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烁跟她说的卖桂花糕的店铺开在巷子深处,青石板路走到最里面,要叩三下门才有人来开门。走进去,院子里的石桌上已摆好了酒和桂花糕。陈烁难得没有嘴贫,只说了一句“中秋快乐”,坐在何惜惜对面吃了一顿安静的晚饭。
那天以后,陈烁常常把车开到校门口等何惜惜一起吃饭。也不是什么山珍海味,北京最不缺的就是美食。大街小巷,再偏僻的地方他都能找到。何惜惜忍不住感叹:“你在美国那五年到底是怎么熬过来的啊。”
陈烁笑笑:“不记得了。”
何惜惜回国后的第二年冬天,北京下初雪的那一日,她病倒了。
病来如山倒,她发着高烧,陈烁给她打电话,约她去故宫看雪。她拿着电话迷迷糊糊地说:“改天吧。”
过了一会儿,陈烁就来了何惜惜家,手里提着大包小包的药,进了门才问:“是什么病?”
何惜惜并不习惯吃药,被陈烁强迫着灌下去,他还自己带了蓝牙音响,放在何惜惜的房间里,放舒缓的音乐给她听。没过多久,药效发挥作用,她渐渐睡了过去。
何惜惜再醒来后,从床上下来,披了一件外套顺着声音走到厨房,看到陈烁正弯下腰去关天然气。
他穿着一件白色衬衫,穿着亚麻色的棉布拖鞋,用勺子舀了一口粥来尝。
天花板上暖橘色的灯光照下来,那一刻,何惜惜的眼眶发红,差一点就落下泪来。
陈烁回过头看到她,笑着放下勺子,对她说:“惜惜,我们在一起试试吧。”
何惜惜面无表情地盯着他,过了一会儿,才冷笑着问:“陈烁,你是可怜我吗?”
他顿了顿,淡淡地“嗯”了一声:“算是吧。”
何惜惜觉得自己在那一瞬间被他狠狠地羞辱了,她扬起手,恨不得一巴掌扇到他的脸上。她的手悬在空中,被陈烁一把抓住。他什么话也没说,只是看着她。
她被气得反而笑出来,问:“陈烁,你怎么能这样欺负人?”
他只是轻声叫她的名字:“惜惜。”
像是叹息,又像是无奈。
陈烁伸手来拉何惜惜,她没有拒绝。她在旁人面前有多骄傲,在他面前就有多卑微。
何惜惜和陈烁正式确定恋爱关系后,他们见面的时间反而少了。
陈烁是个近乎完美的情人,他细心体贴,约会的地点总是浪漫不重复,就像对待他的每一任前女友。有一天晚上,两人去何惜惜学校外的水果店买水果,何惜惜弯下腰选水果,陈烁无所事事地站在一旁。她称好重量,鬼使神差地上前握住他的手。
陈烁被吓了一跳,然后舒展开手心,握住她的手。这是他们俩第一次牵手,到最后何惜惜才发现,讽刺的是,也是唯一一次。
这年的一月,何惜惜回家过年,陈烁买了两张机票。
“你跟我回家?”何惜惜被他吓得不轻。
“嗯。”他漫不经心地回答。
“你家里呢?”
“年三十再赶回来吧。”
何惜惜家住在小城市,离北京有三个小时行程,下了飞机还要再辗转五个小时的大巴。何惜惜坐在窗边的位置,路上困了,把头靠在陈烁的肩膀上。
她听到自己的心跳声,一声接着一声。
何惜惜提前跟父母打了招呼,说会有一个朋友一起回家。母亲开心地问:“是男朋友吗?”
她却迟疑地摇摇头:“只是在美国认识的朋友。”
何惜惜家住的地方甚至称不上小区,楼道的天花板很低,陈烁得低着头才能过。楼梯也很脏,角楼里不知是哪家的垃圾袋,在冬天也能发出臭味。灰色的墙壁上是小孩的涂鸦,何惜惜看到陈烁若无其事的表情的那一刻,突然觉得难过到心酸。
进了家门,她的父母很热情地迎接陈烁。他个头大,往沙发上一坐,整个沙发差不多就填满了。
何惜惜的父母都不会说普通话,尴尬地用方言跟陈烁交流。其实也没什么可聊的,问到他的父母和工作,陈烁又没有办法回答。
吃过午饭,何惜惜带着陈烁去外面逛逛。没有公交车的小地方,三块钱的三轮车可以从城北坐到城南,路边的商铺统统关门大吉,看起来真是荒凉得有些过分。
何惜惜自嘲地说:“你从来没有来过这样的乡下吧?”
陈烁倒也实话实说:“嗯。”
何惜惜笑了笑,伸了个懒腰,指了指整条街唯一开着的店铺。陈烁陪她走近了看,竟是一家婚纱店。模特身上穿着一件白色的婚纱,已经脏得不成样子。
老板坐在店里,不冷不热地问:“选婚纱吗?”
陈烁下意识地摇头,却看到何惜惜正看着自己。
“你…”
“就这一次。”她轻声说,“不作数的。”
其实根本没什么可挑的,店里能完好无损地拿出来的婚纱和西装也就那么几套。两个人在试衣间里换好衣服走出来,看到对方,四目相对时,何惜惜发现自己一点也体会不到小说里写的那种激动与心跳。
她微笑着点点头:“你大概穿上乞丐装也帅得一塌糊涂。”
陈烁有些难过:“脱下来吧,以后你会有最美的婚纱。”
何惜惜摇摇头,央求老板为他们拍了一张照片。红色的底,两个人踩在墙纸上,一二三,“咔嚓”。
这大概是陈烁一生中拍得最为寒酸的一张照片,却也是何惜惜一生中与他唯一的合照。
何惜惜将照片冲了两张,一张放在信封里递给陈烁,然后说:“陈烁,我们分手吧。”
陈烁一愣。
“我不想再玩这样的游戏了。”她说,“我们都十分清楚明白,你是不会和我在一起的。抛开家世、样貌、未来、成长环境这些所有情侣都会考虑的问题,陈烁,自始至终,你其实都没有爱上我。”
两个二十多岁的成年人,谈一场恋爱,不去牵手,不去拥抱,没有想要吻对方的冲动。他们之间或许有许许多多的感情,却唯独没有爱情。
“陈烁,”她硬生生地重复道,“我们分手吧。”
已经很努力很努力地试过了,可不行就是不行,再怎么尝试,也不行。
他没有说话,他的手抓着她的手腕,紧紧握着不肯松开。
“放手吧,陈烁。”何惜惜静静地看着他,“其实你早就知道会有这么一天。”
她是这样了解他,他们是这样懂得彼此,可就算这样,她也还是看不开。其实不爱一个人有多难,爱一个人就有多难。
就像那可笑的结婚照,明明知道一切都是假的,她也还是舍不得扔掉。
4
分手以后,何惜惜觉得自己的生活好像也没有什么变化。每天依然是教室、实验室和寝室三点一线。有些时候晚上很晚从办公室出来,她就去南门外吃烧烤。盘子端上来她才发现,点的全都是陈烁爱吃的东西。
过了一些日子,她和陈烁又渐渐联系上了。他给何惜惜打电话,约她出来喝酒,就像在美国的时候,一人一瓶,坐在四下无人的栏杆旁,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大部分时间都是他说,她沉默地听着,也只有在抬头仰望看不到璀璨星空中那美得不可思议的银河的时候,何惜惜才会回过神来,想,那都已经是过去的事了。
他们试图相爱,可还是做不到。
那年冬天过去,陈烁交了新的女朋友。他周围从来不乏莺莺燕燕,但正儿八经带到朋友面前介绍是女朋友的,其实并不多。
女孩才刚刚二十岁,在何惜惜工作的大学念广告设计。何惜惜第一次见她的时候,陈烁把车停在学校广场的中央,何惜惜认得他的车,径直朝着他的方向走过去。走到一半,就看到一个背着画板的女孩拉开副驾驶座的车门,很自然地坐了进去。
何惜惜站在乍暖还寒的三月,想起刚刚那个女孩的样子,束着高高的马尾,露出光洁的额头,又圆又大的眼睛,身材高挑美好,陈烁一直都喜欢这种类型的女孩。
何惜惜拢了拢脖子上系着的围巾,转身走了。广场上学生们欢天喜地地吵着闹着,可那些与她毫无关系。何惜惜淡淡地想,她的青春,不知是从哪一天起,又是到哪一天止,就好像从未拥有过。
后来,有一天何惜惜去上课,一走进教室,就看到女孩坐在第一排最中间的位置。她有片刻愣神,然后从容地走到讲台边,打开电脑。
她平静地讲课,点名,回答学生的问题。快到放学的时候,窗外突然下起了雨,噼里啪啦的,一会儿就下得很大。学生们都匆忙收拾东西离开教室,何惜惜慢慢地关了电脑,擦干净黑板,收拾好东西,然后走到整间教室剩下的最后一个人面前。她说:“你好。”
女孩说:“你以前是陈烁的女朋友,对吗?”
何惜惜想了想:“算是吧。”
“你们为什么会分手?你还爱他吗?”
何惜惜平静地看着自己对面的女孩,透过她那张美丽而年轻的脸,她仿佛看到了这些年的陈烁——他打篮球的样子,他抽烟的样子,他笑起来的样子,他漫不经心地弹吉他的样子。
外面雷声轰隆,陈烁曾经开车载着她从旧金山去往洛杉矶,在一号公路上遭遇罕见的倾盆大雨。他们将车停在观景处,坐在车里,看整个世界像是快要崩塌。
他转过头问她:“你在想什么?”
她淡淡地回答:“什么也没有想。”
其实她说了谎,她脑子里全是他的身影。尽管他就坐在自己身边,尽管他看起来是那样近。
雨越下越大,何惜惜终于回过神来,几次欲言又止,最后慢慢地开口:“I met my soulmate, but he didn’t.”
而爱与不爱,都已经不再重要了。
那天以后,何惜惜再也没有见过陈烁的女朋友。
日子一天天过去,学校里也有不少老师开始操心她的个人问题,各种饭局都把她带上。单身优质男青年虽然不多,但多出门几次,还是能遇到不少的。
可何惜惜都一一婉拒了,借口说曾经在美国受过情伤,暂时没有勇气再开始一段新的感情。
年纪大的教授语重心长地跟她讲;“你不试试,怎么知道不可能呢?”
何惜惜在心底苦笑。
不是没有试过,她和John。也不是没有试过,她和陈烁。
这才是最让人绝望的事情,她清楚地明白,自己的人生,只剩下最孤独的那一条路。
5
再后来,姜河打电话给何惜惜,她在电话里像个小姑娘一样哭得一塌糊涂,还结结巴巴哽咽地说:“惜惜,他回来了,惜惜,他回来找我了。”
不是没有羡慕过姜河,这么多年以来,她身边始终有一个顾辛烈,所以她其实从未尝过一无所有的滋味。
何惜惜对着电脑,也忍不住感动到哭。她努力微笑着说:“恭喜你,当初说好了,我们三个人中间,至少要有一个人幸福。”
姜河抱着电话不肯放手,最后何惜惜无奈地说:“好啦好啦,等今年暑假,我来美国看你们。”
在那一刻,她竟然有一种嫁女儿的复杂的感情。挂断电话后,何惜惜想了想,给陈烁发了一条短信,她问:陈烁,你睡了吗?
过了一会儿,他回过来一通电话,声音迷糊,大概是没睡醒,他问:“怎么了?”
“没什么,”她说,“只是觉得有些难过。”
“因为我吗?”他问。
“大概是吧,”她笑着说,“陈烁,你能想象我们二十年后的样子吗?或者我们五十岁的时候?又或者你一无所有,不再风度翩翩,不再年轻英俊?”
他低声笑:“到那个时候,你就不要再喜欢我了吧。”
“嗯。”她也跟着笑起来,“我也是这样觉得的。”
直到你白发苍苍、步履蹒跚的那一日。
我爱你,直到不能再爱的那一日。
何惜惜最后一次见到陈烁,是在好几年后的八月的最后一天。正好是她遇见陈烁的第十年,没有多一天,也没有少一天。
陈烁来学校找她,他没有开车,夏日的夜晚炎热,两个人就沿着河边随意地走着。不长不短的一段路,谁也没有开口说话。
有小孩骑在父亲的肩膀上,高声欢呼着“驾”。
河对岸,明亮的灯光在水中投下倒影。有长风吹过,那样轻轻地一动,就碎开了。灯红酒绿,这是在美国永远也看不到的景色。
陈烁停下,他说:“惜惜,我要结婚了。”
这十年来的每一天对她而言都实在是太漫长了,她甚至觉得自己从未有过一刻真正的幸福。
可它又太短,短到一眨眼,梦就醒了。
何惜惜点点头,说:“哦。”
过了好久,何惜惜才觉得自己身上的力气被一点一点地抽干。她支撑不住,慢慢蹲下身去。
“陈烁,”何惜惜抬起头,凝视他的眼睛,这么多年,这竟然是陈烁第一次看到她如此失态。她几近崩溃,眼泪大滴大滴地落下,像是要将自爱上他以来所吞咽下去的泪水悉数落下。她捂住嘴巴,却止不住呜咽。她说:“是我不爱你了,陈烁,是我不爱你了。”
陈烁愣怔地看着眼前的何惜惜,她哭得是那样伤心。他听见自己“怦怦”的心跳声,全是不忍与遗憾,可又有什么办法呢,他也只能轻声说:“抱歉。”
这么多年。
她一个人等日出,看黄昏,数过流星,也试过在深夜买醉。她站在澎湃的海边,风吹乱了头发,回过头,却发现身后空无一人。
她眼睁睁看着那只飞蛾迎着黑暗中唯一的火光扑去,燃烧了翅膀,灼瞎了双眼,然后生命一点一点化为灰烬。
她的爱情,止于唇齿,掩于岁月。


后记
——岁月迢迢,因你而圆满

写完这本书以后,我想要去看一次大海,用来纪念从2014年夏天到2016年尾梢,它陪伴我度过的日日夜夜。
写这本书的时候,我还是会想起大四在宿舍里没日没夜地写《岁月忽已暮》的日子,但不会想得太多,因为那些美好的、透明如醇酒的时光已经过去了。
我怀念那时候的一切,可我更喜欢现在的自己。
《岁月忽已暮》出版以后,许多读者来找我说,希望我能将沈放和赵一玫的故事写出来,我迟迟没有答应。因为最初在我的脑海中,这两人之间的感情是强烈的、绝望的、孤独的。
也就是这两三年的时间里,我去了一些地方,听说了许许多多的爱情故事。遗憾的总比圆满的多,大部分人都是以爱的名义,因为自尊、懦弱、胆怯而做着伤害对方的事。在分开的时候流着眼泪对我说,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谁是无可取代的,和谁过不是一辈子呢,soulmate只是一个可笑而荒诞的梦。
于是我写下了这个故事——《致岁月迢迢》,这样确切的爱,一生只有一次。
我几乎在每一本后记里都会提到一个人,我是十七岁的时候遇见他的。他转来班上在讲台上做自我介绍的时候,我正在最后一排刷题海,不经意间抬头看了看,心想:天哪,这个男生真白,我泡一辈子的牛奶浴都不可能这么白。我要是有喜欢的人,一定也要是这样干干净净的,看起来就和我的邋遢很配。
我第一次和他聊天,手上拿了一本张爱玲的书。他看着书皮笑了笑,我们看着对方的眼睛,同时开口说:“哦,原来你也在这里。”
爱是天时地利的迷信,原来你也在这里。
他坐在教室最后一排靠窗的位置,穿着堪称少女杀手的白衬衫,又高又瘦,活生生一个衣冠禽兽。哦不,是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学生时代喜欢一个人无非就是那点花招,走过他身边的时候要故意大声说话,有事没事总往他那里凑凑,天天研究星座,努力证明我们是百分百绝配。
暗恋这件事,伤心伤肝,类似慢性自杀。我每天怀揣着小心思,在脑海里上演一百个小剧场。
一年后,我终于忍不住发出自己的大招,在春光明媚的天气里写了一封信。我有一个认识多年的朋友,她在广州读书,和我一样爱而不得,每天要发很多很多条短信,一起悲春伤秋惺惺相惜。
写完信后,我打了一通长途电话给那个朋友,一个字一个字地将信的内容念给她听。这么矫情的事情,我这辈子是真没胆量再做第二次了。我的普通话说得不好,亏得她没有笑场。
我一边打着电话,一边绕着操场走啊走,也不知走了多少圈,只记得那天阳光灿烂,像是珍珠聚集。
她在电话那头被感动得稀里哗啦的,也不知道我和她到底谁比较傻。
那就是十七岁的我,和愿意真心真意爱我的朋友。
我把信藏在书包的内胆里,整日惴惴不安,想着再等一等,等到高中毕业,我就把信给他。只可惜没过多久,我就得知他已有喜欢的女生。我还没表白,就先失恋了,整个人都呆住,觉得痛彻心扉。
那是一个夏天的傍晚,同学都去吃晚饭了,教室里空荡荡的,我趴在桌上,拿出那封信,鼻子一吸一吸地撕碎。
好友吃过饭回来,正好撞见这一幕,看我哭得惨兮兮的样子,被吓了一跳,问我怎么了。
“我再也不要喜欢他了。”我在心里第一千零一次发誓。
她帮我把碎了一地的纸屑给捡起来,说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我度过了天崩地裂的一天,晚自习下课后,好友把我从座位上拉起来,一边翻着白眼,一边递给我一样东西。
那封被我撕碎的信,她用透明胶一点一点粘了起来。薄薄的两页纸,变得很厚很厚。
整整三个小时的晚自习,她只做了这一件事。
我不知道她晚上回到寝室后要躲在被窝里偷偷打着手电筒看多久的书,才能补回这三个小时的学习内容。
我接过那两张奇怪的信纸,抱着她,哭得像个傻瓜。她嫌弃地推开我,让我不要把她的校服给弄脏了。
青春期的我,自卑,敏感,自尊心奇强,虚荣心爆棚,会假惺惺地说“天哪,我周末根本没有复习”,但仍有人温柔待我,保护着我一个又一个的梦。
那封信我小心翼翼地夹在日记本里,再也没有给任何人看过。
后来他知道了这件事,试探着问我能不能把信给他。我睁着眼睛说瞎话,笑嘻嘻地告诉他找不到了。他很愤怒,说我抹杀了他人生唯一有可能收到情书的机会。
那已经是很后来的事了。
如今一眨眼许多年过去,他再也不是当初趴在桌子上打盹的白衣少年,我也再不是那个笨手笨脚脾气火爆的自卑女孩。
我们还在一起,过着相看两不厌的生活。
我喜欢写勇敢一点的女孩,姜河是,胡桃是,姚小同是,赵一玫更是。
我想,在爱情的世界里,无论男女,我们都应该做一个勇敢的自己。
现在想起来,十七岁已经离我好远好远了。我甚至都记不太清楚,那时的自己是什么样子的,是用怎样的心情在看待这个世界。现在的我,大概也没能长成那时自己所期待的模样。
她不谙世事,我于心有愧。
不久前的一个夜晚,我连夜赶路。大巴车行驶在高速公路上,车里一片漆黑。其他旅客都已入睡,只剩下我一个人戴着耳机在听歌,陈奕迅在唱“天气不似预期,但要走,总要飞”。
时间太晚了,手机通讯里也没有朋友能陪我说说话。我看着司机驾驶室内的时钟数字慢慢地跳动,心中有一种感动,无限接近孤独,让我差点落泪。
皎白的月光照耀着大地,从窗外望见远方的城市灯火通明,冬天的空气冷得让人哆嗦,好似漫漫余生。没有人可以分享,也不值得与人喋喋不休。
在那一刻,我忽地意识到,我的少女时代结束了。
我甚至说不出它到底是在哪一刻结束的。
可我没有想象中的惆怅,对于时光的流逝,我终于渐渐坦然。
这个世界太大了,用尽一生都走不完,一座座相似的城市里,住着许许多多像我这样的年轻人。为了生存和生活奔波在他乡,不再将“梦想”挂在嘴边,亦不知下一站究竟在何处。
爱别离,怨长久,谁不是呢。我们都不算罕有。
可无论舍不舍得,我们都要跟过去说声再见,都要去往人生的下一个阶段了。
还是会流泪,会欢笑,会与旧人告别,会与新人相逢。
还是想要全心全意、好好地去爱人。
我深深地期待。
请你们相信,美好的爱情是存在的,那些以永远起誓的诺言也是真的,总会有一个人让你觉得,生于世上,原来是这样好。或许他出现得很早,你已经弄丢了他,又或许他出现得很晚,你还没有遇到他。
在我看来,真正好的感情,应该是通过彼此看到了一个更大,更美丽,更广阔的世界,为了你变得更加温柔和勇敢。而我的人生,也因为这段相遇而绚烂。
不是每一段感情都有资格被称为“在有生的瞬间能遇到你,竟花光所有力气”,也不是每个让你心动的人,都能被冠之“soulmate”。
现实人生中所有的无能为力,我在故事里还你们一个圆满。
在这本书的后半段里,我让赵一玫去往乌斯怀亚,那里曾被誉为“世界的尽头”。
It is not the end of world, it is the beginning of a new life.
慢慢地,我开始一个人到处走走,春天的花,夏天的风,秋天的月,冬天的雪,高山和大海让我明白生命的渺小,自然万物又让我看到生命的坚韧和美丽。或许有一天,我能够真正懂得感恩、谦卑和温柔。
希望你们在年轻的时候,能够去往更远和更广阔之地,遇见更美丽和更自在的事物和灵魂。
人生已经这样难,若不是跟最心爱的那个人在一起,那漫漫余生又要怎样走完呢?
愿你们每个人都能做一个在爱里勇敢的赵一玫。
能够握紧的就别放了,能够拥抱的就别拉扯。
我们下一本书里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