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命,这次来江湖,你是我碰到的最好的人了。”盛宝华眨了眨眼睛,一脸的感动。
财如命微微一笑,欣然接受夸奖。
端着小笼包的来福和站在一旁的旺财对视一眼,再次为自己家掌柜的无耻而汗颜,而盛姑娘…您真是典型的被人卖了还替人家数钱。
完全没有感受到伙计的腹诽,财如命若有所思地摸了摸下巴道,“盛姑娘,昨天跟你一同来的那位公子一大早就走了。”
盛宝华愣了一下,然后点点头,“我知道,我也准备回家了。”
财如命笑了起来,这次笑容里添了几分真心,“回家好。”正说着,他忽然注意到窗外有个青衣公子正策马而来,见他在客栈门口停了下来,财如命扬了扬眉,心道这次迷离门的效率不错呀。
季玉英跳下马背,冲进悦来客栈,他是昨天接到迷离门传来的消息的,那时他已经找盛宝华找了半个多月,可她忽然就在江湖上失去了踪迹,让一个人失踪的手段实在太多了,而且盛宝华那种不知天高地厚的个性又容易得罪人,只要一想起她可能在某个他不知道的地方被人暗杀了,他便感觉心神不宁。
江湖上只知道季玉英是龙吟剑主人,却少有人知道他便是神秘的迷离门门主,当初盛宝华初入江湖,盛飞天悬赏一千金的时候,他便接到有人卖出消息说发现了盛宝华在悦来客栈。可是那个时候,他却正因为与盛宝华的婚约而纠结,他那个不靠谱的老爹擅自作主替他与盛飞天订下亲事,在他极力反对的时候,那个不靠谱的老爹居然给他套上枷锁,将他关进了县衙大牢,准备将他打包送进洞房,好在他逃了出来。
那个当口,他接到盛宝华的消息,自然是瞒了下来,没有通知盛飞天。如果因为他当时的一念之差而害了盛宝华,他实在不知道要怎么跟盛寨主交待了。
半个月来的寻而不得,他正焦急万分的时候,昨天却忽然收到迷离门的消息,说盛宝华出现在凤仙镇悦来客栈,他当即不眠不休地连夜赶了过来。
大步冲进悦来客栈,季玉英一眼便看到他找了半个多月的人正好端端趴在柜台上和掌柜聊天,手里还捏着一只小汤包在慢慢地咬,眯着眼睛很是惬意的样子。
心,忽然便落到了实处。
“呀,季大侠~”财如命眯着眼睛打招呼。
盛宝华咬着汤包回过头来,也一脸惊讶,“季大侠好久不见。”
“你去哪儿了?”季玉英冰着一张脸走到她面前。
“唔?”盛宝华扑闪着眼睛,不解地看着他,这个问题是什么意思?然后又忽然联想到那日在河边看到他向慕容云天寻问自己的去处,不得疑惑道,“你在找我?为什么?”
“你爹托我来找你。”对着那双眼睛,季玉英心里居然一慌,便忍不住撒了个谎。
因为这一刻,他忽然觉得自己坚持了半个月的借口有点说不过去,如果说他这半个月的寻找和焦急是因为怕盛飞天责怪的话,实在太奇怪了,因为根本没有人知道他就是迷离门门主,退一万步讲,就算他是迷离门门主的消息暴露了出去,也没有人有立场来责怪他啊,他完全可以说自己不知道她便是盛飞天的女儿。
在平静的面瘫脸下,季玉英纠结了。
盛宝华却眼睛一亮,很是高兴地伸出爪子拉住了季玉英的衣袖,“我阿爹让你来接我的?”
季玉英抿唇,点头,视线落在那只拉住他衣袖的爪子上,白生生的,很漂亮。
“太好了,我刚想说要回去呢。”盛宝华笑弯了眼睛,然后又扭头看向财如命,“阿命,多谢你的照顾,我真的要回家了。”
财如命摸了摸她的脑袋,很是欣慰。
季玉英眉微皱,觉得那搭在盛宝华脑袋上的手有些碍眼。
“对了阿命,我的闪电呢?”盛宝华忽然问了一句。
“闪电?”财如命收回手,一脑袋的问号,通常来说,类似于“闪电”“奔雷”这样的名字都应该用在某些威风凛凛的坐骑身上。
“就是我的坐骑啊。”盛宝华点点脑袋,肯定了他的想法。
财如命的问号更多了,他怎么不记得盛宝华有什么可以称得上“闪电”的坐骑,等…等一下…他忽然想起了一头灰毛小驴…
“那天我骑来的啊,后来我去白湖山庄,便将闪电寄放在客栈了。”盛宝华再一次肯定了财如命的想法。
没错,她的小驴叫闪电。
谁规定驴子就不能叫闪电了。
财如命嘴巴抽搐了一下,“你的闪电在马厩。”
一头住在马厩里的驴子,还取名叫闪电,真是够了…

驴的智慧

盛宝华在马厩里见着了她心心念念的“闪电”,见着“闪电”的时候,它正卧在干草堆里打盹,不要问我驴子怎么打盹,总之它就是在打盹,不但打盹,而且它还一边打盹一边嚼动着嘴巴,嘴巴里叼着半根罗卜,面前的食糟里也堆了一堆的罗卜。
“怎么样,我没有亏待它吧,我可吩咐了来福要好生伺候着。”财如命拢着衣袖,笑盈盈地道。
“…它是谁?”盛宝华面无表情地看着卧里干草堆里某只肥胖如猪的动物。
“唔,不就是你的‘闪电’喽?”财如命眨眨眼睛,有些不解地看向那头蠢驴。
“那是驴么?那明明是一只猪啊!”盛宝华抖着手,悲愤地指向那小胖驴。
某只无辜遭受驴身攻击的小胖驴依然淡定地边打盹边嚼罗卜。
“噗…咳咳咳。”站在盛宝华身后的季玉英那张面瘫脸险些破了功,只得提起拳放在唇边,连连咳嗽。
盛宝华望着马厩里的小胖驴,目光悲切万分。
更悲催的事情还在后面,盛宝华走进马厩去拉小胖驴,结果那家伙死都不肯起来,就趴在那里啃罗卜。不要小看了一只驴的智慧,在它的驴眼里,主人那是个典型的见色忘驴的家伙,当初在客栈一见着那劳什子慕容云天,便立刻把它这可怜的小驴忘到了九霄云外,她不仁,就休怪它不义了,所以,与其跟着一个不靠谱的主人行走江湖,还不如赖在这吃喝不愁的地方比较幸福。
“你起不起来,再不起来我就给你改名叫蠢猪!”盛宝华气得跺脚。
嘁,就算它叫蠢猪,那也不能改变它其实是一头英俊潇洒,风流倜傥的驴的事实啊。
“可恶,死猪不怕开水烫是吧!你是不是忘记小花了?要是再不起来,等我回到飞天寨就把小花许配给奔雷!”盛宝华继续威胁。
小花?奔雷?
眼见着这情形是越来越诡异了,财如命和季玉英面面相觑,又极默契地扭头继续看向那一人一驴。
小肥驴依然淡定,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罗卜故,二者皆可抛,嗯,可抛。
盛宝华咬牙切齿地看着那可恶的小肥驴,忽然嘿嘿冷笑两声,弯下腰,伸出两个手指,捏起那小肥驴长长的耳朵,凑到它耳边叽叽咕咕了一阵,然后直起身子,转身走出了马厩。
于是,奇迹发生了。
小肥驴支愣起耳朵,忽然极其迅速地站了起来,三两步便走到盛宝华身边,十分狗腿的样子。
…啊喂,那真的是一头驴么。
财如命和季玉英再次面面相觑。
“咳,盛姑娘,你刚刚跟它说了什么?”财如命忍不住好奇地问。
“没什么,我只是跟它讨论了一道名菜。”
“菜?”季玉英也惊讶了。
“你们知道驴肉最新鲜的吃法是什么吗?”盛宝华露出牙齿,森森一笑。
“哦,怎么吃?”财如命有些好笑地看了一眼两股战战的小胖驴,看来这小驴还颇通人性啊。
“当然是新鲜地从活驴身上割肉来煮啊,你吃上那肉的时候,驴还是活的呢,叫声可惨烈了,一头驴可是吃上好几天~”盛宝华摸了摸小胖驴的脑袋,甚是慈爱,“这菜名呢…就叫活叫驴~”
可怜的小胖驴生生地打了个战,好吧好吧,生命总是诚可贵的,没有生命还要爱情和自由干什么。
财如命终是没有忍住,“扑哧”一下笑出声来,季玉英也扯了扯唇角。
正笑着,来福忽然连滚带爬地跑了过来,一边跑还一边嚷嚷,“盛姑娘,盛姑娘,有人找你!”
盛宝华还没有来得及问是谁找她,便见来福的脖子上架了一柄闪着寒光的宝剑。
青罗剑?
“姑…姑娘,小心你的剑啊…你看,盛姑娘不是好端端地在这里嘛…”来福抖抖缩缩地指向盛宝华。
“秦姐姐?”盛宝华瞪圆了眼睛,看向手持青罗剑,凶神恶煞一样的秦罗衣,站在她身后的刀疤男,不是阿七袁暮又是谁。
“宝宝,你真的在这里。”秦罗衣收起剑,气鼓鼓地走到她面前,“你做事怎么如此没有分寸!你知不知道现在整个江湖都在传是你盗了盟主的秋水集!”
“啊?”盛宝华傻乎乎地张大了嘴巴。
“啊什么啊!这半个多月你去哪儿了?在白湖山庄的时候,你为什么不辞而别?你知不知道曲清商那个女人怎么说你,她说你贼喊捉贼,盗了秋水集畏罪潜逃啊!”秦罗衣气得涨红了脸。
“畏罪潜逃?”盛宝华鹦鹉学舌一样,傻乎乎地重复。
嗯,也对,秋水集的确被她带出了白湖山庄,还给她当柴火烧了一大半呢,剩下的一大半她送给月瑶了。
“你怎么还在犯傻啊!”秦罗衣气急。
“别担心,盟主不会相信曲清商的一面之辞。”季玉英皱了皱眉,走上前轻轻拍了拍盛宝华的肩。
“曲清商呢?”盛宝华扭头,看向秦罗衣。
“她啊,她可春风得意得很,跟着慕容云天回慕容府了,慕容家主身故,慕容云天当了家主,这半个月他可是一点没歇着,你眼光可真不错,那慕容云天真不是个省油的灯。”秦罗衣冷笑了一下,“慕容月瑶死了之后,他顺顺当当地接任家主,偌大一个慕容府愣是一点儿都没乱。”
秦罗衣是秦府的千金小姐,她自然知道所谓的武林世家可一点儿都不简单,其中肮脏龌龊的手段数不胜数,党派纷争也是少不了的,就她所知,慕容家这一辈,虽然二公子早夭,除了上任家主,就剩一个慕容云天了,可是慕容月瑶死得不明不白,何况慕容家还有一个了不得的“三叔”慕容秋。
“你说…慕容月瑶?月瑶?”盛宝华稍稍愣了一下。
“是啊,慕容家死去的那个家主就叫慕容月瑶,你不知道吗?”秦罗衣没好气地道。
“死去的家主啊…”盛宝华喃喃。
她那是什么狗屎运啊,随便捡到一个人,居然就是姓慕容的,啊,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慕容云天该头疼了吧,他以为已经死掉的人结果一个两个居然都没有死掉,真好笑。
“你到底怎么想的啊,曲清商那个女人如今不避嫌地跟着慕容云天回了府,且处处帮衬着慕容云天,近水楼台先得月,你的相公怕是要跑了。”见盛宝华又开始发呆,秦罗衣摇了摇她。
“他不是我相公。”一个在发呆的盛宝华终于吱声了。
“啥?”这回,轮到秦罗衣呆住了。
“我说,他不是我相公。”盛宝华弯了弯唇,忽然笑了一下,“我不要他了。”

羡慕

盛宝华那一笑看起来甚是潇洒,可其实比哭还难看。
有什么是比被自己挑中的压寨相公“弃尸”还要悲惨的?更悲惨的事情这就发生了啊,她现在不但被“弃尸”,而且在他以为她已经死掉的情况下,他居然还允许曲清商扣了那么大一个黑锅在她脑袋上,让她“死”都“死”不安生啊!
正愤慨着,忽然听到“咕噜咕噜”的奇怪声音,盛宝华一愣,看向声音的来处…季玉英的肚子。
见大家都看着自己,季玉英轻咳一声,撇过头,脸上浮现一层可疑的暗红。
昨天接到飞鸽传书,他一路披星戴月,马不停蹄地赶到悦来客栈,还没有吃过东西来着。
于是一行人又回到了前院,财如命吩咐旺财来福张罗了一桌菜。
秦罗衣挨着盛宝华坐下,继续逼供,“你还没有告诉我为什么从白湖山庄不告而别。”
“唔,不是说我畏罪潜逃么?”盛宝华眨了眨眼睛。
“谁他娘的会信那种明显的鬼话啊!”秦罗衣恨铁不成钢地瞪着盛宝华,狠狠敲了一下她的脑袋,忍不住讲了粗话。
“咳。”一旁,袁暮轻咳了一下。
秦罗衣这才收敛了一些,扁扁嘴,又道,“谁会相信那种话啊!”
“秦姐姐…”盛宝华怔怔地看着她,眼睛里水光闪闪的,心里暖暖的,却终究没有管住嘴巴,“你被姐夫收拾得挺服帖啊。”
…秦罗衣眼中凶光一闪,又狠狠一下敲在她的脑门上。
“呜…”盛宝华抱着脑袋哀嚎。
季玉英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吃盘中菜,财如命则拉了张板凳坐在一旁,笑眯眯地看着两个小姑娘斗嘴,这两小姑娘当初不是还跟斗鸡一样互相看不顺眼么,怎么一眨眼感情就这么好了。
“少给我顾左右而言其他,你到底为什么不告而别,至少也要跟我说一声啊,你到底知不知道我有多担心你!盟主一解禁,我就出山庄来找你了!”秦罗衣气得大叫。
“唔。”盛宝华眨了眨水汪汪的眼睛,“因为人想闪电了呀。”
闻言,季玉英被噎了一下,赶紧低头喝了一口汤。
“什么?”秦罗衣一脸的不解。
“我觉得闪电比相公实在,忽然非常想它,就回来接它了。”盛宝华眼也不眨地信口开河。
“闪电…?”
“我的坐骑,刚刚那头小肥驴。”提到小肥驴的时候,盛宝华怨念地看了财如命一眼。
财如命看着她,高深莫测地一笑,这小姑娘这半个多月的经历绝对不简单,秦罗衣肯定不会相信这么蹩脚的谎话吧。
“哦,原来是这样啊,那你也要跟我说一声嘛。”秦罗衣点点头表示理解。
闻言,财如命差点从板凳上摔下来,她居然相信了?相信了?
啊,他错了,他真的错了,他居然看走眼了,盛宝华的神经根本一点都不粗大,神经粗大的明明是秦府的这位千金大小姐哇!
袁暮浅笑着摇了摇头,眼中满满都是宠溺。
“所以说,选男人一定要擦亮眼睛啊,不要挑好看的,要挑良善的,挑个中看不中用的男人还不如一头毛驴来得实在。”秦罗衣点点头,下了注解。
拜托…杀人刀袁暮耶,那是良善之辈么?好吧好吧,人家是情人眼里出西施,这估且就算是情人眼里出良善吧。
可怜的季玉英喷饭了…
财如命拿在手里把玩的宝贝金算盘也掉在地上。
袁暮继续轻咳。
“是的是的,是这样的。”盛宝华一脸看到知音的表情,点头如捣蒜,然后笑嘻嘻地腻在秦罗衣身上撒娇,“秦姐姐秦姐姐我好羡慕你哇~”
是的,她真的很羡慕秦罗衣。
盛宝华依然记得那一天,她坐在树上,听到树下秦罗衣对袁暮的告白。
那时,袁暮说,你是秦府的大小姐,所嫁之人应该门当户对。他说,慕容三公子慕容云天、龙吟剑季玉英、紫玉阁梅傲寒,任凭哪一个,论家世,论武功,论相貌,都在他袁暮之上。
而秦罗衣,她的回答是那样铿锵有力,斩钉截铁。
她说,可是他们都不叫袁暮。
她说,她喜欢的人,就叫袁暮,他脸上有疤,没有显赫的家世,武功也并非天下无敌,可是他会在她失去母亲,伤心欲绝的时候寸步不离地守着她,他会在她生病的时候不眠不休地照顾她。
她说,只有他会包容她忍让她,永远也不会留下她一个人。
秦罗衣是最聪慧不过,最勇敢不过,也是最幸运不过的。说她聪慧,因为她选择了对的人;说她勇敢,因为她义无反顾地跟随他奔走于江湖;说她幸运,因为她所选择的人也真心待她。
“宝宝,宝宝,你怎么了?”见盛宝华瞅着自己发呆,秦罗衣轻轻拍了拍她的脸颊。
盛宝华摇摇头,腻在秦罗衣怀里不起来。
盛宝华在想,她一样的选择了自己想要的人,她一样的义无反顾踏足江湖来寻找他,可是她终究不够幸运,因为她所选择的人,并未真心待她。
一直敷衍,敷衍,敷衍。
到最后,终于抛弃了她。
盛宝华抱着秦罗衣,有些后怕。
如果那一次,她真的死了呢?她将被自己所爱的人弃尸,不得入土为安,终日飘零于水中,无可归依,亦有可能成为湖中鱼儿的食物。
而她死后,还将背着盗走秋水集的恶名。
她的阿爹,她的小胡子叔叔,宝云山飞天寨所有疼她的叔叔伯伯阿姨们,将永远失去她的消息。
然后…她的一辈子就这么过去了?
不过是爱一个人而已,竟会得到这样的下场?
“季大侠,我暂时不回家了。”盛宝华扭头,看向季玉英。
“为什么?”季玉英皱眉,随即又舒展了眉头,“如果是为了秋水集的事情,你完全不必担心,一切有我。”
“有劳了,阿爹教我做人要有始有终,我不能留下一堆乱摊子让你来帮我收拾,虽然阿爹托你来找我,但我还是想亲手解决这件事情。”盛宝华弯了弯唇,笑得十分的善解人意,倔强的笑意中又透着几分脆弱,让人忍不住要怜惜一番。
盛宝华这倔强中透着脆弱的一笑显然起到了显著效果,秦罗衣轻轻拍了拍她的背,叹息了一声。
季玉英嘴角抽了抽,他能够肯定确定以及断定,这家伙要留下的原因绝对不像她口中所说的那样光明正大。她定是因为被栽了赃,觉得气难平,要亲手报复,讨回这口恶气罢了。
就如季玉英所想,盛宝华此时趴在秦罗衣怀里,正咬牙切齿,摩拳擦掌,恨不得曲清商此时就在她眼前。本来她的确打算就这么回飞天寨,就让慕容云天以为她“死”了算了,毕竟当时是她自己一厢情愿地贴着他粘着他,而且他…终究是她喜欢过的人,她不想收场太难看,她不想曾经的美好最后都臭不可闻。
即使,那所谓的美好,也只是她的一厢情愿。
可是现在人家都已经踩到她头顶上来了,就算她真的死了,这会儿恐怕也要被气得诈尸!
不要问季玉英为何如此了解盛宝华的本性,那是绝对是季玉英的泣血经验之谈…
小时候,季玉英因为身子弱,被那个不靠谱的爹丢进了飞天寨,美其名曰是为了强身健体,结果在宝云山一待就是两年。
然后,他认识了寨主盛飞天的宝贝女儿盛宝华。
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盛宝华被盛飞天抱在怀里,一副怯生生的样子,乌溜溜的眼珠,还水汪汪的,十分的漂亮可爱。
“宝宝别怕,以后这个小哥哥陪你玩好不好?”人高马大,留着络腮胡子的盛飞天对着怀里的小东西轻声细语,仿佛语气稍稍重一点儿,就会把怀里的小人儿吹化了一样。
“嗯。”怀里的小姑娘怯怯地点点头,像个容易受惊的小兔子。
那时的季玉英是听说过这个小姑娘的,据说从小被人贩子拐走,也是刚刚被找回来,此时见了她小兔子一般的模样,又自诩是“小哥哥”,心里自然是十二万分的怜惜的。
结果…盛飞天前脚刚走,他转身再看的时候,怯生生的小兔子已经化身为张牙舞爪的小霸王。
“喂,叫姐姐。”她伸出小手,戳戳他白皙的小脸。
“…我比你大。”可怜的季玉英傻在原地。
“那又怎么样,叫姐姐。”捏捏他的脸,盛宝华露出一副自以为很威武的坏笑。
“…”季玉英撇过头,坚持捍卫自己小哥哥的尊严。
“好吧,你几月生的?”见他不妥协,盛宝华晃晃小脑袋,问。
“五月。”
“我是六月哦!看吧看吧,比你大吧。”盛宝华一副臭屁的表情,“快快,叫姐姐。”
“…姐姐。”
很久很久以后,季玉英才知道自己被忽悠了,而且被忽悠得很惨很惨,休说年纪大小比的是年份,而不是月份,退一万步讲,就算比月份,五月生的那也是要比六月生的要大啊!更何况,之后他才知道,盛宝华压根不是六月生的,那家伙从一开始打算要诓他了!你说你诓就诓吧,你好歹有点诚意,说是四月也成啊,可她说是六月!最悲剧的是,他那时年少无知,居然也以为六月生的比五月生的要大!
如果你们以为这就是最悲剧的事情,那你们就小看盛宝华了,最悲剧的是…季玉英之后去找盛宝华算账,结果…
盛宝华瞪圆了眼睛,小嘴一扁,眼泪唰地一下就下来了。
“你…你哭什么…”季玉英傻眼,被欺负的那个明明是他啊。
“人家从小被人贩子拐走,好不容易有了阿爹,可是又不记得以前的事情,连自己几月生的都不知道…呜呜呜…人家已经那么可怜了,你还…呜呜呜…”盛宝华哭得凄惨无比,一边哭一边打嗝还一边控诉,嗑嗑巴巴地讲个不停。
季玉英傻在原地,看着那小家伙哭得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哭到噎住,看得季玉英也鼻子泛酸,觉得自己实在十恶不赦,当下就实心实意地喊了姐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