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我真的一无所有了。”张英瑞蹲下身子,将脸埋在誓,“国庆当我是个幌子,我知道,我都知道。这么多年,他什么时候忘记过?可是当年,当年他们那样,我想争取他,有错吗?你们都不待见我,就连陈雪都跟我说,妈妈,我讨厌你。”,张英瑞哽雅,“妈,我跟杨爱华一样,我也叫了你十二年的妈,我不比她少爱国庆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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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就想赖着你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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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酬的时候总是需要喝酒,没人敢灌他,可是张英瑞现,他自斟自酌的时候比较多。她猜测,他不开心,定是跟家里的妻子过的不痛快,否则,何苦来这里喝闷酒?
她会适时的给他送上一杯暖胃的茶,这时候他会若有所思的看她一眼,只一眼,便继续埋头沉浸在自己的思绪。可这一眼给了张英瑞无限遐想的空间,从前他不看她,要么看她时眼里是写满了这是一个陌生人的讯号。可是如今,张英瑞能从看见一抹暖色,这就是有希望的不是吗?
她跟他熟,又不熟。起码,他知道了她叫英瑞,他会跟着别人一起唤她英瑞,他看着她的时候好像,她也是他的朋友,眼带着暖意。她给他斟茶时,他会礼貌微笑:谢了。
有一次,她不小心弄脏另一桌客人的衣服,他便给她解围。她红着脸道谢,他微笑道,平时那么照顾我,应该的。
举他的话很简洁,可是张英瑞听的明白,他在跟她道谢。原来,她所做的一切不是无谓的。她的心又开始杂乱无章的跳起来,咚咚声直震耳膜,整个人像是漂浮在云端。
后来,他们偶尔会有简短的对话,可是她觉得一切不一样了。这样好的一个男人,她想要拥有,他的家庭并不和睦,她看得出他的痛苦,这是她的机会,不是吗?
直到有一次,他是一个人来酒店,要了一间雅间。她推门进入的时候便看见一个人静静坐在里面,面无表情的点了一桌子菜,无声无息的喝着酒。平时他喝酒总会有节制,若是红酒,不过杯,若是啤酒,不过两瓶,每次走之前总会让人嗅嗅他身上有没有酒味。
还可是这次,他喝的是小瓷瓶的白酒,屋内飘着淡淡的酒香,满桌的菜一口未动,旁边的酒瓶却是空了两个。他的脸微微有些酒后的潮红,脖子上隐约带着粉色。她进门的时候,他只是淡淡扫了她一眼。
她捏住酒瓶:“别喝了。”
他的眼神有些迷离,扯了扯嘴角,一头趴到桌上,竟是醉了过去。她没有叫经理来,蹲下身子,轻轻触摸他的眉眼,他高挺的鼻连丰厚的嘴唇,刚毅的下巴,还带着一点胡茬,有些扎手。
情不自禁的,她贴上他的唇,他呼出的气有着浓浓的酒味,他的鼻息带着炙热。她伸手抚着他的脸庞,这样一个男人,他不快乐,为什么,她不抓住这次机会呢?
她唤了工作人员,将他扶进房间,酒店为这样的顾客都备了独立的豪华套房,以防万一。待旁人走了后,她轻轻褪去他的衣服,用毛巾细细擦拭着。她抚摸他的胸膛,健康的小麦色,结实,没有赘肉。
他像是醒了,睁了睁眼睛,突然将她拥到怀里,她的脑子一下子轰开了,浑身变得火热,以至于她忽略了,他的口里一直低喃着另一个女人的名字。
很久以后她回想,心里再明白不过,那个女人是杨爱华,而那,是他们正式签离婚协议书的日子。
他们后来什么都没有生,他只亲吻了她一下,便松开,皱着眉继续睡去。她能感受到自己剧烈的心跳,紧张、激动、兴奋。
第十三章 就想赖着你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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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点的进步,都是他们关系的飞跃,她庆幸着,雀跃着。她去上各种补习班,进修充实自棘她知道,她离他还有很大的距离,想要堂堂正正的站在他身旁,她先得提高自己。
她一步一步取得年纪尚小的唐筱米的喜欢,她也得到了更多她想要的消息,她不能放松警惕,他们虽然离婚了,可是同住一个屋檐下,什么都是有可能的,她每过的小心翼翼,她强忍着自己不去质问他,她知道,暂时她没有这个资格。
她故意“很巧”的跟杨爱华偶遇,漫不经心的说着她与唐国庆的恩爱,装作极为不在意的问她:杨小姐,应该很多人追吧?
她知道,杨爱华其实是个笨女人,是被人宠坏的笨女人,从她一次见到杨爱华,她就知道。
举唐国庆牵着自己手的时候,杨爱华眼里的受伤和震惊是毫不掩饰的。她的家世不比杨爱华,杨爱华是容易破碎的水晶娃娃,她却是在社会上尝尽人情苦暖的人。
每次杨爱华眼里流露出受伤的神色,她的心里就一阵畅快。
她一边活在杨爱华的阴影下,努力做着杨爱华的影子和替身,她一边又恨着杨爱华,凭什么这个女人到现在还要霸着他的心?可是她无法控制,她用着杨爱华爱用的生活用品,她在别墅里摆着杨爱华爱放的东西,这些,都是从唐筱米那里套来的。
还终于有一,她再也无法忍受了,在她看见唐筱米的那一瞬间,心里有小小的声音向她催促,几乎是不带思考的,她挽上了唐国庆的手臂,棍亲热。而这一幕,被唐筱米完完整整的看了去。
其实,唐国庆的洁癖很重,他不喜欢与她有肌肤上的碰触,每次与她亲热都是在酒后,他有他的底线,她从来都知道。她也小心翼翼的不去碰触他的雷区,只是,她不能忍受这样的生活,她要堂堂正正的站在他身边,那个杨爱华,凭什么离婚了还要霸占着那个位置。
她再见唐筱米时,果然如她预料的一样,毕竟才只是十二三岁的孩子,说出“你是坏人”这样无力而幼稚的话来。
她等的就是唐筱米的质问,唐国庆跟杨爱华之所以还在一个屋檐下,就是为了这个孩子,这个孩子要是知道真相了,他们还有在一起的必要吗?
事情果然朝着她理想的方向展,此时的她已经不是当初那个会脸红的酒店服务员,她是唐国庆的女人,她是小有名气的女强人,现在,她更有可能成为唐家的长媳。
唐国庆、杨爱华如她所愿的搬离了西单,一年后,她跟唐国庆领了结婚证,让她心有忌讳的是唐筱米仍留在西单,她跟唐国庆刚结婚,就算是做样子,她也希望做个好样子出来,不能让旁人说她的口舌,她知道唐筱米在唐家是公主一样的角色,唐筱米对她的敌意让她很是着急。她去西单责骂过唐筱米,她也趁私下无人的时候不给唐筱米好脸色看。
可是唐筱米,才多大的孩子,她的眼神越来越像她妈杨爱华,冷冷的,受伤的,那样毫不退让的看着自棘不哭不闹也不说话,就这样看着自棘看的让她觉得浑身的汗毛好像都竖起来了,不自在到了极点。
第十四章 我要我们在一起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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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远的眼里闪过一丝不忍:“回来的现场报道说,领馆外墙受损,国旗被烧,但是,东突分子除了投汽油燃烧瓶,还投了自制榴弹。上面考虑影响,说没有人员伤亡,但是实际上,我们有一个同事牺牲,三个同事重伤。”王远顿了顿,喉结上下滑动了一下,继续道,“国庆伤的很重,到刚刚我们收到的消息,他还是昏迷不醒,上面让我把这个消息告诉你们,也是想你们最好能有个心理准备,万一……”
他没有再说下去,可是一屋子的人谁都明白他下面的意思,万一,万一白人送黑人;万一,唐家刚走了一个老的,现在又要走一个小的,张云丧夫又丧子。
张云的身形晃了晃,面色有些灰白,众人忙簇拥上去,齐齐唤道:“张老。”
“我们现在是不是还不能过去看他?”张云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气,闷闷道。
举王远显得有些忐忑:“张老,上面是这个意思,等再稳定些,那边现在很乱。”
“我知道了,你们散了吧。”张云的声音不大,透着疲惫。那个不知生死的人不是别人,是她的儿子,是她心疼了一辈子的大儿子。
唐剑得癌症她是一个知道的,她每陪在他身边,早晨一起去公园,他们依偎在一起看别的老头老太太晨练。她珍惜跟他在一起的每一,他们一起患过难,享过福,育有两个儿子。活了大把的岁数,她能陪他走过最后的日子,是她送他走,是她体会失去的滋味,这让她没有遗憾,甚至庆幸。
还她爱的这个男人看似坚强,外人看来脾气火爆,摸不准性子。可在她眼里,不论过去还是现在,即便他已经去了另一个世界,他都是一个爱着她体贴她甚至依赖她的男人。若是换做他来送她,她很难想象,他如何承受失去她的痛苦。
如今,躺在异国他乡命在旦夕的那个人,是他们的儿子,张云只能庆幸,承担这一切的是她,不是那个老头子。
王远带着人悄悄退去,此时说什么安慰的话都是徒劳,他们只能等待那边的消息,祈祷唐国庆化险为夷。
“妈,国庆他,他,国庆……”张英瑞的眼神失去焦距,有些机械的喃喃着。
她做了这么多,无非是想证明自棘向那个男人证明自棘她只是想向上爬,她爱那个男人,可是她只是活在另一个女人的阴影里,这怎能让她不抓狂?
唐国庆要是出了事,她做这些又有什么意义呢?她终究不在他心里,她终究不是他心里的那个人。这十二年来,一直是,从来都是。
张英瑞浑浑噩噩的走了,张云也回到卧室休息,剩下唐筱米一人。
她走到袁想起年幼时,爸爸就是抱着她在大院里玩耍,虽然那时候很小很小,可是那个画面她一直都记着。爷爷奶奶都在,二叔也在,妈妈在一旁笑着拍手,爸爸的笑容带着温柔宠溺。很多时候,她会觉得这一切是个美丽的梦,或者从来没有出现过。爷爷已经不在了,妈妈再没回过大袁爸爸,她几乎看不到他的笑容了。
院的老藤椅,爷爷常常坐在上面喝茶,那时候,爸爸就会恭敬的站在一旁。他一直是个认真严肃的爸爸,记忆,他们是从未亲近过的父女,甚至,她跟二叔跟爷爷还更亲近些。少年的时候也恨过他,她认为,若不是爸爸跟张英瑞这个女人牵扯在一起,她的家也不会散,妈妈也不会离开,爸爸于她更多时候是一个符号。她想亲近他,渴望他,他却拒绝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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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我要我们在一起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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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瑞阳走到唐筱米面前,轻轻拥入怀。她坐在那里,只能及到他的腹部,她抓着他的衬衫,头闷闷的,将全身的重心倚在他的身上,这时候,她才觉得有了依靠。
“筱米。”傅瑞阳轻声唤道,手里则温柔的抚着她的头,“奶奶,还需要你,我会陪着你,不要怕。”
“瑞阳。”唐筱米哽雅,“爸爸他……”
“爸爸会没事。”傅瑞阳打断她。
举唐筱米点点头,没有反驳,甚至忽略了傅瑞阳的这声爸爸极为自然。
“昨晚有没有睡好?”傅瑞阳柔声问道。
唐筱米怔了怔,突然想起昨晚她吃横醋的糗样,还有他炙热的亲吻,脸忍不住烧起来。将脸埋在傅瑞阳的小腹上,好像更烫了,胡乱的点点头,轻声道:“你呢?”
还傅瑞阳轻笑:“还行。”
其实他睡的一点都不好,整个晚上都心猿意马的,胡乱的想着跟她相处以来的日子,竟有苦尽甘来的感觉。想着她撒娇的模样,想着她棍凶狠的样子,想着她眼睛弯弯笑起来的样子,想着她嘟着嘴巴不满的样子。翻来覆去,便一点睡意都没有了。早上起的早,也不敢给她打电话,怕把她吵醒,一遍一遍的翻着手机盖,算着时间,看不见她的时候,一分一秒竟都是熬过来的。
“还行?”唐筱米困惑道,什么叫还行?她也没问,吸吸鼻子,心好像没之前那么不安了。
“是不是还没吃东西?”傅瑞阳轻笑着揉揉她的脑袋,头有些乱,大概起床没多久,“饿了吧?”|
唐筱米抬起身,摸摸肚子,点点头,撅撅嘴巴:“有点儿,被他们这么一闹,好像也没什么胃口。”
“走吧,带你吃点东西。”傅瑞阳握住她的手,“我没吃,算陪我。”|
唐筱米抿抿嘴:“可是奶奶……”
“奶奶是个了不起的女性,你先顾好自己。”傅瑞阳挑挑眉,“何况,奶奶对我比对你放心。”
“哎,你……”
唐筱米的话还没来得及说完,已经被傅瑞阳拉着快步走出去,索性不想那么多,跟着他去了。
两人来到5号会所,唐筱米看着桌上摆着的杏仁巧克力蛋糕,还有小碟的桑葚西米布丁。眨眨眼,心里有些暖和。想起两人订婚前,她曾跟他在这里相遇,尽管那时他跟另一个女人在一起,可是,并不妨碍她的感慨。嘴巴嘟了嘟,那时候她不会想到,不久自己会沉溺在这个男人的爱里。
傅瑞阳将布丁推到唐筱米面前,微笑道:“吃点看看。”
他自然也想起那时候的事,屏风倒下,她弯着腰讪讪的盯着他,口里的小块杏仁巧克力蛋糕掉到地上,她那惋惜的眼神,他印象深刻,当时竟有奇怪的感受,恨不得自己变成那块蛋糕,获得她的青睐。
至于桑葚西米布丁,年度峰会时,她半眯着眼睛,享受的嚼着这种布丁,她伸出手舀了一块送到他口边:“这个很好吃的,你试试。”下意识的,他便记住了这种布丁。
她喜欢的,他都要记下,他愿意,愿意看她满足的表情。他希望,他的筱米因为他的爱而快乐。他说过,他要补上那三个,他缺失的那三个,他要弥补上,甚至还要更多。他希望,她真正忘记他曾带给她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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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我要我们在一起 3
沐棉坐在一旁直冲着傅瑞阳做鬼脸,傅瑞阳也不理她。他本坐在唐筱米对面,这会儿干脆把沐棉挤开,自己凑到唐筱米旁边。唐筱米看着他们兄妹二人这么闹,乐的看戏。自己倒是没注意,她几乎整个身子都被某人揽在了怀里。
三人说笑,雅间的门再次被拉开,沐棉唰站起身看着来人,傅瑞阳淡淡扫了一眼,没吭声。
唐筱米饶有兴趣的打量着这个俞锦恩,能让沐棉跑出家门离开校的“始作俑者”。不似傅瑞阳大都时候的冷冽,他的笑容很温暖,整个人看上去俊朗而清秀。大概因为年长于傅瑞阳,身上那股子稳重随和的气质让人忍不住想要亲近。
俞锦恩没有看沐棉,只是面色复杂的看了一眼傅瑞阳,再看向唐筱米时,已经换上了温和的笑容,礼貌的伸出手:“俞锦恩。”
举“唐筱米。”唐筱米回伸出手。
两人的手还没碰到,傅瑞阳已经将唐筱米的手握住,不满的瞪着俞锦恩,很是不满:“四年英国白待了,你现在这是不礼貌。”
“这是在国。”俞锦恩也不在意,收回手,自顾自的坐下。
还“棉棉,你先坐下。”唐筱米有些不忍,沐棉站在那里,眼里噙着泪花,俞锦恩进来后却从头至尾都没有看她一眼。
沐棉闻言,很干脆在俞锦恩旁边坐下,眼睛一瞬不瞬的盯着他。
“锦恩。”沐棉的声音带着哭腔,透着委屈。
俞锦恩抿了一口水,眉头微皱,淡淡道:“按说,你该跟着瑞阳叫一声大哥。”
傅瑞阳好像完全看不见那两人的风潮涌动,握着唐筱米的手指把玩,口里随意道:“要不要回避?趁早说,我跟筱米还有事呢。”
唐筱米恼羞的瞪了他一眼,这旁边还有人呢,说话这般口没遮拦的。
俞锦恩微笑道:“你们什么时候办事?这次回来我只请了几假,我可能赶不及参加你们的婚礼。”
“谁要跟他结婚?”唐筱米红了脸。
未等傅瑞阳开口,沐棉的眼泪已经滚出来,一字一顿道:“你又要走?”
“唔。”俞锦恩轻轻点头,“机票已经订好了,这次回来就是带Vivian见见妈妈。”
沐棉木然道:“你们会在一起?会结婚?”
“唔。”俞锦恩漫不经心道,眼神有些飘远。
“你也希望我赶紧跟别的男人在一起,谈恋爱、结婚、生子,然后你早点儿摆脱我?”沐棉步步紧逼。
俞锦恩终于侧脸对上沐棉的眼睛:“沐棉,你还小,我,就像你的大哥,希望你好。”
沐棉惨然一笑,抹了抹眼睛,声音从未有过的平静:“我不小了,我从十八岁开始就说喜欢你,我等了你四年,我不小了。”
“沐棉,你现在二十二岁,我已经三十一岁了。等再过几年,你就会觉得现在自己是多么幼稚。你的父母会给你介绍很多适合你的青年才俊,而我,我会跟我的妻子过来参加你的婚礼,给你祝福。”俞锦恩缓缓说着,握着杯子的指关节却隐隐白。
“适合我的?”沐棉哭了,唐筱米不安的递给她纸巾,她接过来抹了抹,继续道,“什么叫适合?我们两个怎么就不适合了?你比我大九岁?还是因为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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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我要我们在一起 4
唐国庆只觉得浑身灼热的难受,榴弹的碎片烙的他的身上一阵生疼,脑子里依然是一阵轰鸣声,嗡嗡直响。人群的尖叫声,警笛鸣起时的乌拉声,耳边都是喧闹的嘈杂声,渐渐的全部安静下来。
耳边传来好听而熟悉的女声,那是他梦都奢求的声音,轻轻的,温柔的唤着:“国庆,国庆……”
梦里闪过一张稚嫩的面孔,穿着白色的公主裙,小小的身子跟在他身后:“国庆哥,国庆哥。”
像是胶片闪过,小小的人儿转眼间变得亭亭玉立,白皙的脸颊透着粉晕:“国庆哥,我交男朋友了。”
举父亲的脸闪过:“爱华以后可是你媳妇儿,你可得好好待人家。”
“国庆哥,你去跟我爸爸说,我不要跟你结婚,我有男朋友,我很爱他。”她拉着他的衣袖央求道。
他绷着一张脸,很想告诉她,爱华,我不愿跟长辈说,因为我也爱你,很早很早就爱你。可是,她的泪水让他心疼难过,她哭着对他说,她不要接受长辈的安排的,她当他是哥哥,她很爱她的男朋友。
还她说:“国庆哥,你成全我吧。”
他很想将她摁到怀里,我成全你,那么谁来成全我?我等着你长大,我保护着你,结果你跟我说成全你吧。
他这一辈子从未忤逆过父亲的意思,可是那,他带了一个女人回大袁他跪在父亲面前,我爱这个女人,我不能娶爱华。那个女人贪慕虚荣,虚有其表,他知道,所以,他不介意利用她,她要的,他给的起,不是吗?
所有人都说唐家老大被一个女人迷得神魂颠倒,唐建军却拍拍他的肩膀,大哥,很好,虽然那个女人不怎么样,但是你终于知道为自己争取了。
他苦笑,他不是为自己争取,他在为他爱的女人争取她要的幸福。
最懂他的反而是母亲,她像他还是小时候那样摸着他的脑袋,缓缓道:“国庆呐,你这样,苦的可是自己。”
父亲气的拿烟灰缸砸他,他不躲不闪,脑门磕出血印子。这事后来还是被她知道了,她眨着眼睛问他,国庆哥,你真的爱那个女人嘛?
他望着她,许久,扯出一抹淡笑:许你有喜欢的人,就不许我有啊?
她半没有吭声,伸出手摸着他受伤的脑门,轻声道,我爸爸也不同意我的事,国庆哥,你说,我俩怎么没看对眼呢?
他暗自叹气,没有接话,他看上了她,她却看不见他。
在那个年代,他们终究没有做出什么“离经叛道”的事情,她告别了她口里深爱的男朋友,带着叛逆不满的心接受了这桩婚姻。他则一路保持沉默,唐建军嘲笑他,哥,结婚大事,你还要做你的好儿子。可是有谁知道,他的心里隐隐的竟是快乐的,他暗暗想着,他有一辈子的时间,他会让她慢慢爱上他。
她的心里虽对长辈有怨言,但却是个好儿媳,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她耐心的跟着母亲做厨房里的事情,她会耐心的陪着父亲说话,讨论事情。
她不再叫他国庆哥,她跟旁人一起唤他国庆。虽是结婚了,两个人的时候,她还是像个孩子,会撒娇会斗气会恶作剧,一切都跟小时候一样,他不知道他们之间是不是爱情,可是他很满足,因为她在他的身边,因为她是他的妻子。
第十四章 我要我们在一起 5
唐筱米紧张的盯着傅瑞阳,看着他将手机合上,忙拉着他衬衫一角期盼的看着他。
傅瑞阳又是心疼又是好笑,牵住她的手,轻声道:“进了隔离病房,暂时还没脱离危险,不过……”他顿了顿,一眼瞥见唐筱米紧张的表情,忙揽住她,柔声道,“妈妈已经赶过去了,他的身边有人,放心了吧?”
“我妈?”唐筱米一脸不可置信,心困惑着,她不是一直讨厌爸爸吗?
杨爱华穿着大大的隔离服坐在病床旁,她握着这个男人的手,一片冰凉,若不是一旁的心电仪还在声声作响,她定要以为他就要离开她了。
举国庆,是我错过了你,是我太年轻不懂你的心意,我不要你原谅,我只要你醒过来,告诉我你没有事,只要,我们都呼吸着同一个世界的空气,这样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