会知道,既然如此,何必多此一举。”沈融阳随口笑道,在一个小摊面前停下来,任小贩在耳边吹嘘得天花乱坠,他却拿起里面最不起眼的一块玉佩来端详。
那玉佩是块黄玉,纹理之间还有些混杂着泥土的痕迹,成色并不算好,最多也就值个一两银子左右,也不知道是摊主从哪个故纸堆里挖出来的。
“喜欢便买下吧。”陆廷霄淡淡道,语气中有一丝不易察觉的温情。
“是啊,这位公子真有眼光,这玉可是……”
话没说完,沈融阳已经放下那玉,摇摇头,“走吧。”
他只不过是看到这玉的颜色与形状,突然就想起自从自己幼年有记忆时身上便随身佩戴的一块玉佩,据师父赵东桥说,那极有可能是父母予他的,在得知身世的那一年便被他扔了。
那种所谓的父亲,沈融阳不需要。
耶律思齐年方弱冠,为人不好不坏,家世不高不低。
他的名字来自父亲的一句话,见贤思齐。
耶律思齐府上虽然要跟皇室攀亲待故有点牵强,家里也并不显赫,但祖父好歹仍算是个贵族,只可惜父亲是庶子,祖父的爵位被他的大伯,也就是父亲的大哥所承袭。
他活了二十年,一直都在衣食无忧中度过,辽国的科举只许汉人去考,不许契丹人参加,所以即使你读再多的书也没用,加上耶律思齐的父亲身份不高,又不是善于巴结逢迎的人,所以注定不会有多大成就。
耶律思齐就是在这种环境下长大的。
每日招猫逗狗,跟一群志趣相投的纨绔子弟一起斗鸡逗鸟打打架,混天胡地地过日子,天黑前回府,有时候应付父亲突如其来的训斥和脾气,应付母亲宠溺的关怀,不知不觉时光如流水。
今天没什么事情,他最好的狐朋狗党萧恩古这几天生病了,虽然还有几个人,但是少了萧恩古的感觉就像做了坏事没人分享,耶律思齐百无聊赖地走着,两边繁华看了二十年,也早就看腻了眼。
“思齐,你今天怎么像霜打的茄子似的,不是春心动了,想着上潇湘楼了吧?”旁边朋友挤眉弄眼,说的是临潢府最大的青楼。
“去,你小子自己想了吧,还硬栽到我头上来!”耶律思齐笑骂着,嘴角勾起一抹坏笑,“怎么样,要不要晚上去玩一趟?”
耶律思齐十八岁的时候就已经成了亲,新娘子是门当户对的人家,其貌不扬,但至少品行方面是没什么大问题的,然而这样的生活怎么会适合还是少年心性的耶律思齐,就算这个年龄在当时来说已经可以娶妻生子了,但对生性放荡不喜拘束的他来说,就是一种拘束。
在母亲的溺爱下长大,不能科举,不会钻营,地位不高,做不了官,饿不死也不会有荣华富贵,对未来茫然一片,也许父亲的现在就是他的未来,这样的生活,不会让他产生任何一点责任心,成不成亲,也许只是现在家中多了一个人,以后再多几个子嗣罢了,就算在作风相对汉人豪放的辽国来说,女子的地位依旧不会提升到与男权平等的高度。
其余的人听了他的话,倒是调笑着纷纷附和,几人边走边聊,突然看到前面被人围成一圈,指指点点,交头接耳,似乎在看什么,耶律思齐来了兴致,几步上前拨开人群,却见一名素衣布裙的汉人女子坐在墙边,垂首低泣,双手放在跪坐着的膝盖上仅仅攥着衣角,前面裹了个鼓鼓的草席,旁边用麻布写了四个字,一角压在草席下面,其余三角用石头压着。
卖身葬父。
耶律思齐行事算不上大奸大恶,但是仗着身份做些欺侮平民的事自是常有的,不仅是他,这也是当时许多契丹贵族的毛病。见这女子似有几分姿色,他当下便蹲下身伸过头去,想好好看看她长什么样子,正好这女子又抬起头来,目光两相一碰,他竟愣了。
第70章
耶律思齐之所以惊讶,不是因为那女子生得太美,而是实在太丑。
他从没见过女子也能丑到这份上。
她的眉眼耳鼻其实很普通,没有特殊的缺陷,更不算惊世骇俗,但是组合起来,却怎么看怎么古怪,尤其随着她哭泣的动作,唇边一颗硕大的黑痣,也跟着一颤一颤,耶律思齐甚至还能看到那黑痣上有一根长长的黑毛。
女子注意到有人在看她,也微微侧过头,正好与耶律思齐的眼光对个正着,差点没把他吓得坐倒在地上。
那一瞬间耶律思齐只有一个感觉,妈呀,好丑!
“你你你……”耶律思齐伸出手指指着那女子,预想跟现实相差甚远,让他犹有余悸。“你长得这么丑,也敢说要卖身?”
“这位公子,身体发肤受之父母,非奴家所愿,”女子抽泣了一下,抬起头,泪眼盈眸,却没有让耶律思齐产生任何一种怜香惜玉的感觉。“公子可是要买我?一两银子便够了,待我葬了老父就与你走。”
耶律思齐站起来,拍拍衣服上的尘土,一边嘲笑:“就你这模样也值一两银子?别逗了,小爷花五百文钱买的奴婢都比你长得好看!”
女子闻言嘤嘤哭泣起来,边道:“奴家只望能有钱葬了我爹,其余自然任凭听遣,我看公子衣着华贵,气度不凡,不如买了奴家回去,为您做牛做马。”
耶律思齐活了二十年,还从没听过有人夸他气度不凡的,当下便飘飘然起来,加上旁边几个好友还挤眉弄眼不断起哄,心中得意,嘴上却道:“看不出你小嘴还真甜,可是就你这模样,一两银子实在太多了,我看十文也就够了,买回去能干嘛,暖床吗?”最后一句话却是对着左右说的,引来一阵心照不宣的笑声。
那女子却不怒,只是低声软语哀求着,耶律思齐看着她低下头时的颈部曲线心中一动,突然觉得她如果不看脸的话,其实也没有那么丑,便借故上前去,想去扯她的衣袖,多占点便宜。
谁知那女子身子一侧,躲过他的手,站起身来踉跄着歪向人群的另一侧,不料踩到了裙角,身体顺势往前一摔,站在那里的人本想顺手抱个满怀占点便宜,却未想她力道极大,生生把人群撞开了,一直扑倒在路过的行人身上。
沈融阳嘴角抽动了一下。
在她躲过陆廷霄要点她穴道的动作并抬起头来朝他们笑了一下的时候,他就已经认出这个人的身份。
拢在手心的琉璃棋子差点没打出去。
每次他的出现,总意味着他们将会有不大不小的麻烦。
有损友如此,夫复何求。
虽然沈融阳的腿并没有知觉,但是这么被抱着腿的情状实在碍眼,陆廷霄正想拎起她往旁边一甩,这女子已经十分自觉的从沈融阳身上离开,转而抓住他的轮椅不放。
“这位公子救救我,光天化日之下竟有人调戏良家妇女!”她转头望向耶律思齐几人,作张惶状。
耶律思齐脸上闪过一丝不自在,却没想过她跟这几个人求救有什么作用,反而在看到沈融阳时嗤笑了一声:“你跟一个残废的低贱汉人求救?他能不被风刮倒就不错了!”
女子不语,只是拽着沈融阳的轮椅死不放手。
“戏别演得太过火了,再不放手我把你爪子也废了。”声音一字不漏地传入莫问谁耳朵里,也只有他们两人听得见。
“交友不慎,交友不慎。”他腹诽了几句,无可奈何放开手。
但这时耶律思齐的兴趣已经由他转移到沈融阳身上了,临潢府的汉人不少,但是身有残疾还一副不亢不卑的模样的,却绝无仅有,看着他的眼神,耶律思齐就觉得自己全身上下好像被一眼看穿,自己的不学无术,自己的不务正业,通通暴露在那人的目光之下。
心底升起一股异样的感觉,莫名地焦躁烦乱起来,他瞪着沈融阳的眼光便多了几分不善。“你们是什么人,不会是宋国来的奸细吧?”
后面一句自然只不过是找茬的借口,周围的人一听这话,生怕惹上麻烦,都一哄而散了,莫问谁扮的女子又不是绝色,自然不会英雄出来救美。
第71章
沈陆二人自然不会去回答这种问题,只有侍琴瞪着他道:“你莫要含血喷人,我们哪里是奸细了?”
耶律思齐拿出他平日对付平头百姓的无赖功夫来,斜着眼睛冷笑:“奸细怎么可能承认自己是奸细,是与不是随我到衙门一趟不就知道了?”
这话其实只不过是虚言恫吓,在衙门官府,一个备受冷落的世族庶子又哪里有什么地位了,只是他瞧这些人衣着不凡,看着不穷,想趁机敲诈一笔罢了。
侍琴冷笑一声,他久在沈融阳身边,不知不觉之间说话的语气和神态倒也学了个两三分:“你若能喊来衙役,我便服了你。”
一语被道破心事,耶律思齐恼羞成怒,伸手便要去拽沈融阳。他的想法是,陆廷霄看起来冷冷冰冰,并不好惹,这侍童一张嘴巴也得理不饶人,惟有坐在轮椅上的这人,看起来温文儒雅,也最好欺负,只要把这人挟制在手,何愁另外两人不乖乖听话。
手指刚碰到对方的袖口,膝盖处便来一阵剧烈的疼痛,仿佛是被重物敲击,直要把骨头敲碎一般,疼得他当场就哀嚎一声,扭曲着脸摔倒在地,旁边还有莫问谁装扮的女子扒在轮椅边上,还有侍琴拍手大声叫好,还有周围乱糟糟看热闹的人,简直就是一团乱麻。
追根究底,其实都跟莫问谁这个活宝有关,但是此人生性如此,又是自己的损友,沈融阳也拿他没办法。
他微弯下腰,左手按在耶律思齐的背上,轻轻一推,便将他拂至一边。“我们走吧。”
这样的小人物,世上成千上万,根本就不值得他们费心思,也正因为如此,陆廷霄从头到尾都只是冷眼旁观,没有出手。
三人抬脚便走,那边莫问谁娇滴滴地“哎呀”一声,也站起来跟着走,走了几步又跑回方才卖身葬父的地方,抱起那个草席。
“不好意思,借借,我爹他一碰到人多的地方就会醒的。”莫问谁扬着那张惊悚的脸对左右因为看热闹而阻住去路的行人微笑,众人看着他的笑容又想到死人诈尸的情景,不由打了个寒颤,纷纷为他让出一条宽广的道路,他趁机抱着草席一溜小跑赶上前方三人。
“等等!”耶律思齐踉跄着爬起来,跌跌撞撞追上四人,又拦住他们去路。
坐着轮椅的人还好,脸色一直温温煦煦,就算自己伸手去抓他未果,也没见他发怒,只是他身后那人,就显得有点骇人了,就算冷冷看着自己不说话,也让他心里不由自主地发憷。
侍琴以为他又要找茬,正准备上前教训他,却见耶律思齐扑通一声跪在青石板上,闷声道:“请高人收我为徒。”
眼前这个年轻人不过是弱冠之年,虽然穿着上好的布料,却没有相应的气度衬托,看起来十足一个纨绔子弟,他脸上虽然也有骄横也有无赖,更有酒色财气的痕迹,却不是十恶不赦的凶徒。
沈融阳看了他半晌,才淡淡道:“我们不是什么高人,你走吧。”
耶律思齐不顾膝盖磨地的疼痛,蹭着膝行上前两步,道:“我知道我刚才莽撞冒犯了高人,若能成为你的徒弟,我情愿受责罚,也毫无怨言。”
他浑然不顾旁边那些狐朋狗友的惊诧眼光,兀自望着沈融阳。
要说耶律思齐拜师的心思,却是刚才心念一动升起的,他因为是嫡子,自幼受尽溺爱,但出身并非显赫,他却很难凭此混个荣华富贵,再加上他不爱读书,更不爱往那些位高权重的贵族面前凑,便只能每日跟着一些境况相仿的朋友厮混,久而久之也养成不学无术的派头,但却不是什么人生来便爱如此的,刚才沈融阳露的那一手,突然就让他看见了一丝曙光。他仿佛就像看到另一扇门在朝着自己敞开,心底似乎还有个声音在说,这是改变的机会。
不及细想,便已跪在这人面前,却更坚定了这种想法。
“我从来不收徒弟。”沈融阳不为所动。
“你要怎样才肯答应?”耶律思齐一急,少爷脾气又冒出来了,脸上焦躁表露无疑。
沈融阳扫了他一眼,伸出一只手。
耶律思齐见状,以为他同意了,不由大喜,也伸出手去,正欲搭上他的手顺势站起身,谁知对方在快要碰到他的时候,手一翻一滑,连点了他肩胛处两下,又按在他的腰上将他推到一边去。
他顿觉手臂痛如刀割,不由伸手去按,加上膝盖处还隐隐作痛,一时竟顾不上再追上去,只听得耳畔传来一个云淡风轻的声音,如同耳语,又如远在天边。
“手臂稍过片刻便好。”
耶律思齐闻言怔怔,却也只能望着他们远去的背影无可奈何,那人的轮椅在并不平坦的道路上轱辘作响,声音就像晨钟一样在他心里一下下地撞着,连他自己,也不知道究竟该作何反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