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她生日,他为她弹了一曲《我不愿让你一个人》,她被感动得抱着他哭得稀里哗啦,他吓得束手无策,连忙跟她说:“这还不是生日礼物呢,生日礼物还没送呢……”
她哭得上气不接下气:“我不要了,感动太多,不要一次用光,我们慢慢来。”
其实那是他亲手为她做的一件白色婚纱,他忙忙碌碌大半年,只希望送给她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礼物。
那时候,她和他一样,笃定地相信他们还有无数个明天。
回国以后,他自己创业开公司,尽量让自己忙碌一点,就能少一点时间去想她。回国第一年的中秋,他去参加一个饭局,推开门,正好看到许玲珑抬起头。
她笑着对他说:“是你。”
一旁的朋友好奇地问:“原来你们认识啊?”
“是啊,”他说,“同学呢。”
扳起手指算,三年高中加四年大学,她回国的时候还是麻烦他开车送的,他帮她将行李提到安检处,她笑着跟他说再见,可这才没多久呢,竟然就真的再见了。
说来他和许玲珑比他和姜河要有缘得多,他和姜河,一直是他一个人在拼命地扯着一条快要断的线。
因为做的同一个行业,他和许玲珑见面的次数越来越多。他的公司缺人,面试的时候才发现投简历的人是她。
“你来这里做什么?”他无可奈何。
“我们相识多年,你至少不会拖欠我工资。”她给了他一个笑脸。
第四年的春节,十二点倒数计时,满城烟花,许玲珑第一个给他打电话,她笑着对他说:“新年快乐!”
“顾辛烈,”她在电话里认真地问他,“你还在等她吗?”
“不等了。”他淡淡地说,“愿赌服输。”
不是不愿等,而是不能。
分开的那一年,她和他就已经约好,他们都要朝前走,不回头。他爱得起,也输得起,她要放手,他就给她全部的自由。
“如果你决定不再等她,如果你愿意重新开始,你要不要试着和我在一起?”
这竟然是他和许玲珑相识的第十年,所有人都认为他们郎才女貌,门当户对,天作之合。
他总要向前走。
他和许玲珑在一起以后,两个人好像也没什么变化,周末的时候他陪她逛街看电影,坐在三十层楼高的落地窗旁吃晚餐,望着整个城市的纷纷扰扰。
“我们打个赌好不好?”许玲珑坐在他的对面,用勺子小口吃着冰激凌,“如果她不回来,我们就结婚。”
他哭笑不得:“这种事有什么值得打赌的?”
“可是顾辛烈,”她看着他的眼睛,“你总得有个了断。”
“不,”他摇了摇杯中的红酒,“我们早已有了了断。”
那一年在医院门外,他紧紧拥抱她,轻轻地在她额头上落下一个吻,就已经是故事的全部了。
已经说了再见,便不会去期待余生还能再见。
许玲珑顿了一下,再次开口,声音紧张得有些颤抖:“那你愿意,和我结婚吗?”
他忍不住笑起来:“哪里有女孩求婚的道理。”
许玲珑直直地看着他的眼睛:“我要你的答案。”
“抱歉,”他说,“没有别的你想象的原因,而是在我没有办法做到一心一意爱你的时候,我同你结婚,是对你的伤害。”
那天晚上,他开车送许玲珑回家,天空开始下雨,前车窗的雨刷不停地摆动。他撑伞将许玲珑送到楼下,他转身的时候,许玲珑忽然问他:“你认为她会不会回来?”
“不会,”他淡淡地说,“她是姜河,姜河的一生,只会向前。”
不会踟蹰,不会犹豫,就如同当初她以为江海爱上别人,她绝不会怨天尤人,她选择昂首挺胸带着她的骄傲离开。
在知道姜河真的回来以后,许玲珑找到顾辛烈,让他开车带她去跨江大桥,大桥也是这几年才修起来的,桥上来往的车辆还不多。
“你不是说她不会回来吗?”许玲珑趴在栏杆上,风吹起她的长发,她回过头看他。
顾辛烈无可奈何地笑了:“江海醒了,她陪他回来探亲的。”
“不知道你还记得不记得,大四的时候,有一次她来学校找你,我在餐厅里碰到你们。当时一个小孩把可乐打翻在了她的身上,小孩长得很可爱,她就跟你说,以后你们也要生个男孩子。”
他当然记得,当时她一边用纸巾擦着身上的可乐,一边对他说:“以后我们还是生个男孩吧。”
她看似漫不经心的一句话,却让顾辛烈和许玲珑同时愣住了。
她却没有发觉,继续自顾自地说:“女孩像爸爸,要跟你一样蠢,那可惨了。”
顾辛烈:“……”
她托着下巴,一边想一边说:“还是像我好,以后不愁没人喜欢。要是像你,干脆就取名叫顾蠢蠢好了。大蠢带小蠢,哈哈哈——”
她越想越开心,忍不住含着冰激凌勺子笑起来。
见他没有说话,许玲珑自顾自又说下去:“其实从那个时候起,我就知道她爱你。当一个女人开始幻想你们在一起的未来,甘愿为你生子的时候,就代表她已经准备将自己的后半生交给你。”
他诧异地抬起头,看向许玲珑。
“你知道吗,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一直以为,只有嫁给你,我的余生才能幸福。我一直在心底祈祷,祈祷她不要回国,无论用什么换我都愿意,”许玲珑低下头,手绕到脖颈后面,慢慢解开他送给她的Tiffany的项链。珐琅做成的心躺在她的手里,她将手伸出栏杆,河风猎猎,她的长发随风飞舞,下一秒,她轻轻地松开了手,“你说过的,愿赌服输。”
银光闪动,价值不菲的项链干净利落地落入水中,再也找不回。
她的脸上挂着若有若无哀伤的笑:“可是我现在才明白,嫁给你,我一生都不会幸福。因为你永远都不会爱我。”
顾辛烈看着她的眼睛,她的眸光闪动,灯光落在她的脸上,美得如诗如画。他这一生,见过太多的美人,可是能让他为之心动的,永远只有一个人。
那个人,头发毛毛躁躁,喜欢开怀大笑,毫不顾忌形象,一把年纪了还厚着脸皮穿卡通T恤,房间里一片狼藉,宁愿喝过期牛奶也懒得出门吃饭。连她自己也忍不住问他:“顾辛烈,我究竟哪里好?”
“不知道,”他说,“就是好。”
往事历历在目,每一次想起她,他对她的爱意就更深一分,一点一点,细流汇成大海,永无止境。
“去找她吧,”许玲珑说,“你们总该再给彼此一个机会,大不了就是又被捅一刀,反正这些年,你被她捅了那么多刀,也不差这一刀了。”
“你真是……”
“你不必向我道歉,”许玲珑心如刀绞,却知道不得不舍弃,“我们都曾努力过,做不到就是做不到。相信我,她这次回国,是为了见你。”
他曾经以为她不会回头,她对江海也不曾回头过。
他和她在一起的这些年,他们其实都在为彼此妥协、退让,变成一个更好的自己。
“最后一个问题,”许玲珑的泪水像断了线的珍珠,大滴大滴地往下落,她问他,“如果没有姜河,你会不会爱上我?”
顾辛烈一怔,随后摇头,轻声道:“如果没有遇见她,我将不会是现在的我。”
七岁那年,穿着碎花连衣裙的小女孩,笑着摘掉他头上的鸭舌帽。
“你会写你的名字吗?”她留着像樱桃小丸子一样的平刘海,看起来有一点呆,可笑起来却又说不出的可爱,她拿出笔,将桌子上的本子捋平,认真地对他说,“我可以教你写,我是姜河,你是顾辛烈。”
红尘滚滚,哪一种相遇,不是生命的奇迹?
那一年,注定让他的一生改变。
处理好国内的事务,两个月后,顾辛烈办好签证,再次飞往美国。
出发前一天的凌晨,他收拾好行李,鬼使神差般,将车开到了姜河家楼下。到了半夜,他去24小时便利店买了一包烟,点燃了烟,却不抽,只是看着烟雾缭绕。她不喜欢抽烟的男生,他知道,可是在与她分离的岁月里,他只能靠着烟酒来麻痹自己,醉生梦死,在意识混淆时,他才能再次看到她的笑容。
他坐在她家楼下的花坛边,一直等到天色微明,从他坐的位置,刚好可以看到她房间的阳台,上面摆了一点盆栽,但因为主人照料不周,完全看不出什么生机。
在他准备起身离开的时候,忽然听到一道疑惑的声音:“你是来找小河的吗?”
他转过身,看到了姜河的母亲。他立刻紧张得不知所措,比公司第一次签合同还要紧张,又变回十几岁那个愣头青,结结巴巴地说:“是的,不,不是,我,我是顾辛烈,您好。”
姜母看着他,淡淡地说:“我知道你的名字,顾辛烈,是这个名字。那本相册是你寄给小河的吧,她回国的那天晚上,就抱着那本相册,坐在阳台外面,喝了一箱酒。”
顾辛烈怔住了,他从来没有见过姜河喝酒,也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她会为了他那样难过。
“后来我才想起来,以前小河还在念书的时候,你还来过我们家呢。那时候你们都还小小的,没想到,一眨眼就长这么大了。”姜母有些感叹,顿了顿,然后目光审视般地看着顾辛烈,“小河说要结婚的那个朋友,就是你吧?”
顾辛烈哑口无言,只能低头承认:“是我。”
姜母“哦”了一声:“难怪她会那个样子。这么多年来,我和她爸爸从来不管她的事,她要去多远都让她去,她的人生让她自己选择,可这不代表我们不爱她。正是因为我们爱她,才不愿意束缚她。我不知道你们之间发生过什么,可是我知道,她因为你而伤心了。”
“对不起。”他强忍着心中的痛楚。
姜母静静地看着他,忽然开口问:“我只想知道一件事,你爱她吗?”
“我爱她,”他的声音哽咽,“在我不知道什么是爱的时候,我就爱上她了。”
这日清晨,他在姜母的同意下,走进了姜河的房间。她的房间不大,墙上还贴着小女生喜欢的卡通海报,满柜子的教辅和专业书,因为主人常年不在,上面已经落上一层灰。对着窗户的位置,摆着她的书桌,发夹、笔筒、相框、台灯,仿佛能看到她坐在这里演算公式的认真模样。
熹微的晨光落进来,在书的正中央,有一个记事本摊开来,在白纸的最中央,是她一笔一划写的他的名字——顾辛烈。
那一刻,他喉头发涩,忍不住红了眼眶。
这么多年,几乎就是一生了,他们不断地相遇重逢,又不停地分别在太平洋的两岸,可是那又有什么关系呢,他终于等到了她。
无论他们之间相隔多远,他总会一次次地,披荆斩棘,去到她的身边。
他越过千山,越过万水,越过炎炎的烈日,越过纷飞的大雪,越过人山和人海,越过潺潺的岁月,越过他爱她的那些年。
他总会去到她的身边。
今生今世。
后记 思君令人老,岁月忽已暮。
二十岁的时候,我独自前往美国,那也是我第一次一个人出远门。
为了省机票钱,我买的分段航班,先由成都飞往广州,广州飞往香港,香港飞往洛杉矶,再在洛杉矶转机,抵达我最后的目的地——凤凰城。折腾得半死不活,只为了省一千块钱。
我妈妈怕自己情绪失控,坚持不来送我。男朋友将我送到机场,我哭得像个泪人,他沉默着帮我托运好行李,我还想抱着他再哭一场。他忍无可忍,把我推到安检口,转身走了。
后来我在美国,最孤独的时候给他发短信吵架,问他那时候为什么要推开我,他过了很久才回答,说因为不想看到我哭。
我握着手机,在异国他乡大哭起来。
在一次又一次的别离中,我们终于渐渐学会了爱与被爱。
这或许就是我写下《岁月忽已暮》这个故事的初衷,显而易见,它并非是一个纯粹的爱情故事。如果真的要说有什么主题的话,我想应该是成长。
有一些人,会为了梦想放弃爱;有一些人,会为了爱放弃梦想;而还有一些人,他们的梦想,就是爱。
大四回国之后,我放弃国内保研,再一次面临出国的选择。我问男朋友,如果我还要去美国待几年,你愿意等我吗。他想了很久以后回答我,愿意。
从十六岁到二十二岁,依然只有这个人,能够很轻易地害我哭出来。
第二天,我告诉他,我不去美国了,但我想要写一个故事,纪念我在美国的日子。
2011年8月13日,我第一次抵达美国。飞机晚点,我错过了由洛杉矶飞往凤凰城的航班,并且因为八月是学生报到的旺季,接下来的几天,我所购票的航空公司都没有空位。
和工作人员手脚并用地交谈许久后,我得知了我所面临的选择:一是花两百刀买一张别家航空公司的票;二是花五十刀,坐九个小时的灰狗大巴;三是在机场待一晚上,看能不能遇到第二天的航班有人没赶上飞机。
为了省钱,我选择了最后一个办法。
我在候机厅坐下来,我带着一个75L的登山包,一个三十寸的行李箱,一个书包,一个挎包,手里还拎一个电脑包。我的人生中,很难再有比这还狼狈的时刻了。
我用机场的Wi-Fi上网,告诉爸妈,我已经平安抵达住处,让他们不要担心。因为插座口型号不符,我的电脑和手机很快就没电了。我至今都不敢相信,我就在那样的情况下,在洛杉矶机场坐了一整夜。
第二天我的运气很好,正好有一位旅客没赶上登机,我坐在最后一排靠窗的座位上,看着飞机起飞,一时间百感交集。
下了飞机后,联系不上房东,我硬着头皮找到同班飞机的中国人搭讪,问他们可否载我一程。
作为交换生,学校免去我的学费,但住宿费却算在个人的生活费里。国外学校宿舍很贵,依然为了省钱,我住在一个离学校很远的House里。第一次自己在外面租房子,被房东和生活习惯合不来的室友欺负,这里要收钱,那里要收钱,也怪自己当初签合同不小心。
后来我搬了新家,那天正好是中秋夜,我的行李和家具被房东扔在她家门外的大路上,我坐在路边,我的手机没有开通流量,只能打电话给妈妈报平安,说没有关系,房东同意我明天再搬。我很好,这边还有月饼卖。
挂断电话,我发现自己竟然一直忍着没有哭。
再然后去了新家,我的房间里闹Bed Bug,整夜整夜睡不着觉,全身肿得就像是严重过敏。我不敢告诉家里人,把带来的药全部擦了一遍,还是没用。因为找新家很匆忙,我是同三个男生一起合租,有一个男生睡客厅,这样的话,他一个月的房租就只有我的一半。其实很多留学生,在国内都是家境不错的孩子,可到了国外,在夸张的汇率之下,大多都选择能省就省。
我当时被逼无奈,用一个衣柜把客厅分成两半,晚上的时候,就拖着自己的垫子去客厅和厨房的交界处睡觉。在美国,我一直睡的都是一层薄薄的床垫,没有床架,同样是为了省钱。
冬天的时候,Bed Bug终于莫名其妙消失了,我也得以搬回了自己的房间。
感恩节的时候,和朋友去加州玩,从洛杉矶开车去圣地亚哥,下高速的时候车轮爆胎,我们将车停在路边一筹莫展。正是晚上七点刚过,所有人都在商场门口等着黑色星期五的打折,街对面的美国人发现了我们的应急灯,过来问怎么回事。
然后两个女孩试图帮我们卸下轮胎,未果后她们让我们等一等,她们去叫醒她们的Daddy。过了一会儿,一位五六十岁的美国男子走过来,他还穿着条纹睡衣,问清楚了我们的情况后,他打电话叫来维修公司的人,说我们是他的侄儿,用掉了他一年三次保修的机会,并且替我们付了对方小费。
修好车后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得知我们还没有找到住宿地方后,他开着车带我去一家有些距离的快捷酒店。因为它的性价比很高,并且叮嘱我们不要住在城里,城里治安不算好。看我们办完入住手续,他还不放心,又开车带我们去认路,找到一家换轮胎的公司,让我们明天早上来这里把备胎换掉。
他走的时候,我们十分过意不去,不知道该如何感谢他,他拒绝了我们付给他的钱,并留下他的地址,说有事找他就好。
从此以后,我们几个人每到一个地方,都会往这个地址寄明信片,认认真真地写上Thanks。
在人生的旅途上,我们会遇到糟糕的事情,但也一定会遇到幸福的事,值得感恩的事,并且它们的光芒会掩盖住那些痛苦的、悲伤的记忆。
十二月的圣诞节,那天夜里,我们从旧金山开车回洛杉矶,在路上发生车祸。我坐在副驾驶座上,眼睁睁地看着两车相撞,幸好伤势并不算太严重。直到现在,回忆起那个圣诞夜,我能记起来的,只剩下加州连绵的雨。
所以这个故事里,很多情节都是我自己的亲生经历。
渐渐地,我们都开始适应了美国的生活。大家会聚在一起包饺子、吃火锅,也交到了朋友,两个人在夜晚穿着拖鞋去7-11买冰激凌吃。后来我回国之后,有一天他忽然给我发短信,说,我冰箱里冻满了哈根达斯,但是这一次,没有你来和我抢着吃了。
我莫名觉得惆怅,有些遗憾,当初在美国的时候,没有再珍惜一点,再认真一点去过好每一天。
快乐与不快乐,我都这样过来了,也可以云淡风轻地向你们提起了,而这些事,我的父母至今都不曾知道。我总是笑着将我路过的景色、吃过的美食,遇到的有趣的事情告诉他们,然后谢谢他们,能支持我去美国。
后来有人问我,是否后悔交换去了美国,如果我留在国内,或许又会是另一种人生,也会拥有另一种未来。
我笑着回答,我不后悔。因为无论我如何选择,我的二十岁总会过去,我总会学着长大。
人生就是一次又一次地选择,每选择一次,就放弃一次,遗憾一次。
我回国那天晚上,满身疲惫地拎着行李箱走出机场,看到男朋友像个笨蛋一样捧着一大束鲜艳的玫瑰花站在人群的最前方向我挥手。
我忍不住再一次哭了起来。
这一生,最幸福的一件事,就是有一个人,陪着我一起长大、一起变老。
许多年后,我还会记得他穿着白衬衫,坐在教室最后一排靠窗的座位上,他还会记得我又黑又胖的样子,还会记得我为了回头看他一眼,从楼梯上滚了下去。
时光悠悠,青春渐老。
番外三则
番外1:圣诞快乐
姜河不喜欢过圣诞节。因为很麻烦。要买圣诞树、挂礼物、布置房间、要准备食物、还要拍照片……第二天还要收拾屋子,想想就崩溃。
但是她家中的顾二蠢显然不这样觉得。
顾辛烈觉得,两个人在一起的每一天都要认真地过,每个节日都要好好庆祝,要隆重,要仪式,他既要细水长流,又要轰轰烈烈。
于是在两个人就“过不过圣诞节”这个重大问题上争执起来后,顾二蠢也不知道如何灵感一现,对姜河说:“我们去波士顿吧。”然后他趁着姜河还在考虑假期时间,已经三下五除二地订好机票。
“退不了,头等舱,很贵的。”顾辛烈十分诚恳地说。
看着姜河气得牙痒的表情,顾辛烈觉得自己这辈子都没这么机智过,忍不住在心底给自己点了一个赞。
姜河是被顾辛烈连拉带拽,强行拖回了他们曾经在波士顿的房子。
顾辛烈把钥匙交给姜河,钥匙插入门孔,她却没有勇气打开。
顾辛烈从她身后,“咔嚓”一声打开门,他看了她一眼:“你干嘛呢?”
“我……”姜河低下头,“我害怕,害怕一切都只是一场梦。”
“姜河,”顾辛烈白了她一眼,再一次一脸诚恳地说,“书都写完了,该哭的也哭过了,好不容易有个番外,咱们能不那么矫情行吗?”
姜河恶狠狠瞪了他一眼,跟着他走进屋子。一切都是四五年前他们在时的模样,就连饭桌上的那株白玫瑰,也还盛开在夕阳的余晖中,美得像一幅画。
屋子里纤尘不染,顾辛烈向姜河解释:“我离开的时候,不知道你什么时候会回来,所以一直有请人打扫。”
“那如果,我不回来了呢?”
顾辛烈看着姜河,笑了笑,没回答。
走进去以后,姜河赖在沙发上不肯动,顾辛烈拎着她的衣服领子:“起来,先换件衣服,波士顿冷。”
“不换。”姜河死命抓着沙发。
“姜河,你怎么越来越懒了。”顾辛烈不可思议地说。
“才知道啊?”姜河得意洋洋地冲他抛了个媚眼,“我好吃懒做,又胖又短,后悔了吧?”
“是啊,”顾辛烈一板一眼地说,“我可后悔死了。”
姜河跳起来,站在沙发上,作势要掐他的脖子,可是沙发太软,她没站稳,整个人倒了下去。顾辛烈眼疾手快,一把抱住了她的身体。
姜河趴在他的肩膀上,问:“顾辛烈,你有什么想说的吗?”
顾辛烈认真地想了想,然后说:“你饿不饿?我做饭给你吃。”
下一秒,姜河松开了手,愣愣地看着他。
“怎么了?”
“阿烈。”
“嗯。”
“阿烈。”
“嗯。”
“阿烈。”
“好了啦,我在,”顾辛烈哭笑不得:“都说了不准矫情了!”
这幸福,来得这样不容易,或许迟了一点点,或许慢了一点点,可是那又怎样,它终于来了。
番外2:谋杀亲夫
有一天,姜河平躺在沙发上,翘着二郎腿看小说,也不知道是看到了哪一段,姜河忽然想到一件事,把书一合,冲正在厨房做奶昔的顾辛烈说:“顾二蠢!”
系着粉红色围裙的顾辛烈抬起头,挑挑眉头:“干嘛?”
“你给我做的裙子呢?”
“什么裙子?”
“就是你说你给我做的裙子。”
顾辛烈无辜地眨眨眼睛:“你在说什么我听不懂耶。”
姜河无可奈何,有些恼羞成怒地说:“我、的、婚、纱。”
“哦——”顾辛烈拖着长长的尾音,有些羞涩地说,“哎呀,求婚这种事,我还是比较想自己来啦。”
姜河忍不住抓起沙发上的抱枕狠狠向他砸过去。好在顾少平日没少练习,放下手中的奶油,轻松地一把抓住,继续无辜地眨着眼睛:“姜河,我要答应你了,你这就叫谋杀亲夫了。”
“我不管,”姜河冲他翻了个大白眼,“我的婚纱呢?”
“扔了。”顾辛烈小心翼翼看了姜河一眼,“我觉得睹物思人,怪难受的,就……”
姜河皮笑肉不笑:“就扔了?”
意料之中,顾蠢少被自家女友暴打了一顿。
又过了一段时间,姜河清理房间,从衣柜里找到一个盒子,打开来看,赫然是一条白色的婚纱。
姜河暴怒:“顾辛烈!你不是说你扔了吗!你扔了怎么还在这里!你居然骗我!”
顾辛烈一副不忍直视的表情:“你非要知道原因吗?”
姜河狐疑地点点头。
顾辛烈咳嗽了一声:“你先穿上我再告诉你。”
五分钟后,姜河在更衣室爆发出一阵惨烈的嚎叫声:“我穿不上!”
“是啊,”顾辛烈感叹道,“当年的你,还是一个穿XS的青春美少女。”
“嘤嘤嘤嘤。”姜河蹲在地上,抱着婚纱大哭起来。
“没有关系,”顾辛烈试图安慰她,“反正我们两个之中,我来负责美貌如花就够了。”
顾蠢少再次被女友暴打一顿,对方还得意洋洋地告诉他:“这才叫谋杀亲夫。”
番外3:人面不知何处去
沈放送过赵一玫一双高跟鞋。
那一年赵一玫二十二岁,大学毕业,沈放推掉一切事务,去到旧金山。
他在深夜的路边等她,远远的听到了她的声音,他竟然还像个十六七岁的少年一样,心跳如擂,紧张得不知所措。
他将鞋子送给她,骗她说是他父亲托他顺便带来的毕业礼物。
她死死抱住他不放手,哭得不能自已。沈放的双手悬在半空,想要拥抱眼前的女孩,又无奈地垂下。
这是他们相识的第八年。他对她做过许多过分的事,好像从来没有对她好过,唯一的一份礼物,甚至不能告诉她真相。
沈放提前一天离开美国,没有通知赵一玫。
可是等他在清晨准备离开酒店,来到大厅的时候,沈放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赵一玫坐在大厅的沙发上,抱着抱枕,靠着沙发背,睡了过去。她还穿着高跟鞋,她当宝贝一样细心打理的头发已经凌乱的散开来。
她在等他。可他甚至不知道,她等了多久、还要等多久。
他嫉妒她的爱,强烈直接,气势如虹。
她永远、永远是他心头的一根刺,长在他最柔软的地方,每一次都扎得他快要窒息。
可是他却舍不得拔掉它,非但舍不得,还要用心呵护。
他叫来酒店的服务人员,重新定了一间房间,让他们在他离开后叫醒她,将她送上楼去。
她总是说他冷血无情,对她百分百残忍,沈放想,如果真的是这样就好了。
旧金山阳光灿烂,天空蔚蓝,他离开了酒店,站在门口的时候,他顿了顿,却还是没有回头地走了。他和赵一玫,好像从来没有认真说过再见,因为每一次的再见,都是彼此伤害。
就像她不会知道,那双高跟鞋,其实是他自己设计亲手做出来的,上面的每一颗钻石,代表的是他每一次对她的思念。
愿他心爱的女孩,有一天能够穿上全世界最美的水晶鞋,带着他最爱的笑容,毫不犹豫地说出“我愿意”,得到应属于她的幸福。
就算那幸福,再也不会与他有关。