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去做什么,你想过吗?”
赵一玫说:“爸妈给我的钱还剩下不少,想捐出来,做一些慈善事业…至于自己,还没有想过。”
沈放挑挑眉:“那好,我准备办一所飞行学校,正缺个打杂跑腿的小妹。”
赵一玫一愣,惊喜地道:“真的吗?”
沈放回答:“假的。”
“给工资吗?”
沈放面无表情:“实习期没有工资,包吃包住倒是可以考虑。”
赵一玫哈哈大笑起来,高高举起手臂:“走走走。”
“去哪里?”
“回家啊。”赵一玫说,“包吃包住,你说的。”
沈放在黑市买下一架直升飞机,AS350“松鼠”,他们从非洲驾驶着它一路向东。在沿途各国申请通行证,历时两个月,终于飞回了中国。
“准备好了吗?”赵一玫笑着侧过头问他。
沈放微微倾身,在她的额头上留下蜻蜓点水般的一吻,然后在赵一玫的错愕石化下,若无其事地坐直身体,淡淡地道:“可以起飞了,我的飞行员小姐。”
飞机在阳光下奔跑,他们在这里重逢。那时候她想,从此以后,要生一起生,要死一起死。
机头向上,越飞越高,天空辽阔无垠,目之所及都是灿烂的阳光。
想起自己曾自嘲说总是遇不上好天气,赵一玫想,原来是因为要把所有的好天气都汇聚在这样晴朗的一天。
珍珠聚集的一天。
他们从乞力马扎罗雪山上飞过,海拔近六千米的高山,赤道上唯一的雪正渐渐消融。或许十年以后,就什么也不剩了。可那又有什么关系呢?自然万物此消彼长,生老病死,无论发生了什么,活着的人,依然要好好地活下去。
半个月后,飞机在北京降落。此时北方的秋天已经来到,红色的枫叶和黄色的银杏,正是帝都的好时节。
赵一玫伸出手,一阵风从她的指间穿过,没有海洋的潮湿,没有大气层的咆哮,没有声音,没有颜色。
这是故乡的风。
“我回来了。”


第十四章 此心安处
“迢迢岁月,因你而圆满。”

1
回到北京以后,赵一玫跟着沈放回到他当年租住的老房子里。
大概是因为太老了,所以几年不见,竟然觉得它还和从前一样。下棋遛鸟的老人,玩捉迷藏的小孩,聊家长里短的妇人,都没有变过。
“你还一直住在这里呢?”
“我把它买下来了。”沈放说。
“什么时候的事?”
“你走后没多久。”
说的是她当年出国的那一次,或许那时的他和她一样,也是真的相信,这辈子不会再在一起了吧。
赵一玫垂下眼睑,跟在他身后,轻轻扯了扯他的衣摆。沈放勾了勾嘴角,放慢了脚步。
因为要倒时差,半夜里赵一玫口渴难耐,从梦中醒了过来。她睁开眼睛,想了好一会儿,才终于想起自己此时身在何处。
“沈放。”她小声叫他的名字。
浴室里传来他轻轻的鼻音:“嗯。”
浴室的门推开到一半,有一方光窄窄地漏出来。赤裸着上半身的男人站在镜子前抽烟,他长手长脚,撑在玻璃台上,微微仰起头,吐出烟圈。腰处凹下去,漂亮得让人想要深深地吻下去。
赵一玫侧脸压在枕头上,安静地凝视他。这漫长的前半生中,她已经忘了自己究竟有多少次凝视他的时候,在心底告诉自己是最后一次了。
要用力地看,要好好地看,要仔细地看,五脏六腑疼得就像在燃烧也舍不得收回目光。
唯独这一次,她终于可以松懈下来,脑子里什么都不想,没有憎恨,没有隐瞒,没有分别。
赵一玫醒醒睡睡,在房间里宅了整整三天。她赖在床上看电影吃零食,一下子像是回到了十几岁放暑假的时候。整天蓬头垢面,不用担心身材和素颜,也不会再像当年那样,因为三天没有洗头,在楼梯上看到他时尖叫着跑开。
沈放忍无可忍,强行把她从床上拉起来:“今天跟我去个地方。”
“去哪里?”
“医院。”
“做什么?”赵一玫疑惑地问。
“看我妈。”
赵一玫以为自己的耳朵出了问题:“你说什么?”
沈放看着她的眼睛:“我是认真的。”
他原本打算循序渐进,等他把一切都解决了再去接她回来的。可是从李岚的电话里得知她差点遇难的消息以后,他才猛然明白,世界上永远都没有“一切都准备好”的那一天。
所有的事情,他都会和她一起面对。
等到了病房门口,赵一玫又踟蹰不敢前进。她心中害怕,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她和他的好时光又短暂又脆弱,或许走进了这道门,再出来的时候,他们又只能形同路人了。
她艰难地开口:“你想好了吗?”
沈放没说话,静静地看着她。
赵一玫站在门口,摇摇头:“还是…算了吧。”
沈放忽地抓住她的手腕,轻轻晃了晃,赵一玫便硬着头皮走进了病房。沈母正在听歌,是班得瑞的纯音乐,让人如置身森林奇境。沈放走到她跟前,轻声叫她:“妈。”
沈母睁开眼睛,赵一玫猛地低下头。可万万没想到,沈母没有意料之中强烈的反应,而是突然笑起来,说:“小陈姑娘,好久没见到你了。”
赵一玫怔住,转过头去看沈放,沈放也是一愣。
“跑去哪里玩啦,晒黑了这么多。”沈母眉开眼笑地拉着赵一玫的手絮絮叨叨,“小放前段时间跟我说他这次回来就不走了,一直留在北京,我还纳闷怎么没看到你呢。”
“你们在一起就好,你知不知道,他曾经鬼迷心窍地喜欢上了一个妖孽。”沈母说,“那个女的一家都不是什么好东西,抢了我的老公,还想来抢我的儿子,我要杀了她们…”
说着说着,沈母的情绪又开始激动起来。
赵一玫呆呆地看着她握着自己的手,终于明白她是把短发的自己当成了陈砂。
她的大脑一片空白,知道沈母口中的妖孽说的就是自己。她浑身冰冷,却只能低着头,生怕被沈母发现。
见她不说话,神志已有些不清的沈母连忙抓紧她:“他就是一时被狐狸精迷了眼,你不要放在心上,我儿子是个很好的人,他这个人外冷内热,会对你很好的…以后你们俩好好的,我就放心了。”
眼看着沈母的情绪又要反复,赵一玫终于艰难地开口,说:“伯母,我答应你,我不会丢下他的。”
“小陈姑娘,你真是个好姑娘。”
赵一玫心痛如刀绞,却只能极轻浅地笑着说:“谢谢伯母。”
看起来真是其乐融融的一幕。
她早就在心底做好了最坏的打算,可她担心的激烈场景并没有发生。赵一玫在心底问自己,这样不是很好吗?
谁都没有受到伤害,简直是皆大欢喜。
就在她这样想着的时候,身旁的沈放忽地松开了牵着她的手。
“妈,”沈放走上前去,紧紧抱住自己的母亲,然后用无比平静的语气说,“她不是陈砂。”
赵一玫猛地抬起头,猜到了他将要说出口的话。
果然,下一句,就听到他说:“她姓赵,赵一玫,你十年前就见过她了。”
病房里的时间似乎在这一刻停滞了。
赵一玫脑海中有许多画面一闪而过,摇摇欲坠的飞机、董齐的墓碑、封山的泥石流、赵清彤的那句“你答应我”、持枪的绑匪、索马里的巨浪滔天…最后是一团大火,将一切烧得干干净净。
赵一玫觉得自己的心跳在这一瞬间也跟着停止了。
沈母整个身子僵硬,然后她慢慢地弓起背脊,慢慢地发出一种悲哀的哭声。那是一种很细微的哀号,像是失去了母亲的小兽,呜咽着,寻找着。
赵一玫宁愿她尖叫,就像过去一样,拿东西狠狠地砸自己,甚至是以命相拼,拿刀戳自己的胸口。
可是她没有。
这个年过半百,在这间孤独的病房里被囚禁了十几年的女人,终于在这一刻,无比清醒而理智,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失去了儿子。
赵一玫也是在这一刻才终于明白,为何赵清彤临死之前让自己不要再爱沈放了。
对于这个女人,她们两母女实在是亏欠太多了。
她那如小兽般低声的呜咽充满了整个房间,沈放紧紧抱着自己的母亲,眼眶通红。
这天夜里,沈母在打过镇静剂后才缓缓睡去。
赵一玫和沈放于深夜离开,他们没有开车,而是一路并肩沉默地走回家。街边的路灯晦暗不明,这个季节已经有飞蛾扑火。大自然的定律,再如何残忍和同情,都改变不了任何。
赵一玫在路灯下停下脚步,轻声开口:“其实你可以不必告诉她的…就让她认为我是陈砂,不是很好吗?对谁都好。”
“赵一玫,”沈放转过头去,静静地看着她,“这是你父母为你取的名字。”
他们都在天上看着呢,看着自己唯一的宝贝女儿。
他既然承诺了要照顾她一生,就绝不会再让她受一点委屈。
她的前半生所经历的一切生离死别,就到他这里为止吧。
2
沈钊也得知了赵一玫回来的消息,他打电话给沈放,让他转接给赵一玫。
“一玫啊,叔叔想和你一起吃顿饭,可以吗?”
赵一玫心中愧疚无比:“叔叔,您别这样说,我本来就打算来看望您的。”
沈钊选在一家环境幽静,装潢古色古香的火锅店见面,缭绕的白气从石桌上慢慢升起。沈钊给赵一玫夹肉,说:“我记得你最喜欢吃肥牛。”
“叔叔你还记得呢。”
沈钊笑:“又没有老糊涂。”
赵一玫一口吃掉一块肥牛,抬起头时却发现沈钊没有动筷子,正静静地看着自己。
“我的变化很大吗?”赵一玫一边擦嘴边的油一边问,“是不是又晒黑了很多?头发也短了。”
沈钊摇摇头:“和你妈妈越来越像了,她年轻时也留过短发。”
赵一玫也起身给沈钊夹菜,笑嘻嘻地说:“沈叔,你应该说‘咱们家一玫什么发型都好看’。”
她用的是“咱们家”,沈钊想,自己年过半百,竟然还会被小姑娘的一句话哄得热泪盈眶。
沈钊故意撇开沈放,赵一玫便猜到他有话要对自己讲。
当年赵清彤那样强烈地反对他们,沈钊虽没有明确地表过态,但想来他是站在赵清彤那一方的。赵一玫心中惶恐,回到北京以后,发生的每一件事、见到的每一个人,似乎都在提醒她,欢愉只有片刻,凛冽的永远是现实。
赵一玫垂下眼睑,只盯着眼前的火锅,大口吃肉,以此来掩饰自己的不安与焦虑。
沈钊看出她不在状态,说:“一玫,沈叔叔是真心想见你一面,担心你过得不好。你叫我一句‘沈叔’,我就永远是你的长辈,有什么心事,你要是愿意,都可以讲给你沈叔叔听。”
赵一玫知道,无论如何逃避,该来的总会来,倒不如索性大方一点,坦荡面对。
“沈叔,”赵一玫鼓起勇气,说,“当年您说是为了我妈不去看沈放的母亲,如今…如果可以的话,您就去看看她吧。”
“我妈妈一定也…”
沈钊微笑着看她:“你妈妈一定也这样希望,是吗?”
赵一玫把好听的话吞了回去,她知道,赵清彤是占有欲那样强的一个人,是一定不会同意的。
沈钊说:“对不起,我们上一代作的孽,还要让你们来操心。”
赵一玫有些犹豫:“沈叔,我和沈放的事,您…”
沈钊一顿,却没有正面回答她:“你和沈放都是我看着长大的,抛开别的不说,作为过来人,我觉得你们俩不合适。”
赵一玫脱力,手中的筷子掉到地上。她弯下腰准备捡起来,沈钊却递过来一双新的。赵一玫茫然地看着沈钊,却没有伸手去接。
沈钊笑了笑:“你们俩都太倔强,锋芒太露,在一起必定相互伤害。这些年来发生的事也证明了这一点,不是吗?”
“我…”赵一玫说不出话来。
赵清彤临终前的那句话在她的耳边响起——
“你答应我,离开他,今生今世,都不要再爱他。”
然后是他站在光线昏暗的台球室里,举起手,微笑着说,赵一玫,是我输了。
“一玫,”沈钊却似乎没有察觉到她的伤心,自顾自地继续说,“我是个不称职的父亲,我知道自己的儿子是个浑蛋,除了一副皮囊外没有什么是拿得出手的,他负你诸多…可如果你还愿意的话,作为父亲,我希望你能原谅他。”
赵一玫抬起头,愣怔地看着沈钊,似乎不明白他在说些什么。
“自你母亲离开后,我想了很多。”沈钊说,“两个人在一起,或许还会有争吵,还是学不会妥协,甚至会生怨生恨,但如果不在一起的话…会没有办法面对余生吧。”
“我很后悔,和你母亲相处的时光太短暂了,就算重新在一起,也还是不懂珍惜,成天忙这个忙那个,整天像个陀螺转啊转的,真正相聚的时间又有多少呢?
“大部分的人都是孤独地来,孤独地离去,你们有彼此就应该珍惜,作为长辈,我应该支持你们才对。别的哪个女孩我都看不习惯,也不会放心把你交给随随便便冒出来的哪个浑小子。”
沈钊说:“这个世界上有许多人,穷极一生都没有办法遇到命中注定的那一个。”
不是每一段感情都有资格被称为“在有生的瞬间能遇到你,竟花光所有力气”,不是每个让你心动的人,都能被冠之“soulmate”。
赵一玫就像是在荒漠中跋涉千里的旅人,终于寻到一处清泉。她仰起头,不让盈眶的泪水落下,轻声说:“沈叔叔,谢谢你。”
这么多年,沈放早就是她灵魂的一部分,如果不曾遇见他、爱上他,她便不会是现在的她。
爱情可以毁了一个人的一生。
却也可以给予人一生。
3
赵一玫怎么也没有想到,一个星期以后,沈母就出院了。
是沈钊亲自为她办理的出院手续,将她接回了当年的老房子。赵清彤的遗物已经被收拾得一干二净,这栋别墅像是有着某种神奇的魔力,每一次踏入这里,赵一玫都觉得时光停滞在了十一岁。她那年第一次在这里,看到那个冰冷的黑衣少年。
往后的许多年,她都不曾走出。
可这栋别墅对沈母来说,却已经太过陌生。她惊恐地望着眼前的庞然大物,浑身瑟瑟发抖。沈钊微笑着,轻轻握住她的手,带她一间屋一间屋地认过去。
“这是我们家,你还记得吗?”
“记得,”沈母眨眨眼,“记得。”
白色的窗纱被微风卷起,沈母立于璀璨的水晶灯下,像是大梦未醒,轻声问:“钊哥,你来接我了吗?”
“是啊,”沈钊温柔地笑着说,“很抱歉,我迟到了。”
庭院外的玫瑰花开得正是灿烂,沈钊走在沈母身侧,为她撑起一把白色的小洋伞,微风习习,看上去像是一幅祥和的画。
风中送来芬芳的花香,沈母疑惑地望着满院姹紫嫣红的花,问:“这是什么花?”
“玫瑰,”沈钊轻声说,“你不是最喜欢玫瑰了吗?”
沈母模模糊糊地想了想,然后笑着点点头:“是啊是啊,我最喜欢玫瑰了。”
两个人在花园里坐着喝茶,沈母玩心大起,非要去荡庭院里的秋千。沈钊便在她身后轻轻推动秋千,绳索发出细细的咯吱声。女人在半空中荡漾起来,她身上穿的还是十年前流行的大花裙,在风中摇曳。
她脸上露出少女般的笑容,和当初那个面目丑陋狰狞的老女人判若两人。
世界上有多少女人,为“爱情”两个字白白蹉跎了一生。
沈放和赵一玫伫立在花园的入口处,静静凝视着这一幕。沈放握着赵一玫的手,十指交叉,从指尖连到心尖。他微微用力,不知道是不是在无声地告诉她,放心。
赵一玫沉默地看着花园里的一男一女,忽地想起自己的母亲赵清彤。当年她跟沈钊也是这样,饭后总要来花园散散步,下午阳光好的时候,就坐在这里下围棋,吃摆盘精致的英式下午茶。
美好得像是童话故事。
而如今,物是人非,只有蓝天和白云一如既往。
半晌,沈放开口,轻声说:“走吧。”
“你不用上前去跟她打个招呼吗?”
“黄粱一梦而已,”沈放淡淡地说,“就让她余生都不要再醒来了吧。”
她和沈放都知道,沈钊早已不爱她,或许这个男人根本从未爱过她,即使她为他生下了唯一的儿子。爱和不爱都是相对的,最深情的人,往往也是最无情的人。沈钊的这一生,真正爱过的,只有赵清彤一人。
所有的温柔和体贴都是假象。沈钊为她所做的一切,不过是在弥补,不过是为了成全下一辈。
孰对孰错,也轮不到她这样的局外人来评价。
可如果是她,赵一玫想,她大概不会接受这样的结局吧,那样痛彻心扉地爱过,最后换来的却是他的同情和怜悯,甚至比不爱本身更让她难堪和绝望。
不久以后,赵一玫在沈放家中迎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那段时间沈放忙着学校的事情,每天早出晚归,赵一玫则在家中负责和国外的机构联系,希望能与他们取得合作,以及资源共享。她同时也向许多对中国有兴趣的飞行教练发出邀请,以高薪诱惑他们。
赵一玫相信,总有一天,在这片9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飞行会变得更加自由。
这天,她刚刚结束一个视频会议,就听到门外传来敲门声。她以为是沈放回来了,一边开门一边说:“今天怎么这么…”
“早”字卡在喉咙里,门内的她和门外的陈砂静静对视。
十八岁那年,她们俩也是这样,一里一外,静静地看着对方。
陈砂却很镇定地开口问:“他在吗?”
“不在,”赵一玫说完,又觉得自己的语气太生硬,想了想,不太确定地问,“你找他有什么事吗?要不要…进来坐坐?”
“免了,”陈砂表情冷淡,从包里拿出两张票,“帮我转交给他。”
赵一玫下意识地接过票,陈砂转身就走。
“哎,等等。”她说。
陈砂停下脚步,却没有回头。赵一玫看着陈砂瘦小的背影,才发现她的头发已经长长了许多,扎成了一个马尾。但手艺太差,所以看起来懒懒散散的。
赵一玫垂下眼睑,轻声说:“好久不见。”
这句话她说得真心实意,少年时代的校友她叫得出名字的也没几个,多年后还能再见面的,除了沈放和宋祁临外,竟只有陈砂一人。
陈砂没有回答,而是背对着赵一玫,举起手臂,可有可无地挥了挥。
等她离开以后,赵一玫才看清手中的票,是“Eagle”乐队这个月底举行的一场演唱会门票,最好的两个位置。
晚上沈放回来,赵一玫将这件事告诉了他。
“哦,”沈放没太放在心上,“他们这些年混得还不错,竟然还记得我。”
然后沈放看了赵一玫一眼,说:“票你拿着吧,我就不去了。”
“啊?”
“嗯,”沈放说,“不去了,散了就是散了,没什么可怀念的。”
“去看看也没什么关系吧,”赵一玫说,“很久没听过现场了。”
沈放将鱼刺剔出来放在她的盘子里,没有继续讨论这个问题。赵一玫与他相识多年,像懂得自己一样了解他的脾气,他不会改变自己的想法,所以也没必要再说下去。
到了月底,赵一玫在收拾房间的时候看到了这两张门票,才又想起这件事。
赵一玫的手指抚摸过“Eagle”这个名字,想起十八岁时的沈放。他在暗处的灯光下,行云流水般地敲打着面前的架子鼓,全场众人为他沸腾和尖叫。
那时不羁狂傲的少年,如今成了在自己枕边安然入睡的男人。
这天夜里,她独自去了演唱会现场。
场地很大,来了上万歌迷,赵一玫这些年不怎么了解国内的事情,没想到“Eagle”在陈砂的带领下竟走得如此风生水起。只可惜当年的人全换了一批,也难怪沈放说散了就是散了。
那时的她还因为沈放选陈砂为主唱而吃醋,心里耿耿于怀。现在足以证明宋二当时的话是对的,就事论事,陈砂才是对的人。
整个演唱会持续了近三个小时,最后落幕时,观众声嘶力竭地喊着“安可”,赵一玫静静地坐在第一排的位置上。不知过了多久,灯光忽地又亮起来,背景配乐奏响,却只有陈砂一个人拿着话筒走出来。
她穿着高中时的那套校服,可能因为太瘦太小,所以看起来竟一点都不违和。她将话筒架起,有些漫不经心地开口:“风雨过后不一定有美好的天空,不是天晴就会有彩虹。”
《人间》响起的这一刹那,赵一玫突然热泪盈眶。
“天上人间,如果真值得歌颂,也是因为有你才会变得闹哄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